桌布被暴怒的手用力一掀,一套昂贵的范思哲餐具摔到地上,粉身碎骨,不心疼,反正厨房还有套爱马仕。战争又开始了,德国双立人刀叉化身为凶器,周于谦劈手夺过,却被李月琴趁机甩了一个耳刮子。

周于谦退得远远的站着,空气降到零度以下,他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冻结成冰:“你觉得,你值得我爱吗?”

他搬到了南岭别墅,舍弃了最后的希望决定离婚。李月琴终于成功地把周于谦赶到了情妇身边,并接到周于谦律师递来的离婚协议书,除了一笔能供她挥霍的赡养费,再加一栋房子。她突然间清醒了,周于谦再不是那个结婚前手捧钻石跟她求婚的男友,她也不是比钻石还珍贵的宝贝,更不是众星拱月的李月琴,三十岁,年老色衰,七年的时间,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耗费在吵架上,人生中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浪费的。

离婚协议书她没有签署,只让律师转告周于谦,希望他们都冷静一段时间,显然,她还不知道,最需要冷静的就是她自己。

这场战争没有获利者,包括来茴,虽然在众人眼里都觉得她捡了大便宜。事实上,她很郁卒,以往周于谦每个星期只来两三趟,现在是每晚必到。就像闲散的上班族突然换了个严格的顶头上司,除了不能偷懒外,还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加班费,可是她并不需要。

再到周末,来茴一醒来就痛苦地抚额哀叹,周于谦又是双手搂着她,害她想起床又怕把他吵醒。从前的礼拜六是她的假期,而现在…她记不清周于谦在这里过了多少夜,若长此下去,她考虑就算得罪金主,也要说明自己不想加班了。

“醒了?”周于谦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嗯,刚醒!”来茴赶紧起身,打开衣柜拿衣服。“你再睡会儿吧,早餐做好了我就叫你!”

“不睡了,把衣服拿给我!”周于谦坐起身,揉了揉头发说道。

“今天有没有公事要办?”

“没有。”

来茴找了套米黄色的休闲装递给他后,到门口从信箱里拿出早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煮好咖啡,这才转身到厨房做早餐。

阳光大好的清晨,来茴把泡过的米倒进熬着红豆莲子的砂锅里,从冰箱里拿出火腿,黄瓜,海带,刀法熟练地切成丝。周于谦在客厅跷着脚,喝着咖啡,看着早报,很自然的,就像一个家,只是,来茴认为她在尽义务,而周于谦认为——这里比家宁静安详多了!

吃完早餐后,来茴在厨房洗碗盘,周于谦破天荒地走进厨房,站在来茴身后说道:“有个碗破了!”

来茴从清水里捡起碗,一个个地检查。“没有啊,好像都好好的。”

周于谦找到那个他刚吃过的碗,指着掉了点瓷的边缘说道:“这个不就是。”

“不好好的嘛,只是掉了点瓷,哪算破碗?”来茴把碗收回来,过水后放进消毒柜里,开始擦拭厨具。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套新餐具吧。”周于谦觉得她既然都是亲自下厨,有必要买套像样的餐具,怎么也不能比家里摔破的那些差。

来茴擦拭的手一顿,错愕地看着他。“你陪我去买餐具?”见周于谦有些难堪,想他是脑袋给驴踢了,神智不清,立刻识相地说道:“就算这个碗破了,在平常人家,碗缺口了也照样用,只是个吃饭的碗,能盛饭就行,没必要买新的!”

“女人不都是认为,用漂亮的名牌餐具吃饭,胃口会大增吗?”这是他妻子说的,连手纸也要用名牌的,否则就成为她便秘的祸首。

“是不是我用VERSACE的餐盘装生猪肉,你都会胃口大增地茹毛饮血?”他被马踩过了?竟然站在厨房跟她讨论餐具和胃口这种女性话题。

“不买就不买吧!”周于谦颇没面子地走出厨房,想是自己喝粥的时候总担心被破碗割到,精神过于紧张才造成他想到陪她去买餐具。

周于谦刚离开,来茴就后悔不该说话那么冲,得罪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干完活后赶紧沏了壶龙井给他送到书房。

她没想到,这壶龙井把周于谦感动了好久,以至于茶都快凉了,他还望着关上的房门发呆。人真的是奇怪的动物,给他拿衣服早报,泡咖啡,做早餐,沏龙井,这都是以前来茴经常做的事儿,他周于谦从未觉得感动过,只想着他付了钱,就该得到这些享受,自从下定决心和李月琴离婚,搬到南岭后,来茴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小事情,他才开始思索。

甚至比较,李月琴嫁给他以前是明星,吃穿用度都是最奢华的,她若是下厨做顿饭,必定是要让人夸赞好半天才心满意足,所以,尽管她一年到头进厨房不过两三次,厨具一定要最顶级的,仿佛那样才对得起她付出的‘辛劳’。

而来茴,或许是因为出身贫穷,吃饭这些事情对她来讲,只要求吃好就够了,并不讲究排场,或者说是根本没想过餐具还要排场。

这也说不通,李月琴没成明星以前,也只是生于小康之家。还是性格差别吧,来茴虽然也虚荣,在外穿CHANEL,戴TIFFANY,却也能安于室中,看看书,做做家务。李月琴则是懒得连指甲都不愿意自己剪,每次都是指甲长了,才上美容院让别人修理。

想想婚姻失败,原因在于他们两个人都好逞强。结婚前,李月琴跟他描绘婚后的幸福美景:我要给你一个家,每天给你做饭洗衣服,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疼你跟孩子。

结果是,婚后李月琴的确是给他洗衣服做饭,但只维持了一个月。对于她的懒惰,他看不过去,觉得她是个骗子,自然就会斥责两句,然而,每次都被她找各种理由给堵回去,时间长了,矛盾当然就产生了。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个想法,或许他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婚姻生活。如果来茴和谢家逸结婚了,她一定是心甘情愿地为谢家逸下厨浆衣,那才是真正的婚姻吧。

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有些嫉妒!因为,来茴是为了钱才为他做这一切的!凭什么他得不到一个真心为他下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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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逸的父母原本是家国营企业的工人,那家国企倒闭后就以打零工为生。谢家逸原本是要将二老接到A城的享福的,但两人均是老实巴交的小市民,一辈子没啥见识,况且在小城住惯了,到了大城市总有些胆怯,又舍不得左邻右舍,谢家逸便在小城买地给父母在建了幢舒适的小楼,请了保姆照顾。

他这次回家没有提前通知,站在家门口时,谢母竟喜极而泣,忙拉着保姆去菜场买菜,谢父是个少话的人,只在吃饭时,家里才热闹起来。

“你回来也不兴打个电话,你那房间除亚住着,我都没收拾,你看…”谢母吃了口饭,直怪儿子不说一声就回来,房间给别人住了,赶也不好赶。

“我是临时起意回来看看你跟爸,住一晚就走,这么多房间,我住哪间都行。怎么?徐亚住这里?”徐亚是谢家逸姑妈的儿子,两人年龄相仿,没出国以前,关系倒是很亲密。

“你也知道他跟他爸合不到不块儿去,我跟你爸住这么大的房子,空着也是浪费,干脆让他住这儿来了!”

谢母正说着,一个身材微胖的年轻人走进饭厅,头发梳得光溜整齐,圆脸盘,穿件灰衬衫,样子虎头虎脑的,手指上挂着个钥匙圈,转得几把钥匙“锃锃”响,在看见谢家逸的一刹那,眼里有惊喜闪过,这人正是徐亚。“哎,回来的路上我还说这太阳咋不下山哩,原来是家逸回来了!”

“嗳呀,正说到你,快坐下吃饭——兰兰,去拿个酒杯来!”谢母拖了把椅子到家逸旁边,招呼徐亚坐下。

小保姆拿来小酒杯,家逸把给酒杯里斟满茅台,递给徐亚。“我也是抽点儿空回来,明天就走!”

“你是大忙人,我比不得,难得回来一趟,先陪舅舅喝两盅,晚上我们再出去喝个痛快!”徐亚豪爽地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显然是常应酬的人。

家逸也把酒干掉,见到徐亚让他觉得亲切,拍拍徐亚的肩,他说道:“嗯,晚上还是去老地方!”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长江边上的堤坝,水泥筑成的,缝隙里长了许多青草,夜晚到那里,或坐或躺,红色的月亮照在江面上,听着船行的“轰轰”声,看长江滚滚而去,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家逸曲膝坐在堤坝上,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手肘支着水泥地,不管仰躺在旁边的徐亚,自顾自地喝起来。“你还在国税工作?”

徐亚双手交错枕在脑后,望着天上红色的月芽儿,淡淡地回道:“是啊,做得真他妈郁闷,我想出去闯闯,再跟那帮人混下去,指不定哪天你就得往牢里送烟给我!”

家逸对内地的机关单位并不是很了解,但他清楚徐亚莽撞的性格,想来也不好混。“这可是铁饭碗啊,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想清楚了!”

“稀罕!”徐亚偏头啐了一口,又说道:“想想人真不该长大,以前我们三人坐这里的时候,我还壮志凌云地说要出去赚大钱,你说你只想考上大学,回来端个铁饭碗,然后跟来茴结婚,我当时还笑你没出息,现在却反过来了。”

江风拂到脸上,微微的湿冷,谢家逸默默地喝酒,波澜壮阔的江面倒映着城市五光十色的灯火,江水流逝,灯火依然,如果他和来茴也像那灯火一样,不管时间的长河怎样流逝,一如从前多好。

“你后来有没有见过来茴?”他问徐亚。

“大二时她回来急匆匆地见过一面,好像是因为芸姨生病了!后来再没见过,说那女人也真没良心,跟你分手,连我也躲了。”

徐亚的话让谢家逸很是不悦,急忙回道:“芸姨瘫痪了!”

“什么时候的事?”徐亚突地坐起来,偏头向家逸问道。

“大概就是你最后见到她的时候吧!”

徐亚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她当时只说芸姨病了,我还以为是感冒之类的小病,没想到这么严重,那死妮子也不说!”

家逸心想,来茴连他这个正牌男友都没说,更何况是你徐亚。“芸姨生病的事你后来为什么没跟我讲?”

“我打电话去你们寝室,你不在,我让你的室友转告了!”徐亚没敢说他压根儿就忘了,随意编了个谎,他就不信家逸还会找出当年的室友一个个去问,就算问了,也没几个人记得,死无对证。

家逸在心里痛骂徐亚:他妈的你就不会多打几次。旋即又苦涩地想,能怪谁呢?怪命运太不凑巧?“来茴也在A城,我见到她了!”

“你们复合了?”徐亚只作这个猜想。

“我有女朋友了!一个跟来茴很相似的女孩!”

徐亚脸色一变,不满地说道:“我不信哪个女孩跟来茴相似,就算有,这世上也找不出比来茴对你更好的女人!”

家逸猛地捏扁易拉罐,用力掷在地上,“当当当”几声,罐子磕碰几下才停住。“那你说我怎么办?分手这么多年,难道我要像王宝钏一样苦等着她?”

徐亚手支着水泥地跳起来,大声道:“你也别忘了当初来茴为你吃了多少苦?你那时是怎么说的?你说这辈子就是死了,鬼魂也要守着她!来茴喜欢你是她倒了八辈子霉!”

谢家逸也站起来,嘴角扯出一丝嘲讽。“我知道你的意思,来茴喜欢我倒霉,喜欢你才是幸运,对吧?”

徐亚双目喷火,单手揪住他的衣领,抡起拳头,久久没有挥出去。江风吹乱他们的头发,两人对峙着,火药味渐渐散去,徐亚才颓然地放开家逸。“算了,那都是你们之间的事,这么多年了,我也无权说什么!”他缓缓地坐下,抓了把草扔出去。“很久以前,我就想揍你了!”

“我知道!”谢家逸又拉开一罐啤酒。

“从你那次在这里告诉我,来茴成了你的人我就想揍你!”

“我知道!”

“但我看你那么高兴,知道你想找个人分享心情,虽然你也是想跟我炫耀,我那时想,如果我是你,那德性大概也跟你差不多吧!”

“我知道!”

“你知道个鬼!”徐亚又大声起来。“早知道你不珍惜她,我当时就不会绝了那份心思!”

“你要真绝了那份心思,开始也不会拿拳头对着我!”家逸淡淡地一笑。“话说回来,你当时不放弃又能怎么样?来茴又不爱你!”

徐亚猛灌了一口酒,忿忿地说道:“这世界真他妈的不公平,我五年级就喜欢她,你和她高中才认识,她竟然舍弃我去追你!”

“上小学时你不该欺负她的!那样,你还有点机会!”

“就算我没机会又怎么样,你们不也分手了!”徐亚桃衅地望着家逸铁青的脸,露出一个胜利而惨然的笑。

谢家逸也笑了,两人像傻子一样,笑了半天后,他说道:“最后我们谁也没得到她!”

徐亚漫不经心地说道:“家逸,你说我们这个城市大吧,你和来茴偏又挤到了同一个班,转身就能看到;说这城市小吧,你们一走散就再也找不到了!我算是明白过来,那时候你们的心都在对方身上,不管这城多大多小,只有那份心,总能找到!”

现在是都没那份心了吧?家逸问自己,脸上呈现茫然。

徐亚喝了口酒,又说道:“你说得对,我真没绝那份心思,虽然这几年也没有多想她,女朋友也交过,来茴却始终是我心里的一个梦,就像天上的月亮,高不可攀。既然你们都没那份心了,我想试试,能不能把心里的那个月亮摘下来!”

家逸见他拐着弯儿说了半天,就是想找来茴,脑子里立刻响起一个声音催促着:阻止他!阻止他!片刻后,他说道:“来茴现在是别人的情妇!”

徐亚惊愕,随后说道:“她那倔脾气会去当情妇,肯定是为了芸姨!我不介意!”

“是没错,但她的合约还有大半年,你有两千万赎她吗?”谢家逸知道自己很恶劣,竟然把当初周于谦蔑视他的话用在徐亚身上,然而,为了让他放弃,再别无他法。

果然,徐亚垂下头,冷漠的流水声“哗哗”地响在耳边,好半天,家逸才听到他的自卑的声音:“我没钱,但我可以等她!”

谢家逸如同被当头棒喝。后来他们都没有说话,只顾喝酒,醉得神智不清时,谢家逸抱着徐亚,对着江面大声喊道:来茴!来茴!月亮作证,我一定会娶你!

徐亚一把推开他,踢他一脚,骂道:别他妈地在我面前肉麻!——来茴,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考虑考虑我吧!

月牙儿照着江堤,莹白色的堤坝上,曾经坐着三个学生,喝着从家里偷出来的啤酒,在月光中交换各自的理想。物是人非,如今只剩骂声和喊声没入江水,湍湍而去,汇入大海,不知道海的那一边,来茴是否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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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过后,谢家逸头痛欲裂,只勉强喝了点粥就准备出门。他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大学时的旧T恤穿上,军绿色的短袖,一股淡淡的樟脑味道,圆领里的白色标签上有团浅蓝色的墨印,他知道那是来茴用钢笔写上的“Mylove!”他的每件衣服上都有这几个字,或衣袖,或衣领,或衣角,这是他和来茴的游戏,她写好后让他找,若找到了就可以吻得她脸红喘不过气来。

他很早就知道那不是一个游戏,因为有天晚上来茴以为他睡着了,便在他衣服上写字,他听到她的喃喃自语:不管你到哪里,都不会忘了带着我的爱上路!

恤缓缓地从头往下罩,樟脑气味竟把他刺出眼泪来,他慌忙抹了把脸出门。

谢家逸料想得到自己会来这里,出门后他不是去医院找答案,而是急切地想来这儿,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阴暗的走廊,绿色的老式防盗门,漆已经脱落,露出斑斑铁锈,狮嘴衔着的门环阴黄中透着乌黑。从前只要叩三下,就能听到来茴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你怎么知道是我?家逸不明白,每次他敲门,来茴都知道是他。

里面的木门打开,露出来茴的脸,她得意地笑:你每次都叩三下门,第一声门响和第二声门响连着,第三声要慢五秒。

后来有一次,他只叩了两声,里面又传出来茴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你怎么又知道?

笨蛋,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

再到后来,他脱鞋上楼梯,只叩了一下门环,屋里仍是相同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这次没有脚步声!他不服气地说道。

我在阳台看到你了!她笑着扮了个鬼脸,又说道:家逸,你死心吧,只要是你敲门,我都知道。

手指勾住铜环,他知道这次不管叩多少下,屋里都不会有她的声音,也不会有人来应门。但他还是叩了三下,第一声和第二声连着,第三声慢了五秒。正要转身下楼,里面的木门开了——

“你找谁?”一张瘦削且皱纹密布的脸露出来。

谢家逸用手按在剧烈跳动的心口,平抚狂喜后的失落。他认得那个人,是来茴的父亲,谢家逸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他和来茴逛街时遇到,来茴只叫了声“爸”就走了。一次是去来茴家,正好来茴出去了,家里只剩芸姨和来茴的父亲。

“请问这里是不是来茴家?”他礼貌地问道。对面前这个老人所知不多,来茴与父亲之间的感情极为淡薄,很少听她提起,只知道这老头很早就同芸姨离了婚,又有了另一个家。

防盗门开了,老头请他进屋里坐。谢家逸环视整个客厅,家具大部份都被换掉了,只余一张旧桌子,桌子上曾经摆着两幅相框,一幅是他和来茴的合照,一幅是芸姨跟来茴的合照。如今只剩一幅,想到他与来茴的那幅照片早就被扔到垃圾筒里,他心里一阵难过。

来茴的父亲微驼着背递给他一杯茶,坐下说道:“小茴的妈妈生病,被小茴接到大城市去了。我也不知道小茴跟她妈在哪里!”

谢家逸当他是故意对自己隐瞒,有点生气地说道:“我知道她们在A城!”

老头眼睛一亮,客气了许多。“哎,好好,幸好有人知道她们在哪里,我一直想去探望她们母女俩,你告诉我她们具体的地址,好不?”

谢家逸一怔,随即暗骂自己多心,原来老头是真的不知道,又想到来茴不跟父亲联系,定是不想见到这老头,若是跟他说了地址,来茴到头来肯定是要怪责他的。但是,看到老头满是希望的脸,他又觉得可怜,斟酌半晌后,他写了来茴的手机号码给老头,说道:“她的地址我不清楚,只有一个手机号码,你要见她就打手机给她,哦,别说我来过这儿!”

老头欢喜地接过电话号码,边跟谢家逸闲聊,边打量他,见他虽然长相俊朗,但穿着寒酸,因此,谢家逸要走,他也未多留。

离开来家,谢家逸整理思绪,从老头口中得知,芸姨到A城住院后就把房子借给前夫一家,而芸姨生病时,正是他跟来茴提出分手的那段时间。

恍恍惚惚地回到家,他一动不动地瘫在床上,在那种时候,他竟然还意气用事地要跟她分手,甚至还打了她一个耳光,那时的他怎么不拿把刀把自己捅死。思及此,他烦闷地想抓扯自己的头发,却发现,他麻木得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季节真的很热,正午太阳当空,窗户像贴了一层金色的窗花纸,他躺在软软的棉絮上,出了一身汗,这才发觉忘了开冷气,把温度调到最低,呼呼的冷气迎面吹来,他好像看到自己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冰冷的汗珠被逼回体内,凉到骨头里。他打了个哆嗦,手机响了,是闹钟,提醒他该赶去机场了!

收起手机,他重重地拍了几下自己的额头,想着:我这是在干什么啊?怎么啥事儿都忘了?明天还有个重要的会议,资料还没准备…他想着想着,就念出声来:“我到底在干什么啊?我又该干什么?…”

来茴和周于谦已近似于夫妻生活,周于谦非但日日宿于南岭,连晚餐也是常在“家”吃。来茴叫苦不迭,每天早上要先周于谦起床做早餐,泡咖啡。周于谦下班后也不会打电话说明他会不会回去吃饭,只好每天下午都做好,如此一来,他回与不回都有了准备。更叫来茴气闷的是,周于谦以往都会跟她算加班费,之后这一个星期,他绝口不提钱的事,他不说,来茴也问不出口,只寄希望于他是因为太忙而忘了,过几天又会记起来。

周于谦当然是故意不提钱的事,他别扭地想,若是他不给钱了,来茴还会不会给他做饭。结果十分满意,这一个多星期以来,来茴像家庭主妇一样,做饭洗衣,把那么大个地方收拾地干净净,让他一回到“家”就能抛开工作的烦恼,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或是在书房看看书,其间来茴总会给他煮杯咖啡或是沏壶清茶。自得自满的心理迅速膨胀,也就乐得享受,下班后便推拒掉不必要的应酬,坐上小李的车直往“家”赶。

两人都各怀心思,却又相处得异常和谐,至少没有吵嘴争执。

周于谦开始想,也许这才算是家。

来茴开始想,他到底要住多久。

这天晚饭时间,周于谦看着桌上简单的几个家常小菜,突然体贴地问来茴道:“做饭辛不辛苦?”

来茴以为他是想起加班费的事儿了,自己若是说辛苦,他倒以为我想坐地起价,不如让他认为我是乐意的,说不准他还高兴些。于是,她轻松地一笑道:“做饭怎么会辛苦?只要你不觉得难吃就行!”

周于谦心里大乐,她果然是真心为他下厨的,接下来,他又问她:“那洗衣服呢?”

来茴笑得更是灿然,说道:“你的衣服都是干洗的,只几件贴身衣物,当然不会辛苦!”心里却想,这下你该更感动了吧!

周于谦果然笑逐颜开,夹了块鱼到来茴碗里,语气是罕见的温柔:“我不会亏待你的!”

来茴当他说的是加班费,自是乐得开怀了,当即说道:“以后你爱吃什么就说一声,我好买菜!”

说了吧,虽然心思各不同,但也能开心地相处。

第二天,周于谦途经珠宝店,想着他没给来茴任何承诺,甚至连钱也没给过,她仍是尽心尽力地为他做饭洗衣,是不是该送她点儿什么?于是叫小李停车,在珠宝店里选了条钻石项链,价值十多万!当下便让店员用礼盒包装好,带了回去!

来茴在楼下洗碗,周于谦正要进书房看书,眼睛瞄到梳妆台上的项链盒,以往他送她礼物都是放到梳妆台上,让来茴自己去拆。今天不知怎的,他不想跟从前一样,用打发的方式送出去,踱来踱去,最终决定换个方式。

听到来茴上楼的脚步声,周于谦从书房走到卧室。来茴以为他是要喝茶,便说道:“水还没煮开,一会儿下去给你泡!”然后便自顾自地坐在梳妆台前抹护手霜。

周于谦又是一阵感动,从背后环住她,亲了一下她的脸颊,说道:“我没说要喝茶!”

来茴正要问为什么,脖颈处一凉,她抬头,镜子里的钻石项链在灯光下折射出亮眼的光芒,她惊喜地掩住嘴,经过目测,这条项链怎么都要十万以上,远远超出她的加班费,她转过身看向周于谦,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周于谦以为她是惊喜于他送礼物的方式,觉得自己花的心思很值得,当即吻了她。

有所不知的是,周于谦是想,以前送来茴项链,她从未喜笑颜开过,而这次,她能这么开心,他笃定,来茴是被他的送礼方式感动了!

而来茴,则是惦记她的加班费惦记了很长时间,周于谦送出比加班费更贵的项链,自然是无比满足的。就像是别人欠了你的钱,在你以为他不会还的时候,突然间他把钱还给你,还附送了利息,你高兴不?

当然是高兴死了!

所以,当晚,两人都各有所得,十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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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兰经过一个半月的治疗,身体已经恢复如前,来茴接她出院那天,细雨霏霏,整个世界都是浅灰色,商店的橱窗点了灯,在灰色的迷雾中,有了那么点儿微不足道的光亮。程兰兴奋地跟来茴说:“欧阳同他家那贱女人离婚了!”

来茴不想搭话,听到那声‘贱女人’让她很不舒服,她知道很多人都在心里这样骂过她,也许还有更难听的,比如婊子,淫妇,她也不想从别人的眼神去猜测别人如何骂她,但她也知道,并非她不去想,别人就不会骂。

当初她和程兰来往,除和周于谦同欧阳是朋友外,也觉得程兰聪明干练,性格刚烈,都为情妇,有种同病相怜的怜惜。而今从她嘴里听到这三个字,她想,程兰已经把自己当成扶正的妻室,与她这个情妇有天壤之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