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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在幽冥鬼蜮的魔族?”

“对。”

“那太好了。”我笑道,“我死也要死在魔族,想当年,我投错师门,投在了九重天的仙人门下吃进苦头不说,如今还要被师娘毒打,末了,为了将我赶出师门,竟然还逼迫我吃同族的肉,喝同族的血!”

“什么!”黄鼠狼义愤填膺道,“实在是太过分了!神仙们果然都是道貌岸然的!”

“没错。”我重重点头,“那既然阁下要去魔族,不妨就捎上我吧,我分文不取,免费送给阁下做个顺水人情。”

“当真?”黄鼠狼激动地热泪盈眶,一把握住我的手道,“鸡姑娘,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好最善良的鸡。”

我呵呵一笑:“阁下打算怎么带我上路?”

他拿出一只蟋蟀罐子来,道:“委屈姑娘你了。”

我道:“无妨无妨!只是烦请阁下不要盖盖子,让我能够透口气儿,到了鬼蜮呈现给将军的时候还可以保持新鲜,另外,我也想在临死前,看一看这最后的世界。”

他惋惜道:“自然,在下答应你就是。”

接着,我变化成一只飞蛾大小的模样,躺进了他的盒子里。他将我放在他背在身后的竹篓里,我们一狼一鸡,各自心怀鬼胎的向魔族进发了。

须知厉害一点儿的神仙想要去个什么地方,只要腾个云转眼即到了。但对于我们这种法力微末的小神仙小妖怪而言,则是一件很费心力的事。我身受重伤,还处于疗养阶段,实在不想费这个力气,二来我也打不过黄鼠狼,它乃我鸡类一族的天敌,是天生的克星,我不如主动投其所好,再说眼下可以借此机会游山玩水,便权当出门散心旅游咯!

最最重要的是,我好了以后,听命格星君提起凤瑶小妞如今在魔族混的风生水起,虽然她已被仙界除名,成了一只黑凤凰。但是她写了一本小说,说的是她如何倒追魔族的首领藏修,内容感人肺腑,热血励志,使她成了四海八荒女性追逐的典范。听说书不但卖的很好,还加印了。

为此,丹缇和丹耀又为了他们之前的打赌争执不休。

我道:“论实力我打不过她,不过我觉得能搞定你们师父这件事一般人做不来,你们觉得谁比较厉害?”

可想而知,最后自然是丹缇赢了足足一百俩,够他到九重天去买包房的贵宾票看仙女跳舞了。

命格见此,撺掇我也出一本自传,由他来撰笔,让我谈一谈到底是用何秘诀将臻岚上仙勾引到手的?

我指了指太阳穴这里,道:“智商。”

命格呵呵干笑两声之后,从此再也不提这件事了。

此番我便要去魔族看看故人,看她到底是怎么个风生水起法。

首先,我们从昆仑山出发,先到了永州,品尝了当地的名菜烤全羊,跟着到了平州,由于珞珈山风景区山明水秀,风光旖旎,美的叫人流连忘返,心醉其中。我想了想便对黄鼠狼叹了口气道:“狼兄,人家都说,死囚在上刑的前一天,一定会有一顿最后的晚餐。”

适时夕阳晚照,流光呈现出一种变幻莫测的美,照出了我脸上的忧郁和深沉。

我伸手指向不远处的天翼关道:“关下即是幽冥鬼蜮,转眼间,我们那么快就到了…”说着,我仰起头,试图压抑住正在不断涌出的泪水。

黄鼠狼总算大发善心:“确实。这一路上赶路赶的急,委屈了姑娘,虽然姑娘现今看上去非但没有瘦反而更加胖了,但在绝对认为那是因为水肿的关系。”

“没错。”我点头,“就是水肿。”

“所以,今日不妨就由在下做东,请姑娘吃一顿好的。”说着,黄鼠狼从兜里掏出银两,放在桌上,“姑娘随便叫,我请客。”

我拱了拱手,微微笑:“那就先谢过狼兄了,我想吃——”我一把夺过小二手中的菜单,如数家珍道,“冷盆来一个糖醋小排骨,蒜香海蜇头,热菜给我上干锅手撕包菜,酸汤肥牛,对了,还有你们这里的特色飘香跳跳蛙,记得要重辣哦!最后最后,呵呵,一定要来一扎酸梅汤。”我向狼兄解释道,“酸梅汤生津止渴,还解暑。”

狼兄表示理解,跟着示意我继续。

我决定还是含蓄一点,收敛一点吧,就这样了。但当小二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还是忍不住站起来吼道,“小二,再加一个甜品,桂花酒酿小圆子和一盘南瓜饼。”

小二将抹布往肩上一搁,朗声道:“好嘞!”

狼兄的脸色终于有些崩不住了,我赶忙坐下,望着窗外,以手托腮,哀叹一声道:“唉,今日是我看到的最后一个黄昏了,我要用我的眼睛,我的心,牢牢地铭记住这一刻,等走过奈何桥,饮过孟婆汤,来生再也不要做一只鸡了。”

黄鼠狼狠狠抹了把额头的汗道:“姑娘说的在下惭愧,在下真是……”

我拍了拍他的肩:“狼兄不必自责,我既答应了你,就绝不食言。”

他点点头道:“那姑娘呆会儿多吃点。”

我抿嘴笑:“会的,会的,就是…但是…”

黄鼠狼道:“怎么了?姑娘有事不妨直说。”

我满脸愧疚道:“说了恐怕狼兄嫌弃我,其实…我是一只瘟鸡,和我靠的太近比如说同桌吃饭什么的可能会得禽流感哦~~”

作者有话要说:

☆、假脸姐妹团

黄鼠狼的嘴登时张的老大,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随即又立刻恢复镇定,貌似淡然无谓道:“啊——你看窗外——如此好的晚霞!错过此番景致实在是可惜,河边杨柳依依,在下突然诗兴大发,委实不能压抑,想去河边走一走…”

我道:“狼兄且去,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黄鼠狼与我拱了拱手,便仓皇的从楼梯边一路小跑步逃了出去。

我倚在二楼的窗边,看他先是跑进了一家小店买了一瓶白醋,将全身都浇了一遍,跟着又去买了一袋盐,泡在随身带着的水壶里,一气喝了个精光,然后又再到一旁的一家中医馆买了一斤板蓝根,最后还在街边的算命摊上买了一把辟邪的桃木剑和一挂大蒜,绑在身上。

我一边吃一边看,很快,半个时辰过去,在我风卷残云的席卷了整桌子的美食珍馐后,顺利的打了个饱嗝,又抹了把油嘴时,黄鼠狼终于一脸疲惫的回来了。

我请他坐在对面,他尴尬的笑了笑道:“刚才绕着河边跑,迎风拂面,不觉胸中气流奔腾,越跑越快,结果跑的大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哈哈!”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已开始不老实,隐隐露出杀意。

我道:“狼兄,你可知道,其实我是一只瘟鸡这件事,我一早便想告诉你,只不过……”我露出一脸的有苦衷的样子。

黄鼠狼狐疑道:“鸡姑娘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直说,看看狼某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到你。”

我深深地望着他的眼睛,诚恳道:“我只是觉得狼兄你为人不错,一路带着我吃喝玩乐,我想狼兄若是吃了我一定会得病,但若是将我献给你们的将军,他一不小心得了禽流感,你岂不是有机会自荐上位?”

“希望狼兄不要怪我自作主张。”说着,我又用袖子假装抹了把眼泪,实则悄悄地抹了把油嘴,吃的实在是太撑了。

黄鼠狼闻言,感动的抬头向天,眼中竟逼出几分泪光:“没想到,我黄鼠狼修行千载,最后的红颜知己竟然是一直鸡,鸡姑娘,你用你的生命来博我一个前程,你真是我见过的鸡当中,最美最好最善良的鸡。可惜……”

“情深缘浅,你我终究是有缘无分…唉!”

他望着夕阳,痛苦的闭上了眼。

我则打了个哈欠,呵呵一笑,现在养的刁了,一吃完就想睡。

之后,黄鼠狼便在夜半子时,鬼蜮大门开启之际将我带了进去。

一到忘川河边,阵阵花香从河上拂来,萤火虫自水边掠起,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飞舞,此情此景,岂是昆仑山的皑皑白雪可比,虽然昆仑大气苍茫,但鬼蜮也并非世人想象中的骇人恐怖,而是风景秀丽,气候宜人。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土壤空气,最适合我们,我顿时觉得通体舒畅,身上的伤也仿佛霎那间好了许多。

见夜已深了,我打算让黄鼠狼明天再去求见犀利小将军。

我倒想看看现在魔族竟然还有所谓的将军了?

还是犀利小将军?

只是黄鼠狼亟不可待的要送我去立功,道:“天明了,将军会有起床气的。”

我哼的一声冷笑,好!

然而谁知才刚踏进将军的府邸求见,我一从蟋蟀罐子里翻个跟头跌出来现身,所谓的犀利小将军就从他玉石雕的椅子上蹭的跳起来,瞪大眼睛望着我。

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犀利小将军会是满元啊!

但猜测怎么都逃不出是我认识的熟人,故而上前捏了捏他的脸。

须知当我还是一只小鸡的时候,满元这只小乌鸦就已经趴在我的背上和我并肩作战了,我们打败过狐狸,打败过灰鹰,当然还吃过烤兔肉。所谓上阵不离亲兄弟,我们的感情岂是一般人可比的!

见我和满元是旧相识,黄鼠狼一下子惊呆了,眼珠子骨碌骨碌转,想着他的措辞的时候,却不妨满元已经朝他狠狠踹出去一脚,怒道:“你居然敢将我姐装在蟋蟀罐子里,你丫的活腻了是吧!!!”

满元这一脚力气十足,一脚将他踹出将军府,呈抛物线直飞向忘川河,扑通一声跌进湖里,隔得老远,我都能听见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啊——天下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啊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就咕噜噜冒了几个泡泡,再没了声息。

可见忘川河水蚀骨销魂是真的,最美的东西从来最伤人。

我一手搭在满元的肩上道:“别听他胡说,姐这一路上来吃的都是免费的午餐。”

满元将我看了又看,道:“姐,真的是你嚒?”

我嘿嘿一笑,捏了捏他手臂的肌肉,诚恳道:“没想到啊,数日不见,小弟你如今的力气很大嘛,当然了,脾气也很大。”

满元苦着脸道:“唉,姐,你是不知道哇!鸡哥现在的状态,是自从娶了那个女人之后,就性情大变了啊!首先他俩整天你侬我侬蜜里调油说恶心死人不偿命的情话也就算了,那女人非要鸡哥当着兄弟们的面说,你让我们这种孤家寡人怎么活,你让鸡哥的面子往哪里搁!更过分的是,她把鸡哥管的严严实实的,无论鸡哥和我们去哪里,都要提前先向她打报告,说是就怕鸡哥跟我们去逛窑子,天地良心,我们魔族哪里来的窑子!姐,鸡哥现在就跟坐牢一样!”

我剥了粒花生米抛进嘴里:“这东西你情我愿嘛,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有什么办法!”

满元接着道:“问题最关键不在这,关键在于这女人喜欢整容,自从她翅膀被落神渊的戾气灼烧了以后,就整天四处寻访名医来拯救她翅膀的皮肤,给她做修复手术。手术失败后光是找我给她涂颜料就涂了好多回。但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因为她爱整容,后来她结交了一堆爱整容的女人,成立了一个小团体,江湖俗称‘假脸姐妹团’。”

我悚了一下,“没想到,现在连这种团体都有!”说着,我吃完花生米又开始吃荔枝,“但这只要你们鸡哥看着满意,看着觉得好看就行了呗!”

“姐!!!”满元重重的叫了我一声,“最要命的就是在这里,色令智昏,鸡哥为了这个女人智商已经无数次刷新下限,变得和弱智差不多了。据说这女的为了防止鸡哥和哥们几个出去玩儿,就打算给我们几个安排相亲,把她假脸姐妹团里的女人一一推销出去,全都销售给我们,姐!我不要啊——!”

我被他吼得心肝颤了几颤道:“哦,我懂了,我终于彻底弄懂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满元松了口气道:“这就好,而且姐你也知道,我一心沉醉在艺术的世界里,不可自拔……真心不想被逼娶一个整过容的女人啊,虽然黄金比例是很好,九头身也很不错,左右脸完美对称更是一流,但作为一个艺术家,我还是比较倾向于纯天然无污染,有机的,最健康。”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原来满元之所以发那么大的火就是因为凤瑶为了怕藏修出去被别的女人给勾引了,所以干脆帮他身边所有的男性朋友全都一一介绍女朋友,给按成一对一对的,就没机会出去造反了。

也难怪满元一肚子的火!

此时我看也吃的差不多了,便在满元的房里打了一张地铺,他眉头一皱,道:“姐,你不是跟了那个神仙吗?”

“哦。”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我离家出走了。”

满元嘴角一抽,“那……你就打算睡这儿?”

“那要不然咧?”我看向他,“姐暂时没地方去,你这儿地方大,先借我住一宿,等我明天验收了你近期的创作成果之后,再给你想办法。”说着,我打了个哈欠,“现在,先睡觉。”

语毕,倒下,阖眼,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超级谜里奥

第二天,满元带我去参观他的私人工作室,他自小就喜欢捣鼓油彩,沙砾,花草,毒药等等,之类的怪东西,以往我外出行走江湖什么的需要防身的迷香迷药毒粉都是他提供的。

他与丹耀师兄之间的差别在于,他制毒,丹耀解毒。

最近,听说他将他的这一系列的研究全部付诸到绘画上去了。

当他拉开幕布,向我展示他用了九天一夜才完成的作品时,其色彩之绚丽明亮,其光泽之夺目动人,当真可算的上是一副佳作。

我托着腮品味了许久后道:“依我看,此画颇有几分印象派主义的风格。”

满元道:“姐,你的品味还是那么高超。”

“自然。”我摇了摇团扇,“但是又不单单是印象派那么简单。”

此话一出,满元得眼中露出几分得意之色,我继续道:“大部分印象派的化作都是静物,但你的这副作品特殊在里面的景色都是由近及远呈现出从大倒小的比例,就好像人的眼睛看出去一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绘画神技‘透视法’?”

满元看我的眼神中再一次充满了钦佩的之色,“姐不单有品味,艺术造诣那也是相当之高深。”

“好说好说。”我又歪头看了会儿,“但还是有那里不对,我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

满元骄傲的挺起胸膛,解释道:“姐,你可知道,自古以来,能将绘画里的静物画成动态的传说中一直以来只有凡间一个叫凌霄公子的成功过,小弟我今日其实也做到了。”

“什么?”我着实是惊了一下,这可是不小的成就,“你真的办到了?”

“当然。”满元道,“姐,你是第一个欣赏到我这副作品的贵客,我就让你进去玩一玩。”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将团扇一丢,道了一声‘好’,便纵身一跃,跳进画中。

只瞬间眨眼的功夫,我便从满元的房间到了一处高山泉水的郊外,远处有一道瀑布,水声沙沙,似乎刚才还下过雨,天上有一道彩虹。

我听到满元的声音从画外传来,“姐,你走到巨石阵了吗?”

“到了。”我答道。

满元说:“这是一个我设的迷宫,进去了,就出不来,除非知道通关的口子在哪儿。”

“真哒?”我一下子觉得很刺激,不由分说便冲进迷宫跑了一圈,果然如满元所说的那样,进去容易出来难。

满元道:“姐,你重新回到入口,一直往前走,看到第七块砖头时向上跳,将石头顶开会掉出来一只肉包子,你把肉包子藏好。”

我一切都照他的吩咐做了,除了我把那只肉包子吃了之外……

满元在画外无奈的喊了一声:“姐,你真是……”

接着,我又照满元的指示,该跳时跳,该跑时跑,有时候拿到的是肉包子,有时候拿到的是金币。我跑的快的时候满元还会提醒我,“姐你别跑那么快,前面有个岔口,跑的太快会掉下去,还有,避开食人花。”

我连声道‘哦’,然后飞身过去,完美落地。

后来我发现,原来这迷宫不是要在下方平行的找出口,而是要一路向上,下方根本是一个密闭的圆,无论怎么绕都没有,出口在上面。

我问满元:“金币是干啥用的?”

满元还卖关子:“到时候自然会派上用场的。”

不多久,我就穿过了满元口中的巨石阵,大约是启发了满元安装在石头里面的机关,牵动暗藏着得铃铛,我一出去就传来‘叮叮叮叮叮’的声音,似乎是在祝贺我成功通关。

我又走了一阵,走的越来越偏远时,前方突然出现一头狼狗,满元说:“姐,你现在站的这个位置已有一百丈高了,你可千万悠着点,别摔下去,即使是在画里,若是摔下去也不是闹着玩的,缺胳膊少腿搞成了残废可别怪我。所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请把你刚才收集的肉馒头丢向狼狗,这样她就不会追着你咬了,当然,前提是你没有把肉包子都吃光的话。”

“啊喂,你不会真的吃光了吧?”

我在心里默默感谢黄鼠狼,由于他邀请的最后一顿晚餐我吃的挺饱,肉包子我还真的只吃了两个,其余的都留着,于是一气丢向狼狗。

它有了吃的就很温顺,既不追我,也不咬我,末了,还吐出一块金色的肉骨头到我手里。

满元道:“姐,那是金钥匙,虽然是用肉骨头打造的,可我千真万确是在上面镀了一层金的,请你不要把它看做是一块普通的肉骨头。”

我嘁的一笑,将钥匙握在手里继续向前走,进入一座幽深的森林,森林里住着七个小矮人,他们依身高次序排列,齐声对我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我终于知道金币派啥用场了,扶额道:“满元,下次换个有创意的台词行吗?”

满元道:“好啊,等以后升级版的时候咱们再改进。”

我便把收集到的金币一一放到了小矮人们的手里,他们便给了我一艘小船,让我渡河过去,手里的钥匙开启的大门就在河岸的尽头,我插入钥匙,打开,转眼间,又回到了满元的工作室。

“怎么样,姐,刺激吗?”满元一脸期待表扬的看着我。

哪料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已有一把声音抢在我前面道:“实在是酷毙了!阁下简直就是天才,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这话显然不是我说的,满元于是眉头一皱,神色严肃道:“敢问哪路英雄,请现身。”

下一刻,一只飞蛾自我头发里钻出来,然后落地化成一枚小道士,接着旋身一变,是我的二师兄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