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的山谷内,建着竹舍茅屋,泉水传过竹子做成的玲珑水车流过屋旁,进入种满荷花的池中,此时盛夏,荷花开得灿烂,中有锦鲤穿梭,一切布置得仿若仙境,足以显出此间主人的巧手与心思。时不时有小松鼠、白兔等动物从山上过来探头张望,却很快给一阵阵可怕的“狮子吼”惊走。

“你他妈的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我这辈子都不要见到你这混蛋!”

闻声而辨,显然是头母狮子,可是狮子凶猛,不畏死的勇士多得是,眼前就有一个。

刘氓一手端着个白瓷碗,一手拿着个勺子轻轻翻滚吹着里面的药水说:“这是老子的家,爱滚不滚与你无关。”

“那我滚!”李惜缘躺在床上,全身伤口给包扎得像个大粽子,一脸病容想努力地挣扎,可惜全身穴道被封,没有丝毫力气。

“你是要自己乖乖张开嘴巴喝药,还是要我再捏着你鼻子灌下去?”刘氓吹凉了勺中的药,软硬不吃地笑着问。

“我……”李惜缘想起昨日给他压着灌药的苦头,不由犹豫了起来,却又抹不下面子在此人前认输,只是将眉头皱了又皱。刘氓换了正经神色,将药碗轻轻递到她唇边,温柔地说:“喝吧,不喝你的伤好不了。”

李惜缘盯着碗中药物许久,终于将它喝下。药的味道很苦,热度却恰到好处,喝入口中不冷也不烫,让她对刘氓的细心稍稍感激了一下。

回头一想。对绑架自己的人感激?天大的笑话!

突然发现自己起了怪异念头的李惜缘在心中摇头。急急将药水几口喝完,却不由呛了下,咳嗽了起来。刘氓立刻轻拍她的脊背。**君^子^堂 首 发 **替她顺气。

“呀呀,那么大个人怎么就像个小孩子似地,喝个药还能呛着。”刘氓秉着能把死人气活地嘴巴,专挑她软肋下刀子,“若下次再喝那么急,我就用嘴巴喂你。”

李惜缘气得满脸通红,什么风度都不要了。见他伸手过来给自己擦唇边的药汁,立刻狠狠一口咬下,只想从这混蛋身上撕块肉下来吞肚子里。

手被咬得很狠,沁出丝丝鲜血,刘氓看着她的动作。反而更高兴了,他将另一只手伸了过去,捏住了李惜缘地鼻子,然后以逸代劳地等着,直到她无法呼吸,肺中空气渐渐减少,终于不甘心地放开嘴巴。

“我以为你一直都很聪明,”刘氓舔了舔手上的伤口,将它放在唇边。就好像轻轻吻上了她的唇,“不对,你只是看起来聪明,其实蠢得很。”

“是的,我很蠢……”李惜缘侧过身。再没有说下半句。

“你最蠢的事。大概就是当年对我没迅速下狠手。”刘氓轻佻地笑了起来,笑容中掩不去眼中的落寞。“而我不会放过你。”

“昆门……放了我,让我回去,”李惜缘停顿了许久,终于轻轻地说,“求求你,昆门有危险……”

“你……你哭了?”还准备嘲笑下去的刘氓突然止了笑容,他看见晶莹地泪水从李惜缘眼中渐渐滑落枕头,于是急忙去旁边的柜子中翻出条手帕,给她擦了起来。

可是……为什么女人的泪水可以那么多?怎么擦也擦不完?

出江湖以来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态度的他,突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该做什么。

他做什么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此刻的李惜缘地眼里已没有任何刘氓的身影,她的脑中只有何默然的身影不停飞速盘旋,搅得自己整个人都快碎了。

回忆不断涌来,仿佛将人吞没。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夏日,年方五岁的李惜缘失去唯一的父亲,被迫流落街头,小小年纪无以过活,正在犹豫是选择跟乞丐老大扒窃还是投靠青楼混口饭时,遇上了何默然。他穿着白色的长袍配着长剑,笑容温润如玉,举手投足比戏里的贵公子还要优雅几分,引得旁边姑娘纷纷侧目。

李惜缘同样也侧目了,唯一不同地是姑娘们看帅哥,她看的却是帅哥无意间露出一角的荷包,沉甸甸、圆鼓鼓,仿佛无数个肉包子在对她挥手,于是饥肠辘辘的她忍不住动手做了回小偷。

何默然轻而易举地捕获了她,万没想到的是,他说有错必惩,丝毫不怜惜她年纪幼小,而是狠狠地打了一顿屁股,打得她哭爹叫娘,然后派人送去昆门调教,当时还傻乎乎地自己还以为昆门是青楼……当看见何默然地妻子菱娘和蔼可亲地让她去学着打扫等琐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错得离谱。

何默然打了她,也救了她的命,当发现她天资聪明后,更是不嫌弃她地过去,收为弟子,传授上乘武艺。在八岁正式拜师的那一天,李惜缘突然发现自己的师父长得真的很好看,比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好看。

她几乎是迷恋上了师父,迷恋他的相貌,迷恋他口硬心软,迷恋他的姿态,迷恋他的一切,甚至包括他对待妻子的万般柔情。

直到十五岁初解人事后,她才发现,这或许是爱。

她同时也知道,这份爱永远只能默默地藏在心里,决不能说出口。因为师父的心里只有菱娘,无论她是生是死,也不会有丝毫动摇。

想明白所有的一切后,她削了长发,在师父门前跪了三天三夜,发誓终生不嫁,只想入门成为亲传弟子,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为武痴狂或是对男人天生绝缘,只有她自己知道,一切都不是这样的。

爱一个人,就对他全心全意的好,却不一定要让他知道。

当师父给她起名叫惜缘的时候,她忍不住笑了,因为她注定此生无缘。

后来,李惜缘成了当年几乎所有弟子里唯一一个真心喜欢和照顾何柳的人,就算她再顽劣,再过分,只要想着她身上有师父的血,脸上有师父的影子,她就无条件地去帮她处理麻烦,心里从无怨言。

当何柳失踪的时候,她见师父几乎急白了头发,于是悄悄四处找寻,当何柳回来后变了一个人,乖巧懂事,让师父减少了许多烦恼,她在心里也不由暗暗开

何柳要出门参加相亲大会的前一天,师父悄悄地来找过她,告诉她昆门要出乱子,请她带柳儿离开,离得越远越好,若是事情可以解决就回来,若是事情发展到他无法控制,就与柳儿一块藏起来。

临走的时候,她问师父为什么信任自己,师父很久后叹了口气说:“我唯独,不愿意相信你背叛。他没有继续解释,于是李惜缘没有问下去,只是坚定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将柳儿带走。

走的时候,她突然产生了一种昆门将再也回不来的直觉,看着师父的脸,心里很痛很痛,痛得想哭。

她不能哭。哪怕是师父真的不在了,她也不能哭。

因为师父给她的命令是保护何柳。

如果何柳出事了,她也不会哭。

因为她会马上去死,这世上没有任何值得她留恋的事和人了。

可是现在这样被人囚禁,无法动弹,更不知何柳下落与安危,算什么处境呢?

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于是她终于哭了……

却不知,她的眼泪流入了旁边桀傲不羁的人心中。

正文 第七十五章 蝙蝠刘氓

刘氓喜欢杀人,尤其是杀死不顺眼的人,更喜欢杀死一些假惺惺的武林伪君子,哪怕是惹上一身骂名也无所谓,甚至被人越骂他会觉得全身越舒坦。

杀人杀的多,他见过许多人的眼泪,有哀求饶命的,有痛苦悲哀的,亦有楚楚动人的,遗憾的是他从来不会为这些眼泪所动,更不会因对手哭泣而饶恕他们的性命。

可是今天,出道多年的他终于动摇了。

因为他从没想过性格刚烈如男人的她会哭,像个普通娘们一样哭。

哭得他心肠直发软。

还记得,两年多前,他将眉山派掌门的人头送回眉山,惹起武林众怒。五大门派纷纷派出高手来追杀他,这场紧张刺激的赌命游戏最终将他逼到了雁山。

身中十几道刀剑伤,他居然没死,还使了几个小诡计,摇摇晃晃地冲出重围,本以为就此脱险,没想到遇上了昆门的高手。

所幸高手只有一个,她身穿男装,头发极短,举手投足间满是帅气,有着阳光般耀眼的光芒,抢眼得不由让刘氓心脏跳慢一拍。细细看去,却发现对方的喉结与走路腰身与男人有异,竟是个女子。

这女子轻松地玩弄手中长剑,仿佛已将他的性命掌握股掌间。

刘氓不由笑了起来,对于要杀死自己的人,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于是无力抵抗的他豪爽地大字型趴在地上说:“过来,砍吧。”

“我不过去,”总是打扮成男子的女子笑了笑,灿烂笑容比太阳更让人炫目,她盯着地上人缓缓开口,“你手上握了支流云针,我若过去,就要挨刺了。”

“哈哈。被发现了。”被识破诡计的刘氓却大笑了起来。他摊开右手掌心,将一枚闪着幽幽蓝光的小针丢落地上,“现在可以过来了吧?”

“另一只手上也有。”女子依旧没有上前。而是指着他的左手说。

刘氓终于叹了口气,缓缓丢下了另一只手上的毒针。

女子见暗器丢尽,终于走近,看着他却拿剑比划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从哪里下刀子好,于是成为待宰猪肉的刘氓不高兴地再问:“怎么?莫非还怕本大爷地血污了你地剑?”

“我比较少杀无抵抗的人,确实要研究一下。”女子将刘氓轻轻扶起。然后用一根长针指向颈后,这里杀人几乎没有任何痛苦。

“为什么挑这里下手?”刘氓的脑子似乎秀逗了似地问。

“眉山派掌门近年来霸占了周围渔场收益,让许多渔民活不下去,你杀了他是件好事,可惜师门下的命令是要我杀你。不得不听。”女子耸耸肩,口气中竟有几分惋惜。

“本大爷杀那个窝囊废不是为了给渔民报仇的,你感谢错人了。”刘氓闻言,有些不高兴起来,他的心却突然对面前女子起了些许好奇,“你的名字是什么?”

“随便你怎么说,我做事不用你管。”女子说完后又停了一阵子,似乎在思考,最后终于将自己名字告诉了眼中快死的他。

“李惜缘。”

“你惜缘?”

“不。是李子的李。”

“无所谓,我会记住你地名字,”刘氓笑得十分得意,他缓缓抬起头对她说:“因为……本大爷还死不了。”

寒意袭满全身,李惜缘顿时发现有些不妙。急忙抽身后退。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刘氓的口突然张大,里面射出一根银针。刺入她身上,巨大的麻痹感迅速席卷神经。

李惜缘瘫倒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挣扎着站起,还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嘲笑地说:“我一向准备三根银针,还有,我的伤没你想象中重。”

只是第三根不是毒针,而是见血则化地麻醉针,毕竟刘氓再怎么狠,也要考虑自己误服毒的可能性。

形势在瞬间逆转,刘氓拾回了地上的毒针,在李惜缘眼前比划:“嘿嘿,丫头,这回该我研究在哪里下手了,先把脸割了可好?”

李惜缘用力想挪动自己的手指,却只能轻微抖动,最终她放弃了挣扎,只是冷冷地说:“请便。”

这番淡然态度倒是让刘氓愣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被轻视的恼怒,他拾起李惜缘的手笑着问:“如果你求饶,本大爷就放过你如何?”

“昆门中没有向敌人求饶的家伙。”李惜缘无所谓地说,“你爱杀爱剐都随意吧。”

“你莫非以为老子不会动手?”刘氓这辈子没见过这种软硬不吃的女人,骨子里地残忍因子发作,他终于发狠拗断了她右手一根手指。李惜缘只是轻轻地“哼”了一声,面色并没有太大动摇。

动摇了的却是刘氓,他在拗断对方手指的那一瞬间,就开始后悔了,总觉得眼前的女人,似乎和别的不同,让他心中生平第一次产生了有些舍不得地感觉。

既然舍不得,就放过她。

刘氓犹豫片刻,就有了决定,他转身准备离开,却未防变故突然发生。

地上李惜缘没受伤地手喷出一股轻烟,等原本已放下戒心的刘氓发现是迷烟时已经晚了,迷药迅速蔓延全身,逼得他直挺挺倒下,再也无法动弹,和同样被麻翻地李惜缘大眼瞪着小眼,变成一个哭笑不得的局面。“喂……你不是已经给放倒了,怎么还能放迷烟?”刘氓忍不住问。

李惜缘“嘿嘿”一笑,不客气地说:“我手上本就握有软香罗,你刚拗断我右手手指的时候,我左手轻轻抖动一下,弄开迷药的盖子。”

“你真卑鄙。”刘氓笑道。

“彼此彼此。”李惜缘回敬。

“老子好倒霉,倒下的位置好差,脑袋碰到石头了。”刘氓抱怨。

“滚!”李惜缘顶了回去,“你的大腿还压着我,不要脸!”

“靠!你不爽就自己移开去!”

两个人拌着嘴,互相警惕地望着对方,他们都在赌,赌对方迷药的效力有多长,先动的人先赢。

李惜缘明显劣势,毕竟她自己放出的迷烟是连自己一块儿命中,但她还可以多赌一样,如果有人在这段时间内发现他们,就是她赢。

毕竟蝙蝠没有朋友。

于是她放开嗓子喊救命,声音非常嘹亮。刘氓却在旁边贼笑着说:“只有尖叫时嗓子还像个女人,你喊吧喊吧,喊破喉咙都没人来救你,这儿荒山野岭的,就我们孤男寡女,小心到时候你名节毁了没人要。”

“鬼才嫁人。”李惜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呐喊,声音在空旷的野外扩散,却只得到回音和旁边刘氓的大笑声。

他们所处位置太过偏僻,李惜缘一直叫到嗓子快要嘶哑,直到夜幕降临,都没有人经过,两人又不敢睡着,于是继续胡扯。

刘氓吓唬道:“呆会说不准会有狼来,把我们吃了。”

李惜缘压根儿无视:“和你同归于尽也不赖。”

“真感动,你居然想和本大爷做同命鸳鸯。”

“滚!”

周围传来不知是什么的野兽吼声,树稍给风吹得摇摇晃晃仿若鬼影,蟋蟀鸣叫响起,满天星光如银沙般洒落丛林,落在旁边女子的脸上,刘氓好奇地看过去,却见她不哭也不闹,只是不说话的时候静静看着星星发呆,心中慢慢浮出些许好奇,想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你知道有颗星星叫大熊吗?”他难得正经地和她说星星的故事,说各种奇闻逸事,想逗她开口,可是她始终没有说太多,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理自己。反而是故意气她的时候,她反驳起来的话语和样貌都会可爱许可多。

于是他干脆故意气她,一直气,气得她半死不活,看着她表情随着自己话语变了又变,好玩得不得了,甚至有些想一直这样和她呆下去,直到厌倦了为止。

两人迷药都是优质产品,在不能动弹中,居然过了两天,是刘氓先动了。

于是李惜缘认命地闭上眼,等待死亡的到来。

可是刘氓没有给予她预想中的死亡,而是给她取来了清凉的泉水。

一滴滴,滴入干枯的唇间,带来了生命的活力。

她不解地望着眼前的人,他却只笑笑说:“你的命,先寄下,我将来再取。”

说完后就转身离开,只留下一个看似帅气的背影,让人心中不是滋味。

不过李惜缘不知道的是,离开后的刘氓着实后悔了三天,他不停抱着脑袋想当时干嘛冲动犯傻走了,反正流云针上麻药还有,只要给对方补上一针,就不用担心自己伤重不是她的对手,可以抱回家去慢慢研究。

要好好研究自己心里对她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反省后的他暗暗发誓,如果有下一次机会,就一定要抱回去好好想想。

所以,当见到李惜缘被围困的时候,他真的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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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木簪

白瑾并没有直接带小柳他们去刘氓的居所,他先悄悄用飞鸽写了封信诉说原委,接着才带着人上门。

这一路又折腾了五六天,为了避免乘车浪费时间,小柳骑马技术突飞猛进。让人不得不感叹逆境才是学习的最好时机。

唯一遗憾的是,她的双腿内侧给马鞍磨破了皮,导致一连几天走路的姿势都有点像只鸭子,惹得小白心疼不已,又不好多关心那种敏感地方的伤势,只得在古凤镇上小歇整顿行装的时候,悄悄让筱尤帮忙送药给她擦。

筱尤一边送药一边笑:“你这阵子走路就像你以前和我说的那个什么漫画故事一样,叫唐老鸭?那个地方要我帮忙擦吗?”

“呱呱要,”小柳黑着脸叫了两声,得知药品来历后,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小白“不正经”的眼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药敷上皮肤,带来阵阵清凉,疼痛好了许多。小柳重新穿好衣物,又听筱尤说古凤镇的首饰匠手艺一流,她既想买根簪子又害怕一个人外出,于是请小柳陪她去客栈旁边的栖凤楼购

小柳不爱首饰,本想将这个好机会让给肖没,没想到去敲他房门却发现不在,而白瑾和小白也不在各自房中,三人都不知去向。

于是她只得自己陪筱尤去买簪子,没想到入了栖凤楼后,不爱首饰的自己都给看花了眼,银桃花顶簪、金厢倒垂莲簪、金厢猫睛顶簪、金点翠梅花簪等,筱尤像只猴子似的,捡了东边的又放不下西边的,插得满头簪子比来比去,最终还是在小柳的建议下选了只简单精巧的盘丝银梅花簪。

付款后,她兴冲冲地问:“是不是我带这只簪子最好看?”

小柳摇摇头。老实说:“是那只簪子最简单。不阻碍行动,莫非你打算让敌人被自己姿色迷昏眼,然后忘记攻击我们吗?”

“你真没情趣。”筱尤郁闷地撇撇嘴。||又盯着黄金镶翠并蒂莲簪子流口水去了。

而小柳的眼光也被角落一只木簪子吸引了过去,那只簪子和周围金银首饰不同,线条非常简单流畅,只是雕着几根缠绕在一起地藤花,很有古朴风味,店家见她眼光落处,十分伶俐地上前介绍道:“姑娘。这簪子是一年前有个落魄地大侠放在此处寄售,据说天下独一无二,你可以拿出来看看,它可是有大妙处。”

小柳点点头,店家立刻将簪子取出。然后扭动簪身上一个机关,竟从中抽出一把散发着寒光的钢刀,狭窄的刃身十分锋利。

“姑娘,还不止如此,”店家见小柳看得几乎痴迷,又笑起来,他轻轻旋开簪上藤花,里面竟是中空,抽动旁边地藤叶。可以见到一个小孔,直通刀身,“这里可以灌东西进去,然后抽动旁边的机关,液体就随着刀身流下。从顶端的小孔排出。”

这……简直就是杀人放火的利器!以木为簪。是取其厚与钝,让人觉得是不值钱与没攻击性的物品。以钢为刀,取起韧与硬,若是攻击颈后、人中等位置,此刃应该可以置人于死地,若是在里面灌上毒药等物,更是持久性的杀人毒器。何况外表以藤花为身,用纠缠的枝叶遮掩起抽刀口,两朵稍微向外地花,正好成为刀柄,构造十分巧妙,让人很难发现内有玄机,设计此物者绝对是天才,已经有些现代注射器的雏形了。

小柳没有多想,问明白此物绝对只有一根后,立刻将身上小白给她的所有钱全部掏出,败家地买下了这根簪子,因为发簪是所有女性必备之物,若是危急时,说不准可以用它脱困。于是她立刻取下头上原本的银簪,换上木簪,揽镜自照,却也十分美丽,精致的雕工不像是简陋之货,挺符合自己一贯打扮准则,不至于让人起疑。

筱尤没见到簪子里地刀,只是看着她的脑袋说了声还挺好看,应该很便宜吧,又劝她别太节省后,就踏上了归程。却发现白瑾、肖没、小白三人正坐在客栈旁边的酒馆中喝酒,还小声争论着什么。

突然,小白一声怒吼站了起来:“谁说我将来是怕老婆的!胡说八道!”

小柳给惊得差点跌倒在地,筱尤掩嘴笑了笑将她拉近了几分细听。

小白带着几分醉意继续说:“将来!当然是我当家,家里大事是我说了算,她只要乖乖听我话就好。”

肖没耻笑道:“就凭你现在嘴巴上说得响?说不准醒来后小柳河东狮一吼,你就乖乖跪搓衣板去了。”

“胡说,小柳才不会罚我跪搓衣板。”小白的脸涨得通红,用力拍着桌子反驳,平时的斯文形象全部扫地,背后偷听的小柳这才知道他酒品不是一般的烂。

“罚你跪钉板,”肖没拍着自己胸脯大声吹牛道,“学学我!将来我找老婆绝对要温柔贤惠的,叫她往东不去西,叫她去北不向南,一定要乖乖听我话!”

筱尤皱了皱眉,然后对小柳说:“这种男人是最嫁不得地。”

小柳很无言,在心中对肖没的酒品也划下一个大大的X。

“好了好了,你们别争了,”白瑾笑嘻嘻地制止了差点想出去以单挑形式决定对方是否怕老婆的二人,“女孩子怎么能这样对待,作为男人应该温柔体贴才是,小白兄弟不是怕老婆,只是敬老婆而已,因为心疼所以才怕她不高兴而已,肖兄弟也是口上说说罢了,将来必定是对妻子千般好万般疼的。”

“还是白兄说话对我胃口,我再敬你一杯。”小白站起斟满酒,旁边肖没也站起和白瑾碰了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