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她睁大眼睛,惊惶地、恐惧地大叫:“妈妈,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千寻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手上传来温暖的触觉。一股久违的厚实的温暖,让她不再寒冷。

是林熙阳吗?14年的人生中,只有他给过她温暖的感觉。“林熙阳,是你吗?你从柳镇来看我了?我很想你,真的真的很想你…”

那人的手蓦然握紧,紧得她的手生痛。“好痛!”她挣扎着,猛然惊醒过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幽黑深沉的眼睛。

竟然是…裴予陌!千寻完全呆住了,愣愣地瞪着面前这个男生。他坐在她床头的椅子里,不复平时傲慢不羁的样子,显得有些憔悴,还有几许担忧。“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从他掌心抽回自己的手,尴尬地问。“你从楼梯上摔下来昏倒了,是我送你来医院。”他的语气异常温柔,“宋嫂去帮你办住院手续了。”“住院?”千寻顿了顿,说,“我现在已经清醒了,为什么还要住院?”

“因为…医生说你流血太多。”裴予陌盯着她,慢吞吞地说,脸上的神情很怪异。

千寻呆了呆,脸迅速胀红。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因痛经昏倒,12岁那年上体育课时,突然腹中绞痛,痛至满头大汗,一下子晕倒在地。醒来时已躺在家中床上,母亲坐在床边,神情淡漠地说:“你来了月事,是大人了。”

这会儿,坐在自己床边的却是一个男生。千寻又羞又窘,不好意思再开口。而裴予陌也沉默不语。一时间,屋内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走动。千寻抬头看了一眼,已经是凌晨五点!难道他昨晚守了她一夜?“我没事了,你回家去吧。”她有些过意不去,低声说,“你上午还要上课呢。”

“我可以请假,没有关系。”他轻描淡写地说。千寻诧异地扬了扬眉,面前这个人确实是裴予陌吗?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善良热心?

“可是,我有关系。”她口气生硬地说,“我跟你又不熟,你呆在这里,我很不方便。”

裴予陌的脸色顿时为之一变。他久久地瞪着她,瞳孔在一点点收缩,然后勾起唇角,露出平时那种讥讽的笑容:“你的意思,是要赶我走吗?”“你和季滟一伙的,我不想看见你。你赶快走吧!”“孟千寻,如果你下次再出什么事,可别想要我帮你!”说完,他转身打开门,很快走了出去。

千寻盯着那扇迅速合拢的门,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她并非不识好歹,故意要赶走裴予陌,只是和他在一起没有话说,特别是他那一对深黑如井的眼睛,让她很不自在。千寻在医院住了5天才出院。季安澜闻讯从香港赶回来,狠狠训了季滟一顿。季滟虽然性情顽劣、霸道任性,但也害怕闹出人命,不得不有所收敛。一场劫难之后,千寻因祸得福,搬回二楼的卧房居住,过了一段太平日子。

她终于读完了母亲的日记,苏缇和季安澜之间的感情纠葛,渐渐明晰起来。

苏缇刻苦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她到俞氏集团下属的一家广告公司应聘,面试的考官正好是当时任广告公司经理的季安澜。季安澜不但认出了她,还将她聘为自己的秘书。

自从第一次在街头偶遇,苏缇就爱上了这个温文俊挺的男人。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沉稳的气质和不俗的谈吐,使苏缇更加迷恋于他。苏缇在日记中写道:“每次走进季总的办公室,我的心底就生出几分雀跃的心情。他帅气英挺的样子,和我心中理想的恋人几乎完全重合。他这个人,工作起来很拼命,不苟言笑,处事积极果断。

他这么年轻,只有三十出头,却沉稳而上进,受到董事长的器重。据说,他不久就要调到总公司,任俞氏集团副总经理。我总是忍不住回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他,和煦如春风的笑容,温柔多情的眼神。那样的他,与工作时严肃的他,截然两个样子。相同的是,一样都深深吸引我。”…“和其他职员相比,季总对我好像有点不一样。他常常用一种迷惘而忧伤的眼神看着我,当我发现时,他又连忙避开。我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不懂,他从不嫌烦,非常耐心地给我指导,使我越来越坚信,他对我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感觉。”遇见季安澜,是苏缇一生中的幸运,也是最大的不幸。单纯懵懂的苏缇不知道,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季安澜之所以能位列总公司的高层,是被俞氏集团董事长慧眼相中,即将成为他的乘龙快婿。同年十月,他和俞董事长唯一的千金俞梦瑶喜结连理,同时升为集团副总。

苏缇一下子坠入了痛苦的深渊,虽然他们两人从未表白过,但她对季安澜已经用情很深。

苏缇决定离开季安澜,她从广告公司辞职,到了N城的另一个区,避免与他相遇的任何机会,甚至连手机都换了号码。但一年后,季安澜还是找到了她。在自己租住的小屋旁,苏缇看着季安澜一步步走近,看着他消瘦憔悴的脸、黯淡无光的眼神,她突然有一种飞蛾扑火的冲动。苏缇扑进了他的怀里,那个她梦寐已求的怀抱。从此,他们开始秘密地同居。季安澜在郊区为苏缇买了房子,每个周末都和她共度。

季安澜从来不隐瞒苏缇,虽然他和妻子感情淡漠,但他不会离开她。他的事业、他的生活,已经与她密不可分。而苏缇是他难以抗拒的诱惑。他爱她,却不能娶她,他只能给她一份爱情和温暖舒适的生活。一切都是注定了的,苏缇注定是被牺牲的那一个,被世人不齿而唾骂的那一个。

不久,苏缇怀上了季安澜的孩子。她既惊又喜,两人商量后,决定留下这个孩子。因为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为了照顾怀孕的苏缇,季安澜下了班就守在她身边,以种种借口搪塞着他的妻子。然而,俞梦瑶还是知道了。突然有一天,她出现在苏缇的面前,妆容精致华贵。面对季安澜的妻子,苏缇感到心虚和愧疚,毕竟自己是一个不光彩的“第三者”。苏缇当天的日记写得很详尽:“当季安澜的妻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惶恐、心虚,而且,第一次觉得羞耻。虽然她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甩我耳光,但我从她的眼神中读到了轻蔑和不屑。

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女人有种特殊的气质,她并不美丽,至少没有我美丽,但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气度逼人,自有一种优雅。我在她面前,显得何其渺小、卑微!她开门见山,说她并不爱季安澜,他们是政治联姻,各取所需。但是,我的存在,对她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更让俞氏集团名誉受损,她今天来找我,就是希望我能离开季安澜。

“季太,你既然不爱季安澜,为何不放他一条生路?”我坐直身子,把心一横,“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哦?”她冷笑,“你是爱他这个人,还是爱他的钱?”我知道她看不起我,但是她不能侮辱我的感情。“我和季安澜在一起,绝不是为了他的钱…”“未得温饱,何谈情爱?”她嗤之以鼻,“你们的爱情再伟大,在外人眼中,你也不过是被人包养的二奶、情妇,无名无分,见不得光。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沦落至此,连我都为你感到羞耻!”

好厉害的一张嘴,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击中要害。我自惭形秽,无言以对。

“苏缇,你不要做梦了!季安澜是不可能和我离婚的,他又不是傻子,怎会为了你牺牲自己的事业和前途?像你这样的打工妹,除了年轻美貌,一无所有,在N城要多少有多少。你能给他什么?你又拿什么来和我比?”我始终无法开口,她的话,像一把利刃,深深地刺进我的心。“女人的青春有限,特别是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浪费在有家室的男人身上,岂不可惜?不如拿到一笔青春赔偿费,回老家去,找个安份的男人嫁了,不比当人家的情妇强?”她说着,就把支票簿取出来,签好了,递给我。我一看,上面的数字是30万。想起言情剧中的情节,我应该一把撕掉那张支票,狠狠扔到她脸上去。但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把支票还给他,说:“季太,你太低估我了。我怎会为金钱出卖自己的爱情?除非季安澜不再爱我,否则我不会主动离开他。”她的脸上竟无一丝愠色,把支票收好,徐徐站起身。在离开我的房间前,她信心十足说:“没关系,我先替你保管。总有一天,你会把这张支票拿回去的。”这件事,苏缇没有告诉季安澜,他一直蒙在鼓里。苏缇的腹部日愈隆起,她憧憬着自己的孩子,有一张和季安澜一样五官深邃的脸,但皮肤要像自己。她隐隐希望能生个儿子,因为季安澜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女儿。就在苏缇临产的前一个月,突然接到家里的加急电报。她母亲心脏病恶化,被送进了省城医院。医生说必须施行换心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但是,需要30万元手术费。30万元,对一个打工妹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学。但对于家财万贯的俞梦瑶,只是赶走情敌的一个筹码。母亲的生命和自己的爱情,苏缇选择了前者,她接受了俞梦瑶的30万元,并向她承诺——彻底从季安澜身边消失,今生今世都不再与他相见。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约定。苏缇带着尚在腹中的孩子离开了N城,离开了季安澜。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在千寻朦胧而遥远的童年记忆中,得以延续。苏缇回到湖南老家,生下了千寻。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她背负着世俗的恶名,独自抚养女儿,与日渐苍老的母亲相依为命。千寻4岁那年,外婆还是撒手人寰。那颗花费30万元得到的心脏,只让老人在世间苟延残喘了4年,却让苏缇失去了她这一生唯一的男人。母亲去世后,苏缇带着千寻搬到柳镇,身子却越来越弱,无法出去工作。季安澜费尽周折,打听到了苏缇的下落,他到柳镇看望苏缇母女。苏缇不肯见他,因为她不能违背对俞梦瑶的承诺。

季安澜痛苦但是无奈,他了解这个女子,外表看似柔弱,性格却很倔强。只要是她决定的事,从来不会轻易改变。季安澜回到N城,每月定期给苏缇汇款,作为女儿的抚养费。最后这一段,是老赵告诉千寻的。身为季安澜的私人司机,他很早就认识苏缇,对她充满同情。

“是个漂亮的好女人,可惜,红颜薄命…”老赵在千寻面前感叹地摇头。

秘密

季安澜果然是千寻的父亲,虽然他不肯认她。很奇怪,千寻并不怨恨他。也许对女人来说,爱情是她的全部;但对男人来说,只是他生活的点缀。

当年,季安澜不会为了苏缇与俞梦瑶离婚。现在,更不会为了她这个私生女,破坏自己至少表面看上去幸福和美的家庭。苏缇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才要千寻远离爱情。她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道:“为了爱情,我牺牲了尊严;为了亲情,我又牺牲了爱情。如果我生的是个女儿,希望她以后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不要像我这样多情。”母亲用藤条狠狠地抽她,那些伤痕带给千寻的不仅有痛楚,还想教会她如何成长。

但是,成长中的缺憾却是无法弥补的。小时候,别人有父亲而自己没有,千寻觉得很自卑。在放学的路上,看到别的小女孩紧握父亲的手,一脸幸福的表情,总是羡慕得不得了。千寻想知道,在父亲怀里撒娇是什么样的感觉,握住父亲温暖的大手是什么样的感觉,甚至叫出“爸爸”两个字是什么样的感觉。可惜,这一切只能在梦里追寻。现在终于有父亲了,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还是不能大声地叫一句“爸爸”。

每每,看见季滟和父亲无拘无束地嬉戏,千寻心里便会生出一种蛰痛。而这种时候总是特别多。季滟经常故意当着千寻的面,向季安澜撒娇,提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得到满足,便会大叫着“谢谢老爸!”,扑进季安澜怀里,一边挑衅地瞪着千寻,脸上满是得意。这个周末的晚上,季滟想买阿迪达斯的球鞋,季安澜一口答应,她满心欢喜地扑入父亲怀里,双臂环着他的脖子,嘴里娇声嚷:“我就知道老爸对我最好了!”季安澜看了坐在沙发上的千寻一眼,扯开腻在怀中的女儿:“瞧你,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还在老爸怀里撒娇,都不知道难为情!”“哪怕我长到五十岁,你还是我的老爸啊!”季滟故意加重语气,“我一个人的老爸!”

千寻强迫自己的目光盯着电视屏幕,表情淡漠疏离,但她的心却很痛,那种羡慕甚至嫉妒的心理,怎么也克制不住。“幼稚…肉麻当有趣!”身边传来一声不屑的轻哼。千寻微微转头,触到了裴予陌的眼睛,里面的嫉妒居然一览无遗。原来,大厅中有这种酸涩情绪的,不止她一个人。是了,裴予陌才是一个真正的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俞梦瑶夫妇待他再好,也代替不了父母的关爱。那一刻,千寻又觉得自己很幸福,毕竟父亲还在身边,她能天天看见他。而对裴予陌来说,尘世中再也没有父亲为他遮风挡雨。没有了父亲,才知道有个父亲是多么的幸福!这样一想,千寻的目光中不由自主地带着一丝柔情和怜悯,方才那种刺痛的感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裴予陌愣了一愣,这是第一次,他从她的眼中读到了表情。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睛,从他看见它的第一眼,就是波澜不惊。淡漠的神情,低垂的眉眼,那样安静,那样拘束,千寻不像季滟,完全没有少女活泼天真的气息。他讨厌她的苍白消瘦,也讨厌她超出年龄的沉静和淡定,却忘不了她溜滑梯时的不羁与活力,还有那轻松的笑容,犹如昙花一现,灿烂无比,以后他再也没在她脸上看到过。

野性开朗的,恬静乖巧的,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这和她如谜的身世一样,让他难解。

就这样,裴予陌成了季滟的“帮凶”,和她一起,讥笑千寻的土气,对她排斥、冷落,不友好,恶作剧甚至陷害。那天傍晚,就是他偷偷溜进千寻房间,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

可是,当裴予陌栽赃成功,看到千寻被俞梦瑶奚落,遭季滟辱骂时,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阶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走到楼梯拐角处,她发现了他的存在,笔直站立,仰起的面孔,是仿若透明的洁白,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静静凝视他。

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没有一丝杂色,像是透明的黑水晶。在这双眼睛面前,他感觉到自己的浮躁,还有一种被看穿的心虚感。这个女孩冰雪聪明,早就识破了这是一个圈套,却不辩解,不揭穿,也不替自己叫屈。她的内心深处,有着不为人知的骄傲和坚强。千寻越是沉静,裴予陌就越是良心不安。尤其宋嫂在他面前唠叨地下室太冷,千寻冻得双脚冰凉时,他觉得自己“助纣为虐”的行为很卑鄙。裴予陌以要上晚自习为借口,不肯回季宅,只为避免见到千寻。那天晚上,他推开季宅的门,看到千寻浑身是血地躺在地板上,惊诧的同时,还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眼前出现的,不只是千寻,还有自己的父母。他们躺在地上,浑身鲜血淋漓,脸色苍白如纸。年仅十岁的他,哭喊着扑上前去,却被大人们拼命拉开。表姨俞梦瑶紧紧捂住他的眼睛,颤抖地说:“不要看,可怜的孩子,不要看!”但那惨烈的一幕,还是深深地留在他的脑海中,每每在午夜梦回时,将他惊醒过来。他双手抱膝,独自坐在黑暗中,面对一屋子的孤寂,一直坐到天亮。那个深夜,他也是坐到天亮,却不再感到孤寂。因为有一个人,比他更柔弱无助。

昏睡中的千寻,唇角微弯,眉目安然,突然大叫:“妈妈,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守在床边的裴予陌,心弦蓦地一震,这句话何等熟悉,他在梦中也常常这样叫着醒来。

他握住她在黑暗中摸索的手,试图给她一丝安慰和温暖,她却喃喃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

林熙阳,是个男孩的名字吧?他想着,胸口涌起一股莫名的心绪,又酸又苦。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嫉妒”。以后的日子,千寻还是对他很疏离。而他也一如既往,脸上是淡淡的嘲讽和冷冷的漠然。但暗地里,关注的目光却每时每刻跟随。今晚,对于季滟的表现,裴予陌嗤之以鼻。这个骄纵傲慢的大小姐,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她的行为不但幼稚,而且非常可笑。但是,千寻还是受了伤。她的嘴唇紧抿,眼睛死死盯着电视屏幕,却掩饰不了内心的痛苦和脆弱。再怎么坚强独立,到底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十四岁…她比季滟还小两岁,性格却如此迥异。一个冷静自持,一个飞扬跋扈,她们到底是不是姐妹…同父异母的姐妹?千寻从沙发上站起来,起身往楼梯上走。季安澜立时察觉,关切地问:“怎么,千寻你就上楼睡觉?电视还未演完呢!”“我困了,不想看了。”她说着,依然往前走。身后,季安澜的目光带着疼爱、怜惜,还有歉疚。这一幕落在裴予陌的眼中,不觉有些惊讶,在这以前,季安澜是很少关注千寻的。大概就是这个原因,让季滟意识到了自己的危机,才刻意表现“父女情深”吧。果然,季滟立刻不高兴地撅起嘴,抱怨地说:“老爸,你这么关心她干什么?人家又不领情!你有时间,还是多关心关心我这个亲生女儿!”季安澜皱皱眉,脸上不易察觉地掠过一丝痛楚。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去睡了。”大厅里只剩下季滟和裴予陌,不等季安澜上楼的脚步声消失,季滟就顺势靠在裴予陌身上,娇憨地说:“陌哥哥,你终于肯回来,人家都想死你了!”裴予陌轻轻拧了拧她的脸,用一惯玩世不恭的腔调说:“你若真的想我,应该是为伊销得人憔悴,怎么脸上尽长肉?瞧,都快变成双下巴。”“没办法,人家是天生的娃娃脸嘛!其实脸上肉乎乎的,比较可爱。谁像那个孟千寻,巴掌脸,尖下巴,瘦不拉几的,一副刻薄短命相,我看她活不过…”她还未说完,就“哎哟”叫了起来,一把推开裴予陌,说:“你怎么了?拧得人家这么疼!”

“季滟,我劝你还是积点口德。在背后诅咒别人,是会遭到报应的!”季滟觉得自己已经遭到报应了,因为她从未见过裴予陌这样的眼神,沉痛而愤怒,定定地望着她,目光冷如寒冰。

夜宴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对文文的支持!

也许更新不够快,但我已经尽力了,挤压中午与晚上的时间抽空写文。

希望你们不要等得不耐烦哦!

写文真是一件很累的事,要死很多脑细胞,但有你们的支持,我一定不会弃坑!

衣香鬓影,笑语喧哗。2月16日是俞梦瑶的生日,季宅举行了家庭晚宴。借着为俞梦瑶庆生的名义,宴请N城的政界名流商业巨子,为俞氏集团笼络人心,融洽关系。大厅里人声鼎沸、珠光宝气、花团锦簇。季滟像只花蝴蝶,满场乱飞,谈笑风生,顾盼生辉。她是个喜欢热闹、爱出风头的人,今晚打扮得花枝招展,周旋于客人们中间,虽然年纪尚幼,但派头已经十足,几位阔太太围着她,夸赞她不愧为俞梦瑶的女儿,气度高华,明艳动人,季滟更加得意,笑得前仰后合。而裴予陌也颇受人关注。他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Armani西装,在平日冷峻邪魁的气质中,又增添了几分尊贵,再配上一张俊美非凡的脸,成为全场女孩争相瞩目的焦点。不过,他浑身散发着高傲和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又让人不敢靠近,只能远远旁观。

“这个男孩是谁?帅呆了,”一个女孩碰了碰傅盈盈的胳膊,“也酷毙了!”

傅盈盈丢给她一个白眼:“你真是孤陋寡闻,他是季滟的白马王子,和她青梅竹马的表哥。”

“哦,原来他就是陌少爷啊!”那女孩恍然大悟,一边痴痴地呆望着裴予陌,一边感叹,“果然名不虚传,难怪我们季大小姐对他如此着迷,如果是我,我也会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不,西裤下!”“花痴!小心流鼻血哦!”傅盈盈嘲笑同伴,“你没有机会了,他是属于季滟的。”

女孩再定睛打量了裴予陌一会儿,摇摇头:“那可不一定,你看他从开始到现在,眼睛都没有停留在季滟身上,一副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样子。我猜他的心另有所属。”傅盈盈瞪了她一眼:“这话千万不要让季滟听见,否则她会大发雷霆,从此与你绝交!”

正说着,季滟已经摆脱那群阔太太,向她们走来,高声地招呼:“盈盈,快过来!你看我这件晚礼服好不好看?”傅盈盈忙拉着同伴迎上前,浅笑嫣然:“季家大小姐终于有空搭理我们了!”女孩回眸一眼,看见裴予陌斜靠在一根雕花柱子上,轻呷高脚杯中的红酒,一边心神不属地盯着二楼的楼梯口。

整个宴会上,他都拿着酒杯,静静站在大厅一角,遗世而独立,像一位英俊孤傲的王子。

他在等什么呢?女孩好奇地望向那架楼梯,螺旋形的木楼梯,古典的欧式风格。下一刻是否会有一位高贵的公主,穿着曳地长裙款款而下,艳惊四座?抑或,他等待的不是公主,而是美丽的仙度瑞拉,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中,弯腰捡拾她遗落在楼梯上的水晶鞋。童话看多了吧?那女孩自嘲地摇摇头,却很想知道,谁会是幸运的灰姑娘?

季宅的三楼,是两个独立而宽敞的房间。东侧的游戏室,里面有台球、麻将桌、牌桌之类,是季安澜夫妇招待宾客,游戏娱乐的地方。西侧的书房,三面墙都是高耸至天花板的书柜,整齐地排满了各种书籍,文史哲经,琳琅满目。

楼下大厅人声喧哗,这儿却是一个安静的所在。千寻坐在书柜下面的地板上,抱着一本外国名著,聚精会神地读。在季宅,这种场合,这种宴会,她是必须回避的。晚饭由宋嫂端上来,一个人在卧房里用。千寻并不觉得委屈,或许早就习惯,也乐得清静。只是楼下传来的喧嚣声浪,让她不胜其扰,只好躲进三楼书房,闭门看书。

不知不觉已近十二时,大厅的宴会已经散了吧。千寻放下书本,伸了一个懒腰,推开高大的落地窗,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去。这个阳台很宽大,白色雕花的栏杆,直伸向外面,视野开阔。千寻依在栏杆上,能看见不远处的大海,湛蓝深黑的一片,映着点点闪烁的星光。到N城这么久,千寻从来没去过海边,也没有人要带她去。一阵夜风拂面而来,她深吸了一口,似乎嗅到海洋的咸腥气息。和海风一起袭来的,还有沁骨的凉意。千寻只穿着单薄的白色棉布睡裙,不禁有些瑟缩。不能再站在这里吹风了,否则明天要感冒的。千寻正要退回房间,走廊上突然传来轻悄的脚步声,在书房的门外停下。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她一惊,本能地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顺势蹲下身,躲在落地窗的窗帘后面。虚掩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修长的身影走了进来。透过白色纱幔的缝隙,千寻看清来人的面目,竟然是裴予陌。深更半夜,他进书房干什么,也是来看书的吗?裴予陌目光环视了一下室内,很快发现她扔在地上的那本书,他弯腰拾起,一看封面,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他的眉毛轻轻扬起,唇角勾出一道诡异的弧线,然后,向阳台的方向走来。

千寻紧张地屏住了呼吸。从她这个角度,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眼神中透露着恶作剧的意味。

千万不要被逮住,否则他…虽然她不明白裴予陌要做什么,但凭直觉,她认定准没有好事,他一向都对她怀着恶意,不是吗?就在此时,门外响起一道沉郁的女声:“予陌,是你吗?我看见你上三楼。”

脚步在距离落地窗几步远的地方停住。“表姨,我在书房。”裴予陌扬声答,转过身子,脸朝着走廊。千寻松了一口气,同时听出那是俞梦瑶的声音。果然片刻之后,俞梦瑶即出现在书房明亮的灯光下。她穿着一袭月牙白的丝缎礼服,脸上薄施粉黛,典雅华贵,贵妇的气势更显。只是面颊酡红,双眸迷蒙,似有醉意。“半夜三更的,你在这里做什么?”“我睡不着,想找一本书看看。”大概因为喝了酒,裴予陌的嗓音醇厚低沉,拥有金属般的质感。“予陌,你是否有心事?我看你一个晚上都不太开心。”俞梦瑶说,语气难得的温柔平和。她脸上的表情也是千寻没见过的,卸下了平日的严肃,亲切得一塌糊涂,还带着些微的宠溺。

千寻看不到裴予陌的表情,只听见他说:“嗯。想到马上就要出国,心里有些不舍。”

她听宋嫂说起,裴予陌考上了美国的圣约翰大学,只等签证办好,不日就要成行。

“予陌,你一直都很出色,品学兼优,没有让表姨失望。如果你父母泉下有知,也会深感欣慰。”“表姨,予陌从小父母双亡,若没有你的好心收留,我只能在孤儿院长大,或者流落街头,沦为小太保。你们不但抚养我,还栽培我念大学。你和姨父的大恩大德,我将来一定会报答。”

“我不需要你的报答,只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俞梦瑶蓦地提高嗓音,变得尖锐刺耳。

“什么?”“从美国学成回来后,娶季滟为妻,成为俞家的女婿!”裴予陌并不感到吃惊,也许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只是低低地问:“为什么是俞家的女婿,而不是季家的?”灯光下,千寻看得分明,俞梦瑶脸上掠过一丝讥讽的冷笑,虽然稍纵即逝,却让人不寒而栗:“不,你只能是我俞家的女婿!”裴予陌不再说话。俞梦瑶神色有所缓和,温和地问:“予陌,你答应吗?”

“终身大事,由表姨作主好了。”裴予陌一副可有可无的腔调。“你,”这回轮到俞梦瑶迟疑,“你是不是真心喜欢我们滟滟?”“季滟单纯可爱,而且又是富家千金,貌美如花,娇艳欲滴,谁会不喜欢呢?”他的语气慵懒而漫不经心。“季滟很漂亮,这是她唯一胜过我的地方。”俞梦瑶叹气,怔怔地瞪着裴予陌,那绝对不是长辈看晚辈的目光,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分明是痴迷和眷恋。“而予陌,你更是强过你父亲百倍!”“我父亲?”裴予陌的声音有些异样,“表姨和他很熟吗?”“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像你现在一般大。”俞梦瑶说着,缓缓伸出手,抚上了裴予陌俊美的五官,“英俊挺拔,落拓不羁,浑身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很潇洒,也很男人…你和你父亲长得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他的翻版!”然后,她做了一个让千寻瞠目结舌的动作,把头凑上去,亲吻了他的脸。

虽然那个吻只如蜻蜒点水一般,轻轻掠过裴予陌的俊颜,但让千寻无比震憾。她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以免惊叫出声。这,这,这实在太暧昧了!裴予陌却站着没有动,似乎被某种奇异的气氛镇住了。“所以,你爱上了他?”“是的,我爱他爱得发疯,却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我父亲说他不学无术,一事无成,不配作俞家的女婿,他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俞家的钱,只是看上我俞氏大小姐的身份…可是,予陌,你比他优秀,比他完美!我要让你受最好的教育,成为上流社会的精英,成为青年才俊,只有这样才配得上俞家的千金!”俞梦瑶说,语气激动,神情亢奋,双手紧紧抓住裴予陌的胳膊,手指如鹰爪般抠进他的肌肤,带来生生的疼。虽然他只有十八岁,但,那绝不是男孩子的手,那是一双男人的胳臂。千寻再次堵住自己的嘴,此时此刻的俞梦瑶,已不是印象中冷峻淡漠的贵妇,明眸炯炯,双颊灼红,那是一种生命欲望的强烈渴求。“表姨,你喝醉了。”裴予陌说,挣开了她的手,“我叫宋嫂上来,扶你回房。”

“宋嫂!”子夜时分,季宅里万籁俱寂,他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才只叫了两句,宋嫂就匆忙出现,将醉意醺然的俞梦瑶扶下楼。目送两人离开,裴予陌关上了书房的门。千寻看不见,他双拳紧握,指甲深陷进掌心。和胳膊上一样,掐出深深的印痕。

裴予陌缓缓地回转身子,漆黑的瞳仁散发着幽冷的光泽。“孟千寻,你可以出来了!”他对着阳台外,冷冷地说。~~~~~~~~~~~~~~~~~~~~~~~~~~~~~~~~~~~~~~~~~~~~~~~~~~~~~~~~~~~~~~~

为什么男主角是裴予陌,看到这一章,你们应该知道了吧?从一出场,这个人物就充满了神秘气息。他是谁?寄住在季宅的远房亲戚,还是阴郁的复仇天使?我前文中已埋了伏笔。包括车祸、旋转楼梯、林熙阳的画还有苏缇的日记,之所以第9章会如此详细地描写俞梦瑶与苏缇的谈话,就是为了刻画俞梦瑶的性格,而不是苏缇。

当然,裴予陌不是王子,他或者是解救千寻的骑士,或者是将她推入地狱的恶魔,谁知道呢?

初吻

孟千寻倏然一惊。裴予陌怎么知道她躲在阳台上,难道他有特异功能?目光具有穿透力?她从窗帘后面走出来,除了惊疑以外,更多的是尴尬,因为她无意中撞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

裴予陌一定很生气吧?她内心忐忑,犹豫而不安的目光落在对方的脸上。

白色的灯光下,裴予陌双手抱臂,斜斜地靠在门上,中长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漆黑的瞳仁,嘴角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眸子却是疏离而冰冷的。“你都看见了?”他口气淡然。“我…”她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有些难以启齿,“我…我不是故意要偷看…”

垂落的刘海后面,裴予陌的瞳仁猛地收缩了一下:“所以,你看到了她吻我?”

千寻迟疑片刻,还是点了点头,怕裴予陌难为情,她又补充一句:“我知道她喝醉了。”

裴予陌沉默了几分钟,然后,突然就笑了,笑得邪气而不怀好意。“是的,她喝醉了,我今晚也喝醉了,整个季宅的人都醉了,除了你!”

他猛地抬起头来,她看到了他眼底浓得化不开的悲哀,还有晦涩的痛苦。

这种眼神,让千寻感到陌生和不知所措,只能嗫嚅地说:“那么,你早点睡吧!”

“可是,我需要有人为我解酒!”说完,他就欺前一步,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臂。

“你!你要干什么?”千寻惊惶失措,吓得脸都白了,从小到大,都没有男生碰触过她,“快点放开我!”裴予陌非但没有松手,反而将她拉到自己胸前。她徒然地挣扎,被他抱得更紧。

他盯着她,眼睛幽深如潭。“今晚的一切,只有一种方法能让你忘记!” 千寻还未反应过来,他就俯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她脑子里“轰”的一声,像被什么点燃了一样,昏昏沉沉的,思维也乱成了一团。唯一的感觉,就是嘴唇上传来尖锐的刺痛,还有浓郁的酒气,蛮横地萦绕在鼻端,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是个梦吧?她衷心地希望,这只是一个可怕的噩梦!千寻的眼睛瞪得很大,他漂亮的五官放大了数十倍,却模糊一片,迷离在晶莹的泪光中。

不知过了多久,裴予陌终于放开她,脸上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笑容。“孟千寻,我也让你尝尝喝醉酒的滋味!”千寻身子一震,猛地回过神——天啊,她被强吻了!被一个醉鬼强吻了…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硬把它逼了回去。不,她不能哭,尤其不能在他面前哭!

“裴予陌,我恨你!”她说完这句话,就打开房门,跑了出去。一连串零乱的脚步声打破了深夜的静谧,但只一会儿,一切又归于平静。房门洞开,湿冷的空气涌了进来,充塞鼻腔胸臆间,让裴予陌感觉寒冷孤寂。酒精带来的狂燥迷乱,也随着千寻的离去而烟消云散。他整个人软下来,顺着门框滑落,跌坐在地上。难道是我错了吗?裴予陌将头埋在膝间,手指深深地插进头发里。第二天是星期天,不用早起去上学。千寻拖到十点钟才从床上爬起来,头还是晕乎乎的。她一个晚上都睡不安稳,噩梦连连。在浴室漱洗时,用了比平时多出两倍的牙膏,还是不能消除恶心的感觉。

想想真不甘心,一个女孩子的初吻,应该是生命中最美好最珍贵的回忆,结果却毁在那样一个玩世不恭的男生身上!算了,他只碰到她的嘴唇,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吧!千寻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梳好头发,穿上白色高领毛衣和黑牛仔裤,鼓足勇气走下楼。还好,餐厅里只有宋嫂一个人。“千寻,昨晚没睡好吗?怎么你的眼睛肿肿的?”宋嫂关心地问。“哦,没什么。”千寻在餐桌边坐下,环顾了一下大厅,问:“其他人呢?都出去了吗?”

“先生太太一早就去了公司,季滟小姐和陌少爷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好像是去办理出国的事情。”她方才放下心来,只要不见到那个姓裴的,她便觉得自由轻松。如果说以前是不愿见他,那么,现在是害怕见到他。虽然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他昨晚为什么会吻她?难道真的是因为他喝醉了酒?千寻在卧房里呆了一天,临近傍晚的时候,才到阳台上透口气,就看到院子里的水泥甬道上,季滟挽着裴予陌的胳膊款款走来。季滟穿了一件红黑格子的短大衣,红色的短裙,配黑色长靴,露出修长匀称的腿,显得青春朝气,又不失妩媚可爱。而裴予陌穿着米色薄毛衣,深灰色休闲裤,依然俊美颀长,两人站在一起,真正一对璧人。季滟的头倚在裴予陌的肩上,不知在说些什么,笑意盈盈,甜美娇憨,而裴予陌已经收敛起了昨晚的冷酷与狂乱,脸上挂着的是那迷人的微笑,恰到好处的温柔和体贴。突然,他仰起头,视线往二楼的阳台飘来。千寻立刻退后一步,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联想到昨日他在俞梦瑶面前说的话,内心感到恐惧:面前这个男生的城府远比她想象的深得多!

其实,何止是裴予陌,经过昨晚的事情,千寻觉得,季宅的每个人,都戴着一副假面具,都在演戏!晚餐桌上,季安澜一副温文儒雅的长者模样,耐心地询问裴予陌留学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裴予陌回答得有条不紊,一边还不忘给季滟夹她最爱吃的炸鸡腿。季滟则一脸天真烂漫的笑容,嘴里娇嗔道:“好了嘛,陌哥哥,人家在减肥,不能吃这种油腻的东西!”“女孩子太瘦了,不好看,予陌也不会喜欢,是不是?”俞梦瑶盯着裴予陌,暗示的意味非常明显。裴予陌的筷子停了一下,嘴角的笑意加深:“嗯,女生还是有点曲线比较好。”

“陌哥哥,你到了美国以后,会遇到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你会不会忘记我?”

“当然不会。”裴予陌回答得非常爽快。季滟笑得更加灿烂,含情脉脉地回视裴予陌,眼光既清亮又温柔:“我一直都知道,陌哥哥对我最好了!妈妈已经答应我,高二就转学到美国去,你一定要等我!”“好,我一定等你!”裴予陌说,又给季滟夹了一块鸡腿。俞梦瑶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嘴角带笑,既慈祥又温和。千寻的眼前却浮现她昨晚醉酒的丑态,还有她紧紧抱住裴予陌,落在他面颊上的那个吻…恶心欲呕的感觉,再次涌了上来。她迅速放下筷子,用手捂住了嘴。“千寻?你怎么了?”季安澜忍不住询问。“我的胃不舒服。”千寻说,垂下了长长的睫毛,“有点想吐。”“严不严重啊?要不要上医院?”季安澜不无担忧地望着她,这孩子的身体一直不大好,苍白消瘦,上次还昏厥晕倒,医生说有严重贫血。“是啊,有病就要看医生。你要多吃点,长胖点,这么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了你呢。”俞梦瑶平淡的语气,听不出是关心,还是讽刺。“没事,我上楼去躺一下就好。”千寻正好找机会离开餐桌,如果再多呆一分钟,她就会当场吐出来。裴予陌一直没出声,死死地盯着碗里的饭菜,拿筷子的右手却微微有些颤抖。

她是讨厌在餐桌上看见他吧?昨晚他的行为,真的那么该死地不可原谅吗?

睡到半夜,千寻被饿醒了,拧开床头的台灯,闹钟正指向凌晨两点。晚餐时,她食不下咽,只勉强扒了半碗饭,就匆匆离座。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夜里常常梦见自己在下楼梯,下着下着,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往下栽,心惊肉跳地醒来,发现小腿抽筋,疼得钻心。同桌聂琬说,她也会做同样的梦:“妈妈告诉我,这叫生长痛,说明我在迅速长高。”

原来,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疼痛!身体的成长,是悄悄而不易察觉的。而心理的成长,却仿佛在一夜之间,是因为那个吻吧?那个她深恶痛绝,又很难忘记的吻,让她朦胧地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她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过去的天真无邪,就像一张被墨水沾污过的白纸。肚子咕咕叫,喝再多的白开水也不顶用。千寻披上外套,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想到厨房去找一点东西吃。怕了吵到别人,她没有开灯,摸黑顺着墙角,一步一步向厨房挪去,“啪”的一声,餐厅的灯突然亮了。眩目的灯光,让千寻睁不开眼,待她好不容易适应光线,看到裴予陌立在餐厅当中,面无表情,眼神如冰。她莫名地觉得心慌,躲了一天,还是要和他单独碰面。千寻决定和从前一样,无视他的存在,迳直往厨房走。“你是不是饿了,想吃东西?”裴予陌突然问。她愣了一下,不搭理他,继续向前走,没走几步,右手腕猛然被人握住。

“裴予陌,拿开你的手,不要碰我!”千寻回头,瞪着裴予陌。那明澈的瞳仁中,充满了怨恨和排斥,那么强烈的情绪,丝毫不加掩饰。他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手指僵硬,缓慢松开她纤细的手腕。“我只是想告诉你,餐桌上有蛋糕,是你最喜欢吃的草莓慕斯。”草莓慕斯,这的确是她最爱吃的,他怎么会知道?千寻心中疑惑,脸上却冷淡如常。

“宋嫂知道你晚餐没吃饱,特意为你准备的。”裴予陌说,却咽下了一句,蛋糕本来放进了厨房冰箱,是他端到餐桌上的。今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半夜听到隔壁房间有响动,然后看到灯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MM?”“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