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M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嗨,美女,你在看什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吧?”

“没事,和他闹着玩呢!”乐嘉嘉偷偷地笑,满脸甜蜜,“我就喜欢看他着急赔不是的样子,这说明他很在乎我。”“也许,你对他不是那么自信吧?”千寻揣度地说,“否则,你不会用这种方法试探他是否真的爱你。”“千寻,你不懂。”乐嘉嘉敛去笑,露出忧郁的神情,“我不像你条件这么好,追求的男生这么多。我不漂亮,也没有特殊的才能,也不是什么名门豪族,我只希望有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生陪在身边,希望他的眼里只有我。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文凯每一次看见你,眼中都是惊艳。知道吗?千寻,你不用说一句话,只要一个小小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着迷至死。”“嘉嘉,”千寻微微有些不安,“你不要这样想,是你太敏感了。”“哪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敏感,不会患得患失?除非她没有真正地爱过。”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永远不碰爱情。”千寻认真地说。“但是,爱情到来的时候,你根本抵挡不住。千寻,你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冷静自持,只因为你的缘分还未到。”乐嘉嘉盯着她的脸,“你是一个外柔内刚、外冷内热的人,如果遇到你的真命天子,我相信,你的爱情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千寻转头,直视着乐嘉嘉的眼睛,这个外表单纯活泼的女孩,其实有着深沉内敛的另一面。

走进女生宿舍区,几个女生从楼梯上下来,经过她们身边,几句话飘到了千寻耳里:“看到那个男人没有?真的好帅啊!”“在大学里,很少看到这种类型的男人,硬朗而又帅气,还有他脸上那股满不在乎的神情,目空一切,又很忧郁,呵呵,像小说中的人物!”“他刚才不是向你打听,他找谁?”“哦,英文系的孟千寻。这个名字我倒听过,不知道她住哪间宿舍。”…千寻心中一紧,谁找她?会不会是他…她走上楼梯,看见一个人站在8号宿舍楼下,背倚着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纹,斜睨着进进出出的女生。

真的是他!可是,他现在应该在千里之外的N城,而不是出现在W大的宿舍楼下。

她不由停下脚步,不愿意再走上前去。“帅哥!”乐嘉嘉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激动地说,“那边有个超级大帅哥!”

乐嘉嘉嗓门本来就大,这样一嚷,那人的眼睛已经看向他们。千寻无奈,只得朝他走过去。到了近前,他慢慢直起身,脸色平静地看着她。从美国回来后,他的头发剪短了,五官更加俊朗醒目,比以往添了些沉稳坚硬的气质。面前这个男生,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你…”千寻迟疑着,吞吞吐吐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到W城出差,顺便来看看你。”裴予陌懒洋洋地说,看向一边张大了嘴巴的乐嘉嘉,“不介绍一下吗?”“我叫乐嘉嘉,睡在千寻下铺的姐妹。”乐嘉嘉从惊艳状态中回复过来,抢着介绍,“千寻,这位帅哥是谁?”“呃…”千寻再三斟酌,方才轻轻地说,“裴予陌,我的准姐夫。”乐嘉嘉的嘴巴张得更大了,而裴予陌懒洋洋的神情不见了,瞳仁由浅转深,变得幽冷难测。

“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乐嘉嘉觉察到了一丝诡异,赶紧告辞。好半天,两人都不说话,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着。旁边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看他们,目光中充满好奇和猜测,其中不乏暧昧。

千寻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你为什么要来?”她艰难地启齿,有几分下逐客令的味道。“6月5日,你的生日,我不想要你一个人过。”千寻猛地怔住,抬头赫然撞见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深,像一口井,要把她吸附进去。

她先是错愕,继而感觉慌乱。裴予陌,他不同于学校的那些男生,他身上有一种迷人而危险的气质,能让所有的女生心醉神迷。而且,他性格冷静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一旦订立目标就会执行到底。这种坚毅和冷酷,混合成一种奇特的魅力,使他出众、超凡、脱俗,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惯得他更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而他的偏执、冷酷和骄傲,正是千寻深恶痛绝的。在他身上,她看不到一丝温暖,只感受得到阴郁。即使他是王子,她也不想做仙度瑞拉。就像母亲说的,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何况,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公主。“你记错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即使是,也和你没有关系。”千寻冷漠地说完,转身上楼。

一走进宿舍,乐嘉嘉便扑了上来,一把抓住千寻的胳膊:“老实交待,刚才楼下那个帅哥,真是你未来的姐夫?”“当然。姐夫还有假的吗?”“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很特别哦。”乐嘉嘉眼里有淡淡的玩味,“深情款款,不像是看小姨子,倒像是恋人。”“你别胡说八道。”千寻走到窗前,悄然撩开窗帘一角。楼下的林荫小道上,裴予陌抱臂而立,静静地仰头望着这边。过往女生频频侧目而视,回头率百分之百。“人家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来看你,你干嘛这么冷淡?”乐嘉嘉很替帅哥抱不平,“即使是姐夫,你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啊。”“嘉嘉,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千寻望着楼下那个帅挺的身影,目光变得沉静而悠远,“今晚七点约在樱花林见面。”

隐私

好像大家都想要男二早一点出现,我说过,他会露面的,但不是现在~~~~

吃过晚饭,千寻返回8号宿舍楼,裴予陌居然还站在那里。夜色渐浓,灯火阑珊,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很落寞,却又那么固执。她走过去,冷冰冰地说:“裴予陌,晚上八点我们在樱花林见,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见他脸上惊喜交加的表情,她转身走开。那晚,千寻七点出现在学校后面的樱花林。文凯早就等在那里了,站在他身侧的男生高大健壮,笑容可掬,千寻看着有点眼熟。文凯介绍说:“他是唐弢,和我同寝室的哥们。这位就是英文系大名鼎鼎的孟千寻。”男生的脸庞在暗淡的路灯光下,闪着健康的黝黑光泽,浅绿色的背心,勾勒出壮硕的身形。千寻脑子电光火石间想到什么,脱口而出:“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文凯说要我帮忙,我就来了。”唐弢有些茫然地看着她,“原来是相亲!”

千寻白了文凯一眼,文凯抓抓头皮,尴尬地说:“都怪嘉嘉,她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

“没关系,反正是陪我演一出戏。”千寻说,“就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不太高兴。”

“演戏?”唐弢立时双眼透亮,神色兴奋,“演什么戏?”“演我的男朋友。”她不流露情绪的,“你敢吗?”“这有什么不敢!”唐弢不甘示弱。千寻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男生,桔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金边。这是一个眉目英挺的男生,有浓浓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笑容灿烂,找不出一丝阴霾。从某个角度看,他和林熙阳真的很像。“那你要演像一点,不可以穿帮哦。”千寻笑着说,眼底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唐弢诧异地瞪大了眼,她就是传说中那个阴郁冷漠、拒人千里的女生吗?

文凯离开后,千寻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唐弢马上将胳膊勾过来,坏笑地说:“如果是扮情侣,你就要挽着我的手,否则一点也不像。”千寻脸上发热:“一定要这样?”“哪有男女朋友离得那么远的?”唐弢依然在笑,双眸灿亮,牙齿洁白。

她心中一动,走上前,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是这样吗?”“刚刚及格。”唐弢眨了眨眼睛,打趣地说,“如果再把头靠过来,就好了。”

千寻尚在犹豫,他已经伸出胳膊,一把搂过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

不知哪个方向吹来的夜风,轻轻撩起她的长发,撩起很多年前的某段记忆。她的身子不由泛起一阵颤栗。“你很害怕吗?”唐弢搂紧了她,在她耳旁低声地笑,“怕什么?难道你从未谈过恋爱?”

他分明在捉弄她!千寻心下暗恼,待要用力挣开他,突然一眼瞥见裴予陌。

他们身后不远处,他背脊挺直耸立在樱花树下,脸庞隐在斑驳的暗影中,安静得像一棵树。

千寻全身僵硬,本能地偎向了唐弢。他敏感地意识到什么,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立即会意,他暗暗捏了捏千寻的肩头。她感激地冲他一笑。唐弢松开千寻的肩膀,执起她的手。两人手牵手走到裴予陌面前。

“你就来了?不是说好了八点吗?”千寻问,口气淡得像谈天气。唐弢看见,樱花树下的男人身穿白色衬衣,挺拔的身躯,脸部线条刚毅锐利,嘴唇紧闭,神色波澜不惊。“他是你男朋友?”裴予陌的目光落到千寻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是啊。来,我介绍你们认识。”千寻说,“这是唐弢,我的男朋友。这是裴予陌,我未来的姐夫。”“姐夫,很高兴认识你。”唐弢热情地把手伸过去,裴予陌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说:“你和千寻是同班同学?”唐弢不禁一怔,匆忙缩回手,笑着说:“不是,我是体育系的。”“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裴予陌再次发问,唐弢摸不着头脑,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嗯,6月5日,好象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千寻急忙插进话来:“唐弢!你好过份哪,连人家的生日都忘记了!”唐弢恍然大悟,作出一副懊悔的样子:“我真该死!这么重要的日子怎么能忘呢?千寻,你不要生气,我们现在就去买蛋糕,给你过生日!”“一个蛋糕就想打发我吗?”千寻用甜腻的声音说,“真讨厌啊你,没情调!”

“要情调啊?没问题,我们去找一家餐厅,来个烛光晚餐!”“这还差不多!”千寻看着裴予陌,歉疚地说,“对不住,不能陪你了。你今天来得真是不巧。”“不能邀请我一起去吗?”他笑得不动声色。还真是老奸巨滑。千寻在心里说,表面上却装作腼腆害羞:“不太方便吧?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要二人世界呢!”“是啊,改天吧,改天一定请姐夫吃饭。”唐弢机灵地接下一句,笑着牵起她的手,走出裴予陌的视线,一步一步。一直走出校门外,千寻方才停下来,安静地说:“谢谢你,唐弢。”“孟千寻,你今晚的演技超赞!”唐弢笑声爽朗,“真没想到,W大的校花,竟然是个演技派高手。”这点演技,在裴予陌面前算什么?千寻仍然担忧:“你刚才差点露馅。”

“我怎么知道今天是你生日?”唐弢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他是特意来给你过生日的吧?”千寻沉默不语。“对不起,这是你的隐私,我不该打听。”看到她的表情,唐弢才发觉自己的失言,冲她挥挥手:“再见,祝你今晚做个好梦!”

“再见!”千寻低声呢喃,目送他的身影远去。他走出几步,突然又停下来,转过身:“我还忘了说,生日快乐!”她愣了一下,莞尔而笑。唐弢很可爱,和他在一起,完全没有烦恼,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地笑了。难怪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和林熙阳很像。他们根本是同一类型的人。千寻看了看时间,八点不到。她走进学校对面的一家网吧,上了一个小时的网,逛了一会夜市,最后从一家音像店出来时,已经是十点多。裴予陌应该早就离开了。千寻慢慢走回宿舍区,拾阶而上。走到8号宿舍楼下,她左顾右盼,没有看见那个身影。她拍了拍胸口,同时在心里嘲笑自己:孟千寻,你到底怎么了?像是作贼一样,你又没有欠他的!手机铃声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按下接听键,寂静的空气中,一个沉稳的嗓音幽幽地说:“孟千寻,为什么找一个不认识的男生来作你的男朋友?而且,你的演技真的很差劲。如何在恋人面前撒娇发嗲,你还是向季滟多学学吧!”忍了一个晚上,千寻不想再忍了。她冲着手机大叫:“裴予陌,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想陪你一起过生日。”电话彼端的他,心平气和。“我不需要!”她冷冷地说,然后坚定地把手机关了。“你需要的,因为自从你外婆过世后,再也没有人给你过生日。你四岁那年,外婆送你的生日礼物,那本《格林童话》,你一直保存到今天!”关了手机,声音依然在响。千寻惊吓地回头,路灯下重重的黑暗中,隐匿着一个绰约的身影。

裴予陌竟站在她身后,不到两米的地方。周遭的空气潮湿而闷热,掀不起一丝风。月光如水一般清透。她立在原地,看斜倚在路灯边的高大男子慢慢走近。“千寻,我等你很久了。”千寻却一步一步后退,直到身子靠上冰冷坚硬的墙,才讷讷地问:“你…怎么知道?你偷看了我的日记?”“不但是你的,还有你母亲的。”裴予陌在她面前停住,身子微微前倾,左手抵上她身后的墙,目光自上而下,在她脸上逡巡。

“你不叫孟千寻,你叫季浔。你是季安澜婚外情的私生女。”她没有说话,咬住了嘴唇,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他。“千寻。”他叫着这个名字,这个在梦里已经叫了无数次的名字,伸出右手,轻轻地掠过她鬓边的发。黑亮的发丝在他修长优美的手指间缠绕,他闻到她身上雨后青草一般的清香。这不是任何一款香水的味道,而是天然的体香,淡淡的,不夸张不奢华,就像她的人。闻惯了季滟身上浓淡不定、俗艳的香水味,只有这股纯净如水的暗香,能让他的心瞬间平静下来。“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在季宅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怀疑。因为我表姨对你非常仇视,而姨父对你又百般维护。你到底是谁?和季家是什么关系?这个疑问一直在我的心底里盘桓。后来,表姨和季滟共同策划了那次陷害,我是实施者,从阳台偷偷进入你的房间,藏匿季滟项链的过程中,在枕头下发现了你母亲的日记,没来得及看,匆匆翻了几页,令我惊讶的是日记里的内容。等你从地下室搬回二楼后,我再次进入你的房间,像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快速地翻找着你的东西。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我找到你母亲的日记,很快就看完了。原来我的想法是对的,你果真是季安澜的私生女,季滟同父异母的妹妹…”“裴予陌,你是一个小偷!你有什么理由去偷窥人家的秘密?”她无法控制语气的颤抖。

“只有一个理由,”他一字一顿,“孟千寻,我喜欢你。” 裴予陌深吸了一口气,终于,终于,说出来了。他知道,如果今天不说,也许永远没有机会说。

其实,他不说,她也知道,从看到那幅支离破碎被他一点点拼帖起来的画时,就隐隐约约猜到。但他的话,还是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深深刺入她的心脏,剜得人生痛。“可是,裴予陌,我不喜欢你。不,是我非常非常讨厌你!”没有声音。四周是死一般的沉寂。“我都知道。”半晌,他的嗓音终于响起,低郁而沙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这并不妨碍我去喜欢你,因为真正的爱情是无法伪装无法欺骗的。”千寻怔怔地望着他。没想到,向来倨傲冷酷的裴予陌,面对爱情,居然如此脆弱。

她虽然不爱他,但也不忍心去伤害他。爱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一贯坚硬冷漠的心,骤然软弱。她一声也不吭,只张大了眼睛,忧伤地看着他。漆黑的眸子,迅速蒙上一层浅浅的水雾。他心下一阵怦然,忍不住捧起她的脸,轻轻地吻住了她的唇。她柔软的身躯紧紧贴着他,带着清香的长发拂到他的脸上,一切氤氲得宛如梦境。

月光从头顶淡淡地洒下来,裴予陌用嘴唇轻吮她温软的肌肤,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脖颈,湿热的鼻息喷洒在她的咽喉处,痒痒的。这一幕,他在梦里已经温习过千百遍。但是,现实比梦境更美丽,因为距离消亡,她真实地在他怀里。“千寻,”他抱着她,低低地说,“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那一秒,千寻脑海里浮现出季滟的脸。天啊,她在做什么?他们又在做什么?

她一把推开他,愤愤地说:“裴予陌,不要说我不喜欢你。即使我喜欢你,也不会接受你的感情。你已经和季滟有婚约,为何还要来找我?你想脚踏两只船吗?”季滟。这是他不愿意碰触的名字。“你能不能不提她?”他淡漠而冷静地说。“不提她,就能当她不存在吗?”千寻的声音变得短促而锐利,“裴予陌,你为什么这样自私?谁都看得出,季滟是真心爱你的!请你别再来骚扰我,你该陪在她的身边。”

“你也应该看得出,我并不爱她。”“可是,我也同样不爱你!”她立刻回敬。他颓然地垂下手,手指在身侧紧握成拳。她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一次又一次。按照骄傲的惯性,他定会给予还击。“你爱谁?”他冷笑地说,“那个叫林熙阳的吗?”这句话正中千寻的要害,她乍然一惊,随即生硬地说:“不用你管!”裴予陌已经知道明确的答案了,心中升起一种挫败感。“这次到W大来找你,我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你不理我,没想到你竟然弱智到找一个男生来扮你的男朋友。孟千寻,你不知道,这对一个爱你的男人来说,只会激起他的占有欲和好胜心,让他更不舍得放弃你!这恐怕是你这一生做过最愚蠢的事!”“裴予陌,你何尝不愚蠢?跑来向一个不爱你的人表白,只会让她更加厌恶你、痛恨你!”

裴予陌的手指交缠在一起,指节泛白,生生嵌进肉里。良久,他说:“孟千寻,你真残忍!”“是的,我很残忍。所以,请你立刻从我面前消失!”她语气决绝。“好的,我会如你所愿。”裴予陌转过身,背对着千寻,一字一句地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无法忍受的,一种是爱情,一种仇恨。我如果得不到爱情,就只能选择仇恨!”千寻一脸惘然,不懂他在说什么。待她想问时,裴予陌却已经走远。惨白月光映着那个俊挺孤傲的背影,深灰色的影子拖在地上,拉得很长很长。她的心被死死地揪了起来,不知为何。

流言

中午的学生食堂,熙熙攘攘,人声嘈杂。餐厅靠东边的角落里,坐了三个人。乐嘉嘉将饭盒里的肥肉夹给文凯,一边问:“千寻,昨天那位帅哥…哦,你姐夫呢?”“走了。”千寻说。“这么快就走了?”乐嘉嘉黑圆的眼睛盯着她看,“他还真相信唐弢是你男朋友?”

千寻淡淡地扫了文凯一眼:“你问文凯。”“穿帮了。我忘了和唐弢说,昨天是千寻的生日…”文凯挤出不自然的笑容。

“真笨啊你!”乐嘉嘉埋怨地说,“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一点用都没有!”

“这事不能怪文凯。”千寻的眉轻拢了起来,“是我不好,不该弄巧成拙。”

“不过,也算认识了一个朋友。”文凯笑嘻嘻,“唐弢对千寻的印象不错,夸她是清纯可爱的女生。”“真的?”乐嘉嘉眼睛一亮,随即又惋惜地叹道,“可惜,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听说长得很漂亮,号称艺术系的系花,叫…”“叶珊珊。”文凯补充说,“她和唐弢是山东老乡,青岛人,家境非常好,就是脾气有点骄纵。”“好像这个学校所有的美女,你都了如指掌!”乐嘉嘉一脸悻悻的表情。

文凯连忙解释:“我和唐弢是哥们,他女朋友的事我当然知道。”“那你说,她有没有我们千寻漂亮?”乐嘉嘉挑衅地问,“气质有没有我们千寻好,性格有没有我们千寻温柔?”“她和千寻属于不同类型的美女,应该是各有千秋。”“废话!”“是你问我的嘛,我当然要实话实说。”…小两口斗嘴斗得不亦乐乎。千寻充耳不闻,专心对付碗里的米饭。突然,一道清脆的女声自他们头顶响起:“你就是孟千寻?”她抬起头,一个长发垂肩的女生站在餐桌前面,皮肤白皙,五官俏丽,只是表情不太友好,周身充盈着一股怒气。“我是。”千寻平静地点头。文凯闻声转过头来,不由得一怔:“叶珊珊…”叶珊珊没有搭理他,咬着嘴唇对千寻说:“你跟我出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千寻不疑有诈,慢慢站起身。谁知,人还未离开餐桌,叶珊珊就扬起右手,一记耳光狠狠地扇在她脸上。猝不及防,千寻白皙细腻的肌肤上,立时浮起五个鲜红的手指印。“哇…”四周扬起一阵惊叫。同学们完全傻了,来不及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作出任何反应,包括乐嘉嘉。还是文凯最先清醒,他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冲到叶珊珊面前,抓住她的手,问:“叶珊珊,你这是干什么,吃错药了?”“孟千寻,”她盯着千寻,声音尖锐而愤怒,“你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成天和男生们勾勾搭搭。怪不得你不谈男朋友,原来你是想要所有的男生都成为你的男朋友!呸!不要脸!”

叶珊珊朝千寻啐了一口,她垂着头,没有说话。乐嘉嘉再也看不下去,她挡在千寻前面,大声说道:“叶珊珊,你才不要脸,平白无故地为何打人?”“孟千寻勾引我的男朋友,我当然要打他!”叶珊珊忿忿道,“昨晚有人亲眼看到她约唐弢在樱花林见面,然后又手牵手在校园里散步。”此话一出,四周又是一片哗然。旁观的人,大略摸着一点头绪,议论纷纷:“原来是孟千寻勾引人家的男朋友,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平常不是挺清高的吗?”“这你就不懂了,越是外表看上去高傲的女生,骨子里越是风骚!”“听说她是个孤儿,被人家领养。没有爸爸,妈妈未婚生育,风骚也是有遗传的…”

…再听下去,简直会疯掉!乐嘉嘉霍然转身,对着那些人说:“你们统统给我闭嘴!”

被她因激愤而胀红的脸色唬住,人群自动散开。几个艺术系的女生上前,说一些连哄带劝的话,将叶珊珊拖走。快要走出餐厅时,她却突然回头,嘴角扬起一抹冷笑:“孟千寻,有本事,你自己找个男朋友,何必学你妈妈作小三呢?”千寻的面孔在瞬间变得雪白,只剩两只眼睛分外幽黑。自始至终,她都一声不吭。她的沉默等于承认了叶珊珊的指控,大家看她的眼光,是同情兼鄙夷的。而对那位被人簇拥而去的女子,则充满敬佩,想为她鼓掌喝彩。乐嘉嘉非常不安,她暗暗对文凯使个眼色,两人走过去,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们…”

千寻的手颤抖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这件事和你们无关。是我做错了,一开始就错了。”她注视着他们,缓缓地说,“反而是唐弢,我害他被女朋友误会。文凯,麻烦你替我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文凯的嘴唇动了几下,欲言又止。“好了,我吃饱了,先走一步。”千寻低头收拾桌上的饭盒,长发垂下来,遮住整个面颊。再抬起头时,乐嘉嘉清楚地看见她脸上的泪水。被她无声的哭泣震摄住,他们只能呆呆地看着她转身离开。高跟鞋纤巧细长的鞋跟,在光洁的地上敲击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像敲在乐嘉嘉的心上。

“文凯,我觉得她好可怜。”她沮丧地说,“那个叶珊珊真是太过份了,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猜疑,还动手打人,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唐弢真够倒霉!”“都怪我,好心办了坏事!”文凯同样懊恼。出了餐厅,一直强忍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千寻靠在走廊上,掩面而泣。那狠狠的一巴掌不是打在她的脸上,而是心上。

已经历那么多事,她以为自己开始变得坚强,谁知道,曾经的伤痛还是这样猝不及防地将她重重击倒。暧昧的身世,像是一个诅咒,紧紧追随着她,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挣脱。

“不要,孟千寻,你千万不要重蹈母亲的覆辙,成为第二个苏缇!”仰起头来,六月的太阳好毒,照得人头发昏。在这个郁闷的夏日午后,在炙热的空气中,她发下了一个重誓——今生今世,不管有任何理由,都不做第三者!叶珊珊大闹食堂餐厅,当众掌掴孟千寻的壮举,震撼了整座校园,也使孟千寻和唐弢的关系扑朔迷离,成为W大的流言中心。但流言止于智者。千寻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和唐弢碰面,而唐弢因为内疚和不安,当众澄清了事实真相,并要求叶珊珊向千寻道歉,否则就和她分手。叶珊珊迫于无奈,在学校的BBS上发了一封向千寻道歉的公开信。经过这件事后,千寻在W大的知名度“嗖嗖嗖”往上飙升,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她,所过之处,总有人指指点点。7月份,唐弢毕业离校,和叶珊珊一起回山东老家。临走前,他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拦下千寻,小心翼翼地对她说:“对不起。”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她说,带着歉意的微笑。他诚挚地望着她:“孟千寻,你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只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太晚了,否则一定能够成为朋友。”“其实,我们已经是朋友。”她平静地接口。“我今天晚上就回山东了。”他说,眼底有些闪烁的东西,分不清是欣赏,还是不舍,“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面。”千寻用手掠过披肩长发,半边脸颊被太阳映得绯红,双眸显得特别澄澈明亮:“祝你一路顺风。”他耸了耸肩,轻轻笑起来:“能在W大认识你,是我最大的收获,真的!”

一股暖意自心底泛开来。她咬住下唇,凝视着他,像是点头,又像是摇头。相见恨晚,大概就是这种心情吧?

像一对熟识已久的朋友,他们握手告别,然后各奔前程。有一些东西结束了,有一些才刚刚开始…这个暑假,千寻没有回N城。她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为名,留在W城。除了在学校图书馆看书,她在一家超市卖场兼职,另外还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季安澜每月给她的生活费,她根本就用不完,大部分都存了起来。她打工不像别的家庭贫困的学生,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早日适应社会。下半年就升大四了,她该为毕业后的出路考虑。千寻不想成为寄生虫,永远依附于季安澜。走出死气沉沉的季宅,摆脱季家留给她的阴影,是她此生最大的梦想。而裴予陌不在她关注的范围之内。世界上许多事,原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季宅,这座豪华的宫殿,只属于公主季滟,连同住在里面的王子。~~~~~~~~~~~~~~~~~~~~~~~~~~~~~~~~~~~~~~~~~~~~~~~~~~~~~~~~~~~~~~~~~~~~~

等文煎熬,写文何尝不是一种煎熬?很想快点结束该文,写的过程中又情不自禁,为文中的人物命运牵肠挂肚,好象自己也经历了一种别样人生。上章我提到了“仇恨”,有读者认为是裴予陌对千寻因爱生恨,其实不是了!

这个恨,是指他对季家的恨,指他的复仇行动。不少读者其实已经看出来了,裴予陌是个复仇天使。有一位说得更好,他最终会放弃仇恨,拥抱真爱。裴予陌来W大找千寻,因为她是他唯一的救赎,只可惜他想从千寻身上得到的,千寻不能给他~~~~~看过台剧《王子变青蛙》没有?裴予陌的人物定位,有点像单均昊和徐子骞的综合体,他冷酷的性格以及聪明、凡事追求完美像单均昊,而他的童年遭遇和对俞梦瑶的仇恨,又像徐子骞。

国庆长假,闲来无事,可以多多写文。昨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已经构思完了全文,忍不住潸然泪下~~~~~唉,小裴同志,看来我无法给你一个圆满的结局了~~~~~~这篇文文应该改个名字,不叫《一梦千寻》,还是叫某某生死恋比较好~~~~~~~不喜欢看悲剧的别砸我,这可能是心雯写的第一篇悲剧哦!!!!!

婚礼

9月29日,千寻回到N城,为了参加婚礼,季滟和裴予陌的婚礼。季宅甚至整个俞氏企业都在为这场豪华婚礼忙碌。婚期是早就确定了的,10月3日,据说是个黄道吉日。本来没有千寻什么事,季滟突发奇想,要她作自己的伴娘。千寻找不到理由推托,只得答应,并请假提前回家。9月30日,千寻陪季滟去试婚纱。那套婚纱是俞梦瑶在巴黎订做的款式,那些白的珠子全是人工绣上去的,很古典也很高贵。季滟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千寻有惊艳的感觉。季滟穿着洁白的婚纱,盘着头发,化着精致的妆容,像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光彩照人,亭亭玉立。

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一个女人如此美丽。她看了身边的裴予陌一眼,为什么他不肯一心一意地爱季滟呢?裴予陌也来试礼服。他本来就是模特架子,身高一米八二,颀长匀称,那套手工缝制的名牌西装,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千寻觉得他的味道很特别,穿休闲装时,显得洒脱不羁,而换上西装,又沉稳内敛,自有一种端然的高贵气质。撇开他阴郁的个性不说,如果单论外表和才华,确实称得上完美。“陌哥哥,你觉得怎么样?”季滟朝裴予陌微笑,征求他的意见。他走过去牵她的手,说:“你恐怕是我见过最美丽的新娘。”“陌哥哥,你什么时候也变得会恭维人了?”季滟把头埋在他肩上,撒娇地说。

“因为你喜欢听恭维话,我当然要投其所好。谁要我即将成为你的丈夫呢?”

“干嘛说得这么直白?”季滟嗔道,“你还是不会说好话哄人哦!”“我们还没有行礼,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裴予陌淡然地说,季滟却在瞬间变了脸色:“陌哥哥,你在说什么?”裴予陌从镜子里看了千寻一眼,她一迳垂着头,装作没有听见。他突然觉得意兴阑珊,耸了耸肩:“和你开个玩笑,何必当真?”季滟方才放心,却仍然抱怨:“你真吓了我一跳,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

当天,千寻帮季滟取衣倒水,一直当跟班。季滟为她也订了一套伴娘的礼服,千寻不肯试穿,说:“我穿什么无所谓,你才是婚礼的主角,大家关注的焦点。”季滟很是开心,兴冲冲地到里面去换下婚纱。裴予陌瞅着她进了试衣间,立刻转头看着千寻,低声地说:“你是不愿当着我的面穿伴娘装吧?”“裴予陌,”她的唇边泛起一丝冷笑,“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自以为是,把自己看得过高?这个世界不是以你为中心的!”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沉默了半晌,才克制而隐忍地说:“可是,我的世界却是以你为中心的。如果你愿意,很多事情都会改变。”“不要用这个来威胁我!”她冷冷地说,“你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和我无关!”

“总有一天,你会为你今天说的话后悔!”裴予陌一边说,一边烦燥地去解西装的扣子。季滟出来时,他正好把领带从脖子上扯下来,将西装重重地扔在椅子上。“陌哥哥,你好像不太高兴?”季滟敏感地问,“是不是公司出什么事了?”

“嗯。”裴予陌找到借口离开,“公司刚刚来电话,遇到一点小麻烦,我要过去看看,不能送你回家了。”“没事,你去吧!”季滟立即体贴地说,“我要老赵送我回去。”千寻冷眼旁观,却觉得很悲哀。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几乎等于零。季滟难道就看不出裴予陌的敷衍应付、心不在焉吗?一方面,她同情季滟,另一方面又非常痛恨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当天晚上,下起了秋雨。轻细而缠绵的淅沥声响,隔着落地玻璃窗,传入耳中。

千寻睡得并不安稳,断断续续,做了很多梦。一会儿梦见自己坐在院子的树下,外婆迈着碎步过来,满是皱纹的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宠溺地说:“千寻,来,看外婆给你带什么生日礼物了?”“生日礼物?”她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模样,高兴地说,“千寻也有生日礼物了?”“嗯,以后每个生日外婆都给我们千寻过。外婆还要看着千寻长大、上大学、结婚…”千寻这才看清楚,外婆手里拿着的是一本簇新的书,上面写着《格林童话》,她正要伸手去接,外婆突然就不见了。

即使明知道是梦,她仍然感觉到了自己的焦急,“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啊?”泪眼模糊里出现了一个男孩的身影,微黑的皮肤,疏朗的眉眼,声音正处在变声期,粗嘎难听。“你是谁?”梦境里的她,瞪着他问。“我是林熙阳,孟千寻,你不认得我了吗?”林熙阳?她恍惚地想着这个名字,突然间电光火石,心绪通彻澄明。“林熙阳!”她大叫着,朝他走过去,就要,就要触到他的衣角了,眼前却一片空白。和外婆一样,林熙阳也消失了…千寻张着嘴,猛地睁眼,四下里漆黑一团。她伸手摸了一把脸颊,冰凉的湿,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她慢慢地用手将那些水的痕迹揩干净。

也许只有在梦里,她才能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吧?正要拧开桌上的台灯,看看现在几点了。有人来敲她的门。“谁?”她将踢开的被单拉近,盖住自己的身子。“我。”是裴予陌的声音,“你刚才做噩梦了么?”千寻屏住了呼吸,没有说话。门外沉寂了很久,才又响起声音:“千寻,你真的这么讨厌我?一点点机会也不给我?”她在黑暗中拢紧了被角。“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对季滟这么好?”“因为,她是我,姐,姐。”她绞着自己苍白的手指,“而你是我姐夫。”

“如果不是呢?”他的声音在雨夜中沉溺得近乎温柔,“千寻,如果我不是你姐夫,你会不会对我有感觉?”他要干什么?悔婚吗?她心头一震,连忙说:“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对你有任何感觉。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那天晚上,在W大,你为什么又让我吻你呢?”裴予陌低沉地说,“我感觉得到,你并不像你说的那样排斥我。”她手脚冰凉,却始终沉默着不回答。不知过了多久,裴予陌才叹了一声,说道:“其实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你忘不了那个叫林熙阳的人,我承认,是他先遇到你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为你们还能重逢吗?即使重逢了,你能够肯定他没有谈恋爱,还会在原地等着你吗?”裴予陌的这番话,像蝎子,狠狠地螫痛了她。她重又变得尖锐:“即使没有林熙阳,也不会是你裴予陌!”自此,门外悄然无声。骄傲如他,如何能够忍受她的一再羞辱和拒绝?虽然这样想,千寻还是有点惴惴不安。幸好接下来的几天,一直风平浪静。

下了几天的秋雨,也跟着遁去。10月3日那天,天气出奇的好。阳光异常灿烂,将漂浮在空中的白云染成了血色,像漫天的红绸,一重一重铺天盖地。季宅一大早就被喜气萦绕,举家上下都非常兴奋与忙碌。千寻换上了伴娘的礼服,粉色的面料,正好衬她白皙细腻的肌肤。再涂上腮红和唇彩,站在镜子前面。她从来没有这样装扮自己。镜子里的女子,嫣红的双颊,玉雕般的鼻梁,整个脸孔透着光泽,美丽纯洁得像樱花瓣,散发着迷人的芬芳。千寻出现在季宅大厅的刹那,全场都有惊艳的感觉。她像一个白雪公主,提着裙子一步一步从楼梯上款款走下来。主人和宾客都看呆了,尤其是裴予陌,满脸的惊和喜,爱慕毫不掩饰地流泄在眉梢眼底。随后出现的新娘季滟,纵是千娇百媚,粉面含春,也遮掩不了千寻的光芒。宾客当中,那些未婚的青年男子,争相打听千寻的名字,有大胆的,干脆直接跑到千寻面前套近乎、献殷勤。

满场的喧闹,盖不住男人们压低了声音的议论:“没想到季宅还藏着这样一位美女。”“啧,真是个天仙样的人儿,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那皮肤粉嫩嫩的,真是爱死人了…”“那双眼睛才水灵呢,被她看一眼,魂都要被勾掉。”“不会是季安澜的二奶吧?听说他曾经金屋藏娇…”“看年纪,她最多二十出头,是他女儿还差不多。”“不可能!依照俞梦瑶的个性,怎么容忍得了一个私生女的存在,早就将她撵出去了!”

…议论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地融在了那一片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吉时已到,长长的一排喜车候在季宅门口。裴予陌牵着新娘的手上车,却从后视镜中看见,千寻在下台阶时不小心崴了一下,立刻有男子眼疾手快,跨前两步扶住她的纤腰。

“谢谢。”千寻说,神色纵然是淡淡的,但眼中水光潋滟,让人有一种被淹没的感觉。那男子竟看得呆了,心怦怦然乱跳。他跑到一辆喜车前面,替千寻打开车门,微笑地说:“能否有荣幸和小姐坐同一辆车?”千寻并未拒绝,脸上依旧是礼貌的漠然。那男子已喜不自胜,赶紧坐进车里,“砰”地一声关上车门。那个男子,裴予陌认识,季滟的高中同学,亦是富家之子,外表称得上英俊,但风流成性,最是喜新厌旧。该死!千寻居然还让他上车,而且他那一双碌山之爪,一直都未离开她的腰际…

裴予陌正满腔郁闷、妒火狂炽,毫不知情的季滟在旁边说:“周凌宇这小子是不是看上孟千寻了?看他那个殷勤样…”“就凭他,也配?”裴予陌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声调说,然后冷笑起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季滟微微一愕,随即仰起脸庞冲他嫣然一笑:“怎么?你还在为他曾经追求过我的事生气?不是早就过去了吗?你为什么这么介意?”“是的,我非常非常介意!”他说,紧紧地攥着手里的白金钻戒,直到手心痛得麻木。

这枚精致的婚戒,裴予陌要在教堂和新娘交换,是他给季滟的承诺。但它还未戴到她手指上时,却已经挫痛了他自己。

真相

季滟和裴予陌的婚礼是中西合璧的,仪式在教堂举行,婚宴则纯中式,设在五星级酒店。

教堂是歌特式建筑。明亮异常的太阳,照着雪白色尖顶,耀人眼目。下了车,千寻站在太阳底下,仰着头,望向那惨白的光线,头有些眩晕。她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随着众人走进了庄严肃穆的教堂。圣坛上,高大英俊的裴予陌衬着娇媚动人的季滟,才子佳人,珠联璧合。千寻静坐角落,衷心地祝愿他们,幸福美满,百年好合。俞梦瑶的脸乐得像开了花,嘴角两边的肌肉都笑得有点僵硬。终于得偿心愿,季滟要嫁给裴予陌了,这个她从小抚养、精心栽培的优秀男子,只有他才配作俞家的女婿!为了今天,她付出了多少努力!眼角不由有点湿润,一句埋藏在心中许久的话,轻轻吐出:“裴昀轩,你看到了吗?我们还是成为一家人!”仪式正式开始,神父郑重地问裴予陌:“请问裴予陌先生,你愿意娶季滟小姐为妻吗?无论富贵贫穷、健康疾病,不离不弃,一辈子照顾关爱她?”没有如大家预期的那样,裴予陌爽朗地说出“愿意”两个字。他嘴唇紧闭,眼眸深幽而沉静。季滟突然感觉惶恐,一股寒意自心底泛起,使她轻微地抖瑟。神父讶异于新郎的沉默,只得提高嗓音,将刚才的问题重复一遍:“请问裴予陌先生,你愿意娶季滟小姐为妻吗?无论富贵贫穷、健康疾病,不离不弃,一辈子照顾关爱她?”

裴予陌转头看了季滟一眼,脸上仍挂着笑,眼中却流露出一股陌生的冷冽:“我不愿意!”在阴森空旷的教堂,他的声音格外冰冷而清晰:“我不愿意!我不愿意!我不愿意!…”不,这一定是幻听!裴予陌不会这样说的,这个男子,这个她整整爱了15年的男子,他怎么可以这样伤害她?很长一段时间,季滟都害怕去回忆那个情景,如果可以选择失忆,她会把这一段从生命中彻底抹去,不留下一点点痕迹…喜庆的婚礼变成了一场闹剧,好像炎热的六月下了一场大雪,令所有的人没有一点思想准备。

全场诡异的安静,一切都失了声。连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的神父,都震惊得完全说不出话。

许久许久之后,季滟才弹跳起来,浑身剧烈地颤抖。她瞪着裴予陌,喑哑地问:“你…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对不起!季滟,我不能娶你,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裴予陌斩钉截铁。

“不,不能这么残忍。”坐在角落的千寻,手慢慢握紧,低声呢喃。“裴予陌,我恨你!”季滟的声音从喉咙深处迸出,直穿透肺腑,撕裂心脏。她猛地扬起手臂,甩了裴予陌一记耳光。安静的教堂,显得那个耳光特别的清脆。千寻清楚地看见,他右脸颊红肿起来,那一掌耗尽了季滟所有的力气。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裴予陌的脸孔因疼痛而扭曲,目光却依然镇定自若。“季滟,”他的嗓音不大,刚好让季滟听见,“我一直都在利用你。现在我的放手,是对你最大的仁慈!”季滟在顷刻崩溃。她发出刺耳的一声哭号:“不!”扯下头上的白纱,拔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然后不顾一切奔出了教堂。逃离,逃离。她只有一个念头:逃离。高跟鞋在地上踩出零乱的脚步。千寻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恐惧。“季滟!”她惊呼,追出去。刺眼的太阳光下,她看到季滟拦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裴予陌的当场悔婚,像一记响亮耳光,重重地扇在俞梦瑶的脸上。不但让她,也让整个俞氏集团名誉扫地、颜面尽失。宾客们叹息摇头,唏嘘着散去。回到季宅,俞梦瑶对裴予陌痛恨得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裴予陌,你怎么解释今天的事情?”“还需要解释吗?”裴予陌的唇角上弯,看不出是不是在笑,“俞梦瑶,你又如何解释15年前的那场车祸?”“什么车祸?”俞梦瑶像撞见了鬼,目光中充满惊恐。“你的记忆可真差劲。那场车祸,让我的父母在瞬间丧命,让我成为一个孤儿,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她躲开他的眼睛:“那只是一场意外。”“15年的那场车祸,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你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

“裴予陌!”俞梦瑶大声喝问,浑身颤抖,“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你害死了我的父母!”裴予陌直瞪着她,原本漆黑的眼眸变得凌厉,几乎是咬着牙说,“俞梦瑶,你是一个心肠恶毒、心理变态、杀人不见血的女巫!”俞梦瑶全身一震,脸色惨白如纸,吞吞吐吐地吐出几个字:“你…你胡说八道!”

“你为什么敢做不敢当?”裴予陌牙关紧咬,眼神充满怨恨:“我父母出事的前一天,你约我父亲在三楼书房见面,企图勾引他,想要跟他旧情复燃。我父亲拒绝了你,因为他不愿背叛他的妻子,我的母亲。所以,你就恼羞成怒,为了报复他当年抛弃你,竟然对我父母痛下杀手!”

“裴予陌,”俞梦瑶脸紧张得近乎扭曲,“你,你怎么知道…”“你问我怎么知道?”裴予陌停顿了大约三秒钟,然后,嘴角抽动,发出歇斯底里的笑声,笑得泪水横流。“哈!哈!哈!我怎么知道…”那是一种令人颤栗的,自地狱传来的声音,震动屋宇,让俞梦瑶恐惧,季安澜震撼。笑声逐渐低弱下去,只剩下喘息:“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和季滟捉迷藏,就躲在落地窗的窗帘后面,你和我父亲的对话,我听得一清二楚!”他抬起被泪水濡湿的眼睛,盯着面无血色的俞梦瑶,哽咽地说:“当车祸发生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你是杀害我父母的刽子手!”就是那一天,他十岁的世界,在一瞬间灰飞烟灭,毁灭殆尽!季安澜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盯着父母血肉模糊的尸体,裴予陌小小的身子,剧烈地颤栗,脸色苍白,眼中盛满恐惧。“妈妈…爸爸…”变了调的童音,撕裂一般地响着,震摄住车祸现场的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