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水的妇女穿着粗陋的纱丽,勉强遮挡着臃肿的身体,吃力地提着水桶,往门口的瓦缸里倒着水。孩童们在破旧的街中跑来跑去,嬉戏打闹着,凸出的肋骨几乎要把干瘦的身体撑裂。耕种的农民还没有回城,猎户们倒是拎着野鸡、野兔,扛着刀箭,在空旷的街道上得意地接受妇女们艳羡的目光。

拥有排名印度四大种姓第三的“吠舍”身份,猎人们当然有资格享受最底层“首陀罗”奴隶们的赞美。

尤比拎着酒囊,醉醺醺地晃着,只有这样才能麻醉后背火烧火燎的鞭刑之痛。他恨恨地瞪着婆罗门祭司昌德拉玛紧闭的大门,有种被主人抛弃的丧家犬的失落。而脖子上刚烙的“首陀罗”特有的犬牙标记,更让他钻心地疼。

“仅仅因为我喝醉酒忘记准备农神祭祀的谷物,就把我降为‘首陀罗’,这个耻辱,我一定加倍奉还!”尤比举着酒囊,倒出最后几滴,懊恼地摇晃着,“我会让你身败名裂!”

昌德拉玛的军队穿过城区向王宫缓缓走去。已经大醉的尤比横在街中央呼呼大睡,挡住了军队的去路。

“首陀罗居然敢阻挡王军的路!把他的林枷割了,送进王宫侍奉伟大的昌德拉瓦尔玛。”军官瞥了眼尤比的犬牙标记,挥动着马鞭冷冷说道。

几个士兵应命出了队伍,拖着尤比离去。

此时,昌德拉瓦尔玛正和母亲德安拉玛站在王城,意气风发地指点着繁华的城市。

“妈妈,我果然是月神的儿子,也果然在十六岁当上了国王。”

“一定要善待首陀罗,他们才是国家的基石。我们吃的食物、喝的牛奶,都是他们辛勤的供给。”刚刚三十二岁的德安拉玛依旧艳丽非凡,感慨地叹道,“我十六岁时受到月神的恩赐,怀上了你。可是也因为不洁的名声,受到了家族的耻笑,把我锁在后院,不给水和食物,要把我活活饿死。多亏了最亲信的首陀罗每天带着吃喝从狗洞里爬进去,才保住了我们的生命。”

“母亲,我记住了。”昌德拉瓦尔玛远远看见几个士兵拖着醉汉进到割除林枷的刑房,“哈哈,真巧。母亲刚刚告诉我要善待首陀罗,就有一个马上净身进王城,这是天意!我要把上天赐予的礼物留在身边,让他做我的侍从。”

“这样最好。”德安拉玛转着佛珠,“仁慈的君主才能够统领繁盛的国家。我有些累了,明天大祭司昌德拉玛的农神祭祀,我就不去了,把这三颗舍利天黑之前送过去。”

回到宫殿,德安拉玛在铺满曼陀罗花的木盆里沐浴。她心里明白,聪明的大祭司昌德拉玛肯定会明白三颗舍利的含义,从密道来和她幽会。

想起英姿勃发的儿子,她又是一阵羞愧。

十一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德安拉玛摸着身边男子赤裸的胸膛,“如果被儿子知道了,我们都会死。”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给我三颗舍利,暗示着午夜三刻见面?”男子满不在乎地把德安拉玛乌黑的长发绕在指尖,“他不会知道的。这件事情瞒了十六年,要出事早就出事了。何况,我一手助他当了王,就算是当年你我情投意合,毒杀了你的丈夫,这个功绩也足以抵消了。”

“可是我越来越害怕,现在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真的担心如果有一天…”

“我编造的他是月神之子的传说已经在民众心里根深蒂固,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么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否则王位不会稳固。所以,就算是他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行动。何况下毒之人已经让我找了个借口,降为首陀罗,赶出家门。没人会相信一个奴隶的疯言乱语,还会因为亵渎王而被士兵杀掉。”

“你为什么不杀死他?”

“祭司家的‘吠舍’拥有一次活命的机会。他爱喝酒,喝醉了更是胡作非为,迟早会被杀死。”

“但愿如此。天快亮了,你还要祭祀农神,快回去吧。”

男子慢悠悠地穿着衣服,又在德安拉玛额头吻了吻,才钻进衣柜里的暗门。

鸡鸣犬吠,王城的曙光笼罩着浩浩荡荡的祭祀队伍,国王昌德拉瓦尔玛徒步走在最前列,以示对农神马哈帝的尊重。

大祭司昌德拉玛站在祭坛中央,他被冠以“八部众”称号的侍从分列左右,迎接王的到来。

迎着阳光,大祭司高大魁梧的身体闪耀着金光,神圣无比。昌德拉瓦尔玛不由心生敬畏:不愧是以“月神”称呼的尊者,国家在他的庇护下,一定能够繁荣昌盛,百战不败。祭祀完毕,昌德拉瓦尔玛毕恭毕敬地聆听大祭司的教诲,直到日落才回王城。

回到宫殿,昌德拉瓦尔玛吃着恒河岸边生长的菠萝蜜,白嫩的果肉甜软可口,他吩咐仆人给母亲送去,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把仆人唤回嘱托了几句。

十二

仅仅用了一年,昌德拉瓦尔玛带领强悍的部队南征北战,逐渐统一了印度,只剩下几个负隅顽抗的小国,但也只是时间早晚问题。随着国力的强盛,有一件事情,却让他越来越烦恼。

“母亲,我想修建八十五座寺庙,就建在王城旁边。竣工之日,请大祭司为寺庙演法。”昌德拉瓦尔玛走进母亲德安拉玛的寝宫,兴冲冲地说道。

母亲微微吃惊:“修建寺庙虽然是每代君主都要做的事情,可是八十五座寺庙会耗尽国库。就连神圣的无忧阿育王,也因修建八万四千佛塔导致孔雀王朝覆灭。”

“母亲,我想通过修建佛塔启示世人,为您正名!”昌德拉瓦尔玛根本不理睬母亲的劝诫,“也是为我正名!”

母亲叹了口气。她知道,儿子这些年对身世始终耿耿于怀。虽然“月神之子”的传说早已深入民心,可是难免会有非议。

“第一座佛塔竣工时,母亲您一定要去赞扬儿子的伟业,好吗?”昌德拉瓦尔玛抬头望着母亲,眼中滚动着泪珠。

母亲心中酸痛,摸着儿子英俊刚毅的脸庞,点了点头。

军队层层封锁着施工地,除了修建寺庙的奴隶和国王本人,没人见过寺庙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是通过密林,远远能看到寺庙威严的宝盖合了顶。时间在奴隶的汗水中慢慢流逝,当卡久拉霍第一座神庙按照王的指示和设计竣工时,所有人都不明白王为什么要盖这样一座寺庙。

母亲已经四十二岁了,在那个饥饿、贫穷的战乱年代,这属于得到上天恩赐的年龄。去往卡久拉霍寺庙的路上,她轻抚夹杂着白丝的长发,远远望着纵马奔驰在队伍最前头的儿子,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队伍后面,是大祭司昌德拉玛和他的随从八部众,一路高声朗诵着佛号,庄严肃穆。

她忽然觉得一切很好笑。

守卫的军队闪开一条路,刀尖闪烁着凛凛寒光。抵达寺庙时,奴隶们匍匐在地,黑压压的,如同一群蚂蚁。

“退后五里!”昌德拉瓦尔玛对着军队挥手下了命令。没有人觉得不妥,大祭司祭祀寺庙时,本就不应该出现肃杀之气。

下了车,母亲故意不看大祭司,两人默契地保持着距离,向祭台走去。国王昌德拉瓦尔玛在祭台上高举双手,虔诚地等候两人的拜祭。登上祭台,两个人在昌德拉瓦尔玛的指引下,参观着雄伟的庙宇。当他们走进庙宇,看到墙上的雕刻时,都愣住了!

一座座活灵活现的性爱雕像,如同两个活生生的人在墙壁上不停地交媾。

“十年了,你们一共私会了847次,我把每一次都画下来,让奴隶们雕刻在墙上。怎么样,逼真吗?”昌德拉瓦尔玛冷冷地说道,“知道我最愤怒的是什么?是你居然在我为你修建的王宫里面和别的男人偷情!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

“你…你怎么知道的?”母亲德安拉玛惊愕地张大了嘴巴,全身筛糠似的抖动。

“是我说的。”神庙里走出一个人,脖子上的犬牙标记异常醒目,“当年我假装酒醉挡住王军的路,就是为了净身入宫,有机会向王说出这个秘密!”

“尤比!你这个叛徒!”大祭司怒目圆睁,挣断了手中的念珠,紫檀木珠滚落一地,“噼里啪啦”乱响。

十三

“我是叛徒?”尤比怨毒地盯着大祭司,“当年你看中德安拉玛的美貌,让我下毒杀了她丈夫,我替你保守了十六年秘密,却被你贬为奴隶赶出家门。呵呵…你居然说我是叛徒!”

“一切都不重要了。”昌德拉瓦尔玛悲伤地看着远远参拜的奴隶们,“我忍受了这么多年的屈辱,就是为了今天,让你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放心吧,为了我的声誉,我会保密的。”

“八部众!保护我!”大祭司惊慌地后退,招呼着最亲信的八大侍从。八部众快步走上祭台,分立大祭司左右,而昌德拉瓦尔玛身边只有奴隶尤比。

“我们做错了,不要再继续错下去了!”母亲扯住大祭司的衣袖,凄然说道,“不要伤害我们的儿子!”

“我知道你是我的父亲。”昌德拉瓦尔玛微微一笑,“你给了我一个王国,却让我背负了一生的耻辱。”

“滚开!”大祭司一脚踹开母亲,指着昌德拉瓦尔玛吼道,“杀了他们!”

“噗!”一柄尖刀从背后穿过他的锁骨。他低头看着从身体里探出的刀尖,不可置信地回过头:“阿修罗,你…”

“国王许以我们婆罗门的种姓,比给你当侍从要尊贵无数倍。”阿修罗舔着嘴唇,用力转动刀柄。

剧痛让大祭司跪倒在地,他愤怒地吼着,用力别断刀刃,又被阿修罗踹倒在地,重重地踩着伤口。对大祭司忠心耿耿的紧那罗刚拔出刀想要保护主人,却被乾闼婆一刀斩首,鲜血如同喷泉,从颅腔喷涌而出。奴隶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台上的一切,虽然听不到声音,但是浓郁的血腥味却让他们战栗得无法言语,只能继续低下头,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母亲跪爬到儿子脚前,抱着他的腿:“我错了,原谅我们,原谅你的父亲。”

“我会原谅的,”昌德拉瓦尔玛指着竖立在庙门口的象头神,“把你们活埋在这里,放进圣甲虫,永世不得超生。”

他摆了摆手,八部众剩余七人取出铁钩、刀具,把昌德拉玛的眼睛、舌头、耳朵、鼻子、脸皮生生剜出,放入陶土罐子。又用早已备好的纱布,将两个人层层包裹,只露出眼睛和嘴,并排放进象头神底座下早挖好的土坑。两人如同巨大的蚕蛹要破茧而出,拼命地挣扎扭动。

昌德拉瓦尔玛嘴角挂着冷酷的笑容,眼睛却湿润了。尤比闪身进了神庙,再出来时拖着半人大小的布袋,里面有东西蹿个不停,嘶嘶作响。

昌德拉瓦尔玛挥了挥手,尤比对着土坑解开布袋口。无数只橄榄大小的黑色甲虫爬出,潮水般覆盖了这两个人。甲虫探着触角,轻点着缠绕的纱布,张开头顶黑油油的獠牙,撕咬出裂口,钻了进去。只看见两个人蛹剧烈地扭动,几乎要把纱布挣裂。

“你弑父杀母,必受神灵的惩罚!”失去舌头的大祭司含混地痛呼,却被甲虫从嘴里钻进,再也说不出话。

母亲最后看了儿子一眼,缓缓闭上眼睛,眼角流下两行泪水。

“我会救你的!等我复活!”大祭司嚼碎了堵在嘴里的甲虫,喷着黄色的肉汁吼着。

昌德拉瓦尔玛用力扳下象头神的鼻子,底座复合,将他的亲生父母活活压在雕像下面,任由圣甲虫撕咬。

惨烈的一幕让祭台上所有人都沉默不语,象头神“簌簌”颤动,大祭司在土坑里拼命挣扎,隐约还能听到他的吼声:“我会回来的,我会救你出去,等我!”

昌德拉瓦尔玛深吸了口气,疲惫地吩咐道:“在这里守候三天三夜,确保他们被圣甲虫啃干净肉身变成玉鳞再回王城复命,那就是你们的种姓改进谱典里的时刻。这段时间要保守秘密,也不要让奴隶靠近!”

七部众和尤比匍匐在地,向他们的王表示忠诚。

昌德拉瓦尔玛独自下了祭台,穿过匍匐跪拜的奴隶,回到亲卫部队,对亲信军官下了最后一道指令:“三天后的子夜,把所有人都杀掉。再招一批奴隶,把尸体封进墙里,刻成雕像!”

十四

声音消失了,雕像停顿了,一切恢复了静止。

月饼如同做了场长久的梦,又像是看了部漫长的电影,既真实,又虚幻。如果不是腐烂的艾弗森还在奋力地从土坑里往外爬,面前站着戴着青铜面具自称大祭司昌德拉玛的怪人,他实在无法相信,也不想接受——众说纷纭的卡久拉霍性爱神庙,居然是一座儿子为了洗刷偷情母亲带来的耻辱,把亲生父母活活封印在此,并用无数奴隶的尸体砌成,受到冤魂诅咒的坟墓!

“阿修罗,你明白了吗?”自称昌德拉玛的青铜怪人举起蛇杖,一丝肉眼察觉不到的灰气从蛇嘴飘出。

“我当然不明白。而且为什么你认定我是阿修罗?”月饼满不在乎地笑着,“这是3D电影技术吧?”

昌德拉玛显然不知道什么是3D电影,居然被月饼问住了,怔了半天才狠狠说道:“虽然那些背叛我者肉体和冤魂被封在寺庙,但是我的儿子昌德拉瓦尔玛永远想不到,我被圣甲虫吞噬,变成活死人,躲在象头神底座日夜祈祷,让他们转世轮回。他们生来就带着前生的怨念,注定要在今生回到这里。”

“二百年前的波特是第一个回来的,却没发现我。几经转世,他终于带着七部众又回来了,波特就是这个叛徒尤比,他今生叫艾弗森吧?所以他才会从小就能画出这座庙,并且一定要来到这里。”昌德拉玛指着艾弗森,“我取了他的林枷,又取了那几个人的眼、口、鼻…”

“也就是说,你也要从我身上取一样东西,这样你就可以彻底复活了?”月饼像是听着好笑的笑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再复活你的姘头德安拉玛?”

昌德拉玛估计也不明白“姘头”是什么意思,但是月饼的态度让他盛怒不已:“阿修罗,千年前你刺我一刀,千年后以你心还我。”

月饼摸了摸鼻子,慢悠悠地点了根烟:“疯人院的乔安娜是对你最忠心的紧那罗转世?她在寻找能对寺庙图画有感应的人,再由艾弗森带到这里,来确定是不是阿修罗?他们其实都是雕像化成的活体人偶,他们的肉身其实在发现你的时候,就被你合为身体的一部分了,对吗?”

“不愧是八部众里最聪明的阿修罗。”昌德拉玛举起蛇杖把艾弗森的脑袋砸得稀烂,“你已经吸入了尸气,很快就会变成他这个样子。”

月饼闻言脸色突变,身体摇晃,捂着肚子眼看就要摔倒。昌德拉玛哈哈狂笑,仿佛月饼已经是个死人。

“一天没吃东西,饿得肚子疼。”月饼挺直了身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你的脑子都被圣甲虫吃了吗,一点智商都没有?你居然没有发现姘头德安拉玛的尸体不见了吗?说不定她早就转世了。”

“你发现了?我不忍她和我承受一样的痛苦,在祈祷那些叛徒的同时,也祈祷她转世轮回。不过没关系,只要得到你的心,我就可以去寻找她。”昌德拉玛把蛇杖探向月饼的胸口。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月饼摸着已经抵在胸口的蛇杖,冷冷地笑着,“好奇,不能让一个人活命;谨慎,才可以让一个人了解更精彩的世界。从疯人院出来前,我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做了个阵,在中国叫作‘借尸转命’,我早看出乔安娜和艾弗森不是活人,只不过想知道更多的事情,才会忍到现在。”

月饼举起右手,伸出三根手指头:“你对我施加的任何诅咒都会转到乔安娜那里,我想她现在已经死了。我白天刚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象头神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镇鬼兽,我在摸雕像的时候,把糯米汁涂在上面,如果再配上艾草灰,镇鬼的局就会破掉。刚才,我已经把艾草灰撒上了。你还能活三分钟。”◣59贰Ьōōк.cōм◢

“你很镇定,如果不是需要你的心,阿修罗,我会考虑让你做我的随从。”昌德拉玛又把蛇杖抵在月饼胸口。

月饼不耐烦地推掉蛇杖:“第一分钟,你身后会出现那几个人的冤魂;第二分钟,他们会进入你的身体;第三分钟,你会再次死掉。”

在昌德拉玛背后升起了几条灰色的影子,慢慢进入了他的身体。“咯咯”声响起,他的身体长出了半透明的玉鳞,一片片覆盖着,延伸到青铜面具后面的脸上。

“当啷!”蛇杖掉在地上,忽然从蛇嘴蹿出无数条灰气,带着凄厉的嚎叫,钻进神庙墙上的雕像里,地上只留下一根树枝。

昌德拉玛不可置信地看着身体,试着往前挪动脚步,却发现根本动不了,反而失去重心,重重摔倒!

玉化的身体顿时摔得四分五裂,青铜面具脱落,在地上骨碌碌滚个不停,一个带着鱼鳞状的玉片、满脸怨毒的脑袋滚到月饼脚下,居然还眨了眨玉化的眼皮!

月饼看到面具后昌德拉玛的模样,不可置信地后退了几步!过了好半天,他才蹲下身子,双手捧起昌德拉玛的头:“没想到居然是你!告诉你最后一件事,其实你早就转世轮回了,支撑这个身体的,只是怨气。你和德安拉玛在无数次轮回中,遇到了无数次。我大概知道她是谁了。”

昌德拉玛居然像是听到了月饼的话,缓缓闭上了眼睛。细小的裂缝从断颈处开始,像一张蜘蛛网飞快布满了整个脑袋,越来越深,终于龟裂,只剩下一堆破碎的玉片。

月饼双手合十,默念着《往生咒》,许久才叹道:“爱本无罪,心有罪。”

他扳动着象头神的鼻子,机关闭合,艾弗森的尸体被永远封在土坑里。不知道何年何月,转世之后的“他”会发现其中的秘密。

十五

月饼这段诡异的经历听得我目瞪口呆,眼皮子几乎都没眨。过了好半天,我才缓过神,揉着酸涩的眼睛:“月饼,你丫是阿修罗转世?”

“你才是阿修罗转世,你全家都是阿修罗转世!”月饼没好气地瞅着我,“八部众里,阿修罗女极美、男极丑,我这张好脸能是阿修罗转世吗?”

“月饼,你别是男扮女装吧?”我往床上一躺,裹起被子准备打个瞌睡,“要真的是就赶紧利索地说,我也好给你物色个高富帅。”

“你就对昌德拉玛的模样一点不感兴趣?”月饼对我的态度有些纳闷。

抱着枕头翻了个身,我打着哈欠,听了这么久实在是有些困,况且丫的脾气我真心了解,问多了喜欢卖关子,不问的话过不了一会儿就竹筒倒豆子。等了半天,月饼这次居然没有说话,我反倒奇怪了。

转身看去,月饼表情很诡异,满脸想说又没决定到底说不说的纠结,过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不知道也好,有时候知道多了不是什么好事。”

我顿时清醒了!

难道…

不,这怎么可能!

第十六章 狗婆

印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一种奇怪的风俗:如果男孩子的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那么他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

与狗结婚后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转换运势。不过,他们换运的手法极其残忍,必须将心爱之人的灵魂抽出,通过操纵鬼魂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眼看就要期末考试,每天熬夜啃讲义,天亮还要喝罐红牛续命时,我才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含义,悲呼着“古人不欺我”,然后就着方便面继续“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月饼始终没告诉我昌德拉玛到底什么模样,不过我这几天复习得头昏脑涨,也没心思再问。

丫就是长成奥特曼,也不敢把监考老师当怪兽打啊。

搞《中国历史》的小抄,看到汉朝中山靖王刘胜和他老婆窦绾在河北满城被挖出来,尸体身着金缕玉衣,曾经引起轰动。掐指算算时间,比昌德拉瓦尔玛王朝早了六七百年,徒生出莫名的民族自豪感。看来印度虽然号称“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文化再悠久,也比中国差得太远。

一来二去没心思复习了,索性打开电脑看看新闻,换换脑子。也不知怎么想的,我下意识地就开始搜索印度,看到几则关于乞丐的新闻。看了一会儿后,我又觉得没什么兴致,顺手拿起手机给月野打电话,结果关机。我心里有些纳闷,又给黑羽打了个电话,也是关机。

正郁闷着,月饼喜气洋洋地回来了,晃着手里的东西:“南瓜,今儿淘到好玩意了。”我们学校北街有个古玩旧货市场,月饼经常去那“捡零落儿”。

眼瞅着就考试了,丫也一点不紧张,看来又准备靠我蒙混过关了。月饼把东西往我手里一扔,是个纯银的雕刻着泰国四面佛的手工Zippo打火机,倒是个不多见的好玩意。我正把玩着,月饼探头看着电脑屏幕里的新闻,忽然笑了笑:“南瓜,如果有机会去印度,遇到乞丐,千万要看清楚再确定给不给钱。”

“我是不会去。”我取了Zippo的内核拧下螺丝装着火石,“再说印度的乞丐那么多,要给钱还不把这点家产败干净啊。”

“乞丐分两种:一种是乞钱,一种是盗气。一定要记住,如果遇到始终低着头的乞丐,给几个钱倒也应该;但是当你走着路,趴在地上的乞丐忽然抬头看你,问你要钱,千万不要给。这种乞丐是在寻找有好气的人,如果你给了钱,善念成气,他会盗走你的气,助他的运。”

我装好火石灌了火机油,打着火晃了晃,火不灭,确定不用换棉芯,才抢过鼠标关了网页:“没兴趣听。我忙着复习准备考试。”

我边说边顺手点开微博,“刷刷刷”冒出几十条,匆匆看了一遍,我把鼠标停在几个女同学的微博上:“你说这些女孩也是,来个大姨妈也要发微博。有这么疼吗?”

“你没疼过怎么知道不疼?女人那几天挺不容易。”月饼点了根烟,满意地甩着新火机,听着脆响,“不过女孩子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生理期,如果遇到另外一种人,会出大事。给你讲讲我在印度遇到的关于乞丐的事情。”

华花坐在车里悠闲地吹着口哨,静静地等着几只流浪狗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在印度,给动物让路就等于给神灵让路,一天都会有好运相伴。

紧靠印度洋阿拉伯海的孟买,空气潮湿温润,全然没有北印度如同火烧似的气温。优越的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使得居住在这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满大街都是慢悠悠遛狗的富豪。

华花在孟买有几个店铺,虽然规模都不大,可也算得上有些小钱。熟识华花的人都知道,这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运气出奇地好,做什么生意都很顺当,商业眼睛也毒辣,最近根据孟买人养狗的爱好,又开了家宠物店,生意自然红红火火。

华花接了几个电话,无非是商业圈子里晚上应酬的事,他本来打算去地下夜总会看美杜莎的瑜伽表演,可是朋友说美杜莎突然失踪了,华花心里好一个遗憾。关了手机琢磨了一下,他决定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老圈子的人脉都已经稳定了,新圈子还需要再继续巩固。起码的商业取舍他分得很清楚。况且宠物圈都是有钱有闲的人,多结识对生意自然有帮助,而且…

孟买的飞速发展不仅仅带来了前来投资居住的富人,也让很多人的思想变得活跃。在这个城市,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便且暧昧,不受印度传统思想的约束。人们热衷于参加各种圈子,获得商机人脉的同时,男的寻求女人,女人寻求男人,互惠互利,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风气。

华花在圈里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礼,只抽烟不喝酒,事业小有成就。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他依然是很多女孩青睐的目标。他早来了一个小时,把车停在饭店门口,耐心地剪着指甲,满意地看着整齐的手指,小心地把剪掉的指甲盖放在手心,如同一只只沾满泥巴的虫子。

从车后备厢里拿出尺子,耐心地量着,用本子记录指甲盖的长度,比较了上周剪掉的指甲长度,他皱着眉从车座底下摸出个玻璃瓶子。瓶中堆满了长长短短黄褐色的指甲盖,略带腥臭的油脂味顿时塞满了车厢。他把指甲盖丢进瓶子里,拧紧盖子,凑到眼前转着瓶子仔细看着,深深地嗅着恶心的气味,满脸陶醉。

拿出手机,翻着推特,查看了几条圈中好友的消息,华花又在本子上写了一串数字计算着。

过了十多分钟,他在一个人名上画了个圈,看看车外没有认识的人,下车从后备厢拎出一个包,进了饭店。

维萨对着镜子精心地装扮着,直到觉得百分之百满意了,才挎上包出门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这种聚会基本每月一次,都是爱狗人士,自然有许多话题。喝喝酒,聊聊天,增加人脉,对生意也会有不少帮助。

因为晚上要喝酒,所以她没有开车,坐着出租车到了饭店前的广场,下了车,准备先买点小东西。

沿街有几个乞丐,匍匐在地,轻轻磕着头,期待过往路人能往身前的破碗里扔上几卢布。

维萨拿出钱包,掏出硬币,挨个碗里放着,清脆的碰击声让乞丐们加快了磕头的节奏。当她把最后几枚硬币全放进最角落的乞丐碗里时,乞丐忽然抬起头,看了她半天,咧嘴笑了。

她觉得这个乞丐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想。母亲说人生要学会舍得,舍了才可以得。只有愿意施舍的人,才能得到福报。

广场上飞起一群白鸽,她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推特上,这才发现圈子聚会的时间到了,急匆匆地赶去饭店。

“前几天来了大姨妈,肚子疼得要死,这几天身体刚恢复,酒还是少喝。”维萨暗暗告诫自己。

可是刚一坐下,就发现面前的杯子已经倒满了酒。

“维萨,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今晚多喝几杯。”组织圈子活动的群主豪爽地笑着,根本不掩饰眼中色迷迷的神采,男人们跟着起哄。

一桌人除了她,还有几个已婚女人,杯中也盛满了酒。维萨不好推却,明知道有几个男人对她垂涎三尺,可是这种场合不喝酒又显得不合群,只好勉强答应。

“华花不知道又干吗去了。”群主拨打了几次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皱着眉很不满,“咱们开始吧,不用等他了,每次都迟到。”

大家心知肚明,群主其实非常讨厌华花,因为华花的女人缘比他要好很多。圈子聚会本来就是男人向女人展示实力,俘虏芳心,猎艳上床的场合。华花不但年轻英俊,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了圈子里的重要人物,如果聚会不叫他参加,影响肯定是坏的多好的少。

华花没来,维萨和另外几个已婚女人都有些失望,敷衍着喝酒聊天。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男男女女开始互相敬酒,言语中也多了些暧昧和挑逗。

女人们经不住男人的软磨硬劝,一杯杯喝着,酒意越来越浓。维萨记不清喝了几杯,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响,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身体渐渐不受控制,说话声音也提高了很多。别有用心的男人们见她喝多了,更是频频劝酒,引来那几个已婚女人不屑的冷哼。

华花这时才来,向大家道着歉坐定。群主睃着眼举起杯子:“华花,你又迟到了。我不管你以前喝不喝酒,今天必须喝!”

“我是从不喝酒的,大不了一会儿我请大家去夜总会玩。”华花微笑着点了根烟,匆匆瞥了一眼酒席,目光停在喝得半醉的维萨身上,“女人少喝酒,对身体不好。”

“哎哟,华花就是有风度,自己迟到了都不忘记关心别人呢。”被冷落了半天的妮可酸溜溜地说。她今天特地打扮了一番,配了几件名牌赴宴。可是四十岁的年龄终究敌不过维萨的青春靓丽,被男人们忽视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维萨有些感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