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宇弯曲手肘,夹住我的脖子,下巴碰在我的耳朵边上:“什么坏话?常欢,告诉我。”

年轻男人的热气包围了我,我仿佛被锁进一个蒸笼里,气闷窒息,却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出口。

何琳的丈夫在不远处叫了她一声,她对他挥挥手,然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拍了拍袁宇的肩膀:“这么快就下场,又输给小凯文?”

袁宇挥着网球拍叫:“怎么可能!我跟他还没到对局呢。”

何琳只背对我们挥了挥手。

我看着她走到自己丈夫身边,他微微曲起臂弯,她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并且仰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放弃他也是一种幸福,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

回程的路很长,车上的电台一直都开着,主持人喋喋不休。袁宇的声音在音乐中响起。

“常欢,你有心事。”

他甚至没有用问句,两年来我们共度太多的时间,他了解我,比我身边的任何人都多。

我开口,声音很轻:“袁宇,你早就知道了,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很后悔,是我不该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但他很快又开口率:“如果你是说严子非的事情,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继续说下去,一眼都没有看我:“我不觉得他跟你还有什么关系,所以就没有说。”

我点头,脑袋变得异样沉重,让我想用双手去托。

我说?“谢谢你。”

袁宇没再说话,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回到了学校,我回到宿舍,睡了一天一夜,我的室友去找了袁宇,他推门进来,带着两大盒外卖中餐。

我被他拉起来,眼屎都没擦被塞了个饭盒到手里。

我打开饭盒看了一眼,说:“我不想吃宫保鸡丁。”

袁宇板着脸把我的饭盒抽走,又把他面前的那份塞到我手里。

“鱼香肉丝!”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外国人真不懂做中餐,米饭一定要和乱七八糟的胡萝卜丁和洋葱一起炒,也不加盐,还不如白饭。

我捧着饭盒摇头:“不要。”

奇怪的是袁宇居然不生气,他沉默地看着我,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在等待什么。

那表情一点儿都不适合他。

我合上盖子,揉了揉眼睛。

“冰箱里还有上次买的鸡和咖喱,等我把脸洗了做鸡肉咖喱饭吧,你去洗锅子。”

他愣了一下,我已经走到浴室门口了,回头又问了一遍:“吃不吃?”

他笑了,说:“吃!”

终章

我知道袁宇在担心些什么,但我不值得。

他那么优秀,瞎子都能看出来,应该担心的人是我。

有他在,我应该感到知足、幸运,并且感激涕零。

可我一直失眠、恍惚,在不该走神的时候神游天外,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梦见过去。

梦见我还在那张蓝色的大床上,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推开,身边床垫的坠落,那温暖的身体靠向我,还有他的拥抱和亲吻。

醒来泪流满面。

人生就是你最想要的,永远不属于你。

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一切如常。

严子非已经与我告别过,面对面,他的心已经满了,无论她在不在。

我能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未能说完的“大概……”

大概我能够和你在一起。

大概我可以忘记他。

大概我会爱上你。

我原以为自己能够为了这个大概付出一切,但我错了,我已被恐惧打倒,亦如同死里逃生,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无知无畏地回到原点去,等候一个未知的答案。

袁宇别扭了几天之后就恢复了正常,他是我见过最阳光的男孩子,一双眼睛永远光芒四射,即使有阴霾也很快雨过天晴,这也是他最让我动心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长久地看着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拥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爱的父母,充满爱的童年,因为富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气。

而对我来说,得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的开始。

又能怎么样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过去的时候,我收到一个邮包。

邮包是从UCB转过来的,上面乱七八糟盖了许多邮戳,还有手写的潦草字迹,大意是查无此人。

我看了发出时间,至少有八个月了。

由于投递过程漫长与无法想象,邮包外层的塑胶纸都破了,里头包裹的东西可怜巴巴地露出一个角,磨损非常严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旧书。

我拆开包裹,心跳突然停顿了两个节拍。

包里是我的黑色笔记本,我带着它去见靳致远,又带着它无数次地跑中医院,小李医生嘲笑过我的事无巨细,靳致远因为它对我改变了态度。

我记得上面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因为翻阅得太频繁,很久以前它就卷了边,又因为总在厨房里打开它,所以许多页面上还有被油水溅到的痕迹。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那间承载了我太多喜悦与悲伤地公寓里,我把它留在那间屋子里,与手机和门卡在一起。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它了,这样的久别重逢让我胆怯。

而且八个月了,八个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经想对我说什么?

我打开笔记本,深深吸气。

笔记本里夹着一封信,字迹很淡。

那不是严子非写的,我熟悉他的笔迹。

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写给我的,她的落笔很轻,字也不秀气,大开大合的。

信写得不长,几乎都是直白的语气。

常欢,抱歉到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

我与严子非结婚了,这一年我很感谢他。

但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愿承认,但我是个女人,我能够感觉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的。

我没有后悔过,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个人的时候经常翻看这本笔记。

后来我就把它藏起来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时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后悔了。

我做了错事,又不敢还给他,只好把它寄给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会承认,男人都很笨。

都过了那么久了,大概你也已经忘了他。

现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过医生说,时间不会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话,偶尔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个非常凄凉的老男人,替我传话就说他活该。

她写得那么简单,就是一页纸而已,还没有填满,但我哭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洛杉矶到上海的飞行时间是十五个小时,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袁宇送我去的机场,他对我说话,咬牙切齿地。

“常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赞同他的话。

他还说:“你可想好了,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经身不由己。

我对不起他,但是谁辜负了谁,谁成全了谁,谁一直在挣扎,谁放了手,到现在都已经成了一团乱麻。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会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得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醒,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儿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有看就点了好几道菜,然后在菜没有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儿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