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出刑警大队的门,白肆一把甩开沈千秋伸过来的手,转身就走。

沈千秋连忙快步上前,把人拉住:“白肆!”

白肆头也不回,声音冷硬:“真不容易,有生之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我的名字。”

沈千秋听了这话,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能放柔了嗓音说:“白肆,咱们两个也挺久没见了,你跟我…就只有这句话说?”

白肆背对着她僵立片刻,而后霍然转身,一双漂亮的眼睛几乎是恶狠狠地瞪着她问:“上次在我们学校,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答应了下课后等我,为什么要跑?”他眼圈微微有些泛红,漆黑的瞳仁晶亮亮的,泛着氤氲的水光:“你以为我不想跟你好好说话?我有跟你好好说话的机会吗?你给过我这个机会吗?”

沈千秋哑然,过了半晌才吐出一个字:“我…”

“你当初一个字都没留下就走了,你以为我会像个白痴一样随随便便把你给忘了?”白肆见她说不上来话,更是连珠炮一般地诘问,“你是不是觉得你自己抛下一切走了,别人也就该当作没有你这个人一样,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你挥挥衣袖走得真轻松啊,可我跟在你屁股后头找了你整整十一年!你信吗?”

不等沈千秋说什么,他自顾自笑了,眼圈也更红了:“我知道你不信。你那么潇洒,说走就走,连你爷爷留给你的祖宅都卖了,我又算是什么东西?”

沈千秋许久都没有说话。

其余的事暂且不提,有一点白肆没有说错。她确实没有想到,在她走后,白肆没有选择将她渐渐遗忘,而是一直执着地想找回她,甚至为此,不惜从平城一路追到了临安。

难言的沉默之中,起伏沉淀的是两个人被时间长河分隔开的整整十一年。

过了许久,沈千秋才开口:“白肆,我确实没想到,你一直在找我。但那天我在学校…我不是故意的。一开始我确实没有认出你,毕竟,我走的时候你才那么一点大,我是真的没认出来…”

白肆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沈千秋走那年他十一岁,沈千秋十五岁,十一年不见,乍一见面认不出他来,似乎也确实是情理之中的事。还有,几年前在平城的那次,他在人群中看见了沈千秋,可她却没注意到他。

沈千秋接着说:“后来我跑…我是了。我也挺怕见你的。”她抬起眼睛看着白肆的时候,唇角挂着笑,眼睛里却含着泪。“白肆,我当时走得灰溜溜的,再见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害怕…白肆,对不起啊。”

见面之前,白肆无数次设想过两人重逢时的情形。但他却从没想过要以这样的方式和沈千秋说开场白,他也没想过沈千秋会以这样的神色语气对着他哭出来。

曾经有无数次,他希望她在见到自己的一瞬间哭出来,那样至少证明她还记着他,或者证明她特别高兴能再见到她…但直到真的看到沈千秋在自己面前掉眼泪,白肆才发现,不论是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看到她在自己面前哭。

如果不是舍不得,他又何必一门心思犯倔找了她十一年?

可他才跟沈千秋吼了一通,让他怎么拉下脸去安慰她?白肆一边想,一边却已经伸出手,像小时候许多次做过的那样,轻轻用手指抹去她脸上的眼泪:“你有什么可哭的?找了十一年又被嫌弃不肯理的那个人又不是你。”

声音又冷又硬,可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淡淡的委屈劲儿。

沈千秋也挺不好意思的。她比白肆大了四岁多将近五岁,如果不是两个人刚刚把话说急了,她也不想一见面就哭鼻子,仿佛她才是那个更小更需要谦让的对象。

沈千秋吸了吸鼻子,抹了一把眼角溢出的泪,弯出一抹笑容说道:“那你也别生我的气了。白肆,我带你去看看我现在的家吧。”

5.

和白肆一起回家的路上,沈千秋仍然忍不住在想,能和白肆在临安重逢,实在是有生之年从未想过的事。

十一年前的那个春天,她孤身一人离开平城,仓促踏上了南下的火车。而后的一个多月里,她在姑姑家度过了忙碌的备考时光,凭借初中三年打下的夯实基础,她考上了市区一所不错的市重点。高考时她发挥稳定,如愿考上了第一志愿,也就是全国最好的公安大学。也是在那四年时间,她重回平城,却依旧没有去见从前的任何朋友,包括白肆。

大学毕业后,她原本想继续留在平城生活,没想到最后阴差阳错,来到了临安。这其中有许多的曲折和不尽如人意,但都是她自己的事。这么多年过去,她虽然常常会想起白肆,却并不认为他们两个还会有再见面的机会,更不认为长大的两个人会因为儿时的情意再发生任何纠葛。

这些年她没有刻意去了解白肆的生活,但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人生的轨迹不难想象。凭借白家在平城的背景,以及母亲对他的疼爱,哪怕他高考失利,也用不着来到临安这么远的城市读大学。

想到这儿,沈千秋问:“白肆,你真是因为我…才来临安读的大学?”

白肆看了他一眼,说:“你也不用有太大负担,我来临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找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家里。”

所以是白家的家事。沈千秋乖觉地闭上嘴,过了一会儿,又确认一样地问了句:“你今天不用上课?”

白肆眼都不眨一下地回她:“不用。大三课业比较轻松,今天一天都没课。”

沈千秋不疑有他:“噢。我今天下午得回队里,待会儿中午一起吃饭,吃完饭你再回去。”

“行。”白肆答应得很痛快。

两个人走进一个小区,白肆望着只有六层楼高的板楼,问:“你住这个小区?”

“嗯。是我们同事帮忙联系的。”

白肆环视四周:“这楼怎么也得有二十来年了吧?”

“九四年的房子。”沈千秋说,“旧是旧了点,不过离我单位近,很方便。”

白肆跟在她后头进了楼梯间,左右打量着进了屋:“这楼也太旧了,临安冬天又没暖气,肯定要遭罪。”

“开空调也挺暖和的,习惯就好了。”进了屋,沈千秋习惯性地把窗子打开通风,又把早上临走前随手放在沙发上的外套挂起来,腾出地方让白肆坐。

沈千秋一边走到厨房烧水,一边指挥白肆:“沙发旁边有个加湿器,按钮在后面,你帮忙打开。”

白肆听着空调启动时呼哧带喘的声音,忍不住抱怨了一句:“这空调也太旧了,你怎么不换台新的?”

沈千秋递了杯热水给他,笑着说:“好用就行呗。这空调是房东家里自带的,房子都这么久了,空调能新到哪去?”她扫了眼已经开始喷云吐雾的加湿器,指了指说:“喏,这是新的。上任房主买的,走的时候也没带走,还把这些衣柜啊沙发啊都转手卖给了我,一共才收了5块。”

沈千秋说一样,白肆就看一样。加湿器并不是多好的牌子,看起来也用得半新不旧了。衣柜对女孩子来说并不算宽敞,沙发看起来质量一般,但沙发套还有靠垫颜色素雅,看起来小清新,应该刚换了没多久。

“你才搬到这边来?”

沈千秋点头:“之前租的房子到期了。”

“这房子租了多久?”

“按季度支付,很方便的。这边租房子都这样。”说到这儿,沈千秋似笑非笑地瞥了白肆一眼,问:“问这么详细干吗?你一个在校大学生,还准备在外面租房子住啊?”

白肆闷着头没说话。

沈千秋回厨房扫了眼,说:“吃火锅吧。家里羊肉、蔬菜都有,还有一些底料。”

白肆走进厨房,看到她手里拿的半罐底料:“这不是从外面商场买的吧?”

“嗯。同事妈妈做的,特别香。上次我们队里的人来家里聚餐,吃了一多半,还剩下这些,还够吃两顿的。”沈千秋见他望着厨房发呆,便推了推他:“你过去那边吧,东西都现成的,很快就能吃了。”

白肆看的不是别的,而是…这房子实在太小了,厨房就是一个小窄长条,两个人肩并肩走过去都觉得勉强,偏偏在中间还摆了一张小饭桌。他实在想象不出,几个人同时挤在她这间小厨房是怎么吃火锅的。

白肆问:“你们同事干吗都来你这吃饭?”

沈千秋忙着洗菜,没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回了句:“上个月我过生日啊,队里的人平时关系都蛮好的,就过来帮我庆生。”

别的女孩二十六岁生日是怎么过的,白肆不知道。但让他亲眼看见,沈千秋二十六的生日就是在这么逼仄的小地方随便吃个火锅庆祝,心里就越想越不是滋味。

其实从挺小的时候,他就知道沈千秋的家境不如自己家优越。他虽然有些自闭,不爱跟人讲话,但不代表他不谙世事。那个时候,沈千秋身上的校服看起来已经很旧了,平常换洗的衣服总是那么几套。沈叔叔从来不用大哥大或者传呼机,沈家的洗衣机看起来有年头了,电视机也只能收到十几个频道。

可从沈若海第一次带着他去家里吃火锅那天起,他就爱上了沈家的那处院子,或者说,让他沉迷的是沈家三口围桌吃饭的那种氛围。虽然不比白家有钱,可每次和沈千秋一块回家,沈爷爷都会准备一些新鲜水果,还有两杯热腾腾的白开水,然后坐在桌边笑眯眯看着他们。沈家的许多家具都很老了,却每一样都擦拭得干干净净,颇有些陈旧的木头纹理浸润着某种让人亲昵的安全感。按照沈爷爷的话说,这些都是家里传了好几代的老物件。沈家三代每每围在一块吃饭,总是边吃边聊,沈千秋永远吃得最快,却总能听到她叽叽喳喳的说话声…

在白肆的心里,沈家虽然称不上富裕,却总是整洁又温暖,充满着家的气息。没有和沈千秋重逢前,他也曾经不止一次设想过,只能依靠自己的女孩子,这些年或许过得不太好,可他从没有那么清晰地感受过什么叫“困窘”。

沈千秋住的这处房子,充其量只能称之为“房子”,根本不能叫作“家”。

失去了爷爷和爸爸的沈千秋,十一年前匆匆变卖掉祖宅的沈千秋,原来早就已经没有家了。

看着天花板角落斑驳剥落的墙皮,闻着从门口窗缝溜进来的别人家炒菜的味道,再听着沈千秋在那认认真真地念叨这样家具是从上任房主买的很便宜,那样东西是从谁那里买的很实惠,白肆突然打心底里涌起一阵心酸。

直到锅子煮开,沈千秋把他拉到饭桌前,塞了双筷子在他手里,白肆才回过神。

锅里的底料已经煮了一阵,冒出喷香的热气。沈千秋忙着往锅里夹菜,大概是忙碌了一阵的缘故,她的脸颊微微泛红,额头也隐约可见细小的汗滴。白肆坐在她的身旁,默默观察她的侧脸。她的眉毛有些张扬,一双眼黑白分明,瞪人的时候会显得很凶,笑的时候却会弯成一双月牙,特别好看。

她不像小时候那么喜怒形于色,爱笑爱哭爱大声讲话了,可眼角眉梢还残留着少女时期的模样,弯弯的眉,挺翘的鼻,微微红润的唇。

沈千秋抬头夹菜的时候,见白肆就坐在那看着自己。锅里的食材上下翻滚,他却一筷子也没夹。

他还是习惯左手拿筷子,从前两个小人儿坐在一处吃饭,白肆为了不跟她的右手打架,就每次都坐在她的左手边。

沈千秋见他沉默不语地看着自己,便摸了摸自己脸颊,说:“你看什么呢,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和小时候不像了?”

白肆摇了摇头:“没有。”

沈千秋见他依旧不动筷子,那模样跟当年他第一次来到自己家吃饭的情景一模一样,不禁笑着问:“怎么了,你是很久不吃火锅了吗?”

白肆摇摇头,伸出筷子夹了一块牛肉送进口中:“没有,就是

刚想起一些事情。”

沈千秋见他这副神情,思绪也不禁飘回到十几年前的那个冬天。

6.

白肆第一次到沈千秋家中做客,刚好赶上一个下雪天,两个人一起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火锅。

那时的平城,每年冬天都会有许多场雪。沈家人有个习惯,冬天下雪的日子,沈家一家三口总喜欢聚在一起吃个火锅。一家三代吃得暖烘烘、香喷喷,饭后边看电视边打瞌睡。沈千秋常常就在电视剧的无限循环音中昏昏欲睡,而后被沈父抱到自己的小床上,一觉睡到大天亮。

白肆的父亲是个科学家,母亲则是个精明强干的女企业家,也是因为这样的结合,让白肆从小就继承了父亲的严谨沉默和母亲的倔强不屈。那天沈父把白肆领回家的时候,打开大门,迎上的就是沈千秋爷孙俩惊异的目光。

在此之前,沈千秋虽然不止一次和白肆打过照面,但彼此并没有过多接触。沈千秋对这个小自己四岁的小男孩的印象还停留在“爸爸老板家的小少爷”这个层面。在她的脑海里,小小的白肆每次出现,不是穿着贵族学校的校服,就是打扮得西装革履,一副小绅士的派头,逢人连个招呼都不打,甚至对自己的妈妈都爱答不理,全身上下似乎都写着“本少爷非常难搞”七个大字。

要说沈千秋这姑娘,大多数时候神经非常大条,极少数时刻,感觉又特别敏锐。至少在对白肆的性格判断上,她比许多成年人还要清晰。

那天,她好不容易盼到老爸下班回家,以为终于可以大快朵颐了,却没想到沈若海身后还拖了条小尾巴,沈千秋脸上的笑容瞬间冷了下去,扭身去厨房端水果。

爷爷则在主屋里忙着摆盘,低声问一旁的沈若海:“怎么把人家孩子带回来了?”

沈若海倒是落落大方,耐心地对老父亲交代了一番:“今天白齐说要回老宅处理一些事,他妈妈这几天出差在外地,孩子没人管。本来我是要把他送回在城里的那个房子,有管家有保姆,一群人追着伺候,也饿不着他。不过他爸爸跟我说这孩子性格有点问题,就是从小让家里那些人给惯的,平时连话都不爱说。白肆爸爸就跟我说,要不以后没什么事的时候就把孩子放到咱们家来,还能跟千秋做个伴…您也知道,白齐当年也帮了我和小棠不少。我看千秋这孩子的脾气,别的都好,就是太独了些,跟白肆一动一静,还挺互补的,就答应先带回来两天看看…”

沈千秋的母亲邱棠,与白肆的父亲白齐当年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当年邱棠能够顶住家庭压力和沈若海顺利结婚,还多亏了白齐多次从中斡旋。然而红颜薄命,几年后,邱棠因为难产去世。沈若海下海经商失败,阴差阳错地给白齐当起了私人保镖。虽说他和白齐是上下级,可两个人的关系却要比普通的老板下属密切许多。

从沈若海的角度看,白齐是妻子邱棠生前非常尊敬的学长和挚友,更是自己和妻子能够顺利结婚的恩人。而从白齐的角度看,沈若海可以说是自己在科学研究之余唯一的好友。

也是因为这样一层关系,在白齐的一番嘱托下,白肆和沈千秋这两个性格南辕北辙的小人儿,从这一天起,就被两家大人绑在了一起。

两个人第一天坐在一起吃饭,沈千秋刚拿起筷子,就觉得手指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扭头一看,这臭小子居然左手用筷子!本来就在闹别扭的小千秋顿时怒了,抬起头对着桌子对面的爸爸和爷爷告状:“爸,爷爷,他左手用筷子!”

爷爷笑眯眯地说:“爷爷也是左手用筷子。男孩子左手用筷子,脑瓜聪明!”

沈千秋幽怨地瞪了爷爷一眼,没想到自己去厨房端了趟水果的工夫,爷爷就叛变了。

沈若海看了眼两个孩子坐的位置,站起身,干脆利落地抱起沈千秋,把她放在白肆右手边的椅子上,又拍了拍沈千秋的头:“这样就不会筷子打架了,赶紧吃吧。”

那时家里吃火锅,用的是平城老人最讲究的铜火锅。白汽蒸腾间,酸菜、冻豆腐的香味直钻鼻子。爷爷夹了一筷子涮好的薄片羊肉放进沈千秋面前的蘸碟:“来,第一筷子肉,给咱们小千秋。”

沈千秋向来是喜怒皆形于色的性格,瞬间笑逐颜开。有肉吃,有人宠,也就不计较老爸带了个跟屁虫回来的事了。

沈若海则夹了一筷子羊肉送到白肆面前:“白肆,别拘束,在沈叔叔家里,就当自己家。”

小小的白肆穿着一身颜色雪白的西装,小西装里黑底银色竖条纹衬衫搭配一个银红色领结,整个人看起来粉雕玉琢。

沈家人吃饭的桌子是一张老式圆桌,周围摆了几把高椅背老榆木椅子。沈爷爷穿着休闲装,拿一本书或者端一个茶盅往椅背一靠,仿佛就有一股子时光经年沉淀下来的味道。

但真换成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副有钱人家小孩模样的白肆肆往椅子上一坐…沈千秋“噗”的一声笑出来,因为他连稍远一点的菜都夹不到。

沈若海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才赶紧给白肆夹了一筷子菜,哪知道自己这闺女上赶着拆台。

白肆大概也明白沈千秋为什么嘲噱,眼角眉梢虽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来,脸颊却悄悄红了。

后来沈爷爷还私底下和沈若海念叨过:“咱家这女娃娃是不是生错了性别?那天晚上吃火锅,我看千秋一笑,白肆那小孩脸就红了。咱家千秋,从出生到现在,我好像都没见过她脸红!”

沈若海听了也笑,却也挺自豪:“女孩子还是皮实点儿好,咱家可以出女状元,不能养出个林黛玉。”

这段对话是被沈千秋隔着门帘一字不差听在耳朵里的。从那往后,她对白肆这小孩更没好感了:会脸红了不起啊?

再说回白肆和沈家三口一起吃饭那个晚上,沈若海为白肆一连夹了好几筷子菜,都不见他动。沈若海也纳闷了:“白肆,怎么不吃,是不是不喜欢吃羊肉?”

也是,他和白齐两个大人做的这个决定太匆忙,好多细节事先都没去考虑。现在才想到,以后要让这两个孩子同吃同住,却对人家孩子的生活习惯一点都不了解。看这孩子长得比同龄男孩子还要矮一些,难道是平时就挑食惯了?

倒是沈千秋眼神刁钻,一眼就瞥见白肆盯着自己面前的那双筷子瞧,心思闪动间,张口就道:“你是不是嫌我们家吃饭不用公筷?”

“公筷”这个说法她也是前几天和同班同学聊天时才听说的。她家里从她出生起就只有三个人——爷爷,爸爸,还有她,别说什么公筷了,小时候有两次她闹脾气不吃饭,沈若海可是连她故意赌气剩在碗里的饭菜都吃得精光。害得后来她大半夜跑去厨房偷吃的,最后被沈若海堵个正着。

白肆听了这话,抬起眼看向她,就见沈千秋的小脸上明明白白写着“蠢货”两个字,斜着眼睛看他道:“吃火锅本来就是这样的。一家人聚在一起,热热闹闹的才好吃。拿着公筷规规矩矩的,还有什么意思?”

沈千秋从小就是孩子王,说话冲也成了习惯。白肆从小却是在家人的簇拥下长起来的,哪里听过这样略带嘲讽的话,一时间愣住了。

饭桌上的气氛也显得有些尴尬。

沈若海和沈爷爷对视了一眼,沈爷爷咳嗽了一声,正打算说沈千秋两句,让白肆别往心里去。就见白肆小脸绷得紧紧的,居然还真就听了沈千秋的话,拿起筷子,夹起蘸碟里的一筷子羊肉送进嘴里。

前后这么一耽搁,羊肉已经有些凉了。这羊肉虽是沈爷爷一早去清真店里买的特等羊肉,可这么一搁一晾,也有了些膻味。

白肆果然皱了皱眉心。然而从小到大的良好教养不允许他把嘴里的食物直接吐出来,虽然觉得那味道有些难以忍受,他还是慢慢咀嚼了几下,将那团羊肉咽下喉咙。

沈若海连忙又夹了两筷子热气腾腾的羊肉和冻豆腐到他碗里:“之前那些就别吃了,吃热乎的。”

沈千秋更直接,放下筷子,屁股不离椅子两手搬着往白肆那边凑近了些。她今年读小学五年级,身高早就抽条长起来了。白肆坐着有点高的椅子,她能单手拎着走很长一段路。于是她在家早就习惯这样偷懒地挪椅子,倒把白肆吓了一跳,筷子尖一下戳到蘸碟的边沿,发出一声脆响。

沈千秋笑嘻嘻地说:“别发呆啊你!我爸刚给你夹的,赶紧吃!”

白肆也不知道怎么的,这一天特别听她的话。要说两个人之前虽然见过许多次面,但私底下并没有什么单独交流。或许是

当时沈千秋气势太盛,又或许之前白肆就对这个说话连珠炮一样的大姐姐有点印象。听沈千秋这么一说,白肆夹起那筷子羊肉要送进嘴里,就听沈千秋指挥道:“别直接吃,蘸点这个麻酱。对,蘸料里豆腐乳、韭菜花、花生碎还有香菜。豆腐乳和韭菜花都是我爷爷做的,一点都不咸,特别鲜。蘸碟里这些东西都蘸一圈,卷着羊肉一起吃,一点都不膻!”

白肆听她说着都觉得有食欲。他咽下羊肉的时候都在想,她说话的声音还挺好听的,就是有点凶…但说的又都很对。

接下来白肆又在沈千秋的教导下学会了吃滚烫的冻豆腐,涮得脆生生香喷喷的大白菜,还有粉丝,蘸了调料再加点醋,怎么吃怎么觉得停不下来…

那天晚上,沈千秋一家三口连同白肆,四个人一张桌,一顿火锅吃得热火朝天。沈若海干掉了三瓶啤酒,沈爷爷也破天荒地喝了二两红星二锅头,沈千秋和白肆两个则喝光了一大盒汇源果汁。

捂着滚圆的肚子,跟在沈千秋后头绕着他们家那个小院子“溜食”(“溜食”这个词是沈千秋说的,说是爷爷从小教的,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了这么多菜啊肉的,得慢慢把这些食都溜得消化了,对肠胃也好)的时候,当时只有七岁的白肆抬起头,刚好看到头顶划过了一颗明亮的星星。

那个时候的平城,夜晚总是能看到不少星星。而那个时候的白肆也并不知道“看到流星要许愿”这个说法,但在看到那颗倏忽擦过天际的星星时,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原来,这就是家的感觉啊!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沈千秋这个人,在他的脑海里就和“家”这个概念画上了等号。

有沈千秋的地方,就有家。

Chapter 03 梁燕之死

1.

吃过午饭,沈千秋和白肆互留了联系方式。沈千秋把他送到家附近的公交车站,便匆匆赶回队里,和赵逸飞等人会和。

小会议室里,几个人刚落座,门就被从外面推开,门口露出个小脑袋,是队里负责文职工作的黄嫣儿。

“刚李队来电话说,配合禁毒处,骆队他们继续追捕3?11毒品案那几个毒贩,今早这个案子由逸飞和千秋你们两个跟进。”

周时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黄嫣儿笑眯眯地说道:“李队说,哪里需要你,你就往哪里去。”

会议室里三个人面面相觑,最后沈千秋开口打趣说:“没人要的小可怜儿,跟着姐混吧!”

周时一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丝毫不为所动:“还是老样子,你们俩一起,我陪嫣儿看家。”他把手里的资料往前一推,示意沈千秋先看一看:“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到了。刚好前几天有人报了失踪案,还留了详细资料和照片,现在都对上了。”

死去的女生名叫梁燕,是临安大学文学院中文系的一名大三学生。上周二晚七时许离开宿舍后去向不明,周四早晨由系主任向警方报案。考虑到诸多因素,这件事校方并没有大肆宣扬,梁燕所在班级的辅导员也对班里的女生进行诸多安抚,所以直到今天,知道梁燕离校的人也以为她只是赌气回家了。

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曾在调查问话中透露,梁燕在走前

购买了一张前往湘城的火车票,而梁燕的家乡就在湘城。但远在湘城的家人一直没有等到梁燕回家。直到今早,有人在街心公园发现梁燕的尸体,经过法医初步检验,发现死者腹部有致命的穿刺伤害,可以确定为他杀,其他信息有待进一步检验确认。

这些东西是上午沈千秋离开时查到的,赵逸飞和周时都已经看过了,沈千秋看资料的工夫,赵逸飞在一旁补充说:“最后一页有梁燕的照片,你看一下。”

沈千秋仔细翻看过资料,说:“那还等什么,咱们就先去临安大学走一趟呗!”

她这话一出,赵逸飞和周时神色各异。赵逸飞咳了一声,率先说:“那个…咱们待会儿去学校,估计还得先去见一下你那位朋友。”

白肆?

沈千秋琢磨片刻,就想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窍。白肆走时,队里的人还没查到死者身份,可现在查到死去的这个女孩和白肆是同一所大学,而偏偏又是那么巧,他早上刚好出现在公园附近…这就得再去问问清楚了。

从程序上来讲,哪怕沈千秋能够百分之百确认白肆跟这个案子无关,还是要去问一遍话。

公交车上,沈千秋拿出资料夹。最后一页的照片上,女孩眉清目秀,笑容甜甜,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舒服的女孩。

赵逸飞见她盯着梁燕的照片看个不停,忍不住问:“你看什么呢?”

沈千秋摇了摇头:“没…就是看着有些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似的…”

闻言,赵逸飞也看向照片:“应该不可能吧?不过这姑娘长得挺甜的,看着就是招人喜欢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