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见此,不禁走到跟前,对着姓章的小声道:“我看这丫头,将来肯定比她爸爸还有出息。”

姓章的一愣,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就见沈千秋一张小脸煞白,身上衣服尽湿,却坐得端端正正。她手上垫着毛巾,一边暖手一边小口喝水,丝毫不见任何同龄女孩会有的胆怯不安。再回想两人这一路上山的情景,不禁也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又立刻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边嗔怪道:“你也不盼点好!老沈就留下这么个一根独苗苗!还是个丫头片子,你想让她去干啥?”

那大汉挠了挠头:“我也就这么一说…”

“说啥!”姓章的眼一瞪,如果有两撇胡子,恐怕此时也被他吹得飞起来,“啥都不许说!知不知道?”他压低嗓子嘱咐了句,说着又在嘴巴上做了个拉拉锁的手势。

大汉看起来个子高气势足,但真跟姓章的对话起来,却显得有几分憨态。虽然他神情上有些不乐意,但还是点了点头。

三人歇了十几分钟,高个大汉给姓章的找来一件自己的外套穿上,又拿了两件雨衣出来,和姓章的两人各自穿好,便准备出门。

沈千秋见他们似乎完全没有要带上自己的意思,便有点急道:“叔叔。”

那姓章的转身瞅了她一眼,大手摸了把她的头顶:“园子里都是黄土泥路,不好走,你就在这儿等着吧。”

沈千秋见他伸手就来拿骨灰盒,连忙双手压住,仰起脸说:“都已经走到这儿了,叔叔,你就让我跟着去吧。”

那大汉站在一边,见沈千秋一双眼睛清凌凌瞅着两个人,虽然没有哭,眼睛里却水光凛然,两片薄薄的嘴唇没有血色,却抿得如同一条线,看样子是决意要跟着去的。大汉挠了挠头,去墙旮旯取了把雨伞来:“这么着,咱们两个动手,让这丫头跟在后头。”

姓章的扭过脸瞪他,那大汉也挺起了胸膛坦然道:“你也说了,老沈就这一根独苗,不让她跟着,难道就咱老哥俩送他最后一程?”说着,他的语气又低了下去,“姓章的,不是我说你,平日里你浑不懔不讲究我也就不说你了。人这一辈子生生死死是大事,老沈这最后一程,没个有血缘的人跟着送行,真不是个正理!”

大汉和姓章的两个人说话都有些外地口音,两个人又似乎有意避着沈千秋,单独讲话的时候总是又快又囫囵,因此虽然离得并不远,沈千秋却听不太真切。但看高个大汉的神情是向着自己的,沈千秋便急道:“章叔叔,我保证不给你们添麻烦。我还有东西要带给爸爸呢,你们就让我跟着去吧!”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左一句右一句地央求,姓章的坚持了没多久便败下阵来,甩开手道:“行了行了!我本意也是为了这丫头好,今天天气不好,园子里阴气又重,我还不是怕丫头回去夜里魇着!”他披上雨衣几步走到门口,立在那儿回头拿眼睛乜斜着两人:“快点吧!”

听姓章的这么一说,那大汉一时也愣住了,明显因为他的那两句话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倒是沈千秋反应快,抓上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骨灰盒,几步走到门口,跟在姓章的身后出了门。

三个人一路走得并不快。进墓园又是上坡的路,而且不比上山的路都修了石头台阶,这一段是实实在在的黄土泥道。两个大男人走在前面开路,大概是平日里走习惯了没觉得怎样,沈千秋穿着一身校服运动鞋,没几步就觉得鞋底子被黄土泥黏得迈不开脚。但她着实是个倔脾气,饶是如此也一声不吭,咬牙跟在后面一步不落。

走到事先为沈父选好的墓前,那大汉弯下腰,朝着沈千秋招了招手:“丫头,你过来这里。”

沈千秋走到近前,不用大汉多说,她便将伞朝着墓碑前的那块空地倾斜过去,全然不顾自己整个人淋在雨里。那大汉见此不禁微微一愣,与姓章的对视一眼,两个人微微摇头,一齐使力将两片石板拉开。

姓章的扭头瞅了眼墓碑上沈父的照片,咬着牙道:“丫头,放吧。”

淋了一路的雨,沈千秋毕竟年纪小,又是个女孩子,此时已经冻得小脸发青,一双手也微微哆嗦着,有些不听使唤。饶是如此,听了身边长辈的吩咐,她仍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她打开怀里的布包袱,却没拿骨灰盒,而是从里面掏出一把钢镚儿,十分郑重地洒进了墓地里。

姓章的一怔,站在他对面的大汉却点点头:“北方这边是有这个习俗的,我都忘记提前告诉你们了。难为她一个小姑娘还知道这些。”

姓章的闻言便问:“沈丫头,谁告诉你这些的?”

沈千秋一直没说话,把包里装的所有硬币都放了进去,这才说道:“我问了街上花圈店的老板,他告诉我的。”

“你这丫头,倒是蛮仔细,真个像你老子!”姓章的开口夸奖了句。说话间,也伸进自己裤子口袋摸了把,还真

让他摸了几个钢镚儿出来,也一起放了进去。一边放一边还说:“老沈,我今个儿没带几个镚子,不过你放心,我和城子不会忘了你的,以后逢年过节,纸钱酒水,都不会少了你的。”

沈千秋没有讲话,把父亲沈若海的骨灰盒稳稳放了进去,又从校服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袋,从里面拿了一张父母年轻时的合照,以及一对磨得有些褪色的对戒,一起放在了里面。

自始至终,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把想说的都在心里对父亲默默念了一遍。硬币来自她父亲给她买的小猪存钱罐,父母合照是父亲从前每天都要看上几遍的,那对婚戒也是父亲生前常常带在身边的。那天听花圈店老板说,死者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放进去一些就行了。她把父亲生前最珍爱的相片和戒指放进去,有母亲陪着,他应该不会感到太寂寞吧。

墓地的石板合上,三个人都站起身来,姓章的问:“丫头,没什么想跟你爹说的?”

沈千秋摇摇头,该说的她都在心里说过了。倘若父亲真的能够感知,那他应该知道自己此刻的所思所想。

大汉叹了口气,拍了拍沈千秋的肩膀,对姓章的道:“今天这天气太糟糕,她一个女娃娃淋了不少雨,你赶紧把她送回家吧。”

下山的时候,沈千秋最后望了一眼山上的方向,父亲的墓碑已经隐在松树林的后头,看不大真切。而这个时候,雨已经渐渐小了,天边泛出淡淡的彩虹光彩…

下山进城,雨水渐歇。章叔叔一路上都有些沉默,直到车子开得离沈家所在的那片平房不远了,他才开口问了句:“丫头,长大了想做什么?”

他说话又快又模糊,也不知是为什么,沈千秋却把这句话听得极清晰,沉默了一会儿,她回答道:“我想考警校,当刑警。”

姓章的才点着一根烟,听了这话手指蓦然一抖,积了将近一公分的烟灰险些落在大腿上。刚好迎面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拐出胡同口,唬得他手忙脚乱,也顾不得别的,双手一齐用力打转方向盘。那行人也吓得不轻,好在双方反应都快,最后自行车头险险擦着车前镜晃了过去。

车子就此停下来,沈千秋打开车门,一面道谢:“章叔叔,今天多谢你。”

姓章的打开车门,一条腿晃荡在车外,眯眼看着沈千秋从车尾巴绕到近前,伸手在她头顶恶狠狠地摸了一把。

那力气着实有些大,沈千秋抬起眼睛,有些莫名地看着他。

那姓章的其实长得很不好看,蜡黄脸,耷拉眉,细看还有点大小眼。被沈千秋这么一看,他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便又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要是将来遇到什么难处,你就打这个号码。”说话间,他从口袋里摸出支笔,又从车头放杂物的小格子里摸出一张半新不旧的卡片,写了些数字在上面。

沈千秋接过卡片,见那些数字写的歪七扭八,但好歹还能辨认清晰,便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姓章的挠挠头,又说了声:“找不到我的话,就去墓园找今天那大个子,你叫他大城叔叔就行。”

“我知道的,谢谢章叔叔。”

说完这句话,她朝姓章的深深鞠了一躬,转过身朝着不远处的一个岔路口走去。

姓章的坐在驾驶座,目送着沈千秋远去的瘦小背影,拧着眉吐出个烟圈。不等他多想什么,裤子口袋里的传呼机响了起来。他摸出传呼机瞅了一眼,低声骂了一句,关上车门启动了车子。

沈千秋自小在这片平房区长大,可以说闭着眼都能找到回家的路。可这一天,她才拐进通往家门口的那条胡同,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其中还夹杂着有些熟悉的说话声。细细辨别,仿佛是什么人在推搡争吵。

她从天还黑着就守在火葬场等排队,到后来为父亲送葬时又淋着雨爬山,折腾到现在大半天过去。沈千秋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女孩子,此时已经分外疲惫。可她还是本能地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意味。她循着声音走去,最后即将走过胡同拐弯的时候,她突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吵架的声音,是从自家院子里传来的。

一瞬间,沈千秋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她几乎顾不得深想什么,三步并作两步跑向家的方向。不等跑进院子,她已经看清家门口的情形。一个穿红裙的女人站在那儿,旁边围了一圈人,细一看,都是左右邻居。而院子里面传来混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

沈千秋几步跑到跟前,声音又沉静又清晰:“你们在干什么?”

左邻右舍听到她的声音,都让出一条通道,年纪最大的李奶奶嗓门洪亮:“沈家丫头,这姑娘说你家的院子以后就归她了,真是这么回事吗?”

沈千秋看向站在门口的红裙女人。五月的平城,其实天气并不太热,尤其这一天才下过大雨,空气里弥漫着有些冰冷的水汽。这女人却浑不畏冷,穿一条无袖的红色连衣裙,方形的领口开得有些大,愈发显得胸脯饱满、腰肢纤细。她乌黑的头发是烫过的,又编成一条粗粗的辫子,余下两绺头发弯弯曲曲贴在脸颊。这样的打扮在盛夏时节也是很时髦的,更何况是这样有些冷的下雨天,更加抓人眼球。

那女人抱着手臂站在门口,有些玩味地打量了沈千秋好一会儿,笑了笑道:“你就是这房子的前房东吧?”

她特意突出那个“前”字,生怕大家听不清楚。

沈千秋目光定定地看着她:“我把房子卖给了唐虹女士。”

那女人一听这句话就笑了:“我就是唐虹啊!”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笑得如同一朵花:“小妹妹,合同上写的五月七日这院子得搬空,白纸黑字,你可不能不认账啊。”

一听这话,围观的人都炸了。李奶奶最先开口追问:“沈家丫头,你真把这院子卖人了?这房子可是从你太爷爷时起就有了,你爸爸才刚走,你就给卖了?”

“千秋,咱们这片过几年就拆迁了。你卖了多少钱?可别被骗了。”

“是啊,千秋,大家伙都是老邻居了,又都是你的长辈,你怎么不跟大家说一声?大家也帮你参谋参谋。”

“千秋,你卖房子这事,家里大人知道吗?”

“她爸妈都没了,哪还有什么大人?”

众人七嘴八舌说得热闹,沈千秋木着一张脸,穿过人群走进院子,径直朝着最大那间主屋走了进去。

红裙女人见状也紧跟在后头进了院子。她一边走一边朝着院子里五六个年轻男人使了个眼色,那几个大小伙子人高马大,三下五除二就把挤在门口那些老邻居搡了出去,又把门从里头别上。沈千秋动作也快,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关门落锁。那红裙女人慢了一步,被锁在屋外,险些吃一鼻子灰。她也不生气,似笑非笑地在院子里找了把椅子坐下来。

跟着来的一个年轻男人见状凑上前,朝着主屋那边扬了扬下巴:“虹姐,要不要…”

红裙女人摇摇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咱们只要看着这丫头老老实实离开,不出什么幺蛾子,就算成事儿了。何必为难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呢?”

那男人点头称是,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说:“这钱也真好赚,跑这么一趟就能得一万块钱,也不知道那女人是什么来头…”

红裙女人瞟了他一眼:“别在这儿自作聪明套我的话。再多嘴,下次有活儿我换别的人来。”

她似乎极有威信。这句话说话的声音不高,但一出口,院子里一片寂静,几个大小伙子一声不吭,都垂下了头。

五分钟后,沈千秋从房间里拖着一个行李箱走了出来。那行李箱约莫半人高,好在沈千秋个头不算矮,拖着也并不吃力。她右手拿了一把伞,身后还背着一个双肩包,依旧是之前那身灰溜溜的校服,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东西。

红裙女人挑了挑眉:“都收拾好了,小妹妹?”

沈千秋点点头,拖上行李箱就走。

红裙女人朝两个男人一扬头,示意他们去开门:“把沈小姐送到巷子口,再为她找个车。”

沈千秋扭头看了她一眼,红裙女人朝她笑了笑,伸手捋了捋垂在肩上的辫子:“是要去火车站吧?”

沈千秋没说话。红裙女人朝那两人一使眼色:“找个有正规牌照的司机,把沈小姐送上车再回来。”

那两个男人便如同保镖一般,打开门,一路夹着沈千秋往胡同外面走去。

左邻右舍又恐惧又新奇,纷纷追过去瞧。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转身,朝着众人恶狠狠瞪了一眼:“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那男人年纪极轻,脸上一条刀疤从眼角斜到嘴角,后脖颈

还有个蝎子刺青,一看就是个亡命之徒。简简单单一句恐吓,极有威慑力。围追的人顿时少了一多半,只剩零星几个人踟蹰着站在原地。

那李奶奶平时与沈家父母走得比较近,见状忍不住又叫了声:“沈家丫头!”

沈千秋闻言转过身,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直看向她:“李奶奶,他们说的是真的,以后这院子归唐家人,不属于我了。”

李奶奶见她眉目清楚,口齿利落,没有半点要掉泪的意思,心里不禁感叹她年纪小小心肠却比一般成年男子还要硬,不由得追问了句:“那,那你这是要往哪儿去?”

说话间,那红裙女子也走到门边,一双美目含笑望向沈千秋。

沈千秋垂下眼睫,说:“我回学校。李奶奶你多保重身体,不用惦记我了。”

说完这话,她转过身,不管身后再有什么动静,也没有回过一次头。

有了先前那年轻男人的恫吓,当事人也就此离开,聚在原地的人便这么散了。唯独那红裙女子站在门边,望着沈千秋远去的背影,直到人拐过弯看不见了,才悠然转身。

天不知什么时候又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里,奔跑在石板路上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不多时,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巷子里,那是一个比沈千秋还要瘦小的男孩子。

这一天从早晨就开始下雨,虽然中途雨水停歇,但外出的行人无不携带着雨具,他却空着

手奔跑了一路。他剪裁合体的藏蓝色牛仔裤溅上了无数泥点,制作精良的白衬衫被雨水全部打湿,漆黑的头发也湿漉漉地挡在眼前,让他看起来多了两分同龄人少有的阴郁。

一直跑到沈千秋家门前,他才停下脚步,双手撑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身后黑色的书包边角滴滴答答坠着水滴。

过了片刻,他在门口站定,举起手“咚咚咚”地敲起了门。

门打开,里面露出一张陌生而美丽的脸庞:“小弟弟,有什么事儿吗?”

小男孩抬起头,露出粉雕玉琢的一张脸,白白的脸孔,精致的眉眼,如同日本漫画里走出的小小少年。那女人也看得一愣,语气不禁更柔和了两分:“小弟弟,下雨了,你不回家,上这里来干吗?”

小男孩的目光越过她,透过门缝直直看向里面:“我找人。”

那女人见状不禁一笑,索性把门打开,方便他看清楚:“你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沈、沈千秋。我找沈千秋。”透过打开的门,他清晰地看到整个院子里空荡荡的,早前开的那树梨花落了一地。主屋的大门直敞,全然一副人去楼空的景象。

小少年不禁有些慌了,看向陌生女人的眼神也透着一丝防备:“这是沈家的院子,你是沈千秋什么人?”

那女人抚了抚自己肩上的辫子,笑着道:“我是这个院子的新主人呀。小朋友,你要找那个姓沈的小姑娘?”

小少年摇了摇头:“不可能。这里是沈千秋的家,她不可能把自己的家卖掉。”

女人无辜地眨了眨眼睛:“这我就不知道了。这院子是我丈夫买下来的,不过你说的那个小姑娘,我倒是见过一次。”

“她在哪里?”

女人笑着用指尖点了点下巴,露出思索的神情:“我记得她那时说…好像是要去学校。”

小少年听了这话,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学校?”

“嗯。我是这么听她说的。”

他明明才从学校跑过来,学校的那位老师说,沈千秋三天就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已经退学的人,怎么可能又跑回学校?

他年纪小小,却已经做到不露声色,最后又朝院子里望了一眼,他问:“请问你怎么称呼?”

那女人笑着答道:“你叫我虹姐就行了。”

虹姐…小少年蹙着眉头,把这名字深深记在脑海,转身离开了。

离去的步伐,与来时全然不同。他不过十来岁的年纪,却走得如同成年人一般沉重。

雨渐渐下得大了,走出巷口时,他抬起头望向头顶那片天空,雨水无声地敲打在他的脸庞,几乎令人睁不开眼,雨水混合着他眼角的液体,一齐无声滑落。

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把书包从肩膀拽下,拉开拉锁从里面拿出一盘崭新的光碟。光碟的外包装上印着年轻女子甜美的笑容。他拿着光碟看了又看,最后在越来越大的雨声里,用尽全身力气一把将光碟掼在地上。

雨声那么大,湮没了光碟外壳在地上碎裂开来的声音。仿佛那人的不告而别,也是这样湮没在这场大雨里,四分五裂,悄然无声。

Special 02 为时太晚

从楼上坠落的那十几秒,大概是骆杉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刻。

那一刻里,他看到了得知父母死讯时,沉默站在大雨里的自己;看到因为怕黑把自己藏在被子里的小竹;看到因为一次又一次顺利破案被上级授予荣誉勋章的自己;看到在仓库里扶着倒地的李队朝自己怒目而视的千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变了味道,好像突然拐上了人生的另一条轨道,而这条轨道通向的尽头是——不归路。

是从那个叫梁燕的女孩开始吧。他依稀记得她似乎是小竹的同学,他没有去留意两个人初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只记得那个西餐厅共同用餐的夜晚。他一偏头,看到的是她柔美之中带着点孩子气的侧脸。

那么像,那么像…那么像他从小看到大的那张侧脸,那么像他始终深埋在心底的那团恋慕。

从和她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一切就都错了吧。

入警队的第一天是李队接的他,李队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警察也是人,是人就有私欲,要想当好警察,就要克制欲望。想赚钱,想出风头,想要这个想要那个,就干脆别干警察这一行。

可他确实是热爱刑警这个职业的。因为梁燕,他不小心着了张山子的道,却从来没有过一秒钟想过妥协的念头,如果不是非要跟张山子对着干,如果不是反过来给张山子设局抓了全部毒贩缴了那箱毒品,如果不是为了掩埋梁燕案的真相一步错步步错…可能后来这些都不会发生了吧?

他故意让那个叫黄嫣儿的女警代替千秋去会所,是因为真心把千秋当作自己人对待,可终究还是错了。沈千秋幸免于难,那个叫黄嫣儿的女孩大概一辈子都被毁了。所以报应才来得这么快,直接报应在了小竹身上。

都说人死之前能够看到人生的全部过往,桩桩件件,灵台清明,所以老人们才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就在他偷偷潜进医院时,他依旧觉得自己没有错。他想当个好警察,从没想过贪污一分钱,从没有一天偷懒,没有在任何案件上得过且过。大家都说他是“神探”,但没有人知道他走到后来的位子上,背后付出了多少个不眠不休的夜晚和多少个奔波在外的白天。他身上有两处弹孔、一处骨折、十三处刀伤。有一次小竹看到了他后背的伤,吓得直接哭出来。他一方面心疼,一方面又隐隐的自豪和欣喜。没有人,除了小竹之外没有任何人,真正了解他为了刑警这个职业付出的一切。

可当他躺在地上,后脑勺湿乎乎的,全身不能自控地抽搐、颤抖,脑子反而愈发清楚了。他想起大概半年前李队单独找他谈话时说的那些话:“你能连破两件大案,真的很了不起。但骆杉啊,有时候走太快冲太猛不全是好事。案子破了,给自己点时间好好歇一歇,想一想。”他记得当时李队用手指的地方是自己的心脏,“想想,你当警察是为了什么。”

他想起那天他去找李队商量用未销毁的真毒品解救小竹时,李队皱着眉把烟头碾在烟灰缸里,看着他的眼睛说:“骆杉,我希望我看人的眼光没有错。这次顺利救出小竹,拿回毒品,咱们两个也都得向上级写检讨,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如实交代清楚。”他答应了,踌躇满志走出那间办公室时,似乎听到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声。

还有后来和李队、沈千秋一起坐在车里时,他说出那几句话郑重许诺的话,每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发自真心。可走进那间仓库看到被捆绑着卧在桌子上的小竹,看清楚抽屉里藏的那把枪,他脑子里“轰”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点燃,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

当时他不懂,也不想去懂,这个时候想明白了,可惜晚了。

他丢的东西叫作良知,他没有去控制和束缚的,是自己的私欲。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好警察,他为了追踪一个罪犯能潜伏三天三夜,他为了查卷宗能一宿不合眼,他为了熟知整个城市几个大毒贩的最新消息,能自己掏钱给那些线人补贴生活,可他早不是一个好警察了。

好警察不会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去犯更多的错,哪怕他当时的理由那么正大光明——掩盖梁燕案,只是想要继续当警察继续查案。好警察也不会像他那样眼看着自己的同事羊入虎口,也不会用枪口对准自己曾经的恩师和最亲的小师妹。

他终于明白李队那句话的真正意思,可惜太晚了。

“想想,你当警察是为了什么。”

“为公平,为正义,也为守住自己的心。”

Special 03 一生太短

1.

从小到大,我都是亲戚、邻居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小孩。

上小学时,我是第一批戴上红领巾的人,是全年级第一名大队长;上初中时,无论大小考试,我都能稳拿前三名,课余时间还拿下了钢琴十级证书;高考时我稳定发挥,再加上当班干部的二十分加分,顺利考入理想的第一专业——临安大学中文系。

新生报到那天,在校园里我遇到了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人。当时我跟在几个中文系的学长后面,拉着行李箱,戴着太阳帽。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傻乎乎的,可他不一样。那天他穿着一身深色的警服,警帽拿在手上,另一手拖着一只大大的粉色行李箱,肩上还背着一只珍珠白的小书包,手肘上挎着另一个女孩的两条细细的胳膊…

那女孩皮肤很白,一双眼睛又大又亮,五官柔美,梳着一个高高的马尾,穿一件白色T恤搭配牛仔热裤,走在他身边的样子别提多骄傲了。

也不知为什么那么巧,他们两个走近时,他突然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刚好那个距离我清晰地看到了他的五官。他的眉毛又黑又长,眉峰很硬,一双眼睛扫过来的样子很冷,却意外的好看。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世界上真有男人长得像言情小说男主角的模样,剑眉星目,气质冷然。

后来我才知道,和他走在一起的那个女孩也是我们这个专业的,就在隔壁班。她的名字很好听,叫骆小竹。她长得好看,气质也好,真像诗句里写的“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我知道,年级里许多男孩子都喜欢她。

他是骆小竹的哥哥,名叫骆杉,听说是一名刑警。他们的父母真会取名字,不像我,梁燕,姓不好听,名字更俗。上大学之后,每次老师或者同学叫我的名字,更让我觉得不耐烦。

也有男孩子喜欢我,但我从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好。

我发现骆小竹每天下了课,骆杉都会在校门口等着接他。他本人不来的时候,骆小竹就会自己打车回家。

有两次,我背着书包,假装去校门外的超市买东西,经过他们的时候,骆小竹没有丝毫觉察。当然,我们不是一个班的,她又不在学校留宿,对我没有什么印象很正常。可一次两次,骆杉都会在我经过的时候,朝着我的方向看上一眼。

哪怕只是轻轻一瞥,也足以让我心跳得如同飞了起来。我只能按照事先想好的那样,装作没看到一样,加快脚步往超市的方向走去。

有一天下了大课,我看到骆小竹快步跑出了教室,就跟在她后头一起走了出去。我以为她又跟从前一样,会直接去大门口和骆杉一起回家,却没想到她出了教室,拼命朝着两个男生招手,紧跟着就冲过去,和他们有说有笑地走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