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闺秀》作者:夜有轻寒

内容简介:

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白领一朝穿越到旧社会,还是很旧很旧的社会,历史书上有云:封建社会!

有个很穷很穷的家,历史书上有云,他们这种人叫:贫苦农民!她该怎么办?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还去得忒远了些。

林晓霜握拳发誓:我要发家,我要致富,我要我的生活充满阳光而不是雨雾!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晓霜┃配角:林念宗等┃其它:

掉下山崖

“杨大夫,怎么样?”女子的声音只得出来很是惊惶与焦急。

“女娃子伤得不轻啊,腿上的伤倒是无妨,有老夫的家传秘方,就是断了也能接好,只是这头上的伤…能醒过来,只怕也会有些麻烦,尽人事,听天命吧,能保住命就不错了,唉!”一声低叹,带着几许沧桑,凭感觉,凌霜知道说话的是个老人。

好痛啊!她想说话,可是拼尽了全力,只发出一丝几不可闻的轻呼:“痛!”

“霜儿,你醒醒,告诉娘,哪里痛?”

是啊,哪里痛呢?为什么会痛?凌霜的大脑迟钝地转动,依稀记起那恐怖的一幕。迎面一辆货车直冲过来,司机忙着打方向盘,大客车沿着盘山公路翻了下去,她身边坐着的是一对母女,那女孩长得漂亮极了,嘴巴又甜,不叫阿姨叫姐姐,把凌霜逗得直乐。

翻滚的车箱,被夹住的双腿,彻骨的疼痛,就是这样,她记得身边那位年轻的妈妈当场死亡,而她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护住了身旁的小女孩。当救援人员到来的时候,她觉得全身的血都快流尽了。

孩子被从砸破的车窗抱了出去,她听见有人说:“坚持住,我们来救你。”

可是她坚持不了了,先前之所以能够挺住,是因为有一股力量支撑着,不想只留下孩子一个人,怕她会害怕,她要陪着她,等着人来救她。

意识陷入昏迷,凌霜坠入一片黑暗。

爸爸妈妈,我就要和你们团聚了!凌霜没有遗憾,父母先去了另一个世界,也许上天知道她太过思念他们,所以来接她走了。

那她是死了吧,死了怎么还会痛呢?围着她的又是些什么人,记忆中妈妈不曾叫过她霜儿,都是叫小霜。哽咽的女声,温柔细软,像妈妈,又不像。

“娘子,都怪我没出息,对不起你们娘儿…”

“相公,你别这么说,怪我,明明知道她病着,还让她去采野菜。”

“唉!都不怪,只怪这乱世…”

凌霜努力又努力,终于睁开了眼,入目的人和物,是那么地陌生…

昏黄的油灯在前方散发着微弱的光,床前立着一对夫妇,男的长相清俊,却瘦得像根竹竿,女的年约三十,若不是苦难的生活在她脸上刻下了印迹,想必是个美丽的女人,比曾经的她大不了几岁,盘着髻,鬓角已有几丝白发。这两人皆着一身粗布衣裳,那样式,她只在书本上见过。

原以为带着前生的记忆,走过了奈何桥,谁知道竟不是投胎去到未来,却是回到了过去!

“这是哪儿?”迫不及待地开口,凌霜想弄清楚,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个朝代。

“霜儿…霜儿醒了,真的醒了,相公…”妇人无视她的话,激动地扑向身边的男子,紧紧握住他的手,泪落如雨。

男子轻轻拍着她的肩头安慰:“娘子,别哭了,霜儿醒了,不是应该高兴吗?”他一边说话,一边看着凌霜,眼底有着喜悦的光芒,“快,把汤和药端来。”

妇人点头出去,男人的大掌落在凌霜的头上,轻轻地抚摸着:“好孩子,告诉爹爹,你哪里难受?”

“痛,全身都痛!”凌霜诚实地答道,从头到脚,她像被磨碾过一样,火烧火燎的痛。

“霜儿乖哦,忍一忍,喝了药就不痛了。”泪水很快涌向眼眶,男人背过身过,回过头时脸上带着笑,那笑容不知怎地,让凌霜感觉卑微而可怜。

这时妇人端了托盘进来,木制的托盘,油漆都掉落了,斑斑驳驳,很是难看,上面摆着两个土陶碗,一碗是黑漆漆的药汁,散发着苦味,一碗是鸡汤,凌霜一闻就知道。

凌霜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反正这会儿她腹中空空,确实饿了,由着妇人喂她喝下一碗鸡汤,这才觉得好了些,当那碗药送到面前时,她没再要人喂,强撑着坐起来,这对夫妻拗不过她的坚持,小心地一个抬脚,一个抬头,扶她坐起,男人还拿了个厚厚的蒲草团子,给她垫在腰后。

一口喝尽苦得让人作呕的药汁,凌霜的眉心皱起,要想早点好起来,就得好好吃药,良药苦口的道理,她明白。

“你们是谁?”凌霜问道。她不是他们口中的霜儿,再怎么学也不会像,索性问个明白,如果别人接受不了,大不了她再死一次。

夫妻俩面面相觑,妇人目光一黯,低头又抽泣起来。

男人低叹一声,对上凌霜迷茫的目光,缓慢说道:“我们是你的父母,你叫林晓霜,你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你出门采野菜时,从山崖上摔了下去,头撞在石头上,撞了个大包,所以可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不过霜儿你别怕,杨大夫是这四乡八里最有名的大夫,他给你看过了,说你会好的,你不要着急,想不起来就别用劲想,你只需知道,我们是你的家人,我们会照顾你…”

凌霜愣了一下,原来不用她装失忆,人家早就给她找好了借口。也不算是借口,正主儿就算还有气在,估计也真的会失忆,毕竟这是要命的一摔…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既来之,则安之。命运之神既然将她送到这里,一定有她的原因。凌霜点了点头,从善如流,冲着这对夫妻叫了一声爹娘,妇人破啼为笑,抱住她心肝儿肉地叫唤一通,惹得男人不时以袖拂面。

想到先她而去的父母,凌霜不禁心酸,陪着哭了一场,直到哭得累了,才闭眼睡去。

因为身上的伤痛,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鸡还未叫头遍,她就醒了过来。眼睛瞪着帐顶,四下里一片漆黑,空气中散发着一股霉味,隔壁传来轻微的鼾声,身旁的妇人还会磨牙,间或说那么一两句梦话,念念叨叨都是霜儿,可怜天下父母心,梦里也是对她的担心。

还好,虽说穷一点,但她体会到了珍贵的亲情,这对夫妻的样子,也不像是重男轻女的,从他们穷成这样还请最好的大夫给她看病就知道,她这个女儿并不是命如草芥。有哥哥有弟弟,没有姐妹,说起来她还是独生女呢。

那位姓杨的大夫说的没错,她的腿伤不严重,骨头没断,伤筋动骨一百天,只要养养就会好,严重的是头上的伤,不过换了她,似乎也不重要了。凌霜右手握着左手,试探了一下脉搏,数数来估摸着时间,跳动正常,而且她感觉不到头上的包块,只不知以后会不会有什么,但现在却是没事了。

冲着黑暗的帐顶笑了一下,她轻道:“从此后,你就是林晓霜,友爱兄弟,孝顺父母,这是你的责任!”

闭上眼,忽略房中奇怪的味道,林晓霜再次进入梦乡,醒来已是晌午,睁眼便对上一张放大的脸,吓得她惊叫一声。

“念祖,不许胡闹!”清朗年轻的声音,温柔而富有磁性。

头上的男孩撅起嘴:“大哥,我没有胡闹,我是担心姐姐怎么还不醒。”

“霜儿,记得我吗?”林念宗转向晓霜,俊朗的少年,综合了父母的优点,除了瘦得有些厉害以外,漂亮得一塌糊涂,打着布丁的粗布衣裳也遮掩不了他的光华。

“大哥?”林晓霜试探着叫了一声,少年开心地笑了,手放在她额上拭了一下,点了点头。

“姐姐,我呢?我呢?你记不记得我?爹和娘说你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这是真的吗?昨天你才给我编了个小蚱蜢,那么复杂你都记得,怎么会不记得以前的事呢?”七八岁的小男孩梳个总角,身上也一样地瘦,脸蛋却圆圆的,配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珠子,无比可爱。

林晓霜对小孩子是没有什么免疫力的,不分男女,尤其是漂亮的小孩子,方才被他惊吓的不快对上这张小脸,顿时烟消云散,伸手掐了掐那婴儿肥的脸蛋,笑道:“爹娘没有骗你,姐姐撞伤了脑子,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不过念祖记得啊,你要帮姐姐想起来,好不好?”

“好!”林念祖响亮地应了一声,小胸脯往前挺了挺,显得很高兴,一时忘了提醒姐姐,不要掐他的脸,这话他说过不止一次了。

“霜儿,来,先吃药,吃完药咱们再吃饭。”

在英俊少年的扶持下,林晓霜喝光碗中的药汁,一只小手很快伸过来,递了一块半红不黑的东西到她嘴边。

“这是什么?”

林念祖舔了舔嘴角:“方糖啊,姐姐连这个也不记得了吗?爹去城里赶集时买给我的,我想吃时就拿出来舔一舔,没舍得全部吃掉,姐姐,给你,药很苦,你舔舔这个就不苦了。”

林晓霜本待张开的嘴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赶紧地闭上,摇了摇头,她将那只小手推了回去:“姐姐是大人了,不怕苦,念祖留着自己吃吧。”

林念宗摸了摸她的头,欣慰地笑道:“难得念祖这个小馋猫舍得,既然他给你,你就吃吧。”

林晓霜表现出了高风亮节的一面,坚辞不受。她的嘴很苦,也很感动弟弟的好心,不过一想到林念祖小朋友的舌头在上面舔了无数次,不知道那块糖沾了他多少口水,再多的苦,也能忍了。

父母要做事,哥哥要念书,只有林念祖还小,就算学识字,要的时间也不多,所以家里派了他暂时守着姐姐,在林晓霜有需要时给她端茶递水,甚至递尿盆,想到这点,林晓霜还有些脸红。

可是没有办法,她的卧床期还很好长一段日子,毕竟林念祖是小朋友,好过别的人来服侍她,若是那位英俊的哥哥,她还不得羞死。打发时间,就从与林念祖小朋友聊天开始,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先了解自己的过去,而是给林念祖小朋友讲“卫生好习惯故事”。

随弟念书

过了一段日子,林晓霜总算弄明白了自身的处境,她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南临,搜遍了脑海里所有的历史知识,她只记起解放战争时期,在山东省南麻、临朐地区发生过一场国共间的对战,史称南临战役,其他的半点蛛丝马迹也没寻着,最后她只有无奈地承认,自己到了一个历史的真空地带。

这个国家原来的国号是魏,魏帝昏庸无度,奢极淫乐,搞得民不聊生,林晓霜出生第二年,大魏便亡国了,之后各地纷纷起兵,这里称王,那里称帝,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打成一团,只苦了四方百姓。

林崇严的家在战火中毁于一旦,他带着妻儿到海城投亲,路过南临,正逢张氏生林念祖,便落脚暂住。南临有个虎威将军元拓镇守,其骁勇善战,治下百姓相对安宁得多,倒也没受到太多惊扰,见到多少血腥,只是日子贫苦些,舍不得妻儿继续过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又怕去了海城寻不到亲戚,林崇严便住了下来,到如今已有七八年时光。

如今关中的秦氏称帝,改国号为安,收复了半壁江山,素闻秦帝爱民如子,知人善任,乃是上苍命定的真命天子,这天下也该要太平了吧。不过倒霉的是南临虎威将军元拓却是个魏室的死忠,若是秦军打将过来,只怕有一场好战。

在林晓霜的印象中,古代战争就是血淋淋的杀戮,冷兵器时代,一旦打起仗来,脱不开伤亡惨重,血肉横飞。她有些害怕地问过林念宗,如果秦军打过来,他们家是不是又要逃亡。林念宗却道,如今各处道路已封,要逃也逃不出去,还好他们是在乡下,山中多的是藏身之处,他已寻了一处所在,连吃的都准备好了,到时候打起来,只管躲进去,打完了再出来。

林晓霜想到了地道战,小鬼子片甲不留的扫荡,劳苦大众尚且能对付过去,心下稍安,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林念宗身兼人民群众与知识份子两重身份,说的话应该有可信度。

林家不算是真正的农民,父亲林崇严中过秀才,母亲张氏虽不识字,也出身小康之家,会一手好刺绣,在南临这些年,家里除了种几亩荒地,就靠张氏做绣活和林崇严偶尔替人写写书信什么的谋生。

他们的老家在关中,林晓霜的父亲林崇严是家中的老三,还是个庶出,大伯父是家中嫡子,还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对自家这位庶弟向来不怎么瞧得上眼,大难临头各自飞,收拾细软就往媳妇娘家跑了,也不管自个儿兄弟死活。二伯父同样是庶出,却与林崇严不是一个娘,倒是好心要他一起,可惜二伯母是个势利眼,受不了她的冷嘲热讽,林崇严有个同母姐姐嫁在海城,便往这边来了。

林晓霜之所以知道这些,大半是从林念祖那儿听来的,估计是父母想着他小,说话时没怎么避着他,都给他记了下来。

这时候正值春耕,一家人都要去地里忙活,林念祖还小,也做不了多少事,就留他在家照顾行动不便的姐姐,也顺便让林晓霜看着他。

“念祖,你好好陪着姐姐,爹娘下地去了。”张氏一边招呼小儿子,一边随丈夫出了门。

“爹,娘,你们放心吧,姐姐交给我了,我一定好好照顾她。”林念祖在身后大声回答。

林念宗扛了犁耙过来,袖子高高挽起,拍了拍他的头笑道:“不光是招呼好姐姐,让你偷懒了一阵子,功课该落下了,一年之计在于春,从今儿起你每天给我练二十个字,字帖放在屋里的条案上,你给我照着写,晚上回来检查,若是错一个字,用柳条抽掌心十下!”

林念祖小脸一垮,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左手。

林晓霜整天见弟弟陪着她,倒不知林念祖已经开始习字了。想想也是,在现代,他也是该入学的年纪了。

“哥哥,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盯着念祖。”

“嗯,晓霜你有什么事吩咐念祖做,腿还没好全,别四处走动,风大就回屋去休息,小心着了凉。”林念宗看着妹妹,眼中满是关切。

“知道了!”林晓霜含笑答道。

目送他们远走,直到视线里没了那三人的影子,她回过身来,却看到弟弟在树下逗蚂蚁,逗得正欢。

“念祖,快去习字。”

林念祖小朋友喜欢习武弄棒,喜欢英雄人物,不大喜欢念书,闻言央求道:“姐姐,我陪陪你再去。”

林晓霜见他一脸的不情愿,笑了笑:“那好,你把条几搬出来,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写吧。”

林念祖无法,只得进屋寻了字贴出来,出来时手上拿的却不是笔墨纸砚,竟是个制作简陋的沙盘。

“这是…”林晓霜有些疑惑。

“我就用这个习字,”林念祖愁眉苦脸地说道,“唉!对着字贴写我会,可晚上大哥检查时就不许我看着写了,写不出来要被打手心的。姐姐,大哥对你最好了,晚上如果写不出来,你要帮我求情啊。”

“给我看看。”林晓霜要过字贴,拿在手上一看,一张泛黄的糙纸上,用蝇头小楷写了二十个字,全都认得!猛力一掌拍在林念祖肩头:“别怕,有姐姐在,一定不会让大哥抽你的手心。”

在林念祖感激的目光中,她继续补充道:“我会在他回来之前,先检查你的作业,一遍你记不住,写两遍,两遍记不住,写三遍…”

林念祖垂头丧气,外带几分不屑:“你检查?你识得那是什么?”

林晓霜看来是不识字的,否则弟弟不会这么说,她晒笑一声:“草蚱蜢看一遍我都会编,这些弯弯绕绕能难得倒我?这样,你先教我读一遍,就不会搞错了。”

在弟弟不信的目光中,她跟着稚嫩的童声念了一遍那二十个字,眨了眨眼睛,对着林念祖一口气说了出来,然后道:“好了,记住了,你快写吧。”

“这…这就记住了?”林念祖有些结巴,虽然说他很佩服姐姐编小物件的能力,不过这是识字啊,是他最头痛的识字,她怎么可能读一遍就认识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个字,他也只是会念,写还写不全。

“嗯,这有什么难的,不信你看着。”拿起身边的树枝,林晓霜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一边在沙盘上勾画,“趙,張,陳…”不是她要显摆,实是这二十个字是姓氏,笔划不算杂,恰好她都会写,若是别的也不见得这么快记住。

在林念祖吃惊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总不会连姐姐都不吧?”林晓霜用起了激将法。

小朋友的好胜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丝不苟地练习起来,林晓霜听到他小声的嘀咕:“我才会连个女子也不如。”她装没听见,往后一躺,仰头对着着天空,闭上了眼睛。

和煦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点点洒在她的身上。她穿着母亲张氏旧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蓝的颜色,洗成了灰蓝,腰间系了一条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旧。长长的发未梳鬟,只松松的辫了根辫子,用红绳绑了拖在脑后,这会儿发辫垂在椅子后头,扎辫子的红头绳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风中轻轻摇晃。

乡间虽贫苦,胜在四时风光灿烂,四时风光,又以春日为最。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谢了彼花开,美不胜收。林晓霜每日里最惬意的时光,莫过于这早间躺在院子里晒太阳,透过篱笆编的低矮院墙,远处的青山绿水,田野风光,尽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长林念宗专门为她编的,为此小书生的手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子,倒让她好生过意不去。椅上铺了一层褥子,细细地与椅子绑在一起,不会硌人。

林晓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为这个世界不同了,这里的文字会像天书一样看不懂,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是繁体字,还是正宗的楷书。

亏了当年初出校门时被死党拖着给湾湾家当过编辑,虽然那时节是用键盘敲出来的,与提笔写是两回事,不过好歹繁体字与她算是混了个脸熟,大学时为了冒充文艺女青年,她还修过书法课,毛笔字尚算端正,不至于写得像狗爬,将来若是有了条件,练练就会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庆幸地长叹,还能继续冒充文艺女青年的感觉,真好!

晚上林念宗检查,发现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错,全部写对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终于肯学了,很是表扬了一通。为了培养兄弟俩的感情,林崇严将小儿子交给大儿子教导,得知此事,亦是欢喜。

林念祖开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开口说出真相,却被林晓霜抢先开了口:“爹,大哥,从今天起,我想跟着念祖一起识字。”

“对啊,有姐姐陪我,我会学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记下来了。”

林崇严惊讶地瞪大了眼:“真的?”

“不光记下来,姐姐还会写呢,一笔未错!”林念祖笑道。

林晓霜低头,羞涩一笑:“是念祖教的认真,我记性也还好。”

“女孩子家,学些女红也就罢了,读什么书。”张氏开口反对。

“爹…”林晓霜拖长了声音撒娇,上前扯住林崇严的袖子,眼巴巴地看着他。

“呵呵呵,我林家,女孩子也不乏书读得好的,霜儿既然有这样好的记性,不念书却也可惜了,”林崇严微微顿了一下,“或许将来,我们也是要回去的,读些书明点事理,很是要得,就这样吧,你就跟着念祖一起学习,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大哥和爹爹。”

“谢谢爹爹,辛苦大哥了!”林晓霜赶紧说道。

识字方能明理,老林同志说得太对了,她得为自己的“明理”先铺条路,再找个出处,当文盲是没有前途的。

准备进山

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林念宗教得很用心,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

林晓霜暗道惭愧,除了意思不甚明白,她相当于是重读,她是个小孩的身子,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以作补偿。

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林家的三个男人入席,尽管吃的野菜糊糊,规矩还是有的,待林崇严先坐下,林念宗才坐,然后是最小的念祖,林晓霜与张氏给他们盛饭。

“娘,你也坐下吧,我给你盛饭。”林晓霜说道。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张氏推着林晓霜坐到桌前,在她碗里舀了满满一碗糊糊,稠多稀少。

林晓霜还要再劝,父亲发话了:“霜儿快坐下吃吧。”

这个女儿很让林崇严欣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聪明呢,竟是比勤学上进的大儿子还要强,无论多难的东西,一点就透,早知道他就早早教她念书了。

他很是感慨,要是林晓霜是个儿子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为林家光宗耀祖,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给两个儿子取名都是比着这个来的,尤其听闻关中的秦帝将要开科取士,不拘一格降人才,林崇严的遗憾更深。

百姓们私下都在议论,王孙再怎么守着遇隅,光靠元拓一个人也扭转不了乾坤,天下迟早得归秦,林崇严也暗地里做了一些打算。

不过能养出这样的女儿,也显得他林家家传渊源,林崇严想想又释然,他下定了决心要好好教导女儿,以后为她寻个好婆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能委屈了她,只不知哪家的小子才能配得上如此聪慧的女儿。越看越是喜爱,他自己都不知道,一向保持的严父形象这会儿根本看不到半分,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慈祥二字可形容。

林晓霜在父亲的目光注视下,小口地抿着野菜糊糊,动作文雅端庄。林崇严点头微笑,抬手帮她理了理垂落的发丝,动作温柔地别在耳后。

抿了几口,林晓霜就放下碗说吃饱了。林念祖这时已经喝了两碗,眼见得碗底又见空了,闻言抡了手过来:“姐姐不吃,给我吧,我还要。”

林崇严把眼一瞪,拿筷子打开了念祖伸过来的手:“急什么?你姐姐病才刚好,吃这么点怎么会饱,别打她的主意,你若还不饱,锅里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