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青看着步惜欢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不由挑了挑眉。上辈子是顾霓裳,这辈子是爹,除了他们两人,她少亲近别人,也没唤过谁的爱称。本来,念在他病着,她是有些想宽慰他的,但不知道为何,看他这副神态,她忽然便心生恶念,问:“带欢字的都行?”

“嗯。”他垂眸喝水润喉,随口一应,倒想听听她想唤他什么。

“小欢子。”

“噗!”步惜欢一口水喷去帐外,呛得猛咳不止。

暮青面色一变,心中懊恼,忙拿了茶盏帮他拍背。她向来律己,少有纵着自己的情绪之时,方才心想开个玩笑,却还是开错了时候。看来,她是真不适合与人玩笑。

“没事。”步惜欢咳了几声,复杂地看了暮青一眼,他在宫中多年,养成一身处变不惊的定力修养,她能让他喷了茶,也是好本事。

暮青又倒了温水来,顺手捏了块枣泥糕来,问:“好些了吗?”

步惜欢不说话,只似笑非笑地瞧着暮青,暮青被他看得不自在,道:“抱歉。”

“想什么呢,这不是没事?”步惜欢见她竟生了自责之意,这才笑着牵过她的手来,轻抚宽慰道,“青青,我很欢喜,你没看出来?”

暮青看向他,见男子眸光盈盈如波,欢喜在心,半分不假,不由愣住——她呛着他了,他还欢喜。

“我欢喜的是你这模样只在我面前,我不要验尸断案时冷静无错心智无匹的你,不要为报父仇不惧千难万险的你,我要的是会使小性子、会懊恼犯错的你,人间欢乐,忐忑喜悲,愿你懂,像世间寻常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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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了两章,下章继续破案

今天在微博写了个转发活动,微博艾特五位好友,可有三名小伙伴随机获得赠书的机会。我以为这是个很平常的活动,但还是看见了妹纸们的节操,评论里一排的“拉低中奖率”,看了真醉人,乃们这样真的好吗?友爱呢?同胞情谊呢?

第九十二章 药方

“嗯。”暮青许久之后才应了声,她低着头,瞧不见眉眼神态,只听她道,“今晚我看了元修的伤,愈合得不错,白獭丝果然是人间至宝。”

嗯?

步惜欢气定神闲地瞧着暮青,没接话,笑意已浓。

她这是在向他解释今夜与元修同处一室,要他宽衣的缘由?

“还有呢?”他问。

“还有…”暮青低头掐了块枣泥糕,不自在地塞到步惜欢嘴里,扭头道,“我有同他用膳,但没喂过他吃饭。”

在她看来,今夜同元修用膳再正常不过,但步惜欢似乎很在意。依着她的性情,她是不会在意也不会解释这些事的,但不知为何就在意了、解释了,只是不想与他再生误会。

步惜欢嚼着嘴里的枣泥糕,眸光皎皎,似含星月,流光醉人。

嗯,这口枣泥糕好甜!

“我知道,你只为我解衣,喂我用膳。”步惜欢将暮青揽过来,抱着她便入榻躺下,问,“那今夜要不要陪我入眠?”

暮青一听这话便要起身,“不行,我已与府里人说了你微服出宫宿在府里,若明早杨氏去东厢叫起,见我不在会起疑的。”

“这些小事月杀自会处置,不必忧心。”步惜欢拥着暮青的手紧了紧,闭上眼慢悠悠说罢,笑道,“嗯?你夜里不裹束胸带了?”

暮青一僵,步惜欢也不用她答,笑着便低头往她怀里蹭了蹭,他笑声低沉,吐气温热,正呵在她的兰胸上,惊得她吸了口气,险些本能地抬手一巴掌把他拍开!

“青青,我累了。”他预料到了她的反应,及时出声,寥寥几字,犹如魔咒,她果然便不挣扎了。

男子唇边噙起抹笑来,脸庞埋在她心口,眉宇间爬满倦色,话说完了,竟没一会儿便呼吸沉了下来,当真睡着了。

暮青怔着,久未动。半晌,她无声轻叹,轻轻拉过锦被将两人盖住,无奈地闭上了眼。

罢了,明日早起吧。

*

因夜里有心事,暮青醒得早。昨夜帐子未放,晨光微薄,梅香满屋,步惜欢熟睡未醒,暮青隐约闻见窗台飘来的梅香里夹杂着淡淡的药香。

窗下便是阁楼门口,想必是月杀或是刘黑子正煎药。

暮青起了身,轻手轻脚地挪去榻尾悄声下榻,步惜欢竟未醒,暮青看了他一眼,见他睡得正沉。软枕上梨白簇簇,男子的容颜却胜似梨花白,沉睡安详的眉眼让人望着望着,恍惚便觉得窗外天未明,正是春浓月淡时。

他果真是乏得狠了,那三日以蛊疗伤应该就耗尽了体力,昨日本该歇息,却又等了她一日,晚上又为她上药擦身,陪她说了好一阵儿的话。这人就是能装能忍,若非昨晚倒头就睡,谁能瞧得出他累得狠了?

暮青轻手轻脚地穿戴好,放了床帐便下了楼去。楼下是月杀在煎药,煎的是巫瑾开的镇痛药,暮青一问便知是刘黑子天一亮就出府去把她的药给抓回来了,不然月杀不会在阁楼门口煎药。

暮青匆匆便往东厢去,月杀蹲在地上扇着药炉,头也没抬道:“不用去了,都办好了。”

他昨夜就与杨氏说了,圣上微服出宫宿在都督府,诸事不可怠慢,这几日她只需用心负责圣上的膳食,都督起居的事交给他。既然是交给他,那这女人当然不用去东厢,她留在主子身边就行了。

暮青听后转身便回了阁楼,走时道:“你的办事效率确实比月影好。”

月杀没出声,只打着扇子,把药炉的烟气呼呼地往屋檐下扇,屋檐下一道黑影一晃,险些掉下来。

暮青刚走没几步又折返了回来,夺了月杀手中的扇子便道:“我来,你去打水。”

“为何?”

“服侍我的起居,你说的。”

月杀闻言,一张冷脸似被药炉的烟尘熏黑,在地上蹲了会儿,还是冷冷起身去打水了。

暮青在院子里洗漱过后,替步惜欢熬好了药,端着药碗便上了楼去。

待她走了,屋檐下便传来哼笑声,“这些小事果然还是你办得好,我宁愿替主子办大事。”

“屋檐下猫着的大事?”

“你!”

“你那叫无所事事。”

“…”

暮青上楼后放了药碗,刚回身便见步惜欢懒若无力地挑了帐子,眉宇间倦态深浓。

“吵醒你了?”暮青走过去边收帐子边问。

步惜欢只笑不语,牵过她的手来,问:“脚可还疼?”

暮青摇了摇头,她想去帮步惜欢打水来,但知道他不会让她去的,索性便不说了,只等着。过了会儿,月杀和月影一起上了阁楼,手里捧着铜盆、帕子、薄荷、青盐等物,两人躬身低头,刚才在门口斗嘴的气势尽数敛去,直到退下都头未敢抬气未敢喘。

待人去了,暮青淡道:“你也别怪月杀,他在我这儿净做些小事,也是屈了他的才。”

步惜欢倚着软枕闭目养神,淡道:“我倒觉得他在你这儿长本事了。”

“伶牙俐齿的本事?”

“这可不是我说的。”步惜欢一笑,睁开眼来看着暮青,眸中尽是打趣。

暮青懒得斗嘴,过了会儿,月杀端了早膳上来,步惜欢执意要去桌前和暮青一同用膳,暮青不肯,他百日内不能动用内力,想必身子也不是一两日便能恢复的,她执意端了粥菜来,步惜欢无奈一叹,只好依着她。待他用了早膳,她才去桌上吃了,待她吃好,他的药也温了,她便端着药来榻前侍药。

步惜欢瞧着那药,问道:“我听说巫瑾开了个方子,拿来我瞧瞧。”

暮青听了,想起巫瑾那夜开方时那句说她面色如何的话,心里有些在意,便依言传话,让月杀去刘黑子那儿要方子了。待方子取回来,步惜欢已将汤药喝了,将那方子接来一瞧,眉头微蹙。

“怎么?”暮青问,这方子她看过,那几味药单看确是理气的。

步惜欢未答,执过她的手来便探上她的腕脉,眉宇间渐渐添了沉色,随即唤了月杀来,吩咐道:“抓回来的药莫放着,煎来给她喝。”

待月杀退下,暮青问:“我身子有疾?”

“有没有,你自己不清楚?”步惜欢看了暮青一眼,见她竟真的一副不清楚的神情,不由叹了口气,问,“你的信期多久没至了?”

信期?

暮青一愣,步惜欢不提,她真是要忘了,她的信期自从爹过世了就没来过,算算已有半年多的时日了。在西北军营时,她觉得信期不至反倒挺好,省得麻烦了,可如今来了盛京,信期还是未至。这些日子忙,她早已将此事忘在脑后了。

步惜欢摇摇头,心里有些懊恼,此事也怪他,他虽懂医术,却不擅妇科,上回在西北时替她诊脉,只关心她体内的寒气,倒未曾留意信期之事。

“这么说来,巫瑾那晚是在试探我,他怀疑我的身份了。”暮青道。那晚巫瑾给她这药方时曾提过她的面色,她脸上戴着面具,他显然不可能看得到她的面色,而她懂些医术,这疏经理气的方子他是故意给她看的,其意应是想看看她的反应。至于他没开那些明显的调理气血的药,大抵是担心自己多思多疑了,怕她看出那是开给女子的药,心生不快,因此才开了这么张比较隐晦的药方。但她那晚心情不好,也忘了信期的事儿,一时没想起来,因此神态上才没露出破绽来。

“这方子既是他为了试探我而开的,这药你确定能喝?”暮青问,这药方未必对症。

“你体内寒邪久滞,以致气滞血瘀、经脉不畅,应以调理疏导为上,若药方太猛,只怕会腹痛难忍心恶昏厥。这药方是巫瑾试探你所开,方子开得隐晦,药性甚为温和,反倒是良方。”步惜欢道,自她爹过世,她心中积郁颇深,又被地宫暗河水的寒气伤了身子,他知道女子的信期甚是要紧,但不想让她太辛苦,化解心结疏导经脉才是治本之策,因此她的身子还是应以调理为主。

暮青点点头,她不是医者,这事儿自然听懂医术之人的。

只是她的药还没熬好,刘黑子就来禀事了,说元修和巫瑾已到。

暮青不允许步惜欢易容成月杀看她验尸,嘱咐他接着睡,随后便去了花厅。

花厅里满堂梨枝,一堆白骨,一人雪衣广袖垂首静观,一人墨袍雪襟静立廊下。

巫瑾听见脚步声,转身望来,远远笑道:“多谢都督相邀。”

暮青前夜为步惜欢求药,欠了巫瑾的人情,知道他对验尸颇感兴趣,因此才请他来的。她不提此事,想起巫瑾给她开的那张药方,面色也不露半分,只过廊下进了花厅。

元修眼下微青,似是昨夜没睡好,暮青看见了却没问,问了他也会找理由不回侯府的,且她也不希望他整日闷在侯府里,今日让他来就是为了让他散心的。

“既然都到了,那就开始验尸吧。”暮青不爱与人寒暄,进了花厅就直奔正事。

元修听了反倒松了口气,他昨夜回府后满脑子都是她帮他解带看伤的情形,一夜未睡好,今早气色不佳,还真怕她撵他回去。

“这人的尸体是从井下捞上来的,头胸手脚诸骨皆在,只是缺了些指骨和趾骨。”暮青简单地说明了情况,却未着手拼骨,而是从那堆白骨上直接将头骨捡了出来,道,“此人颅窄而低,口鼻部有前突,下巴有前突。”

元修听了皱眉,觉得耳熟。

巫瑾也笑道:“甚是耳熟。”

“耳熟就对了。”暮青将那头骨在两人面前晃了晃,道,“这具尸体有点儿意思,此人不是大兴人,而是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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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现有个没节操的二翼把“飞燕化龙”给做成了词条,于是,不懂这词儿啥意思的妞儿,可自行百度百科搜索一下了。

昨天卡文,这章是补昨晚的。

第九十三章 捧人头,闯驿馆

胡人?

又是胡人!

“当年郑郎中去给勒丹贵族医治牙疾,事后被杀死灭口抛尸井中,而那口井里竟然又捞出一具胡人尸体?”元修沉吟着,眉峰压了压,问暮青道,“此人已化骨,你可能验出他是何时死的?”

“这具尸骨没有蜡化,验不出是死于何年何月的,但是他没有告诉我,郑郎中却告诉我了。”暮青道。

“郑郎中?”

“没错!我断定那井中还有一具尸骨是因为开棺验尸时从郑郎中的尸骨里拼出了一根不属于他的手指。”暮青将掌心一摊,两根指骨出现在了元修和巫瑾眼前,元修只知昨日上午暮青出城验尸,傍晚在外城北街民巷的一口井里又捞出一具尸体,倒是不知其中有这等细节,不由拿起那两根指骨细看,听暮青道,“尸体的**速度虽受环境、温度、死因和体质的影响,但大多是腹部先出现膨胀,因为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细菌,最易产生**气体,引起肠道胀气。”

细菌?

元修对暮青验尸时常蹦出的陌生词儿已经听习惯了,巫瑾却甚是在意,但他没打断暮青,且听她继续说。

“随后,**气体会压迫血液沿着血管流动,尸体的皮肤上会出现暗褐色的网状条纹,称为死后循环。这些条纹会逐渐变成绿色,尸体上也会逐渐出现**绿斑。再随后,被**气体压迫的血液会渗出血管,聚集在尸体的表皮与真皮间,形成**水泡。这些水泡慢慢变多,尸体便会渐渐膨胀起来,形成**巨人观。随后,尸体的软组织会腐烂液化成半流动液体,毛发、指甲亦随之脱落,直至仅存尸骨。”

暮青请巫瑾来旁观验尸,心里是存着还他人情的想法,因此她将尸体**的过程说得甚是详细,解释完这些才道:“我说这些的意思是,人死之后,尸体腐烂是有过程的。你们看这两截指骨,当人的手指腐烂成白骨后,会变成这样一截一截的指骨。井底遍布泥沙,我昨日傍晚让刘黑子下井捞尸,他上下数回也没有将这些散落在井底的指骨给全摸上来,郑郎中被抛入井中时就已经死了,他怎么会将这两根细小的指骨抓在手里?”

元修闻言不由握了握掌心,仿佛他就是郑郎中,握过之后他眉峰压得更沉,“这两根指骨太小了,如果郑郎中被抛尸井里时,井下的尸体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年,成了一具白骨,那么他的手勾到胸肋等大些的人骨的可能性大些,不太可能在井底的泥沙里将这么小的指骨抓在手里…嘶!”

元修忽然吸了口气看向暮青,问:“你的意思是,郑郎中被抛入井中时,这具胡人的尸体还没有腐烂成骨?他们的死亡时日差不许多?”

“没错!”暮青点了点头,赞道,“智商没减退。”

她甚少夸他,元修听了顿觉神清气爽,朗声一笑,眸光烈日般照人。

巫瑾目光清皎,在元修脸上那从未见过的宠溺神色上掠过,心中微动,看向暮青。

暮青从元修手里将那两根指骨拿回来,道:“郑郎中是被捏碎喉咙而死,入井时已亡,他的手里能勾住别人的手指,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他入井时,井里已有一具高度**的尸体,手指已软,井里空间逼仄,两具尸体相撞时,蹭掉了这根手指,落入了郑郎中的手里。要么就是两个人一起死的,郑郎中被捞上来时尸体已高度**,而这具尸体跟他的腐烂程度相差无几,这根手指才有被带上来的可能。”

“一起死的?”元修觉得这推断甚是胆大!

郑郎中去给胡人医治牙疾,回来途中被杀灭口,有个胡人跟他一同被杀了,随后一同被抛尸到了井中?

“若按你的推断,杀了这胡人的又是何人?难道与杀湖底那具勒丹贵族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元修问,因为这案子也实在是太巧了,郑郎中去医治的那人是勒丹贵族,随后郑郎中被杀,而井底又出现了一具胡人尸体,这很难不让人推测井底的胡人也是被那凶手所杀。

“嗯,有这个可能,但这只是推测,没有证据。”暮青说话间便走到那堆白骨旁蹲下,这才开始拼骨。

尸骨片刻工夫便拼好了,只见地上除了手指和脚趾有些骨头没有收集全,其余的骨头都在。这尸骨身量颇高,目测有五尺六七寸!大兴的成年男子甚少有这身量的,大多在五尺到五尺三寸,元修这等五尺五寸的身量都算是高壮的,地上尸骨这身量一看就像是草原胡人。

但暮青并没有凭目测断定身高,因为人生前的身量除了骨骼还有肌肉等软组织,人死后如果仅凭骨骼的长度断定其生前身高,那会有很大的误差,会给查找尸体的身份带来很大的误导。她未使纸笔,只拿手指在地上虚虚划了几个相关的公式,元修和巫瑾皆未看清她划的是什么,她便抬头道:“死者是男性,其颅骨的基底缝已经基本愈合了,但还有残留痕迹,推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其耻骨联合面的整个椭圆形轮廓已经形成,腹侧边缘也完全形成。脊椎骨的关节面有轻度磨损,肩胛骨的凹形部位已经开始出现唇形变化,结合这些骨骼特点,综合推断其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误差上下两岁。”

“根据死者的股骨长短,考虑到年龄对身量的影响因素,测算其身高约莫为五尺七寸。这个身量是很高的,若当年此人出现在大兴,一定会有注意到他!”暮青道,按照大兴的度量衡,这人身高有一米九了,这么高的身量出现在盛京城里,怎么可能不被人注意?

“这身量在胡人里也算偏高的,可仅凭身量去查一个人也如同大海捞针。”元修说话间看向那尸体的头骨,忽然灵光一动,问道,“你能将他的相貌复原出来吗?”

暮青抱着那头骨就往花厅上首走去,“正有此打算!”

面貌复原的神奇,元修和巫瑾已经见过一回了,暮青复原时便没有说多余的话,只见她拿着黄泥便开始量骨、标高、贴泥、修整、雕刻五官、丹青上色,不必解说,她复原面貌的速度比上回快了许多,只见少年手指灵巧,修修刻刻,动作如行云流水,看得人不觉屏息。花厅地上躺着一具缺了头颅的白骨,而桌上放着只白森森的骷髅头,正在少年手下渐渐化出容貌,这景象无论看几回都觉得甚是神奇,不亚于医者妙手回春之术!

待那面貌复原完成,巫瑾笑叹一声,“此术真该让世人都瞧一瞧!”

暮青却没理会此言,而是盯着那面容瞧了半晌,回头问元修,“你觉得眼熟吗?”

元修深有同感,“似乎在哪里见过…”

两人这么一说,巫瑾也细细看了会儿,道:“嗯,确实眼熟。”

暮青和元修都看向他,他们两人都一起进过大漠杀过胡人,如果两人都觉得像,兴许是在关外见过的人,但如果连巫瑾都觉得像,那么那个人只可能是他们在盛京见过!

如今在盛京的胡人不就是五胡使节团?

暮青在脑中将见过的人模样一掠,忽然道:“多杰!”

元修盯住那复原出来的面貌,目光一变,“像!”

有三四分像!

这面貌复原本就只能复原出六七分的相貌来,而此人的相貌只与勒丹第一勇士多杰有三四分的想象,因此暮青和元修才没立刻看出来。

暮青抱起那只复原好的头颅就往外走,“走!去驿馆!”

*

五胡使节团除夕那日到了盛京,眼下已进二月,议和的条件却仍没谈出结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