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爵大人?老爸听到这个会笑歪了嘴的。他是老顽童还差不多,哪有点人们想像中的伯爵样子。

不过这番对话让她怪怪的心情恢复了不少,但突然又想起梦中,那个冰封骑士的一片肩甲落在自己的面前,于是立即跪在地上,四处乱找。

侍女不知道她在找什么,慌乱中也跪在地上,一边茫然的搜寻,一边问,“大当家,您在找什么?”

“肩甲,一片残破的肩甲!”孤儿冲口而出,随即又愣住了,自嘲地笑笑,停手。

不过是梦罢了,哪来的肩甲啊?真是疯了,居然把梦境当成真的。不过,刚才的怪梦也太真实了。不能怪她。

“什么样的肩甲呢?硬皮的?铁的?青铜的?白银的?”侍女急于讨好孤儿,还在找。

孤儿怕解释起来麻烦,只得道:“大概是青铜的吧。不过――呃――并没有什么重要。我先去睡了,你随便找找,如果找不到就算了,我也可能放在别处了。”

“我会帮您找到的!”侍女面容坚定,忠诚勤恳。

“那――如果能找到――你先替我收着,回头再给我。”孤儿说着,逃一样离开藏书阁,也不知为什么要这样紧张。

回到住处,孤儿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那个怪梦是什么意思?是她胡思乱想,她的猜测停留在了大脑皮层,还是有什么预示呢?不过,那个梦似乎没有做完,因为梦中的结局是冰封骑士大胜,攻城而入。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和他打仗的另一方又是什么人?那个白衣将军又是谁?

她觉得自己变白痴了,因为这些虚无飘渺的事本与她无关。对她而言,最重要的是赚钱,然后还有她的使命,何必为了不相干的事情烦恼。

可是她虽然这样劝自己,可就是不能把那战争场面从脑海中赶出去。这不是预兆她这趟的当当拍卖不顺利,甚至遇到兵戈之灾吧?!

目前大陆上很不太平,盗贼横行,有的还是小股雇佣兵和一些逃兵,非常有战斗力,并且难以防范。这对她这种马帮似的生意人,实在是危险。

这些人有时候抢奴隶是为了结伙,壮大自己的力量,不过她的奴隶虽然都戴了腕箍,有时候会迷糊,但战斗力还是不错的,应该没事。

如果遇到那个冰封骑士呢?应该什么反抗都是多余的吧?

孤儿苦恼的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到这个人身上了。或者是因为她的心疼吧,损失了一个高质奴隶,换作是谁都会心疼的。

但是这个梦让她不安,她想明天一早就走,赶上皮特,不然心里还真是不踏实。

想到这儿,她跳下床喝了一种掺了花汁的牛奶,有类似于安眠药的效果。她想强迫自己入睡,明天好精力百倍。

又折腾了一会儿,她终于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漫天飘洒着白雪,四周一片黑暗寂静,但那个冰封骑士却不见了。

而当孤儿在梦中疑惑的时候,侍女在巨型羊皮书的最后几页,发现了夹在书中的一块压平的肩甲,青铜铸,边缘有一丝暗红色的血迹。

侍女很高兴,因为她帮大当家找到了东西。她知道明天大当家就出发去不破之城,打算等她回来就把肩甲交给她。

刚才大当家好像很紧张这块肩甲似的,说不定这是他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她帮她找到了,大当家高兴之下,也许会升她进主屋当侍女,那她可就高兴了。

………………………………………………

第二天一早,孤儿带着小猪,骑着小蛇,启程前往不破之城。

小蛇对这趟路线相当熟悉,闭着眼也有飞到,因而不用孤儿操心驱驾它。

从名子上来看,不破之城的意思相当明显,那是一个攻不破的城池,自从这座城池建起到今天,没有人攻破过它。

不破之城建在不破之山,地形条件从战略的角度看,绝对是易守难攻。

山的四面都是绝壁高岭,围绕着一个气候温和且丰饶的盆地山谷。外山的东、西、南三面是差不多与地面呈九十度角的坚硬山崖,只有北面坡度较缓,唯一的出口也是在北峰的山腹中。内山则平缓自然,可以从容爬到山顶,俯瞰山外广袤的平原。

北峰出口正对着一条宽阔的石子路,由于长年人来人往,石子已经成了石粉,冬季来临的时候,踩上去滑得不行,于是只好再势石子,然后石子再化成石粉,久而久之,这条大道比之周围的土地高出了一尺有余。

这就是有名的惊马大道。

之所以叫惊马大道,是因为北峰入口处雕刻着两尊魔神,一左一右,手中各举一柄长枪,在头顶处交接在一起,似乎正在拼斗。

两柄长枪形成了一个半圆的穹顶,下面就是一个巨大的铁闸,用粗如锚链的铰盘控制,行人出入必须打开铁闸。如果有人要强行闯入,守在门边的守卫就会毫不留情的杀死闯入者。

就算有军队在铁闸开启时强行闯入,只要城中之人把一块上古留传下来的魔晶放在祭坛之中,门口的两尊魔神就散发出黑暗的魔力,所有进入惊马大道的马匹和人类都会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所以,千百年来,没有人敢硬闯此路。如果要爬山攻入,北山边缘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可供人通过,狭窄到不能双人并行,马更不用说,连骡子和山羊都很难上到山顶。

骑飞龙的话,当然可以从空中进入内山山谷,但一来飞龙也惧怕祭坛上的魔晶之力,二来就算飞龙能避过魔晶的影响,山谷内早就设好的机关炮台就会发射弩剑飞石,那么飞在空中的龙和骑士,就成了活靶子。

总之,要想攻入不破之城,不管是上天还是入地,都无路可走。只有在城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有商户出入,做些生意。

而出了北峰口,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不破之山是此处唯一居高临下之所在,谁占据了不破之山,在平原战争中就会取得很大的优势。而且不破之山地处塔撒大陆的中央,把十大家族分隔了开,当十大家族互相争斗的时候,只能相邻领地的家族才能征战,要想攻打地处远方的家族,必须要绕道而行,或者连邻国一并攻击。

不破之山和不破之城本来是紫金家族还称王的时候,由紫金家族所建,后来王国四分五裂,不破之城就荒败了,直到,一群女人占据了这里。

最初,这些女人只是在各大家族遭到迫害的人,或者是走投无路的人,有被诬陷为巫女的,有被称为邪魔的,还有生活在最低层的妓女,被临国追杀的公主等等。她们仗着这天嵌和当时的大陆混乱而占据了不破之城,打败了很多妄图进入的男人。

再后来,此地的女人繁衍生息,渐渐使不破之城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城邦。它不隶属任何一个家族,可以进行自由贸易,为各大商户,甚至各大家族所接受。

和中国传统神话中的女儿国一样,女人们虽然在此处繁衍生息,却牢牢记住祖先的教训,绝不允许山谷中出现男人,哪怕是亲生儿子,也要在五岁之后送走。进入山谷的男人只有一种身份,那就是奴隶。

很多家族打过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不破之城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实在太好了。甚至形成了一句谚语:不破城破,天下可得。

意思是,要想夺取天下,不破城就非夺下不可。可是因为各大家家族都仰仗着不破之城内的贸易带给他们武器、盔甲、奢侈品,也因为各大家族对这里都虎视眈眈,闹到最后谁也不敢动手,不破之城就自由的伫立在这个战争不断的混乱世界,宛如世外桃源。

但不破之城中的女人对各大家族都没有好感,只除了盈禄家族,因为这一家族从未主动挑起过征战,也没有意图攻打不破之城。更因为自从七年前孤儿继承了盈禄家的爵位以后,在她的操作之下,不破之城对盈禄族人不但没有恶感,反而非常喜欢。

经过半天的轻松飞行,孤儿终于到达了不破之城。

城外,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商旅在等候了,人群密密麻麻的,就算在她和皮特约好的西山之侧也都有商户把货物存往在此处,害得孤儿找了半天,才让飞龙安全落地,并且限制住它又要咬人家拉载货物的小马,以丢到半空中的欲望。

皮特早就等在这儿了,那一百个奴隶也井然有序的坐在一处,还排成了一个方阵,还没有开始拍卖就引起了好多人的注目,对这批奴隶的素质啧啧称赞。

“大当家,这次的集市相当大,看来咱们可以狠赚一笔。”因为人多,天气热,皮特满脸是汗,但是看来又特别兴奋。

孤儿看着他,想到闪闪发光的金币,心情也立即好了很多,把那个怪梦带来的不快和不安全部扔在脑后,问道:“你测算好了吗?咱们新选的贩奴场所和不破之城广场间的距离,够不够小蛇甩来甩去的?”

“大当家放心,我已经努力测算过好多回了,绝对没问题!”

孤儿点了点头,“今次是三天的大集,我怕小蛇甩出奴隶的位置不对,伤了别人可是要赔钱的。”

皮特再三保证,孤儿这才放心。

平时她不是这样婆婆妈妈的,只是今天实在是有些奇怪的预感,或者那个梦的影响还没有消散。

“这回我要和城主谈谈,在城内建个贸易办事处,以后再来做生意,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省得每回都得和各大商户排队等候,实在是烦哪。”孤儿说着,抬头望了望天空。

就见今天的太阳格外刺目,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这也是天气这么燥热的原因。偶尔,一两条龙慢悠悠的飞过,是不破之城驯养的,用于空中巡逻之用的。

如果说不破之城有什么缺陷,就是她们只有数量极少的飞龙。其实也算不上缺陷,因为她们不打算攻打别人,别人要想围困她们也不可能。

山谷中气候宜人,女人们完全可在其中自给自足,外面围个百八十年,里面的生活也不会受影响。所以说,不破之城不需要龙,只要把四周山岭高岗上的守卫做好,谷内半山腰上的防御工事中准备充足的弩剑,外面的人就攻不进来。

当然,那块魔晶也要重兵把守,因为北峰的入口安全就是凭借着魔晶激发上古魔神之力,如果失了魔晶,城门大开,惊马古道就成了敌军攻城的康庄大道。

魔晶不会出事吧?不知道为什么,孤儿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而这念头才一出现,她浑身的热度忽然退了,发起冷来。

“看,城主下令开门了。”正在她疑惑之时,和,身边有人高叫了一声。

立即,本来只是嘈杂的地方变得人声鼎沸起来,大家全急着向前拥,恨不得早一步到达城内,好在城内的交易场中选个位置好的摊位。他们不像孤儿,因为与城主关系密切,可以提前搭好她的商帐。

“大当家,我们走吗?”皮特见孤儿不但不动,反而还坐在了地上,不禁问道。

“不和他们挤,最后进去就好了。”孤儿答,望着涌动的人潮,心中莫名其妙升起的不安,又莫名其妙的退却了。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九章 人种馆

城门只有一处,商户却太多,所以当孤儿最后一个进城后,已经是傍晚了。而三天的大集,从明天就要正式开始。

身后,城门紧闭。

抬头望去,四面山岭的高岗守卫森严,城中广场的方向,有一道银紫光芒冲向天际。那是魔晶散发的保护之光,有了它,就能激发入口处魔神的魔力,任何人马都不能接近惊马大道。

不破之城的女人从来不会懈怠守卫,也不会放松警惕,因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女人生存艰难,就算贵族小姐也没有多少人权,常常沦为政治的牺牲品,或者是男人的玩物。出身低贱的女人更是如同牲口一样,任人买卖宰割。如今她们格外珍惜自己的保护之地,外敌根本不能入侵,不破之城是全大陆最安全、最自由的地方。

可不知为什么,孤儿总觉得一片欢快热闹、又忙碌嘈杂的景象中有些不易觉察的阴谋味道,可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是一种预感。

不过盈禄家可不是以预言能力著称的家族,只是善于积蓄财富。也许,一切只是那个怪梦引起的,梦中的那场厮杀太过悲壮残酷,而且她总觉得自己也是那场战争中的一员。

“大当家,您看准备的如何?还有什么欠缺的地方吗?”在进入提前就搭建好的盈禄商帐后,皮特殷勤谦虚的问。

所有的商帐和摊位都设在不破之城巨大的圆形广场上,在广场的边缘围成一圈,但盈禄家的商帐最显眼,因为搭建得极其气派,其大小和布置不是普通商帐可比的,更不用说那些小摊位了。而商帐旁边还用布幔围起了一大片空地,设置了坐椅,是拍卖奴隶的场地。

明天盈禄家的第一笔生意就是拍卖当当,虽然其他人在布幔之外也可以看到空中飞人,但想看到最终的落地情况,甚至买下一名奴隶,就非得买票进入不可。

孤儿走到商帐正中,停下,见帐内的仆人忙个不停,路过她身边时匆匆行个礼,就又去搬运货物,但整体上忙而不乱,井然有序,不禁满意的点点头道,“不愧是盈禄家的管家,你值得天底下所有的赞誉,应该给你发个勋章。”

“我发誓要效忠盈禄家,效忠于您,自然尽一切努力。”皮特说得谦虚,但神色间却有些自傲,“至于勋章,大当家太抬举我了,我不过是执行大当家的命令罢了。”

他是应该感谢孤儿的,如果不是孤儿看出了他的商业才能和为人处世的圆滑机灵,为排众议的破格提升他为大管家,他现在还在盈禄家的后厨做工,只能在买卖水果蔬菜时抽点小油水,哪有机会接触这么大的生意。

而在这次的大集上,孤儿不仅贩卖奴隶,几乎所有的大陆紧俏商品她都会买卖,不过因为货物品种繁多,数量又大,在经得城主的同意后,提前就运抵了不破之城,在城中女战士的押运下,集中存放在广场。她在地球的那一个月,皮特又搭好商帐,测试小蛇甩人的距离,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当然,他们能有这样的特殊待遇是因为盈禄家族的领主是女人,也是塔撒大陆唯一的女商人、女伯爵,平时还带给不破之城很多利益和方便。

甚至――各种情报和消息。

“今晚要给当当们弄点好吃的,谁知道被卖到别人家后会有什么待遇。”孤儿吩咐。

孤儿生意经第一条:要善待你的财产,这样才能生出更大的财富。老爸从前总那么说,虽然他连账目也算不清楚。

“大当家是全大陆最仁慈的贵族小姐。”皮特一躬身,毫不犹豫的拍马屁,“不过我得问一句,您是今晚去拜会城主呢?还是集市之后?”

“集市后吧。”孤儿想了想道:“平常有小股商旅出入就算了,每回有这样的大集,她都非常忙碌,因为她要负责全城的安全,提防有十大家族的斥候混进来。你忙着吧,我先回住处,不必跟来,有他们四个就行了。”孤儿指了指一直跟随着她的四个奴隶保镖。

她并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城内最好的旅店。她虽然以爱钱著称,但也从来不忘记享受。

孤儿生意经第二条:要记得给你的手下空间,时时盯着他,不仅不会增加效率,反而使他紧张。

皮特应了一声,送孤儿到帐口。

一出帐,孤儿正瞧见广场中心的喷水池,以及池水中的白色锥形尖塔。当然还有安置在塔顶的、不破之城的心脏,那块只有拳头大小,却散发着冲天光芒的魔晶。

魔晶如果没了,不破之城就要大难临头了吧?至少也不会那么太平了。奇怪的,她心里又涌出这个念头。不过放眼一看,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

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家都为明天的开市做准备,虽然根据不破之城的律法,不得在开市之前私下交易,但买家和卖家在安顿好后,都会四处转转,提前摸摸底。

可是虽然人多且乱,广场中央的水池边却如禁地一般,没有人敢靠近那条红色的警戒线半步。而在警界线内,里里外外有三层女战士守卫。

她们手持寒光闪闪的长茅,戴着半盔,统统长发高束,从盔顶引出,身上穿着硬皮甲,短皮裙和长靴,丰满的胸部以束带固定保护,不至于影响到挥刀舞剑,强健的腰身上,挂着长刀。远远看去,一片健美性感、英姿飒爽、却又军纪严明、冷酷无情,有谁敢靠近锥形尖塔半步,就会当即处死,妇孺老弱也是如此,且无需询问理由。

看到这儿,孤儿不仅暗暗钦佩朱丽城主的铁腕领导政策。

不破之城有工、农、商、学、兵五部,分别负责城内的所有事宜,城主是大家在两年一次的选举中产生的。统领兵部的朱丽从十五岁开始,已经连续当选了七届,她本人也是一个剑术和骑术都超凡强大的人。

在这方面,不破之城比所谓文明地球上的许多国家都更民主。

“盈禄伯爵小姐,又见到您真高兴。”一个沙哑性感的声音从左侧响起。

孤儿回头一看,正是不破之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身材高大的女人,脸色好得像是吃生肉的,细细的绿眼睛,显得有些阴险。

“我同样高兴。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吗?”孤儿微笑着问。

桑德拉虽然负责不破之城所有的商务问题,但她自己本身也有生意――风月街四分之一的场馆是她的。不破之城中的女人称之为“人种馆”,当她们需要孩子,或者只为了欢娱时,就会去那种地方。

所以桑德拉“偶遇”孤儿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定是看上了这批奴隶中的某些极品,她虽然不敢私下交易,却一定是来探路的。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十章 职业父亲

“也就那样啦,你也知道现在的女人喜新厌旧,没个长性。再说了,男人做这一行也长久不了,总要补充些新鲜货色。”桑德拉暧昧一笑,“怎么样,替换下来的当当可以再卖到别处吗?”

“被卖到风月场所的当当,按惯例是要在五年之后给予释放证书的。”孤儿垂下眼睛,掩饰心中的恼怒,脸上却还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倘若非要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未必有人会买。做这一行五年,多强壮的男人也成了软脚虾,做不了工又浪费粮食,不如放他们走,成全桑德拉首领的善人名声。”

“呵呵,我看大善人却是盈禄伯爵小姐呢。”桑德拉眯起了绿眼,“在不破之城的男人就和大陆上其他地方的女人一样,不过环境不同,所受的待遇难道还有区别?若我被抓到塔撒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只怕会被扔到妓院或者山林里,不做到死就没有自由,诸神作证,这里的惯例已经非常仁慈了。所谓强者为尊,到哪里都是一样。不过说到强者――”她瞄了一眼孤儿的四个保镖,“你这四个当当不错啊,让给我一个如何,尤其那个最高大的。”她是指小四四。

孤儿心里把这女人骂了一万遍,表面上却露出自嘲的神色,“桑德拉首领手下的当当无数,只是“不破之城的四大当当”就艳名远播,就不用抢我这几个没用的手下了吧?倒不是我舍不得,实在是他们跟着我时间久了,做起事来趁手。如果您真有需要,不如先到我关押当当的地方看看,提前挑好,我明天给您留着不就得了。”

不破之城是自由贸易城邦,是没有战争之地,属民全是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是天堂,人类社会中所有的坏习气,不破之城一样不缺。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钱的地方就有可怕的江湖,此话一点不假。

而且因为这些女人是那些被侮辱和伤害的女人之后,如今她们成为了主宰,有时候做事之恶劣,比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拿城中的五部首领来说,孤儿有好感的,不过是城主、兵部首领朱丽和学部的首领娜塔丽而已。而对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孤儿不但没好感,还非常厌恶。

这是个贪婪而淫荡的女人,她以一种特殊的迷药控制奴隶,使这些曾经凶猛甚至残暴的男人变得羊羔般温顺,她人种馆中的当当,没有一个不是她的入幕之宾。而且,因为她主管着不破之城的商务,所以对普通商户的勒索和限制也不比别的地方少。

她最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最得她宠爱的一个男人块头有一般人的两个大,孤儿见过一次,那人手臂和胸前全是棕色的毛毛,看着好像巨人和野人的孩子。

而桑德拉垂涎孤儿的四个保镖已久,尤其小四四。但这四个人虽然是奴隶,七年来却和孤儿走南闯北,一直保护她,孤儿怎么会把他们送给这女人当礼物。

“我肯定是需要买进一批新当当的,但是咱们可不能私下交易啊,这是违反不破之城的惯例的。”桑德拉故意诚恳而正直的说。

孤儿知道她的目的就是提前看货,但也不说破,只道,“那当然,谁不知道您一向最是公正。不过我想请您视察一下,看看我们盈禄家有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我们可是老实的生意人,只怕无意中做错了什么却不知道。这边请――”她说着半侧过身,让桑德拉在前面走。

如果可以,她不想卖给这女人任何一个奴隶,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谓形势比人强,尽管这些当当失去了尊严,毕竟还留下了生命。

其实她很不喜欢不破之城这种借种生子的办法,因为那会造成很多孩子的父亲是同一个人。说来可笑,这些当当本来是即将被处死的人,没想到却播撒了众多新生命,有的比较红的当当,可能是全大陆最多子嗣的人。

比如――四大当当。在孤儿看来,他们应该被命名为职业父亲。

“说起趁手――他们四个真的那么好吗?”走在路上,桑德拉突然问孤儿,脸上挂着的笑容无比猥琐。

孤儿很想表现得大方,但却不能自控的红了脸。她支吾了两声,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桑德拉。

这女人永远无法理解,找一个男人不仅只需要他的肉体,还要灵魂的交融。或者她太理想化了,但是做了当当的男人已经散失了男性的骄傲,她不需要玩弄小羊,她要找也要找个狮子一样尊贵的男人。

想到这儿,不知为什么,她脑海中出现了冰封骑士的狮头面具。

这让她有点慌乱,好在奴隶们住的地方离她的商帐不远。别人贩卖的奴隶都是锁在专门的聚奴场,吃不好、休息不好,第二天开市的时候萎靡不振。而孤儿的奴隶是住在一间大车店似的小旅店中,有吃有喝。

由于天气热,孤儿和桑德拉进入旅店时,奴隶们才洗完澡,都光祼着上身。有几个出身较好的奴隶见有女士进入,尽管已经是奴隶的身份,却仍然觉得不雅,慌忙穿衣,但大部分人没有反应。

桑德拉马上被年轻健壮的新奴隶所吸引,她在他们之间穿行,欣赏着光裸身体上滑过的水珠,散发出母狼一样的气息。

不过令孤儿奇怪的是,一向喜欢壮汉的桑德拉却在一名瘦弱的奴隶面前驻足良久,以各种肢体语言表达要孤儿过来询问的意思。

那奴隶体形纤细、五官优雅,柔软的金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皮肤白皙到有些苍白,一双眸子的颜色很淡,似乎不太爱说话的样子。不过,他虽然纤瘦,但看年龄却不小了,大概是这批奴隶中最大的一个。

孤儿努力回忆皮特给他讲的这批当当的事,似乎记忆中有些印象,当即走上前解释道,“这是艺术型当当,会读会算,被抓住前是个随军的吟游诗人。”

“啊,这个是不错。”桑德拉掐了这位奴隶的屁股一把。

原来是从喜欢野兽男变为喜欢小受男了。孤儿心中冷笑一声。把这干狼一样的男人加上一个诗人的头衔,这回不敲桑德拉一个底掉儿,她就不配生为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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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斥候,相当于古代的侦察兵,和奸细略有不同。

2,吟游诗人,也就相当于中国的说书人,把民间发生的事编进诗歌,四处传唱。好多历史中没有记载的,都会从他们的故事中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