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龙盯着他,十分固执,仿佛是一头野牛一般顽固:“阿爹,你必须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我马上就走。你说,妈妈到底是不是你救的?”

PS:精疲力竭,请假一天,明晚此时不更;周六晚上更1万字;那一万字,我会好生酝酿,也算近期的一个**吧。

金兀术后退一步,冷然道:“苟利国家,岂敢私耶!”

果然!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陆文龙想起那个夜晚,阿爹忽然心血来潮弹琴,要自己陪着对饮。然后,妈妈就来了。他仿佛知道妈妈要来一般。还记得妈妈刚来就说:“四太子,谢谢你。”阿爹回答:“我并没为你做什么。”当时,他只以为是父亲的客气,是怕别人知道。现在才知道,根本不是。海陵口里的神秘金将,果然不是阿爹。也难怪,像阿爹这样,始终将大金的利益放在至上,怎么可能去救妈妈?不可能!

他忽然感到悲哀,也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妈妈,只是无比的悲哀。这一刻,已然明白,就连妈妈,也以为那个神秘的金将是阿爹,否则,她不会那么问。甚至,他想,那一夜,妈妈不止是来想带走自己的,还想来感谢阿爹。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但是,自己和妈妈一样,都误解了,完全误解了。因为他们都以为,能调动拐子马的神秘金将,必定是阿爹无疑。真是因为如此,他当晚才毅然选择了阿爹!

后悔!惊惶的后悔!

正亦如此,他更加的可怜妈妈。因为,就连妈妈也不知道,阿爹在“大节”面前,根本不可能去救她。这和对待野人部落是不一样的。收复野人部落有利于大金,而刺杀秦桧,不利于大金。

阿爹!好一个伟大的阿爹。

当时,自己正是因为如此,感念阿爹的种种的好,崇拜他的高尚,觉得那是自己生平见到的最大的英雄,最响当当的汉子,所以,才有了那一刻的坚定和选择——留在金国,这里才是自己的故乡!留在阿爹身边,那才是自己的偶像!

那一刻,就连妈妈也比不上。

阿爹的柔情,阿爹的琴声,阿爹煮茶时的温情脉脉……少年的心灵,觉得“完颜”二字至高无上。

完颜陆文龙。

陆文龙。

他越来越惊恐,“大宋义士陆登”、“大宋节妇陆夫人”……两块灵牌不停在脑海里闪现,交织成换乱的一团网,纠结着,乱麻着,是他这个年龄不可承受的。完全不能!

模模糊糊中,那是自己的什么人?

自己是他们的什么人?

他用力地拍在头上,完全是无意识的,想打醒自己。

金兀术沉声道:“文龙,你怎么了?”

他在这个声音里惊醒。

陆文龙逼近一步:“这么说,妈妈果然不是你救的!?”

金兀术声音有些艰难,却还是十分坦然:“我绝不会做任何对大金不利的事情!”

陆文龙呼吸急促,说不出话。父子二人僵持着。许久,他面上露出悲哀的神情,雄辩滔滔的语气不见了,十分失望,语气消沉:“阿爹,你告诉我的那些大道理,总是相反的。你自己也说秦桧是个大坏蛋。可是,你竟然说什么为了我们大金的利益,连妈妈也不救!这跟大金的利益有什么相干?”

“文龙!你要是长大了,站在我这个位置,也会这样!”

“果然!你果然没有将妈妈放在眼里。可是,你竟然还口口声声说待妈妈好……”

金兀术截口:“我自认,待你妈妈,比待天下其他女人都好了……”

少年悲哀地摇头:“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尽管妈妈说,你其实并不欢喜她,她说,你喜欢的是一种‘征服’,就像征服宋国一样……”少年懂不得,妈妈又没有再解释,所以,他曾经非常迷惑,为什么阿爹待妈妈这样好,妈妈还是要离开,还是常常对阿爹不假辞色。

对一个人好,并不是锦上添花,给她许多金银珠宝,而是要像妈妈一样,每每大难,便用生命保护着自己。

这一点,阿爹从未为妈妈做过!从未!

阿爹,大金国的四太子,总是在他悠闲控制的范围内给予一些小小的,举手之劳的帮助;真正需要他本人付出巨大代价的时候,他绝不会愿意!

绝对不会!

他悠然出神,心想,那个神秘金将,他是谁?

可是,他很快忘了这一点:“我以前认为是妈妈对你有偏见……现在才知道,真的不是!”

金兀术的眼里逐渐浮现起一丝愤怒,苦口婆心:“儿子,一个男人要生存于世间,必须做出最大最有利的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就如大宋的义士陆登,宁愿殉节,也不可能违背宋国的利益。何况,我是大金的四太子,也不能违背大节……”

陆登,又是陆登!

陆文龙飞速打断了他的话,声音十分激烈:“阿爹,你说什么大金的利益,其实,是因为海陵他们老是弹劾你,觊觎你的位置。就连狼主也不是那么绝对信任你了,你的政敌很多,你要做左丞相,都元帅,一辈子高高在上,生怕被他们抓住把柄,所以,你才不救妈妈……”

章节目录 第591章 打不赢就跑

金兀术头晕目眩,耳朵几乎都要烂掉。几乎已经肯定,这是花溶教的,是花溶!

小孩子,怎么说得来这样的话?

其实,这是秦大王教的。是当初在野人部落时,秦大王来看他时告诉他的。秦大王只要听他念叨“阿爹”,就会不厌其烦地大损金兀术一顿。讲了金兀术的许多秘密,比如如何用计杀掉金国最能征善战、地位资历战略都比他高的大将宗翰,如何杀死创造了女真文字的大力士谷神,如何为了独霸权力杀掉他的亲兄弟宗隽,又藏了多少南侵时掠夺的财物在他的家里,私下里如何经营他的白城子独立王国,别有心思……

秦大王跟金兀术是天生死敌,自然总是不厌其烦诋毁金兀术,纵然是一分也能说成十分,何况,那些事实,都是存在的,倒不是他真正诬陷于金兀术。而他讲得更多的,还是淮扬大屠杀,朱仙镇大屠杀……大仁大义的四太子,如何杀得宋国普通百姓血流成河,多少妇女被他淫辱,甚至他家里的娘子,十之**,也全是各国的战俘战利品……

孩子听得刺耳,老觉得这个坏蛋故意贬低自己的阿爹,说阿爹的坏话,所以,无论秦大王如何给他小玩意,教他武功讨好于他,他都很讨厌秦大王。

但是,秦大王善于讲故事,口沫横飞,尤其讲起捉弄金兀术的往事,简直是眉飞色舞,陆文龙再不满意,也听得很是新奇。只是,他向来看做是诋毁,因为,妈妈并没在他面前讲过这些。妈妈常常讲的是“岳阿爹”的英雄往事,总听得他热血沸腾。

与之相较,自然是也只当秦大王在讲故事而已。

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秦大王时,他曾瞪眼:“臭小子,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金兀术阿爹,是一个大豺狼。这是全世界最假惺惺的一个人。他最善于做戏,你们都被蒙蔽了,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会看清他的真面目……”

他当时的反应是抓起一块石头就向秦大王扔去,大声骂他:“坏蛋,你才是个大坏蛋。”他连“舅舅”二字也不叫了,连他的小玩意也不稀奇了:“滚,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但是,潜意识里,听得多了,也总是隐隐相信,就算不信,也是有几分担忧的,心底,小小的动摇,小小的害怕,小小的不敢置信——万一,万一阿爹真是如此,到底该怎么办?

所以,当初一听阿爹不去救妈妈,才那么失望,那么生气,甚至于很轻易就要跟阿爹翻脸。

现在,才明白秦大王说的都是真的。就算他不理解,也知道是真的。

苟利国家,岂敢私也,那杀宗翰、宗隽算怎么回事?也是为了国家?家里那么多财物算怎么回事?也是为了国家?

阿爹的一切标准,都是高尚的!但都由他自己解释,解释权归他,永远都站在他有理的一面。

然后,他听得阿爹尖锐的声音:“文龙,你妈妈到底都跟你说了我多少坏话?”

他呆站在原地,陷入了人生的一个怪圈,完全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少年能思考的深度——一半的接受来自于秦大王,一半的反对来自于阿爹。

忽然就忿忿的:“都怪秦大王,都怪那个坏蛋舅舅……”全部的怨恨集中到了秦大王身上,正是这个坏人,多次反复,根深蒂固地,催倒了自己心目中最大最深切最亲爱的偶像。

自己的父亲,伟大的阿爹。

又觉得不可思议,“你看,阿爹,你就不了解妈妈,妈妈从未跟我讲过你的坏话,她总是叫我听你的,说这世界上,你最关心照顾的人就是我……是坏蛋舅舅说的……”

金兀术被这声“坏蛋舅舅”也彻底激怒,立刻明白,原来不是花溶,是这个无耻海盗。胸膛里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秦大王,永远在玩弄他那些卑鄙的伎俩,见不得人的诋毁,就如一个长舌妇,最恶毒的搬弄是非。

从整箱子的绿帽子到满天的绿乌龟焰火,再到巨大的绿乌龟横幅,再到在小孩子面前编派自己的不是,一次两次三四次……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原来,孩子早已受到了他的毒害。

秦大王这个垃圾,仿佛自己天生的克星,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节操的男人都干不出来的事情,他都能干出来。

他的手捏的骨骨作响,旧恨新仇一起窜上心底,几乎让他的身子都要迅速燃烧起来,比恨岳鹏举更恨得厉害。岳鹏举当年好歹还是公仇,自己和秦大王,已经完全是私怨,不可忍受的折辱。

“文龙,秦大王只是一个卑鄙无耻的海盗,他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撒谎造谣是他的拿手好戏……”

陆文龙的声音更大:“可是,他去救妈妈;海陵和夏渣都说,妈妈去杀秦桧的时候,是他去救妈妈,带走了妈妈……我亲耳听到的,而你,你没有!”

金兀术双目喷火,忽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该跟小孩子讲这些没用的东西。

“阿爹,坏蛋舅……呃,那个秦大王,他还说……”

“我不想再听他的任何谣言……”

“秦大王说,有一次海战,你曾下令射杀妈妈,想把我妈妈一起杀了……”他一口气说出来,“这件事,不是秦大王造谣吧?”

金兀术牙关咬得咯咯作响。真的,秦大王,他不是岳鹏举;他甚至不是赵德基!他也不是金国自己的任何一类政敌!

他比上述的一切人加起来更加卑鄙。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者更能战无不胜。

“阿爹……”

金兀术暴喝一声:“来人,立即将小王子送回燕京,不得有任何耽误。”

两名侍卫上前,一左一右站在陆文龙身边。

陆文龙失望地拿着自己的长枪,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这一刻,觉得阿爹真的太陌生了,越来越陌生了。调动拐子马,何等重大,难怪海陵等人怎么也查不到阿爹的“罪证”!他曾为此暗喜阿爹的英明,崇拜他的妙计,孩子的心灵里,为了自己的亲人好,便是最大的是非观。杀掉一个恶棍,也该令人拍手称快,相反,目睹恶棍作恶,却旁观并鼓励,才不可饶恕。

但是,假的,这些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

根本就不是他,怎么查?

父亲伟大的形象,在脑海里轰然崩溃,坍塌。一度,四太子,是最大的英雄,最大的道德楷模,自己的崇拜偶像……那是自己的阿爹!

可是,为什么其实不是这样?

“马上就送小王子上路,若有任何闪失,军法从事。”

他忽然想起先前阿爹那声“杀”,杀掉那名歌女,也是这么说的,不杀就“军法从事”。阿爹的每一样,都师出有名。

金兀术不敢看他奇怪的目光,深深地惧怕,一个孩子,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目光?这孩子,忽然变了个人,那么陌生。那眼光,可怕——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仿佛陆登站在自己面前,死不瞑目,尸体不肯倒下,怎么也不肯,就是这样的目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若是这个孩子知道,自己就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他浑身冷汗,再也不敢想下去。转过身,脚步不稳,竟然第一次想要逃跑,逃离一个无法掌控的环境。

就算是权倾天下的四太子,也有握不住的时候。

陆文龙盯着阿爹,两名亲兵上前拉他,他忽然一挥手,这一下,用力甚大,一名士兵竟然被挥得一阵踉跄。

“不许碰我,我自己会走!”

金兀术避开他的目光,只觉得一阵寒入骨髓的冷意。

陆文龙第一次并没有叫他,大步就走。两名士兵亦步亦趋,押送着他。

再回头,阿爹已经不见了,一声号角吹响,那是出征的声音。晨风里,拐子马列成方阵,一队一队的开拔。他知道,这是大金最精锐的队伍,此行,便是去捉拿那个坏蛋舅舅,也许,还有自己的妈妈。

但愿,但愿妈妈别跟那个坏蛋舅舅在一起。如果在一起,阿爹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阿爹,这一次,是真的要杀掉妈妈了!

他心内狂跳,头晕目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唯有祈祷,妈妈千万不要和那个大坏蛋秦大王在一起。

如是想的还有金兀术。

希望,花溶千万千万不要跟那个海盗头子在一起。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一定在一起。秦大王万里迢迢追到这里,又率领野人杀去救援,并不是做耍的。

兵临城下,这一次,不是一座城池,而是比城池更加厉害的游击战。本来,宋军是并不擅长游击战的,他们擅长固城高墙的攻坚战和守卫战,缺少积极主动出击的传统。擅长游击战的自来就是游牧民族或者盗匪流寇绿林势力。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但是秦大王,他并非宋军正规军,他就是一个强盗,浸淫游击战已经有二三十年历史了,在和各种流寇、宋军、金军大大小小几百战的交手里,已经锻炼得比正规军还强悍。

金兀术在燕京周围跟他多次交手,有好几次良机,都被他逃脱了,就是因为他特别擅长这该死的游击战。金兀术对这样的战阵也不陌生。怕的就是他游击得再彻底一点:单枪匹马跑了,那样,自己真就抓不到了。

章节目录 第592章 大大的英雄

但是,秦大王绝不会这么跑,他训练的几千精锐,尤其是那笔银两。多达15万两,要在宋金两国守军的眼皮子底下通过,还是不那么容易的。秦大王可以放弃一切,但这些,他是绝不会放弃的。

初得那个确切的宝藏消息,他也吃了一惊,立刻派海陵出击。但是,他也知道,也许,这不过是一个诱饵而已,秦大王向来如此,一开始他就不相信,秦大王的宝藏会这么容易找到。

果然,也因为这一拖延,秦大王估计正好逃脱了沿途金军的追捕搜索,已经窜到了边境。秦大王果然是个狠角色,可是,他忘了,他是在跟谁作战。轮到计谋,他不过是一个海盗而已。要在自己面前花样玩尽,只怕还没有那么容易。

马背上的颠簸,没有哪一次,他如今日这样疲惫,仿佛不堪重负。战争,也是一种负荷。身后,武乞迈等侍卫担忧地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本来,关口作战不比山地,大金出动大批拐子马对付秦大王,已经是杀鸡焉用牛刀了,难道四太子还担心?

武乞迈和所有金军一样,几乎都是抱着全胜的希望,而且边境早已增设了重重关卡,哪怕是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何惧他秦大王?

他从后面看去,只见四太子骑在马背上,疲惫地闭着眼睛,微微的,竟然如睡着了一般。四太子,何以如此?

一路的风,一路的露水,一路的芳草朝阳——这还是一段有树林的山路,青草上的露水打湿了马蹄;金兀术在马背上,一低头,一根斜斜的枝桠扫在头顶,滴下冰凉的露水。忽然想起苏东坡的词: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

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眼前闪过的是那个开封城里,茶楼上,纤手端茶,眉目姣好的女子,那么茂盛的少女的风华,敛尽英气,只余柔媚。大金女子粗手大脚,他粗读此词时,很难想象“冰肌玉骨”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那一次后,就明白了。

她即等于一切的美好诗词,如唐诗宋词为之定做。

倩影缭绕,一缕柔香,却是秦大王的身影,粗犷,可恶,充满了暴戾和嘲笑——兀术活乌龟!兀术活乌龟!

他的形象重叠,将她遮掩,甚至合二为一。魔鬼附身,她被魔鬼附身。

“杀,杀了秦大王!”

“杀,杀了花溶!!!”

他高喊一声,蓦然惊醒。

“四太子,您不用担心,秦大王一定跑不了。”

他一怔,方才原是假寐。被梦魇着了。竟然在马背上疲倦如此。原来,自己真的老了。他想,陆文龙一直可怜他的妈妈,可是,谁又来可怜自己?

武乞迈低声说,带了笑容:“恭喜四太子,您后继有人,小小王子还等着您回去呢……”

他没有做声,心里却立刻觉得安慰。要是昔日武乞迈这样说,他一定会制止,但今天,他只是感激地看一眼这名侍卫,毕竟是长期跟随的老仆了,多多少少,他最知道自己的心,比一切女人都贴心。

在绝望到来之前,总算有一丝希望,毕竟,血浓于水啊。也许,这就是上苍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金兀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是恨意,仿佛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秦大王,只要杀了秦大王,万事皆休。就如当初杀了岳鹏举,就天地平和了。他紧紧地握住缰绳,一挥鞭,乌骓马飞速往前。

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捉住秦大王,于公于私,都非杀了秦大王不可!

越往前,地势越是平坦越是荒凉。

偶尔一棵高大的树也被啃噬成光秃秃的,现在,就连土拨鼠也看不见了。前面一座空哨,平素无人,本是来去自如的。但是,今天,显然已经为金军所把守。依照秦大王多年的经验,只等入黑,偷袭便能得手,硬闯出去。

众人停下,选了一个最隐蔽的位置,最高位的点,只等夜幕的降临,好突围出去。

花溶站在高地上,遥遥看着前面,视线里,已经是宋国边境内连绵起伏的大山。天那么蓝,云彩丝丝的飘摇。她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家,山清水秀,前面一条流淌的小河,长满了野生的芦苇。到芦苇成熟的时候,采一把芦花拿在手里,对着吹一口气,便如雪花一般纷纷扬扬,洒满天空。许多同龄的小女孩追着跑着,无忧无虑,像追赶一朵一朵的彩云。彩云朵朵,杨花满天,多么美丽的景致,在很多年里,自己一直过着这样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自己竟然已经忘记了许多年了。家先亡国也破,丈夫也死了,对于宋国,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只是,为什么要在此时想起自己的故乡?

她出神地看着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影影绰绰。她想,总比呆在金国好吧。她想,那片海洋,总比金国好吧,何况,还有自己的儿子,自己的骨血。

在她身边,秦大王正观看了地形,寻思着如何最有效地逃过这一劫。他收回目光,只见她刚好低下头去,便露出一大截雪白的颈子,修长,柔美,带着一点凄楚的忧伤。他眼睛忽然睁大,瞳孔略微收缩,浑身顿时燥热起来,恨不得对着那一截雪白轻轻咬下去。

花溶听得他浓浊的呼吸声,抬起头,接触到他火辣辣的目光,面上一红,嗔着低声说:“你傻啦?”

他哈哈低笑,悄然拉住她的手:“丫头,我迫不及待要成亲了。”

“哼。”

他的声音异常柔和:“丫头,过了这里,我们就要找到小虎头了。你开不开心?”

她笑靥如花,仿佛看到儿子胖墩墩的小手,软软的声音,一声一声地叫“妈妈,妈妈”,那是自己和鹏举的骨血,自己,今后是再也不会离开他了。一定要好好将他抚育成人,对得起他父亲的一世英名。

要回宋国,因为那里还有丈夫的坟茔。所以,才那么急迫地要回去。

她忽然不敢看秦大王火热的目光,直到此时,那个炽爱的,惨死的身影,自己怎么忘得掉?本来,经历了这么多,以为可以淡然!原来,没有么?从没淡忘过么?对于挚爱的亲爱的人,穷其一生,又怎么忘得了?

她微微慌乱,转移了话题,再次叹息:“只可惜文龙……”

秦大王也无话可说,暗忖那小子,自己给他讲了那么多金兀术的卑鄙事,他都不听。早知如此,就干脆把他的身世告诉他好了。

“唉,老子真后悔,早知如此,不如把金兀术的嘴脸告诉他,金兀术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啊,看他还跟不跟那厮……”

但见花溶不以为然的目光,他呵呵一笑,住口不语,也罢,这小子不跟着花溶,那也是他的命,谁也无可奈何。

“金兀术待孩子,也算真正好。让一个孩子知道了仇恨,又无法报仇,以后一生都活得没有什么乐趣,那对他有什么好处?秦尚城,幸好你不曾告诉他。”

“你一再叮嘱我不许说,我岂敢说?”

花溶见他还非常遗憾的样子,哭笑不得。她从这里的高处看下去,甚至能看到前面金军的哨楼。过了这里,也许就一生不会再回头了。至于陆文龙,也许这一生也没有机会再见了。

她心里很是怅然,秦大王低声问:“丫头,你在想什么?”

她悄然问:“那批银两确定安全?”

“安全!只可惜了绢帛,带不出去,只好给海陵……”

25万绢帛,10万银子,大多都落入了金军手里。秦大王本意还是希望如果实在带不走就便宜耶律大用一把,但没想到金军动作那么迅猛,耶律大用根本没得到太大好处。他们此时还不知道那场大战,花溶微微有些遗憾,这25万两银子和25万绢帛,是大宋成千上万民众的血汗,多半来自东南的税收。早在岳鹏举军中时,她就知道江南福建一带,虽然富饶,但人民的赋税之重难以想象,就算是丰收年,也难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每一年都要向金国纳贡如此巨大的银子,他们凭什么?难道前十几年从宋国搜刮去的还不够?

依照她的性子,这批银子要是能全部带回宋国,那该多好?要知道,金人多得一分,便是多增加一分屠杀宋人的武器和财力。就算是分给散布在两河抗金的民间义士,或者遭遇了大旱的难民也是好的。只可惜,先就损失了一大半。但若不损失,自己等人,连走到现在都不可能。

秦大王见她懊恼,低声说:“丫头,别懊恼啦。我们能活着就不错了。”

她其实也不是懊恼,就说:“这银子,我们找个合适而安全的机会,是不是分给两河的灾民?”

“随你。反正老子一辈子没做过善事。你要做,你就做。”秦大王兴致勃勃,“我还认得两河一带的一个抗金小头目,是去年冬天跟金军作战时无意中认识的。我们出面不方便,交给他,是最好不过了……”

她嫣然一笑,看着他:“秦尚城,你这次,可真是大大的英雄!比任何一件事都做得好。我回去后,要马上讲给小虎头听,若是他知道自己的阿爹如此英雄了得,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

章节目录 第593章 拐子马

他得到她如此重大的夸奖,真是心花怒放,无比自豪。辛苦抢来的银子马上就要送出去又算得什么?真真第一次体会到“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这个意思。张口,要说几句什么,却一时口拙,说不出来了,只抓耳挠腮,恨不得一把将她抱在怀里,抛到空中再接住。

可是,他很快冷静下来,因为,已经听得一阵奇异的声音,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万马奔腾,雷霆之势,卷起漫天的尘土。

花溶面色遽变,这一次,绝不是幻觉。既非松涛,也非晚风,那是军队,真正的军队。

果然,负责值守的一名探子跑上来,焦虑地喊:“大王,金军来了。”

此时,暮色四合,夜雾已经慢慢降临。边境线上,忽然震天动地。就在这时,花溶忽然想起酒馆里戴花女子的歌唱: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

“春梦绕胡沙”,难道,这里就是自己等人的葬身之地?

她紧紧捉住秦大王的手,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捉住的,仿佛是危险到了,大限来了,必须抓住他,依赖着他,生怕他跑了。

耳边听得秦大王沉着的声音:“快,按照第二个计划行事!”

“是。”

众人迅速进入了战备状态,一切有条不紊。

恍惚间,她听得他的声音:“丫头,别怕!”

然后,她汗涔涔的手忽然被松开。她惊惧地瑟缩一下,身子已经被他的大手一带,放到了黑月光上面——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脆弱,竟然浑身无力。但他的手却是坚定而有力的,完全无视她的惊惶:“丫头,你走前面。”也不等她回答,他转向身边的两名功夫最好的侍卫:“你们全力保护夫人,不容任何闪失,这是你们唯一的任务,其他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别管,快走,马上走!”

“是。”

她心慌意乱,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本来是习惯了征战杀伐的,可是,岳鹏举的面孔,扎合的面孔,那些最亲密的爱人,最忠诚的朋友……只剩下一个秦大王了,难道,也要遭遇同样的噩运?

她嘴唇微微哆嗦,仿佛不祥的宿命,恶性循环的悲剧,却无法避免。

他再次握住她冰凉的手,语气也变得怜惜,从未见她如此惊慌,她怕,她在害怕。心里忽然豪气顿生:“丫头,只要我在,你就不会死!”

她微微地惊愕,想起海上一役。想起身子被浸泡在海水里的疲软,中了箭,走投无路,耳边是死亡的咆哮,也是他,是他,一直牢牢地护住自己,最后得以逃出生天。

“丫头,当年海上金兀术困不住老子,今天,他也休想!”

“好!我相信你!”

她忍住声音里微微的激动,侧耳倾听,按照尘土和声音大小来判断,来者起码在五千人以上。而且,这只是先头部队,后援,不知还有多少。己方就算分散的人马能汇集,也不过两三千人,不可与战。

秦大王的声音十分从容:“马上硬闯关口,火速发讯号令刘武等汇合。”

“是。”

他早就预料到的,金兀术并非易于之辈,自己等要轻易脱身,根本是不可能的。只是没想到,竟然来得如此之快。他沿途分散的队伍,也算是布置的奇兵,为的就是有个接应,现在,游击队的战术,该到它最重要最关键的时刻了。

25万贡银失窃,金四太子绝不可能袖手旁观。自己和他的这场大战,也该是个了结的时候了,只是,双方实力如此悬殊,结局会如何,就算是他,也不敢再想下去。

花溶驰马在他身边,也彻底镇定下来,既然无从逃避,就不如面对!终究,还是难免这一场生死劫。

一行人的坐骑也全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每人除了坐骑,都有备马。此时,换上早已养精蓄锐的备马,顿时就是猛冲。

岗哨里,一盏马灯亮起,一名哨兵显然已经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大声呼喊,用了传递讯号的乐器尖锐地敲击。

驻守的金军立刻沸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