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亚瑟抚摸儿子软软的发,柔声应道。

时间一晃而过,楚小子一直是他们最亲密的家人。而直到今天他才意识到,楚小子已经是一只18岁高龄的老狗了。

傍晚亚瑟带楚小子去散步,半路楚小子累极坐在小路上休息。

“嘿,老伙计……”亚瑟坐在楚小子身边,伸手抚弄它的脖子。“让我数数,你的后代。光我们知道的就有一百三十七口,肯定还有很多私生子吧,你小子,帝王级的规格啊。”

“怎么办,你都18岁了,搁狗界,你都130岁了啊。”百岁老狗了。“要是真到了那个时候,要呆在我们身边知道吗?”Ben刚才哭着跑来告诉他,说很多狗狗如果知道自己快死了,会偷偷藏起来独自死去。

像是回应亚瑟的话,楚小子温顺地舔舔主人的手。

“以前骗你的,一直说你是只坏狗。”在纽黑文照顾楚小子那段时间,这年轻力壮的狗狗实在把他折腾了个够。“其实你一点都不坏,楚小子,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狗。”

夜里子汐出来喝水,无意间看到趴在地毯上熟睡的楚小子。

“嘿……”她顺了顺长发,上前轻抚楚小子的身体。“怎么不陪小Ben睡觉?”楚小子喜欢赖在Ben的床上睡,谁都赶不走。

楚小子躺着,呜咽着动了动头。

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子汐心慌地赶紧去叫亚瑟。

不一会儿客厅灯火通明了起来。

兽医仔细为楚小子检查了一番,最后还是摇摇头,他抱歉地望向已经红了眼眶的子汐。“夫人,它太老了。”

“嘿,我们陪它待会儿好吗?”亚瑟心疼地亲吻子汐的额角。

子汐坐在楚小子旁边,轻轻抚摸它雪白的皮毛,从头抚摸到背、尾巴、脚、指甲,一遍一遍重复抚摸。

“它一直喜欢我这么抚摸它。”子汐泪水涟涟。

亚瑟抱住妻子,也红了眼眶。

一直陪伴着他们这个幸福家庭的老伙计,此刻的心情就像亲人要离开他们一样。

“要不要叫NINA他们起床?”子汐抬头问。

“我去叫他们。”亚瑟起身。

“嘿,宝贝儿,弟弟妹妹马上就来了。”

楚小子缓缓地眨了眨眼,困难地挪动爪子放在子汐的手心里。

“嘿,宝贝儿,我很爱你,很爱很爱你……”

楚小子的墓就建在客厅外头的草地上,视线一触便及。墓碑是Ben准备的,管家爷爷帮他弄来的大理石,上面誊刻着小Ben稚嫩的笔触——最爱的楚小子,你的弟弟小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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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入口的呛辣让他满足地眯上了双眼。

“怎么样?是好东西吧?”诸子皇自己手里也有一根雪茄,但他没有像Ben那样急着品赏。

“赞透了!跟我爷爷的收藏有的杀!这烟有些历史了吧?”Ben竖起大拇指。

Ben,取自希伯来文,寓意儿子的意思。在希伯来文里,Ben被描述为高大,强壮的黑发男子,沉静、可爱,随和,温柔。

这是他的父亲对他的期待,不过……Ben长得并不十分像他的母亲,带着微微自然卷的棕色软发和嘴唇倒都是子汐的翻版,但其他地方,尤其是个性却像极了他父亲。

“它叫Behike。”子皇细细回味。“全球限量4000根,是手工烟。”

“你是我偶像!”

“Ben,到舅舅的公司玩几天?”子皇建议。

“免了。”Ben敬谢不敏,想想又说。“那是姐姐的。”

“你们俩跟我一样亲。”子皇失笑,随即又叹气。“是她的也得她稀罕啊……”

“我就稀罕了?”Ben反问,丝毫不把舅舅瞬间变臭的脸放在眼里。“舅,你就饶了我吧,我看我姐这辈子是就打算这么玩下去了,我过几年也得被我那不孝老爹抓去做苦力,我劝您最好还是打Ailsa的主意吧。”

“她还太小。”子皇皱皱眉头,思量着。他这最小的外甥女最招人疼,她和她的名字寓意一样,从小就是个快乐的小姑娘。可是她现在才18岁,要是将她培养成继承人还要很长的时间。

“我也就比她大两岁而已。”

“你?”子皇嗤之以鼻。“得了吧,你别的我不敢说,心机城府那招倒是学了你爸100分。”

“其实您也别急着找继承人,您又不是无种公鸡,想要个继承人还不简单嘛。”Ben伸手想私藏一根雪茄,被子皇阻止。

这小子,中文学得很勤快,可是怎么净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时候见他会背一首古诗过。

子皇哭笑不得。

“舅您就放心吧,祸害遗千年,您等到80岁在开始培养继承人都来得及。”Ben讨好地咧嘴笑,大手紧握着雪茄不放。

“你真不要命了,居然敢抽雪茄。还有舅舅你,居然让他抽雪茄,要是让mama和姐姐知道,我看你们俩怎么收拾。”Ailsa双手抱胸,冷冷地站在书房门口。

“呃……”Ben傻了眼。他天不怕地不怕,爷爷爸爸他都不放在眼里,可唯独家里的三个女人他完全没辙。尤其是Ailsa,因为她跟妈妈长得太像了,以至于爸爸姐姐舅舅席叔叔几人全部把她捧在心口上疼着。

“Ailsa……”子皇立刻熄灭雪茄,甚至夸张地将整盒雪茄扔到房间的角落。对这个和妹妹年轻时长得一模一样的外甥女,他是疼到骨子里去了的。他想把她母亲年少时缺少的全部给她,想把对她母亲所有的亏欠补偿在她身上。

“舅舅,你老是带着哥哥做一些mama不让他做的事情。”Ailsa埋怨。趁着暑假、爸爸妈妈又再次外出度假,他们才抽空来舅舅家玩,不想每次舅舅都带哥哥做些“坏事”。

“小宝贝,舅舅在训练Ben呢。男孩子嘛,这些迟早要会的,你哥已经二十了,过几年独立到外面读书什么的,会一些吃喝嫖赌才不丢脸。”子皇揽着Ailsa的肩,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

“培养自家的男孩儿去占别人女儿便宜,决不让自家的女孩儿让别人儿子占半点便宜”,这是他教育下辈的目标与自己行事的基本准则。

“Ailsa,哥不嫖!”Ben撇清。

“舅舅你双重标准啦!”Ailsa想到自己处处受限,不依地嘟嘴,小女儿娇态必露无疑。

“小宝贝,千万不能让人占了便宜知道吗?不然舅舅就让那兔崽子见识到什么叫‘送行者’!”子皇恶狠狠地说。

“在这之前,你会先见识到什么叫做‘送行者’,不,是你们两个。”门口站着一名身形高挑性感的金发美人。

一见来人,Ben差点被刚吞到喉咙的烟呛到。“姐,恭喜恭喜,听说楚大爷给了您一份大礼。”

“喜从何来。”NINA冷着俏脸。她只想做模特世界各地到处玩,不想参合进商业的世界,可是现在好,三大家族的股份她都集齐了。

“姐!教训他们啦!”Ailsa看到自家大姐,刚消下一点的埋怨又升腾了上来。

“小子,撤!”子皇第无数次暗叹自己将书房设在一楼有多么多么的明智。一眨眼的功夫,书房里一个大男人一个小男人就消失无踪,只剩下随夜风飞扬的窗帘。

“你们俩有本事就不要给我回来。”

“姐,你真打算和这个男朋友分手啊?”Ailsa陪着姐姐逛街,途中忍不住开口问正打算结束自己第三段爱情的NINA。

“分手还有假的啊?”NINA反问。深受恩爱父母荼毒的小妹,对爱情充满了无限的幻想与憧憬,她相信情有独钟,相信一生一世。

“我只是觉得太儿戏了。”Ailsa吐吐小舌头。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NINA装沧桑。她也想找个像papa疼mama那样疼她的男人啊,可是没有,一直试,一直找,可是找不到就是了。所以她更加坚信,自己的papa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像mama抱怨过,mama只是笑着告诉她,羡慕我做什么,女人得找适合自己的,你还年轻,多经历一些就知道什么适合自己的了。

“想要什么只管买,姐现在有人包养,啥都买得起。”钱包里那张黑色镶金边的卡全世界通行无阻,比报任何名号都要好用。

对姐姐时不时出现的石破天惊的话语Ailsa已经见怪不怪了,她无可奈何地笑着,继续乖乖跟在姐姐后面血拼。

前方不远处一位风华绝代的美人进入她们的视线。这位美人一头大波浪,自然地散在身前,猫一样的眼睛,一笑倾城。

Ailsa认得她,是很有名的华裔女星。不过让她惊讶的是,姐姐身处模特圈,按理论没机会遇到电影圈的人,可这女星居然主动跟姐姐点头示意,笑容灿烂。

NINA淡淡地点头,别开视线。

“姐,你认识?”Ailsa好奇了。

“楚大爷公子的女朋友。”NINA耸肩。她对楚熙洛没好感,连带对他的女人也没好感。

“WOW!”挖到一条大八卦,Ailsa思量着今晚就上网和远在欧洲的姐妹淘们八一八。

说曹操曹操就到。

NINA扁扁嘴,示意妹妹跟她一起离开。

“NINA。”看到多日不见的妹妹,楚熙洛心情一下子明亮了起来。

“别叫那么亲热,我跟你没那么熟。”NINA没好气地回嘴。真的不熟嘛,就算她真的来香港也是住舅舅那边,就算不住舅舅那边老爹也会陪她一起住他位于太平山的大公寓里。虽然mama很幸福,可是相信没有人会对亲生父亲的正房太太与婚生子有好感。

楚熙洛纵容地笑着,目光触及NINA身边的Ailsa时完全呆愣。

一声冷笑。“楚小爷,你的口水快流出来了。”

楚小爷?Ailsa不雅地嗤笑出声。姐姐太妙了!楚小爷,这不是楚小子第九代嫡长孙的名字嘛,那狗儿现在还在爸爸妈妈身边养着呢。

第一眼,楚熙洛就认出了NINA身边的女孩子是那个女人的另一个女儿。父亲的钱包里一直收着和那个女人的合照,明目张胆、毫不掩饰。小时候他曾经问过父亲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钱包里放的都是妈妈和孩子的照片,而他的钱包里为什么放着别人的。记得那个时候只得到一句话:你还小,不懂。

是不太懂,小时候确实不懂,为什么爸爸不爱那么美好的妈妈。也曾偷偷替妈妈不平过。后来太爷爷告诉他,楚家的子孙不需要爱情。

问过妈妈,妈妈只是微笑着告诉他,那是爸爸的爱情。

还是似懂非懂,太爷爷不是说楚家男人不需要爱情吗?

稍稍长大,见到了洋娃娃一般的妹妹,有一股想把全世界给她的冲动,无奈妹妹很不喜欢他。后来他想,也对,不喜欢他也是正常的。NINA讨厌爸爸的太太与儿子,可是他却没有办法讨厌爸爸的私生女与私生女的妈妈。

商场上的叔叔伯伯都说他有爸爸年轻时候的风范。于是他有开始想关于爸爸的爱情,可依然没有人给他答案。直到见到NINA的舅舅——那个男人似乎不怎么喜欢他,却还是加油添醋地把故事告诉了他,包括爸爸不知道的一些片段、那个女人的挣扎、擦肩而过——是的,他确信那个故事被加油添醋了。

那之后他开始明白爸爸的爱情。他替妈妈感到不值,替爸爸感到不值,更替那个叫蓝子汐的女人感到不值。

可是他有真的很佩服那个女人。从诸伯伯的叙述中,那个女人是那样云淡风轻,那样爱的彻底。

他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女人会在那样爱她的丈夫的呵护下心里仍旧还要给爸爸留那么一个空间——是的,听完故事之后,他真的觉得故事开始时的这三个男人很不是东西,他爸爸尤甚。

想了很久,他无法找到适合的解释,或许有些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答案的,可是他还是勉强找到了四个字:赤子之心。

是的,赤子之心,就像那个女人的英文名字一样。蓝子汐,这个女人用最美的姿势一口饮尽了爱情的毒药,再苦再悲也没想过要后悔,她在憎恨中热爱生命。或许爸爸不能割舍的就是这点,其实也能想象,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抗拒得了。

没有用割舍礼葬成长的女人,她拒绝让自己沾染成人世界一切关于爱情的不负责任。再或许,这与她母亲又有些关系……

总之,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思考这个女人。某天甚至感叹,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再有这样的女人了吧。

“你跟你妈妈很像。”楚熙洛盯着Ailsa,仍在失神。

Ailsa小脸一红。

靠!居然当着她的面泡她家的小公主!就算是哥哥也斩无赦!“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楚熙洛,我告诉你,我就跟你势不两立。”

“你现在也没跟我和和气气。”楚熙洛心情格外开怀。

“Ailsa,我叫楚熙洛……”他上前一步,对着害羞的小小美人自我介绍,目光极尽温柔。

楚熙洛:

很多年后,我见到了那个让我好奇的女人——当时她坐在窗前的长椅上,优雅而温柔,她看着我柔柔地笑着,轻声问了一句:你爸爸……他,好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泪意涌上,眼泪差些夺眶而出。

爸爸爱了她一辈子,有这一句话,什么都值了。

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幸福,她的丈夫将她当生命在呵护;看得出她很爱她的丈夫,她用生命在回馈对方;也看得出,到现在她还是爱着爸爸,或许说,到现在仍记得她的那一次爱情。

带着Ailsa从苏黎世回来,爸爸坐在大厅等我,神色镇定,但目光却望眼欲穿。

我将我和Ailsa婚礼上那个女人的一张照片交给了爸爸,并告诉他:她问我你好不好。

我永远忘不了爸爸当时表情,居然像个孩子一样无措,即使只是一闪而逝——我敢断定,这个世界上只有那个女人看过爸爸这样的表情。

他有些颤抖地接过,然后低着头慢慢回了自己的书房,那次,他整整三天三夜没有从书房出来。

望着爸爸的背影,Ailsa挽着我的手,低头轻声哭了。

我,何其幸运。即使心疼爸爸,可仍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那种心疼很短暂,也很容易忘却,但故事主角呢?爸爸,已经用自己的一辈子在痛苦忏悔了。

当初与Ailsa在一起时,她的家人千百个不愿意,而她妈妈虽然没有反对,但也一直沉默着。就连爸爸,他也觉得一切和自己有关的人都不该再去打扰她的生活。

后来,因为那个女人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和Ailsa的爱情最终得到了她家人的祝福。可是自负如爸爸,最终居然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他没有出席他唯一儿子的婚礼。

出发去苏黎世前一夜,他说:不想再让子汐因为看到他而想起以前不开心的事情。

其实爸爸他知道的,记忆永远不会磨灭,只是他自己没有勇气再去面对她,他害怕自己坚持了几十年的冷静在再见到她的那一刻崩盘。终究,还是像太爷爷说的那样,楚家男人不需要爱情,或者说,爸爸这一生都在抗拒爱情带来的副作用,可他却不不明白,自已已经被爱情俘虏了,他是爱情的逃兵、战俘。

很多很多年后,那次带Ailsa回苏黎世度假,那个午后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她了,问题只有简单的三个字:为什么。

她转过身不看我,望着窗外的目光悠远而温柔,沉默了很久很久,她告诉我:人很脆弱,所以得学会拥抱自己。

幽谧的空间,古朴却又华美的家具。房间中的工作人员加紧动作做最后一次确认。主持人趁着补妆的空隙最后确定自己的提问稿,与以往的采访气氛比起来,这次不仅没有观众,更是将采访地点搬出了演播室。

摄影机就位、灯光就位、主持人就位,接受采访的主角姗姗来迟。

“不好意思,临时有个会议。”席元哲单手贴在西装派扣上,主动伸出手与主持人寒暄。

“哪里哪里,要席先生这样的大忙人抽空接受我们的访问才是我们节目的荣幸。”主持人受宠若惊。

席元哲优雅落座,配合得让工作人员为他别上MINI麦,但他拒绝了上妆的动作。

“可以开始了吗?”主持人扬着笑容确认。

席元哲双手交握在身前,微笑着轻轻点头。

灯光渐亮,镜头定格在主持人身上。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是从法语借来的,其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要成为一个大企业家的条件很苛刻,有些人赢在起跑点,他们豪门出身,拥有成功的一切先决条件,当然,他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多常人难以做到的代价。今天我们请到的这位嘉宾,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族,他做到了自己想做的一切,而同时,他还是一个热心公益事业的大慈善家。让我们欢迎,席元哲先生。”

主持人冗长的一段介绍,镜头转到席元哲身上。他对着镜头优雅而淡漠地笑了笑。

“席先生……”

主持人例行问了一些问题,而元哲一一回答,无懈可击。节目过半,主持人有些不太确定地看了制作一眼,在他十分确定的示意下,她鼓起勇气开口。

“席先生,外界习惯用大亨来称呼像您这样的成功人士,容我冒昧地问您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您没有结婚的打算,那这样的决定是性格因素决定,还是受身份所累?”问题问出口,主持人暗暗松了一口气,但随即也紧张起席元哲的回答来。

元哲笑着听完问题,并没有不高兴,而是真的认真思索该怎么回答。

其实他自己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什么时候决定终身不娶的?好像是在知道NINA的存在以后吧,即使那时候早就料到那个孩子不会是他的,可他还是毅然做了这样的决定。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早就想这样做,而NINA的出现刚好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还是其他,只知道,这么做了之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也许有些自虐的成分在里面吧,连曾经偷偷爱过子汐的元非都知道说这样的自惩太过了一些,但,有时候他会想,或许这样,她偶尔会想起他——那么高调地进行慈善活动,他不否认除了为集团赢取良好的印象之外,还有他希望引起她的注意,甚至希望借着时常在媒体上曝光而让她不要忘记自己。

他不像子皇拥有那样得天独厚的身份,子皇是她的哥哥,所以他能名正言顺地时常出现在她身边;他也不像尔睿,至少尔睿和她之间牵扯着NINA。他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无所不用其极地引起她的注意,可有小心翼翼地不敢太过靠近。

确实是自虐,因为很辛苦。

曾经也想过,结婚算了,娶个女人,过自己的日子,到时他有了妻子、有了孩子,也许时间一久,对她的所有感情都淡了。可是这样的念头刚刚冒出头就被自己否认了。

为什么终身不娶?

不知道,就是想。或许心里偷偷地想过,自己的妻子,是她。

“个性因素决定。”他中规中矩地在主持人的提问里选择了一个答案。

“个性?您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婚姻?”主持人在实现做足了功课,无论席元哲做出怎样的回答,她都有后续了的问题可以继续。

元哲耸耸肩。“我相信爱情,相信婚姻。”

“那为何又选择不婚?”也许是之前的采访都很顺利,主持人的提问比之前大胆了些。

“婚姻是一种责任,我不认为自己的个性能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很多人告诉我,婚姻不仅仅只是把一个女人娶回家,给她富足的物质生活。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想着嫁入豪门,但我必须说,‘豪门’并不等于‘好门’,甚至我们这些人比一般人更难给女孩子幸福。我没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应付家庭的一切。你看我连刚才越好的时间都迟到了,我太忙了。”他回答,回头也不忘调侃自己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