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灰姑娘的必备道具:玻璃鞋

作者:沾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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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据说是非常有名有格调有品味的自助餐厅里打工,传说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会高级名流。因此,对穷得当当响的同事们而言,这里是钓金龟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务的位子,只有我主动跑到厨房打杂。我基本上是不喜欢服务业的,陌生人太多会让我不自在,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又让我恶心——如果是用英语说还好,因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语言,完全可以说出最恶心的话而没有感觉,这就是我永远都用“Iloveyou”代替“我爱你”的原因。虽然我知道作为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我需要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但是习惯仍是无法改变。

她们说这里是上流社会,是我们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这里充满了骑着白马的男生,要搭救贫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们的任务,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来。在共舞一曲之后,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马王子啊,她们知道吗?英语中,白马王子是Mr.Right。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是天下那个适合你的人。

在厨房打杂是再简单不过的体力活,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到厨房干的原因。幸好骄气这一点离我已经很远了,而有时,不用动脑的工作其实是一种休息。

不过在缺人手的时候,我也会充当一下服务人员,就像那一天,在别人看来是浪漫,在我看来是灾难的那一天。

音乐,人影,华装丽服交织的双双对对,让我感觉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纪的英国,在盛大的社交宴会上充当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时有自助餐这种东西的话…

听说这家人姓罗,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这次舞会是为了他儿子而开的,似乎是因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关系。果然是有钱人,什么都可以当作理由。搞不好办这场舞会花的钱比他赢的利还多。

远远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马王子的相貌,似乎还算是人模人样,蓝色西装在他身上显出贵气。他似乎在和周围的人交谈着,笑语风生,和我们这些服务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什么要我来当服务员啊!难道我们餐厅的服务生就少到这种程度吗?”我盯着身上的制服,眉皱了起来。蓝灰的颜色似乎要给人一种成熟严肃的感觉,却和这场合格格不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是我们餐厅服务生太少,而是罗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较多。”吴梅笑着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厅里唯一的好友,平时都是负责接待的,加上长得眉清目秀,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还不是那么碍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这里对每个人笑着‘您好’‘谢谢’,我会疯掉!”觥筹交错的地方看得见风度看得见奢华,就是看不见真实。我站在大厅的一角,宾客微笑着来来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没一搭的进行着没什么营养的谈天。几句话之后,便又开始锁定下一位,走马观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叠名片,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当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们这些幕后人员中,你还算是清秀佳人啊!”

是啊,清秀佳人。我耸耸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没什么魅力却也不至于吓到人,站出去没有办法为餐厅增光却也不会损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吴梅看到一边有人拿着杯子在张望,连忙过去服务。我也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饰自己摸鱼的事实,没想到脚下传来奇怪的触觉…

惨了!踩到人了!

常听吴梅提到在前厅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脸迎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客人需要服务时马上上前…还有一点,一定要具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万人身边过,礼服不沾衣”的功夫——换句话说,千万不要碰到任何人或东西,否则就等着死吧!

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实在做不来,稍一大意就犯错了。我转过头,等着对方的怒火。

咦?没声音,还是没声音?抬起头,眼前人银发褐眼好帅的一位…老人啊!

“I’mterriblysorry…”我急忙道歉,平时的口语课上都没有这么成串往外冒英语过,这一瞬竟然几乎连停顿都没。

“Takeit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绅士,很和蔼的对我笑了笑,竟然与我谈了几句,问了我的学校,还称赞了我的oralEnglish(英语口语)。然后很客气地向我道别,到另一边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贵气”的人聊天。

嗯,非常纯正的英式英语,非常正统的绅士风度,应该是位Britishgentleman(英国绅士)吧。

原本郁闷的心情在刚才痛快一顿英语之后缓和了不少,也许,在这高级场合中,照样有不把我等当下等人看的人嘛!这样想来,倒也不会觉得太压抑。开始轻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时间慢慢推移,大家都专心于跳舞,我也越来越清闲。昏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让我有了睡意,打了个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困啊!这场舞会至少要开到午夜以后,今晚看来只能在餐厅窝一宿了,还好大四课少。

有些无聊,我靠墙站着,看人影交错,研究他们的表情和动作,直到耳边响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apart,dayafterday,andIslowlygoinsane.”我精神一振,Richa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是我极爱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后,这旋律让我倍感亲切。我忍不住和着曲子,轻轻唱了起来。

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Whateverittakes,Orhowmyheartbreaks,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

“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我会怎样的心碎,我仍然会在这里等你。”Rightherewaiting,三个单词,说的是无尽的痴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注定不会回来,再怎样执着再怎样无悔,终究是无用的吧。那么,苦苦等待,为谁?值得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可待,谁翻译的这名字,如此贴切。李商隐不愧是一代诗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诉我们,不管是怎样的感情,最终,不过是追忆。

“其实,能有追忆就已经不错了吧,转眼忘掉的人,也不知会有多少。”就像这一曲曲舞,曲终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间。

一些回忆回到脑中,我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嘴边浮起一丝笑,却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个身影随着炽热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起头,对面男子目光中带着点研究,笑得却很温和。嗯,从衣着和身高上来判断,是那位远远的罗王子。在外语学院那种男迹罕见(尤其是高帅的男迹)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经不大习惯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带给我一种压迫感。我向后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龄不大,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顶多大上我个两三岁,那一身打扮在近处看更加贵气和帅气,正式成熟又不会显得刻板老气,哪里像我这一身蓝灰…

年轻,有钱,帅气,懂得着装——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帮他搭配的——这样的男人,应该有骑白马的资本吧!

白马王子伸出的手摊在我面前,脸上的笑无懈可击,在灯光音乐下,衬托出了无比的耀眼。

“不!”我直觉的拒绝,然后才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硬,又换了种方式,“这位先生,我是服务生,怎么能下场跳舞呢?这样的话老板会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给面子哦。

“没关系,我会和你老板说的。”他笑起来有点阳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没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eLastWaltz的音乐响起,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带领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间,体温的熨贴让我慌乱,本来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头起来。

很壮烈的,第二脚就踩到他。我很无辜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根本不会跳舞。”是啊是啊,什么Tango(探戈),什么Waltz(华尔兹),我都是完全不会。小时候父母可能教过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经让我忘了个干干净净…这年头,要跳就跳街舞热舞之类的,谁还在跳这么古老的东西?更何况我们大学几乎是女子学校,男生两三只的,找谁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细胞从来就没被激活过。

我那一脚踩得满重的,他脸上的笑变成了苦笑:“没关系,我带你,你跟着我的脚步。”

咦?风度不错,没冲口而出恶语,也没抛下我去疗伤,比学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强多了。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一脚两脚三脚…懒得数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觉悟才是。偷偷吐了下舌,为他可怜的鞋子祈祷。

周围人的眼光带着几分诧异看向我和他,集中在我身上的眼光中蕴含的是嫉妒和嘲笑,我甚至能听到她们纷纷的议论,看来这位仁兄应该是名人。脸应该是红了,因为羞意,更多却是因着愤怒。我讨厌她们的眼光,讨厌她们尖酸刻薄的语气,脚下一顿,我的右手从白马肩上离开,左手用力,想甩开他的紧握,他却加重了几分手劲。

“这位先生,我有些事情需要离席,请您放开我好吗?”我抬起头盯着他,他眼光在场中一扫,原本的温和竟然变成冷竣。看向我们的眼光顿时收敛了许多,他环住我,低头笑了笑,笑容抹去了适才的冷凝。

咦?气势好强的白马呢!我又踩了他一脚,随之产生了崇敬。笑面虎一向是值得人尊敬的,不是吗?

“在笑什么?”TheLastWaltz的旋律较缓,白马在带着我转圈的时候轻轻问我。

“我在想这是谁选的曲子,这么贴切。”最后的华尔兹,作为最后的舞曲,之后便是曲终人散,多么多么的合适啊!

“IwonderedshouldIgoorshouldIstay,Thebandhadonlyonemoresongtoplay.AndthenIsawyououtthecorneroyeyes,Alittlegirlaloneandsoshy.”白马念出歌词,他的英文腔调很正,低沉的声音非常适合念英语,或许可以去电台播音。

——我在犹豫到底该离开还是留下来,乐队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后我从眼角看到了你,一个孤单而羞涩的小女孩。

“是的,很贴切的曲子。”他念完歌词,眼直盯着我,似有所指。

“Alone?Soshy?”我很不文雅的翻白眼,“您那只眼睛看到我孤单羞涩了?”

小女孩…多么可笑的名词。就像这首歌后面那段歌词一样可笑。

——Ihadthelastwaltzwithyou,twolonelypeopletogether.Ifellinlovewithyou;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

就因为共舞一曲华尔兹而相恋?还是因为两个人都太孤单?最后的华尔兹应该永远演奏下去…既然是最后的华尔兹,怎么还可能永远?

“我左眼看到了你的孤单,右眼看到了你的羞涩。”他揽着我的腰的手紧了紧,我心中一慌,全身都不自在起来。脸一定也是绯红一片,因为我能感到那种火辣辣的的热意。

眼不敢看他,这种少爷一定是阅人无数,调情技术高超。我在这方面基本上和白痴没太大差别,免疫力可能有点不够强。万一成了花痴,我一世英名不就毁了?

正在我埋头跳舞兼踩鞋,不知该怎么做才好的时候,十二点钟声响起,乐声也正演奏到“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嗯,到退场的时候了吧?我等到乐声渐歇,轻轻退后。不管这位少爷是因为什么起了“调戏”青涩服务生的雅兴,我也不想奉陪。更不要说我一向不喜欢和人靠得太近,尤其是异性。中国人的生理距离一向比较远,可能是怕离人太近会遭到暗算,我则加倍。一米是我的舒适距离,一米以内就会让我不自在,而我和这位白马几乎已经贴上了。

白马见我退后,嘴边浮起一丝笑,笑容怪怪的,让我顿时不安起来。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挡我后退的趋势。我运动细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顿住的结果是脚来不及收住,然后,很顺利的扭到了脚。最糟的是我特意换上的高跟鞋,因为是地摊的便宜货,我又不习惯穿(其实买来后也就穿了两三次),结果很酷的给我来了一个跟掌分离——就是说,鞋跟断掉了啦!

屋内的人一齐看向我,刚才的鄙视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冲上脑部,第一个念头就是逃,但丢人不能丢份是我们的传统,怎么也得装得若无其事才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把另一只鞋跟也掰掉,像电视里面美丽女主角一样很神气的把高跟当平跟穿,大模大样走开?我看了看鞋子,决定还是不要对我的体力有太大自信。那么…把两只鞋都脱掉,反正我也有带备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袜子前面是补过的耶…平时我倒是不在乎,但现在这么众目睽睽的,怎么可以再丢一次人呢?

算了,还是一瘸一拐走到储物间好了,我们这些服务人员的东西都放在那里,距离不是很远,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里思考应对之策,准备走掉,忽然觉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来。而那人,当然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这等类似英雄救美的场景本该唯美无比的,但我这一身衣服实在破坏气氛,尤其是…

“啊!”我连忙抱紧他,在他耳边小声说,“喂喂,我们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势适合抱那种长裙曳地的美女,我们的制服裙显然不合要求。虽然我没什么姿色,但还不想走光。

他的反应是将我换了个姿势抱着,确保没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让你放下我耶!你听不懂吗?

显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着,在众目睽睽下出了大厅。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掩耳盗铃的想着大家看不到我的脸我就不会太丢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来应该常常有运动;胸膛很结实,适合让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贴近,几乎能听到他的心跳声,我愈发的紧张起来。脑子晕成浆糊,失去了判断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带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带了鞋子,在储物间。”不习惯高跟鞋的人自然要准备鞋子随时更换,我一向考虑周全。

找人开了储物间的门,管家似乎很放心这位白马,让他和我单独呆在储物间——真是!东西丢了可不是我的责任哦!我匆忙从一堆杂物中找到我的包包,从里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脚上的高跟鞋气呼呼的丢在地上。

白马就这样看着我穿鞋,让我觉得没面子到了极点。

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里小声的骂。没事找你身边那些莺莺燕燕就好啦嘛,贪什么新鲜啊?看我这种穿着制服的服务生很好玩是吗?

这种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贵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腻了,正好看到角落里面的青涩服务生,一时新奇去逗小女生。这年头的白马王子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龙先生教诲,深谙“女人说不是就是是说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尔遇到对他们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纵为惹他们注意的,即使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拒绝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谁注意,更没有心情研究语言学中否定和肯定的区别,即使我修过Linguistics(语言学)。我穿好鞋,拿起我的东西转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话终止在我回头的瞬间。

“哦,对了,垃圾忘了带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门口了(说来这储物间也真小,劳工果然是不受重视的),想起这一点,连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只完好的,另一只坏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吗?”他问,手里拿着我的另一只鞋子。脸上的表情在我看来就是嘲笑,嘲笑我这个穿着制服和劣质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终于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说:“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处通缉我吗?”

格林童话中,半夜十二点钟声响起后,灰姑娘为怕变回原型而逃跑,却记得留下一只鞋子好让王子有迹可寻。而王子不认人只认鞋,只能以这只鞋为诱饵引出另一只鞋——嗯,错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确定我的脚尺寸正常,应该不会发生全世界都没有人穿得上的这种惨剧——况且我穿着它也有些别扭呢…说不定别人穿来会比我更合适。

“是啊,否则我又怎么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说。

我的假笑渐渐扩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连着塑料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现在Cinderella把你暗恋的鞋子送给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谢谢我吧!”

王子爱上的当然不会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这样的话,我干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这双鞋我注定是不会要了,就送给他好了,顺便祝他们幸福美满。

他潇洒的笑容渐渐凝结,一直维持风度的脸上现出了一种极其怪异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开。

别以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会上与王子共舞,然后一起fallin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礼服和玻璃鞋才行,我只是宴会上的制服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镜度数有待加深。

二·麻雀变凤凰的经典场合:公司

作者:沾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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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老板会怎样的大发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马会和老板说是他请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职守,也知道同事间的蜚语流言会传成怎样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怀着很轻松的心情去餐厅的,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干了——反正期末考快开始了,等考试结束,我就要接着为我的工作而奋斗了。将来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个重要我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这种剥削人不偿命的餐厅和喜怒无常的老板我早就受够了。

“小雨,老板找你,你小心点。”吴梅担忧地告诉我,我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只是有些对不起她,她是我在这里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穿过议论纷纷的同事们投射来的的视线,我在这里隐身了几个月,现在终于成了名人,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临去秋波吧。

因为有了离去的决心,老板的劈头大骂也就无所谓起来,尽管他骂得还比较难听,什么飞上枝头做凤凰、异想天开、不知深浅之类的词,没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概是因为性别不符。对这种暴君我也没话可说,只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时候提出辞职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软化下来,还试着劝我改变主意。这家伙我太了解了,他骂我是为了立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实并没有要开除我的意思。但是这样软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对他很有用一样。

哎,管他有什么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这种工读生签约本来也就是随时性的,约满就可走可留,我其实已经多干了几天,想要走随时可以走人啦。我去领了最后的工资,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吴梅果然舍不得我,几乎快来个十八相送了。还是我终于受不了,承诺会给她打电话她才千叮咛万嘱咐的回去。

从小到大我家都够穷,但我爸妈有一个匪夷所思的爱好就是搬家——也是换工作所致。所以尽管转学费用很贵,我还是转来转去的。有时没有办法转学,就只有离开父母住。因此我对离别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冷感,不管什么人,分开就是分开,再少有联系。吴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这么执着的要求吧!不过她也是知道我寝室电话的,为什么一定要我打给她呢?

事实证明,我果然很快把这一段打工历史抛到脑后,开始考试周的痛苦挣扎。幸好大四要过的没几科,又都很轻松,英语专业又不比理科那种临阵抱佛脚的东西(当然理科生里倒是也有平时就好学的),考试反而轻闲。我就趁着这个时间到各大公司晃荡。

其实也不是没有公司要我,只是我不太喜欢。我最想进的洛方集团还没开始招人,不愧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动作都这么缓慢,就像是算准了会有人才留着等他们招聘一样——事实上也真有,例如不是人才的我。

干等不是办法,职员不招,小妹总不会不要吧!

寒假期间一向是很好找工作的,尽管打工的学生增加了,但毕竟大多数人要回家过年,加上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或辞职的人更多就是了。洛方也是这样的,当我去求职时,空出来的杂务人员几乎可以排成一队了。扫地打水我自然是不干的,公关部缺英文打字员(兼当杂务),想想公关正与我专业对口,这所公司又和国外业务往来频繁,很适合我,于是就选了这个。人事部一听我是英语专业的,测试英打速度又不错,就把我安排进去了。

洛方鼎鼎大名,他们的公关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是正常的负责外交及调查背景资料的部门。不过还是盛产帅哥美女,让我一进去就花了眼。为帅哥美女跑腿是应该的,所以大到打字复印送资料(说它大是因为这是我的本业),小到端茶送水买盒饭(说小当然是因为这和我其实没关系)就成了我的责任。其中使唤我使唤得最理之气壮的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负责英文翻译和信函的陶玲芬。不过我是心甘情愿的让她使唤的,因为她实在是太好了,她让我在工作的第一天就坚定了我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的信心——再怎么说,我也不信我的英文会比她差,她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我一定没问题的。

就是因为太感激她了,我有的时候会在打字时帮她修改一些语法及措辞上的错误,有的时候会告诉她一声,征求她的意见。因为她一直都同意我改,有时也就问都不问就顺手改了。

我真的是聪明加上单“蠢”,就像那家伙后来说的那样。这样嚣张的表现在还没为我赢来慧眼之前已先为我惹来了麻烦,我却一点知觉都没有。

那是午休时间,刚配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了,我看看来电显示,是吴梅。

“韩雨,你真的很不够意思,明明叮嘱你要给我打电话的!”吴梅一副深宫怨妇的语气。

“喂,小姐,上周刚给你打过电话,你以为你是老婆查勤啊!况且我前两天买手机后不是给你发简讯了吗?”我留心听着手机每分钟的提示音,午休时间宝贵,两分钟就挂掉吧!

“是啊,不给我发简讯我怎么会找得到您,依您的忙碌程度。”吴梅声音里充满了不满,然后又转成兴奋,“韩雨,你听我说,还记得上次和你共舞的那个帅哥吗?他…”

“吴梅啊,我现在是在公司,不方便跟你聊天,回寝室后我会给你打电话啦!”我一听那天那个“白马”就头疼,连忙告辞,“再见吧~~~~~”

“喂喂…”电话那边声音消失,虽然对不起吴梅,我还是挂了电话。不愿再想起那个十足丢脸的晚上,和那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王子。哼,灰姑娘,他以为我是谁?谁希罕什么灰姑娘的名号?

难得有发呆的时间,想回想一下那个白马王子的脸,却发现自己一向很差的极性和观察力又发挥了作用。算了,想他干什么,不过是无聊男子甲罢了。

还是不要发呆了,等着我的文件足足堆满了电脑桌,还是趁午休时间打一点吧。

我沉浸在打字的世界中,隐隐约约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

“我明明已经把文件翻译过,然后交给韩雨了,还叮嘱她一定要在中午之前打出来送上去的!”陶玲芬的声音很大,大到穿过我的左耳,却没有被右耳放走。

“韩雨,陶玲芬有没有给你一份文件,让你中午之前打出来?”发言的是我们的头儿,原公关部经理,现在的副经理陈颖惠——降职不是因为能力不够,只是这所公司的小开正在熟悉公司各部门,现在是在公关部做经理期间,等他熟悉公关部的运作形式,他还会把职位还给陈颖惠。

“文件?中午?没有啊!”她不说我还没感觉,陶玲芬今天一份活都没给我耶,好难得。

陈颖惠在电脑桌上翻着,抽出一份文件:“那这是什么?你知不知道经理急着要这份文件?竟然还敢耽误?”

我看了看那份文件,确定很眼生:“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知不知道像我们洛方这种大公司,是不允许有这种纰漏出现的?不要以为你只是打工的小妹就可以松松散散,告诉你,我们不是非你不可!陶玲芬已经跟我说过很多次你工作态度不认真了,是我没在意。这次的case很重要,要是耽误了,看你怎么办?”陈颖惠开始训斥我。

我看向陶玲芬,明白了她的用心。本来是该笑的,笑我终于也领教了这种办公室文化——尽管我打工经历很多,但大家基本上都是临时的,就算看谁不顺眼也没多少时间使绊儿——可眼泪控制不住要流下。才不要让她们看我出丑呢!我咬住牙,努力控制要盈然而出的水份。有什么好哭的?哭泣只会表示示弱和心虚,我才不要被人看轻,搞清楚,我也不是非你们公司不可的!这种不学无术专会给人使绊的只有我一个属下的上司和偏听偏信的头儿,白给我我都不要!

我很想发飙,很想大吼出来,但喉咙哽住了,竟难发出一点声音。我是倔强的,我也是现实的。我知道现在想找一份好工作有多难,即使是就业率超过90%的我们校的我们专业;我知道已经穷到到处欠债的家里多需要我赚钱;我也知道自己为进这所公司费了多少心思。我知道这时候我该低头而不是发飙,该认错而不是反驳,眼泪蒙住眼睛,我想开口,却仍然无法出声。

“这么热闹,是什么事情?”一个冷冷的声音传过来,“陈副经理,取一份文件要这么久吗?还得我亲自下来要?”

我听到陈颖惠抽了口气,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娇媚:“经理,我不是故意耽误这么久的,只是这个打字员忘了打文件,我正在训斥她。”

那个冷冷的声音有点耳熟,我眨了几下眼,把泪水眨掉,抬起头来。

眼前的脸,正是我刚才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的“王子”!

后知后觉地想起,那次的舞会主人,好像是姓罗,是某家大公司的董事。

我不管白马的反应,径自从陈颖惠手中抢过文件,新建一个word文档,飞快打了起来。

新仇旧恨,看来这所公司不适合我,我也不想在这里干了,于是也就不客气起来。打字的时候,就算是want和wouldlike,yours和sincere这样语气上和亲密度上的措辞也一并给她指出来——平时我大多数只是指出实在错得离谱的地方而已。我承认我心胸不宽阔,既然她一定要我走,那临走前怎么也得给她留个漂亮的尾让她收是吧?那个王子看起来不像太糊涂的样子。

打完偷瞄一眼陶玲芬,看见她难看的脸色,心里爽了不少。把打印的文件递给王子先生:“需要打字的文件我都会按重要顺序做记号,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巧的把最重要的一份忘掉吧!不过既然陶小姐这么说了,我也应该负起责任,我辞职。”

想不到短短一个月内,我竟辞了两份工,看来职场如战场这句话是一点不假,我该改改我的性格才是。

王子看着我打出来的文件,露出一丝笑:“小雨,我想这件事应该是场误会,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小…小雨?!

他…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等等,他怎么知道的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怎么能用这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语气擅自叫我的小名?我可是最讨厌别人太过亲密的叫我的!

吃惊的好像不止我一个,旁边的人有点呆掉:“可是…经理…”

“这样吧,正好我缺个文秘,我知道你还没念完书,等毕业以后到我这里吧。毕业之前,你有空的时候过来处理些东西就好。”他越说越离谱。

“可是…经理,这样不经过公司甄试的话…”陈颖惠提醒着他的于理不合。

“你都可以把什么都不懂的亲戚安排进来,我破格招揽一下人才又怎么样?”他说着,好像一切都成定局一样,“小雨,来我办公室一趟。”说着竟然转身给我走人。剩下呆呆的我和一屋子同样呆掉的人。

“韩小姐,你认识经理?”第一个发问的是陈颖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