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签死契。”有姝将银子放在桌上,语气略显紧张,“每隔五年签一次活契,这样可否?”

“可。”少年对这个并不在乎。五岁的幼童,再聪明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是自己仇敌派来的细作?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该做的调查却不能少。少年与有姝签了活契,回到自己院落时,两名护卫已把有姝的身世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王象乾的嫡子?”少年沉吟,忽而摇头叹息。同样是嫡子,同样被父亲厌弃,没想到幼童与自己竟然同病相怜。王象乾乃兵部尚书,太之一系的中坚力量,他宠妾灭妻致使嫡子流落在外的事,倒可以稍加利用。

“去接他过来。”少年冲护卫摆手,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咔擦咔擦的踩雪声。

护卫推门一看,却见三尺高的幼童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正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包裹体积庞大,而他太过矮小,远远看去竟像是包裹长了一双腿,会自己走路了。

“噗……”两名护卫没忍住,笑出了声儿。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也失礼人前。这小豆丁明明孤僻得紧,且还不会讨好人,偏偏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喜感,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人开怀。

“怎么不找人帮帮你?”示意护卫去接包裹,少年上前几步,将小豆丁拉入房间。

开元寺的厢房构造都差不多,只大小格局略有差别。少年这间厢房已是最好的,但对一名皇族而言,怕是只能称为“简陋”。房里陈设非常简单,一桌四椅、一床一柜一火盆,便再没有旁的家具。

有姝大略一扫,已然明白少年虽是皇族,目下却境况艰难,比起自己恐只好了那么一线而已。他抖掉鞋子上的雪珠,模仿两名侍卫的动作,冲少年弯腰拱手,正儿八经地道,“主子,有事但请吩咐。”

“噗……”两名护卫又笑场了。小豆丁才三尺高,偏以为自己威武雄壮能赶上八尺大汉,那肃然的表情,慎重而又豪情万千的语气,配上黏糊糊的小奶音,反差之大能叫人把眼泪都笑出来。

少年发现只要一遇见幼童,便会习惯性的以拳抵唇。他很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的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我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的随从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了又看,踮起脚尖绕了又绕,他的耳根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少年专心致志的临帖,仿佛一无所觉,但眼眸中的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的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的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的幼崽,太滑稽了。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一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的爬上去,终于看见了砚台。他清了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的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的‘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的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的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的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的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的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的人,绝对是心腹中的心腹,这便是他的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了,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一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的,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一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一眼,又抽了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的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了。为了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么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了。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的轻松。

第9章 四十千

有姝第一次当差虽然出了点小洋相,但总体来说表现的还是很优秀。外面更鼓阵阵,已到了亥时,他见少年频繁眨眼,似是有些困倦,于是非常贴心的提议,“天色已晚,主子是不是该歇了?”

“嗯,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少年放下书卷,按揉太阳穴。

有姝点头,走到门边又停住,奶声奶气的问,“天冷,泡了脚睡会更舒服,我去帮主子打热水吧?”说这话时,他并不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这里是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天然的,无法跨越的鸿沟。他既然给少年当了下仆,自然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一个狗腿子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哦不,说错了,应该是心腹。

上辈子,有姝为了一口吃的,能把研究所里的科学家当祖宗一样供着,这辈子为了活命,自然也能把少年伺候的舒舒服服。莫说打热水,便是少年让他过去搓脚,他也不能拒绝。

好在少年为人宽厚,淡笑摆手,“这些粗活有人会干,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回去歇着吧。”

有姝对这位主子更加满意。谦和、温柔、体贴,很懂得为别人着想,给他打工也不算委屈。更何况他还身携龙气,说不定未来能当皇帝呢?莫说皇帝的心腹,就是皇帝的太监,含金量也是很高的。

有姝心里美滋滋的,面上却毫无表情,似模似样的半跪行礼,然后倒退出门。外面依然下着雪,刚清扫的庭院又是白茫茫一片,唯有几株梅花开得正艳,淡而清雅的花香夹杂在冰寒的空气中,很是提神。有姝深吸口气,又静静站了一会儿,这才高一脚底一脚的回房,看见自己堆的小雪人竟然放在一株梅花树下,招手道了句“晚安”。

如今他已搬到少年的院落,就住在最东头的耳房内,包裹家什等物放置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想来是那两名侍卫的手笔。

有姝拿铁钳拨了拨炭盆,发现灰堆里埋着几颗未燃尽的火星,连忙往里添炭。院外响起咔擦咔擦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少年的护卫提着一壶热水进来,嘱咐道,“有姝,这是主子让我送来的,你用冷水兑了,把脚泡暖和了再睡。棉被够不够厚?不够我给你加一层。”

有姝连忙道谢,末了又面向少年卧室的方向拱手,说多谢主子体恤。

护卫很受不了他严肃正经的模样。一个三尺高的小娃娃,偏要装成大人,看着只会觉得好笑。护卫嘴角抽搐着放下水,用力揉了揉小娃娃的脑袋,这才走了。有姝泡了脚,烤了一个地瓜,吃饱喝足用杨柳枝刷了牙,钻入厚重整洁的被窝,长长舒了口气。生命有了保障,食物也不短缺,这日子才是人过的。

他自我陶醉了一会儿,渐渐陷入半梦半醒中,恰在此时,屋内温度骤降,一股阴冷的气流缓缓浸入棉被,钻入皮肤。

“不好,厉鬼来了!”有姝心中凛然,面上却分毫不显,僵卧了小片刻,感觉一双无形的手朝自己脖颈摸来,便似炮弹般弹跳而起,鞋也没穿就推门跑出去。好在他的房间离少年不远,穿过回廊很快就到。

“砰砰砰”的敲门声响彻夜空,两名护卫立时从隔壁房间出来,衣衫整齐,神情戒备,可见并未入睡。二人正欲上前盘问,房门吱嘎一声打开,少年身披大氅,垂眸看来,“何事?”

走廊外阴风阵阵,不知哪一股是那厉鬼所化,刹那间便能夺走自己性命。有姝不敢留在外面,哧溜一声从少年腋下钻入,催促道,“快关门,快关门。”

少年冲两名侍卫摆手,又朝虚空点了点,让隐藏在暗处的人少安毋躁,然后关紧房门,将扑面而来的冷风阻隔在外。他回头看向面色煞白、冷汗淋漓的幼童,笃定道,“做噩梦了?”

“嗯。”有姝点头,一会儿把左脚放在右脚背上,一会儿把右脚放在左脚背上,整个人摇摇晃晃,狼狈不堪。没办法,地上太凉了,两只脚根本站不住。

少年以拳抵唇,轻轻咳嗽,随即走过去,将他抱到椅子上,用大氅裹好,温声叮嘱,“我让阿大给你打一盆水来洗脚,坐着别乱动。”

有姝嗯了一声,等少年打开房门,立马伸长脖子探看。外面除了夜空、雪花、梅树,并不见旁的东西。他将精神力集中于双眼,反复侦查,这才确定厉鬼确实走了。看来待在少年身边果然是最安全的。

热水很快打来,护卫还顺手将他的鞋子也拎过来。有姝草草洗干净双脚,状似忠心地道,“主子,我今晚帮你守夜如何?”

“你是想帮我守夜,还是不敢一个人睡?”少年莞尔,从箱笼里拿出一床棉被,放置在自己枕边,招手道,“过来吧,跟我一起睡。”五岁的幼童不敢一个人睡也无可厚非,都是天涯沦落人,能照顾便多照顾一点吧。

有姝双眼岑亮,靸着鞋跑到床边,拱手道,“谢谢主子!”话落手脚并用的爬到最里侧,挥着小胳膊强调,“我人小,不占地方,绝对碰不到主子。我睡相还很好,躺下是什么样儿,醒来依然是什么样儿。”

他害怕被人嫌弃,钻进被子,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只露出一双眼睛,巴巴地看着少年。

少年摇头低笑,也跟着钻进被窝,安抚道,“分别盖两床被子,便是碰到也无碍。快睡吧,夜深了。”

有姝点点头,迟疑道,“我以后能每天晚上都帮你守夜吗?不睡床,在脚踏或地上将就一晚也成。”一旦自己落单,厉鬼就会痛下杀手。这半个月,他在外面不知吸了多少阳气,以往出现时只是一缕阴风,而今却能让一整个房间变成冰窟。他又变强了!

少年拍拍幼童发顶,轻声道,“看你表现吧。”

有姝不再纠缠,用被子蒙住头,缓缓闭上眼睛。房间里燃着几个炭盆,温度不高不低非常温暖,耳畔不时传来少年清浅而又平稳的呼吸,像催眠曲一般叫人心神宁静。不用担心忽然而至的厉鬼,亦没有纠缠不休的梦魇,这是有姝度过的最香甜,最安稳的一个夜晚。迷糊中,他隐隐想到:幸好,幸好在最绝望的时候遇见了这个人。

一夜无话。翌日,少年甫一睁眼,看见的便是缩在角落的一个小团子,果然睡下是什么姿势,早上起来还是什么姿势。原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睡梦中颇为多动,要么伸胳膊摆腿,要么频频起夜,但有姝却十分乖巧安静,愣是一丁点儿也没越界。

少年摇头失笑,刚掀开被子,埋在被窝里的幼童就忽然弹起来,又黑又大的双眼满是戒备,毫无刚睡醒的迷糊感。看清面前的人,想起昨晚的事,他晃了晃乱糟糟的脑袋,戒备神情瞬间换成憨态可掬。

“主子,我伺候你洗漱更衣。”他从床角滑到脚踏上,匆匆穿好衣裳和鞋袜,出门打水。

有趣,不过一名幼童,竟也会露出如此凌厉的表情。少年心中暗忖,面上却表情平淡,叮嘱道,“重活不用你干,待会儿自然会有僧人来送热水。过来,伺候我穿衣。”

有姝得令,将整齐叠放在矮柜上的衣服拿在手里,走到少年身边。少年发育的很好,才十四五岁便足有五六尺高,此刻正伸展双臂,等待幼童帮自己披衣。

有姝抬头仰视,自信心再度受到严重打击,不得不搬了一把椅子过来。然而,便是站在椅子上,要够到少年也不容易,他用力踮起脚尖,这才顺利将衣服拢在少年身上,系衣带的时候踮脚的时间太长,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我抱着你吧?”少年边说边将双手插入幼童腋下,将他举高。分明能自己穿衣,自己系衣带,他却偏要三尺高的小豆丁动手,为的不过是观赏对方手短脚短,耳根红红的尴尬模样罢了。

自被放逐以来,逗弄幼童竟是他能体会到的唯一的人生乐趣。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过短短一天,他便染上了这等恶趣味,却完全没有矫正的想法。

有姝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反而觉得老板贴心极了,利利索索的把衣带系好,被放到地面时还正儿八经地询问,“主子看看哪条腰带合适?不如选蓝色这条吧,比较搭配。”

“好。”少年表情淡然,眸中却满是笑意,见幼童踮起脚尖帮自己系腰带,忍不住伸出手,压放在他头顶,将他摁了下去。

有姝打了个踉跄,奇怪的瞥少年一眼,当他是无意施为,于是继续踮脚系腰带,紧接着又被摁下去。接连被摁了好几次,像打地鼠一般,有姝即便神经再粗壮也意识到少年在戏弄自己,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控诉。他要用精神力感染对方,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少年弯腰,盯着这双清透见底的黑眸,慢慢勾起双唇,无声笑了。多了一个小娃娃陪伴,倒也挺有生趣。

第10章 四十千

被小娃娃泪汪汪的眼睛看得不好意思,少年接下来不再戏弄他,极其配合的穿好衣服鞋袜。走到外间,僧人已送来热水和饭菜。两名护卫分别叫做阿大、阿二。阿大正在兑热水,阿二正在摆膳,洗完脸立马就能开饭。

有姝用力吸了吸飘荡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只觉得饥肠辘辘,空虚难忍。他猴急的跑到盥洗架前,拧了一条湿帕子,连连招手让少年赶紧过来。

听见小娃娃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少年莞尔,主动弯腰,方便他动作。有姝快速擦干净少年脸颊、耳廓、脖颈等处,用剩下的水抹了抹自己的脸,然后跑到餐桌前站定,看清碗碟里的菜肴,双目圆睁,很是惊异。

“你们怎会有肉吃?”他来了半个月,顿顿都是青菜萝卜,一丝荤腥也闻不到。

“嘘,切莫声张。”少年食指抵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有姝点头,见阿大阿二摆好碗碟后退出房门,便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往哪儿跑?过来吃饭。”少年淡淡开口。

“你在跟我说话?”有姝靠在门板上,一会儿指指自己,一会儿探出头去看走廊外的阿大和阿二。幸福来的太快,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末世里,能吃上新鲜饭菜是一种奢侈,来了古代,虽说能吃饱,却依然尝不到荤腥,除非投胎在大户人家。

故此,有姝对这一桌丰盛的菜肴当真眼馋到极点,恨不能化身巨兽,连碗碟带饭桌一块儿吞下。他眼睛冒着绿光,未免显得太急切,小步小步的挪回屋内,嘴角不时闪烁可疑的亮光。

少年以拳抵唇,轻微咳嗽,末了招手道,“过来吧,今日菜有点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对,浪费食物可耻。”有姝挨着少年坐下,拿起竹筷帮少年夹了一个酱猪蹄,催促道,“主子快吃。”你吃了我才好开动。

“嗯,你也吃吧……”话音未落,幼童已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然后挥舞筷子大口刨饭,那架势活像饿了八辈子。

“慢点吃,还有很多。”少年扶额,当真有些无奈,但看着看着,竟也觉得饿了。初至开元寺,他十分不习惯这里粗陋的饭菜,习惯了宫中的锦衣玉食,乍然失去所有,还被打落万丈深渊,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几乎对未来绝望。他整夜整夜失眠,端起碗,亦常常觉得难以下咽。

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振作,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家,还有母后留下的众多心腹。一旦他垮了,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然而理性归理性,真要摆脱感性的纠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收下幼童是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并多个乐子,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

幼童吃嘛嘛香,睡嘛嘛美,只要肚子饱了,虽然总板着一张脸,眼睛里却写满快乐与餍足,那愉悦的情绪很有感染力。只不知,当他长大了,晓事了,得知自己的身世,还会不会这样没心没肺。

思及此,少年默默叹息。

“有姝。取次梳妆,寻常言语,有得几多姝丽。你的名字可是来自于此?”他给幼童夹了一块肉,徐徐询问。

“就是‘有一位美人’的意思。”有姝不太喜欢咬文嚼字,话语很是直白浅显。

“有一位美人?你这五官倒有几分精致,日后或许真能长成一位美人。”少年捏住幼童下颚,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好一会儿。五官的确精致,但最出彩的却是一双眼睛,漆黑、明亮、深邃而又清澈,似宝石,更似天上的星辰。

“多吃点,多长点肉,胖了才好看。”他继续夹菜,颇有种养儿子的满足感。

有姝连连点头,对少年的好感度突破天际。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自己顿顿吃肉,上哪儿去找比少年更好的老板?五两银子把自己卖了,不亏,一点儿也不亏。

“你名字是谁帮你取的?”少年饭量不大,吃饱了便放下碗筷,逗引幼童说话。

“我,我自己。”本想说我妈妈,但想到自己已经重生了,有姝连忙改口。这名字连宋妈妈和白芍也不知道,她们只会用“少爷”称呼他,说是等进学了,让先生起一个寓意绝佳的名字。有姝当时没发表意见,但心里却很不乐意。他是有姝,便永远是有姝。

少年摇头失笑,万万没想到五岁的幼童竟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有一位美人?脸皮着实厚得很。

二人吃罢早饭,便有一名布庄掌柜带着许多布料前来拜见。有姝原以为是少年要做新衣服,却没料对方把自己推上前,让掌柜量尺寸。

“除了白色,其他料子都要了。他比较顽皮,喜欢在雪地里滚来滚去,白色着实不耐脏。”少年挑拣出白色布料,继续道,“再用绢布做几套亵衣亵裤。对了,外袍尽量做厚一点,梁州的冬天似乎比上京还冷。”

掌柜连连点头答应。

有姝摸摸从桌面垂落下来的布料,心里高兴极了。宋妈妈和白芍毕竟是女流之辈,不但要把少爷养大,还要送他读书习字,使他不至于蹉跎前程,所需要花费的金钱不可计数,故而日子过得很拮据。有姝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平日里甚至要捡白芍的旧衣服穿,村子里不相熟的人家还当他是个小姑娘。

“给我做衣服?”他抬头,眼巴巴的看着少年,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嗯,既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少年拍拍他发顶,语气甚为温和。

有姝瞬间被幸福感包围。说句老实话,他来到古代之后,生活条件并没比上辈子好多少,同样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只厉鬼时时想要自己的命,危险程度比待在末世还高。来到少年身边之后,这些境况才一一得到改善。

什么叫生活?跟老板在一起才叫生活!他心中喟叹,总是抿成直线的嘴角终于翘了翘,挤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少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幼童露出“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忍不住上前,戳了戳他左腮的小坑,轻笑道,“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有姝竟还长着两个小酒窝。”

有姝翘起的唇角慢慢拉平,揉着腮帮子道,“谢谢主子,日后有姝定然为主子赴汤蹈火!”或许对少年来说,他给予的一切并不算什么,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对来自于末世的有姝而言,食物、衣服、安身立命之所,已是他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得到多少便要付出多少,日后若少年有难,有姝就算豁出性命也会相助。

看见幼童眼中的感激与坚持,少年内心颇受触动。他习惯了带着目的性去结交一个人,也习惯了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当他施展手段来应付眼前这个纯白如纸的小娃娃时,竟觉得羞愧无比。但是人总会长大,亦总会改变,谁又能一直保持初心?若小娃娃永远如现在这般赤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利用他。

罢了,现在想这些还为时尚早,日后再看吧。思及此,少年弯腰,温柔万分的抚了抚有姝冰冷的面颊。

两名护卫发现,主子最近开朗了许多,也染上了逗弄有姝的恶习。他明知道有姝嘴馋,吩咐他们买来一大堆吃食摆放在桌上,却偏不让有姝碰触,叫有姝又是瞪眼又是流口水,好不容易大发慈悲递一块糕点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让有姝蹦蹦跳跳地去抢。

有姝也是个傻的,每次都会上当,便是蹦得满头大汗也不放弃,最后四肢攀在主子身上,像小猴子一般往上爬,誓要把糕点吃进肚子里才肯罢休。直到这时,主子才会低笑着把身上的小猴子撕下来,把糕点掰碎了亲手喂过去。

这样富有童真和朝气的主子,两名护卫从未见过,内心颇受震动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看来主子已经走出了被放逐的阴霾。

这日,少年雷打不动的待在书房里读书习字。有姝站在凳子上帮他磨墨,磨完之后负手站立,表情严肃的等待下一份差事。少年抽空扫幼童一眼,温声道,“站着多累?去那边坐着烤火,你瞧你,耳朵上都长了冻疮。”

有姝连忙掩住耳朵,却不小心把红肿的手背也露了出来。

“手上竟也长了几个。”少年一面叹息一面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药膏,均匀涂抹在幼童手背和耳朵上,末了挥袖,“走吧,去边上待着。”

有姝感激不尽的看少年一眼,这才跳下凳子,走到火炉边暖手。他已经不想再道谢了,因为少年对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声谢谢都无法抵消。他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日后倾尽全力报答。如果没有少年,他知道自己活不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虽没有丧尸,但无形的鬼怪却远比丧尸更可怕。

想起鬼怪,有姝放松的心弦立马绷紧。掐指一算,那厉鬼已经消失了八九天,也不知这八九天里又害死了几个人,吸了多少阳气。他每消失一次,下回再出现时便会强大很多,叫有姝一时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第11章 四十千

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