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云觉得有趣儿,便真插了一手,送了林染一套高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微型针孔摄像头与耳机,联合欧阳,找了一帮在翰林院学习了多年的翰林学士出马,帮着林染作答。

等到林染高中探花,那位皇帝陛下也不觉摇头,冲着何清和佟辉两个感叹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朕的探花郎看着不像个聪明人,憨厚老实,可这学识的确不错,纵然没有状元有灵性,可学问真不比在做了几十年翰林的臣子们差了,难得,有这么大本事,还谦虚谨慎得很,一点儿不浮夸,好啊,得此臣子,朕的福气”

这一番话,听得何清满头冷汗,心虚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婿给调教出来,至少不能太差劲儿,要不然,将来露馅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佟辉见何清有此雄心壮志,耸耸肩,只给了一句:“我看,还是使点儿手段把他远远调出京城,把老在万岁爷面前晃荡更好些,假的就是假的,你便是逼他,他也变不成真的探花郎。”

假的也就假的吧,反正皇上日理万机,肯定没多少闲工夫去考察一个小小的林染,等他娶了何红,大不了想办法找一个闲职,少在皇上面前露面就是。

安平郡主花落别家,贾家从上到下,从主子到奴才,一下子全蔫了,王夫人更是心焦不已,贾政虽然也有些失望,可到底知道这事儿本就强求不得,也没有多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尽心尽力地想给贾宝玉说一门好亲。

偏偏荣国府的门禁实在算不上森严,当初贾宝玉想要攀高枝的事儿,早就从各个丫鬟仆妇的嘴里传得满城皆知,现在念头落空,那些本就看不惯贾家张扬的人家,哪能不落井下石,没几天,就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不少人说贾宝玉行为不谨,不但喜欢拈花惹草,还嗜好男风,所以皇家才看不中他。

这么一来,还有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嫁给他,王夫人也好,贾政也罢,只要一与别人说起宝玉的婚事,人家不是找借口岔开话题,就是说自家女儿还小,不急着议亲,几次三番下来,王夫人彻底成了官太太们笔直唯恐不及的人物,要不是顾忌宫里有贾妃在,说不定她连一张请帖都接不到了。

渐渐地王夫人也发觉不对劲儿,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从来认为她的宝玉是天下最好的男儿,配仙女也是没问题的,别人又不会真在她眼前嚼舌根,想了许久,愣是想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贾政为人清高,很少有哪些官员和他特别交好的,最多也就有几个点头之交,这流言已经沸沸扬扬,尽人皆知的时候,他才得了消息,这一下,把贾政气得脸色通红,差点昏厥过去,回了家,二话不说就冲着贾宝玉一通暴打,结果,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又是一阵大闹。

等把事情说清楚,贾母和王夫人都气急攻心,瘫倒在床,一时起不了身了,没办法,王夫人只能不甘不愿地把本来已经被她冷落的王熙凤找来,让她再次接手荣国府这个烂摊子。

只不过,现在的王熙凤,可不是那个只会看自己姑姑眼色的,她早就因为管家的事儿,和王夫人离了心,她再次掌家,对王夫人可没有什么好处。

芷云和黛玉她们也听到了消息,黛玉心善,到为自家的表哥忧心不已,她心里明白,贾宝玉确实有那么点儿贪花好色的性子,不过,对女孩儿是真的好,并非虚情假意,为人也单纯,只是单纯的喜欢女孩子,实在没有外人传的那般龌龊心思,可她一个出嫁的姑娘,现在也只求荣国府的事儿别牵连到自己,可真不好为贾宝玉说话。

芷云就只是喜欢看热闹了,恨不得找专人守在荣国府门前,给她来个现场直播。要不是她正在旅行中,觉得欣赏美景比看荣国府的笑话更重要些,这种事情,芷云没准儿还真能做得出来。

热热闹闹的两年过去了。

雍正三年、雍正四年,这两年,欧阳压迫着十三几个兄弟,一起治水患、建水利、营田、练兵建新军、开始海外贸易,忙忙活活了两年,总算是鼓捣清楚,还建起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由各种谋士汇集成的参谋班子,各种不算太重要事务放开手,也再没有大碍了。

弘昊对政事上也有了很大的长进,处理起各种公务来,说不上面面俱到,毫无瑕疵,到也得心应手,一切都顺利发展。

闲下来,欧阳便开始想念老婆,于是,只说自己魔法大有进展,很快就能彻底掌控时空门,想和芷云商量,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的跨时空旅行,寥寥几句话,就把媳妇骗回了家,谁让芷云目前游兴正浓?

所以说,旅行这种事情,它也是会上瘾的。

当然了,时空门暂时还不能灵活使用,欧阳笑眯眯看着一脸恼意的媳妇,道:“娘子,最近*光明媚,天气正好,明**可愿随为夫出宫一行?”

“这四九城早就看得不愿意再看,哪里比得上深渊大泽的风景?”

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话虽如此,到也没有拒绝自家相公的约会请求,两个人好长日子没有好好亲近,虽然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可是,偶尔有点儿小浪漫,日子才好过,感情才不会变淡。

这个晚上,夫妻俩同床共枕,好生耳鬓厮磨了一番,好几年没有亲近过了,两个人都有些动情。**过后,沐浴,全身上下涂抹了精油,芷云慵懒地伸了伸腰,窝在欧阳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去,欧阳搂着妻子,却是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搭档

“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这样的两个人,本没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也不大可能处得来,可是,他们的队长偏偏把俩人拴在一块儿,要求这两个人以后出任务都要在一起,这估计也是实在没法子了,像白景逸的这样的人,除了罗风之外,根本没法子和别人正常相处,可是偏偏,无限世界只要是任务,那就绝不是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肯定需要伙伴的支援。

当初芷云遇见这么一对儿极品,眼瞅着他们毫无默契,彼此扯后腿,对同一个问题永远是不同的看法,解决同一件事,用的方式都南辕北辙,就忍不住和队里的伙伴们开玩笑:这两个人肯定在无限撑不了多久,就是不死在任务里,明天也得散伙。

欧阳却摇了摇头,笑得神神秘秘的,拎出一瓶据说能开发人体潜能的药剂跟大家打赌,赌得就是用不了多久,这二位就能成为无限世界的黄金搭档,队里的人当然不信,芷云也不信。

结果,只用了一年不到,罗风和白景逸就成了整个无限世界小有名气的组合,任务完成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芷云他们队,一年内任务完成率可才有区区的百分之七十二而已啊。

要知道,这两个人没遇见之前,可都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根本没有半点存在感…

芷云这可怜的姑娘就如此无语地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颗万能胶囊给输出去了,那里面可是存着一座防护力绝对*级的庇护所的,芷云积攒了好久才买下来,从此,芷云再也不和自家BOSS打赌…

后来,好多人分析这对儿组合,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搭配方式,可是分析来分析去,说什么都有,这一对搭档,却终究‘绝版’了。

因为他们是双精神能力者搭配,当时就有好多精神能力者尝试组队,可惜,成功的实在不多,根本就远远比不上精神能力者配肉盾战士的组合。

芷云对此也是很疑惑,不过,在无限世界,好奇心永远没生存重要,这事儿就没太放在心上,只是后来又有一次偶遇,芷云他们刚完成任务,到交易区放松,顺便看看能不能换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正好碰上这俩人。

当时有一个小队,据说是出任务时几乎全军覆没,剩下的人里面也多有重伤残疾的,他们来交易区,主要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便宜的治疗药品,实在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主神可没芷云记忆里的主神‘贴心’,你就是因为出任务导致残疾了,想要治疗,也得花费大量的任务点,或者自己想辙,人家主神不管。

无限世界好心人绝对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这些人也是幸运,偏偏撞上罗风和白景逸,芷云他们路过的时候,就看见罗风拿着计算器仔仔细细地计算自己的任务点,看看买完他们自己需要的东西,还能节省多少,好拿出来帮忙…

见到这种情况,医生的脸色红红白白,就像是乍见一只白垩纪恐龙悠悠闲闲在二十一世纪的大街上漫步,大呼不可思议,连欧阳大*OSS的嘴角都很隐晦地抽搐了。

芷云一下子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在掌心里还没攥热乎就易主的万能胶囊,一时冲动,就忍不住跑出去问:“咱们这个无限世界可是什么人都有,你就不怕这伙儿家伙是故意装可怜骗新人的?”

这并不是不可能,以前就有不少人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新人的同情,赚任务点儿,只是想占便宜还没什么,更多的同情心泛滥的新人,是一不留神就被人家给拆卸入腹,什么也剩不下了。

这罗风可是无限的老人,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老这么二,怎么活了这么久的?

芷云揣着满肚子疑问上上下下地看着罗风,这小伙儿不像个傻瓜啊,要真是傻子,像白景逸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和他搭档这么久?暂时也不成吧。

面对芷云的疑问,罗风只是很圣母很圣母地微笑,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说道:“怀疑不是我的任务。”

芷云灵光一闪,转头看着一直立在不远处,冷冷地瞪着那几个所谓的任务失败小队成员的白景逸,觉得这人的的眼睛里一直在飞射冷刀子,阴毒狠辣,让人寒毛直立,她顿时悟了,怪不得罗风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心里的柔软感情,闹了半天是仗着他身边已经有了个惯于且善于怀疑的…

“起床吧,我们出去玩玩,就我们两个。”

欧阳俯下身,把媳妇从被窝里捞起来,“趁着弘昊他们几个调皮小子都不在,咱们约会去。”

芷云猛然回神,笑着起身,让十月进来伺候她洗漱,嘴里含着牙刷,还是忍不住咕哝地问道:“欧阳,你说无限世界崩溃的时候,罗风和白景逸这对儿极品有没有成功逃出来?我觉得他们挺有意思的…”

欧阳一挑眉,刚想说什么,可看到芷云的表情,便收了声,只笑道:“谁知道,也许吧。”

“也是,当时那么突然的情况,能顾着自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打听别人?不过,以他们两个的本事,应该能活下来的。”

芷云也只是随便问问而已,欧阳眯了眯眼,心里叹了口气,在无限那种地方,能像自己和芷云这么幸运的能有多少?罗风和白景逸根本就没等到无限崩溃,早就死了。

他们小队内讧,有一个被罗风吸纳进来的,通过吞噬升级的强人,因为吞的力量太多,造成脑子不清楚了,根本弄不清楚状况,就觊觎白景逸极高的精神力,想要吃了他,罗风为了救白景逸,和那个家伙同归于尽,没过多久,白景逸也死在了任务中,这件事儿,曾经被很多队长拿来教训新人,一再强调在这个世界生存,要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除了真正性命相托的伙伴,绝对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偶遇

这些多少会让人觉得有些悲伤的往事,芷云是不必知道的,欧阳俯身,用小指挑起一块儿晶莹透明的药膏,点在芷云的嘴唇上,晕开。

“最近似乎上火了?瞧瞧,嘴唇干裂呢。”

芷云翻了个白眼,她还是人,就算因为修行的原因,身体极好,轻易不会生病,却也没到百病不侵的地步,上火有什么稀奇的,再说,四九城气候干燥,一个不注意,很容易上火。

灌了一瓶下火的水果味儿药水,又用了美颜魔药,芷云才晃动了一下如水的青丝,满意地对着镜子里自己那漂漂亮亮的脸蛋点点头。

如今已经是初春,晌午的天算不上冷,欧阳挑了一身粉红的夹衣,督促自家媳妇换上,不过,芷云穿得如此粉嫩,居然很合适,并不会给人故意扮嫩的感觉,对着镜子里明眸皓齿,与芳龄少女无异的女子,芷云笑眯眯地低声道:“果然,圆圆还是应该修习魔法,不为别的,只为青春永驻嘛。”

“是,是,为夫的小娇妻,咱们走吧。”欧阳一弯腰,轻轻松松地抱着媳妇出门上马车,外面伺候的那些早就被训练的泰山压顶色不变的太监、宫女、侍卫们,都忍不住目瞪口呆,要不是怕担上御前失宜的罪过,说不定不少人得昏死过去。

高福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偷偷瞄了惬意地,丝毫不觉得不妥当的皇后一眼,心道:万岁爷也太宠爱皇后了,以后,可得更注意些才行。

当然,这些人的心思,欧阳与芷云是不愿意管的,难得身边没有那几个小拖油瓶跟着,欧阳指挥着马车,一路直奔闹市区。

京城这些年可繁华多了。

在挂着一个六芒星紫水晶标志的三层高酒楼门前,芷云扶着欧阳的手,步下马车,驻足四顾,见周围各种各样的店铺鳞次栉比,来往行人都是面色红润,身体康泰,眼角眉梢间,平和自然,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操着一口很古怪的北京腔儿和小商贩们讨价还价,不由得莞尔失笑。

欧阳一只手搭在芷云的肩膀上,低声道:“京城这边儿洋人还算少的,广州、上海几个地方,有不少外国人来做生意,一开始海外贸易这一块儿管理起来真有些麻烦,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清朝的皇帝喜欢玩闭关锁国了。”

“这些洋人里,虽然有不少是正经做生意的,可是,想要借着自己的身份坑蒙拐骗的更多…不过,咱们中国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有能耐的商贾,心眼比他们只多不少,稍微给些引导,想吃亏都难…当然,这也是因为咱们国家够强盛。”

芷云失笑,目光流转,笑道:“逛逛?”

“逛吧,多少年了,没陪着你逛过街。”欧阳一挥手,车夫驾着马车进了身旁酒楼的后院,芷云和欧阳夫妇俩,则兴致勃勃地开始逛起商铺来。

虽然是春日,可晌午的日光最盛,欧阳想了想,一个眼色过去,旁边就冒出个长相平凡,扔在人堆里毫无存在感的男人,捧着一把油纸伞,毕恭毕敬地递过来。

欧阳施施然给芷云撑起了伞,逗得芷云一乐,笑道:“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什么蛔虫?那是你相公的眼睛会说话。”

夫妻两个慢慢悠悠地向前走,一路上看时多,买时少,都不是好奇心大的小孩子了,外面这些东西,能入眼的精品并不算多,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一处四面镶嵌着通透玻璃的铺面前,芷云一抬头,见招牌上大大方方地挑着一个‘九’字。

“九弟的铺子?”

“除了他,谁敢明目张胆地用这么多大块儿的完整玻璃窗?”

现在玻璃窗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件,可是,也只有皇宫和京里显贵的人家才能安装这般通透的大玻璃,还不至于普及到寻常百姓家,商铺中更是少见,也就那位九爷,敢这般奢侈了。

“老九向来会做生意,他这铺子差不了,要不进去瞧瞧?”

芷云从善如流地点点头,拉着欧阳的手就进了店门。

掌柜一抬头,见这两个人衣饰名贵,气度高华,顿时明白是来了大顾客,根本用不着他开口,立时有个衣着打扮干净利落,相貌讨喜的店小二,恭恭敬敬地迎过来,“哟,二位贵客,赶紧上座,小的这就给您二位奉茶。”

说着,一边奉上茶水,一边儿就口齿伶俐地开始介绍店里的货物。

芷云一边看,一边听,一边点头,九皇子确实是个会做生意的,这店里的店小二训练有素,惯会看人眼色,蛊惑人心的本事,一点儿都不比现代那些培训上岗的服务员们差,至少,让他这么一介绍,芷云就不自觉地想买下许多他们根本用不着的玩意了。

而且,茶杯是细腻的白瓷,茶壶也是上好的紫砂,茶叶也是上好的,虽然比不上宫里,可这些器物,一般富贵人家都用不起,可见人家九皇子做买卖,也是肯下本钱的。貌似芷云在古代的这些年,见到不少精明的商人,个个本事能耐都不比现代的那些商家小

芷云挑挑眉,四处张望了下,这店铺显然只是九皇子名下产业中远远算不上重要的一家小铺子,可是,在京城来说,已经是很上档次了。

面积不小,大概有四五百平,设置在窗边款待客人歇脚的地方,桌椅全用上好的材料打造,屏风为蜀绣的山水图,颇为雅致,外面的柜台更是有十几个,每一个上面摆放的物件都不同,什么胭脂水粉,古玩首饰,各样成衣,女红绣品,西洋新鲜摆件,小孩子的玩具,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芷云看着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心里也喜欢,忍不住起身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个针线包,翻看了下,又拣了个白玉为骨的扇子,这些东西做工都很精巧,要是出现在现代,恐怕每一个都会成为难得的艺术品…

正欣赏着,忽然听见——‘哇…’的一声传来,芷云回头,就见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咧着嘴大哭。旁边还站着一个四十开外的嬷嬷,一个三十几许的妇人,还有一个梳着包包头,模样俏丽,身量很高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才七八岁,双颊粉红,长了一双明亮的眼睛,活泼机灵,煞是惹人怜爱。

那妇人见儿子哭了,放下手里正拿着把玩的玉佩,低下头,皱眉道:“不就是摔了一跤?哭,就知道哭,跟你那个狐媚母亲一样,上不得台面,哼,早知道,就不给把你养在我名下,什么东西…”

“母亲”

那小姑娘皱着脸,虽然不敢对自己的娘亲不敬,却还是低声唤了一句,心疼地拍了拍弟弟的脑袋,拿出一方帕子,小心地给那哭泣的男孩儿擦了擦脸和手,低声道:“好弟弟,不哭了,姐姐给呼呼,呼呼就不疼了。”

小姑娘语声温柔,那男孩儿却似乎被刚才那个夫人的语气给惊吓到,哭的声音更大,就连旁边的店小二,都手足无措,不知应不应该过去帮忙,掌柜的也探头探脑地张望着,这里毕竟是店铺,这孩子在这里嚎啕大哭,怎么说也要影响他做声音的,可是,能进来购物的人,十有八九是大户人家,他也不好随便打扰客人。

芷云心里一动,勾了勾唇角,慢步走过去,不顾周围几个人的愕然,对着啼哭的男孩儿伸了伸手,然后一握拳,另一只手摊开,慢慢地从拳眼中慢慢抽出一个散发着七彩琉璃光芒的万花筒。

小男孩儿愣愣地看着芷云的手,一时间也忘了哭泣,瞪大眼,连嘴巴都张开了,眼珠子滴溜溜地在芷云纤细素白的柔荑上打转儿。

“来,给你,拿去玩吧,不要哭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轻易掉眼泪呢?”芷云心情不错,笑眯眯地把手里的玩具万花筒递给那孩子,顺手又掐了同样睁着眼看她的小姑娘的脸蛋儿一把。

那小姑娘吓了一跳,脸一下子红了,却还是很镇静地抬起头,看着芷云,小声地道:“谢谢,谢谢夫人…”就在这时,那位三十多岁的妇人,极为惊诧地低呼了一声。

芷云一扭头,冲着那位夫人颔首笑道:“孩子们很可爱。比我们家的小子有趣得多。”

“不…不敢。”

这位夫人显然是认出了芷云的身份,毕竟,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夫家也算有一点儿身份,逢年过节,还是有机会进宫赴宴的,而这妇人又是个精明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当朝皇后长什么样子?

这会儿意外与皇后娘娘偶遇,纵然她心志坚定,也不由惊慌失措,口舌发干…听见芷云的话,她就更心慌意乱了,毕竟,这夫人纵使有八个胆子,可也不敢承认自家的孩子能和人家龙子凤孙比,何况,眼前这位是皇后,皇后的儿子里还有一个太子殿下。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芷云笑了笑,也不介意这位妇人的失态,仔仔细细地盯着眼前的小姑娘看了几眼,视线从她手腕上坠的一只火红色玛瑙的蝴蝶挂坠儿上移开,才低声对不知什么时候重新站在身边的欧阳莞尔道:“咱们弘昊,莫不真是有恋童癖吧。”

欧阳也是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故意做出一副为儿担忧的表情道:“还真说不准,宫里有数不尽的如花美眷,他一个看不上,偏偏对一没长成的黄毛丫头另眼相待,闹不好…”

芷云顿时瞠目,嗔怒道:“什么话,那可是你儿子。”欧阳眼睛里流露出一抹笑意,把玩笑话吞回去,心里却暗道:自家媳妇傲娇起来,像只炸毛的小花猫,也挺可爱。

夫妇两个互相调笑几句,又勾搭了一下那拉家的敏茹小姑娘,芷云随意地和那拉氏聊了聊家常,见她的确很放不开,战战兢兢的,这才熄了继续逗弄小姑娘的心思,拎着掌柜的给打包好的几样儿物件,施施然出了店铺大门。

一出门,欧阳一眼就看见正立在路边一茶寮,就着只粗碗大口大口灌着茶水的李星桓,两个和他相熟的御前侍卫,一个蹲着一个站着,正与他说话。

欧阳轻轻咳嗽了声儿,李星桓一扭头,脸上登时露出几分不知所措,还是旁边一侍卫捅了他一下,这小子才低眉顺眼地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接了欧阳手里拿着的东西,尴尬笑道:“主子爷,主子娘娘,您,您二位逛街呢。”

欧阳瞥了他一眼,皱眉道:“李小子,你不是跟着弘昼办差呢?弘昼呢?”

最近哄着带着李星桓几个满京城胡闹,欧阳不大管,对于弘昼,欧阳一向是采用放养的方式教养的。

李星桓挠了挠脑袋,眼珠子一转,刚想说什么,可一对上欧阳漆黑的没有半丝亮光的眼,顿时背脊发麻,愣是不敢说半句假话,吱唔道:“回主子爷,五、五阿哥去揽翠阁体察民情去了。”

欧阳脚步一顿,嘴角抽搐,硬是把痛哼声咽了回去,一伸手,握住正在自己腰身上掐着死命扭转的纤纤玉手,脸上却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噢?体察民情啊。”

李星桓打了个哆嗦,心里却恨不得抽自己几嘴巴,自己这不是犯贱?远远看见万岁爷身边的御前侍卫,还不赶紧脚底抹油,让你闲着没事儿主动凑过来自投罗网…

五阿哥呀,你可害死奴才了,奴才今儿要是被万岁爷给一气之下砍了脑袋,那岂不是做了天底下最冤枉的鬼?就是死,也该死在战场上,这种死法要不得啊。

李星桓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脑子里却浮现出各种乱七八糟的思绪。

不过,欧阳荷芷云到没像他想的那样暴怒。欧阳也只是轻轻地拍了拍李星桓的肩膀,语气还甚是温和地道:“李小子,交给你一个任务…放心吧,很简单,以你的身手,不难做到的。咳咳,去把弘昼身上的财务给我没收了,记住,爷要他浑身上下,一文钱都不剩,还有,如果要是爷知道谁敢给他解围…哼哼”

说完,欧阳潇潇洒洒地撑开油纸伞,携着媳妇飘然而去。

李星桓一愣,腿一软,差点儿没趴地下,这、这…他要真这么做,事后五阿哥不剥了他的皮才怪,不过,想起万岁爷那声——‘哼哼’,李星桓抹了一把冷汗,宁可得罪小的,也不敢得罪老的啊,五阿哥,你可别怪奴才,奴才也是迫不得已。

“快去办,还有,早点儿把东西给爷送回家。”

“…奴才遵旨。”李星桓听着远处传来的那不轻不重的声音,看着手里拎着的一堆东西,脸色惨变,豆大的汗珠儿滴滴答答地滚落。

旁边几个御前侍卫,个个捂着嘴偷笑,光顾着看笑话了,一点儿也没同情这个倒霉催的可怜孩子。

上了马车,芷云把脑袋搁在欧阳的肩膀上,笑得肚子都疼了,捂着肚子哎呦了半天,任由自家老公的大手给轻轻按摩着,“BOSS,你这招可够狠的。”

她从白色的皮褥子下面翻出几张有关京城各大商业势力的调查报告,居然还真从角落里把揽翠阁的名字找了出来,听说这家京城最有品味的青楼,是一位从陕西来的大豪客开的,没有别的特点,就一个字——‘贵’。

人家卖的就是这个贵,喝一杯茶水,最次也要十多两银子,请一个姑娘唱个小曲儿,从百十两到上千两不止,至于过夜,那更是天文数字,还得人家姑娘点头,当然了,和京城大多数能够得上档次的青楼一样,揽翠阁也不会在一开始就摆出一副死要钱的嘴脸,一切消费先记账,出门付款,所以说,弘昼要悲剧了。

“弘昼的性子我最清楚,典型记吃不记打的货,不让他摔一跤,摔疼了,那小子就不知道什么是收敛。”

芷云摇了摇头,看着自家笑得特别无辜的相公,无语,自家的几个孩子都觉得自家是严母慈父,哎,他们这个爹确实慈爱,永远不会冲着孩子们疾言厉色,可是,真犯到他的手上,那可不是像自己这般,不轻不重地罚着做些劳动,抄抄书就能了的。、

儿子啊,不是娘不救你,实在是你爹太腹黑,娘也没办法,芷云在心里,十分虔诚地为儿子祈祷了两句…顺便为自己开脱了几句。

此时,弘昼正一脚踩着揽翠阁内价值连城的白玉桌子,摇头晃脑地听头牌花魁傅芊芊姑娘轻吟浅唱,别说,虽无半月,可花魁的嗓子真不错,声音清亮,唱的也非靡靡之音,而是人家自己作词作曲。

听着时而婉转,时而大气的歌声,弘昼笑得脸上都开了花,眼角的余光瞄到走过来的李星桓,一挑眉,故意戏谑道:“怎么?不装正人君子了?刚才爷叫你,你偏不来,这会儿怎么忍不住了?”

弘昼见李星桓脸色涨红,心里也是十分舒爽,大大咧咧地倒了杯酒,大笑道:“喝吧,今儿爷请客,可着劲儿的喝。看中哪个姑娘了,随便挑。”

其实,这小子也并非真喜欢跑到这种烟花之地,看这些庸脂俗粉,只是,他向来喜欢新鲜事物,以前从没到过这样的地方,这些日子,做了很长时间的纨绔子弟,经常听人吹嘘这种地方如何如何好,他也难免就起了好奇心,而且,做长辈的越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他去,他就越想去…

李星桓苦着脸,顺从地坐下,眼角的余光瞄着五爷腰上的钱袋子,还有简约大方的一块儿羊脂白玉的玉佩,苦笑着寻思:幸亏五爷不喜欢多在身上挂那些零碎儿,要不然,还真没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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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出一次宫,欧阳却也不想过早回去,又带着媳妇看了好几个京城比较有名的景点儿,虽然风景远远比不上皇家园林,可是,却也别有意趣。一直玩到天擦黑,芷云才回到皇宫,刚一进自己的储秀宫大门,就看见圆圆咋咋呼呼地冲出来,大声道:“皇额娘,皇额娘,阳阳拣回来两个小宝宝,你快去看看啊。”

说着,圆圆就拉着芷云的手冲进寝宫,芷云一进自己的卧室,就看到阳阳的两只后脚着地,而上半个身子趴在床上,两只前爪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两只毛线球一般,团在一块儿的小豹子,芷云微微发愣,走过去一手搂住阳阳的大脑袋,由着它亲昵地伸出舌头在芷云的脸上舔着,低下头,仔细看。

这两只小豹子大概刚刚出生不久,和猫差不多大,毛很稀少也细腻,整个身子湿漉漉的,眼睛都没有睁开…

“阳阳,这是从哪儿拣的?”这家伙捡东西回到到是早就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儿,不过,皇家的园子里确实有豹子,可是,如果她的记忆没错的话,一般到六七月的时候,小豹子才比较常见,这个时候,这么小豹子可不多,别是从人家母豹子那儿偷的吧?

刚把怀疑的视线落到自家爱宠的头上,阳阳便一扭头,继续用两只爪子拨弄两只幼豹的身体,眼睛闪亮,充满了好奇,芷云无奈,只能松了耸肩,由它去了,按说,自己也没亏待阳阳,好几次精挑细选了雪豹来和它作伴儿,是这家伙自己嫌弃别的豹子配不上它,根本没怎么亲近的,如今竟然会对普通的金钱豹感兴趣了?

还是说,阳阳其实想要个孩子?这很有可能,因为阳阳它好像拣过好几次幼崽儿,有四只小梅花鹿,一窝小刺猬,还有十来只刚出生不久的狼崽子…虽然,直接把幼崽给弄进主人的寝室,这还是头一回…

芷云眨眨眼,有些纠结,阳阳它是魔宠,别看现在已经长大,可以‘谈婚论嫁’,但孕育孩子并不容易,会消耗掉它体内大量的魔力,最好等到阳阳真正成长为完全体的魔宠,再想着孕育后代比较妥当。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走私

阳阳的这一点儿小嗜好,芷云到不介意,而且,圆圆他们几个孩子,对阳阳带回来的小家伙们还喜欢得紧,圆圆亲自跑到百兽园里,寻了只刚产下小崽子的母老虎,让它给两只幼豹做奶妈。反正有阳阳看着,到也不用担心老虎和豹子打架。

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

弘昼身上裹着毯子,往嘴里灌了一瓶梅子酒,脸上一派温和,一点儿苦色都没有,脸上也笑眯眯的,可是李星桓却觉得自己能听见这位主儿后槽牙嘶嘶作响…

耷拉着脑袋,缩头缩脑地坐在石墩儿上,李星桓苦着脸道:“五爷,奴才知道对不起你,可是,万岁爷下的令,谁敢阴奉阳违啊?”

李星桓这小子偷了小主子身上的财物,借着出恭,把东西转了手,让自家的护卫拿走,可他可没敢走,硬着头皮留下来准备和主子爷同甘共苦。

眼睁睁见到弘昼在揽翠阁大吃大喝,叫了最贵的酒席,点了最有名的花魁作陪,李星桓脑门子上的冷汗就哗啦啦地往下落…

其实,这事儿虽然丢脸,可也没那么夸张,到弘昼吃饱喝足,准备结账,可一摸口袋,银子没了,他脸色登时就一变。

思绪翻腾中,弘昼一扭脑袋,看向李星桓,李星桓在五爷还不至于猜出什么的时候,抢先就默认地跪下了,就是闭紧嘴是一句话不说。

弘昼多机灵,诸般念头在脑海里一过,就知道这肯定是自家那位‘皇额娘’知道他出来玩,要给他个教训,要不然,弘昼身上的东西,怎么可能让‘贼’顺走?真当他身边的暗卫都是吃素的?别说暗卫了,凭自己的危机意识,陌生人近身,他不可能发现不了,也只有他不会防备的自己人,能从他身上偷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