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幸福。

第七 十章·悠悠岁月

派发喜帖是另一个大工程,光是核对名单就让头疼。她的亲戚朋友,他的亲戚朋友,父母的同事朋友,加起来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最后确定名单的下午,她趴在书桌上,拿着笔在那张纸上画画写写,唉声叹气。他走进来,抱起她,自己在椅子上坐下,让她坐在自己身前,瞄了一眼那些名单,“怎么了?”

“看得头大。”她往他颈窝里蹭,有些困,心里却又有悬着未解的事情。

“不想看就别看了,晚上让妈妈再检查一遍,就可以开始印刷喜帖了。”

“基本上没问题,我只是…”她咬唇蹙眉,抬眼看他,眼神里有少见的迟疑,“彦铭,我只是不知道要不要邀请月珍。”

陈彦铭皱眉,这个名字,依旧像是一个禁忌,她几乎不提起。他亲亲她的眼皮,柔声道,“你想邀请她吗?”

她迷茫地眨眼,“我觉得我是想的,以前就曾说要见证彼此的幸福,但是现在…”她拽他的衣角,“你说,如果我给她发一个请帖,她会不会认为我是在炫耀?”

他沉默,他和林月珍的接触本就不多,最后更是留下不好的印象,她现在会怎么想,他当然猜不准。

“你这一下午就为这个纠结呢?”

她诚实地点头,“陈诗在北京,我是肯定要发的。如果月珍知道我邀请了陈诗没邀请她,应该会很伤心吧?但如果邀请她,她会不会觉得尴尬,甚至难堪?我就纠结着这两个问题…”

他叹气,捏她的脸,“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请不请是你的事情,来不来是她的态度,你只能做好自己的事情,哪里有能力去左右别人的态度?”

她歪头思考了会儿,突然笑开,凑过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拍拍他的肩,“好孩子!”

他笑,她在他面前惯常流露出来的小孩子心性,他由衷地喜欢。她在他面前是完全放松的,她愿意和他分享烦恼,并且认真思考他的建议,他也渐渐喜欢就许多事情咨询她的意见,这样互相信任扶持的状态,是他最乐见的。

最后她还是决定发请帖给月珍,约了陈诗出来喝咖啡请她帮忙。和陈诗见面,她倒是云淡风轻,只是陈诗脸上还有些尴尬,坐下后先说了恭喜,又看了看请帖上的时间,笑道,“你们这时间倒选的巧。”

“…他非要的。”

“呵呵,挺有意义的,看不出来他是这样在意细节的人。”她又翻另一个请帖,“我只能保证把请帖送到她手里,她来不来,我…”

覃悠点头,“我明白!我也犹豫了很久,但是我还是想让她知道。”

陈诗把请帖收进包里,“她肯定会很开心的,你知道…她为了那件事一直内疚。”

“…她还好吗?”和陈诗联系不多,很少谈及月珍的情况,但她还是想问。

“挺好的。”陈诗喝一口咖啡,又抬头看她,“小悠,其实你可以直接和她说。你看…我们俩都可以在几年后安然相对喝咖啡,更何况你和她呢?你们曾经那么亲密。”

覃悠低头搅咖啡,看着那漩涡出神。她是可以直接要来月珍的电话打过去,亲口告诉她,她要结婚了,请她来参加婚礼。但是…她还是害怕。

她们曾经是最亲密的伙伴,知晓对方的每一次成长变化,但后来有了那样不快的冷战疏远伤害,又有不可重来的四年的时间沟壑。这四年里,她们各自有了怎么样的变化,彼此都一无所知。她们是某种程度上的陌生人。她害怕这种陌生感会在她们直接对话时显现出来。想像一下,覃悠和林月珍,在没有蓄意冷战的情况下,却找不到话来说,多么可笑,多么心酸。

更让她害怕的是,就算她们摈弃种种前尘往事,再次坦然相对谈笑风生,可她们真的能回到那单纯的最初吗?她们不再是刚入大学,忐忑不安又充满期待的少女了。她们的心都已经经历了太多摩擦修补缝合,就算她们一直对彼此保持赤子之心,那些发生过的事,是无法抹去的。

因为刻意伤害而破碎的友情,和因为误会而破裂的爱情比起来,似乎是要更难挽回一点。

她想起她们最后一次手牵手走过那条有喧嚣有寂静的街道,暮色四起,霓虹渐升,那竟是她们共同拥有的回忆映画里的最后一桢。

她早已经原谅释怀,她也会消除内疚之心,但她和她回不到她们。

所以她只能托别人带去她的喜帖,让她知道她很幸福,让她放下这几年的心结。她当然盼望月珍能来参加婚礼,哪怕只是客套地点头微笑祝福。

覃悠摇摇头,笑,“还是你帮我送吧…”

陈诗点头,“好吧,她也不会习惯你亲自打电话的。”

说完这一件事,覃悠笑着对陈诗说,“你呢?别整天忙着做女强人,该考虑考虑了吧?”

陈诗笑,“我?还远着呢…不过一个人也挺累的,有时候很想找个人陪。”

是啊,茫茫人海中,有那么一个人陪着你,甘苦与共,总归是好的。

和陈诗分开后,她一个人走了很长一段路,想着自己十八岁到现在的人生旅途,恍然似梦,有些人一直在陪着她,有些人一直在离开她,有些人一直在等待她。

走至精疲力竭时,有他的电话进来,带满笑意的声音,“在哪里?我来接你。”

她点头,说了地点,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等他,心情和炽烈的阳光一样灿烂。

婚礼在九月,七年前他们相遇的那一天。覃悠埋怨他太过讲究,他不以为然,说是要加倍铭记这一天。他倒是铭记好了,可她刚去学校报了道就要请婚假,不知道领导会怎么看。

她提前两天搬回娘家暂住,还威胁他婚礼前是不能见面的哦。他摊手说没关系,我入梦找你。神色得意得她很想掐。

小姑真的回来参加她的婚礼,不过三个月不见,她竟觉得小姑苍老了许多。小姑和李云陈逸群的会面还算和气,还互曝了许多糗事。

一切看来都那么和美,外地的宾客提前一天到达,被安顿到了酒店,名单里没有林月珍。虽早就料到这个结果,她还是觉得难受。以前还说谁先结婚,另一个就要去做伴娘呢。现在只能找了齐筱和钟亦晨做伴娘伴郎。

田妮过来帮忙,边摆弄她的头饰边抱怨,“我们就应该在同一天婚礼的,要怪还是只能怪陈彦铭,四年前把你弄丢了!”

她又笑,“要是四年前我们不分开,只怕早就结婚了,哪里还会等到你和你先生相遇?”

如果他们那时不分开,也不一定会一直在一起吧?反而是有了那样的波折,有了四年的两地分离,有了更加成熟的他们,才让这份感情更加坚实起来。

田妮撇嘴,握拳说,“待会儿陈彦铭过来我要好好刁难一番。”

自然也没刁难多久,婚车到达教堂时,时间尚早。覃悠意外地看见几辆公车停靠在路边,陈彦铭再次颇为得意地解释这是用来接送观礼的客人的。

“你倒是对这些细节念念不忘。”田妮调侃,心里却暗叹他实在细心。

“细节决定成败!”钟亦晨在一旁接话,又叹,“前不久我还和彦铭说我们一起结婚呢,想不到他动作这么快。”

“哼,那也只能怪你动作慢。”齐筱在一旁幽幽开口,眉眼间却不见一丝埋怨。

钟亦晨拉她的手,自信满满地说,“放心!这次咱们做伴娘伴郎,下次来这里我们就变‘伴’为‘新’!”

覃悠跟着众人大笑,于空中和陈彦铭的眼神交汇,笑容中又多了些羞涩甜蜜。

虽说已经领了证,但婚礼依旧像是某种仪式,不可复制的激动紧张幸福感受。

在休息室等待吉时行礼时,陈诗过来看她,递给她一个小盒子,“月珍说她不方便来,托我给你的结婚礼物,你们俩还真是小孩子一样闹别扭,直接对话不挺好,偏要我当传声筒。”

低头打开小盒子,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一个小发夹,下面压着一个小纸条,是她熟悉的,月珍的字迹——

“小悠,祝你幸福。这么多年,这么多人,我还是最喜欢你。”

眼泪不可控制地流了下来,心口被什么东西涨得微微发酸,那些音容笑貌再次清晰起来。

那个夏天,她走遍了所有的小店,只为了给她一份生日礼物,但最后只选了这样一个普通的发夹。她希望她会成为月珍的发夹,稳住她的刘海,不让任何东西遮挡住她明亮的眼。

那个夏天,她们看着因毕业而相拥痛哭的女孩子,虽对自己的未来同样感到茫然却还是能握紧彼此的手肆无忌惮地笑闹。

那个夏天,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一直在这里等待着你。

那个夏天,她牵起他的手,一起走进永恒的阳光里。

盒子里的发夹,是崭新的。她不知道月珍是在哪里找到了这个一模一样的,但她了解了她的意思。

所有你记得的,我全都记得,让我们铭记欢笑,让我们遗忘痛苦,让我们向前走。

“哭什么呀?!”田妮在一旁粗鲁地擦她的脸,“幸好没化多浓的妆,不然你要花着脸去结婚啊?”

“我高兴着呢!”她只是开心,开心得想哭。

这些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从遇见到相知,从牵手到分离,各自有沧海桑田般的变化。但每一个人的内心,都会有那么一小块地方,拥有最顽强坚固的外壳,拒绝任何事物的入侵,从来不曾更改。

庄严的教堂里,宾客满堂,神父颜色肃重地站在他们前面宣读誓言,一切的一切,突然又不真实起来。

他们说我愿意,他们交换戒指,他们亲吻,然后听得众人欢呼。

好像这一刻,他才真正她的夫,她才算得上他真正的妻。

亲吻时,他们都睁着眼睛,在对方的眼眸里寻着自己的影子,每一寸都是笑意。

他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爱你。”

“我爱你。”她柔软回应。

不说“我也爱你”,因为她并不是为他爱她而爱他,而是为那是他。

是他在她犯困时,温柔地提供可靠的肩膀;是他在她难过时,默默地陪她静坐;是他在她无助时,坚定地拉她的手往前走;是他在这茫茫尘世中,矢志不渝地等待着她。

时间会给往前走的人幸福,他们会携手走向未知的未来。

“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是童话故事里最美丽的结局,他们也会有争吵,也会有迷惘,但在他们活着的有限的时间里,他们会一直在一起;在他们死后的无限的时间里,他们的爱仍然会在一起。

 

番外·钟亦晨篇

认识彦铭时,我们都还是年少轻狂的少年。又或许轻狂的只是我,彦铭一直以来都有一种超脱年龄以外的成熟冷静。熟悉之后,知道他生在那样的家庭,家教应该是甚严的,有这样的性格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到哪里都理所当然站在最高的位置,好多人私底下议论他,说他太过严肃,好看是好看,礼貌是礼貌,却还是少了那么点亲切感。他和熟悉的人在一起,是很有带动气氛的能力的,只是在外面,难免有些程式化的冷漠罢了。虽然如此,仍旧有许多人前仆后继地被他征服,赵雅就算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了。

我以为他会和赵雅在一起的。我拿此事调侃过他,他只是皱皱眉头说没感觉。

这句话若传出去,不知多少赵雅的爱慕者要捶墙了。

这样美貌与才智并存的女子他都没感觉,要怎样的人才能入他眼?

这个答案,在我们认识两年后,终于揭晓。

那个周末新生入学,我没有他那么好命,可以事不关己地回家休息,周日忙了一整天的迎新回到寝室,他早就回来了坐在桌边看书。见我进来,只淡淡地看了一眼,又把目光锁在书上。可等我洗完澡出来,此人眼前的书还翻在刚才的那一页。更加诡异的是,平时能不笑就不笑的人,现在嘴角却有不自觉的弧度。

我嘴角跟着抽搐,问:“笑什么呢?”

“啊?!”他回过神来,摸摸自己的脸,“我有笑吗?”

我将白眼送给天花板,听得他愉快地加了句,“没笑什么…”

没什么才怪!

作为他的难兄难弟,他心情好我还看不出来?也许是这个周末回家和父母相处愉快?他们关系一直不亲近。

有室友回来,这个话题匆匆结束,我也就忘了。

我认识覃悠时,并不知道她和彦铭已经认识,嗯,至少有过几面之缘。

摄影社每年纳新很多,满屋子的人,眼睛里带着向往的光。但覃悠,就是那个你第一眼会看见的人。她没有彦铭那种外显的主导气场,她是内敛的,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就散发出不容人忽视的光芒。

几次接触下来,更觉得她的特别,分组讨论或者集体活动也就特意地和她走得近了些。

我对她有好感,这种好感却又不像绝对的爱情。所谓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也许。

我喜欢和她聊天,喜欢和她一起拍片,喜欢和她坐在活动室的电脑前选图,喜欢她看见一张喜欢的照片时眼睛里瞬间迸发的微光。

安静,文雅,间歇的冷幽默,这是我熟悉的覃悠。我不熟悉的覃悠,是有彦铭在场时的她。和彦铭对话时,她多了份拘谨。有一次我玩笑说是不是彦铭那张冰山脸吓到她了,她只是茫然地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地低下头,轻声说不是。

嗯,连提及他,她都是拘谨的。

这是最初的最初。

彦铭对她的好感,任谁都能看出来,除了她自己。我意识到“和兄弟喜欢上同一个女生”这样的狗血事件发生在我身上时,很是纠结了几天。但现实并没有给我纠结太久的机会。所谓旁观者清,覃悠自己还未察觉她已经掉入了他爱的陷阱。

纠结之后,我或许又失落了那么很短很短的一段时间。好在我从小自愈能力就很不错,很快就重新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我了解彦铭的为人,他能和她在一起,也算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不过看着覃悠一直不开窍,一向冷静的彦铭数度抓狂时,我还是偷着闷笑了好几回。

作为朋友,我还是在她面前帮他说了些好话,虽然从她的眼神我就知道她早已做好决定,但心里总还抱着“嗯,我也算是一代功臣”的想法。

覃悠笑着从宿舍楼道消失时,我有一瞬间的伤感。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我,从那一刻开始,要真正退回到朋友的位置,为他们祝福。

好在我总是相信,前方还有只属于我的幸福在等待。

我从未对彦铭说起过我对覃悠那一点朦胧的感情,但我知道他知道。

他和她真正在一起后,他还是忍不住暗示了我一把。心酸的同时,有些想笑,为他那严肃正经的神色。

陈彦铭什么时候对钟亦晨这么严肃过了?

我以为他们的这一生就会这样过了,平淡着甜蜜,自然的隽永,我以为几年后我就能收到印了他们名字的喜帖,我以为再几年就会有一个小孩子嗲着嗓子叫钟叔叔。

可惜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谁能料想,我心目中永远不会放手的陈彦铭,放了手,以一种荒谬的方式。

他们用了两年来确定彼此的心,却只用七个月就耗费掉了最初最热烈也最脆弱的感情。

从无所谓,得知部分真想后的痛苦到最后的平静,他只用了半年时间。

然后他又变回我熟识的那个,认识覃悠以前的陈彦铭。

他的妈妈偶尔打电话询问他的近况,我却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描述。他依旧是那个优秀完美得让人无处挑剔的人,但是谁能看见他空洞的心?

每年的几个日子,他必通宵加班,旁人只当他是工作狂,只有我知道那些日子全是和她有关的纪念日。

偶尔,我也想起覃悠,只是像想起一个老朋友。想起她浅浅的微笑,想起她端着相机的手指,想起她在彦铭面前不自觉的那些羞赧,想起她和林月珍在一起愉快的大笑,想起我们最后一次通话时她的吸气声,想起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坐在屋子角落的身影。

我都如此想念,何况是爱她至极的彦铭?

这样漫长又短暂,痛并快乐着的爱情,不适合我。

我那曾经悸动过的心,不知何时才能有再度开启它的钥匙。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而覃悠,离开近四年了。

那天正好一个案子结束,大家又相约去酒吧喝酒,这种活动彦铭向来是不参加的,我便成了大家消遣的对象。

我的酒量还不错,不过大家今天心情都太好,我被灌了几大杯酒,竟有些恍惚了。揉着太阳穴去卫生间,里面没有人,只有我面前的水龙头里哗啦啦的水声,我心不在焉地低着头洗手。身后门板响动,我也不甚在意,但跟随其后的竟是嚎啕大哭的女声。我惊吓地回过头去,一个女孩子蹲在门边,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看不清面貌。

呃…我很想走过去说小姐你走错门了,可又觉得打断别人宣泄情绪是不厚道的做法。我犹犹豫豫地站了许久,那哭声慢慢变缓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然后她突然抬起头来,在我对她的出现表达惊讶前,率先跳起来指着我大叫:“啊~!你这个变态!干嘛待在女卫生间!”

我无语,所谓恶人先告状,就是这样的吗?

我冷静地说:“小姐,麻烦你看清楚标识。”

她脸上戴着一个和环境不合的似墨镜又不似墨镜的东西,几乎挡住了她大半的脸,镜片下的脸颊还有依稀泪痕,双手却叉着腰,虽然看不见她的眼神,但可以想象出那理所当然的神气。她继续趾高气扬地说:“我是这儿的熟客!哪边是男哪边是女我还不知道吗?!你这个变态!等着我出去叫保安来!”

“小姐…”我拉住她的手臂,拦住她要冲出去的脚步,虽引来她隔着墨镜(?)的瞪视,可我着实是为她着想,她这样不管不顾地冲出去以变态之名投诉我,待会儿却要面对她自己才是变态的事实,对现在需要大哭来宣泄情绪,还迷糊到走错门的失意人来说,呃…有些残酷了。

“干什么啊干什么!”她再度尖叫起来,“你不止是变态!还是色狼!敢动姑奶奶,我要你死得比跳楼还难看!赶紧给我放开!不要看我今天倒霉,姑奶奶…”

为了我脆弱的神经,我直接把她拉去了门口,将她的视线固定到门上的那三个字母上。她终于安静下来,张着嘴巴惊愕地回头看了看对面的门板,那上面有五个字母,而眼前这个门,确实只有三个字母。

“呃…咳…嗯…这个…”她不着痕迹地挣脱开我的挟制,呵呵笑着往旁边退,“我还有些事,先走了,呵呵…先走。”

我挑挑眉,看着她消失在走廊尽头。

真是够乌龙的!我呼了口气,让她这么一闹,我的心情竟也愉快起来。

抬步欲走,发现脚边有一只手机,整个手机花里胡哨的,贴了许多装饰,手机链也是很大一串。肯定是刚才推挤时她落下的,我拾起来,快步追出去,昏暗的酒吧里,哪里有她的身影?

手机的屏保应该是她自己的鬼脸照,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但想起她双手叉腰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冬日的夜晚,也因此有了些微暖意。

晚上睡下时,我把那个手机放在了枕边。果然,凌晨一点,花儿的穷开心就强行夺走了我的睡眠。

她有些局促的声音响在电流的另一头,

“你好?我是这个手机的主人。请问你…”

“你叫什么名字?”我打断她,她辨认出我的声音,愣了会儿,又说:“齐筱。”

我笑,“我要是把手机还你了,有什么好处?”

“…你果然还是变态!” 她怒吼,我却更加开心地笑起来。 我还是和几年前一样,总是相信,前方会有只属于我的幸福在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