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随风却不以为然,依旧坚持着这个原则不动摇。他知道自己虽然是个人渣,但基本的渣品还是有的。更何况,他也嫌麻烦,同时跟好几个女人交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单的乘以一个倍数,那应该是一个幂函数,麻烦和纠葛会呈几何倍数增长。

他不想花费宝贵的时间去处理感情上的破烂事情,每当看到那些朋友,为摆平好几个女朋友而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就喜欢在一旁喝酒看好戏。

最终,叶随风还是决定去酒吧。回家太没意思,家里也没有什么值得他回去的人在等待。除了佣人外,他那个家,永远是冷冰冰空荡荡的,有时候看电视,都觉得有回声。

这个时候,他突然就想起姚锦之的家了。不知怎么的,他竟有些羡慕她,虽然姚妈妈有点吵,但是,家里有个吵吵闹闹的人在等着你回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不像他,只能钻进自己的车里,一脚油门踩下去,就开出去好几公里,身边的景物都换了好几拨,却什么都没有留在印象中。

路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叶随风随便扫了一眼计速器,发现在这条限速70迈的路上,自己已经飚到80了。这时候要是后面跟了辆警车的话,没准儿就得为国家做财政贡献了。

其实,他平时开车也超速,这年头,谁开车会完全规规矩矩的,几乎不可能。超速算不了什么,压线也不算什么,就算开着开着,对面道上的车突然与自己在一条道上儿了,也真的不算什么。

可今天,他却突然想起了小的时候,老师教导的话了。诸如什么红灯停绿灯行,开车要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要系安全带,不能酒后驾车。想到这些,他的脚不由自主的就松了下来,车速慢慢降到了70以下。

就在这时,身后一辆别克以飞一般的速度闪过他的车旁,向前直冲而去,左右来回并道,没过多久,就淹没在了车海中。叶随风正想发笑,就听得身后警车笛声大做,不由的一乐。看来那位别克的仁兄,今天晚上的约会算是泡汤了。

他不由地庆幸,听老师的话还是对的。可是,他干嘛好端端的想起老师的话啊。他都毕业多少年了,平时去大学给人讲个课,底下一帮学生老师长老师短的叫着。他早就过了听老师话的年纪了,现在的他,也开始人模狗样的给人当老师了。

肯定是被姚锦之这个女人闹的。最近见她太多次了,又去了几次学校,搞得他一做什么时候,就直接想起老师的教诲了。

真是可笑。叶随风忍不住扯松了领带,直接拿下来甩到了后排座位上。自己没事儿干嘛老想到那个女人。怎么无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她呢?他也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吧。

不就是坑了她五百块钱嘛,他也早还清了。又是请吃饭,又是送花的,不说别的,光那张空手道馆的VIP卡,就远远不止五百块了。他付出的,远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完全没必要不好意思。

叶随风努力甩了甩头,将姚锦之甩出了大脑,然后再次加速,开往自己常去的酒吧。

这个时间点,酒吧里全是人,不是喝酒的就是找乐子的。叶随风是这里的常客,应该说,这酒吧一条街,就没有他不熟的。大部分时间是跟朋友来,像今天这样独自一人来的时候也有。而且这种时候,他十有八九会有艳遇。

酒吧昏黄不明的灯光,特别容易让人产生那方面的情绪,平时可能落落大方甚至有些羞涩的女生,一进入这样的环境,就很容易迷失自己。要是再遇上像叶随风这样的大帅哥,一个人坐在那里,端着酒杯独坐,眼神还带了几分迷离与忧郁,她们大概就撑不住了。

叶随风点了杯petrus,一个人坐在那里喝。柜台后的小哥跟他认识,忍不住冲他乐:“叶医生,少喝点,喝过头了就不了了。酒这个东西,点到即止,要不然,接下来的节目就没兴致玩了。”

叶随风也不过才喝第二杯,远远醉的时候。他听出来了,小哥话里有话,便顺着他的目光向身后望去。黑暗中,只隐约看到一个女人站在那里,似乎在望着他。

两人的距离不算太近,大约隔了有十几米,所以叶随风看不清她的脸。可是凭直觉,他知道,那个女人的目标就是自己。连酒吧的小哥都看出来了,他一名牌心理医生,没理由看不出来。

他转过头,没想去理,端起杯子放到嘴边,才突然想起来这个女人有点熟悉。她站在那里的那种姿势,好像曾经出现在自己的记忆中。

于是,他再次回头,打量起这个女人来。这一次,女人走近了一些,灯光打在脸上,叶随风一下子就认了出来,也一下子就浇灭了他喝酒的好兴致。

那是潘一诺,叶铭的妈妈,整天满世界跑的女人,把儿子扔在母亲家就不管的女人,也是叶随风的初恋女友。

掐指算一算,他们也有大半年没见了。上一次见面,还是为了叶铭的事情。叶铭从小没有爸爸,铁了心的要认叶随风当爸,为了这个事情,潘一诺跟儿子吵了起来,叶铭脾气犟,当时就离家出走了。

潘一诺虽然不怎么管儿子,可也舍不得,急的没法子,只能找叶随风帮忙,这样,两人才算是见了一面。再后来,她整天飞国外的,两人也就断了联系。

她今天,像是故意来找自己的。叶随风放下了酒杯,面无表情地望着她,直到她走到面前,他才伸出一只手,随意地打了招呼:“怎么,回来了?这次准备待几天,你们航空公司是把你们空姐当黑奴使吗,你就真的忙成那样?”

潘一诺站在那里不说话,两只大大的眼睛怔怔的望着叶随风,看起来与酒吧的环境有些不搭,清纯干净的有些过头了。

“shit!”叶随风轻轻的骂了一句,将头转过去。他最讨厌潘一诺这个样子了,年轻的时候,他就是被她那双眼睛给迷住的。她总是这么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用直接又坦白的目光望着自己。叶随风被她这么望了几下,就跌进去了。

后来,他花了很长的时候,才从这双眼睛里走出来,也因为潘一诺,他大学才主修的心理学。因为他实在有点好奇,想要搞明白,女人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即便是现在,他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可有的时候,他还是读不懂某些女人的心理,像是潘一诺。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姚锦之那样,就一汪清水,可以直视到底,一览无遗的。

背黑锅

十分钟后,叶随风和潘一诺走出酒吧,换了个地方,去了间茶室,不喝酒改喝茶了。叶随风因为喝了酒,车子留在了酒吧门口,搭了潘一诺的车。两人在车上一言不发,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到了茶室,叶随风随意想找个位子坐下来,却被潘一诺拉住了,她说:“我们去包厢。”

叶随风知道,她一定有话要说。反正来都来了,就听听她要说什么吧。

两人走进一间小包厢,坐上点了壶茶,面前的杯子倒的满满的,却都没有喝。他们两人的心思,全不在茶上。

叶随风当医生久了,习惯性先让对方开口。这样他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有时候,往往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听出对方的意图。

潘一诺也不想绕弯子,直截了当地表明了来意:“我今天来找你,主要是为了叶铭的事情。”

“他的事情我不管。”叶随风说的相当无情,可脸上却挂着淡淡的笑意,潘一诺甚至可以从里面读出嘲讽的意味。

她忍了忍,没有发作,继续做小伏低:“你不要这样,我是真的想和你好好谈一谈。”

“他不是我儿子。”

“我知道,可他是我的儿子,我不能不管他。”

叶随风本来伸手拿茶杯,想要喝茶,听到这句话后,忍不住将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掼。杯里滚烫的茶水溅了出来,泼了他半手背,他却毫无反应,只是冷笑道:“你现在终于想起来,他是你儿子了?你这个妈,当的未免也太闲散了。照顾他有你父母,在学校里有老师管着,闯了祸还能让我担着。我真是想不出来,你除了生了他,到底还为他做了什么?”

“随风,我…”

“行了,不要对我来这一套了。十年前你玩这一套,我或许还会上当,现在,看破了。你有事儿就说事儿,没事儿,我就先走了。”喝到一半的酒让人给打扰了,想想真是不爽。

潘一诺知道,在叶随风面前扮柔弱是没有用的,他太了解自己了。于是,她收起了伪装,开始直来直往:“我真的是拿叶铭没办法了。我刚刚下飞机回到家,他又开始跟我闹。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回家吗,因为每次一回家,他就跟我闹,为你是不是他爸爸的事情和我吵。那个家,我实在有些烦了。所以,我有时候宁愿住酒店,也不想回家。”

那一刻,叶随风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把面前滚烫的茶水,直接泼在潘一诺的脸上。这个女人,曾经他深深地爱过,爱到刻骨铭心,为了她,他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可是现在看来,却是这以的面目可憎。

时光真的可以改变一切。虽然岁月对潘一诺很厚道,没怎么在她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可是叶随风却清楚的认识到,她已经变了,变的完全不像以前自己认识的那个小女生了。

她每天在天上飞来飞去,走的都是国际线,服务的都是头等舱的客人,她的见识或许比自己还要多。难道说,因为这些原因,就可以让她变的这般铁石心肠?

叶随风想了想,心里的那股气又渐渐平了下去。自己不是早就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吗,又何必大动肝火。反正,她也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两句话而改变。

于是,他笑了:“你不想回家,难道想把儿子完全扔给我?”

“没,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想要问问你。你不是心理医生吗?叶铭这样的情况,你应该有办法吧。”

“是,我当然有办法,你想听吗?”

潘一诺认真的点了点头,看起来无比诚恳,虽然叶随风知道,她是装的。

“给他找个爸爸。他想要个爸爸,你就找一个给他。”

潘一诺的神情,瞬间黯淡:“一时半会儿的,我上哪儿给他找个爸爸去。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没什么时间谈恋爱,总不能随便拉个男人就结婚吧。”

“那倒也是,跟你好的男人,一般都不会和你结婚。想和你结婚的,你又看不上。高不成低不就的,男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你却永远只能是他们的女朋友。”

叶随风这话说的相当露骨,简直就是直指潘一诺是被包养的情妇了。不过,他说的确实没错。成天在头等舱见惯的了有钱人潘一诺,确实不可能找个坐经济舱的男人随随便便就嫁了。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怎么养得起她。

而那些养得起她的男人,却大多数有家室,他们和她,就是露水姻缘,随便玩玩罢了。合则来,不合则去,他们是不可能为了她离婚的。就算偶尔碰上几个钻石王老五,也不会对她真心。

那样的男人,见多识广,只需要瞟一眼,就知道潘一诺是那种情场高手。这种女人,适合当情人,却不适合当老婆。娶回家的女人,私生活是不能这么乱的,他们宁愿要一个在床上什么都不懂的清纯少女,也不可能找个换男人像换衣服一样的女人。

所以,潘一诺的问题,并不好解决。她听到叶随风不留情面的指责,再次想要发脾气。可是,她最终又忍住了,叶随风说的真是没错呢。自己当初要是没有离开他,今天也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了。要知道,光是他在市中心那层用来开诊所的大楼,价值就难以想象。

更何况,聪明如叶随风这样的人,又何止这一处资产呢?

如果当初,她真的嫁给了叶随风,现在应该可以一家三口和乐融融吧。可是,人生哪来的那么多如果。她和叶随风好的时候,才不过十六岁,分手的时候,也才二十岁。那时候的她,怎么可能会想到十几年后的事情。

叶铭这个不在意料中的孩子,居然会给她造成这么大的困扰,真是始料未及。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以前有,现在的话,大概比较难了。叶铭长到十三岁,你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大概不超过三年吧。你难道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总跟你闹吗?青春期的孩子普遍都这样,希望以叛逆的行为引起家长的注意。叶铭是做的过一点,可他也是没办法。你不像其他的父母,整天陪在他身边,他一两个月也未必见你一面,偶尔见到了,自然会闹的更厉害。这都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怨气,没办法,化解不了了。”

“那你说,我到底该怎么办。我真的没办法立马找个爸爸给他。再说了,我就算结婚,他也未必认那个男人。他今天对我说了,他就认定了,你就是他的爸爸,其他人,他谁也不要。”

“那都要怪你,当初为什么告诉他,我是他爸爸?他那时候才几岁,还穿开档裤呢。你贪方便随便给他找了个爸,现在,这个恶果只能你自己来背。”叶随风也有些气恼,他和潘一诺,只是初恋朋友的关系,他完全没有想到,在两人分手后好几年后,会冒出个像叶铭这么大的儿子。

这个黑锅,实在背的太冤枉了。他虽然女朋友无数,却从来没有在外面留下什么儿子女儿的。在没有做结婚打算前,他不希望有无辜的孩子因为自己的放纵,而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无端端的当上私生子。

所以,他玩到现在,一直没有出过错。叶铭是个意外,而且,这个意外不是他的错。一个不属于他的孩子,他是不会要的。他不是圣母,没有伟大到帮别人去弥补过错。虽然有时候还是会心软,会管教叶铭,可是,他无法将他看成自己的儿子。

潘一诺长长地叹了口气,有气无力道:“我怎么背?我已经背不动了。几年前我就试着努力,想经纠正他这个错误的想法了。可是没有用,他太固执了,他或许也知道你不是他的爸爸,可他就是不肯承认。”

“这就是所谓的恶性循环。你总不在家陪他,他便借着父亲这个事情和你闹。你因为他跟你闹,就越来越少回家。于是,他闹得越来越厉害。潘一诺,这样有意思吗?你们两个是母子,不是仇人。”

“我知道,所以我才来找你帮忙。要不,你给他做做心理辅导吧。这孩子性格太怪异了,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听他姥姥说,他前几天在学校里伤了个学生,还私自把刀放在书包里。我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的老师在想什么。我把孩子交给了学校,班主任居然对此不闻不问,一直到他伤了人才出面,这个老师我一定要投诉他,他到底会不会管学生!”

“做父母的没把孩子教好,还指望老师给拨乱反正?你才一个孩子,你都管不好,你希望班主任老师管几十个孩子,能做到滴水不漏?别把自己的过错推到老师身上,这是你的责任,别指望别人能替你担。”

潘一诺说的班主任,就是姚锦之。叶随风突然觉得有些烦躁,尤其是听到潘一诺指责姚锦之的时候。他摸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有点晚了,本来想打个电话去问问她过敏的情况,现在看来,只能明天再打了。

钓男人

可是,叶随风的这个电话,却一直都没有打。第二天一早起来,他又像是恢复到了往日的状态,开始一心扑在工作上。潘一诺也好,姚锦之也罢,都被他抛到了脑后。已经很久,没有一个女人能真正住进他的心里去了,现在的叶随风,必须得承认,那种爱的深入骨髓的感觉,已经快要被他彻底遗忘了。

白天,他是风度翩翩洞察一切的心理医生,而到了晚上,他则会变成另外的一个人。哪怕还穿着同样的西装打着同样的领带,可他的心,却完全放纵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难怪他那些形形□的女朋友总说,他根本不是色狼。

色狼的眼睛从来都只盯着女人身上的某几个部位,而叶随风,显然已经超脱了这个级别。他看待女人,已经到了具像化的地步,甚至可以利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对她们进行解剖,尤其是心理方面的。

很多和他有过接触的女人都觉得,他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都不需要开口,就可以洞悉对方的一切。这种感觉让人不寒而栗,尤其是那种心里对他有所图的女人。倒是像姚锦之这种没心没肺的,偶尔被他看穿心事,也不过就是吃惊一下罢了。

只有心怀坦荡的人,才不会在叶随风面前如坐针毡。

下班后,叶随风想起自己的车还留在昨天喝酒的酒吧门口,便打了个地直奔那地方,不管喝酒与否,得先把车给开回来。

那家酒吧他很熟,还算安全,去那里的人都是衣冠禽兽,表面上看上去,绝对正人君子,不可能出现那种香港片里常见的混混小流氓。不过,车子在那里几乎停了一天,也难保半夜里会有喝醉的猛人路过那里,看他的车不顺眼,顺手抄起块板砖就把车窗玻璃砸的稀巴烂。

总之,只要一遇上潘一诺,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叶随风无奈的苦笑两下,走下了的士。

这个时候,天色还没全暗,黄昏时分的酒吧一条街,大部分酒吧都还没开张。只有几家经营西餐的特色餐馆,早早就打开了大门。这些店,是专门给人吃饭的,这会儿正是饭点,自然没有不开门的道理。

叶随风不想在这里吃饭,一个人吃饭很没意思。他本来打算拿了车就走的,刚坐进车里就看到,迎面走过来两个女人,手挽着手,很亲热的样子,像是很好的闺蜜。

这其中的一个,叶随风一眼就认了出来,就是前几天全身都是大包,几乎没脸见人的姚锦之。真是没想到,几天不见,她居然恢复得这么快。想起来自己还打算给她打电话,问问过敏的情况。现在见她都能跟朋友出来逛街吃饭了,想来自己的这通电话,也可以省了。

他没有下车,默默地看着姚锦之和她的朋友走过他的车边,依旧有说有笑,完全没有认出这辆车来。然后,他透过后视镜,看到两人慢慢消失的身影,便拔掉了车钥匙,重新下车,走进了昨晚的那间酒吧。

虽然还没到营业时间,但因为是老主顾,酒吧里的小哥一见他就热情招待。叶随风却只是要了杯啤酒,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慢慢喝。昨晚的酒太烈的,搞的他脾气都有些失控了。他出社会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处变不惊。

可是昨晚,他却有些不像自己。或者说,他又回到了以前的那个自己。有些冲动,有些叛逆,还有些矫情。真是的,自己为什么要对叶铭这么上心,一个和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孩子,他何必关心他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只能说是叶铭天生的不幸,一出生就没见过亲生父亲,又有一个这么不负责任的妈,单靠他这个没有任何关系的挂名老爸,是改变不了什么的。

就算是姚锦之,只怕也拿他没辙吧。叶随风看着面前的玻璃杯,微微一笑。姚锦之,离开学校之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女人罢了。叶铭大概想不到,自己的班主任,下班之后,会来这样的地方。

其实,姚锦之并不想来这样的地方。她本来只想下了班就回家去吃母亲大人做的晚饭。虽然她的过敏来的快去的也快,睡了一觉起来,身上的红包就没了。可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有些难受,像是心理作用一般,偶尔总会感觉到,身体哪里有些痒,以为是被蚊子咬了,脱下衣服一看,却什么也没有。

因为有些疑神疑鬼,她甚至还多吃了一条的药。今天总算是感觉不错,再也没有那种浑身不自在的错觉了。

于是,下班的时候接到好友云朵的电话,她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不是为了吃那一顿饭,只是因为,云朵是她最好的朋友,好朋友开口约她,她实在抹不下面子拒绝。

她和云朵,是高中时就认识的好朋友。大学时又考上了同一个学校,录取了同一个专业。去学校那一天,当两人出现在同一间宿舍门口时,同时震惊了。

于是,这段孽缘就这么延续了下来。两人四年大学共处一室,感情自然深厚。毕业后,姚锦之考了个教师证,开始当起了人民教师。云朵却不愿意进学校吃粉笔灰,折腾了半天,现在终于也在一家大企业上当上了部门经理,事业小有成就。

这两个女人,性格千差万别,姚锦之随兴,云朵更感性一些,不过,她们身上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年纪一大把,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梦中的婚礼遥遥无期,迟迟不肯从梦里走出来变为现实。

姚锦之是自己潜意识里不想嫁,她这样的工作,这样的性格,如果想嫁的话,大概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而云朵却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出嫁。公司里,眼见着职位比她高的优秀男人,都拖家带口了,那些职位比她低的,大部分年纪也比她小。

虽然她并不在乎老草吃嫩牛,可是却很在乎嫩牛的质量。职位比她低,就意味着收入比她低,除非家里有个当官的老爸或是有个做生意的老妈,否则这样的男人嫁了,只能降低自己现有的生活水准。

所以,云朵只能拉着好朋友姚锦之,来这酒吧一条街“寻欢作乐”。用她的话来说,在这样的地方,是很容易有艳遇发生的,说不定一夜之后,满树桃花就全开了。

姚锦之听到后,忍不住干笑两声,心里琢磨着,只怕这满树的桃花,全是烂桃花,所谓的艳遇,也真的只在夜里才艳。到了早上再一看,全成褪色的了。

可惜,云朵不明白这个道理。或者说,她明白,可是抵挡不住恨嫁的心。她知道,这条街的酒吧,大多是比较高级的,流氓穷小子之类的,大约是不会来的。来这里的人,至少也得是月薪五位数的,要不然,可能穿着西装进来,最后只能带着裤衩离开。

姚锦之点菜的时候,就一直在留意身边的好友。一段时间没见,她好像更显年轻了,身上穿的极为时髦,完全不像一个外企的主管。脸上的妆也比办公室的妆容略浓。姚锦之知道,云朵是刻意装扮后才来这里的。

她和自己不一样,自己是来吃饭的,所以一进餐厅就埋头看菜单,而云朵却是来钓男人的,所以她的眼睛,一直就没有离开过餐厅里的各类异性。无论高矮怕瘦,年纪大小,只要性别为男,她就会留意上几眼。

到了她这个年纪,已经不再是只看男人外表的时候了。综合素质,才是对一个男人最好的评价。

姚锦之懒得理她,自己做决定,叫来服务员,按照两人平时的口味点了几个道。然后,她端起茶杯,正准备喝口茶润润嗓子,就听得云朵在旁边小声的说道:“咦?那人不是…”

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就没声儿了。姚锦之好奇,转头问她:“怎么了,见到什么人了?”

“那个男的,长的好像我们班以前那个胖头鱼。锦之,你还记得那胖头鱼吧,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死命追你来着。这胖头鱼的绰号,还是你给他取的,说他说起话来那张嘴,就跟胖头鱼的嘴一模一样。”

“是吗,我以前有这么恶劣吗?”姚锦之忍不住抖了抖,想不到,年轻时候的自己,恶毒的程度简直不输给叶随风。

王菲有首歌怎么唱来着?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姚锦之的恶梦,就因为云朵这多看的一眼,猛然间降落了。

那个让云朵觉得面熟的男人,果然就是当年的胖头鱼。只不过,他现在比当年更胖了,气质也更沧桑了,整个一大款的感觉,明明大家都是同年,往他旁边一站,就觉得自己平白年轻了好几岁。

姚锦之和胖头鱼,大学毕业后就再没见过。昔日的追求者如今成了这副模样,姚锦之忍不住默默地将头撇到一边去。

可是,这并不是她恶梦的内容。她的恶梦,来自于另外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现在是胖头鱼的老婆,当年是他们隔壁班的女生,名叫柳梦晰。

名字很琼瑶化,行事做派却是完全的不柔弱。她看到姚锦之的第一眼,张嘴说的头一句话就让人吐血:“啊,是锦之啊,不好意思,抢了你当年的男朋友,实在对不起了。”

临时男友

要不是还没吃晚饭,午饭的东西又都消化了,姚锦之真的很想冲着柳梦晰痛痛快快的吐上一回。她管胖头鱼叫什么,自己当年的男朋友?

这会不会是存心恶心人啊!姚锦之记得当年,自己从来没有回应过胖头鱼的追求,因为他的紧追不舍,自己甚至还总是避着他。他们两个,别说是情侣关系,就连朋友关系都算不上,顶多就是一起上了四年学的同学罢了。

听到柳梦晰这么自顾自的给胖头鱼安了这么一个头衔,不光姚锦之反胃,连云朵也有些受不了。她当即就忍不住疑惑道:“当年锦之和胖头鱼,有交往过吗?没有吧。我记得大学的时候,胖头鱼喜欢锦之,总追着她跑,可锦之不喜欢他。倒是梦晰你,总往我们班跑,总来找胖头鱼,是这样的,没错吧?”

云朵说话的时候,脸上一派天真和谐,那语气纯洁的,完全让人起不了半点疑心。配上她今晚非常淑女的打扮,胖头鱼他们那一帮随行的朋友们,全都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