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初瞪大眼睛。

因为那件栽赃的事,她对贵达斋没什么好感,没想到他们开酒楼的同时还兼营点心铺子,看来还挺有名的。而且……十两银子?!她根据大明的米价估算过,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八百块左右,十两银子也就是八千多块,这什么点心呀,这么贵!

打开盒子一看,二十来块小点心形状颜色各异,摆得也有讲究,跟艺术品似的,确实精致漂亮,再看盒子,怕是就值五两。点心嘛,大约直径一寸大小,也就是说,她一口咬下一半就是四百块钱没了。

她穿越到大明的豪富之家,本来应该对此见怪不怪的,她爹胡大海也买过好多更贵重东西给她,不过她在现代毕竟是劳动人民,此时还是忍不住惊叹,顺便鄙视了一下古代封建阶级的奢侈。

“谢谢小红,我一定会爱吃的,不过太破费了,我会不好意思的。”她和颜悦色地说。

赵三红大概觉得如初接受了他的谢意,不禁露出轻松的笑容。

如初转向站在赵三红身边的李成粱,“看起来你也有准备呀,给我什么好东西呢?”

李成粱摊开大手,“我们三个都没有小红那么有钱,是穷人,所以给的东西价值不高。不过小光说,礼物之事但求心意,只要把自己最喜欢的送给别人,就是最真诚的。所以……”他从袖子里掏弄半天,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油纸包来,递给如初。

“这是什么?”如初下意识的接住,偷偷捏了一下,方方正正的一块,有点弹性。

“酱牛肉。”李成粱老实地答,喉头还动了一下,似乎是咽口水。

什么什么?酱……牛肉!

如初一时没反应过来,八重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成粱一点不尴尬,睁大睫毛浓密的漂亮眼睛道,“我今后如果能升官发财,给你一大箱金银珠宝都没问题,但我现在没钱买礼物给你,这块酱牛肉就是我最珍贵的了。这是昨天小红家的佣人偷送进来的。你也知道,最近卫里管得严,挟带东西进学里很困难,我都没舍得吃,就闻闻,然后就给你了。”说着,又咽了一下口水,显然真的是很舍不得。

如初感觉又好笑又感动,看着李成粱诚恳的眼睛,温言道,“谢谢你的礼物。常言道,贫时一碗粥胜似富时一餐饭,你和小红送的礼物我一样喜欢。不如晚上我请你们吃饭吧,到时候大家一起吃好了。”

“好呀好呀。”李成粱当场答应,但随即又转头看看戚继光。

戚继光垂着眼睛没做出任何表示,只是拐了拐胳膊肘,碰了碰身边的张居正。

张居正还是板着脸,看起来冷冷的样子,但他的眼神中却似乎有点局促和不知所措。磨蹭了半天,当如初以为他没准备礼物时,他才把背在身后的一只手伸出来,递给如初一个纸卷,“我没什么好送的,只有一张画像一首诗,喜不喜欢随你吧。”

“我当然喜欢,你送的耶,本朝第一小才子,可得意死我了。等你将来成为大名人,这画可值大钱啦。”如初看也没看就先拍马屁,惹得张居正有点不好意思,但心里也有些欢喜。

如初则跑到书桌处,喜滋滋地展开纸卷……上面提的诗词倒罢了,那个头像却画得很得她的神韵,尤其那一字眉,威风得紧。果然好才华!

她当然大赞扬了一番,直到张居正害羞得不自然时才结束。之后,她的目光扫向戚继光,很好奇他送她的礼物会是什么。

第五回 大明朝第一送花人

戚继光很扭捏。

五个人十只眼睛一起扫射他,他才迟迟疑疑地从身后拿出一个扁长的小纸盒,但在眼看就递到如初手里的时候又缩了回去。

“这个……不好,明天我重新送你一个吧。”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和平常那种镇定自若的样子完全不同。这大大勾起了如初的兴趣,于是她也不说话,只是执拗地伸直手,坚定地索要。

戚继光举着那个小盒子,送过去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就那么僵在半空,颇有点尴尬。一边的李成粱看得不耐烦,急道,“小光,你倒是送给小一一呀,这么举着,你胳膊不累我都累了。”

“跟他废这个话干什么?”一向冷冷的张居正似乎也看不下去了,干脆一把夺过纸盒,递到如初手里。

戚继光一愣,手停在半空中几秒才收回去,脸涨得通红,人也有些局促,似乎觉得这礼物很拿不出手。

如初好奇地抬头看他,慢慢打开纸盒。

一只玫瑰花。

或者是月季花。不管是哪个品种,反正是一朵红色的、蔷薇科的花朵。看起来有点蔫蔫的,可确实是一朵美丽的花!

如初先是一窒,之后惊喜地瞪大眼睛。

有男人送她花耶!没想到穿越到古代,还是有男人送她花耶!

她跳起来,从心底涌上一股软软的、麻酥酥的情绪,差点扑过去,抱着戚继光,猛亲他的脸,因为他可是大明朝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呀!

可她这反应吓了四名少年一跳,因为她热烈的欢喜感被强抑着,造成面部肌肉的轻微扭曲和抽搐,和那喜感的一字眉产生了物理反应,看起来有点……狰狞。

“我就说你别送他花嘛。”李成粱烦躁地揉揉自己的头发,“大姑娘小媳妇的是喜欢花,有事没事摘几朵戴头上,要不就插瓶子里,小一一虽然娘娘腔,可……毕竟是太监,不是女人呀。”

戚继光的局促感在加深,心里后悔无比。他也不知道怎么想起要送花,虽然他买不起别的,但送什么也比送花好吧?或者是因为想起这小太监时,脑海中突然就浮现出他笑起来的活泼样子,那直率中又带着三分狡黠的眼睛,那粉嫩圆润的手臂,所以……才做出这种糊涂事吧?

他有点无措地看了一眼张居正,后者舔舔嘴唇,解释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个,小光大概是这个意思。小一一,你不喜欢的话,我们……”

“谁说我不喜欢?”如初大声道,感觉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变调,“老子喜欢得不得了。八重,快拿个花瓶插起来,瓶里放点水哦,唉对了,再放点糖,这样它会开久一点!”

“你真喜欢吗?”戚继光试探着问,眼睛盯着如初,生怕错过她任何表情。

“我骗你干吗?还是你认为我必要巴结你?”如初白了戚继光一眼,没意识到这眼神多么女性化,就像是撒娇一样。

李成粱打了个寒战,“妈啊,他真喜欢。难道割了……人就彻底变女的了?怎么连喜好都一样!”

“黑人,你要试试吗?”如初不怀好意的往下一瞄,吓得李成粱立即躲到身材最瘦小的张居正身后装小猫,逗得如初哈哈大笑。

一边的赵三红见状,知道如初是真喜欢这花,于是舒了一口气道,“谢天谢地,还真让小光蒙对了。小一一你不知道,他为了弄这朵花费了多大的力气。现在天这么冷了,只有京师的豪富、还得是那种风雅人家的花房里才万花绽放呢。他前天在学里禁夜前去了京师,昨天下午才回来,因为怕这朵花冻着了,一直揣在怀里,回来后还放在火炉边,结果早上那花就变成蔫巴巴的样子了。所以……他不敢给你。”

如初想象着戚继光长途跋涉、翻墙越脊、还要躲过无数看家护院,只为了去花房做个偷花贼,之后还紧张兮兮地帮花烤火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不过涌上心头更多的却是感动。原来这朵花来得这么珍贵,正因为这样,才代表着他全心真诚的感谢吧。

“他一个人去的?”她顺口问。

“可不是!”李成粱不以为然地撇撇嘴,“我说让他找点别的东西送你吧,他却说他没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值得送人,非要做这蠢事。我们才犯过事,怕教头们查得紧,得留在舍间里为他打掩护,所以也没人能跟他去,就这么提心吊胆了一天一夜,还好他没出事。”

“他走着去的?”如初再问。

“他哪有钱雇车马,全凭两条腿呗,正好练轻功了。”李成粱继续不以为然。

“小光……”如初望着那高大的少年,心中的感动加大,一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其实,不过是一只花而已,也许根本不值什么,但他是这么努力才得到的,带着伤走出几百里路,冒着被人家抓到的风险,骄傲的人却用偷的手段,然后又细心呵护着,正因为如此,这份心意才分外难得。

戚继光极力保持温和平静的样子,但心里却像有个小虫子爬,痒痒的,却又抓不住。他不习惯眼前的胡公公是这幅表情,眼睛因为兴奋而闪动着光芒,那使那张阴阳莫辨的脸看来柔和不少,连那可笑的一字眉也不那么碍眼了。

“得到的越困难,才越表示我们的感谢。毕竟,你救了我们的命。”他干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如初垂下眼帘,然后再坦然直视着四名少年,“但我仍然很感谢你们,因为你们让我今天很高兴。刚才说了,晚上我请你们吃饭,就去外面吃怎么样?宴宾楼吧!放心,我帮你们向学里请假,就说我要对你进行单独教育。”

李成粱和赵三红一听就欢呼起来,张居正看起来也很高兴,但还是故意摆住淡然、不耐烦、甚至不屑的脸色来,“小一一,你要弄明白一件事。我们不是和你和好,也不是从此就信任你了,送礼物不过是为了报恩,男子汉大丈夫恩怨分明,你毕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第六回 跟着我,有肉吃

“奇怪!谁和你们和好?我们吵过架吗?我是教习,你们是学子,我凶的时候是管教你们,和吵嘴是两个概念懂不懂?”如初斜瞪了张居正一眼,“还有啊,小白龟,别装得那么冷淡嘛,也不必那么戒备,吃一顿饭而已,难不成你以为是鸿门宴,不敢去?”

“笑话,我张居正怕过什么?”张居正漂亮的长眉拧在了一起。

啊哈,原来这只小白龟禁不起激呀。弱点弱点,得好好利用。据她观察,李成粱信奉的是四字字:以武服人,赵三红的毛病是不太自信。那么,戚继光呢?他的弱点在哪儿?

想到这儿,她的目光搜寻到土队的老大,见这少年目光闪烁,似乎有什么话难以说出口。

她心头一动,笑道,“你也放心吧,绝不会让你吃人嘴短。我说话一向算话,虽然这次不小心救了四条小命,也不会借此要挟你们,和你打过的赌还是算数的。”

“什么赌?”八重好奇地问。

“赌我在众人面前暴打安公公一顿,这样他们才肯参加卫学内的比武,明年也肯去参加武举考试。”如初表面上漫不经心、甚至有些胸有成竹地答,心里却悔得肠子都绿了。

装什么英雄好汉嘛,何况她本来就不是。如果以这次的救命之恩胁迫他们,她就轻松多了呀,干吗还在意那个本来就不能实现的赌约?可是话已经说出了口,现在也收不回来了。怎么办?还能怎么办?硬挺下去呗。万一真不行,再小气地翻旧账不迟。

“原来小光跟你赌的是这个,哈哈!”李成粱笑得没心没肺,“之前我们问,他还不肯说呐!小光真是聪明,这下看你怎么办?摆明输定了嘛!”

“还没到约定的时间,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输?”如初不服气,“你这样大嘴巴,不带你去吃饭了。哼!”

“别呀,咱不带这样的!”李成粱露出哀求的神色,“你这人,咋不让人说实话呢?”

如初忍着笑,“怎么不带这样的?我这是让你明白宁得罪小人,不得罪女……呃,阉人的道理。”

“那我这嘴以后光管吃饭,不多说话还不行吗?”李成粱讨饶。

一边的戚继光看着这一幕,即感到好笑,又感到疑惑。太监不是应该很不喜欢别人说自己是阉人吗?就算是说,也应该带着自嘲的语气吧?为什么小一一可以这么大方地把这两个字说出口,而且一点不介意似的?

是这个小太监心怀太宽阔,对身体的残缺并无所谓,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尽管他屡次提醒自己,却还是得承认,小一一和卫学里其他的教习不一样,好像……真的很热心,并不是伪装。

但,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吧,说不定是小一一伪装得太好。话说之前他曾经打听过,听说小一一没有做任何搜寻证据的实事以还他们的清白,只是找安公公谈了一下午,之后所有的证据就被轻而易举地推翻,然后他们就没事了。这是小一一太聪明,采用了智取的方法?还是他根本就是安公公的人,只不过借此机会收买人心?

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在他心底,还是比较倾向前一种猜测。毕竟他们几个是穷学子,没落的世族子孙,还有什么好让人图谋的呢?

而其实,他刚才是想对小一一说,既然他救了他们的命,那个赌约可以不作数。参加比武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让人阴?没关系,反正不是第一次。丢脸?也无所谓,因为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曾经决定妥协,就当是报答救命之恩,可没想到小一一主动要求赌约继续,那他还犹豫什么呢?之前他绝对相信小一一办不到那件事,但现在他有点说不准了。这个小太监很不一般,做出的事往往出人意表,像个谜一样引人兴趣。而因为有这个小太监在,他感觉在卫里上学并不是那么无聊的事了。

……

因为是冬天,戌时中(晚八点左右)的天色已经很黑了,特别是在河边,几乎没有了人烟。

好在是十三夜,天气又晴朗,月色还是很不错的。就在清皎的这月色之下,有六个人缓缓走来,正是如初一行。

他们刚在宴宾楼大吃大喝了一番,戚继光等四人就像饿死鬼转世似的,残席换了两次,从申时末(下午五点)吃到戌时初(晚上七点多)才算消停,足花了如初五两银子。就这,李成粱还说:“今天不错,肚子好歹垫了个低儿,平时那点吃的,也就够塞塞我的牙缝,保证我的小命不丢就是了。”

有好菜,自然也会有好酒,所以五个人都有点微薰,只除了戚继光一人。席间,他坚决滴酒不沾,笑说必须有一人保持清醒,不然怕找不到路回学里。

其实另五个人都有分寸,并没有喝醉,只是因为酒精的关系有点兴奋罢了。八重个小酒虫,还从宴宾楼带出一瓶酒和牛肉干、凤爪、老虎豆儿等物,说没喝够,拉着酒量最大的赵三红要继续拼。

“没想到此处的夜景如此美丽,你们快看。”走到一个小土坡处,张居正忽然停下脚步,赞叹道。

众人循着他的指向望去,就见远处一片光影流动,衬得月色似乎也黯淡了下来。别看河边连个鬼影子也没有,但码头那边却还热闹非凡,那些灯火看得久了,似乎正向他们这边飘过来似的。

“那是幻影。”听到如初的惊叹,赵三红解释,“在一个空旷的地方看灯火久了,就会觉得它们在慢慢靠近。以前我和我爹到大沙漠边缘做过生意,曾经见到过这样的景致。”

“不如我们在这里边喝酒边看景吧?”八重建议。

如初听得直翻白眼,这可是十一月的天气,河边风大且冷,就算对酒当歌,也得换个地方才行呀。不过她还没来得及反对,李成粱、赵三红和张居正就兴致勃勃地应下了,此时如初就算拉了戚继光反对,也要少数服从多数,所以她干脆闭嘴装乖。

于是,是黑暗的河边,在一个小土坡上,几个人围坐一圈,喝酒……御寒。几个年轻人很有兴致,但这在如初看来,简直是吃饱了撑的。知道的,是他们在看风景,顺便谈谈人生呀,理想呀什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群水鬼在黑暗中聚会,要么就是一群神经病。

不过大家年龄相差不大,虽然冻得哆里哆嗦的,但很快就聊得热乎起来,再加上酒的力量,过了会儿也仿佛没那么冷了,话题更是天南海北,无所不谈,最后又说到卫学里的事。

“你们归顺我吧,有大大的好处。”如初站起身来,借机奋力广告道,“跟着我,有肉吃。在学业上进步快,在前途上有光明,福利大好,还不克扣军晌,哪找这好事去?”

第七回 演讲

“快拉倒吧。”李成粱灌下一大口酒,“你只是一个太监,而且大概没什么品级,现在就仗着眉清目秀,不对,只有目秀,没有眉清,就仗着这个受到安公公的宠爱,这才能在学里横行一时,顺便关照一下我们。等明年我们学成离开,你还能做什么?到时候我回我的铁岭卫,小光回他的登州卫,白圭继续当他的举子,三红就看他老爹给他买个什么闲职的官,然后接着当他的西北首富。这和我们入卫学前有什么区别?我们早就想明白了,什么报国雄心、上阵杀敌都是狗屁,任你有多大本事,朝中无人也没办法施展抱负,那还不如当天和尚撞天钟,混混日子倒还轻松呐。”说着又喝了一大口酒。

如初愣住了,看了看另三名少年,见他们都以沉默赞同着李成粱的话,心中不免震惊。曾经以为他们只是顽劣,只是对现实不满,只是荷尔蒙分泌过多,只是热血叛逆,没想到他们有着广阔的胸襟,却又对人生有着这样深深的失望与无奈。

她能做些什么?她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其实李成粱说得对,她能保护他们的,她能扶持他们的,也不过是一年的岁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他们要成就一番事业,实在需要太多的机遇和巧合。可惜她在现代是个历史白痴,只知道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却完全不清楚历史细节。

不过他们终究是大明的名将和名臣不是吗?所以,她只要陪他们捱过最艰苦的岁月,不让他们因她的穿越而偏离历史的轨迹不就行了,有什么难的?

她那超级乐观的性格注定她不会沮丧太久,所以她只是愣了几秒,随即就扬起爽朗的笑容道,“小白龟和小红也是这样想的吗?咦,你们发现没?你们三个人的名字都是颜色诶,白、红、黑。那小光呢,代表对绿色吧,希望的颜色,你们看绿光森林吗?”她说着说着就脑筋跳闸,八卦起来。

“那是什么?”赵三红问。

“呃……绿光森林就是……”如初脑子里回忆了一下这部台湾偶像剧,虽然觉得剧情有点囧,有点雷,但有的台词还不错,比如那句,“只要相信,就一定可以看到幸福的绿光。绿色代表幸福哦。唉唉,跟说了你也不懂,但是要相信人生、相信命运。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诗,你们总知道吧?”

“我只知道千金散尽还复来。”张居正有点醉了,笑起来没了往日的冰冷,显得特别可爱,“我们就散你的财,呼八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八,自然是指八重,可他语气中那种落寞和惆怅,绝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应该有的,听得如初的心都揪了起来。

“难道你们以为比武也是一件没有意义,白费力气的事吗?”如初想起他们对比武的抗拒,于是问。

“本来就是呀。”赵三红苦笑道,“不过是走个过场,等明天一离开卫学,该做高官的还做高官,难道因为成绩好就受到兵部的重视?开始我们还抱有幻想,可比过几次后就明白了。第一名,总是严鹄的金队。”

“小光你怎么说?”如初歪过头,问那个一直沉默的年轻男人。

戚继光摊开手,“你只要赢了那个赌,我们就会去比武,不过那确实是浪费时间。”他一脸无所谓。

如初见他们这个样子,见气氛因这个话题而沉闷起来,不禁热血上涌(也可能是酒劲上涌),忽然跳到河边一个较高的土坡上,也不管寒风呼号,也不管离河沿太近,随时可能掉到冰冷的、眼看就要结冰的河里去,义正言辞地大声道,“你们说的不对。也许从表面上看是有些道理,但实际上却没有半点道理!因为人不是活在过去,也不是活在未来,而是活在当下。难道因为将来可能不成功,现在就不努力吗?谁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谁知道今后的人生有怎样的可能?你们就是怕罢了,就是不敢抗争罢了。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男人,可是却不努力就放弃吗?从没有试过拼命去争取,当你们老而将死的时候,不为生命的虚渡而悔恨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只有那么一次,倘若错过些什么,倘若没有去奋斗,你们不觉得亏欠了自己吗?所以,我要你们去比武,因为我要你们去抗争!我要你们去赢!不为了过去、不为了未来、不为了家族、甚至不为了国家,只为你们自己、为了你们身为男人的尊严,我要你们拿回属于你们的光荣!我要你们拿出真本事,真刀真枪地干一场,就像在战场上一样。我要你们在肉体上伤害他们,在自尊上打击他们,在他们的脖子上拉屎拉尿,还不许他们擦!你们明不明白?明不明白?!”

一番话,掷地有声,慷慨激昂,连如初自己都激动了。她迎风而立,之后姿态潇洒地跳下土坡。可惜因为冻得身子发僵,落地时膝盖一软,差点扑倒,幸好戚继光眼明手快,拦腰抱住她,把她扶起来。

她借机抓住戚继光的衣襟,抬头诚挚地望着他,问,“你明不明白我的话?”

戚继光极力克制,但还是觉得热血在全身奔腾。他滴酒未沾,那莫名其妙的兴奋感并不是酒精的作用,可是听了这小太监的话,他感到豪气顿生,忽然觉得他的消极抵抗从根本上就错了,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熟的态度。是呀,能如何呢?就算努力白费了,至少他争取过,像现在这样自暴自弃,简直比这小太监还要娘娘腔,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别人?

“明白。”他低声道,点了点头。

如初听到他说出那两个字,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再把目光投向那三个人,见他们全部重重点头,如果说戚继光还是很平静的承诺,那几个就是脸红兼激动了。

早知道演讲有用的话,她早就该使这一招。以前看电影,尤其是运动竞技和战争类电影时,最后的决战中教练或者统帅都会来一段激动人心的、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演讲,原来这真的会鼓舞士气!

“我没听见你们的回答,大声点,明不明白?”她干脆学电影学个够本,对着那四名少年大叫一声。

“明白!”四人一起答。

“还是没听清,你们是娘娘腔吗?说话声音这么小,再大声点!”

“明白!”

“这回好点了,可是还不够气势,我要你们再说!”

“明白!”声音吼得人耳鼓作响。

如初挥舞粉拳,跑到河沿上,只差一步就能掉到河里。不过她并不怕,如果没估计错,这条是六百多年后的海河,她曾经横渡过,虽然六百年后这河宽才有几百米。

她站在那儿,招呼四名少年也过来,教他们对着河大声喊叫,把心里的感觉全喊出来:“我们要在肉体上伤害他们,在精神上打击他们,在他们的脖子上拉屎拉尿,还不许他们擦!”

他们一遍遍地喊,直到声嘶力竭,直到一舒胸臆,直到把所有的屈辱和不甘、骄傲与尊严全化为了信念,直到如初咳嗽起来,暂时性失语一分钟。

真快乐呀!多年后这四个男人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还会感到血管流动的血是如此滚烫。

不过还有鲜为人知的一幕别人不知道的,那就是如初激动得快热泪盈眶时,戚继光凑进她的耳朵,用一种极清醒的、甚至有点幸灾乐祸的声音低声提醒,“胡公公,小一一,咱们那个赌约还得继续哦!”

这家伙,明明是少年版虚海!

第八回 被人惦记了

“这几个小猴崽子,扰了公子的雅兴了吧?”如初一行六人,歪歪斜斜、勾肩搭背、高歌纵酒着离开后,一个声音从河面上传来。

是安公公。

不过他不是泡在冰冷的河水里发神经,也不是浮在水面上练轻功,而是坐在一条乌篷小船上。这条船好死不死地就泊在如初他们深夜聚会的河堤边,因为有个半拱形的突起部分挡着,所以像个小港湾一样风波平静,也遮住了他人的视线,除非有人趴在河沿上,伸出二尺身子往下看。

要真有这样的人,恐怕也是精神有问题,淹死活该。

“安公公,和我就不必说漂亮话了吧?雅兴?哈哈,阴谋密会还差不多。”船里的另一个人道。

安公公也笑,“公子就是爱说笑,咱家和公子能有什么阴谋,只不过说点不愿意让人知道的闲话,又不愿意让人看到罢了。”

那人但笑不语。

安公公叹了一口气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咱们躲到这鬼都不来的地方,还是会遇到这些让我操心费力的猴崽子们,唉,冤家啊冤家。”

那人又是一笑,大冷天的,手里拿着一把洒金折扇,此时用半开的扇子点着下巴,金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特别好看,“这样也不错,能听到些平时听不到的有趣话儿。他们……是卫学里哪个队的?”

“土队。”

那人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之后意味深长地道,“原来是那些不省事的家伙。不过依我看,倒真有几个有意思的人,总比其他几队全是些庸才强些。可惜我没看到,那个尖嗓子的,带头大喊大叫的家伙叫什么名字?哈,很有趣的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