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杉首先就拉着秦朝安拼酒,酒过三巡,开始划拳。

这些玩意儿历来是兵痞子和匪类们最爱也最热衷的玩意儿,可巧的是,一个是兵痞头子,一个是山匪头子,基本都是踏着自家兄弟的血海杀上来的领头人,相互比斗下,小兵小将都倒了一片,两个老大还在沉默的划拳喝酒。

如果不是远处的比斗声此起彼伏,他们两个估计还会这么喝到天亮。

许慈吃得肚子滚圆,也欣赏够了两大美男的基情,然后跟着那群小兵们一起吆喝:“是男人就撸袖子真·枪·实·弹的干架,喝酒这种文绉绉的事情不是爷们干·的。”

林杉有些醉了,歪歪斜斜的从无数酒坛子里迈出脚步来,含糊的喊道:“没彩头的比斗就是耍流氓!你们要对本将军耍流氓吗,啊!”

众人大笑,秦朝安目光炯炯的望了许慈一眼:“彩头,这不就是最大的彩头吗?谁赢了,谁可以一亲芳泽!”

林杉仿佛没有看清许慈的容貌,蹲下身来抱着她的脑袋左看右看:“这是谁啊,长得真好,比西施还好看。”

许慈哭笑不得:“你们两个醉汉的比斗有什么意思。”

林杉立即道:“我没醉!”

秦朝安也喊:“我也没醉!彩头就是你了,你可别趁机跑了。”

许慈一条腿放在毛茸茸的虎皮地毯上,一条腿支起,撑着自己大半个身子,笑眯眯的道:“好哇,谁赢了我就附赠初·吻一枚,就此一枚,别无分号了。”

别说是林杉和秦朝安了,就连周围还清醒着的将士们也发出饿狼一般的鬼嚎:“我们也要比试!”

林杉挥着大手:“滚开滚开!睁大眼睛看看本将军的雄风。告诉你们,在夷州,我就是老虎,谁也比不过我。”

秦朝安的大髦早就丢在了一边,闻言也不反驳,只是沉默的解着自己外袍的领扣。兴许他也有了醉意,就这么一件小事,他手指打弯的硬是折腾了好一会儿也没弄开。眼看着他就要暴力撕衫了,一双柔夷轻柔的拂开他那关节分明的大手,许慈的气息拂在下颌处:“拳脚无眼,打不过就认输,别太勉强了。输给林将军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儿。”

秦朝安垂头看着矮了自己半个头的少女,明明喷着酒气,说出来的话却斩钉截铁:“不,你的芳泽只能是我的!所有,都是我的。”

许慈扑哧一笑:“傻不拉几。”

纽扣解开,秦朝安抬手松了松衣领,尾指掠过她的手背,上阵之前的耳语似有似无:“等我!”

第三八章

试问,两个醉汉打架是什么样子?

林杉和秦朝安拼酒拼了大半夜,身边堆起来的酒坛子有人那么高。虽然外表看起来两个人都毫无异状,可秦朝安打不开纽扣,林杉跑错了方向,最后被众人牵引着到了空地上,林杉第一次出拳就落了空,拳头距离秦朝安有一个人头那么远。

好在两人都是赤手空拳,挥舞的动作奇慢无比,准头也相差十万八千里,十次拳打脚踢中有一次中了算是不错。就这样,两个人也东倒西歪的打了差不多一顿饭的功夫,嘴角眼角都有了擦伤。

许慈老神在在的半靠在秦朝安的衣服堆里,鼻尖充斥着浓郁的酒香,不时从厨子手上接过几串刚刚烤制好的鱿鱼须,慵懒的神态俨然把守备军营地当成了自己的老家,而她就是家里最大的一位女王。

林杉终于将秦朝安给掀翻,两条腿夹在对方的腰边,居高临下的蔑视着:“有朋自远方来,嗯!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挑了年节,你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秦朝安感觉肋骨生疼,嘴角挂着肆意的狂笑:“怎么,你嫉妒我比你与她相识得久吗?”

林杉挥起拳头狠狠的砸在了秦朝安的嘴皮子上:“我嫉妒?她真的中意你的话,早就跟你心意相通了,哪里还舍得让你跟着她跑到这异乡来。”

秦朝安闷哼,手腕一个巧劲,直接拽起了林杉的腿,对着远处一甩,连人带腿就朝着烧得正旺的火堆里飞去。

林杉空中趁势歪了下腰肢,堪堪从火棍边滚过,顺手就捡起棍子,对着飞奔而来的秦朝安面门刺了过去。秦朝安倒退几步,单脚挑起旁边的火棍,噼里啪啦一顿火拼,无数的火花在半空中炸放,仿若流星,快如闪电。

周边的人轰然叫好。

几个回合后,火棍就只徒留下一阵青烟,两个斗上了瘾的男人默契的丢下棍子,齐齐从身边的小兵腰间夺下武器,这会子,旁人才惊觉两人在不知不觉中早就没有了醉意,一个个目如火炬,在夜空中蹭蹭的燃烧着。

刀剑无眼,拼拼的碰撞声在热气腾腾的包围圈中响彻云霄,随着颤抖越来越紧密,两个人的攻势越来越快,拍手叫绝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有人助兴吆喝,有人骂骂咧咧,有人不以为意,有人干脆在林杉或者秦朝安倒下之时挥舞着拳头呐喊着:“起来,再斗!”

这份气势仿佛感染了周围所有人,连许慈都目不转睛的盯着面目狰狞的两个美男子,细心的发现他们居然一边比武一边斗嘴。

口型中,林杉咬牙切齿:“还以为你是个劲敌,结果白瞎了这么好的样貌,这多年都没拿下许慈日后也不可能了,赶快滚回你的老家去!”

另一边,秦朝安的刀锋插着林杉的鼻尖而过,被阻拦在了毫厘之间:“你以为你是个人物就可以轻易的拿下许慈的真心?告诉你,你平日里看到的她都是假象,她真正的性情只有我知道。”

“你知道有什么用!我在意的是她这个人。知道什么叫做鲜花插牛粪吗,牛粪说的就是你。”

“我是牛粪你是什么?别以为许慈好色就会轻易被你勾引,我告诉你,日久见人心,她迟早会知道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一张脸可以看是没有用的!”

两个人眼看着就要生死决斗,那刀锋不是从这个脸皮上一擦而过,就是在那个人的脖子上横刀一杠。两人相撞又分离,相互调整着气息与姿势后,高举着银刀,在满地沙土中呲牙冲刺着,越来越近……

热火朝天的人群中,有人把火把在夜空中挥动出流星般的轨迹,有人挥舞着拳头大声喊叫:“上啊,冲啊,灭了他!”

眼看着,两个亡命之徒就要拼尽最后一刀,越来越窄的窒息小巷里陡然响起一道刺耳的噼啪声,一条黑影子从他们的腰间横槎而过,无数的银珠从沙土里飞溅而起。

早就拼得眼红的两个男人同时感觉到脖子一沉,嬉戏之声漂浮在耳边,接着一股子热意先落在了林杉的脸颊上,再落在了秦朝安的眼睛里:“一人一个香吻,怎么样?”

林杉抹了一把脸颊上的汗渍:“这算什么吻?都是我的臭汗,亏你也下得嘴。”

许慈笑眯眯:“谁让你们两个打来打去这么久都没有个结局,所以我就只好自己吃亏,不管胜负一人附赠贴面吻了。你嫌弃的话,下次不给你了。”

“别啊!”林杉道,“我的意思是你落嘴的地方错了,”他指着自己的嘴巴,“都说是初·吻了,难道不该奖励在这吗?”

许慈一把推开对方的脑袋:“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啊!你又不是最后得胜者。”

原本呆滞着的秦朝安猛烈的眨了两下眼,到底舍不得用手擦拭掉眼皮上那块残留的热烫感觉:“得了便宜的人该是你才对吧!”

许慈瞪眼:“怎么说?”

秦朝安指着肩膀上的手臂:“左拥右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女儿国的国主呢。”

许慈笑得畅快:“哎呀,我此生最大的愿望被你猜到了。”

林杉后知后觉:“什么?”

秦朝安别有深意的笑道:“你不知道吗?许慈的后宫已经有了男男女女快八十位嫔妃了,如果再加上你,就有八十一位了。”

林杉麻木,林杉恍然大悟,林杉震惊不已,林杉结结巴巴:“我,第八十一位嫔妃?”

秦朝安:“男妃!”

林杉指了指许慈,许慈保持微笑;林杉再指了指秦朝安,秦朝安淡定:“我说了,你对她知人知面不知心。”

于是,这一晚林杉难得的做了个噩梦。噩梦之初还挺美的,妩媚骄人的许慈终于跟他情投意合双宿□□。某一天,许慈在外面玩得腻味了,与他说‘我们回去吧!’,于是许慈就将林杉带去了她的老家,一个叫做乔村的地方。然后,村里里里外外跑出来一群男男女女,纷纷叫着许慈‘国主,您回来了,我们想死你了!’

最后,林杉是被众人踩踏而亡,惊死了过来。

这导致整个新年期间,林杉都躲在了守备军的军营里寸步不离,就怕执勤的过程中再次偶遇许慈。

林杉的日子过得不大安稳起来,同时,秦朝安从那天之后心情也不大好。

许慈先吻了林杉,是不是代表她真的对林杉有亲近之意呢?一个是脸颊,一个是眼皮,怎么看自己都吃亏了吧?这是不是代表在许慈的心目中,自己真的不如林杉呢!

秦朝安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决定试探一回。他将离开齐州之前请许慈帮忙画的一套首饰图纸给打了出来,那一匣子的红宝石基本没有浪费,全部物尽其用在了那一整套首饰之中。等到许慈将东西交给他之后,他又往里面添置了一对红心宝石滚金同心玉佩,偷偷的整套礼物放在了许慈的梳妆台上。

第二天,他如愿以偿的看到许慈手腕上佩戴的宝石手镯。他心安了,那一天都保持着飞扬的心情处理公务,连带着衙门里的人都以为他们的太守大人终于开发了第三春,要迎娶新夫人进门了。

许慈的手镯戴了一天,第二天就嫌弃太沉耽误做事,而且现在是男装不好戴女人用的东西,就给摘了。结果,那一天衙门头顶的那片天空乌云密布,只差狂风骤雨了。

之后的那段时日,许慈戴着上红宝石饰品,衙门就是春天;许慈轻装简行,脑袋上一个像样的头冠都没戴的时候,衙门就白雪皑皑,寒风冷冽。没有人知道,衙门里人的心情是跟随太守大人的心情而定,而太守大人的心情是跟随着许慈的穿戴而定。

一直到开春之后,李齐终于拉着秦朝安去开动员大会发表招募新兵演讲的时候,整个衙门的气候才恢复正常。

李齐自己以前就善于海战,时隔多年,他的低调出现没有给夷州带来任何震荡。实在是,夷州的海兵中再老的将军们也大多外调了,余下的比如林杉来夷州也才八年,对李齐的事迹有所耳闻,见却是没有见过的。

不过,李齐有本事,抽空跟着许慈去了望州岛后,于驻守望州的太守是旧识。两个老人,一文一武很快就把望州岛的防务布置得固若金汤。原本还准备隔岸给个下马威的林杉,眼见着望州岛恢复了生计,很快就知道了李齐是个高手。两人相互试探后,很快就准备张罗起招募新兵的事儿。

李齐这个时候带上秦朝安,直接跟他说:“福王这个人不是个简单人物。他控制着大楚大半的兵权,可见练兵这一项在他心目中还是占据着很大的地位。如今,你对夷州的事务已经有了起色,该让他看一看你另外一方面的本事了。”

秦朝安道:“您不是想要让我学着领兵打仗吧?”

李齐挑眉:“有何不可?难道,你还指望着凭借文臣的这点本事爬到那个最高位置?大人,你得知道,这天下不管是太平年代还是乱世,拳头大的人才是老大。这个拳头就是兵权。”

李齐信奉不会打仗的男人没有前途。所以,这段时日就让欧阳顺接掌了夷州城里的大小公务,秦朝安褪去那一身假皮,用着真身跟着李齐东跑西跑。学习行兵布阵,学习临阵杀敌,学习海战与陆战的区别,学习战场上的三十六计,甚至让他混入新兵当中,聚集自己的小团体。

与此同时,远在皇宫里的皇帝终于开始接触政务,每天面对着如山一般高的奏折愁眉苦脸。

以前所有的奏折都是先经过内阁分类批阅,然后重要文件才送入帝师和摄政王的手中,他们两个人总览。虽然这样速度慢,不过至少稳妥,也让朝廷的各方各面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小皇帝好不容易从皇后的身上爬起来,一连半个月都是看奏折,很快就觉得枯燥无趣。等到半年后,他甚至觉得上朝听政比看奏折轻松多了,因为上朝可以看群臣吵架斗嘴,比那些斗大的拐弯抹角也说不直白的奏折好看多了。

再有,虽然大楚经过几百年的动荡,疆域偶有缩小,到底也是周围最大的一个国家。每日里递送来的奏折也是非常之多,以前帝师是选取重要的奏折给皇帝阅览。只是阅览不是批阅,说好听的就是你好歹是皇帝,要知道最近国家发生了什么大事;说不好听的,你是皇帝你只有知情权,没有指手画脚的指挥权。这两种带来的快·感体会那是天差地别。

一堆的奏折在你每天睁眼的那一瞬就送到了跟前,你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这么多活,什么时候干得完?

等你开了小朝会,正式开始批阅奏折的时候就会发现:哎哟,这本奏折看不懂;哎呀,这本奏折好看,是夸朕体察民情的呐。至于朕体察了什么民情?你问朕,朕问谁呀?反正有人夸朕就对了。这些还算是不痛不痒的奏折,如果你突然直接接到了一本红皮本本,那就凄惨了,代表出了大事了,而且一般不是天灾就是战乱,你是皇帝你得赶快做出决断。

赈灾,给银子!户部说国库没银子。

打仗,要粮草,要兵器,要调兵遣将!马上召集兵部礼部户部。兵部说皇上您要派哪位将领啊?这个将领是摄政王的人,皇帝说不行;那个将领是哪个世家,那个世家有女儿嫁给了摄政王一派的官员,那也不行;选来选去,选了好几天硬是没挑出个跟摄政王没关系的武将。这还不算呢,户部照样的哭穷;礼部说动不动就打仗不好吧?先礼后兵行不行?

一来二去,皇帝根本没有拿出一个有效的建议。他还以为自己参与了朝政就可以一手遮天,指着哪里大臣们就打哪里呢,搞半天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朝廷上,哪怕你是皇帝,你也没法当家做主。

所以,还没完全亲政的皇帝,不过大半年就再也不看红皮封面的奏折了。

他爱看什么?当然是夸天夸地夸他这位皇帝是大楚历史上堪比尧舜的第一帝王啊!

第三九章

老将们都知道,要看一个人有没有名将的潜质,你只需要做到一件事:把他丢在战场上,丢在血堆里,丢在不是生就是死的地狱边缘,经过一次次战争的洗礼。如果他回来了,代表他学会了生存;如果他带着荣誉回来了,那么他才是一名将领。

李齐最初的那一年一直在教导秦朝安怎么当一个日日挣扎在死亡线上还能活着的士兵。白天跟着巡逻的船队出海,风餐露宿,与暴风雨抗争,与迎面而来的海匪们斗个你死我活;晚上,他就捧着兵书,一遍遍跟李齐演练,怎么排兵布阵,怎么出兵,怎么用间,怎么用心理战,无数次他那虚拟的大部队还没上战场就死得无声无息。他那一套侠义的江湖理论在身为鬼才的李齐面前不堪一击。战场上,谁跟你论对错?这里只有不同的立场,哪怕是己方不得人心,那你也必须挺起自己的胸膛,堂而皇之的将敌方绞杀。敌方兴许是正规的士兵,兴许是雇用的武人,其中还可能夹杂着死士,更多的是无辜的平民。老弱病残是先锋兵,壮丁挥舞着刀枪,真正的将军亲卫却穿着铠甲,在后方耀武扬威。

等到第二年,李齐就从海上回来了,将秦朝安丢在了望州岛的巡逻队里面,任由其生死。

望州岛的新任太守是李齐的熟人,眼见着对方将秦朝安介绍给自己,就知晓这人是李齐的传人了。故而,但凡是天气恶劣的时候,海匪难缠的时候,民不民兵不兵的时候,太守就指定要秦朝安跟着去打前哨了。

这三年,许慈和欧阳顺驻守着夷州,隔三差五的收到秦朝安的家信。有时候三天来三封,全都是给许慈的,有时候十天半月来十多封,除了一封给欧阳顺问政务,其他全都是跟许慈聊天打屁说大海蓝不蓝,鲨鱼好不好杀,海匪怎么刁钻,海上商船的各种奇葩货物。有一次,被突然派遣去了海域之外的无人岛,三个月了无音讯,就连许慈都做好了秦朝安喂鱼肚子的打算了,丫的又突然来了信,就三个字:想你了!

拆信的时候,好死不死欧阳顺和李齐都在旁边,俱都看见那张白纸上明晃晃的三个字,忍酸不禁。

欧阳顺打发猪肉去替蹴鞠,一边拆自己的公务信件一边笑道:“不知不觉中,主上也懂得飞信传情了。”

许慈瞥了眼欧阳顺手中堪比一本词典那么厚的信,很淡定的道:“他有闲心写这个,可见是快要回来了。”

李齐感慨:“来夷州四年了啊!”

欧阳顺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看样子何玮这个身份还得让我继续扮演下去了。”

“我看你太守之职当得不错,等何玮的身份用不着了,你也可以尝试着买个官位,一步步往上爬。”

欧阳顺苦恼的是另外一方面:“我不知道我家婆娘什么时候回?若是她见到我这幅容貌,还不把我给休了啊!”转头就问许慈,“你到底派她去哪了?三年了,孩子三年没见过自己年轻了。听人说,这样长大的孩子天生暴力得很。看看我家猪肉,一天一个蹴鞠都不够他糟蹋的,上房揭瓦更加不是事儿,一说读书就瞌睡,日后可怎么办。”

话音刚落,外面花园里果然又响起了衙役们的闷哼。欧阳顺站起来朝外看去,猪肉踢个蹴鞠居然把球给踢到了路过衙役的双腿之间。欧阳顺想想那个疼,赶紧落回座位翘起了二郎腿,当做对外面的事儿一无所知。

许慈悄无声息的将三字信压在了一叠书本上面:“最近收到的消息,说沙洲那边有西蒙野骑兵骚扰。这个时节骚扰边关,西蒙应该是遭遇了天灾吧。”

李齐摸着自己的胡子,斟酌后道:“西蒙从新帝接掌朝政后就年年犯边,这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现在秋季还没过完,牛羊正是肥沃的时候过来大楚,显然为的不是糊口问题。”

欧阳顺问:“您的意思是西蒙在试探小皇帝?”

“早就试探过了,可是朝廷至今都没拿出个章程。今年是第三年,摄政王应该不会再忍了。”

许慈知道对方话里潜在的意思,点头道:“看样子我们得准备貂皮大衣了。”

欧阳顺疑惑:“什么意思?难道许慈你还缺皮毛大衣吗?最近我又收了些好东西,你要不要挑一些回去?对了,你知道我媳妇在哪里吧,帮我捎一些东西去给她。”

许慈道:“她如今的身份比你富贵多了,不缺你手上那些东西,留着给猪肉做衣衫吧。”

欧阳顺炸毛:“你什么意思?我媳妇官职比我高了?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不知道!许慈,我可告诉你,要是我媳妇真的闹着跟我和离,我就跟你拼命。”

许慈根本懒得理他,等到外面又传来猪肉杀猪般的尖叫声时,欧阳顺终于跑了出去找敢于欺负他儿子的混蛋报仇去了。

李齐看着许慈给两人换上新茶,接过喝了一口,才问:“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圆房?”

许慈眨了眨眼。

李齐也不准备给许慈解释的机会:“让老夫来说,今年入冬之前的日子都不错。有些事情,早做早得益,省得劳碌过后反而为他人做了嫁衣裳。你考虑下,该出手时就出手。”

许慈点了点桌面:“我与他,总感觉差了那么一点叫做……情投意合的东西。”

李齐笑道:“你是个理智的人,怎么可能会让感情凌驾于自己的利益之上!我觉得现在你们的感情刚刚好,如不相信,他的信件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如果你还缺一点证据,等他回来,他会给你答案。”

许慈估摸着秦朝安回来最少还有十来天。因为他如今不大不小是个五品将领,哪怕是探亲假呢,也得先把手上的活儿给交接了不是。

结果当天晚上,她正睡得安安稳稳呢,冥冥中总感觉有一股陌生的气息在侵入,倏地瞪大了眼睛,就看到脑袋顶上悬着个人影。

她一直安放在手心里的匕首眼看着就要飞出来,那人双手直接压在了她的手肘关节处,双腿夹着她的腰肢,逼得她整个身躯没法动弹,接着就听到一道低沉的嗓音在她鼻尖拂动:“是我!”

许慈愣了一会儿:“曹安?”

上面的男人轻笑,那声调越发的沉哑,带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韵·味·撩·拨着女人的耳膜:“是秦朝安!”说着,一个干燥的吻就落在了她的唇瓣上,以她不容拒绝的姿·势·长·驱·而入。

口腔里都一股子海水的味道,广阔而咸·湿。他的发丝更是充满了腥气,垂在耳边,与她的鬓发厮·磨着,撩·动着,隔得这么近,她几乎可以听到对方激越的心跳。

秦朝安以一种不容质疑的气势掌握了她的气息,然后顺理成章的接管了她的身躯,从而引导着她一点点失去理智,一点点陷入疯狂。蓬·勃的欲·望,陌生又熟悉的感·触,还有久远的攻势,一切都让许慈逐渐沉迷。

清晨第一缕阳光从敞开的窗棂中横冲直撞的时候,许慈才发现自己整个骨头都要散架了。稍微动了动身子,昨晚那迷·离的一夜还残留在肌肤之上,黏糊得难受。

许慈暗中咒骂了一句:该死的男人!

任命的下床准备喊人预备热水,她要沐浴。裹着长衫才把脑袋探出窗外,映入眼帘的是一具充满了爆发力的蜜·色身躯,在阳光下撒发着雄·性那特有的荷·尔·蒙,每一次挥拳,每一次踢腿,每一次旋身飞跃都带动着晶莹的汗水在飞舞,成了这秋日中最为绚烂刺眼的风景。

秦朝安一套拳法打弯,从长廊的条凳上捡起毛巾擦拭着脖子上的汗珠,抬头见她在发愣,笑问:“醒了?我让人预备了热水,等会一起沐浴吧。”

许慈拢着自己的衣襟,懒洋洋的半靠在窗口上:“你昨夜回来的?”

“嗯,就比送信人晚了一天。”

许慈挑眉:“是半天。”

秦朝安笑:“我脚程快。”

许慈不依不饶:“是你坐的船行程快。”

“好吧,你说如何就如何。”他跨过长廊,长腿在窗边立定,双手抱着她的头,轻轻的吻了吻她从唇角,低头看了一眼,又咬了一口她的鼻头,再看看,忍不住又去舔她的眼珠。

许慈一把打开他的爪子,抹干净脸上的口水:“没完没了。”

秦朝安胸腔震动,发出愉悦的笑声,眼看着对方走了,索性撑着窗台直接跳入了房内,甚至接过了两个仆妇提着的四桶水,轻轻松松的倒入浴桶之中,不由分说的抢着抱起许慈,一起跃了进去。

一个早上又浪费了。

许慈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也要‘从此不早朝了’。

等到用午膳的时候,欧阳顺难得去外面巡视,李齐也不在官衙,整个房里就他们两个人在用饭。结果还没吃几口,林杉又跑了过来,一见到秦朝安就上看下看,审视了个透彻。

许慈泰然自若的吃着早中餐,抽空问:“有事?”

林杉看着桌上的菜式:“没有,就是来蹭饭。”随口就吩咐丫鬟再拿一副碗筷来,显然秦朝安不在的这三年里他没少借此来跟许慈套近乎。

换了三年前,秦朝安肯定早就暗中紧张兮兮疑神疑鬼了,如今他却面色如常,甚至只是在林杉进来的那一下看了对方一眼,确定对方的身份后就将目光锁定在了许慈身上。一边给她夹菜,一边自己见缝插针的大口吃饭。

在海上飘荡的这几年,吃饭从来速战速决也算是一种习惯了吧!

林杉注意了一下,但凡秦朝安夹给许慈的菜式,许慈都是瞬间消灭。这么多年了,林杉对许慈的挑剔性子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不爱的东西她是真的不会碰一下,更别说不喜欢的菜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