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顺看看自己‘怀胎八个月’的肚子,“你就告诉我白梨去哪里了,她怎么还不回来?”

女人哦了声:“她应该不会回来吧。她在海外新看上了几个男人,现在正挑花眼呢。”

欧阳顺简直是晴天霹雳:“男,男人?”

“是啊!孤家寡人在海外也是蛮寂寞的,既然有男人送上门,吃一吃有什么妨碍。”

欧阳顺结巴:“可,可她在这里有夫君啊,连,连儿子都这么大了!”

女人鄙视:“家花哪有野花香,懂不懂啊你?再说了,儿子有个屁用,都没法继承她的家产,就是个赔钱货!”

以为女儿才是赔钱货的欧阳顺:???我们到底是不是同一个大楚的子民啊!男尊女卑才对吧?儿子才能继承家产啊!

李齐从军营里回来,难得的抱着孩子看了下骨骼,玩笑着说:“是个习武的好苗子。”

欧阳顺头昏脑涨:女儿家习武?!

秦朝安瞥了下魂不守舍的欧阳顺,点头:“那日后就要多多麻烦师傅教导了。”

欧阳顺推着猪肉上前:“我家猪肉也是习武奇才,李将军也教一教他啊!”

李齐大手一挥:“男孩子家家的,习武干嘛,在家孝顺父母养家糊口就够了。”

白毅凑过来看了眼:“这孩子精神头不错,也不认生。”

秦朝安笑:“是啊,谁都可以抱着她玩儿。如今还好,大了后就怕被人轻易的给拐跑了。”

众人道他想得太远了。

秦朝安解释:“不远!我能够留她多少年呢,现在就要开始预备她的嫁妆了。我的孩子,总不能委屈了她。”

白毅立马道:“皮子那些东西就别准备得太早了,等她大了肯定都虫蛀发霉了。”

李齐更是建议:“你舍得让她去别人家受委屈?依我看,就算你舍得你家许慈也舍不得,保不准会招婿。”

秦朝安:“那也不错。招婿就招婿,天底下的男儿,随便她挑。”

欧阳顺朝天翻了个白眼,彻底的离开这群疯狂的男人。他觉得整个沙洲,不,整个大楚就他一个正常男子汉了。其他男人,都是软骨头!

许慈这边倒是一帆风顺,远在皇宫里金尊玉贵的皇后却是经历着大磨难。

皇帝爱吃窝边草这一习性皇后没入宫之前就知道了。原本以为有了她在后宫主持大局,皇帝也不缺人伺候,总会收敛一些。结果,别说孕期皇帝就把凤仪宫的姿色最好的两个宫女给吃干抹净,临到她快要临产了,还在凤仪宫的凤床上听到皇帝跟贱·人被翻红浪的声音。

一个宫女,在皇后的凤仪宫,在皇后的凤床上,睡皇后的男人!

听清楚声音属于谁的那一瞬间,皇后就落红了。好在身边大宫女得力,几乎是寸步不离的守着她,眼见不对,一个招呼,整个后宫就忙碌了起来。

皇宫可不是沙洲那个破地方,皇宫的产房在凤仪宫的偏殿,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吊气的人参都是五百年以上。

皇后在偏殿痛得撕心裂肺,皇帝在正殿跟宫女翻云覆雨,都是呻·吟,一个痛不欲生,一个欲·生·欲·死。那三天三夜,谁也不知道皇后心里真正的想法。当然,如期上朝的满朝文武和紧张不安的后宫宫人们更是对皇帝有了另外一番评价。

正妻在鬼门关徘徊的时候,夫君还忙活着鱼水之欢,是嫌弃正妻死得不够痛快呢,还是做丈夫的平日里被妻子约束狠了,趁着对方无暇顾及的时候大吃特吃,只差酒·池·肉·林了。

皇后刚刚发作的时候,就扣住了大宫女的手腕,嘴巴张合无声的问:“准备好了吗?”

大宫女自然知道皇后的这个准备是什么,不是问产房稳婆医女们都有没有到位,而是问那给她的皇嗣做替身的孩子准备好了没!

不得不说,后宫里就一位女主人也有好处。宫人们顶多是被大臣们收买传递一些消息,不至于被嫔妃们笼络做出有害皇后的事儿。

三天三夜,皇后以为孩子都胎死腹中了,结果,历经磨难后,孩子到底是挣扎着离开了母体,出现在了人前。

皇后第一句话就是:“皇子还是公主?”

大宫女抱着还没沐浴的婴儿递送到皇后跟前,给对方看仔细孩子的性别,男孩!

皇后,乃至于整个宫闱都齐齐的送了一口气。

等到皇后将洗干净了的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大宫女轻声询问那孕妇怎么处置。皇后眼睫闪了闪,随即就垂下了眼眸,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大宫女眼见皇后撇清了自己的干系,面上没有表示,心里却隐约有些愤怒。

在一片喜气洋洋中,她给佘太师和太师夫人恭贺的时候,也特意问了句。太师夫人不知内里,太师倒是很平静的说:“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多赏赐一些银子。”别给皇后母子造杀孽就好。

大宫女领命。

佘太师临出门前,又顿了顿脚步:“听说皇上这几天很是宠幸了一名颇有颜色的宫女?”

大宫女回答是。

太师背着光:“如今皇后凤位稳固,有些人该处理了就处理了吧!别弄得后宫都乌烟瘴气,人心惶惶。”

于是,在皇子的满月礼,皇帝昭告天下册封太子的当天,后宫的水井里就莫名其妙多了个无名尸。

若说大楚总算是后继有人,最高兴的人除了皇帝那一家子外,就属摄政王秦寒羽了。

据闻册封太子的诏书还是他亲自书写,甚至连名字都是他给起的,皇帝虽然不高兴,到底也没拒绝。不是不想拒绝,而是因为没法拒绝。

摄政王只是在呈送诏书的档口,问了皇帝一句:“据人通报,皇后身子发作之时,皇上并不在场,也没有处理公务?去哪里了?”

皇帝哑口了,事后再也没有提及过要那得宠的宫女侍寝。当然,那之后宫女也没在出现他的面前过。

太子的大名昭告天下后,秦寒羽还在府里摆了筵席,邀请了不少六部的重臣一起喝了一回酒。

酒席散了后都是半夜了,他东倒西歪的去了书房,进了密室,隔着朦朦胧胧的薄纱凝视着床榻上那曼妙的身姿,只觉气血翻涌,不顾对方的反抗,直接褪了腰带长·驱·直·入,喷着酒气道:“今儿我很高兴!你知道小太子的眉眼像谁吗?哈哈,他们都说像极了我。那是我的孙儿,我也后继有人了!”

“云音,再给我一个孩子吧?我们再生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不给皇兄,就做我秦寒羽的儿子。”

第四四章

秦朝安如今三十有二,太后少说也是四十七八了,若是怀孕妥妥的高龄产妇。

秦寒羽却是不懂这些,在他们男人的眼中,老蚌生珠是常有的事。别人可以,云音自然也行。所以,这段时间他在密室逗留的时候居多。还好朝中现在一切稳定,虽然皇帝依然时不时没事找事,秦寒羽却觉得那就是小孩子的胡闹,根本不用等到他来阻拦,佘太师和御史大夫们就会剿灭皇帝所有不合时宜的热情。

因为时常入宫看望自己的小孙儿,这位叱咤了大楚朝廷大半辈子的王爷难得的柔情满怀,一心扑在了人生大事上,心情也是前所未有的雀跃。这让整个王府里里外外几百号人都啧啧称奇,有人更是笑说见过王爷抱着胭脂水粉回府的样子。那神态,不像一个孤独了多年高高在上的权贵,反而像是突然被自家婆娘投了一罐子蜂蜜似的老男人,沾沾自喜的模样心酸又惹人发笑。

不过,福王没有王妃,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一时间,王府里的知情人倒是心知肚明,不知情的那脸色就千奇百怪了。

秦寒羽买胭脂水粉自然不是自己用,而是云音要求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日费力耕耘的缘故,云音对他的求欢再也没有了往日那般愤恨交加的姿态。两人亲密的日子越来越多,秦寒羽各种小动作不断,嘘寒问暖也就罢了,偶尔看阳光正好,还会抱着云音在院子里晒一晒太阳。

在秦寒羽的记忆中,云音从来就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天真活泼的时候很容易吸引男人的目光。

自从出过密室一次,云音开始逐渐对他提了要求。最初只是嘟囔一句想要吃烤肉,差不多十五年了,秦寒羽还是第一次听到挚爱女人除了放了她之后的第一个额外的要求,那份欣喜若狂根本无法言表。所以,那一次烤肉是秦寒羽亲力亲为,云音靠在摇椅里等着投喂,那一份默契差点让人误以为他们是相处了多年的老夫老妻。

有了第一次就第二次,第二次是想要一袭鹅黄的裙裳。云音喜欢各种嫩色,鹅黄湖蓝芽绿,对秦寒羽爱之若狂的樱桃红却是弃如鞋履。她不知道,秦寒羽之所以喜欢大红,纯粹是因为他记忆中最为鲜明的色彩,就是封后大典时云音的那一袭红裳。那是他心底最隐秘的痛,也是对自己皇兄最为深刻的恨意来源。

有了美丽的衣裳,对镜自顾的时候,云音才恍然发现自己容貌的衰退,这才有了胭脂水粉的要求。

所谓女为悦者容,秦寒羽认定这是云音最大的一次改变。他甚至觉得,今次之后,他们两人会如任何一对明媒正娶的夫妻一样,相濡以沫,相伴到老。

若秦寒羽有过妻子,甚至是有过妾室,他就该知道,孕妇最大的忌讳是什么!也该是先帝的帝位来得太理所当然,导致秦寒羽的母妃也没遭遇过太过于惨烈的宫廷碾压,所以,对于女人那些致人流产的事物知之甚少。

所以,等到云音的身上连续七天小月不止的时候,他才发现问题所在。

那一整套胭脂水粉,居然都只余下了一半。一盒胭脂,在寻常女人的手里最少也可以用上三个月,在云音这里却不到半个月就去了一半,说明什么?

“麝香啊,蠢货!”云音抱着肚子躺在床榻上,嘴角的讽刺明晃得刺眼,“不是所有的胭脂水粉都会添加麝香,所以,我都试了试。”

秦寒羽双手颤抖:“你怎么试的?”

“吃了它们啊!”云音点了点自己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唇瓣。原先让秦寒羽误以为她身子不爽利所以才容色晦暗的真正原因,居然不是因为他日日需求无度的缘故,而是因为云音吃了胭脂水粉,吃了整整半盒!

“你简直不要命了!”

云音露出一口渗血的牙:“是你痴心妄想!我告诉你,此生此世我都不会再给你生孽种,一个都不会!就算怀了,我也会弄死他,哪怕生下来,我也会亲手掐死他!”

秦寒羽暴喝一声,双手狠狠的掐住对方的脖子。她恨他,他又何尝不恨死自己!如果当年他主动一些,他强势一些,他蛮横一些,只要他提出来,身为太子的皇兄为了兄弟情义说不定早就把云音让给他了。只是,当年的他太过于懦弱,太过于胆怯,他怕他们的兄弟之情经不起一个女人的考验。

他觉得,那不过就是个女人罢了,天底下的美人多的是,何必为了一个云音而坏了兄弟情分。皇族的亲情太重要了,重要到可以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甚至是性命!

秦寒羽退缩了,一直退一直退,退无可退的时候,他才发现,还是得不到的人最难忘。

掌下女人的气息越来越微弱,可是她眼中的光彩反而越来越艳丽,就像是阴霾多雨的秋日乍然散去了所有的乌云,见到了阳光。

“你想死!”秦寒羽猛地松手,揪着她的发丝逼着她与自己对视,“没那么容易,我不会让你轻易死了。”

云音剧烈的咳嗽着,失望之色根本没去掩藏:“放心好了,我迟早会死。我会跟先帝团聚,我自始至终都是他的人,做鬼也是他的鬼。”

秦寒羽哈哈大笑:“你以为你是他的妃子呢?告诉你,没有我的容许,你连陪葬的资格也没有,我让你安葬在哪里你就得安葬在哪里。只要我愿意,你哪怕死了,尸骨也得永生永世的陪在我的棺材旁边,生同裘死同穴!”也许是觉得这话还不够表达自己的恨意,他低下头凝视着云音那惨白的容颜,指腹摩擦着她渗血的嘴角,“何况,你怎么会死?先帝刚刚殡天的时候,你没死成,现在你又怎么会自缢呢!你自己都不知道吧,你是个胆小鬼,你怕死得很!你这辈子除了老死,没有其他的死法,认命吧!”

“啊啊啊啊啊啊啊——”啪的一声,秦寒羽的脸上浮现五指抓痕,他从鼻腔里浮出两声冷哼,重新清理好对方的乱发,甚至给对方拉上了薄毯,轻声细语的道,“你身子伤了根本,等会我让太医来替你把把脉,该吃药就吃药。”说罢,将桌上的胭脂等物一扫而落。

“这些东西太差了,下次本王给你带更好的来,你安心休养。”

*

许慈出了月子后,普季已经到了沙洲快两个月了。

他刚刚到沙洲的时候就见过了白毅,跟白毅抱怨:“这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亏你还一呆就是几十年。”

白毅对他弱鸡一样的身子骨嗤之以鼻:“朝中没人没办法,你以为我愿意呆?”

正巧,李齐找白毅商量事情。这一年半之间,两个人哪怕是天生仇敌,对对方的真本事还是很佩服的,所以,哪怕每一次商议事情他们都会相互讽刺一番,不得不说,争吵后提出来的决案还是很得人心,甚至成效也高出白毅与自家属下们商讨来的三四成。

李齐做大将军的时候,普季刚刚入摄政王帐下,为了立足,李齐当年下马就有普季的鬼点子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李齐是知道摄政王手下这个狼心狗肺的狗腿子的,普季对于自己第一个拉扯下马的手下败将那也是记忆尤甚。两人相见,普季以为对方还是以前的暴脾气,肯定会先揍了自己一顿再说,结果出乎意料之外。李齐旁若无人的先跟白毅吵了两句嘴,两人又定下了下一轮去西蒙发财的事儿后,才由白毅的介绍下与普季见礼。

见礼的话儿也稀疏平常:“久仰大名,普大人日后可要多关照关照我等小民啊!”

普季咂舌了,哎哟喂,这还是当年那个虎将吗?那个轮着两个大锤就可以把一艘大船给砸穿的猛将吗?

不过,哪怕心里再怎么嘀咕,普季做人还是很有心机的,当即拱手笑道:“没想到他乡遇故知,李将军这些年可还好?”

“好,跟白毅搭档,他很照拂我这个泥腿子。”

白毅大笑,大掌拍打得李齐的背部,发出砰砰的巨响,普季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不知道李将军这些年在哪里高就,下官记忆力还是不错,好像朝廷的武将名册上并没有将军的名号啊!”

李齐这才哦了声,笑得跟弥勒佛似的:“哦,我不是将领,我就一个幕僚,如今在太守身边当个跑腿的伙计,跟普大人做的活儿相差无几。”

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能跟一个边关朝不保夕的太守相比吗?他们身后的幕僚那地位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好嘛。

普季:“那还真是屈才了。将军大才,要不,下次回去下官替你在摄政王面前引荐引荐?”

这话简直打脸,李齐好歹是保家卫国的将领,到了普季的嘴巴里就跟一个守城门的小吏没差别了,还引荐,这不是抬高了自己贬低了李齐嘛!是个人都会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李齐却是一反常态笑眯眯的道:“好啊,我就等着普大人的喜讯了。”

普季暗吼:你还真是不要脸啊!

李齐挤眉弄眼:哎哟,我就是这么会顺杆子爬。

有了李齐这份关系,普季很顺利的就见到了何玮手下几名幕僚,从而开始了摄政王的任务。

不得不说,摄政王估算得没错,丫的这群人就没一个善茬,李齐最甚!

第四五章

说是顺利,其实真的就只是打了个照面而已,相互交换了名号和官职,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那一瞬间,普季的心情是相当的恼怒,觉得这群地方官吏太不把他这位摄政王的首席幕僚放在眼睛里了。不过,普季在福王府邸最底层爬到亲信的位置,容人之量还是有些。

他也不急躁,反正人来了,正好可以接着这个机会将沙洲地界全部走一遍,看看大楚这个最穷死亡率最高的州城与书面上的记载有什么不同,还可以顺便比较一下何玮这位太守与往年的同僚们相比有什么不同于常人的本事。

“不过一天的功夫,整个衙门里的人都对他俯首帖耳知无不言了。”负责专门盯梢的衙役小心翼翼的汇报着普季的情况。

欧阳顺翘着二郎腿一边思索着最新的公案,一边时不时对着摘花攀树的猪肉喊上那么一嗓子,对属下的汇报无动于衷。

李齐正捧着一碗比他脑袋还要大的面碗吃面,吸溜得啧啧的响,闻言顿了顿筷子:“看样子,在摄政王手下多年,他的涵养和肚量都大了不少。”

许慈:“怎么?听闻你们以前有过节,他在您手下栽过跟头?”

“也没什么,不过是嘴巴利索,当街拦了我的马唧唧歪歪,我嫌弃他吵,抽了他一顿鞭子。”

欧阳顺哈哈大笑:“抽得好。这种阴险狡诈的人就该抽。”

许慈问:“他才来没几日吧,就把太守大人你给算计了?”

“哪能啊!”欧阳顺抬头,“我就是看他不爽。”

许慈还在琢磨着这个不爽有什么由头呢,李齐就解答了她的疑问:“不过是嫉妒罢了。”同样都是幕僚,欧阳顺可比不过普季,当然,现如今秦朝安也比不上秦寒羽。可普季是摄政王的左膀右臂,他欧阳顺,恩,是替自家老大擦屁股的苦逼下属,而且还是同僚当中被压榨被嘲讽的那一位,比如现在。明明有外人在,李齐还不给他面子。直接说他嫉妒摄政王的走狗,呸,他现在好歹也是一地太守好么,虽然披着一张假皮。

“不过,暗中盯梢总有被发现的时候,而且也容易惹人笑柄。他今天一天就把衙门的人都收服了,明天该去城里转悠了。”

许慈一听这话就知道李齐的担忧是什么了。其实沙州城也没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地方,不过有些人却是不能让对方看出猫腻:“既然如此,让猪肉去帮忙盯梢吧。”

李齐:“一个孩子,不好吧?”

欧阳顺也不赞同,那可是他的心肝宝贝蛋:“我告诉你啊,我家猪肉可不是寻常的孩子,你要利用别人是你的事儿,可不准打我家猪肉的主意。”

许慈固执己见:“猪肉是最好的人选。有他跟着,太危险的地方普季不敢去;再者,猪肉日后是要继承太守大人你衣钵的人,让他提前解除朝廷的人对他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最后,老是这么把猪肉关在衙门里也不好,偶尔放他出去走走,省得他成天到晚琢磨着一个人偷跑。”

李齐也道:“只是还是要派人加强保护。”

“自然。”

于是,第二天还没等普季踏出衙门呢,已经有六岁快七岁的猪肉就抱着个脸大的包子一边啃一边在门口等着他了。

普季是个细心的人,他对消息的收集能力在摄政王那一屋子幕僚当中是相当出众,眼见着猪肉是太守的儿子,没道理放过这么一个打听消息的好来源,当即就去套了近乎。

小猪肉鼓着腮帮子问他:“你也要离家出走吗?”

普季眼珠子一瞪:“离家去哪里?”

“好吃好玩的地方,以前爹爹不准我去的地方。”

普季:“太守大人还有不准小公子涉足的地方吗?哪里有什么?”

猪肉拍打着胸脯:“多着呢,我带你一起去呀。到时候若是被爹爹抓到,你一定要说是你带我去的啊!否则我屁股痛痛的时候,你也会挨揍。”

普季自然应允。

有时候,一个人出门是真的要看黄历。普季大手牵着猪肉小手沿街买吃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太多,毕竟要笼络一个孩子,用吃的收买他是最好的办法。可是,掏银子的时候钱袋不见了,那就是他预料之外的事情了。更加意料之外的是,猪肉硬是抱着那颗吃货的心,追着小偷追了三条街,活生生的跳到小偷身上差点把人给压死,顺道抢夺回了钱袋。

“叔叔,干娘说了,命第一,钱袋第二,你怎么能够把自己的老二给弄丢了呢!”

普季:“……”这不是我老二。

猪肉别看人小小的,力气倒是蛮大,把小偷揍得顺服后,顺势就审问了起来,得知对方是个孤儿,当即就拍胸脯表示:“别做贼啦,吃不饱穿不暖,遇到地头蛇还要上供,遇到官兵更加惨,会砍掉爪子的。”

孤儿已经没了力气,问怎么办。

猪肉就直接拖着对方的脚踝,一路把人拖到了城里的学堂里,对着那看门的大爷道:“门大爷,我又给你们送免费劳动力来啦!他说他是孤儿,愿意卖身给学堂,你让他干啥都行,就是必须给他吃饭读书。”

看门大爷显然跟猪肉很熟悉,接过地上奄奄一息的孩子,笑眯眯的给了猪肉一兜糖:“小少爷真厉害,下次还有这种好事一定要记得大爷我啊。”

猪肉吃着糖,普季赶紧打了个手势让暗中保护自己的护卫去探视一下学堂的根底。之后得知那真的是个学堂,不过是专门收穷苦孩子和孤儿弃儿的学堂,学堂供给因为战乱而贫困或者父母双亡的孩子们一个读书吃饭的地方,而孩子们从这里学了本事后,直接会被安排去大楚各地的店铺务工。读书读了几年,就要免费务工多少年,一直到还清债务才恢复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