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里你一直跟着初阳,没有别人?”易老太太不留情面的问。言下之意,你能保证你肚子里的孩子就一定是易初阳的?

对这样近乎□□裸的羞辱,魏倩云忍下愤慨,点了点头,“奶奶不放心可以等我把孩子生下来做亲子鉴定,没有把握,我也不会找上门来,我是为着孩子,才甘心做未婚妈妈,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我对初阳也是有感情的。”

说话间,她的眼泪纷纷下落,为了证明自己,她又道:“我并不奢求要什么名分,只要易家能认这个孩子,让孩子认祖归宗,就是达成了我的心愿,其他的我不奢求。”

好一张巧嘴,好一步缓兵之计,易老太太心里冷笑,果然这女子不好对付,钱已经不能打发她,她想要的更多。

但是,丁骏迟迟不怀孕也真真是老太太一块心病,于是她沉吟片刻后道:“这样吧,看你肚子也不小了,先给你找个安静地方住下来,一切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说。”

老太太能做如此安排,让魏倩云喜出望外,这大概是她盼望的最好结果了,老太太虽然没有承认她,但是承认了孩子,就等于间接承认她。

为了陪沈年回美国探亲,丁骏特意空出时间,给自己放了十天假,两人坐在机场贵宾区等着登机,想起一年前,也是在这个机场,她来送他,是他们重逢后头一次面对面交谈。谁能知道,一年后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临上飞机前,丁骏接到个电话,对方跟她说起魏倩云的情况。

“好的,我知道了。”丁骏虽不打算因为魏倩云的消息干扰到她和沈年的计划行程,心里却不免在想,果然找人盯着那个女人是对的,不从易家捞点好处,那个女人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kk,我有点渴了,你去买瓶水给我喝好吗?”丁骏有心要把沈年支开一会儿。沈年指着贵宾室里的贩卖机道:“这里不是有水吗,依云的,我拿给你。”

“我要voss,不要依云,你去买,好吗?”丁骏撒娇地轻拍他的手。沈年只得出去买给她。

为美女效力,不知道多荣光,艳光四射的丁骏在沙发上只坐了一小会儿,满室的男人就已经注意到她,只恨她身旁有人,不能跟她搭讪。

沈年扭头看一眼,见好几个原本装作看杂志的人放下手里的杂志,目光不约而同看向丁骏。

丁骏哪里理会这些,只等沈年前脚走,立刻打电话给易初阳,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他,“我不知道其中穿针引线的是谁,你不妨回去问问你奶奶,我有事要离开雁京几天,等我回来,希望你已经解决了这件事。”

易初阳乍听此事也很震惊,道:“我本不想赶尽杀绝,没想到她竟然闹上门来,也罢,我正好可以趁此机会让幕后要对付我的人现形。”

丁骏一边说话,一边看着门口,见沈年进来,忙道:“我不跟你多说了,飞机就要起飞,回来我会联系你。

沈年把手里的矿泉水拿给丁骏,替她拧开瓶盖,笑道:“喝个水都挑三拣四,你可真娇气。”丁骏仰脖喝了一大口水,惬意道:“我就乐意支使你做事,你不是非得纵容我,看你意愿。”

“那我不敢得罪你,万一你一不高兴拒绝登机,我岂不是得一人单飞,这太不划算,我跟家里说好了要带一个人回去的。”沈年调侃道。

丁骏哈哈一笑,靠在他肩头,“上了飞机我也可以跳伞,哪怕是到了大洋彼岸,我也可以划船回家,半个地球而已。”

“不如我们看了我家里人之后去乌斯怀亚玩两天,你不是说,想去世界尽头吗?”沈年眼前一亮,提议道。

他的提议得到了丁骏的响应,“好呀,我早就想去了,苦于一直抽不出时间,这回既然放了大假,索性我再多消失两天。”

看到他俩亲密交谈的情形,贵宾室里一半男人内心失落的想,若有如此美人作伴,哪怕去往刀山火海,也是一段令人心动之旅。

两人登机,行程一路很愉快。听说儿子要带女友回来,沈太太亲自开车到机场来接他们。

看到母亲站在那里,沈年激动地丢下女友,跑过去拥抱她,母子俩久别重逢,分外亲热。丁骏推着行李车过来,耐心地等在一旁看他们母子拥抱。

沈年回过神来,转身把丁骏揽到母亲面前,介绍道:“妈,这是我的女朋友flora,她是雁京人,这回专程跟我回来看你们。”

“沈伯母好。”丁骏礼貌地打招呼。

沈太太看到儿子带回的女友漂亮又斯文,自然十分高兴,热情地上前拥抱丁骏,和她贴了贴脸。丁骏的手还被沈年攥着,三人的表情都很愉悦。

沈家住长岛,从肯尼迪机场开车一个多小时才到,丁骏从车上下来,看到蓝天下那栋白色小洋房,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沈年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则是一名牙科医生,家境相当优越,因此房前的花园不仅占地面积很大,修剪得也十分漂亮。

因为沈年要回来,一家人早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们三人进门的时候,丁骏最先看到的就是站在沙发边上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猜测那一定是沈年经常提到的、他的奶奶。

沈年把丁骏介绍给家人,除了奶奶、父亲,还有他姐姐、姐夫和两个小外甥。一家人都对丁骏十分友好,特别是沈年的两个小外甥,几乎很快就跟舅舅带来的漂亮阿姨混熟了。

丁骏从行李里拿出给沈家人的礼物,全家上下都有,沈年看着那些礼物,好奇地想,怎么没听她提起给他家人买礼物呢,怪不得之前她会问他家里都有哪些人。

除了给沈老太太的两盒东北野山参、两盒虫草,丁骏送给沈太太和沈年姐姐的是每人一条南洋珍珠项链,颗颗珠子圆润柔亮,一看也知道价值不菲。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送给沈父的礼物,沈父戴上眼镜细看,儿子的女朋友送给他的这一对万宝龙钢笔是某一年的限量版,非常不容易找到,未必有多贵,难得的是孩子知道他喜欢收集这些,这份心意让他很感动。

沈太太拉着丁骏的手,不住地问长问短,对这个既漂亮又懂事的未来儿媳妇非常满意。难怪儿子着了魔一样丢下美国的一切,千里迢迢跑到中国去工作,都是为了她。

沈年坐在他俩身侧,手臂圈住丁骏的腰,听她和母亲谈话,偶尔插上一两句,大多数时间,他都在用一种温柔的目光看着丁骏。

沙发另一边,慈眉善目的沈老太太满意地打量着孙子带回来的这个女孩,心里很是欢喜,尽管看过照片,见了真人还是觉得这女孩子长得真是好,比照片上更漂亮,更难得的是那份大家闺秀的气度、优雅的谈吐,让人一看也知道她不仅受过很好的教育,而且家教颇好。

最最重要的是,孙子喜欢她,老太太是过来人,沈年看着丁骏那种痴情的目光她似曾相识,陷入热恋的人看着心上人多半是这种状态,仿佛她身上有雷达,让他不停地围着她转。

眼看着离吃饭的时间还早,沈年带丁骏去他房间休息,坐了十几个钟头飞机,两人都很疲倦,扑到床上就开始睡觉。

不知道睡了多久,沈年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拧开台灯,见丁骏仍在睡,他悄悄地起床,替她盖好被子,洗澡换衣服去了。

楼下客厅里,沈太太正陪着婆婆说话,看到儿子从楼上下来,问他:“怎么就你一个人下来,flora呢?”沈年坐到母亲和奶奶身边,“她还没醒,我没叫她,等吃饭了再叫她也不迟。”

两位长辈相视一笑,沈太太道:“我刚刚还跟你奶奶说起她,初次见面,我们给她见面礼是应该的,怎么好叫她破费呢,你也不拦着点。”

沈年道:“她做事情一向周到,你们笑纳就好,不必介意。”

沈太太又道:“你之前也没跟我们详细说她的情况,既然你把她带回家来,想必是有结婚的打算,我和你奶奶都很想知道她家里的情况。”

沈年知道家里人最关心这个,于是把丁骏家里的情况简要的告诉她们,但是隐瞒了她和易初阳的那段婚姻。

“怪不得,原来也是个千金,又漂亮又有教养,我们看着都很满意,我跟你爸爸商量过了,有时间我们要去中国一趟,和丁家人见见面,把你俩的婚事定了,婚姻大事,我们双方父母不见个面也不合适。”沈太太的视线始终落在儿子身上,自己的孩子怎么看也看不够。

沈年沉吟道:“暂时还不用,以后我会安排。”“你们不想早点结婚吗?”沈太太道。

沈年自然不方便把丁骏目前的情况告诉家人,摇了摇头,找借口,“再等一两年,我跟她相处时间也不算长,我们打算再多处一段时间。”

沈老太太道:“婚姻大事是要考虑清楚的。”抬眼看到丁骏从楼上下来,她就没有把话题继续下去。

☆、第46章

此后的几天,沈年陪着丁骏在纽约各处游玩,他们一起去中央公园滑冰,一起去皇后区泡酒吧,沉浸在前所未有的快乐里。

酒吧里,沈年那帮朋友有男有女,大多数是他从小到大的同学和邻居。众人对丁骏都很友好,只除了一个染了红头发的年轻女孩,目光中带着挑剔。

那是个漂亮的混血儿,五官比亚裔更立体,看举止听口音,丁骏猜测她应该和沈年一样是在纽约长大的土生侨民,而且,她那种不怎么友好的目光背后,似乎隐藏着别样的情绪。

“我猜,那个女孩以前跟你交往过?”丁骏悄声问沈年。沈年看一眼,没否认,“高中时交往过一年,读大学以后就分开了。”

丁骏嗔怪道:“那你怎么不告诉我,她也会来?”

沈年笑,“我约会过的女孩不知道有多少,我哪里记得那么多,况且,在场的人里和她交往过的又不只有我一个。”

我的天,丁骏心想,在雁京时装得像只温驯的小绵羊,一回到他故土,立刻摇身一变,恢复本性,他本就是长着华裔面孔的美国人,十几岁便开始恋爱,感情来得容易去得也快,自己把他当梁山伯,才真真好笑。

见丁骏一张脸阴晴不定,沈年纳罕,“怎么了?”丁骏跟他扮鬼脸,“你太英俊了,叫人不放心。”沈年大笑一阵,搂着她吻她脸颊,丝毫不介意身边有朋友在。

“想不想去做个纹身?”

在曼哈顿苏荷区某条街道上走的时候,沈年忽然提议。丁骏惊讶,他竟然会有这样疯狂的念头。

“这里有一家全纽约最好的纹身小店,我很多朋友都在那里纹过,我们也去纹一个,好吗?”沈年笑问。丁骏忸怩,“我怕疼。”

“纹一个小的,不会很疼。”沈年拖着丁骏的手往前。丁骏被他的情绪感染,喜欢他这种瞬间迸发的热情和疯狂,紧紧跟着他。

苏荷区是纽约有名的文化艺术胜地,聚集了来自全世界的艺术家,画廊遍地,就连建筑物也被涂抹得五彩缤纷。

丁骏跟着沈年走进一栋建筑物,出电梯后走进一家装潢别致的小店。

老板是个高个子白人,褐色头发理得短短的,黑t恤下□□的双臂上都是花绣,见到客人进来,热情招呼。

沈年跟老板交谈几句,老板很快招呼店员拿来几本画册供他们选择。丁骏一页页翻看那些纹身,不是花纹太过奇特,就是图案太大,都不是很满意。

她拿起笔,自己在白纸上设计了一个图形,拿给沈年看。

“是什么?”

“就是你护身符上的图案。”

“对,这个好,你想纹在哪里?”沈年赞叹。

“腰上,若是纹在肩背,穿礼服容易被人看到,纹在腿上未免不伦不类,纹在腰上,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看到,多好。”

丁骏抬起沈年的手,把护身符给老板看,老板拿起笔记下图案,又调出色彩,丁骏和沈年看了那颜色都十分满意。

沈年松开腰带,趴在床上等待老板替他纹身。丁骏坐在他身边看他,“你怕不怕?”“有什么好怕的,我早就想尝试一下了。”沈年笑着。

丁骏道:“没想到你这个乖乖仔也有不乖的时候。”“我从来就不是乖乖仔。”沈年闭上眼睛。

老板拿着工具过来,坐到丁骏对面,先拿酒精棉球在沈年腰上擦拭消毒,又端详他背部到臀部的弧线。

手刚放上去,就被丁骏不客气地推开,“别乱碰他。”

那老板哈哈大笑,“好厉害的东方美人,我没有碰他,只不过看看图案多大比较合适。”丁骏冷笑,“你的眼神不老实。”

“好好好,我专心工作。”老板拿起画笔,在沈年腰上细细画出图案。丁骏看了很满意,老板拿出纹身用的排针,扎进沈年皮肤里。

“嘶——”沈年吸一口气。

“疼吗?”丁骏忙问。

“有一点,不过还好。”沈年不想令她过于紧张,那种又麻又痒的痛感,初时尖锐,渐渐麻木,到后来几乎失去知觉。

大约半个小时后,老板道:“你男朋友已经好了,东方美人,该你了。”于是丁骏也学沈年的样子,掀开衬衣趴在床上。

手指轻触细腻的肌肤,老板赞叹:“多娇嫩的皮肤,奶油一样丝滑,先生,你真有福气,每天都能吃到奶油。”

比起毛孔粗大的西方人,东方人的皮肤自然是细嫩许多,沈年听到老板的话,也只是笑一阵,并不介怀。

“美人,你的肤色白,我替你把颜色调深一点,会衬得你肤色更白。”老板热心地说。丁骏睁开眼睛,跟沈年相视而笑。

回到家里,两人跑进房间,丁骏脱掉上衣照镜子,后腰上的纹身图案十分精美,让本就纤细的腰身更加性感。

“还疼吗?”沈年走过去,手指轻触她腰上的图案。

“火辣辣的呢,你呢?”

“我也是。”

“这是我们之间爱的印记,永远也不要给别人看,记住,只有我才能看你腰上的纹身,我的纹身也只给你看。”丁骏轻抚沈年的腰。

沈年点点头,把她抱到床上,拿起手机替她腰上的漂亮纹身拍了张照,手指轻轻的摩挲着。丁骏翻过身来,把他按倒,也要看看他的纹身。

像每一对热恋期的恋人,他们一刻也离不开彼此,哪怕是脸对脸静静相对,也能消磨时光。玩够了之后,两人商量去乌斯怀亚的行程。

沈年上网订机票,丁骏在一旁陪着他,忽道:“你原来跟我说过,你奶奶洞悉一切,能不能请她帮我看看手相?”

沈年道:“你还真迷信,为什么对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深信不疑?”

“只是看看嘛。”丁骏离开沈年房间,下楼去找沈老太太。敲门过后,听到房里的声音,推门进去。

和沈年房间现代化的家具不同,沈老太太的房间布置的古色古香,一走进去就能感受到,这是个比较中式的房间,除了佛龛上供着的观音像,房间的一面墙上挂满了沈家各人各个时期的照片。

沈老太太刚给观音上了一炷香,看到丁骏进来,慈和地让她坐下。

“奶奶,我有点事情想请您指点迷津。”丁骏一坐下就说明来意。沈老太太微微一笑:“你是来问自身姻缘的吧。”

丁骏诧异不已,这老太太还真神,一下子就把自己心思看透了,点头道:“是的,想请您替我看看手相,kevin说,您什么都知道。”

怀着忐忑的心情,丁骏把右手伸到沈老太太面前,老太太戴上老花镜,一看便道:“你这个掌纹很独特,男人断掌主事业兴旺,女人要是断掌,命就太硬了。”

丁骏又点点头,“是啊,以前有人给我看手相,也这么说,我很害怕这样的命格,会伤害到我至亲至爱之人。”

沈老太太轻轻摩挲着丁骏的掌心,“你的姻缘线和事业线重叠,说明你是个独立、有主见的人,能在事业上获得成功,但是你这样的性格却不利婚姻,自古以来,中国人讲求阴阳和谐,你的阳气太重,男女间的阴阳就会失衡,所以在夫妻关系上,很难获得美满。”

丁骏听了这话万分担忧,“那我应该怎么办呢,奶奶,我真的很爱kevin,想和他有个好结局。”

沈老太太见她一脸的焦急,忙安抚她:“我知道,孩子,别急啊,我还没把话说完。手相虽然能看出一点命理,但人的命运从来就不是被这些虚妄之事左右的,就像我和kk他爷爷就是因为不信命,不想被家里人摆布,才会逃婚从家里出来。”

见丁骏惊愕地睁大了眼睛,沈老太太把自己年轻时的故事告诉她。

沈年的爷爷出身于中国南方一个殷实的茶商之家,沈家当时在全国很多省份有自己的商号,还有运茶叶的马队,因此,沈年的爷爷很早就跟着父辈开始学做生意,二十岁上下已经成为父亲生意上的得力助手。

有一年,沈年的爷爷带着随从下乡收新茶,在茶园小住的时候,遇到年轻美貌的采茶女,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沈年的爷爷以一双玉佩相赠,相约来年娶她过门。

“您就是那个采茶女对吗?”丁骏入神地听着故事,猜测道。

沈老太太点了点头,“可我这一等就是三年,他也没有上门来提亲,乡里人都说我痴心妄想,茶商的少爷怎么会娶一个采茶女呢,都说我受了他的骗,可是我不甘心哪,他喝了我的女儿茶,必须得娶我不可,不管他来不来,我谁也不嫁,一定要等他。”

“那您等到他了吗?”丁骏情不自禁地问。

沈老太太回忆道:“等到了他的一封信,他在信上说,他父亲已经做主为他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他们当地有名的富商之女,他已经同意了婚事,让我不要再等他。”

丁骏道:“难道他们真的成了亲?”

沈 老太太笑着摇了摇头,“自然是没有,如果他和当年那位小姐成了亲,又怎么会和我生儿育女。我收到他的信之后非常生气,觉得他背信弃义,于是我连夜从家里跑 出来去城里找他,痛斥他是负心人,我还把那对玉佩丢到他脸上,三年里,无论家里有多穷,我始终没舍得卖掉他的信物。”

丁骏道:“后来他就跟您私奔了?”

沈 老太太道:“他告诉我,他并不满意父母安排的婚姻,他连女方的面都没见过,更别说对她有感情,但是他更没想到我会有勇气找上门,他很佩服我的胆量,于是他 也做了个大胆的决定,要带我远离家乡,去外面闯荡。我跟着他去了很多地方,生活起起落落,也吃了很多苦,但我心里是幸福的,当初我只是个不识字的采茶女, 是他带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教我念书识字,到了美国以后,还送我进教会学校补习英文,那时候我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了。”

丁骏道:“真的好浪漫,像一部小说。”“你看看我的掌纹,如果我相信命,又怎么会有这几十年的福气。”沈老太太伸手给丁骏看。

老太太的手心里赫然也有一道深深的纹路,把掌心一分为二,丁骏几乎要惊呆了,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巧的事。

沈老太太道:“丫头,你生得太漂亮些,只怕除了我那孙子,爱慕你的男人如过江之鲫,红颜命薄,最易惹来是非,女人美丽太过,往往不能伴一夫终老,幸而你的命格很硬,能将自身保全,却未必能惠及他人。”

丁骏听到这话,微愣片刻,才道:“那应该怎么办?”

沈老太太道:“姻缘线和事业线重叠,说明你在事业方面会有很好的建树,但是会冲淡婚姻的缘分,若你把投入事业的精力多分一点用于家庭,则有利于你的婚姻。”

丁 骏想了想,觉得老太太的这番话不无道理,之前她一心扑在事业上,虽然屡受挫折,事业依然蒸蒸日上,偏偏在婚姻上不如人意,被易初阳指责为不解风情的“良家 妇女”,话虽粗俗,但她自己也曾反思过,似乎她在这方面做的确实不够,习惯了强势,在自己丈夫面前也不肯示弱,难免会令对方反感。

和沈老太太一席话让丁骏的心情舒展了许多,起身告辞,“我明白了,奶奶,谢谢您,我上去看看kevin。”

作者有话要说:你手中的感情线 是不肯泄露的天机

那也许是我一生 不能去的禁区

我到底在不在你掌心 还是只在梦境中扎营

在茫茫的天和地 寻觅一场未知的感情

爱上你 是不是天生的宿命

深夜里 梦里总都是你倩影

而心痛是你给我的无期徒刑

——————————————————————————————————

会唱的举手。

☆、第47章

走进沈年房间,看到他正在收拾行李,丁骏悄悄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他腰。沈年回过身来,双手捧起她脸,笑道:“干嘛?想偷袭我?”

丁骏抱住他不说话,沈年于是也不说话,抚摸着她后背。

过了很久,丁骏才问:“机票订好了吗,我们什么时候走?”“明天。”沈年拥着她不放。

丁骏看着他,“明天我们就能到世界尽头了。”“我们不仅要到世界尽头,还要到地老天荒。”沈年轻抚着丁骏的脸,给她一个温暖的笑。

他的笑容像纽约的晴空一样湛蓝美好,丁骏不由得就看痴了。

想起几年前那一个冷清的早晨,在边境小小的车站候车室里第一次见到他,仿佛受了莫名的指引,一屋子的旅客中,独独觉得他最有安全感,选择在他身边坐下,从此开始了两个人之间的缘分。

“我一直想跟你一起旅行,就像那时候我们在泰国,不过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爱上你了。”沈年道。丁骏欣喜他跟自己心有灵犀,笑道:“那你有没有跟别的女孩结伴同游过?”

沈年抚摸着丁骏的头发,眼神又怜又爱,呓语一般倾诉:“几乎没有,旅行中遇到的背包客男生居多,就算偶尔遇到一两个女孩,也没有谁能让我动心,除了你。我曾经一度怀疑,边境小站的邂逅到后来同游清迈都是我的一个梦,因为你消失得太突然,让我一点防备都没有。”

丁骏抱紧了他,依偎在他怀抱里不愿放开。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第二天他们就到达了阿根廷小城乌斯怀亚,这是地球最南端的城市,和南极隔海相望,因此也被称作世界尽头。

小镇面积不大,到处都是木屋,像是冰雪世界里的童话王国,正是寒冬时节,两人选择了一家背山靠海的旅馆,以便欣赏当地美丽的风景。

在小镇干净的街道上漫步,两人手牵着手,丁骏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叫《春光乍泄》的电影?”沈年摇了摇头,“是说什么的?”

丁 骏道:“剧情我就不解释了,以后你可以自己去看,那个电影有好多镜头是在这里拍的。我记得里面的几段台词,男主角跟另一个人说,他要慢慢旅行,到乌斯怀 亚,另一个人说,‘冷冷的,去那里干嘛’,男主角说,‘听说那边是世界尽头,有个灯塔,失恋的人都喜欢去,把不开心的东西留下’。”

“然后呢,他就去了吗?”沈年问。

“去了,他说,1997年1月,我终于来到世界尽头,这里是美洲大陆南面最后一个灯塔,再过去就是南极,突然之间我很想回家,虽然我跟他们的距离很远,但那分钟我跟他们的感觉很近。”丁骏道。

沈年纳罕:“你把台词记得真清楚,你是背过吗?”

丁骏道:“没有刻意去背,电影看过十几遍而已,kk,我们去邮局,我要寄几封明信片给国内的朋友,证明我曾经来过这里。”

沈年对她的提议非常赞成,于是两人去了当地的邮局,买了十几张明信片,分别寄给朋友,最后,他俩还互相写了一张寄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