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一个个好友离开,能够与她同行的人越来越少,恐惧与不安,失落与痛苦,都占据她的心灵。

可阮薇又岂是轻易舍得的。

正因为她们都曾经历过历代王牌们的挑战,这一条路,走得跌跌撞撞,漫长又苦涩,充满梦想与屈辱的代价,在一次次风雨之中,满身疮痍的她们才终于开始相互关怀、相互赠予友情。

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收获!

阮薇也舍不得离开这个朝思暮想过的舞台,与这些与她一起拼搏过的队友啊。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感谢你们的不舍!我希望就算以后我不在团队,你们仍然能记得,就算自己再卑微弱小,也要拥有敢于向全世界作敌的勇气!”

现场几万人,不知在谁的带领下,不停地一遍、一遍呼喊着“seven”的名字,大约除了真正讨厌阮薇的,其他不管是谁的粉丝,都难以接受这样的消息!

就单说她的影视作品,演得…真是很好。

《古宅笔记》的迷离奇诡、《无疆》的决绝大气,还有《惊春》,拥有足以令人哀恸与战栗的美。

而她的每一首歌曲,从《日光》到《Queen》都有奇巧立意,而不是单单迎合市场的口水歌。

阮薇的神情依然恭谦良好,只是眼底有些许潮湿,可那模样颇有大将之风:“我不会忘记这些日子以来,发生过的每一件事,与你们共度的每一个瞬间,这是我人生最难忘的一场经历,我希望大家,今后不管在哪儿,都能与我一起记得,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现的价值。”

黑透了的天幕,才能看得见星光。

阮薇回头安抚地看了一眼那些同伴,对着她们说:“Lay1a36真的是最了不起的团队,其中的每一个女孩儿,都是我非常值得自豪、了不起的队友,然后,才是我非常值得尊敬的——对手!”

在这梦醒时分,整个世界都在为她沸腾!

当晚,朗赞数不清阮薇谢了多少次幕,原本她打算只唱一首《日光》就下台,结果却根本镇不住全场,反而快要与台下的观众们一起抱团大哭。

观众们久久驻足,不肯离去。

他们纷纷举着seven的牌子,有的女孩儿与一批心思特别细腻的宅男,都难受地流泪注目着舞台,期望等一个奇迹出现。

谁也记不清这场告别持续了多久,掌声永久不息,一整晚都徘徊在体育馆上空,充满对阮薇的祝福与挽留。

阮薇却不能也不忍理会外界的干扰与热浪般的媒体,她被朗赞从秘密通道接走。

男人很酷的一副面皮下去隐隐流露几分柔情,那一刻俩人之间的默契,谁也不会懂。

“我知道你很舍不得。”

朗赞说着,一阵香风袭来,阮薇站在逆风处,一时仿佛渲染了气氛:“可是我知道,有些事是时候结束了,因为,我要开始一段新的旅程。”

再多的不舍,也无法单单用语言诉说,过去的三年,今后的几多年,她都会记得在这个团队的历练,引以为戒。

虽告别,却仍能与那些伙伴再见。

因为这不仅是一段精彩旅行的结束,也同样是一个崭新旅程的开始。

在与朗赞组建家庭、自己去开拓事业的未来,她依然是“seven”,依然要谱写新的传奇。

而在Lay1a36最大的成功,不止是她成为唯一卫冕的总选女王,而是她在最后战胜自己的软弱、欲念、邪恶,找到更有存在感的自己,这才是完成梦想的意义。

虽然她不曾想过,但她永远会成为支持者们心中不可动摇的支柱。

阮薇看着朗赞欣慰的表情,挽上他的手臂,温柔道:“你又想对我说什么?”

“我想跟你说的,早就已经都说过了。努力的人不一定会有回报,但是一定会有收获的。坚持你想的…就坚持下去,放弃你就放弃下去,其实没有一定的事,也没有永远的事,我只要你活得开心就好了。”他吻了吻她的脸颊,她感觉到被一团温暖包围了,“没有必要一定要有个目标,去强逼自己去达到,因为那样不算是人生,那样你会把自己逼到背道而驰的另一条道路上去…”

很多年前,他见到她时拥有的惊鸿一瞥,虽然经过许多时光,早已褪色,但他们一定还会擦出更美妙的花火。

人生孤独而来,孤独而去。

如果能走到最后的,一定会百倍地幸福。

76晋江独家,谢绝转载

朗赞番外:《一炬之火·上》

佛曰爱如一炬之火,而你以暗夜为色,煞者为名,万火引之,其爱如故

——改自《巨流河》题词

天空劈下第一道雷的时候,他们终于在丛林边缘,找到失踪将近一个月的朗赞。

他遍体鳞伤,周身全是大大小小的血窟窿,整个人浴在干透的血里,奄奄一息。

趁着雨还没降下来,派他执行此次任务的小首长吩咐人准备好担架与雨伞,遂问蹲下来那人:“解大师,他怎么样?”

等了等,又追问:“为什么叫也叫不醒?”

等在一旁的江淮放本来就是急性子,这时候手心冒汗,浸得手都湿了,忍不住也插嘴:“他失踪这么久,到底跑哪儿去了?”

那年轻人站起来,在这雾蒙蒙的丛林间,说出一句挺渗人的话来:“你们有没有听过‘鬼遮眼’?”

“我们社会主义培养出来的好儿女,不信你这套歪门邪道。”

英云浓看了江淮放一眼,才示意那年轻男子,“说下去。”

“从我的角度分析,他可能是遇到类似情况,才会在这地方转了一个多月都走不出来。”

解大师说着,还回敬了江淮放一眼,意思是你别偏不信邪,“至于现在为什么醒不了,是因为他已经丢了‘一魂一魄’。”

所谓三魂七魄,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而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按照解大师说得这么一个状况,很可能是朗赞在这片丛林遇上什么意外,甚至是误入了什么局,才会丢了魂魄,醒不过来。

“我先用些土法子,稳住他的经脉震动,但究竟要怎么找回他的‘一魂一魄’,得先去里面探一探。”

解大师算了算大致需要的时间,慢条斯理地说:“现在快下雨了,实在不方便,先送这人上医院,治他身上的伤,明天一早我再来看看。”

“要是太阳落山我还没出来,你们记得找我师父,来救我。”

一个月前。

“英刃”是一支挂名某军区的特种作战部队,部队番号等性质特殊,无法巨细阐述,它的行动部队分别为第一行动中队与第二行动中队。

朗赞从考入这支神秘的特种部队就被首长们看好,从机械到核能,从理论到实战,他与第一行动中队的尖子之一瞿承琛,都被视作最有潜力成为“领导型”的特种军人。

俩人在演习中常常相互“被包饺子”,可谓不分伯仲,而首长们之所以把朗赞编入第二行动中队,也是希望培养他将来成为这支队伍的队长。

这样一群热血男儿,算不上个个英俊潇洒家世不凡,但他们抛弃温暖的家庭,放弃与爱人厮守的机会来到这里,哪怕三十几岁就已身居要职,也是靠着血泪打拼出来的光荣成绩。

朗赞之所以会与英云浓合作,是因为她那边需要“英刃”派出一支小分队,替“国家”去抓些东西回来。

由于任务级别是最高保密等级,事前就连朗赞也所知不多,但他也不感兴趣,只知道会以最好的状态,最佳的方案,完成这次任务的执行。

那天他整装待发前,与英云浓做最后的确认事宜,年轻的女首长将右手握拳,放在胸口心脏的位置,这动作代表一种人,一种力量。

朗赞看不懂,却也沉默地回敬她一个标准军礼。

那其实,是属于“英魂”的手语,那代表着一种宣誓,意思是:你愿不愿对你的祖国,你的人民,献出你的心脏。

而朗赞他不仅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也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

那是他最后一次,执行机密任务。

那天丛林起了微薄的雾,朗赞作为第二行动中队的副队长,带领的是一支六人小队,虽然人数不多,却个个是“英刃”的精英,拥有丰富的丛林战经验与反应能力。

原本有条不紊进行着包抄的队伍,却在中途发生意外,他们六个居然莫名其妙被打散了,彼此间失去了联络!

这对于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小队来说,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状况,简直能称得上奇耻大辱!

每一次任务都有可能遇上牺牲,因为熟悉这点,才能有足够的临危不惧。

朗赞深知,他们的目的是完成任务,而抓到那个“东西”,就是当前首要办到的。

在冷静地分析地形,并与最近的同伴江淮放会合以后,他们试图联络其他队友,却发现那些人就像凭空失踪了。

“最大的可能是他们遇到什么陷阱,或者是…已经被敌人干掉了。”

江淮放一听这话,怒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是不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有多少敌人,拿咱们来当‘炮灰’?!”

朗赞摇了摇头,没有人会“奢侈”到拿“英刃”的特种兵开玩笑,更何况他也相信这里边没什么战术可言。

“别掉以轻心。”

俩人商量着,仔细调查丛林里留下的线索,还真意外地找到一些奇怪的痕迹,不像是特种部队的这些人会留下。

顺着留下的足迹,他们一路走到一个漆黑的山洞跟前,就在刹那间,有一股极具威胁性的气势从里面传出来,浑厚而霸道,以至于气压骤低,朗赞忙呈现警戒状态。

这山洞里的东西…相当可怕!

就在江淮放吞口水的时候,朗赞看见里面居然堂而皇之走出来一人!

那男子头发很长,挡着脸庞看不清样貌,人却极高,将近有一米九,穿着一套类似登山装的衣物,最奇怪的是他身后还背着一根长条形的物件,看着像折叠起来的一面三角旗,长度将近一米,早已蒙尘。

这人初看,竟丝毫没有人味,好像也没有温度,就像他随时随地能将你殛之于野,那杀意竟然狂妄地丝毫也不隐瞒!

朗赞与江淮放都从未遇到过这么纯粹而粗暴的一种压制,直到那男人歪着头像要拉一拉筋骨,听见骨头发出的“咯啦”声,俩人才缓了神。

朗赞心中腹诽,怎么回事,他们要抓的难道就是眼前这个“人”?

但不管如何,来者不善,俩人僵持一时,江淮放就已经先发制人,抬脚悬空一记飞踹,却被对方眼明手快地抓住脚腕!

那短短几秒,他的出招快,对方的反应更快!

江淮放想着索性凌空翻身一记后旋踢,谁知挣扎半天却都是无用功,朗赞正要举枪,那人也不知哪只眼睛看到的,拽着手里的人就往他的枪口上堵!

近身肉搏最怕就是误伤自己人,朗赞放下武器,索性指着对方,在这寂静的空间,他的手指像有一把无形之剑,劈开前方的凝固的空气!

他们俩人与这来路不明的男子开始一场真正搏命的撞击搏杀,掌交拳击,每一个目光都像在逼视对方,那人也丝毫不曾畏惧,每一招都像带着地狱的阴风与枷锁般的沉重。

而朗赞拥有牺牲一切的决绝,背影像横亘在天地间的一把利刃。

可他俩也都心知肚明,这人的速度与力度超乎想象,简直迅如雷霆,根本就早已超出人类的极限!

朗赞避开男人的一记拳风,正要上前横切掌刀,结果又立刻被他踢中腹部,连退数步;江淮放摸了把军刀,想要靠武器出其不意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对方捏住他的两根手指,心狠手辣地往反方向用力一拧!

江淮放猛吸一口冷气,朗赞也被打退着踉跄数步,弯腰吐出一口血。

与此同时,他们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似乎,就是从这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那香味太奇怪,就像毒药香甜,侵入骨髓来回软了筋骨,又香又毒,使得身边景象都变成无意义的画面。

就在江淮放在这股香味中剧烈挣扎的时候,他再次被对方抓紧脖子,腰椎盘间被狠狠踢了一脚,那一脚的力气出奇地重,又沉又实,就连他都忍不住低吼一声!

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被一个男人踢得摔到一旁还差点打了个滚!

江淮放恼羞成怒,忙是从地上爬起来,他听见不知是谁骨头断裂的声音,抬头却见朗赞已与对方打成一团,俩人竟然一块儿滚下山坡了!

风声鹤唳,朗赞消失的背影,简直就像一只离群的鹰…

江淮放边吼边跑:“卧槽!朗队!我来了!”

等他再跑过去一看,脊背顿时一凉。

朗赞和那家伙…突然消失了。

朗赞从阵痛中惊醒过来。

他眨了眨眼睛,吃力地掀开眼皮,想要一探究竟。

右肋骨在先前的打斗中遭受重击而断裂,他捂着伤口,整个人却因为身后一句质问僵硬住。

“你做了什么?”

那声音仿佛来自零下千度的地底,令人不寒而栗。

朗赞抹去嘴角的血,嘶声道:“应该问你才对。”

对方将信将疑地看他一眼,霎时像是明白了什么:“我们着了别人的道。”

朗赞却在想,是不是因为受了重伤,他的眼前才会产生幻觉。

因为他竟然能从那人的一双眼珠中,看见隐隐发光的萤绿,摄人心魂。

作者有话要说:锵锵锵,把狼叔和二芳都打的惨兮兮的,当然就是那个“人兽”啦,之前就说了,有超现实的部分,所以无法接受却买进来的小伙伴们…如果有什么意见,额,也可以提啦…对手指,争取再来一个“下”就把事情全部都说清楚!反正遭殃的还是狼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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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77章

朗赞番外:《一炬之火·下》

佛曰爱如一炬之火,而你以暗夜为色,煞者为名,万火引之,其爱如故。

——改自《巨流河》题词。

朗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不说他对部队的信仰究竟有多深刻,至少在他的思想中,鬼神是从来不存在东西,属无稽之谈。

然而,眼前即将发生的真实,足以颠覆他的人生、他的信念,与他对这个世界根深蒂固的理解。

朗赞弓着身站起来,“我们怎么走?”

“没有我们,只有我。”那男人从身上摸出一把短刀,似一把冰刃能削铁如泥,在空气中划出孤光。

他神色轻蔑而冷漠:“你要助我一臂之力。”

“…你他妈的做梦!”

话音未落,对方提刀就刺,朗赞几乎还没站稳就开始反击,俩人周旋恶斗。

他拔出军刀与那人短兵相接,刃与刃之间血光四溢,好在朗赞也臂力强劲,他腾跃站定,挡住那人一身怪力,接着一记扫堂腿,对方却及时抽身。

男子瞳孔紧缩,想要彻底踢断朗赞的胸骨,可是朗赞全身肌肉贲起,目光同样似一只野兽般,已长出锋利的獠牙。

这时血沫子呛在气管,朗赞再次呛出一口血,那把刀已然在他身上割出无数处伤口,鲜血浸透迷彩服,散发难闻腥气的味道。

他这辈子第一次感到丧气,那是他无法战胜的敌人,原来,他也有无法取胜的时候,即使心中…已经杀声震天!

朗赞后继无力的同时被人拳扫背面,他身体一沉,又再次被那人击中腹部,顿时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在地上翻了个身,却又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醒着承受这种钻心的痛,只不过是雪上加霜,对于一个失败的军人而已,那真是一种悲凉的骄傲。

那男子对着朗赞又是毫不留情的再次一脚,这回索性把他踢出几步之远!

拼着一股不如两败俱伤的恶气,朗赞在最后一次倒下的瞬间,拔枪射击!

子弹击中那人的腹部,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肩膀一沉倒在地上,全身被黑暗吞噬。

在恍惚中,朗赞半睁开眼,他看见最不可思议的一幕…

在他倒下的不远处,那个男人不知去向,可却多了一个…极端诡异的怪物。

那东西上半身是人,下半身竟为鳞片闪动的蛇形,这难道是…是一尾巨蟒?!

柔韧蛇尾在地上灵活地拖行,尾巴盘了几盘,朗赞看见它愈来愈近,那模糊而庞大的倒影,印在他的眼底,它直直地审视着他,那双眼珠呈现出莹绿的,显然是兽的双眼,凶神恶煞。

黑亮的鳞甲在丛林深处,在阳光下,通体发亮。

第二天下午,江淮放总算在病床上见到清醒过来的朗队。

朗赞的目光有些冷淡,眼神中依然戒备与敌意,直到看清身边的这些人,才略显得无奈与疲惫。

解初临大师回来以后,向他们点了点头:“我只知道,那地方没有异象。”

朗赞听英云浓介绍了这人,双方沉默了很久,他闷不作声,似乎是对这位所谓的“大师”并不信任。

“我之前说的太玄乎,其实,朗队恐怕是‘中毒’要比这位江队长还深,才会昏迷不醒。”

“…中毒?”

朗赞因为状态不佳,发出的声音也沙哑无比。

“你不是说,闻到奇怪的香味吗?也许是那人身上的香味,让你们产生了幻觉。”解初临讲得煞有其事,“我听说过有一种花,是泰坦魔芋的祖先,叫做‘尸香魔芋’。传说,以前有一些用昆仑神木做成的棺材,里面的死尸上会开出一种诡异的花草,它有非常特别的清冽香味,能扰乱人的心智,让人产生幻觉。”

传说“尸香魔芋”,也正是守护所罗门王宝藏的恶鬼。

“那照你说的,既然这种花早就灭绝上千年了,它的香味怎么可能出现在那个男人的身上呢?”江淮放仍然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表示鄙视。

朗赞却皱着眉头,不再说话。

因为只有经历过一切诡谲迷雾的人,才有资格判断真伪。

这一切或许与英云浓他们无论如何都想要找到那个怪物的理由有关,但这是一个他们不能探究的大秘密,也是他们无权知道的秘密。

解初临虽然年纪尚轻,可家里是搞“玄学”的,对于这种歪门邪道的东西最是在行,当然了,他们这种人嘴里说的是真是假,也只能都听一半。

“他的背后还有一面旗子…”

“哦?…难道是‘招魂幡’?”解初临琢磨着,“不,听你的形容,又不像啊,而且如果他有招魂幡,我去那儿应该能调查出蛛丝马迹。”

朗赞沉吟:“就算队友们的失踪都是幻觉,我与江淮放从踏入丛林的那一刻起,一切就都是一场幻觉…那么,我看到的那个男人,也是幻觉?那我身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