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使虽然是新手,不过办起事来倒算利落。于是到了云州班预定离开的那一天,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衙门认为这个外来的戏班和城内发生的一系列死亡案件有关,在案件告破之前,禁止他们离开。班主苦苦哀求,还忍着肉痛往官差手里塞了两枚金铢,但官差的脸板得比河络的铸铁还要硬,毫不通融。无奈之下,他们只能继续停留下来。

“在淮安城的时间里,你们不能继续演出。”官差说。

班主脸都绿了:“官爷,我们这么多人,还有动物,不搭台子演出吃什么?”

官爷仍旧板着脸:“那我管不着。这是上头的命令。”

九州各城市曾一度流传一本叫做《九州辞典》的书,颇为畅销,据说是龙渊阁编撰的;又据说有龙渊阁弟子出来辟谣,声称此书只是伪托龙渊阁之名而作,因为龙渊阁是不会以任何形式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再据说那名龙渊阁弟子也是假的,因为按照他自己的逻辑,无疑他也压根不应该出现。

刨去这些扯皮的事情不谈,《九州辞典》在坊间迅速流行,也绝不是单纯靠了龙渊阁的金字招牌吓唬人,里面收入的词条都很有意思。比如关于“上头的命令”这一条,辞书上解释如下:“上头的命令,是九州最强大最可靠的托辞之一,它精确而完全地推卸了己方的责任,将其转嫁到一个虚构出的、不容置辩的、无法触碰的责任主体,从而能在最短时间内制止一切多余的问责和质询。”

辞条后面还列举了最喜欢使用这一词汇的人群,在衙门里办事的各色人等高居榜首,通常情况下,“上头的命令”一旦被搬出来,事情就不会有任何转机了。所以班主乖乖闭嘴,云州班坐吃山空。

所谓人穷志短,人一旦没了钱,往往就什么都顾不得了。当那个一看就很难对付的羽人提出购买“云州的动物”时,班主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可惜这个羽人和他的外貌看起来那样精明,他以行家的口吻剖析了云州班所有动物的手术方法,让班主哑口无言。

“真可惜啊,”他用挖苦的口吻说,“三年来,我的悬赏从两百金铢提高到了两千,赏额翻了十倍,最后仍然没有人能提供给我真正的来自云州的生物。我原本应该想得到,云州那样的地方,原本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进入的。”

他摇晃着脑袋走开。没走多远,班主追了上来:“您刚才说什么?两千金铢?”

“只要能确认是不属于其他任何地方的,我就付两千金铢。”羽人斩钉截铁地说。

班主的喉结上下滚动,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他嗫嚅着说不出话,看来是在做着某项艰难的选择。买主也并不打断他,静静站立在一旁。

“我……我……”这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大汉脸憋得通红,好似即将出嫁的小媳妇,“算了,没事了!”

他一溜烟地跑掉了,扔下看来早已意料到此结果的羽人。羽人自言自语:“可惜,本来想救你一命的,不识好人心呐。”

他这句话不幸应验了。当天夜里,班主的老婆愁眉不展地整理好了帐目,准备和班主探讨一下本月暂停发放薪水的问题。但班主明显心不在焉,老婆说什么他都无精打采,最后老婆火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哦,我听着呢,”班主用手不停地拍着额头,“听着呢……听着呢……”

他仿佛陷入了谵妄的状态,嘴里无意识地反复念叨着这几个字,老婆终于发现不对劲:“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班主双手捧头:“没什么,头有点晕……”这是他一生中所说出来的最后几个字,刚刚说完,他捧着头的手掌就突然间开始变得干枯,并且迅速往全身蔓延。仿佛是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抽去了他全身的血肉,让他只剩下一张完整的皮覆在骨骼之上。但就在身体发生急剧变化的同时,他的嘴角却绽开了一朵惬意的笑容,好像是在享受这一过程。等到老婆惨叫着晕倒在地时,他已经如同前几天的几十名死者一样,化为一具干尸,只留下容光焕发的头颅,脸上还凝固着永恒不变的笑容。

整个云州班陷入了一片混乱,人言群龙无首,倘是群氓,无首就更麻烦了。平日里班主虽然对外软弱无能,对内却算得上骄横,眼下少了他的压制,班里的人开始吵吵嚷嚷着结工钱散伙。班主夫人一个人镇不住场子,在此地又无亲无故、孤立无援,只能眼见着手下一个个全溜了。

最后只剩下了一个人,居然是那个终日里饱受虐待的小厮阿福。他给出的理由是“我在这儿呆惯了,走了也不知道该干嘛”,班主夫人虽然素来不喜欢此人,这时候却十分感激,将一应事务都交给他帮忙打理。阿福倒也手脚干净,一样样想办法把多余的动物和东西都处理掉,半个子儿都没有贪污。

三天之后,云州班的家当几乎不复存在。这样的草台班子原本就如风中飘絮,产生与消亡都很正常,充其量给人们留下几天谈资而已。如今只剩了最后的一辆马车和一些行李,班主夫人已经决定离开,她邀请阿福与她共进晚餐,权作饯别。

阿福诚惶诚恐,大概是一辈子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坐在酒楼雅间干净的餐桌前,两只手摆在哪儿都不合适,索性背在身后。

“你这样还怎么吃东西啊?”班主夫人一笑。阿福伸出手,小心谨慎地夹了一筷子菜填到嘴里,胡乱咀嚼几下,只怕连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夫人摇摇头:“他们都说你又蠢又笨又胆小,不过在我看来,阿福,你还是有自己的优点的,你知道吗?”

阿福受宠若惊,吭哧吭哧地说:“我……我都不知道我还有什么优点,他们都说我没用。”

“可是这两天,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而那些说你没用的人都走了,”夫人的眼中闪动着某种热切的光芒,“也许只有到了危难的时刻,才能衡量出人心的高低。”

阿福几乎要面红耳赤了,只好把头深深埋下。夫人接着说:“所以我说了,你具备他们都没有的优点。论起装傻,你绝对是第一流的。”

阿福悚然抬头,面色登时由红转白。夫人的眼光中没有了方才的温情,转瞬间只剩下浓浓的杀意:“你一直在图谋什么,以为我不知道吗?”

阿福一下子站了起来,身后的椅子被撞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他向后退了两步,颤声说:“您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应该明白,”夫人冷冷地说,“你当初装扮成流浪汉,来到我们云州班,别人都信以为真了,你以为能瞒得过我?”

阿福望着她,突然间镇静下来,虽然形容仍然干枯猥琐,但目光中闪动的锋芒让他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他重新坐下,叹了口气:“你是怎么发现的?”

“其实你真的装扮得很好,原本是没有什么破绽的,”夫人回答,“主要是时间太凑巧了,我们早晨刚刚得到那只动物,傍晚的时候就碰上了你。而我这个人疑心很重,所以虽然我的死鬼老公收留了你,我却多存了个心眼,时常留意着你的动向。我发现你在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盯着那辆马车看,那里面通常只有三样东西:我的死鬼老公,班子的钱箱,还有就是……就是那只怪物。”说到“那只怪物”四个字的时候,她的声调微微有些变。

“显然我不会对你的死鬼老公感兴趣,是吧?”阿福拿着一根筷子在手指上转来转去,看来很是从容。

夫人点点头:“而看起来你的目标也并不在金钱上面。我曾经故意把首饰盒遗落在你打扫卫生的桌上,你却压根没有去动。那么,你显然就是看上那只……怪物了。”

阿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喝完,苍白的脸上有了一点血色,这才开口说话:“这种说法不确切,不存在所谓看上不看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我的。我才是它的主人。”

夫人有些吃惊:“你胡说什么?那明明是我们……”她忽然住口不说,脸色变得好似秋天的茄子。

“明明是你们从一个病得要死的老乞丐手里偷到,或者说抢到的,对吗?”阿福说,“可惜的是,那东西也并不属于他,是我故意放在他身边的——反正他在垂死之际,不可能有什么反应了。”

夫人能够看出,阿福说的都是真话。她不禁愤怒地问:“已经在你手里的东西,你偏要交给我们,然后又始终监视着它。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很简单,为了避祸。”门口响起了一个声音,正是那天去找班主麻烦的两名书生中穿青衣的那个。他和他的同伴走进来,一个靠在门口,一个站在窗前。阿福看着他们的动作,赞许地说:“真够职业的,佩服。”

白衣书生仿佛没听到一般,沉默地堵着门,健谈的青衣书生一笑:“我倒是很佩服你,死到临头了还嘴硬。”

阿福讥嘲地看着他:“死到临头?恐怕未见得。”

青衣书生说:“我知道你有点本事,不然在白露弥也不会逃过我们的追捕,但在我们两个人面前,你恐怕很难有胜算。”

“我不需要胜算,”阿福诡秘地一笑,“我只需要胁迫你们。我知道你们龙渊阁出来的都是好人,好人最容易受到胁迫。”

夫人听到“龙渊阁”三个字,身子一震,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连正在隔壁雅间偷听的三十六号都忍不住自言自语:“玩笑开大了……”

四、云州

泰丰酒楼并没有因为曾有人在店中离奇惨死而生意惨淡,如果说受到了影响,也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死了,出门须当心”这种观念本身。淮安从本质上讲是一座纯粹的商业城市,不能出门应酬交际,生意就会受影响,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所以这一天晚上两个相邻的雅间都被事先预定了,汪掌柜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客人不约而同地着重要求不能让任何闲人打扰,他也不觉得奇怪。真正奇怪的在于,两拨客人前脚后脚到达之后,居然真的各自出现了几名闲人去打搅他们,而不幸的在于,汪掌柜根本无力阻止他们。

首先是两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书生,其中穿白衣服的那个面对自己的阻拦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指往柜台上一戳,留下了一个光滑的圆洞。做生意的别的不怕就怕麻烦,汪掌柜差点把腰都弯折了,心里想着:只好对不住那个生得颇为妖媚的少妇了。

接着又来了一个年轻姑娘,没说话脸先红了,声音细得像蚊子——但是扔到柜台上的几枚金铢在桌面上跳动的声音很响。做生意的别的不图就求个财,汪掌柜再次把老腰弯了下去,心里想着:那个羽人一脸硬邦邦的看起来就不是好东西,活该有人找麻烦。

在掌柜幸灾乐祸的念头中,麻烦上门了。三十六号正听到要紧的地方,冷不防有人敲门。他心头微微一怒,来到门边低沉地喝了一声:“我不是说过么,别来打搅我!”

门外却响起了一个让他一听就头大十倍的声音:“是……是我。”

是我。这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带有惊心动魄的效果。你看自从三十六号在这篇故事里出现之后,一直都是扮酷耍帅臭屁得不得了,就像所有侠义小说里能呼风唤雨的男主角一样,此刻却好似偷糖吃被父母抓住的小孩,一脸紧张不安,四处寻觅逃路。但除了跳窗,他无路可逃,况且隔壁的对话正到要紧处,他也走不得。

他只能努力绷起脸,轻叹一声,打开了门。风亦雨那张总是令他烦乱不已的脸出现在跟前。

“好久不见了,”风亦雨垂着头说,“我碰巧路过淮安,也没什么事,就顺便来看看你。”

三十六号推想着她凭借“碰巧”如何能找到行踪隐匿的自己,然后凭借着“顺便”怎么能跟到这里来。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秘术师,不懂得隐身术,只能硬着头皮含含混混地问了个好,随即手指往隔壁方向一指。风亦雨恍然大悟:“你又在做事?”

“废话!”他有点恼火,“你觉得我们羽人会喜欢呆在这样的酒楼吗?”

风亦雨脸上一红,声音更低了:“我是不是……又给你添乱了?”

“这个‘又’字用得真精确。”对方咕哝了一句,打手势让她坐下,乖乖别动。她果然听话地坐了下来,看架势就差拿块布堵住自己的嘴以免发出声响了。三十六号继续听下去,却无法保持方才平淡如水的心境了,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背后有两把锥子在一点一点地锥着自己的肉。

隔壁的对话还在继续。就在刚才打岔的一小会儿工夫,阿福好像已经把他胁迫的内容说出来了——可惜三十六号完全没有听到。好在他的职业素养颇高,知道自己这会儿去后悔也好发怒也好都于事无补,只能接着凝神听下去。

只听得青衣书生愤怒地说:“你疯了!这样会害死这座城里所有的人!”

阿福说:“那我可没办法。他们都死了,我也不会掉一根汗毛,但要我掉一根汗毛,那可有点疼。”

他一面说,一面从身上掏出一个透明的水晶玻璃瓶,做工精湛,疑似出自河络之手。瓶底铺了一些泥土,上面插着一株歪歪扭扭的植物,植株细长,上面零零落落生着十来片稀疏的叶片,看来毫不起眼。班主夫人莫名其妙,三十六号从墙上一个不易察觉的小洞望去,隐约想到点什么,一时间又抓不住具体的形象。

两名书生却顿时面无人色,那健谈的青衣书生嘴唇动了动,居然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里面都是惊恐。阿福不去理会他,扭头对夫人说:“看在你帮我保管了它那么长时间的分上,我不妨告诉你真相。你们手里的那只血翼鸟,就是你所谓的怪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它只是这棵迦蓝花的花奴而已。”

“迦蓝花?花奴?”夫人更是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

“你们当时见到了那只鸟,就想把它据为己有,确实很有眼光。你们云州班里的动物都是冒牌的,血翼鸟却是货真价实来自云州的,只可惜你们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明白其中的关键。血翼鸟不过是迦蓝花的花奴,为了替迦蓝花寻找花朵而活。”

“花朵?什么意思?”

“我想你已经亲眼见过你丈夫的样子了吧。注意到他的头没有?”阿福阴森森地问。夫人悚然,丈夫那颗恐怖至极的头颅至今仍在她眼前鲜活地漂浮着,尤其那双圆睁的眼睛,里面含有某种满足的惬意。她有一种错觉,仿佛这颗头颅才是罪魁祸首,贪婪地吸取了全身的养分。

青衣书生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我们就警告了你丈夫,早点把血翼鸟交给我,免得给自己惹上杀身之祸。他装傻充愣地就是不给,最后害了自己。迦蓝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植物,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我们把它保存下来是不是应该。”

夫人忍不住问:“你们保存什么?你们不是龙渊阁的人吗,怎么还管这些事情?”

“哦,他们只是自称龙渊阁的人而已,真正的龙渊阁似乎不怎么承认他们。”阿福坏笑着说。两名书生神色尴尬,却又无从反驳。

三十六号看得出来,这才是阿福的真正面目:阴险、凶狠、狡诈,不达目的绝不罢手。他一改在云州班中那种小厮特有的怯懦和萎靡,脸上焕发出一种不同寻常的神采,接着用嘲讽的语调说:“这两位来自于一个很有意思的组织,据说该组织的创始者原本是龙渊阁里的修记。这位修记负责动物植物部的资料整理,但却十分的不安分,看到那些文字,就希望能将所有的生物都作为实物收集起来。这一点和龙渊阁绝不干涉世界的信条无疑是相违背的。但他像着了魔一样,始终无法放弃这个念头。所以最终,他被逐出了龙渊阁,不过他一直固执地称自己是龙渊阁的旁支——这大概是为了维护一种脆弱的自尊心吧,两位?”

青衣书生勉强哼了一声,并不作答,看神情恼怒之极,却又不敢轻举妄动。阿福还要火上浇油:“可惜读书人就是读书人啊,一肚子的知识,却不会动脑子。我要是他们,有很多动物就是杀了我的头我也不敢去碰一下,多危险哪。比如迦蓝花这样的东西,让它老老实实呆在云州生根发芽,多好,可他们偏不信,非要想方设法去云州弄出来,闯祸了不是?”

一直沉默不语的白衣书生此刻也忍不住了:“胡说!如果不是你把它从我们的船上偷出来又利用这个戏班运到宛州来,怎么可能酿成这么大的风波?”

阿福语重心长地说:“喏,你看,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性了。坏人总是很多的,而且干起坏事总是不遗余力的。既然你们把迦蓝花从云州带了出来,总该想得到这一点。至于被坏人胁迫,以至于束手束脚无可奈何,更是大大的不应该啊。”

“世界是危险的,年轻人要多积累点经验。”他最后总结说。

三十六号听得直摇头,却不知道这厮气焰如此嚣张,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威胁了两名书生。风亦雨看他神情凝重,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搅扰了他。隔壁的班主夫人已经在问:“你刚才说,已经把迦蓝花的种子分种在了城里几处不同的地方,他们俩就很害怕,是因为这种花有什么古怪么?”

“我听人讲到过,有一种叫做并蒂莲的花,”她说,“那种花只能在动物的血肉中成长。通常,它会寄生在颅腔中,慢慢生根发芽,直到花朵从头顶上钻出,娇艳地绽放。”她的语气阴森森的,让人听得不寒而栗。

“这种所谓的迦蓝花,是和并蒂莲差不多的吗?”她问。

阿福还没回答,白衣书生已经开口了:“这种传说一直存在,但在我们的记录里并未得到证实。”阿福一笑:“你听,这是专家的意见。并蒂莲的传说嘛,我倒也听说过,可是迦蓝花一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绝非不着边际的传说,二来和并蒂莲完全是两回事。云州远比你们想象的更加残酷。”

青衣书生恨恨地说:“你和云州的关系果然深得很哪,是那里的原住民吗?”

阿福并不回答他,只是凝视着手中的水晶瓶。那棵细细瘦瘦的迦蓝花静静插在土里,和一棵狗尾巴草也没太大分别,半点也看不出为了它竟然会死掉十几个人。阿福目光中仿佛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内心。

“云州,其实就像这株迦蓝花一样,只看它平凡的外表,半点也猜不到蕴含于它体内的惊人的美丽。”阿福的口气就好像哲人在讲学,“其实所有的美都隐藏在神秘之中,或者说,不可捉摸正代表着美的本身。你们不会理解云州的,你们眼中只看见那些杀人的瘴气和险峻的海岸,就以为云州不过是一片充满死亡气息的蛮荒之地。

“你们无法想象当夜晚瘴气散尽时,月光是何等的清亮,就像天河的水那样缓缓流淌而下,你几乎能感到那种冰凉的触觉。你们也无法想象那些光秃秃的石原,在上千拓的平原上,寸草不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嶙峋的怪石,呈现出各种生动的颜色与姿态,仿佛他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所在。

“你们没有见过迷云之湖,哪里方圆数里都被乳白色的雾气笼罩,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但是有发着光亮的小虫不断在湖的两岸穿梭,可以做最好的航标。千百年来,它们都这样不停地从湖的一端飞往另一端,力气不济的往往在中途坠落,被湖水吞没。谁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这样做,也许在它们的心中,自己正在穿越云天,寻找迷云尽头的未知彼岸,而那是它们冥冥中不容抗拒的宿命。

“你们没有见过火焰森林,那里的每一棵树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疯长,然后到了养分不够用的时候,多余的枝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重新为自己的母体补充养分。所以整座森林终年都是熊熊烈火,黑烟蔽日。

“你们更加没有见过头颅之谷,那也许是整个云州最不可思议的地方。走进那座山谷,你就能看到许多粗大而绵长的藤蔓爬满了所有的山壁,那些藤蔓上布满了花朵,但你也可以说上面一朵花也没有。那是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颗动物的头颅,而那就是迦蓝花了。其实它的花瘦小而丑陋,也许这令它十分不满,因此养成了贪婪的天性,喜欢攫取动物的头来妆点自己。和你方才所说的并蒂莲大不相同,并蒂莲是需要脑髓作养料,而迦蓝花并不需要它们什么,仅仅是喜欢它们,而且它还会耗掉自身的养分去养这些头颅。

“那些头颅啊,都保持着生前的鲜活姿态,无论人还是兽,脸上都带着栩栩如生的表情。也许之前它们还在进食,还在沉睡,还在和自己的配偶欢爱,但在那一刻之后,它们的身体不复存在了,只剩下头颅,成为迦蓝花美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