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胡斯归却粗鲁地打破了这种精致的宁静,他脱掉鞋,涉入河中,开始捉鱼,和人们通常所采取的垂钓方式不同,他的手段更为直接而迅速,看准目标后,手往水中猛地一插,便会有一条鱼挂在他的五指上被抓出水面。

云灭摇摇头,估计是这胖子嘴馋了想要吃鱼,不料胡斯归抓起一条鱼仔细看看,立马随手扔掉,再抓一条起来,看看还是扔掉。他禁不住说:“难道你要捉住一条和你一样肥的鱼才肯吃么?”

胡斯归瞪他一眼:“我可不是弄吃的!你们也都来帮忙,找一种背脊上有紫色斑点的红鱼。”

这后半句是向他的手下们说的,云灭不再多问,反正自己不擅此道,下去也只能碍手碍脚,所以只是在岸上看着他们忙碌。

二十多个人一起下河寻找,但这种紫斑红鱼看来很是罕见,足足忙碌了大半个对时,才终于抓到了一条。胡斯归将鱼提在手里,验明正身,顺手就扔给了一头正在岸边饥肠辘辘却找不到肉吃的沙驮。沙驮张开大嘴,嚼也不嚼,一口吞了下去。云灭还没来得及眨眼,沙驮就已经倒在地上,痛苦地抽搐了两下,就此毙命。

胡斯归吁了口气:“还好,安全。”云灭一头雾水:“鸟都毒死了,还安全?”

胡斯归说:“鸟死了就对了,鱼有毒,才说明水没毒。”他解释说:“我们需要穿过这条河之下的另一条暗河,那条暗河的源头和一处充满瘴气的沼泽相通。根据每日的涨落情况不同,有时候瘴气会溶入暗河,令河水充满毒素,有时则不会。所以如果不想冒冒失失的被毒死,就只好依靠这种不知名的鱼来判断。

“这种鱼生活在暗河中,偶尔会出没于外河,它体内本身蕴涵毒素,但和溶入了瘴气的河水恰好可以中和。所以如果它身上带毒,就说明今天暗河里是安全的,我们正好泅渡。”

云灭拍拍他肩膀:“看来你对云州的一切还真是熟悉。”

胡斯归简短地回答:“这些年我在云州不是白呆的。此外,等穿过了那条暗河,我们就将到达暗月域,那就不是我的地盘了,一切都在领主的直接支配下,我们可能会遭遇到的敌人也远比这两天遇到的多。至于谷玄域,连我也从来没能进入过。”

“那样才有点意思,”云灭看起来居然有点兴奋,“这些天什么事都让你安排好了,老子的骨头都要发霉了。”

胡斯归苦笑一声:“也许还轮不到你出手呢。看看我们的龙雷,说不定他只手就能解决问题。”

这话中饱含着讥讽意味,云灭感到龙雷握剑的手上肌肉一下子绷紧了。看来这的确是一个不怎么能沉得住气的人。

二十四、戏剧性结局

作为羽人,云灭对暗月这玩意儿并无好感。抛弃诸如“暗月带来灾祸”之类玄之又玄的说法,暗月对他的直接影响就是——不能飞翔。尽管他平时并不轻易使用飞行的本领,但此时走在暗月域里,仍然有被锯掉了一条腿的感觉。

胡斯归不时幸灾乐祸地看他一眼,那意思大概是说:现在你和我们一样了。

和裂章域荒凉的石原不一样,暗月域的植被生长异常旺盛,一进去就是一片广袤的草原。那些疯长的绿色野草几乎有一人多高,让人的视线不断受阻,而且草质怪异,不像寻常的草叶那样柔嫩,而是粗糙坚硬,边缘尤其锋利,一不小心就会被割伤。好在胡斯归等人对这片草原并不陌生,安排了熟手在前方割草开道,就像是在森林里铲除树枝藤蔓开道一样。只是草丛里扑飞着数不清的蚊蚋,一团团地向人们脸上撞去,即便准备了驱蚊水也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化整为零的叛军分批泅渡并最终在草原中的一个水泡附近集结在一起时,每个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蚊虫叮咬的痕迹。

最后清点下来,可用之兵总计有将近三千人。相比昔年华族与蛮族作战动辄数万人乃至于数十万人的规模,这三千人实在微不足道,但对于云州这片荒芜之地而言,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了。难怪龙雷如此有信心。

“本来该有差不多四千人的,”胡斯归低声对云灭说;“龙雷这孙子,只有勇力去蛮干,却不懂得保存有生力量。”

“你和龙雷交过手吗?”云灭问。

“没有,好歹名义上他和我还是一拨的,但他的身手比起你我至少要差了一截,华而不实。”胡斯归随口说。云灭点点头,没有再问,很快又想到兵力问题。三千人的确不算少了,但敌人显然并不只有人,龙渊阁的书生们曾遇到过的触须怪物、风离轩曾布下的杀人树林,都是能在一瞬间取走无数人性命的东西。

还是觉得这一战胜算极微,甚至于根本没什么胜算,云灭的眉头皱到了一起。可一向老辣的胡胖子为什么不阻止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胡斯归和龙雷等人聚在一起谋划进攻方法,云灭无所事事,只能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草原里似乎永远不停息的雨水。按季节来看,现在应该已经是隆冬季节,但云州的天气好像也和东陆不大一样。那些雨水并不带来刺骨的寒意,却好像连绵不断的秋日絮语,把一阵阵的愁思带给浸润其中的人们。吹过草原的风把那些雨丝吹得歪歪斜斜四处飘散,在空中划出晶亮的轨迹。

秋风、秋雨,加上暗月对人情绪的影响,云灭很自然地又想起了生死未卜的风亦雨,这好像已经成了每天的功课。这个一辈子都把自己藏在高傲与自尊的外壳中的男人,一旦外壳上被弄出了一个小缺口,想要补上就不那么容易了。当然,他绝不会把自己的真实内心显于脸上,甚至在身边完全无人时,也会在嘴里用挺不耐烦的语气嘟哝两声给自己听:“真会给人找麻烦。哼。”

他也趁着这最后的清闲时光骑着沙驮在暗月域里查看过一下地形。暗月域比裂章域略小,但仍然算是地域广大的地方,地形也很复杂,形状近似一个东西走向的长形口袋。这里与裂章域相连的西面一段较宽,也就是这片野草不断疯长的原野;与谷玄域相连的东面则相对狭窄,是一片环境相当恶劣的湿地。而叛军和领主可能开战的区域,大概会在“口袋”的中央。那里的气候难得的适宜农耕,在两片草原之中,居然开辟出了不小的耕地,能收获一些品质中等的作物,养活一些人。领主原本并不很重视这些耕地,但就在几年前,却突然派兵强行驱散了耕地上的农夫,将其中最肥沃的一块地霸占下来,禁止任何人接近。

“他在那里发现了宝藏吗?”云灭问。

“就算是宝藏,不出云州也没法用啊,”胡斯归回答,“进出云州那么难,再值钱的宝藏也没法吸引商人舍命来交易。就像沙漠里快要渴死的旅人,一坛金子绝对比不上一杯清水更有价值。”

“那这杯清水究竟是什么?”

“我多次派人去偷偷打探,为此牺牲了不少性命,不过最后总算得到点消息。领主在那里的地下找到了某种特殊的矿石,如果交给河络研究冶炼的话,可能会造出足够坚固的船,抵御云州海域的风浪。这一点,恐怕是领主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吧。”胡斯归说。

云灭想了想说:“没错。单纯当这片蛮荒之地的统治者,绝对不是领主的目标。他的眼光必然还是会落在富饶繁荣的东陆。但如果云州始终维持着这样与世隔绝的状态,他的野心就难以实现了。”

胡斯归点点头:“所以这一片矿藏就成了我们与领主交锋的重点,也成了牵制领主兵力的重点。历次交战,我们都摆出一副要端掉这片矿的架势,逼得领主陈重兵与此。但我们其实每次都是在佯攻,却借着他其他地方兵力空虚,打击其余。”

“这一次就会反其道而行之了吧?”云灭说。

胡斯归愣了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些日子里,我也并不是每天呆坐着,”云灭淡淡地说,“虽然不能展翼,我也还有眼睛。我注意到龙雷这几天每天都会派出一对身手最敏捷的人,向东方而去。我们的出发时间不定,比较多的是在夜间,回来时人数几乎不变。他们究竟是去做什么呢?我想,是去打骚扰战去了,故意引起敌人的注意,让敌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判断,认为你们这一番做作仍是为了佯攻矿场。而实际上,等全面进攻时,你们会把大部分兵力都投进去。”

胡斯归瞪着眼睛,好半天才说:“云灭,你如果生在战争年代,只怕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奸人。”

“而且是个恶毒的奸人,”云灭冷冰冰地说,“胖子,你很清楚,我的目的可不是帮助你们打击领主的有生力量。我需要尽快地直接干掉他,而不是陪着你们玩无聊的战争游戏。拿下他的矿藏这种事,对你们有好处,对我却半点好处也没有,因为那反而会令领主更加提防谷玄域。告诉我,你究竟在打着什么主意?如果你真的愿意听龙雷的话来一场持久战,我只能撇下你自己行动了。”

胡斯归长叹一声,左右看看,低声说:“跟着我来。”

两人像是好朋友相约散步一般,大模大样悠哉游哉地离开营地,向着远处走去。直到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胡斯归才停住脚步,开门见山地说:“我会杀死龙雷。”

云灭瞥了他一眼,等着他解释。胡斯归接着说:“我已经和我过去的心腹们联系好了。正面的对抗毫无意义,如果不小心让这区区三千人再分裂一次,那就更难办了。所以我先假意顺从他,再在起事之前偷袭他,我的心腹们则会迅速响应我以收束人心,把权力集中到我一个人的手里。”

“你不必帮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他补充说,“如果不能亲手干掉他,也必然不能服众。”

“这才像是你的作风。”云灭说着,一脸平静的离去。

“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胡斯归在他身后撂下这么一句奇怪的话。

在云灭内心焦急外表若无其事的等待中,进攻的日子总算是到来了。这一天很难得天放晴了,但这样的天气反而令龙雷心中不快。

“雨天才更好偷袭啊。”他叹息着,仍然开始有条不紊地下达各种命令。三千人分作六个五百人队,分不同方向向矿场包围而去。胡斯归本来要求带领一支五百人队,却被龙雷拒绝了。他命令胡斯归跟随在他身边。

“这叫做欲擒故纵,”胡斯归坏笑着悄悄对云灭说,“我越要求单独行动,他越不会同意,所以最后我只能跟在他身边。”

黄昏时分,龙雷已经悄然完成了对矿场的包围,虽然三千人没办法做到那种水泄不通的合围,弹药击垮矿场中的守军,应该不是难事。

龙雷手握着剑柄,和胡斯归、云灭二人站在附近的山谷上,看着远处夕阳照射下的矿场。如胡斯归所说,矿场外围遍布守军,做严密看防状,但习惯了被骚扰的领主恐怕未必会把大批人手放在矿场里。

夕阳已经渐渐坠下,西天最后的暗红色光芒带给人阴冷无助的感觉。等到太阳完全下山,龙雷就将发令。云灭看了胡斯归一眼,慢悠悠的走到一旁,胡斯归点点头表示会意。

“龙雷,我建议你留半个五百人队在此虚张声势,剩下的所有人立即强攻暗月域与谷玄域的连接口。”胡斯归语气平淡地说,就好象在和龙雷商量晚饭吃什么。

龙雷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如刀;“胡胖子,我们之前所定的步骤,好像不包括你跳出来搅局这一环吧?”

“的确不包括,”胡斯归微笑着回答,“反正整个计划我都会推翻。”

两个人只是这么简单的几句对话,已经明白无误地表露出无法调和的敌意。龙雷握着剑柄的手上青筋露出,已经蓄势待发,胡斯归看上去则很悠闲,但闪到一旁坐山观虎斗的云灭能感觉到,他的全身就像拉紧的弓一样绷紧了。

两人对面而立,足足五六分钟都没有动弹,耐心寻找着对方的破绽。但相比之下,胡斯归更专注一些,龙雷的视线却经常扫向远处,显然还在惦记着即将展开的战斗。当最后一点夕阳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看起来终于忍耐不住了。

龙雷长剑出鞘,向着胡斯归的胸口刺去。这一招招数光明正大,出招前准备动作明显,颇有几分东陆王室贵族比剑的派头。但他接下来的几剑连环进击,可就不再留情了,剑招精妙,出手凌厉,逼得胡斯归左支右绌。

但这个胖子是在一次次濒临绝境的死战中锤炼出来的,应变能力可不一般。躲过了最初的几招后,他抓住机会,双手刀剑齐出,很快抢得先手。几个月前,云灭第一次在淮安与胡斯归交手时,就见识过他的双手分博之术,那时候胡斯归一手持银簪,一手化掌,双手招数截然不同,给他制造了不少麻烦。

但现在看来,一手剑一手刀才是他最拿手的兵器。他左手长剑刺削,右手短刀劈砍,招招毒辣凶狠,招式出人意料不依常规,连云灭看了都忍不住在心里暗赞。反观龙雷,被胡斯归一阵近乎无赖的舍命猛攻之后,已经渐渐落于下风。只是他的剑术本身带有那种不动如山的沉静气质,处于守势的时候,倒也滴水不漏。但胡斯归得势不饶人,手上刀剑攻得更紧,金属划出的炫目白光如疾风骤雨般把龙雷围在其中。

胜负已分了吧,云灭想,论实战,龙雷和胡斯归的差距还是不小的。但不知怎么的,他的心里却隐隐有点不安,龙雷的剑法老在提醒着他点什么东西。这种剑法他似乎曾经听说过,它究竟出自何方呢?

正当他苦思冥想,在自己的脑海深处翻搅那些久远的记忆碎片时,场中形势忽然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其时胡斯归看准时机,右手刀猛劈下去,力道十足,逼得龙雷不得不回剑招架,而他的左手剑趁机中途变招,刺向对方的右肩。龙雷如果架住了刀,肩头就会被剑刺穿;如果挡住了剑,则会被一刀劈掉头颅。看起来,他不得不挨一剑了。

但谁也没想到,龙雷的剑迎向胡斯归右手刀的同时,左手突然伸出中指食指,闪电般插向胡斯归的双目!这一匪夷所思的阴毒招数绝非无可奈何的临时变招,而是力道速度无懈可击,显然习练已久。如果胡斯归不撤招,充其量刺伤龙雷的肩膀,自己却难免被抠出眼珠。

他大惊之下,反应仍然迅速,只能撤回刀剑,头颈回缩,先全力护住自己的眼睛再说。观战的云灭却在这一刻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上的弓箭。从龙雷刚才那一下诡异阴狠的变招,他终于猜出来龙雷武功的来历。

扈微尘!那个曾经是东陆最有名的杀手,如今却被当成疯子,在云州的荒僻村子里默默等死的扈微尘!云灭刹那间回想起了自己所听说过的扈微尘的事迹。此人虽然是个杀手,却出身于一个很有名望的东陆贵族之家。但他和自己一样,都天生不喜欢一成不变戴着面具的贵族生活,再加上对自己所学的死板拘谨的武功也很不满意,终于叛离家族,成为了一个杀手。从这一经历来说,扈微尘和自己很有几分相像。

但扈微尘和自己最大的区别在于武功。自己的武功是家族之外的人传授的,后来才慢慢补习云氏自身的绝学;而扈微尘却是成年后才离家,在此之前早已把家传剑术练到登峰造极的境地。他家传的贵族流剑法在招式上精益求精,但在变化和诡诈方面却颇有不足。于是扈微尘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改进了这一剑法,添加了不少阴损的巧妙变化,成为他日后杀手生涯的杀招。

龙雷的武功,无疑就来自于扈微尘!但此人平时深藏不露,把一切精巧的变化都藏了起来,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候亮出了毒蛇的獠牙。

云灭已经来不及去想扈微尘为什么要装疯,因为胡斯归快要被逼入绝境了。龙雷两指袭眼虽然落空,接下来的几招都是这样变化莫测,每一招皆从难以想象的方位发出,直指各处要害。如果龙雷一开始就用这样的招数倒也罢了,偏偏是在胡斯归看似稳操胜券时突然发难,实在让人猝不及防。而且龙雷显然也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一旦反击,用的就是扈微尘赖以成名的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变招。

在这几招狂风般的怪招突袭下,即便胡斯归这样实战经验丰富的人也难免手忙脚乱,他费尽全力躲过了龙雷踢向下阴的一脚,又慌忙收腹避开自下而上撩向腹部的一剑。

但紧接着,这一剑又起了比毒蛇还要可怕的变化:剑锋突然间断裂了,断开的剑尖部分就像一把飞刀,笔直飞向胡斯归的心脏。原来这柄剑本身也包含着变化!这一下距离太近,胡斯归就是神仙也无法躲开,他发出一声低低的惨叫,已经被剑尖刺中心脏,身子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着山谷深处坠下。

胡斯归就这样完蛋了吗?云灭心里微微一乱,下意识地就想弯弓搭箭。龙雷的武功虽然古怪,但云灭已经看过他出手,有所防备,而云灭的箭术,全九州恐怕没有任何人能拍胸脯说躲得开。但就在这一瞬间,他想起了出发前胡斯归对他说的话:“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

这句话,难道指的就是现在的这个状况?胡斯归已经猜到了自己会被龙雷击败?跟住他是什么意思,他已经跌下山谷了,自己也跟着跳下去吗?云灭的心里转过了无数个念头,但最终,他狠狠地咬了咬牙,居然真的向着山谷跳了下去。

他当然不会闭上眼睛胡跳。多年的杀手生涯让他养成了无论在哪里都先把周围环境观察清楚的职业习惯。他老早就看见山谷下方有一棵从山壁长出伸在外面的树,这一跳方位力量都拿捏得刚刚好,稳稳当当抓住了那棵树。

然后他就看到了胡斯归。胡斯归居然也抓了这棵树,另一脚踩在山崖上,似乎是害怕自己的体重把整棵树都压断了。他的胸口有一片血迹,看来还是受了伤,但精神如常,和垂死之人半点沾不上边。

“你早在胸口做了点花样的,对么?”云灭说,“和龙雷这一战,完全都在你的算计之内吧。”

“你也很信任我啊!”胡斯归轻笑着,“我还担心你真以为我死了呢。”

云灭摇摇头:“祸害万年在,这只是个简单的道理。当然我还需要你多点解释。”

“再等一会儿,”胡斯归神秘地说,“我偏好戏剧性的结局——虽然现在还远不到结局的时候。”

云灭没有说话,靠在山壁上养神,耳边隐隐听到喊杀声不断传下来,大概是龙雷的手下与领主的军队交上手了,谁胜谁负却一时间难以判断。但他一向极有耐心,尤其在外人面前没有耐心也要表现出耐心,所以始终一言不发,等待着胡斯归所谓的“戏剧性结局”。

喊杀声慢慢消失,夜色沉静下来。云灭算算时间,假如矿场中真的埋伏着一支能与这三千人旗鼓相当的大军,这场战斗不应该这么快就完结。正在纳闷,却忽然感到山壁微微颤抖了一下,紧接着一阵雷鸣般的轰隆声由远及近地传过来,一些碎石子和沙土落了下来。仿佛是整个大地都在颤动。

他连忙抬起头,发现漆黑的夜空竟然被什么光照得红亮,从方向判断,正是矿场方向。这一声轰响过后,接连不断的爆裂声接踵而至,震得人耳朵生疼,一股热浪夹杂着焦臭味从头顶掠过,呛人的烟尘四处飘散。

云灭心里一凛:“矿场那边……爆炸了?”

胡斯归带着懒洋洋的笑容点点头:“炸了,冲进矿场的人都死光了,包括龙雷在内。”

“矿场……本来就是个空架子,拿来骗人上钩的吗?”云灭问。

“那倒不是,只是那种矿石,以领主现有的工匠技艺,只怕没办法开采。因为它内蕴某种不可控制的力量,非常容易爆炸。龙雷只是听了斥候的调查,我却是货真价实自个儿弄回来过几块,并且绑架了河络工匠实验过一下的。不幸的是,他们全都被炸死了。所以领主只是派人把这片矿场看守起来,一直都没有大规模开采。不过如果有千军万马冲进去一折腾,再有那么个把冲动的人点上一把火——这样的人是一定有的,比如龙雷自己——效果也就和开采差不多吧。喏,你已经亲眼见到了。”

云灭默默地想了一阵子,最后抬起头来:“你早就看穿了这个圈套,却不但不阻止,反而借机安排这么一场失败,让你的手下全部送命。这不单单是因为你想要毁掉这个矿场以打击领主——那样不需要死这么多人,一小批死士进去就够了。最重要的在于,你很久以前就发现,以这区区几千人,想要和领主对抗根本不可能,唯一有可能击败领主的方法,只能是一两个高手近身的搏命刺杀。所以你需要这么一次全军覆灭,自己也借机装死,才好让领主放松警惕,然后趁着他不备,想办法依靠刺杀去解决问题。”

胡斯归叹了口气:“没办法,死的人不多一点,失败不惨重一点,以领主那种多疑的性格决不会相信我已经死了,还会继续提高戒备。只有这样惨不忍睹的全军覆没,我才有可能捡到那么一丁点可乘之机。此外你有一句话说得对,最重要的在于有你的帮助,光凭我一个人,还下不了这个决心。你我二人联手,应该有机会混进谷玄城,溜到领主身边。"

“那么龙雷呢?龙雷的武功是怎么回事?真是来自扈微尘吗?”云灭问,“我估计还是你的安排吧。”

胡斯归狡黠地一笑:“云灭,你真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干脆陪着我一起做坏蛋算了。扈微尘确实老早就发疯了,而且始终没有被治愈,但我从他身上搜出了剑谱。要通过装神弄鬼的方式糊弄一下龙雷,让他以为扈微尘只是装疯,并且在传授他武功,并不是太困难的事。”

云灭一下子想起了在那个村子里时,他曾看见扈微尘躲在枯井里:“你用了什么法子逼迫扈微尘每天晚上必须躲进那口枯井里,这样你就可以安心在夜里冒充他了?反正龙雷本来有武功底子,你只需要口授,也不用暴露你肥胖的身躯。而且你多半严令龙雷,只许你找他,不许他找你,这样他白天见到扈微尘,也会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装疯,不会露出破绽。”

胡斯归点点头:“我只是小小地吓唬了一下扈微尘,告诉他,把他变疯的那个人——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谁——会在每天夜里找他,他就乖乖地每到日落就躲到那个自认为安全的枯井里,直到天亮才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