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沉默。

大黑像是能听懂别人说话似的,猛地扑过去拼命撕咬小王氏的裤腿,眼睛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泪珠。

乡民们知道的并不多,也只是听两口子吵架,说出来只言片语,红尘走了一圈,问了问云家那些花草。

也亏了小王氏好附庸风雅,家里花木扶疏,养得都还好。

其实只是一个意外。

云老板被骗,家里得了一风水奇穴,回去就和他妻子说了,还说儿子读书,将来说不定就靠这个,给她赚一诰命!

那小王氏没读过什么书,是个粗人,这日去给公公送饭,话里话外,就露出点儿催着他赶紧死的意思,想那位老人家,本来就觉得年纪大了,眼睛又盲,连累儿孙,心里头难受,结果犯了病,当时就捂着胸口倒下一命呜呼。

一看闹出人命来,小王氏吓得不轻,把人往屋里一送就逃走,走到半路,忽然想起要是自己沾上忤逆不孝一类的罪名,岂不是连累了儿子?

她还指望儿子能读书科举,将来做官,改换门庭来着,眼下科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考,需要保人,人品不好的,绝对进不了科举取士的大门。

小王氏一咬牙,干脆就回去放了把火,伪装成意外失火,家里公公只道是被烧死的。

一切都掩盖了去,他们两口子又风风光光给老人家办了回丧事。

红尘吐出口气,胡噜了下大黑的脑袋,等到小王氏被官差抓走,玉珏空间就给出提示,任务完成!

可那只大黑狗还在那儿一会儿追追蝴蝶,一会儿追追自己的尾巴,玩的挺开心。

想了想,她就把它带到老爷子坟前去。

此时,坟墓垒砌得到和宅院差不多,她瞧了瞧,风水自然不算好,不过改造完了,还算可以,且风景秀丽,坟前的茉莉花幽香四溢,想必如此景致,能让那位老人满意了。

只可惜那位老爷子或许是心中已没了挂碍,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始终未曾现身,否则与大黑共赴黄泉,也算是全了它的心意。

没过几日,忽然来了个小厮找红尘。

这人长得瘦瘦小小,动作利索,手里捧着一个匣子递过去:“小姐,这是我们家老爷给您的。”

红尘怔了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地契和房契。

就是周村那座云家老爷子曾经住过的房子。

她这才想起来,当初接任务的时候,玉珏空间上给出的任务奖励,也是一座房子。

还真够省事,不过——

“开茶馆书屋的地方有了。”

红尘摇了摇头,也没推辞,想必那个云老板,也不敢再住他亲爹曾经住过的宅子,虽然他家厨房的怪事已经没了。

别看周村也只是个小山村,和蒋家庄毗邻,但因为周村近十年来,出了好几个大人物,有大周名士,有巨商富贾,而且附近最大的书院,阑珊书院,就在离周村不远的地方,此地才子云集,是个热闹所在,否则也不会把集市固定在此处。

“好,好,我想去周村,我在周村朋友多。”

老山参到乐得不行,眉飞色舞。

要说整个杞县,确实是周村环境最好,花草的灵性也足,红尘在蒋家庄转一大圈,也不一定能找到三两株值得点化的花木,但在周村,却遍地都是。

她拿着地契去看了看。

这宅子果然如她在梦中所见,树林掩映间,是个两进的宅子,红墙绿瓦,十分精致。

规模也阔朗,还有后房和杂役房,西面是一大片空地,也不知曾经有过什么建筑,如今到空空旷旷。

当初被烧毁大半的东厢房,已经清理干净,花木都没了,连她曾见过,特别喜欢的竹楼,也显得寥落。

布局极好,进了大门便是影壁,外院内院都有苗圃,里面却没种花草,只种了些蔬菜。

这房子虽好,但对于双目失明的老人,怕是住着不大方便,怪不得老人家只在东厢房附近转。

瞧了瞧,红尘就不打算兴师动众地重新建宅子了,最多按照自己的喜好整修一下。

她只有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只住后院便是,至于前院,只在丛林掩映间安置了些藤椅,石桌,又把屋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收拾出去,找了个木架,打造了些书柜。

处理完,红尘连车也没雇,自己再加上村子里几个乡亲,便把家给搬了。实在是她在蒋家庄的宅子离这里很近,抄近路走,不过两盏茶的工夫而已。

暖房时,村子里好些乡亲都应邀而来,红尘只给蒋庄去了个信,至于顾氏,她可不敢通知。

不过听邻居们说,顾氏从娘家回来,好像知道她发了财,一直说她是白眼狼,有钱也不知道孝敬爹娘,白白把她养那么大,早知如此,一开始就该把她扔粪坑里淹死了事!

要不是蒋庄拦着,怕早来找她的麻烦。

那就是个浑人,红尘听听也就算了,到是乡亲们多少有些担心。

春妮她嫂子私下里就忍不住嘀咕:“顾氏那话也忒难听了些,咱们乡里乡亲的都知道她,这事儿不赖二丫头,可若是落到外人耳朵里,怕要添很多麻烦。”

大周崇尚孝道,天下只有儿女的不是,又哪里有爹娘的过错!

红尘也有一点儿担忧,顾氏也还罢了,只是泼辣些,毕竟是个女人,又有蒋庄看着,想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烦,可顾氏娘家还有三个兄弟,都是混子一般的人物,着实麻烦。

她也就稍微想了想,提高警惕而已,总不能因为或许会有麻烦,日子就不继续过?要天天琢磨这些,那也太累了。

这日,送走了来给她暖房的乡亲,那位本来没多少交集的穆爷,竟然也过来送了份儿礼。

他老人家到不是专门来,车上还带着两坛子好酒,说是去周村郝家求了两坛十年米酒,顺路过来看看。

穆爷显然也知道红尘住的房子,四下看了看,颇为感慨:“你住也好,哎,可惜,他儿子不肖…我家老丈人是再难吃一碗正正经经的云家长寿面。”

红尘一扬眉:“看样子云老板做得不对味?”

“也不是不好吃。”穆爷叹了口气,“只是老丈人不满意,说还差三分,要是待贵客,别说三分,半分也差不得!”

说着,他这脸上就忍不住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瞧这位爷是真难受,难受的不行,略微沉吟了片刻,就道:“我的厨艺很一般,不过,那位老爷子煮长寿面时,我却见过好几次,也不知能不能仿出来。”

她一开口,穆爷先是悚然,瞬间感觉到周围有一丝凉气。

如今在他心中,红尘可是能沟通阴阳的能人异士,说见过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家做饭,里头的意思,真让人连汗毛都立起来。

第二十二章 公子

“您老可别乱想,就是那日去云老板的小酒馆,仿佛和云老爷子的灵魂相通,无意间‘看’过他老人家煮面而已。”

穆爷:“…”

越解释,到越发吓人。

穆爷惊了半天,最后还是想让红尘去给他家老岳父做碗面试试看。

“哎,老小孩儿,老小孩儿,我那岳父今年七十高龄,没什么爱好,从不给晚辈提要求,就是想吃一口故乡风味,要是我这当女婿的都不能满足他老人家,也太不孝。”

“而且我岳父有一位忘年交要来,一早听说云老爷子的面乃天下一绝,特别想尝一尝,现在尝不到,岂不是会很失望?”

这不是大事,红尘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当然,也不敢满口保证。

她是在梦中见过还未失明的老爷子煮面,和酒馆厨房中那些花草交流时,因为那面实在是一看便色香味俱全,让人口水横流,她也馋得不要不要的,就特意学了一手。

至于有几分把握能圆圆满满,她就不太清楚。

圆满不了那也是尽心了,热心肠的女孩子,永远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更讨人喜欢。

正值春末。

薛府里遍地桃花开。

粉嫩粉嫩的桃花瓣随风起舞,笼罩出如梦似幻的人间胜景,若是文人雅士观之,怕要吟诗一首,才能略微抒发下心中澎湃的情感。

红尘却灰头土脸地趴在厨房灶台上给主人家煮面。

她家的小茉莉蹲在窗台上面,张牙舞爪,叶子四处乱飞,一本正经地指挥:“该减柴火了,火不能太旺,大骨头上的肉不能太多,太多了油腻,对,对,就那一根最好,哎呦喂,咱家的香叶可不能让旁人瞧见,那是秘方,知道什么叫秘方吗?就是传媳不传女的好东西,你让别人瞧见怎么了得,小心些!”

红尘充耳不闻。

那香叶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上不去,动物也许能爬一爬,就算让人知道了,除了她,谁能清楚去哪里找?

哎!

她家小茉莉以前多乖,也就睡觉前喜欢撒撒娇,可自从搬了家,又让小茉莉跟她‘妈妈’见了几次面,一时顺手,点化略有些成功,灵智进步了许多…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一点儿都不可爱,好为人师的腹黑茉莉花。

不过,小家伙的确精通厨艺。

红尘盖上木盖子捂住汤锅,慢条斯理地开始和面,做面条,和面的手法也有讲究,她动作略有些生疏,可胜在以前就好美食,没少自己鼓捣吃喝,到也还能做。

一股极为清淡,却消除不去的香味随风飘散。

那些个打下手的小厨子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薛家的老管家一直在外头盯着,这会儿闻见味,总算放下心。

就是这股子味道!

以前自家老爷子吃了面,都特别珍惜地连汤水给舔得干干净净,满心感慨。

“过去在宫里,主子们赏下来山珍海味,吃得都想吐,却没一样能比得上一碗家乡味的面条。”

他觉得自家主子有点儿矫情,可也得承认,那些个大厨置办的酒席,自然是好吃,可这一碗面,也自有它的好处。

这面吃起来,肯定特别踏实,不像吃别的,总想着有了这一顿,还不知有没有下一顿。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出了锅。

管家亲自捧了一大陶瓷罐儿,恭恭敬敬地送到碧涛苑。

一推开门,便听到琴声袅袅。

这琴声…管家也说不上哪里好,只是觉得胸中忽然豪气升腾,块垒顿时消散无踪。

桃树下,一青衣男子正抚琴。

管家低着头,捧着面走到旁边凉亭内,替自家老爷摆放好碗筷,低声道:“老爷,这琴弹得可真好,那位想必真是文人高士!”

言外之意,不是个骗子!

薛老爷嘴角抽了抽,怒瞪他一眼。

旁边坐着的另外一位华服少年,噗嗤一声就乐了:“还是薛爷爷厉害,手下一管家,也敢评价鬼谷先生的高徒,真该让那些个听到他名头先矮七分的高官显贵们瞧瞧,人家林先生,那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正正经经是个人,不是鬼!”

薛老爷连连摇头,哭笑不得:“我的小侯爷,林先生何等人物,按照辈分,他和徐太傅同辈论交,你可不能乱开玩笑。”

华服少年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把声音压低了些,说到底,少年也不得不对那个人又敬又怕。

“爷爷是不知道,我怎么和这位认识的!”

当年他还是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爹娘宠溺祖母爱,活得何等潇洒?

龙子凤孙也没他自在,堪称京城小霸王,有一日,他在赌馆赢走了一小姑娘的折叠的纸蚂蚱,又倔脾气上来,人家给钱也不肯归还,结果就惹祸上身,愣是让这位林公子赢走了身上所有财物,只剩下一条内裤,甚至把自己都给卖给了人家!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他那会儿就疯了一样,赌得停不下来。

现在想起,小侯爷还想哭。

他当时也打定主意要耍赖,哄了姓林的去公主府,让疼爱自己的公主娘亲给他出一口恶气。

没成想,姓林的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得公主娘亲从此对他严加管教,再也不许出去闲逛,还送到国子监去老老实实读书,成绩不好,那真是家法伺候!

“哎,悔不该啊,悔不该!”

悔不该那天出门玩,还要去赌场,姓林的只是来给他大师兄送寿礼,顺便带着小侄女出门转转,只在京城呆了两日罢了。

“就这么两日时光,愣是让京城里的闺秀们寂寞了这些年,而且以后还不知会寂寞多久!”

小侯爷心中感叹,“京中纨绔里少了我,岂不是失色许多?”

话音未落,他就悚然而惊,猛地回头,就见青衣男子已经在他身边施施然坐下,挑了一碗面,加上些汤,细嚼慢咽地开始吃。

他的动作也并不如何优雅,可连见多识广的,曾经正三品大内总管薛公公,也不由看呆了眼。

这人坐在这儿,并不光辉夺目,可那种淡淡的清雅之姿,却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谁能说他是个鬼呢!

小侯爷眨了眨眼,忽然问道:“好吃吗?”

青衣男子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很难吃。”

可他挑面的速度,又快三分,喝汤的速度,再快五分,桌子上放的小青菜,酱牛肉,也闪电般消失。

第二十三章 饱足

小侯爷:“…”

要是难吃,你还这么能吃?

当即不理会他,舀了一勺汤汁,刚一入口,鲜味就在舌尖上炸开,小侯爷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低下头去猛吃,再也顾不上说话。

连薛公公也没工夫唠叨,只筷子如飞,一点儿不相让。

要说这些小菜都是寻常的家常菜而已,瞧着摆盘一般,闻着味道到是香,可也没道理这么好吃!

但就是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一直到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一大罐子,足足有十碗面全被消灭一空,大家才有心思抬头抱着肚子说话。

青衣男子意犹未尽地把最后一块儿红烧肉含在口中,慢慢吞下去,长长吐出口气:“齿颊留香,肥而不腻,这肉做得好!”

小侯爷喷笑:“得,能让林公子赞这一句,薛爷爷您就小心点儿,别让那些个权贵们踏破门槛!”

薛公公整个人圆圆润润,颇似大肚弥喇佛,摇了摇头,略有点儿遗憾:“可惜,这是女婿有孝心,特意替我请了个朋友过来掌勺,想天天吃,老朽可没这个福气。”

小侯爷顿时耷拉下脑袋,随即一抬头,满脸期待,眼珠子滴流滴流地打转。

青衣男子瞧他一眼,唇畔含笑,低声道:“你不用想,咱们薛公这位大厨,必然是聪慧绝伦的闺阁女儿,可不是你能带回京城,专门给你煮饭的。”

“你怎么知道?”

见眼前小少年吹胡子瞪眼,青衣男子眉眼舒缓,半开玩笑似的说:“你不是说我向来无所不知?这话却对了,我一尝菜味,便知是姑娘做的!”

小侯爷一瞪眼,冷哼一声,故作不屑:“我才不信,一般大厨那都是男人。”

可因着前事太多,他在这位眼前吃了不知多少次亏,心里头还是不怎么敢怀疑。

迟疑了下,就转头去看薛公公。

老人家立时便笑道:“怕要小侯爷失望,林先生说的一点儿不错,给咱们做饭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听说,当日这女孩儿被选为灵女,师风先生认为她灵气逼人,通透非常,天下少见,特意为她说项,推迟三年,还邀请她去参加夏家的考核。”

小侯爷闻言只是呲了呲牙,到也没太奇怪,不过听薛公公这么一说,到对人挺感兴趣。

这会儿吃饱喝足,肚子里有点儿撑得慌,大家就想溜达溜达下下食。

走了一圈,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利高昂的声响。

“屁的客人,一个村姑厨娘,难道也看不起我不成?哼,你替她强出头,就自己陪给我,虽说年纪小了点儿,要屁股没屁股,要胸脯没胸脯,不过嘛,小模样生得还行,凑合凑合,我不挑嘴。”

薛公公:“…”

管事连忙凑过来,小声宽慰:“二姑爷这怕是有了酒,老爷也别生气,他就是心里头不痛快,憋着火。”

说完,用不着薛公公吩咐,就招呼了个挺机灵的小厮近前,详详细细把事情讲清楚。

其实不算大事,他们家二姑爷今天自斟自饮半天,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跑厨房去要吃的,正好遇上二小姐身边的雪娥,借着酒劲,就上去掐了两把,顿时吓得雪娥不轻。

当时红尘拿了红包,准备离开,没想到就碰到一处。

薛公公顿时了然,皱了皱眉:“哎,都是些不省心的,你吩咐下,以后花园小门不要随便开,多派两个人守着。”

管家连忙应了。

碧涛苑的小厨房离花园很近,还开了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主要是为了饭菜送过去不会冷,薛家在这方面,向来只讲究方便舒适,到没那些豪门大户里那些琐碎麻烦的规矩,可现在看来,也有坏处。

薛公公也不怕丢人,带着两位贵客就缓缓走过去。

他家第二个养女的姑爷,长得着实不怎么样,又黑又瘦,眼窝深陷,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此时满脸的蛮横,恶狠狠地瞪着立在他眼前的红尘。

换了普通的小姑娘,不知道有多害怕,就像雪娥,那还是他家二小姐贴身的二等丫鬟,也只敢捂着脸呜呜咽咽。

红尘却仿佛对这位二姑爷,比二姑爷对她还敢兴趣,一双眼盯着慢慢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瞧得饶有兴味。

二姑爷本来趾高气昂,这会儿让她看得竟有些气短,舌头也大了:“看,看什么!”

“哎!”红尘摇摇头,看一眼,又摇了摇头,“桃花劫已经够厉害的…公子,我看你印堂生斑,命犯桃花劫,还招惹了厉害的脏东西,这个月可千万别出门,老老实实在家,说不得能依仗祖宗荫庇躲过去,要是…”

“要是什么?”

二姑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略带轻佻地上下打量红尘,眯了眯眼,“你当你吓唬我,我就会放过你?”

红尘摊了摊手:“我到不担心自己,这里是薛府,谁不知道薛老爷是咱们杞县有名的大善人,我怕什么?”

她轻轻转身,盈盈下拜,福了福:“小女红尘,见过薛老爷。”

二姑爷一听,顿时打了个激灵,猛地回头,乍见薛公公,一张脸都皱起,脑袋缩了缩,闷闷不乐地唤了声:“岳父!”

薛公公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十分温和地冲红尘道:“哎,是我管教不严,让姑娘见笑…不知姑娘刚才所言?”

“岳父,您老别听她胡咧咧,真当我傻啊,明明就是故意吓唬人好脱身,哼,一个乡野村姑也敢扮高人?”

二姑爷咬牙切齿地吼,似乎想起什么,愤懑之情显露得清清楚楚。

薛公公略一皱眉,大怒:“怎么说话呢!”

红尘扫了一眼,就笑着道:“对于卜算相面之类,小女的确是初学,此事本也信则有,不信则无,既然公子不信,那只当小女没说过便是。”

此话一点儿不错,她就是初学,只是这会儿清清楚楚地看见厚得连脸都快掩盖住的煞气在那人脑门上汇聚,想必不是好事儿,只是这宅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一时半会儿到死不了人。

说完又拜了拜,“薛老爷,小女还有些事儿,就先行告辞。”

一看小姑娘打定主意要走,薛公公也没阻拦。

几个男人拦着人家小女孩儿也不像话!

第二十四章 旧人

薛公公没搭理他一肚子火气的二姑爷,亲自派了管事,给红尘又包了一个大红包,架上四匹马拉的马车把人送走。

回过头,薛公公叹了口气,盯着他的二女婿半晌没出声。

二姑爷也有点儿不自在,别别扭扭地过去,扶着岳父的胳膊小声道:“我也没做什么,雯雯那脾性岳父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去缠她,她才高兴!”

一边说,眼眶微微发红。

薛公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也知道,自家二闺女看不上这个二女婿,闺女长得好,那小模样,就是在京城也得数得着,宫里的娘娘们不敢比,那些宫女,绝没有他闺女体面。

可这个女婿…

奈何当年闺女生父在时,两家就定了娃娃亲,还是换过更贴,正正经经的亲事,薛公公伺候了先皇和当今两任皇帝,盛宠不衰,靠的就是谨慎二字。

离了宫,他也不会愿意仗势欺人,不认这门亲,再说了,男子生得丑陋,又不是什么罪过,真依着闺女,同意她嫁给王家那脂粉堆里长大的公子哥儿,那他才是昏了头。

小两口婚后日子过不好,他这个当岳父的,也只能装聋作哑,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