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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干什么?”她小跑着追着他问。

“晚上要请方驰州来家吃饭,家里那瓶酒不是被你和小海喝光了吗?”

再一次没脸…

“可是部队不是有小卖部吗?”她说着,却被路边的一家花店吸引,赶紧跑了进去,也没听清身后的他怎么答的,好像是在说,那是家属开的,他去买东西不收他的钱,他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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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very

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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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40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给TA转账

第88章八瓣格桑

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看见花店门口摆着的一大瓶格桑花。

她知道有一种花,是幸福的意思,高原上极普遍的小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是却是高原上生命里最顽强的一种花。风愈狂,它身愈挺;雨越大,它叶越翠,太阳越暴晒,它开的越灿烂,它又叫做幸福花,还有一种花语,是“怜取眼前人”的意思…

而在藏族中,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不管是谁,只要找到八瓣格桑花,就找到了幸福。

她从未来过高原,也不曾见过格桑花,只偶尔一次在网上看到一组图片和花的介绍,便被那漫山遍野的小花朵给吸引,更被描述它的那段文字和它的花语故事所吸引,于是,脑海里就牢牢的留下了印象,并对这种花以及“格桑”这个美丽的名字充满了向往。

也许是因为格桑花让她想到了自己。

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最普通的一个女子,瘦小纤细,弱不禁风,可是却顽强地在这人世间寻找她的幸福,风雨阳光,只会让她变得更加坚定!

格桑花一般都在夏天开,她没想到会在春节期间见到,而且还是在花店里!

“请问这是格桑花吗?”毕竟没有见过,虽然此花给她印象极深,自己应该不会认错,可还是想问一下花店老板以确认。

“是的,是格桑花!”老板是个年轻女孩,走过来招呼她。

“可是,它不是在夏天开的吗?”她一朵一朵地细细辨认,激动地问。

“是啊,一般是夏天开,这不是本地的格桑花,是外地来的,温室养的。”女孩回答她。

原来格桑花温室里也能养…

只是,温室里的格桑花还有它的意义吗?

然而,她还是喜欢它,喜欢那个八瓣格桑的传说,于是,站在花前,认真数着每一朵花的花瓣,只是,这些好像都不是八瓣格桑。

他见她跑进花店,也跟了进来。

女孩都喜欢花,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其实他对她的了解还真的算少,比如她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花,他都不知道。

想着她今天哭了一天,也甚是可怜,如果买一束花能让她高兴,也就买一束哄哄她吧,来时大巴车上的演员大姐不是告诉他吗?女人靠哄。

以为她会喜欢玫瑰百合之类,难道这不是女孩子们该喜欢的花吗?谁知她却站在格桑花前发呆。

“喜欢这个?”他有些讶异地问。

她正在数花瓣,“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花儿有什么可稀罕的?一到夏天漫山遍野都开的有,其实不就是野菊花吗?”除了颜色鲜艳,他看不出这平凡的小花朵有什么特异之处,值得她如此激动。

她懒得给他科普,数完了所有的花朵,都没有八瓣的,很是遗憾。

“这个季节的格桑花很少,这些也是好不容易才分到一点,今天早上才来的,卖完就没有了!”女孩又说。

陶子不想去辨清女孩的话是真是假,这才初几呢?就有鲜花运过来了?并且小野花一旦温室养,好像总少了些什么。

宁震谦也看出她要买不买的犹豫神情,忍不住催问道,“喜欢的话就买吧!”

她摇摇头,对他说“不了,我想要八瓣的!”

说着,走出了花店。

他也看出她似乎很喜欢这种花,没找到她心仪的,失望已经很明显地写在脸上了,于是追上去安慰,“其实这花真的太常见了!夏天的时候你来吃干巴菌,正好也是格桑花开的季节,你就会发现山上好多,尤其望妻石下面的山崖下面,开得最茂盛!”

“是传说中嫂子去世的地方吗?”她问。

“是的!就那片山坡!每年都开满!”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她笑了笑,没说话。

她自然相信有着那么美丽传说的地方,必然也会开满世界上最幸福的花儿,只是,想必他也是每年都去眺望才会知道那里花开盛夏吧?那个叫做望妻石的地方,他眺望的是谁呢?

笑纹渐深。

她只是回过头来等着他,和他肩并肩地行走。

其实,要很努力,才能跟上他的大步子,所以,很快的,又变成了他在前面疾走,她在后面猛追的局面。

她还是笑。

当她在前面的时候她会记得等着他,而每次,当她没甩在了后面,她却只有撒开两腿拼命追的命。

也许,这是注定吧…

注定他和她之间,是她的一路追逐。

半小时后,当部队的车出现在他们面前接他们回去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早上的时候,他说的什么今天没有车出来的话是骗她的,这是否可以理解成,其实,他也并不想要她离开呢?

她宁愿相信,是这样的。

最终,她还是回到了他的宿舍。

早上时拼命逃离,不过几个小时时间,却乖乖地跟着他回来,仿佛,这是她的宿命。

屋子里什么也没变过,就连被他翻乱的床,他也还不曾整理过,这是第一次,她看见他床上的被子不是豆腐块。

什么也没有说,放下包包进浴室,需要洗去一脸的狼狈,泪水,血水,不知道留下多残败的印记,他说足以吓死几个人。

她自己对着镜子看了看,倒没有他说的那么夸张,许是他都给她擦干净了,只是脸上那些红疙瘩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自然好转,反而因为泪水的不断冲洗和擦泪时的磨蹭,有些感染,更加泛红了…

这样一张脸,没能把他吓倒,昨晚还成功勾/引了他,也算奇迹了…

她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下笑容,今天哭得太多,她该笑了,像格桑花在风雨里那样笑…

换掉的床单还在浴室里没有洗,她蹲下来,用水泡了。

水面渐渐浮上来,没了床单,一缕殷红便从水里升起,随着水流散开。

那是她一生最珍贵的红色,其实走到今天,是她心里的圆满,不是吗?最珍贵的红色给了最珍贵的人…

情感的爆发和崩溃之后,她找回了理智的自己。

要么分开,要么忍受,而她在嫁给他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没想过要分开啊…

即便在她气极的时候,她也只是想回家,而并非想要真正离开他,饭店里那一大通认错的话,多少还是带了赌气的成分在,直到现在,她都没觉得自己千里迢迢从北京来这里这一遭错了…

那个让她念了二十年,爱了十年的,并且还要继续爱他十年二十年一辈子的人,她怎么舍得放弃?恨不能将他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日日时时地可以看着他…

忍不住地,想多看他一眼。

轻轻走到浴室门口,往外看,正好可以看见卧室里他的身影,正蹲在床边,高大的身躯趴在地上往床底下看,只是,床底下也没有他想要找的东西,他脸上写着失望…

而后,继续在床单下翻找,终于,褥子底下的照片被他发现了,他拿出来,久久地凝视…

她转过身来,面对着镜子,努力告诉自己要微笑…

镜子里的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真的很亮…

那是因为,所有的阴霾都沉落到了心底的最深处,疼痛,憋闷,都属于她自己,别人看见的,便是亮晶晶的光彩…

她一直沉稳而镇定,对于芊琪这个人的存在,也一直持沉默的态度,其实,如果早上他不搜她的包诬陷她拿了芊琪的照片,她这头小狮子也不会被点了火…

这样的冲突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

她隐隐觉得,芊琪这个名字就像他们之间的一颗定时**,说不定哪天就会引爆,然后引起剧烈爆炸,就像今天一样…

所以,看来她以后的路还很长…

至少她要学会控制好自己,尽量不去碰这**的开关。

对于芊琪这个人,他似乎是不想解释的,她也不会主动问,就这样吧,让时光来逐渐验证…

她默默走回水盆边,开始洗床单上那些血色痕迹。

虎口处的伤口沾了洗衣液和水,微微地刺痛…

耳边回响着他说的话:夏天的时候你来吃干巴菌,正好也是格桑花开的季节,你就会发现山上好多,尤其望妻石下面的山崖下面,开得最茂盛…

至少,前景是值得期待的…

她开始憧憬盛夏的到来,因为他的邀约,因为格桑花开,幸福花开…

下午,他依然去了团部,她便在厨房忙碌,为晚上请方驰州吃饭的事做准备,她的厨艺不算好,得笨鸟先飞,多花点时间准备才是,第一次有人来家吃饭,总不能让人嘲笑了去,说他的老婆不贤惠。

终于赶在他们俩回来之前,做好了七八个菜,又包了好些饺子,应该够他俩吃了。

刚把碗筷什么的摆好,就听见他开门声音,而后他和方驰州一前一后地进来了。

“哟呵,这么多菜?嫂子可真够能干的,我有口福了!”方驰州一进来就不见外地笑道。

虽然他笑呵呵的,但陶子却明显看出他的精神不济,眼睛里也是红红的,好像熬了几个通宵没睡似的,上次看起来英俊白净的脸庞,此时很是憔悴。

她记得方驰州的晚班是她家兵哥哥去值的,一个没值晚班的人,怎么弄得比值了晚班的他还狼狈?

虽然心中狐疑,却不便妄加猜测,礼貌周到地招呼他进来坐。

此时的她,正系着围裙,穿着新买的粉色兔兔拖,而进门的鞋架上,放着宁震谦那双蓝色的。

在一片军绿色为主色的房间里,这两种颜色实在很惹眼,方驰州一眼就注意到了,尤其对那双蓝色的兔拖很感兴趣,看了好几眼,然后对着宁震谦笑。

宁震谦脸色惯常黑,“你小子就随便坐吧!反正你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那是!我们俩什么关系啊!你的就是我的!嫂子,我跟你说,这家伙以前没袜子穿的时候就老顺我的穿!”方驰州笑着打趣。

宁震谦横了他一眼,“去去去,明明是你顺我的!”

方驰州也不再辩解,走到鞋架边,拿起那双拖鞋,“哎,这个穿着舒服!只有家里才有这穿!我这脚,穿皮鞋赶了几天路,累坏了,让我穿穿这个解放一下!”

“一边儿去!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宁震谦一把抢了过来,“什么都是你能穿的?坐那待着去!”

“嘢?这么宝贝?袜子都能给我穿,一双拖鞋还不行?”他笑着在小餐桌边坐下。

陶子明显听出他是在打趣,抿唇笑笑,“你们俩先吃着,我去煮饺子去。”

“这饺子…不是速冻的?”方驰州见她手上还沾着面粉,很惊讶。

“是啊,我自己包的,可能包得不好吃,你可别见笑。”陶子笑道。

方驰州啧啧称赞,“宁子,你是哪辈子烧高香了娶到这样的媳妇儿?这年头哪还有姑娘会包饺子?”

在兄弟面前,宁震谦很低调地哼了哼鼻子,“就做得几个小菜,没啥大不了的!”

好吧,谦虚谨慎是优良的革命传统,她懂…

却听方驰州连连给她送高帽戴,“什么叫没啥大不了的?有本事你下厨房给我瞧瞧啊?我可是听说嫂子十项全能啊!还是著名女主播吧?而且还是作家,又会唱歌,慰问演出那晚还专门给你献唱了一首《兵哥哥》,把你给美死了吧?”

宁震谦给他斟了杯酒,不以为意,“那哪是给我唱的?是代表所有家属,给全团官兵唱的!”

“是吗?可惜了,我怎么没赶上!对了,嫂子,什么时候把你的书给我拜读拜读呗!”方驰州又道。

宁震谦却马上给否定了,“得了,她就瞎写!骗骗未成年少女!哪能拿得出手!”

呵呵,呵…陶子深刻地体会到自己当了一回孩子…她家老宁说话的口吻怎么越听越像她爹呢?一般只有自个孩子被别人夸的时候,当爹妈的才这么说自己孩子。也罢,她从小没尝到过父爱的温暖,今儿体验一回吧…

不过,她挺汗颜的,她的小说还没能出版呢,所以也确实如他所说,拿不出手…

于是只能灰溜溜地进厨房,顺着宁震谦的话说,“我那还真是瞎写着好玩,不值得一看,不值得…我还是煮饺子去了,你们先吃!”

当她把饺子煮好端出来以后,两人已经喝了两杯了。

她不在的时候,他俩似乎没怎么说话,只喝着闷酒。

她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在这的原因,影响他俩谈话了呢?于是盛了一大碗饺子,对宁震谦道,“我给虎子送碗饺子去,你们吃着,我就回来!”

宁震谦似乎明白了她的意图,点点头。

她知道,自己终于做对一回了…

端着饺子来到余政委家,只有余嫂和虎子在家,原来今晚轮到余政委值班。

余嫂和虎子也正在吃饭,她便把饺子送上,“嫂子,给你们加点儿餐吧,我自己包的,也不知味道怎样!”

虎子喜欢吃饺子,拍着手欢呼,“还是阿姨好!比震叔叔大方多了!震叔叔小气的,那么多调料包也不给我分!”

“调料包?”陶子如今是全团唯一一个听不懂调料包这个笑话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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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我家的是最俊的

余嫂听了,捂着嘴笑,这事儿老余回来也说给她乐了,当即凑近她耳朵,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陶子的脸红到了耳朵根,“嫂子——”只差钻地缝了…

她难怪宁震谦那天说全团官兵都知道她带着一大包避/孕/套来看她,她还以为他夸大其词,原来是真的…

这么说,郝小海知道?老余知道?方驰州也知道?那些小兵们都知道?天啊!他们背地里是如何议论她的?见到她每个人肚子里该是憋满了笑吧?而她却还一无所知…

想到这些,她真的有撞墙的冲动…

余嫂见她这般害羞,也不忍再打趣她,憋住笑轻声对她说,“那有什么?你就装不知道,反正人家背后笑的都是你家团长,绝不会笑你的!你知道吗?这叫羡慕嫉妒恨!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你家团长呢!”

她想想,觉得也对,想到他那样一个木头一般人,平日里在兵蛋子面前更是严肃到了极点,却成为全团的笑料,难怪那么大火气…不觉也喷笑出声。

“我瞧着是方参谋长到你家去了?”余嫂又问。

“是啊,他们兄弟有话要说,我在那碍事,所以干脆出来了。”陶子回道。

“那你就在这吃饭吧!两个男人端起了酒杯,不知道要喝到什么时候,你等他们吃完了再回去吃,不饿坏了?”在这军营里,女人也耿直而热情,绝无那些虚礼客套,余嫂说完就给她添了副碗筷。

陶子受余嫂这份热情的感染,觉得也不必玩那些虚情假意,也就不客气地答应了。

余嫂家里烧了红烧肉,半瘦半肥,颜色亮泽,还搁了几颗整根红辣椒,看着香喷喷的,挺勾人食欲。

她尝了一块,酥软不失嚼劲,很是可口。

余嫂便笑道,“还好吃吗?我们家那口子就好这口。他们训练强度大,消耗快,他二十出头那会儿就直说只有这个能让肚子有饱的感觉,不过啊,现在年岁长了,不敢做太肥的给他吃,半瘦半肥,也得防着点三高。对了,你吃出来了吗?我这红烧肉看着颜色金黄,可是一点儿酱油也没放!”

陶子目前对做菜充满了兴趣,忙道,“是啊!我就吃着没酱油味儿,你是怎么做的?教我吧!”

“行啊!”余嫂笑着答应,“这些年,我别的什么没长进,这厨艺倒是长了不少!”

陶子完全相信余嫂的厨艺,上次一碗面条都能做得那么好吃,而且缝纫手工都擅长,真是天生的贤妻良母!

她觉得,这当贤妻良母也是要有天赋的,像她自己这样,只怕一辈子也达不到余嫂的水准,不禁赞叹,“余嫂,如果我能有你一半能干就好了!”

余嫂却笑了,“哪里!你不知道我以前是怎样的?没结婚之前啥也不会做,炒个鸡蛋还能把糖当成盐!那会儿每天在空中飞来飞去的,除了臭美还是臭美,哪里会做这些!”

陶子的眼睛都快瞪圆了,“你以前…是空姐?”她实在无法把眼前这个体态微丰,成天和油盐酱醋打交道的女人和空姐联系在一起,不过,这句话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她明显就表达了自己的惊讶。

“是啊!不像了?”余嫂很豁达,眼里更看不出遗憾,脸上反而堆满了笑,“以前的我,就是脸上长了颗痘也会懊恼一天的,腰上只有多出一丝肥肉马上就开始节食,哪像现在?胖得跟猪似的。”

“哪有!现在这样子其实也挺好!”陶子说的倒也是实话,余嫂的体型算不上胖,只是略微丰满,五官也很精致,再回去几年,定也是个大美女,心中不免对余嫂和老余的感情感到好奇,空姐应该属于走在时尚最前端的人,却放弃城市优越的生活,放弃追求美的兴趣,跑到这大山沟里来朴实的全职军嫂?忍不住便问了,“余嫂,问个问题你别介意,你和老余是怎么认识的啊?”

余嫂看了她一眼,眼中光彩闪动,“我们啊其实从小就认识,小学同学,中学同学,不过,那时候对他可没好印象,个子矮,还黑,简直就是一颗小黑豆,初中毕业那会儿,他还没到我耳朵!后来一别就是好几年,再一次见到他,是在飞机上,正好遇到一个乘客刁难我,用词还特别猥琐,甚至动手动脚,谁知道他也在飞机上,当时就冲上来给我解了围,要不是我劝住,他就把人给打了…”

“哇额,英雄救美啊!”陶子在余嫂的眼里看见了幸福的光晕,一半打趣,一半由衷称赞。

“什么英雄!”余嫂嘴上不屑,眼眸里却满是骄傲,“不过,那小子几年不见,个儿猛窜,一米八几了,比我还高出一大截,也壮实了,我险些没认出来!他却说,第一眼就认出我了!后来的事,就那样了…他开始追我,死皮赖脸,软硬兼磨的,我这人又心软,就被他骗上贼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