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我很意外看到了爸爸,这是一个月以来唯一一次家里所有人都聚在一起吃饭,爸爸还亲自给我夹了菜。场面格外温馨,连梅姨看起来也没以往那么讨厌了。

我心里荡漾着幸福的涟漪,侧过脸看了一眼沈煦之,他的目光恰好也停在我的脸上。我脸一红,夹起一块鲑鱼肉放到他的碗里。

沈煦之也替我夹了一筷子青菜。我说:“我要吃肉!”“吃肉会变肥的。”他瞪我。

四周的目光若有若无地向我们飘来,像针扎一样,看得我浑身难受。

“你们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又不开花!”我嘀咕一句。

爸爸给我夹了一块牛肉,露出了难得的慈父般的笑容:“挽挽终于长大了,看到你和煦之能和和气气的相处,我很开心。”

“呵呵……”我笑得比哭还难看。

念乔用探究的目光看向我,我心虚地低下头。

我放下筷子:“我吃饱了。”

“挽挽你去哪里?”

“去看外公。我的病已经好了,不想让他担心。”

沈煦之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挽素我开车送你过去。”

到了白公馆我没有直接去找外公,而是先去看了颜婆婆。前几日外公来电话告诉我,恐怕颜婆婆撑不过这个冬天了,让我抽空去看看她。外公说颜婆婆现在唯一记挂的只有我了,她最近总自言自语念叨我的名字。恰好那几天我生病,没有及时来看她。

颜婆婆是妈妈的乳母,也是外婆当年的陪嫁丫鬟。我听外公说过,她从八岁起就跟在外婆身边,一直到外婆辞世。颜婆婆无父无母,外婆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主子,更是相伴一生的亲人。妈妈出生之后也是颜婆婆一手带大的,她算得上是妈妈的半个母亲。小时候每次我到外公家来,她总喜欢把我抱到膝盖上,唱着歌谣逗我。

我依稀记得妈妈是在外婆辞世后的第二年离开我的。接连失去两个至亲的人,颜婆婆大病了一场,之后就有点神志不清了。外公对她很好,他把外婆当年住过的房间收拾出来给颜婆婆住了,还安排了两个下人专门照顾她。从英国回来我去看过她一次,那个时侯她居然认出我来了,抱着我又是哭又是笑的。可是没说上三句话她突然拉着我的手大叫“语陌”。

推开房门,我看见颜婆婆无力地躺在床上。她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又瘦了一圈,就像一张皮直接蒙在骨架上一样,脸色蜡黄蜡黄的,眼睛也深深地凹陷了下去。我几乎认不出来那就是她。

见到我进门,颜婆婆顿时有了生气,她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来,喘着气喊我的名字:“挽挽,挽挽……”

“是的,是挽挽。”我眼睛蒙上了一层湿气,“婆婆,是挽挽不好,没有早点来看你。”

我上前把她的手拿起来握住。她的手干瘦得就像枯树枝,再也不是小时候抱我的那双虽然结满茧子却温暖的手了。她的另一只手在我脸上不停地摸,嘴里呢喃着:“挽挽长得像妈妈,也像你的外婆,很漂亮……”讲话时她的人眼睛一直没从我的脸上移开,仿佛永远也看不够似的。

过了好久颜婆婆注意到了在我身后站着一直没有说话的沈煦之。见她眯起眼睛,我猜到了她想问什么,对她说:“婆婆,他是我大哥。”

“哦。”颜婆婆没有太大的反映,她对沈煦之说,“你可不可以先出去一下,我有些体己话想私下对挽挽说。”

沈煦之很绅士地点头,出去时顺带关上了房门。

颜婆婆从枕头下摸出一个信封交给我:“这封信是你妈妈临走前天交给我的,她说到了适当的时候再交给你。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适当的时候,但是婆婆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不给你的话恐怕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娟秀的字体,熟悉的笔迹……是妈妈写的,真的是妈妈亲手写的!

泪水从我的眼眶里疯狂涌出,把整张信纸都打湿了。看完这封信我已泣不成声。颜婆婆似乎并不知道信的内容,她看着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用她干瘦的手不停地为我擦溢出来眼泪。

离开房间之前我努力控制好了情绪,沈煦之正靠在墙壁上抽闷烟,他没看出我有什么不对劲。我拉拉他的袖子:“别抽了,外公不喜欢闻烟味的。”

“好,都听你的。”他立刻掐灭了烟头。

我很费力地对他挤出了一个微笑,转身向外公的书房走去。

外公最喜欢收藏书法字画,我一走进书房,满眼都是黑白色彩。正对着门的那副水墨画我很小的时候就见过,听外公说那是唐朝某个很有名的画家的真迹。外公正坐在书桌前拿着一本不知道什么书,看得非常认真,以至于我进来他都没有察觉。

“外公。”我叫了一声。

外公抬起头,眼镜后面的瞳孔中绽放出了光彩:“挽挽来了啊。”他的目光移到跟在我后面的沈煦之身上,面色马上暗了下来。

我连忙转身对沈煦之说:“你先去客厅坐一会儿,我想和外公单独说会儿话。“

“好,我去外面等你。”

因为妈妈的死,外公至今对爸爸心存芥蒂。妈妈是独生女,是外公的心头肉,掌上宝,她嫁到沈家之后所受的委屈和冷落外公不可能会不知道。外公认为是爸爸害死了妈妈,他对爸爸向来很冷淡,对沈煦之母子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态度。颜婆婆说妈妈刚死的时候外公曾想把我接到白家生活,只是爸爸先他一步把我送出国了,为此外公没有少难为爸爸。

外公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看来你的病已经好了,这些天可把外公担心坏了。”

“外公,我想见挽衣。”

“咣——”外公手一抖,茶杯应声摔碎,瓷器的碎片溅了一地。

幽径失烟霞

“挽素,挽素?”

沈煦之叫了我好几声我才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看了看窗外,原来车子已经停在了沈公馆的大门口。我推开车门,沈煦之飞快地按住了我的手:“先别下车,我有话跟你说。”

我以为他是想问我和外公在书房的谈话,心里很是矛盾。外公不许我把挽衣的事告诉任何人,而我是个很不会撒谎的人,沈煦之这么精明,我若有所隐瞒他肯定看得出来。

“挽素,你信我吗?”沈煦之仔细看着我的眼睛。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燃,想了想,又把烟给掐灭了。他不是特别爱抽烟,但在心情烦闷的时候他习惯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好几次我在他房间的地上看到一大堆烟头。因为我不喜欢闻烟的味道,他在我面前是很少抽的,有时候点燃了也会刻意灭掉。

“挽素,我跟着你去白家,其实是想从你外公那里拿一样东西。”

仿佛一个晴天霹雳在我的头顶炸开,我的心跳陡然漏掉了一拍。那些我们在一起时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闪过,点点滴滴都是如此真实。我不相信他接近我,对我好,原来真的是有目的的,就因为我是白振义的外孙女。

“我不想骗你,挽素,你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我本来不应让你卷入这场纷争的。可是你要知道我有我的无可奈何。你别多想,这都是我一个人的主意,爸爸他全然不知情,你是他唯一的女儿,他是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一开始接近你,我确实是有目的的,我想利用你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你要恨我要怨我我都无话可说,我不想再继续瞒你了。挽素,现在我只想问你一句,你信我吗?”

我迎向他的目光:“你们想从我外公那里拿一份名单,对吗?是国民政府内部亲日派的名单!”

“你……你怎么知道?”沈煦之眼中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前几日林宇朝来看过我,你们说的话我全听见了。”

“你没睡着?”

“是。”我苦笑,“明明已经知道你骗了我,可我还是承认了我其实是喜欢你的。我是不是很傻?”

那天林宇朝走进我房间的时候我还在昏睡,但我的脑子是清醒的。我意识到有人进来了,可我怎么努力就是睁不开眼睛。后来沈煦之也进了房间,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当着我的面讲了好多话。那一刻我才彻底醒悟,他们早就设好了局等着我陷进去。

我双手托起沈煦之的下巴,略带戏谑地说:“现在你还觉得我不相信你吗?”

他也笑了,握住我的手:“你好像无所不知。挽素,我该拿你怎么办。”

“沈煦之,谢谢你的坦白。我不揭穿你就是因为我相信即使一开始你的确想利用我,但你永远不会伤害我的,你心里真的有我,难道不是吗?我跟自己打了一个赌,赌你会亲口告诉我真相。我赢了。”

“你不揭穿我就是等我先向你坦白?”

“是的。”

“万一我不说呢?”

“你会说的!”我的语气很坚定。

我讨厌谎言,无论他之前所做的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但他爱我却是真的。只要这点他没有欺骗我,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那本名单对你们真的那么重要吗?”我问他,“有多重要?”

“很重要。”

“既然这样,我帮你去拿吧。外公的书房一向不准外人进去的,没有我你们很难得到名单。”

“好吧。挽素,谢谢你。”

我以为沈煦之会一口拒绝,没想到他答应地那么爽快。他说:“这件事还是尽量别让你外公察觉,我们还不知道他的态度。”

“你怀疑外公亲日?不可能,外公不是这种人。”我惊叫。

“我没说你外公亲日,只是不想节外生枝罢了。

进屋的时候爸爸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他的眼神在我和沈煦之身上扫视而过,淡淡开口:“你外公还好吧?”

“嗯。你和沈煦之慢慢聊,我有些困了。”我走上楼梯。

也许爸爸永远都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另外一个女儿。外公是不会主动把挽衣的事告诉任何人的,要不是妈妈留给我的信,恐怕我也绝对想不到,我竟然是双生子。挽衣——我的孪生姐姐,我们注定参商永离。

回到房间我把姗妮送我的洋裙“花语”从衣柜里拿了出来。这本是妈妈送给姗妮的母亲的,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我的手上,现在我又要把它送出去。

我唤来小桃,吩咐道:“把衣服抱起来,明天送去夏公馆给七夫人。”

“好好的为什么要送人啊?”小桃不解,“这可是小姐你最喜欢的一条裙子。”

“不管是人还是物,只有遇上了对的人才能绽放出应有的光彩。”我低语。

爱丽丝是沃尔森的女儿,我也是刚知道的。我生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都来探病了,爱丽丝自然也来过。我整天在床上躺着很无聊,爱丽丝就坐在我的边上陪我聊天。见到她的第一次我就纳闷她何以会落到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当姨太太的地步,她告诉我,因为她是私生女。

十几年前沃尔森是英国名噪一时的服装设计师,他的每一件作品都会被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高价抢夺。而沃尔森的多情和他的才华一样出名,我在约克叔叔那里听说过他的事迹。除了正妻所生的两个孩子,他和外面的情妇还有好几个私生子女。“花语”是沃尔森的遗作,刚完成它沃尔森就意外落水而亡了,“花语”的价格也因此被抬得很高,机缘巧合之下被留洋在外的妈妈买了下来。

爱丽丝说,沃尔森留下的财产本来就不是很多,她们母女身份尴尬,没有拿到一分遗产。她和母亲过了十几年清苦的日子,直到遇上夏雨珊的父亲。她的中文这么好也是夏老爷教的,可见夏老爷对她还不错,于她来说也算是一个好归宿了。

既然“花语”是爱丽丝父亲的遗物,理应留给她。

“小姐,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还病着啊?”小桃问我。

我摇摇头:“我没事,你先回去吧,明天记得把东西送过去。”

“嗯,小姐你要好好休息。”小桃刚打开房门却停住了,回头看向我,“小姐……”

“还有事?”

我狐疑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却看见念乔眼睛红红的站在门外,脸色很难看。

“小桃你回去吧,这里没你事儿了。”

房里一下子安静了,我走过去拉念乔进来:“怎么了?受谁的委屈了?”

念乔没有回答。

我马上反映过来,声音也提高了好几度:“是不是乐心梅那个女人?你在这里等着,我找她去!”

“姐——不要……”念乔死死拉住我的手,眼泪嗖嗖往下落。

她只比我小一岁,从小到大她都喜欢直接叫我的名字挽素,然而此刻她喊我姐姐,我喉咙紧紧的,差点就要和她一起哭起来。

我轻轻转身,一边替她拭去眼泪,一边说:“我们好久没有一块睡了,今晚就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吧。”

今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夜空如泼墨。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凝视这无尽的黑色,念乔一句话都没有说,只能听见她轻微的呼吸声。刚才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不肯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劲儿地说没什么,让我别问了。

在这个家了能让她如此委屈的,除了梅姨还能有谁。念乔的性子我最清楚不过了,她从小就这样,因为不想让我为了她和梅姨闹得太僵,每次受了气她都自己默默地承受。

“你和挽衣的性子是两个极端。挽衣像你妈妈,本分安静;而你跟你的外婆年轻的时候一样,拗得很,从来不肯吃半点亏。”

外公的话再一次回响在我耳畔。原来念乔的性子像极了挽衣,以前妈妈那么疼她,或许是从她身上能看到挽衣的影子吧。

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我渐渐能看清楚房间里的一切。念乔翻了一个身,说话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挽素,你说真的会物是人非吗?”

“也许吧,”我说,“物是人非事事休……”

“是啊,你有没有发现,自从回到上海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说了。有时候看你感觉很陌生,这段时间你我还不如沈煦之亲近。”

念乔的话说得非常平静,她越是波澜不惊,我的心越是乱。

“念乔,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沈煦之,我们……”我期期艾艾地说,“我爱他。”

念乔没有如我想象中的那般吃惊:“那他喜欢你吗?”

“是的,他爱我。”

一语结束,我们都沉默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以为念乔已经睡着了,想起最近发生的种种,不由叹了一口气。念乔说的没错,我们的确生分了很多。

“挽素,你也没睡着?”

“你也没睡?”我惊讶,“有心事吗?”

至今我还没有弄清楚她和高蒙奇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说散就散了。想了很久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睡不着,是不是想高蒙奇了?如果你还是喜欢他的,为什么要离开他?”

“你怎么知道的!”念乔的身子猛然颤动一下,“是他告诉你的?”

“是。为什么?”

“不爱了,所以分开了。

她的回答很理所当然,听不出有半点留恋。我不禁为高蒙奇惋惜:“可是当初你们……”

“那只是当初,”念乔急切地打断我,“有谁会想到以后发生的事呢,或许前一刻还恨不能生死相守,后一刻就会参商相离。挽素,你比我聪明,有些事我都能看透,为什么你会不明白呢。”

“认识艾蒙的时候我只有十五岁。还记得那是一个大雾天,你被杰西卡邀请去看画展了,我没有去,一个人在伦敦街头漫无目的地闲逛。雾真的很大很大,只能看清金在咫尺的人和物。我沿着泰晤士河往上走,艾蒙往下走。”念乔像是陷入了回忆,她娓娓道来,“如果那个时候我们没有相遇,我的命运可能会完全不一样。偏偏当时有一只牧羊犬跑到了我的身边,我发现它长得很像姗妮家的洛吉,忍不住蹲下来摸它的毛。我感到旁边有人,沿着那双黑亮的皮鞋往上看,艾蒙正对着我笑,他说:‘小姐你好,这是我的狗。’在四季差不多都是雨天或雾天的伦敦,艾蒙的笑容就像一道阳光,我感到自己就快被他融化了。心里有个很强烈的声音不断地提醒我:‘就是他了,就是他了!’”

随着念乔的话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雾朦胧的城市。英俊的男子和美丽的少女在白雾茫茫的泰晤士河边邂逅,唯美得很不真实。而我见到他是在那个充满腐旧气息的小巷,我一身狼狈坐在地上,倔强地拒绝他伸出来欲扶我的手。一切都是注定的,怎样的开始就注定有怎样的发展。只是结局,却是我们谁也不曾想到的。

念乔继续说:“可是相处久了,我发现我对艾蒙的感情并不是爱,那只不过是情窦初开时心的一种本能悸动,它会随着时间的荏苒日渐淡去。如今我看着艾蒙,再也没有初见时那种的感觉了。”

情窦初开时心的一种本能的悸动?我嘴角泛起意思苦涩的笑意。想起当初我陷进对高蒙奇的单恋中,看见他和念乔出双入对的,我是那么地渴望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是我。现在想想,或许正像念乔说的一样,那只是我情窦初开时心的一种本能悸动罢了。若我同时遇到高蒙奇和沈煦之,谁也猜不到事情又会变成什么样。

本来看见高蒙奇那么痛苦,我是有些怨念乔的。听完念乔的一席话,我觉得她并没有错。他们谁都没有错,错的是那场不合时机的相遇。

挽断罗衣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