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因为——”胡依依兴奋地抬高了声音,下一秒突然意识到什么,转变了语气,“你少给我下套!我怎么知道你干吗要偷蓝琳的东西!不过这也不难猜…”

她上上下下扫视了一下安茗心,语气嘲讽,“除了为钱,还能为什么。”

“钱是吗?”安茗心歪了歪头。

“原先你不需要钱来打扮自己,反正怎么寒酸都是你自己的事,可是现在你攀上了冷慕学长,肯定觉得自卑,想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儿好配得上。买化妆品、首饰、名牌衣服——就凭你们家那几个钱,买得起吗?所以你脑筋一歪,就把主意打到了蓝琳头上,谁不知道蓝琳家有钱,她一只手表抵得上你们家那间破房子!”

“哦…”安茗心好像也被她的理由说服了。

班上的同学也都信服这种说法,毕竟安茗心一直在钱财方面表现得很紧张。

胡依依得意,“所以你就承认了吧,你放心,现在手表找着了,蓝琳肯定不去警局告你。看在同学一场的情分上饶了你…”

“不是我做的为什么要承认?”

安茗心突然打断了她,送她一记甜笑,“你揣测的理由非常说得通,只不过不过事实而已。”

“怎么不是事实!手表就是从你书包里…”

“那也有可能是别人放进去的不是吗?毕竟——”她冲外面候了一会儿的人挥了挥手。

来者一身正装打扮,双手拿着一个精装礼盒,毕恭毕敬地托到她跟前。

她打开盒子,把未完的话接了上去,“毕竟——这样的手表,我想要的话,买一打还不成问题。”

胡依依等人全噎住了,瞪着眼珠子见鬼了一样看着那一排罗列的lj12。

“居然是真品…”有探出头来看的女生嘀咕了句。

“我不炫富不代表我穷。”安茗心意有所指地冲蓝琳露出一个笑脸,见对方狠狠地撇过头,便把目光投注在发愣的胡依依身上,“有句话你说错了,她一只手表还抵不过我们家房子,倒是她全身的名牌加起来,或许可以抵得过我们家一间厕所。”

胡依依和蓝琳的脸色在一瞬间都变得非常难看,尤其蓝琳狠瞪了胡依依一眼!

“噗——”

班级里的许多男生终于忍不住笑场。

始终在班级外面站着的夜明爵看到这里,转头对冷慕轻哼,“为了配得上你去偷东西?你到底给她带了多少麻烦。”

冷慕一直沉默不语,到这时才淡淡地开口,“我知道她和我在一起会受到更多的质疑和刁难,所以我才希望她能变得优秀。只有足够优秀的她,才能有底气去反驳,才会让人觉得信服。”

他说得冷酷而锐利,就连夜明爵也无法反驳,但——

“那家伙就是一个笨蛋!你疯了才会以为她有能力参加竞赛!你知不知道,竞赛前一晚她明明在打喷嚏还安慰自己没事,整整复习了一夜,就为了不辜负你对她的信任。”

夜明爵笑得冷厉,“狗屁信任,你是自己能做到,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和你一样轻轻松松地做到。可是她不一样,她就是把自己累死,也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就变成人人称颂的天才!”

“你说她是你女朋友?哦,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在培养接班人呢。”

第67章 例假

一般人来例假都是头天疼,连续疼个两三天,又或者来之前就开始疼。安茗心这身体则是到了第三天才开始疼起来。

要说也是现在附在她身上的白薇贪吃,来现代世界过着也没觉得特别好或者特别不好,就一样,这里的冰淇淋着实勾她的魂,那奶融融冰滋滋的口感叫她尝过一回就念念不忘。

她又没什么女性意识,当杀手那会儿,管你来没来“女人问题”,任务一出,天王老子也要靠边站,所以这方面的调理她相当大意。这一大意,就忘了这身子不是自个儿的,没她以前那么经得住“刀霜剑雨”,贪嘴儿抢了夜明爵两口食,就遭报应了——小腹疼得要命。

“活该。”夜明爵把灌了热水的暖壶儿塞她被窝里,翻了好大一个白眼,不情不愿地很。

毕竟是女孩儿家家的问题,他照料起来尴尬。但家里两人的父母趁着周末出去旅游透气儿,只剩下他们俩,他避不了,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安茗心侧躺蜷着身儿,白生生地脸偎进绒被里,疼地眼睛一眨,汗珠子顺着滚下来,嘴唇都没颜色了。“你还说…”有气无力地。

暖壶一贴肚皮,她又嫌,“太烫了。”

“哪儿烫了。”他拧眉,还没从被子里拿出来的手摸索着又碰了碰壶壁,中间的指头伸过了,不小心碰到了她的皮肤,滚烫滚烫地,灼得他立刻缩了回去。

“好像是太烫了!”

“嗯…”小腹一抽一抽地疼,她轻吟了声,没了力气,软绵绵地唤他,“阿爵…”

“又怎么了?”

他心不在焉地飞快回问一句。

“我们打个商量…”她头起来点儿,往下望着蹲在床边的他,慢吞吞地说着。

“说!”他不耐烦。

“我脚也冷…你给我捂捂么…”

她眼睛徐徐地一眨一眨,说话抽丝儿一般,拖得长长地,像撒娇。

他猛地回过神,瞪她一眼,“你还是女生吗?”

不知道男女避嫌?

“你长得比我还漂亮…”她见他态度强烈,颓然倒回去,怏怏地咕哝。

“安茗心!”他气急。

哪个男生喜欢被人说漂亮,更何况他从小被人说了无数次,长大以后就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特地去烫头发、买项链、晒黑,也没人再提,偏偏今天又被她刺了一刺!

“好啦,气什么,痛得是我咧…”女孩儿生理期一贯的娇气、蛮气、不讲理,也别样地吸引人。她刺完人又挺大气地说,“我不是想着,你又不是外人么…”

这话戳得夜明爵一下子怔住了。

好半天,才伸手去够她的脚,掩饰一般嫌弃地问:“你洗没洗过?”

脚一被他握着就像泡在温水里,她“唔”地一声仰脸眯起了眼,可惬意可舒服,身子缩得更厉害,好像全天下的暖气都被聚过来了,她要独自一人好好地享受着,一时都忘了回他的问题。

他见她的眉头终于松开些,眼神莫名地一软,噤了声没有再打扰她。

她一睡睡了一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揉揉眼睛醒过来,全身还暖洋洋地,疼痛消了一大半,心情自然愉悦起来。

再一看,夜明爵还蹲在那儿,一手藏在被子里头,另一只枕趴在床沿,睫毛微动,睡得很不安稳。

她下死力准备把他拖上来。

就这小芝麻点儿力气怎么可能拖得上来,她动作又太大,一下子把他弄醒了。

“怎么?”他迷糊着问,“哪里还冷?”

安茗心咬唇,嘴上不说,心里感动得不行,轻声说:“没有,我都好了,你上来睡会儿?”

他好像有点清醒过来,“不了,我回房去。”

“回房就睡不着了。”她这时候还蛮犟,坚持着要他上来,“这里我都睡暖了,你正好睡。”

寻常困迷糊了的时候是这样的,遇着暖的地方就睡过去了,要是被冷环境一激,就会立刻清醒过来。她也是考虑得很周全。

因为刚刚被拖起来一点,夜明爵蹲久了的双腿开始发麻,他也确实被折腾久了生困,懒怠走动,就没再说什么,合着睡衣躺了上去。她马上给他让出来一点位置。

少年困倦地闭眼躺着,暗金的头发因为一天的忙碌变得凌乱,睡衣领口也是乱糟糟地斜歪着,扣子牵错了排扣岔了,却依旧不影响他帅气的面庞。或者说,更给他素日气势凌人得模样添了一点儿生活气,显得可爱。

白薇支着脑袋望着他,望着望着,不由得想起从前的事。

小飞贼、顾君珏、小金毛、江骆、湛乐…细细数来,这一遭儿任务,她碰到的男人真的不少了。要说最留恋的,可能还是第一个,之后任务做多了,渐渐就不爱放到心里去,不然伤也要把自己伤死。

可这回遇到夜明爵,她又不忍起来。

或许是他太年轻,这份年轻不是说年龄上的,十几岁的少年放到古代也是该独当一面的大人了,但在现代,因为没出社会,因为停留在相对干净的校园,就显出他心态上的不同。年轻、蓬勃向上、有锐气,最要紧的是——不世故。

无论是刚刚例数的哪一个,从小在社会、争斗里摸爬滚打,都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只是有些胆子大,不肯说就不说了,但至少——他们是懂的,懂得如何让自己的处境更好一点。

夜明爵不懂。

他还没来得及学会,这个世界也还不曾要求他在这个岁数上学会。

因而他是最纯真的。

芝士从一开始就说过,她犯下的杀孽太多,所以要用美好纯真的心灵来洗涤,这其实相当不公平,但白薇也不会因为觉得对其他人不公平,就选择委屈自己。而在她再次变得麻木之后,夜明爵的出现,恰恰打破了这份麻木。

可见要说谁最能洗涤她身上的脏污孽债,他功不可没。

她也确实有那么几分贪他纯净地温暖,许多时候在模仿原主的性格,许多时候,又像是她自己小时候的性格。仿佛她也回到了原点,可以在这个简单的环境里快乐地长大。

芝士后来也出现过,和她说起关于这一关的特殊,除了用纯真的校园环境化解她在除煞时遭遇的瓶颈,还有因为冷慕达不到渣的标准,而致使教导冷慕和原主的数值各占50%,只不过夜明爵这部分还是要达到100%。

白薇看着进度条上50%的数字,罕见地沉默起来。

·

大姨妈疼的后遗症就是,之后的一段时间,夜明爵但凡看见她光着脚丫在床边晃荡,就会一步抢来给她把拖鞋套上去。

她显然惯不得,他手一离就踢开来,笑嘻嘻地和他对望。

可能那一捂暖真成了催化剂,连她的脚都握了个把小时,两人之间就莫名自然地亲近起来。原本也亲近,但至少划着一条线,她呢,有个男朋友,他呢,就算血缘对不牢也是她弟弟是吧。

可现在的真实情况就是,她腻乎,他也挺不耐烦地惯着。

“阿爵——”她扯扯他衣袖,“作业做好没,我书包在衣柜里挂着,昨天最后那道数学竞赛题我不会做,你借我看看。”

看,怎么看?

她大小姐不穿拖鞋不肯走下来,只好屈尊他去拿书包、作业本、笔,一股脑儿摊在她面前。这还不算完,你得给她细细地解,因为你亲口说的,她笨啊!光看理解不了!

夜明爵拧着眉毛,觉得不对劲,干脆地问她:“我和冷慕说得话你听见了?”

“嗯?你和他背着我说了什么话?”

“没什么。”他闭上嘴。

她也不是真笨,马上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开始追问。

一直追问到学校里他都不肯说,她就撂开手决定干脆去问冷慕。

她也确实想找个时机和对方谈谈。

如果说原主是个糊涂拎不清的,那冷慕显然就是脑袋比较清明的类型,不过又太清明太主观了,她和他过了一招之后也发现了,和这种人,你用行动是没法子让他明白的,或者说见效非常慢,因为他自有他的一套理解方法。

比如上回提起宁雪洛,他觉得这不算事,就连带认为她也只是一时不怎么高兴,事后认真准备了学习资料“哄”她。看,连哄都带着强烈的个人风格。

所以她思索着不如就找和机会和对方摊牌说清楚,只不过说清楚也需要时机——

至少现在时机还没到。

早读还没开始,班级里一副闹哄哄的模样,见安茗心走进来,许多男生,还有个别女生都和她打了招呼。

经过那几次事,还有这段时间她的表现,他们对她的成见渐渐化解了不少。

除了她的随堂考试成绩稳扎稳打地上升,安茗心自信、朝气的性格也为她带来了不少人气。优秀、性格好的人在哪里都受欢迎,她现在还算不上最优秀的那群人,但至少不会沦落到被排斥。

除了胡依依、蓝琳那帮和她有过节的女生,以及纯粹看不惯她和冷慕在一起的人。

那一类人安茗心也不放在心上,拉着邹怏怏坐到位置上,听班主任在早读课上宣布野营的事宜。

这是圣天的传统项目,算作春游,但期间又有各种竞赛。

“这次我们和二年一班结队,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除了询问带队老师,也可以去问你们的学姐、学长们。”班主任推推眼镜,最后宣布道。

这个消息一出,班级里就炸开了锅,不少人把视线瞄到了安茗心这里。

二年一班不用说就是二年级最顶尖的人才班,冷慕就在那个班级。

当然,宁雪洛也在。

第68章 野营

校车驶向露营所在的古龙山,那里以奇山秀水为特色闻名于世。古龙山山石鬼斧神工,造型奇特,民间为其编纂的怪石故事具有传奇色彩,环山的水流又如盘卧的古龙,站在山巅俯视,胸中气魄顿生,是著名的旅游景区。

学校特聘来的导游站在车头活跃气氛,一箩筐的巧话把许多同学赶着表演节目,唱歌、讲笑话、说糗事不一而足,将场面弄得热闹非凡,两个结队班级的隔阂顿时消散了,凑在一起玩得热火朝天。

安茗心有些晕车,坐在窗边开了一半窗户吹风,车速快,呼啸的风声把同学们叽叽喳喳地笑闹全都吹到了耳朵后头,直到邹怏怏推她,“安安、安安,大家要你表演呢。”

“什么?”她没听清,把窗户关小了。

“他们说要听你和慕学长的情、情歌对唱。”邹怏怏有点脸红。

这回倒不是女生挑的事,而是她们班的男生唯恐天下不乱,特地带头起哄,趁冷慕被人拖到前面讲糗事的时候,明着说不难为学长,给换一个项目,然后就出了这个难题。

安茗心抬眼,视线和前面的冷慕对上。

他生着一张冰山脸,看不出愿意还是不愿意,她想了想,很大方地起身站到了他跟前,笑弯了眉说:“对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他爱听的歌我不会唱,我爱听的他又不会,除非你们想听国歌——”

底下的人大笑,还有拍手起哄叫嚷着“国歌走一个”。

她维持笑容不变,“要不这样,我讲讲自己的糗事儿给你们听——你们别难为他?”

顿时“哇”地一声场面又爆了。

这回连二年级的人都加入了起哄队伍,他们对这个被贬低为‘圣天耻辱’的学妹刮目相看,纷纷调侃“小学妹果然是贤内助”“阿慕被女生保护的滋味儿是不是爽翻了”“学妹好主动是我的菜不如舍他取我吧”。

安茗心能感觉得到,冷慕的气场明显变得柔和了,不像刚刚被赶鸭子上架那样冷硬。他在底下悄悄握住了她的手,冲他们轻摇头,“还是我来说吧。”

他说出这话的效果要比安茗心的强一万倍,谁见他维护过哪个女生?素日就见他冷心冷面的,像个高高在上的国王,不好接近,今天难得看见国王“亲民”了,同学们的调侃都纷拥而至,反倒忘了表演节目的事。

车就这样一路开到了目的地。

到了地方,圣天才知道和另外一所学校撞行程了。纯属凑巧,那所学校原先定了别的风景区,但那里遭到人为破坏正在进行临时紧急维修,暂不开放,就改到了离得最近的古龙山。

人挤人虽多,但古龙山大,也不影响什么。

谁知道这一挤就出了点不大不小的事——对于安茗心来说——撞上了三个混混样的人物。

原主在当初被人骗去参加了一场联谊会认识起来的人,那时她被灌了酒,险些就被三个人拉扯走了,幸好冷慕即使出现发现了她的不对劲,成功把三人赶跑,救下了她。

这也算是两人结缘时一段儿脸红心跳的插曲了,安茗心也没想过会再次撞见他们。

而且这三人还贼心不死,趁她去安静一点的角落舒缓晕车的劲头,竟跟了过去,对她进行言语调戏。

那仨估计是另一所学校成绩差的坏学生,很早就出去混社会,还晓得三面围住了她,调笑着步步逼近,表现得乐趣十足。

“小学妹别冷着脸嘛,我还记得你上次喝醉酒的样子呢,啧啧,要不是我扶着你,你怎么走得动路…”

“就是说,来笑一个看看,怎么说也是熟人了,我们也没想干什么,就是学妹你见面就不给好脸色,学长们看了,觉得不太开心啊。”

“上回你还说学长们是好人呢,怎么一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了…”

安茗心晕乎乎地干呕了一下,十分想直接吐他们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