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小宝终于回家的时候,这个家已经大变样了,宅子成了三进的,因为柳柳把后头一套院子也买了下来,连在一起了,石头已经成亲了,有了儿子,柳柳成了奶奶了。说起石头的婚事,怎么说呢,娶了一个棺材铺的老板的闺女,谁让人家棺材铺子很有些忌讳呢,这闺女也有些难嫁,所以算是便宜了石头了,人家就是看中了石头虽然身世不好,可是读书识字,还能算账的本事,算是沾了柳柳有远见的光了。

小鱼也成亲了,嫁给了隔壁琼花的养子,家具店的一个木匠。一个手艺人,虽说说不上什么非常好的工作,可是在石头和小鱼看来,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们无父无母的乞儿出身,能安稳的活着,活的有尊严就是老天的恩赐了。

柳柳用小宝给的银子,开了个铺子,卖些胭脂水粉什么的,用这些银子养家足够,同时这铺子还凑了些别的股份,那些股东都是那些赎身,或者想赎身的姐妹们,这也算是变相的帮助了那些出来后一时半刻没有了收入的姐妹们的生计,还有那些想着攒钱赎身的人。这让柳柳的生意也很好,那些还在院子里挣扎的人都愿意光顾这里。不管是为了情谊,还是为了她们自己的梦,都愿意。

这个时空,柳柳的生活平淡中带着艰辛,可是一样美好,柳柳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了,什么样的生活其实都能过出幸福的味道。

那个在门口常年习惯了早起打拳的男人,即使没什么文化,即使武功算不得一流,人长得也足够粗糙,可是那依然是个好男人,是个好爹,是个能过日子,给她幸福的人呢。

第31章 茅十八番外

朝阳的山坡上,已经有些驼背的茅十八正缓步的往上走,虽然已经是满头白发,虽然脸上已经布满了皱纹,脸色也带着一丝的苍白,好像有些病弱,可是身上却依然带着一种只有武人才有的精悍之气。

这样的气息或者随便一个人看到也能知道这老头不是个普通的角色,更别说他身上的衣裳,鞋袜,也都不是什么普通的粗布,而是精致的丝绸,这让不好寻常的百姓,远远的看到他就小心的避开了。

甚至还有几个看到茅十八的人偷偷的和人说着八卦,左不过是:这老头最近几乎每天都来,山上埋着老头的媳妇,或者说这老头墨迹,老太太死了,人都有些魔怔什么的。

当然也不缺那些听到这些后,羡慕妒忌这老两口感情好的,只是这样的说辞,这样的议论怎么都传不到茅十八的耳朵里,每一次他往山上走的时候,好像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心里念得只有那山上无声的墓碑。

茅十八孤独的一个人走着,小心的到了山腰处,在一处朝阳的墓碑前停住了脚步,那是一个规整的,可以称的上华贵的坟墓,从墓碑到墓前的平地,都是上好的白玉石砌成,边上还有好几株桂花树,显得和别家那么的不一样,人家好像都是用些什么松柏,冬青的,也不知道这是谁的恶趣味了,反正没人说嘴就是了。

更让人不解的是,那墓碑上的字也很有些大家风范,就凭这个,就可以知道这坟墓里埋得人很有些不同寻常,说不得后辈中颇有些能人,也正是因为这样,这里才那么的清净,那么的利索,寻常人都不会来招惹,更不可能来打扰这安息之人的清净了。细细的瞧着,墓碑上上头的字写着:

茅门韦氏之墓。看到这里,谁都知道了,显然这是韦春花的最后栖身之所了。就连早已回到现代的柳柳只怕也不会想到,她这肉身,还有这样享受的一天。

“春花,我又来看你了,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做梦总是做到你,想来我也是老了,差不多该去陪你了,我都记着呢,一天天的,你都走了一百九十天了,你说说,怎么就这么快呢,我怎么觉着昨儿你才和我说,眼睛不好使唤,做不得衣裳了,一转眼,你就走了这么久呢?难不成是我日子过糊涂了?不该啊!说实在的,身边没了你,我真是不习惯了,总觉得身边冷清清的,做什么都没劲,一个转头,总是想和你说话,可偏偏找不到人!哎,孩子们都大了,一个个都忙的不行,我和他们也说不上什么,心里难受的紧,这不是,还是找你好,还是你好啊,陪着你,什么事儿都不愁了,人也精神了,来,我们一起喝一杯,多久没有和你喝上一盅了,真是怀念啊。这会儿,你夺不走我的酒杯了吧,哈哈,瞧瞧,我喝了啊,喝了啊!你怎么不来抢了?我逗你的。。。”

茅十八在墓碑前坐下,从怀里拿出了两个杯子,还有一个小小的酒壶,就这么依靠着坟头,一边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说着什么,一边一杯一杯的喝着。恍惚间,茅十八觉得似乎自己眼前迷茫了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遮住了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了,又像是有个人在不远处对着自己招手,细细的想要看清,又突然不见了,会是谁呢?也许是春花来了?怎么和昨儿梦里的不一样?自己眼睛也不好使了?不对啊,这是年轻的时候吧,看着这身子轻盈的很呢。

茅十八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心里一阵的欢喜,脑子里也好像一下子清明了起来,好像又回到了当年。这一辈子的事儿似乎全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一样的清楚。

说起来自己这辈子最值得多想的是什么时候?那是什么时候来着?啊,是了,那是自己三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候自己真的是有点子憨傻,想想都觉得好笑的紧,什么事儿都喜欢较真,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那一年,因为和人约好了比武,偏偏因为一些小事儿被官府给拿了,不得已只能越狱出来赴约,生生把自己一个不过是几个月的小罪名混成了大罪名,惹来了一群的高手围捕,把自己弄得那个惨啊,浑身是伤,就这样居然还要逞义气,为别人呼喊不平,最后不得不靠着小宝才逃了出去。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事儿啊!自己真是傻的有些愚钝了。

对了,小宝,恩,就是小宝,这孩子那就是个天生的滑头,明明那个时候才十二岁,可是这机灵程度,让他看着都有些咋舌,说起来若不是他自己只怕那个时候就死了吧,那时候明明功夫不行,却能利用形势,把人逗的团团转,生生磨死了那些抓自己的人。可是怎么说呢,这孩子那张嘴,真的是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也正是因为他,把自己挤兑的下不来台,最后不知怎么两个人居然杠着就去了京城。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和一个孩子抬杠,自己当时居然还真是有脸,想想都脸红。

只是他还是庆幸的,也正是自己那时候的傻缺行为,让自己受益终身了。那一年真的是改变他一生的一年啊,或者不止是他,还有小宝,还有很多人,最重要的是还有春花,这个牵绊了自己整个后半生的女人。

小宝懂得东西实在是多,多的都不像是一个混迹在妓院这样的地方长大的孩子,两个人说话间,他总能感觉的到,这个孩子的见识很广。很多事儿都能说出重点来,甚至好些原本连着他这个走南闯北的人都看不清楚的事儿,也能说的头头是道,这样的孩子真的很是让他好奇。忍不住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

也正是那个时候,他地一次知道了春花这个人,知道了小宝娘的本事,特别是小宝每一次那样崇拜,那样骄傲的说起我娘说什么什么的话,就让他觉得那绝对是个世家大族出身的贵女什么的,虽然对于小宝这个孩子的不着调,还有他的穿着,往来丽春院的熟悉和这些很有些不搭调,却依然感觉这绝对是一个出身良好,底蕴丰厚人家的女子。

这样的感觉一直到他们到达京城,遇上沐王府,遇上什么天地会的人,小宝很谨慎,可以说有点刻意的保持距离,这让他很是诧异,他能看出来,这个孩子对于江湖,对于武林其实还是很喜欢,很向往的,怎么真正遇上了,却是这样呢,怀着这样的不解,我问了小宝,不想听到的确实有关于百姓,有关于那些前朝皇族的一些分析。

小宝说的很没错,这么些年下来,即使有着屠杀,剃发令结下的仇怨,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后,百姓们已经开始慢慢的享受起没有战乱的生活了,在这样的时候,什么反清复明,什么汉家天下的说法已经在百姓中慢慢的没有了什么号召力,再说了,确实小宝说的对,以前明朝末年的时候,百姓也过得不怎么好,不然也不至于有什么闯王了,更别说什么朱三太子,什么鲁王这些,连着天下都没有夺回来,就已经有些内乱样子的皇家纠纷了,眼瞧着确实不像是能重新得回天下的迹象。而和这样明显会落败的人在一起纠葛深了,说不得什么时候,自己就会给牵扯进去,落一个人头落地不说,家族也可能被拖累,这样的情况下,保持距离确实是最好的法子。

不知不觉中,茅十八发现,他好像开始受了小宝的影响,整个人理智冷静了起来,很多事都能不在只凭着冲动热血就什么都不管不顾的去做了,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反省了自己,这一辈子他到底都做了些什么?为了自己的大侠梦,他总是在外头走动,对家里照顾的很少,甚至因为他的仗义,他的横冲直撞,不管不顾为人出头,他的父母妻儿都被拖累,最终被家乡的那贪官污吏所逼迫,当时他只记得别人的不是,从没有从自己身上去想,如今想来,说起来自己也有很多的不是,若不是他莽撞,没有计划周全就出头,若不是他一心为别人抱不平,爱出头,却没有先安顿好家小,家里怎么也不至于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家族不在庇护他,而他也成为了流落江湖的游子。

正是因为这样,当又一次出现了危机,在宫中想着怎么脱逃的时候,小宝表示让他先走,他答应了,他第一次学这妥协,学着相信别人,学着用策略,虽然这也让他后悔了好久,着急了好久,可是这真的是一次尝试,好在结果还成,小宝果然就是个机灵人,即使在那样的地方,也能浑水摸鱼的生存。

可是抱歉就是抱歉,所以在想着怎么离开天地会的招揽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用了保护小宝家眷的理由,这也是他心里想的最想做的事,他想去看看那个女人,小宝的娘,想知道到底是怎么样的奇女子能教养出小宝这样的孩子。

当然大家要相信,当时的自己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即使知道小宝没有爹,也只是以为那是小宝爹早丧罢了,没有往别处想。可是就在我自己以为自己没有任何别的心思的时候,小宝突然在没人的时候找上了我,告诉了真实的情况,他是个父不详的孩子,他的娘幼年有一段凄惨的遭遇,说起来当时我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好像是窃喜吧,怎么说呢,那时候我就一个念头,若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样一个奇女子是不是就不再是那么的高不可攀了?也许自己也是有希望的?

这样的想法或许当时没有特别清晰,可是在自己一路往扬州急赶的时候,不知怎么,心里不断的开始拼凑那小宝娘的样子,就好像是还有什么就在心里不断的揉捏一样,心乱了。第一次知道,光是凭着别人的描述,光是一个小宝的故事,就能让自己平静了多年的心,乱成这样。

看到春花的第一眼,我就只有一个感觉,这个女人就是我想要的,温婉,平和,大气,还有那种说不明道不清的知性,浑身上下透露出的坚强,所有的一切都让我心跳的厉害。

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我又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是一个家,我的心又安稳了下来,也许当一个猎户,当一个渔夫也是一件很美的事儿呢。

用心的对待每一个她重视的人,用心的当这个家顶门立户的男人,用自己的行动呵护她,这是当时自己唯一的念头,而后我也是那么做的,我能看到她看着我的眼神慢慢的开始改变,从一开始的陌生,到熟悉,到温和,我觉得我终于可以鼓起勇气了。

所以哪一年,春花终于成为了我的妻子,这个让我想了三年的女人,终于成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爹,你怎么又在娘这里喝酒了,要是娘知道了,小心晚上托梦说你。”

石头好容易在韦春花的墓前找到了已经有些喝醉的爹,叹了一口气,把人扶了起来,转身,把老头背在背上,准备下山,才走了几步,就听到老头在他的背上嘟囔着说道:

“梦里都是你娘呢,她来找我了,只是怎么就这么小气呢,都不让我看清楚脸就走,我要是不多来几回,我怕我把你娘的脸给忘了,要是那样可不好了,到了地下,我怎么找得着人呢。”

这话说的轻巧,好像就是酒后胡乱的醉话,可是听得人却眼睛有点湿润了,石头用力的眨了眨眼,牵了牵嘴角,这才打趣的说道:

“爹,那说起来,娘还是最看重你,这不是,我们怎么就没有梦到呢,还是您福气好。”

“恩,福气,我有福气,你们都是好孩子。“

茅十八微微的睁开眼,看着背着自己的儿子,嘴角笑的很是满足,他怎么能不满足,他和韦春花成亲后一直没有别的孩子,一个都没有,说不上是什么原因,反正他也好,韦春花也好,都没有强求就是了,所以他们的膝下只有石头,小宝还有小鱼,说起来这三个孩子没有一个和茅十八有血缘,可是这三个孩子都改了姓,成为了他茅十八的孩子。孝顺,懂事,对着他就和亲爹一样的亲近。特别是如今,在韦春花走了之后,这几个孩子一个个的都好像生怕他想不开一样,轮流着陪他,对他好的不成样子,想想他这一辈子,即使没有一个是亲生的,可是也该知足了,这些孩子哪一个都是让人羡慕的好孩子呢。

石头听到茅十八这么说,心里也是酸酸的,福气,他也很有福气,有这样的娘怎么不是福气,供他吃穿,教他学问,把他养大,还给他娶媳妇,带孩子,在小宝带回来银钱后,家里变成了三进的宅子之后,还几个给他准备了一个大院子,生怕他心里不再在,真的是从头到脚,从外到内,什么事儿都想的齐全的很,还有小鱼,嫁妆什么的,都没有他这个做哥哥的出一点点,全是爹娘准备的。

有时候他都有些恍惚,他甚至怀疑,是不是从一开始他就弄错了,这才是他亲生的爹娘,这才是他一开始就长大的家,这里有太多的温情,有太多的亲情,让他怎么都舍不得离开。

“爹,你可不能多喝了啊,家里几个小子都等着你给教功夫呢,你不是说你的五虎断门刀没人继承嘛,这么多孙子,难不成还不够你挑的?我瞧着老大,老三学的都不错,再不济,小宝家的老五也是好苗子,怎么就不成了?“

石头看着天色,已经有些暗了,生怕自己背上的爹睡着了吹风,得了风寒,忙开始说起别的话题,想引着茅十八说话,让他人清醒些,不想这一说,茅十八反而发愁起来。

“都好,孙子都好,可是你瞧瞧,一个个都让你娘宠的成了什么样,都顾着学文去了,还有学医的,怎么就不重视这刀法呢,学的都敷衍的很,都不上心啊,这年头,没有个防身的本事,怎么能不吃亏?就是小宝当年在外头闯荡的时候,若是没有那些功夫,指不定都让人欺负死了,这些孩子就是不看重,我也愁死了。石头,不成的话,你赶紧的,让老大娶媳妇吧,说不得我还能看到重孙子,好歹教导重孙子能从小教起,如今也没你娘和我抢了。“

人老了或许就是这样,茅十八这个当年的豪爽的江湖汉子,如今也啰嗦了起来,还有了小孩子脾气,听得石头也是一脸的苦笑,他能说什么?老大才十三岁好不。不过说起来,当年小宝走的时候也就十二岁,时间真快啊!一下子都这么久了。

石头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已经隐在树林后头看不到影子的坟墓,心下暗暗的有些伤神。

时间久的,连娘都不在了,他自己如今也有三十多了呢,记得遇上娘的时候,自己好像才七岁,亦喜爱子二十多年了。

冷冷的风吹着,石头一步一个脚印把茅十八背回了家,寒风中,他似乎又闻到了肉包子的味道,当年好像就是为了肉包子,自己才和小宝结交起来的,也是为了肉包子,慢慢的和小宝成了兄弟,人这一辈子的命运真是很神奇呢,他从来不知道,一个肉包子,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让他有了娘,有了弟弟,有了一个家,最后还有了爹,把所有少年时期的梦都实现了。

。。。。。。。。。。。。。。。。。。。。。。。。。。。。。。。。。。。。。。。。。。。。。。。。。。。。。。。

这一天的夜里,茅十八又一次做梦了,梦里还是那个迷迷蒙蒙的影子,这一回他下了大力气往前追,一边追,一边喊着:

“春花,等等我,我和你一起走,别丢下我一个人。。。“

那影子似乎听到了他的喊声,停了下来,慢慢的转头了,茅十八努力想要看清那脸,可是怎么都看不清,直到走进了,才隐隐的开始出现了轮廓。

是的,那是春花,还是当年自己第一次见到的时候的样子,一身青色的衣裳,大大的眼睛,鹅蛋脸,嘴角微微的翘起,头上插着自己下聘时给的蝴蝶银簪子,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的美,茅十八看的都有些傻眼了,愣愣的对着她说道:

“春花,你还是这么好看,怎么办?我都老了,你会不会嫌弃我?“

那人笑着看了看他,这让茅十八觉得有些不对,忍不住往自己身上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也换了一个样子,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变了,不再是老的和树皮一样的粗糙,好像回到了当年,自己年轻的时候,手里充满了力量,欢喜的茅十八忍不住伸手一把拉住了韦春花的手,定定的看着她,柔声说道:

“春花,我们不分开了,我们一直这么走下去,好不好。“

没有人回答,可是茅十八觉得,他听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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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石头很奇怪,他爹往日一早就要起来打拳的,今儿怎么一点儿声音都没有,皱着眉头往主屋喊了几声,也没有人回答,一边媳妇问道:

“该不是又去看娘了吧,娘走了都半年了,爹怎么还是没缓过来啊,你说说才多久,这人好像一下子就老的不成样子了,头发都全白了,背也开始驼了,虽说这老两口感情好,咱们看着也羡慕,也觉得好,可是这走了一个,可就是要命了,我可真是怕爹什么时候想不开。“

别的不说,才说了这想不开几个字,石头就觉得心里一个搁楞,好像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冲破了,不安了起来,猛地往主屋冲了过去,急匆匆的,把边上媳妇刚挂上准备晾晒的衣服都带了下来。惹得媳妇喊了好几声。

石头什么都听不见了,因为他推开门,看到的是他爹平静的,带着笑容的脸,好像是睡着了一样,可是学过武的他分明能感觉的到,这屋子里除了他,在没有别的呼吸声。

泪就这么突然开始往下掉,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于,爹还是走了,他果然最舍不得的就是娘。

“爹。。。“

这撕心裂肺的一声大喊,家里所有的人都被惊住了,一下子都开始往这个屋子里涌,可是他们站在门口却怎么都不愿意进去,一个个伤心地不愿意面对现实。

茅十八死了,就在韦春花死了半年之后,茅家又一次办起了丧事,隔壁的琼花一身的素衣,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呆呆的看着,看着屋子里那些孝子贤孙,那些满目可见的素白,嘴角突然涌出了笑容,举头往着外头的天空,小声的说道:

“春花,你这个家伙,真的是好命呢,你说说,这一辈子,除了一开始被卖进那里是糟了厄运,其他时候哪一样不是让人羡慕的,亲生的儿子出息不说,收养的也孝顺,连着嫁的男人也这样对你上心,真是羡慕死我了,是,是,我也是福气,谁让我儿媳妇就是你闺女呢,春花,你放心,你还有福气,这不是,你走了,你男人走了,你这家里的孩子们还有我帮着你看着,这是不是福气,春花,你也别走太快了,等着啊,说不得什么时候我就来找你了,到时候你也好给我工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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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的小宝没有了七个妻子,他很小心,很注意娘说的距离这个词,更没有兴趣为了女人和人争抢什么的,也没有兴趣玩什么游戏,娘说过不少的故事,那些女人后宫争斗的故事也从不曾少,所以他很是注意,生怕自己成为故事里那个被人当成傻子的男人。

只是他或许天生就有女人缘,最后还是娶了三个,双儿一个,沐剑屏一个,最后一个曾柔,三个都是温婉的女孩子,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师兄,什么心仪的对象,这样的妻子,让他很是放松,更不用说,因为要避开天地会和皇帝之间的事儿,他早早就选择了隐退,离开了那些人的视线,所以日子过得实在是很顺心的。

虽说因为生怕让人找上门,生怕拖累了家里,所以他在最后选择不回家,而是在离家一日路程不到的地方,重新修了宅子定居,可是这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每年回家住上几个月,享受一下家庭的温暖,有爹,有娘,还有兄弟姐妹,让他在朝堂,在江湖已经被磨砺的有些冷硬的心,重新恢复了温度。

只是如今他很难受,因为他没有娘了,终于还是成了一个没娘的孩子,当年离开家的时候他就像是被放飞的小鸟,那么的渴望自由,那么的想着外头的精彩。直到真的在外头时间长了,才知道家的可贵,可那个时候,他已经进入了一个漩涡,怎么也不能随意的出来了,只能继续顺着那个漩涡越卷越深,等到他好容易拜托了那些,带着妻儿回家,那一瞬间,他真的很是后悔,他当年怎么就那么容易的离开了家,离开了娘,娘老了,不再是他记忆中那美丽的样子,当时他扑在娘的膝盖上,就像是小时候一样,怎么都不想离开。

可是错了就是错了,他回来才多久,好像才一眨眼的功夫,娘就没了,这让他悔的就像是用刀子捅了心一样。这里心里的伤口还没有愈合,一边新的伤口又添上了,管家来报,说是老宅大哥那里派了人来,爹也没了。

小宝的眼睛里全是泪花,努力的抬着头,不想让人看到自己失态的样子,可是手却不住的开始发抖,莫名的他好像有点妒忌爹了。自己不再这些年,果然,那个男人已经代替了自己的位置,成为了娘最重要的人。感情好的连着这样都不舍得分开了嘛。这样也要喊走了?

或者他该妒忌娘?这样的半路夫妻居然也能做到老来伴不说,还是生死相依的老来伴,果然娘说的故事有时候也是不牢靠的,这世上,能豁出性命,不离不弃的人还是有的,虽然这个爹是半路认的,虽然曾经还和自己兄弟相称,虽然自己曾不满他平白高了自己一辈,可是娘,你真的很幸福呢。

或许,自己也是幸福的,在早就对爹这个生物没有指望之后,自己居然还有这样的福气,还有爹可以喊,可以孝敬,可以感受到有爹是个什么样的滋味,只是这样的幸福好像太短了,短的让他有点抓不到的感觉。

这才几年的好日子啊,自己这一次真的成为了孤儿了,没有了娘,也没有了爹,小宝觉得,自己的世界好像塌了一半了。

“准备孝服,我们赶紧走。“

小宝不知道说什么了,声音哽咽,明明用尽了力气,可是发出的声音,就是他自己都觉得虚弱的很,最终,他终于说不出话了,颓然的扶着一边管家的身子,撑住了没有倒下,无力的挥挥手,让家里人收拾收拾赶紧的过去,那是他爹,虽不是亲爹,也是爹,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爹,他总要送上一送,看最后一眼的。已经让泪花模糊了的双眼挣得大大的,想要看清外头的路,想要看清什么,小宝自己都不知道了。

土地庙边上的宅子里一片的哭声,哭的相邻的人家都一个个面露戚容,为这老两口的恩爱叹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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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春花和茅十八合葬了,墓前满满当当的儿孙,虽然都是素服孝服,情景凄惨,可是看在那些当娘同样从院子里出来的姐妹们眼里,却是天底下最最满足,最最幸福的事儿。

这个时候又有谁还知道,当年韦春花只是丽春院一个不算是红牌的姑娘,又有谁还记得,那时候赎身时,只抱着一个包裹就走了出来的母子。还有几个人会回忆起当年的指指点点,说着什么守不住,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会成为暗门子的讽刺。熬过来了,真的是熬过来了,还过得这么好,这些还活着的姐妹们一个个抹着泪,羡慕着这个已经被盖棺定论的姐妹。

多少年了,那小小的院门在没有什么痞子来寻事儿,多少年了,在没有人鄙视着看他们,如今的茅家,就像是千千万万的寻常百姓家一样,甚至比寻常的百姓过得都好些,是这扬州城里不小的富裕人家。

小宝好像又一次听到了自家娘的小曲,看着那墓碑,看着周遭的人,恍惚中又回到了五岁的那年,又一次看到了那时候的娘,丽春院的妈妈在追赶,那些姨姨们的脸是那么的清楚,好几个他记得,好像早就赎身了,怎么他们还在那里?恍惚中,他好像慢慢长大了,这一次娘没有赎身,好多人也都没有赎身,继续在那里混饭吃,琼花姨姨病了,死了,娘哭了,好多好多,和他的生活一点都不一样,他就在丽春院长大,那些鄙视的,看不起的人的眼神,好像针扎一样疼,怎么会这样?这是怎么了,就在小宝好像看到了自己十二岁那年,又一次遇上茅十八的时候,边上的人扯了一下他的袖子,把他从那恍惚的环境中扯了出来,转头一看,是石头。

“小宝,回家了。“

是,回家了,他猛地清醒了,那个恍惚就像是从来没有过一样,这个人一阵的清凉,转头在看了一眼那墓碑,还有上面的两个人的名字,跟着石头开始下山了。

即使没有了爹妈,他还有兄弟,还有妹妹,还有妻儿,侄子,外甥,还有好多好多的亲人。他也长大了,当爹了,从此不再有人依靠的他,也要成为别人的依靠了。

“大哥,过段时间,咱们把家重新合计一下,是不是搬得近便些,没了爹娘,也就咱们自己相互帮扶着过了呢。“

“也好,这事儿回去说吧,对了,这一片的地买下了多少?以后咱们都把坟地放在这里好了,也好陪着爹娘。“

“这个啊,成,这事儿我来办就是了。“

。。。。。。

第32章 番外

鲤鱼精从小就在一个小小的池塘里长大,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只是从自己有了记忆开始就一直在这里住着,因为记忆中的规则告诉她,作为妖精,吸取天地精华是本能,而远离人群也是本能,偏偏她这里却有个很大的困恼,那就是她住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就成为了一处宅院,把她的洞府居然就这么困在了一个宅院的后花园里。

她不喜欢那些人,觉得她们很奇怪,总是说些她听不懂的话,而且她对于那些占据了自己洞府的人也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这么接触他们,最最要紧的是,鲤鱼精对于自己也很无奈,做什么妖精不好,偏偏是鲤鱼精,不能离开水,更不能像是那些别的什么兔子精什么的,可以有腿走路,能搬迁什么的,就因为她原身的特制,害的她这样一个励志要当个伟大的妖精的人,居然就这么委屈的和人类住在一起了。

独自呆的时间越老越长,鲤鱼精也越来越寂寞。她慢慢的开始关注那些原本她不待见的人类起来,总是好奇为什么她们没有了永恒的生命,还能活的这么愉快,难道说不修行其实也能得到很多?真是太奇怪了。

就在鲤鱼精好奇的心思越发重的时候,这个宅子里这一代的主人的女儿在这后花园请客了,还是就在她的洞府边上,这是太让人激动了,这么说的话,岂不是自己就能近距离观察一下了?她对于这些孩子们真的很是好奇呢。

好奇其实就是融入的开始啊,因为好奇,听了这些人类女孩子的话,鲤鱼精第一次有了好生探寻这人类生存标准的意图,趁着夜色,用自己隐身的本事,暂时的离开了水府。

鲤鱼精觉得也许这就是她这一辈子最大的改变,因为走出了那一步,她从此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精彩。那些女孩子真的很不容易,那些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还有那些婚姻,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这都让她目不暇接,猛然回头,突然觉得自己在这水府这么多年,居然苍白的很是可怜。

跟着牡丹,成为牡丹的好姐妹,像她一样学习怎么当一个普通的世家贵女,这让她很有些新奇,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重新有了学习的兴趣,还有上街,听那些寻常人的唠叨,从这些人的嘴里去听很多很多的世间俗世的规矩,礼仪,让她觉得这样生活的多姿多彩。

一年,就用了一年的时间,她好像就迷上了做人的滋味,对于往日自己一心求道,想要成为大仙的人生产生了质疑,那样无趣的,那样单一的人生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真的是自己唯一的选择吗?

“牡丹,做人到底是什么滋味?好奇怪?我们妖精好像有不少人都喜欢做人,可是又有不少人羡慕神仙,怎么那么奇怪?做人很让人眼红吗?“

“怎么会奇怪?世间轮回,不过就是这样,你羡慕我,我羡慕你,说穿了不过是人性本能而已,都一心向往着自己没有的东西,忽视自己本身拥有的,这很正常。至于人生嘛,寻常的很啊!或是普通百姓,或是高官显贵,左不过就是这样罢了,百姓有百姓的过发,为吃穿发愁,为生存烦恼,却容易满足,容易幸福。世家大族,吃穿不愁,可是倾轧不断,人和人勾心斗角,活的累些,说来也就是身体累和心累两种,不信,你自己看,外头那些人是不是都是这样?“

牡丹看着一边面容纠结的鲤鱼精,眼睛再闪光,鲤鱼精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牡丹,很有些不安,好像在牡丹的眼里,自己突然变成什么不好的东西一样,好在这样的时候不多,按照牡丹的解释,那是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罢了,不是针对她的,可是这样的散发性,对就是这个词,散发性的思维,动不动发愣的样子,真的很让人不舒服呢。

“牡丹,我好像也有你说的毛病呢,明明能拥有长生的日子,可以有修仙的大道,可是莫名就是好像很想当人,你说是不是我也是不知足的?“

不耻下问,鲤鱼精很单纯,对于牡丹这个好朋友,她觉得没有什么好掩饰的,从一开始,从牡丹偶然发现了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是个妖怪之后,从没有特殊对待过她,没有惊恐的离开,没有找人来做什么法事,更没有因为种族不同而区别对待,这样的态度,让鲤鱼精很喜欢牡丹,很愿意和牡丹当那个人间无话不谈的姐妹。更愿意分享自己的心情。

“这样啊,这说起来倒是也不奇怪呢,我听了好些故事,故事里好像很多像是你这样的妖精都想当人,估计是这清修什么的,实在是太无聊了,你说是不是?像是你,一辈子就这么关在一个地方几百年,再有耐心估计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所以才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对不对。“

知心姐妹嘛,果然就是这样的,鲤鱼精有点小激动,牡丹真的是什么都知道呢,她随便的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她商量果然是对的。

“是啊,是啊,牡丹,你说我做人好不好?“

“可是有一点你要想清楚哦,第一,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当了人,那么你原本不过是睡一觉的时间,或许就成了一辈子了,这样你能受得了?在一个当了人就要守人世间的规矩,你跟着我学了不少了,也知道当人,特别是当一个女人有多难,有多不自由,就是这样,你还要当人,别一时心血来潮就做决定,你还是好好的想一想,是不是值得,别以后后悔。“

牡丹很认真的劝解,鲤鱼精听得也很在意,不错,这是一辈子的事儿呢,当了人,那么想来自己以后就再没有了成仙的可能,这样放弃真的好吗?

鲤鱼精用了不少的时间,细细的想了,还看了不少世间百态,终于在牡丹即将成婚之前,做下了决定,她想当人,在感受过什么是友情,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相依相偎之后,她好像再也回不去,当那个冷情的,无欲无求的妖精了,那样冷的像是骨头都能冻僵的孤单中继续数百年的修炼。

牡丹是个很好很好的人,说话算数的很,所以当鲤鱼精做了决定之后,没有几天她终于有了一个属于她的人类的名字—金小鲤,身份也变成了金宰相家远房的小姐,和牡丹成为了堂姐妹。虽然因为鲤鱼精要求行走天下游历,使得她不能像是寻常女孩子一样,过着闺秀的生活,只能以出家的道姑的身份出现,可是到底是成为了一个有名有姓,有身份,有依靠的人了。这让鲤鱼精很是惊喜。

虽然剥下鱼鳞很痛苦,像是拆骨抽髓一样,可是这样的痛苦鲤鱼精觉得还是能承受的,妖精其实比人更懂得什么叫做因果,什么叫做有舍有得,什么叫做交换,她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一个人的身体,从此再也不用离不得水,从此不再困局一地,这就是交换。

当人的日子果然让鲤鱼精很痛快,她看到了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世界,山,水,海,草原,那些原本只能在牡丹的那些书上看到的东西,一样样的都展现在了自己的眼前,每一次看到这些地方的景色,鲤鱼精都想要流泪,那是感动的泪水,激动的泪水。

虽然从此以后她再没有了法术的本领,可是她毕竟是几百年的妖精出身,身体一直很好,从不生病,也正是因为身体好,才能这样在天下畅游。有时候她觉得,这样优哉游哉的过上一辈子,也不会腻烦,只会觉得快乐,她感受到了做人的乐趣,觉得自己这付出果然是值得的。

只是没有多久,她突然感到了心痛,一个转眼,手上就多了一片鱼鳞,那是她自己的鱼鳞,是当年给牡丹,作为信物的鱼鳞,这一次鱼鳞黯淡的几乎没有了颜色,从这鱼鳞上她感受到了一股子死气。

福临心至,她终于明白了,人世间也不是什么都是美好的,当人也不是什么都是让人欢喜的,这个世上还有一种情绪,叫做生离死别,

“牡丹。。。“

她最好,最好的姐妹死了,这就是这鱼鳞带给她的消息,让她心疼的喘不过气的消息。那个会一笔一划的教导她写字,会告诉她怎么做针线,一点一滴的教给她人世间规矩的姐妹,在她没有看到的地方,离开了这个世界。

纷纷扰扰中,鲤鱼精好像又一次看到了那个女孩子,小巧的身子,娇俏的容貌,还有那博学多才的傲娇样子,泪不断的往下流,鲤鱼精有点愣神,伸手接住了那泪,喃喃自语:

“这就是心痛的滋味吗?果然人真的不是好当的呢,比身上疼千百倍,果然,只有经历了生老病死的人才能称之为真的是完全知道了什么是人呢。“

呆愣中,鲤鱼精没有察觉,那手中的鱼鳞已经变成了灰烬。一个故事的结束,也许也是一段新的开始。

顿悟中的鲤鱼精突然感受到自己灵魂都颤抖,恍惚中,整个身体都开始腾空了,迷茫中,到了一处四面都是紫竹的地方,那竹林中间的池塘里,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体,那是一头金红色的鲤鱼,那是她自己,是的,是她,她能感受的到,原来她从来都没有离开,原来她注定了就不该是在人世间游荡的。

“痴儿,历经几世,还没有看明白嘛?“

这是谁?这是哪里来的声音?鲤鱼精闭着眼,凭着本能去寻,就在走了几步之后,那池塘中的金红色鲤鱼飞了起来,和她重新融合在了一起。

。。。。。。。。。。。。。。。。。。。。我是张珍。。。。。。。。。。。。。。。。。。。。。。

张珍这一辈子,最最感谢的人就是他的岳父,是的,就是岳父,因为他的岳父把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单纯的有些单蠢的孩子,变成了如今这样,一个五品官职的士大夫。无论是学识,政治,为人处世,社交,他走的每一步,都有岳父细心的教导,有时候他也会想,岳父若是自己的亲父,或者会更让自己欢喜。

他濡慕岳父更胜于自己的亲父,这说起来不是他不孝,而是真的,岳父对他太好,太好,好的让他觉得若是有一天自己对不住妻子,那绝对是世间最不可原谅的事儿。

张珍是个可怜的孩子,他从小就过得比寻常人辛苦,不是他家境不好,家里虽然说不得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可是家中老爹毕竟是读书人,祖上也算是留下了些家业,吃穿是不愁的,他的苦在于他爹和他娘实在是太恩爱,而他娘又身子不好,这样一来,他爹几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他娘的身上,从而忽视了他这个儿子,所以张珍那就是个从小就缺爱的孩子。

缺爱的孩子是不完整的,所以对于人情世故其实真的很缺乏,能保证没饿死真的已经是很不错了。要不是他老爹好歹记着自家还是书香人家,还知道给孩子启蒙,知道教他念书,估计这孩子能被忽视的连这些都不能拥有,瞧瞧,这多悲惨的孩子啊。

等着好容易长大,到了是十岁,看着能开始期待成为个大人了,这边他娘死了,这下完了,原本还有点当爹的样,知道教育儿子,知道说些事儿给儿子听的老爹彻底就像是成了一个废人了,一天天的不是看着他娘的遗物流泪,就是呆呆的坐在书房里,一坐就是一天。甚至有好几次不吃不喝不睡,直接晕过去。

这样不过是半年,他爹就生生的自己把自己给折腾死了,好在临死前清醒了一回,知道没了爹的孩子有多难,就拿出了当年他和金宰相闺女定亲的文书,给了儿子,告诉儿子,没了爹妈,他还有人可以投奔,还有个长辈可以依靠。

三年守孝,张珍完全就是按照书里说的,什么结庐,什么守职读书,连和人交往都没有,没法子对于这些他是真的都不懂啊,能知道按照书里说的做,已经是他人聪明,能自己想出法子来,不至于让张家成为人家的笑话的最好办法了,至于什么通知亲友,什么派人传信,那是早忘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金宰相才会什么都不知道,直到这张珍到了京城,找上门才知道这么一回事儿。

张珍因为想着自家老爹的嘱咐,要他投奔自家岳父去,所以很是利索,在孝期过后,就变卖了不少的家产,除了祖宅和一些祭祀的族田外,几乎是什么都卖了,这才凑够了路费,急匆匆的就走了,他很不安,因为没有了长辈,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路要怎么走,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所以一心求教去了。

也正是这一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开始接触形形□□的人间百态,也正是因为这一路,他才有了不小的担心,他害怕,怕那已经成为一朝宰相的岳父会不认自己,毕竟自家和金家比起来,实在是太小太小了,而自己也太过平凡了。路上那些说书的,贩货的,掌柜的,凡是遇上过的人,从他们嘴里听到的事儿太多,也懂了太多,人家说无知者无畏,人只有知道的多了,才懂得什么叫做害怕。

只是这是张珍唯一的选择,也是他爹临死前的唯一嘱托,他必须走这一趟,也想给自己一个交代,甚至他都想好了,若是这岳父不想承认也没有关系,权当是自己完成父亲的嘱托而已。只要他对自己还有一分的情谊,也算是父亲没有白交了这个朋友。

带着这样的心情,这样的忐忑,张珍进京了,不过是两天的功夫,张珍就觉得他想要崇拜自己的父亲,因为他的父亲找朋友的眼光是在是好的让人妒忌,或者父亲这一辈子都是让人妒忌的,虽然仕途上没有什么令人称道的地方,可是他这一辈子,爱情,亲情,友情,这最重要的三样那是样样齐全了。

岳父很好,真的很好很好,知道督促自己上进,知道请人教导自己,甚至还带着自己出去见人,为自己铺路,就像是带着自己的儿子一样带自己,这让他很感动。

虽然这不是没有条件的,可是想想这金家的情况,张珍觉得,这是岳父的无奈,是他最不得已的地方,自己不能捅人家的心窝子,再说了,即使要自己的第二个儿子承继金家的香火,其实说到底,得益的还不是自己的儿子?还不是自己?自己才是那个最得利的人呢。

他都听说了,这金家的小姐是京城有名的美女,才女,登门求亲的数不胜数,这样的人,居然能信守承诺,嫁给自己,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自己不能不识好歹。

再说他是个男人,也是有野心的,他心里很清楚,只要顺利的娶到妻子,有这么一个岳父,有这么一个妻子,只要他自己争气些,这一辈子就不用愁了,不管是仕途也好,还是家业也罢,他都能预见,将来这张家在他的手上发扬光大了。

事情也果然像是他预料的那样,当他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张家已经成为了有名的官宦人家,就是他的儿子们也一个个有了功名,有了官职,这让他很得意,唯一让他觉得有些缺憾的,估计就是他没有他爹一样的爱情了吧。

他的妻子很好,好的让他说不出半点的不是来,金牡丹完美的真的就像是一朵牡丹花,高贵,大方,无论是掌家理事,还是出外交际,或者是教养子女,每一样都做的让人无可挑剔,也让他安心的很。可是这样完美的妻子,不知怎么,他总觉得有些不真实,好像他不该是这样的婚姻,不该是这样的生活一样。

这样的感觉一直到牡丹过世,这一个突然的打击,一下子让他猛然的惊醒了过来,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这是不知足吗?这样的妻子还不满意?那他还想要什么?回想一下,这以前的日子,再想想如今的日子。

突然,这个家没有了女主人,张珍觉得很是不适应,回到家,在没有人在门口等着他,到了屋子里,也没有人记得先给他倒好一杯茶,晚上被子总是冷的,没人想着先捂热了在摊开。书房里,他的书没有人帮着整理,看书晚了,也没有人提醒他该早点睡,工作忙昏了头的时候,也没有了贴心的宵夜。

张珍茫然的坐在自己书房的椅子上,傻傻的看着窗外那一片前几年妻子亲手种下的桂花树,眼睛里终于忍不住露出了怀念的神色,眼泪开始往外冒了。

自己真的是个混蛋啊。这样好的妻子,怎么她在的时候自己不知道珍惜,不知道对她再好一点呢,自己一只觉得,自己不纳妾,那就是对妻子最好的表示了,甚至还觉得妻子对自己不够好,觉得自己夫妻两个没有父母那样的恩爱,可是如今想想,妻子已经做到了她能做到的全部,是自己不知足,是自己无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