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徐启琛的卧室,大得就像一个篮球场,靠北的墙头摆着一张超尺寸的双人床,隔着两扇开放式的玻璃还有沙发吧台什么的。隔壁相连有个小一些的书房,为了方便他平时学习后休息,特意摆了一张单人床。

徐启琛瞪大了眼睛:“这是我的房间,应该你去睡书房才对吧。”

阮筝也不跟他多废话,径直朝门口走去:“那我现在就去告诉你爸,你其实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你找我回来纯粹是为了应付他,请他老人家另外给我安排个房间吧。”

“别别别,我睡我睡还不行嘛。”徐启琛立马气势减弱,灰头土脸抱着枕头去了隔壁书房。

阮筝说得没错,他确实是找了个假女朋友来糊弄老爸。没办法,谁让他在美国待得好好的,不知是哪个无耻之徒跑去他爸那里嚼舌根,把他交男朋友的事情捅了出去。

徐启琛是个典型的富二代,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长得相当养眼,脾气也不错,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没什么能力,只会花钱不会挣钱。他的父亲徐天颂是他的直接经济来源,一旦他切断了那条供应线,徐启琛就只能沦落为街上要饭的了。

所以他很怕自己的父亲,除了怕他不给钱外,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父亲身上过于强大的气场了。一个十几岁时就组建了自己的黑帮团伙杀人无数什么罪恶勾当都干过的黑社会老大,他一定拥有震慑人心的气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人心颤,有时候一个眼神投射过来,都能令人胆寒到肝颤。

这是从小娇身惯养的徐启琛不具备的,也是他最为害怕的。所以在某天接到父亲的问询电话时,他逼不得已扯了这个弥天大谎。

这个谎是阮筝教会他的。他们两人是大学同学,算起来阮筝是他的学姐。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时常在一起吃饭出游,偶尔也去酒吧找乐子。阮筝一早就知道他那个同性朋友,并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启琛喝得多了点,将心头的顾虑说了出来,害怕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的父亲知道自己是个gay后会担心徐家绝后,采取一切手段棒打鸳鸯。

阮筝当时倚在沙发里,半开玩笑道:“那你就找个儿媳妇给他嘛,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工受精要个孩子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徐启琛在向父亲撒完谎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阮筝,哭丧着脸求她:“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徐启琛是个想法很单纯的人,他将阮筝推到了父亲面前,本只想来个缓兵之计。可他父亲与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狸。

他先是一通电话将这两人召了回去,随后就提出要让他们先订婚。在那之前阮筝一直住在酒店里,据说徐天颂曾特意来相看过她,当时她正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但两人并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订婚典礼结束后,阮筝才如愿以偿,见到了十七年前令她惊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个让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筝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脸孔。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她惊奇地发现,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俊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烈,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被阮筝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还是那派气定神闲。

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说不定已经在里面下了毒。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还有胆量喝她递的茶吗?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这扇门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不知他此刻在做什么,是否还在为那声“爸爸”而耿耿于怀。

阮筝完全没猜对,徐天颂此刻并不在自己房里,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当年阮筝的母亲称呼为“阿慕”的那个男人。

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下一章就把电灯泡徐启琛送走,把空间完全留给咱们的男女主谈情说爱。

PS:最近JJ出问题啦,回复的评论内容怎么都不显示啊。

吻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这天因为知道徐启琛小“夫妻”要来见他,于是他特意留在家里,只是在泳池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游是正兴起时这两人才姗姗来迟。

于是他就这么湿漉漉地趴在泳池边儿上,一点上来的打算都没有。阮筝到底年轻,看着这样的情景,眼睛有点不知往哪里放,只能假装看室内泳池的装潢,尽量不将视线落到水中那个男人身上。

徐启琛不是天生的演员,面对父亲时有些唯唯喏喏,又因为心虚,一开口竟有些结巴:“爸、爸爸…”

徐天颂抬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静实则透着凌厉。

徐启琛更紧张了,张了几次嘴都没把话说出来。阮筝有些替他着急,轻轻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给他打气。像是受到了鼓励,徐启琛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国的学业还没有结束,这次是请假回来的,我想明天回去继续上课。”

徐天颂:“那阮筝呢?”

阮筝的视线正落在远处的一片休息区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敛神静气:“我已经毕业了,不打算再回美国了,我想留在国内发展。”

“那你们岂不是要两地分居?新婚夫妇最忌年少离别。”

徐启琛哑口无言,他准备的问题里没有这一条,应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父亲会问他些什么。阮筝见他这样,只能代为回答:“不会的,我跟阿琛感情很好,只是暂时分开几个月罢了。等到了假期他还会回来,我们又可以再见面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

她本想说可以微信,后来想想算了。徐天颂这种老古董大概是不懂这种年轻时髦的玩意儿的。

徐天颂低头沉思片刻:“其实你美国那个学不上也罢,不如回来…”

“爸爸,我要上的,我不想半途而废。”

徐启琛过于急躁的回答似乎引起了徐天颂的怀疑,他微眯着眼睛望着儿子。室内泳池光线不是太亮,没开灯,全靠整片落地玻璃墙透出外头的阳光。徐天颂整个人处在背光中,侧脸的线条与阴影融为一体,更显得一双眼睛透着夺人的光彩。

他慢悠悠地开口:“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学了。”

徐启琛是典型的富二代,从小不学无术最厌烦读书。送他去美国也是权宜之计,以他的破成绩,国内无论哪个名牌大学都不会收他,勉强塞进去也会惹人笑话。

父亲的话让徐启琛有些脸红,但为了远在美国心爱的男人,他还是鼓起勇气解释道:“我想拿到这个学业,不想让您再失望了。而且我也答应小筝了,我会好好学的,这是我给她的礼物。”

“呵呵,你这一学位送两份礼,倒是算得很精。”徐天颂一面说着,一面双手撑在泳池边缘一用力,甩着一身水就上了岸。他身上的皮肤比脸上更白,近乎于透明的颜色。透明的水珠一串串从身上滚落下来,被玻璃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闪着细微的光芒。

他就这么大喇喇地从两人身边走过,完全不在意阮筝是他准儿媳妇的身份。阮筝没料到他会突然从水里出来,视线没来得及调开,无意中看到了他胸前结实的肌肉和清晰的人鱼线。

本来看他的脸以为他就是个白面书生,一直到瞥见他半裸的身体,阮筝才意识到这人曾是个黑道老大的事实。

精悍、强壮,浑身充满了力量,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事实上徐天颂压根儿也没读过几天书,从小父母双亡的小混混,哪里有钱去读书。要不是他长得足够漂亮,心肠也足够狠硬,现在大概早就死得连骨头都好去打鼓了。

徐启琛握着阮筝的手开始渗汗了。阮筝扫他一眼,觉得他还没有自己镇定。她琢磨着要怎么开口跟徐天颂解释,语句还没组织好,就见对方已经披了身浴袍直接向外面走去。他最后说的那些话清晰地在室内泳池里回荡。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当课,打断你的腿!”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心里坚定的决定居然有些许的动摇。她开始怀疑自己来徐家的决定是否正确,徐天颂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她当然知道,可是这么的不好对付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硬仗,更可怕的是她已经深陷其中,无路可退。

徐启琛完全不知道她的内心活动,欢心喜地地打电话让人给他订明天最早一班飞美国的飞机,挂了电话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阮筝笑笑:“不好意思阮姐,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没关系。记得我们的约定就好。”

徐启琛又有些苦恼,他本来想今天一次性全说了的,没想到父亲连开口的机会都没给他。他刚才的态度已经将自己完全镇住了,短时间内徐启琛没这个勇气再去碰钉子了。

他有些抱歉地道:“对不起阮姐,明天上飞机前我一定说。”

阮筝微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一言为定。”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阮筝再也没见过徐天颂。他是大忙人,青膺现在是上市公司,他是集团的董事长,每天有签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等着见他的人从城市的这一头排到了那一头。

这两年青膺迅速向外扩张,已经不满足于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小打小闹了。这次在S市开分公司就是青膺立足内地市场的一个重量级举措。一系列后续行动正要展开,买地、投资、建楼、出售,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打通的关卡也很多。

在这个时候替自己的独子举行一场订婚典礼,或许是拓展人脉进行社交最好的办法。徐天颂从不做亏本买卖,阮筝再次体会到了这一点。

徐天颂不在家,阮筝也没乱跑,本想窝在房间里看会儿书,却被打包行李的徐启琛吵得不行,索性拿了书出去,在院子里挑了个安静的地方待了一下午。

第二天一大早,阮筝被迫早起,送徐启琛去机场。听说以前从不送机的徐天颂这次一反常态,竟也装模作样地陪着一起前往机场。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前行,车里三个人谁也没说话。

徐启琛搭过无数次飞机,对流程已相当熟悉。他托运了行李,换好了登机牌,提着手提行李到了出发口,转过头来的时候表情有几分纠结。

已经要出发了,再不说就没机会了。阮筝的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但这表情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开口。

“爸…”

“进去吧,道别的话就不要说了。”徐天颂看了儿子一眼,转身要走。

徐启琛急了,赶紧叫住他:“爸,小筝就托你照顾了。”

徐天颂皱着眉头看了两人一眼,不置可否。徐启琛抓紧机会又补了一句:“爸,你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给小筝在公司找个工作,让她学点东西,不过…”说到这里,他看了阮筝一眼,想起了她之前嘱咐自己的话,“…别让她太累着了。”

如此简单的一番话,徐启琛却说得后背冷汗直流。说完之后他也不敢看父亲一眼,灰溜溜地就想要跑。

徐天颂却开口叫住了他:“你的女人我会看着办的。既然一走几个月,你多少得对人家有点表示吧。”

徐启琛一脸不解地望着父亲,阮筝略一琢磨,刚品出点味儿来,就听徐天颂又说道:“你们新婚燕尔的,不得学老外来个kiss goodbye什么。就这么走了,你让人家小姑娘心里怎么想?”

徐启琛完全傻眼。他极其渴望逃离这里,就是担心父亲要他跟阮筝真的做点什么。如果他一直留在国内,说不定还没结婚就会被逼着生孙子给他老人家玩了。没想到,临了还是没逃过,当众接吻什么的他哪里做得出来。

可徐天颂一双清亮的眼睛直直地望着自己,徐启琛进退两难,唯有一脸无助地望向阮筝。

阮筝心里不禁冷笑两声,转头冲徐天颂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快步上前,微微踮起脚尖,吻住了徐启琛的双唇。

作者有话要说:小徐这个角色虽然戏份不多,但我写得蛮欢乐的。相比较而言,他爸老徐就难把握多啦,老奸巨猾,深谋远虑,心狠手辣,妖艳如花。哎哟,我都不知道我到底什么时候脑子一抽,就设定了这么一个男主角!

做戏

既然要做戏,索性做到足。

阮筝已经豁出去了,别说让她跟徐启琛接个吻,就算让她真的跟徐启琛上/床,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她这条烂命十七年前就该死了,活到现在已经赚够本了。这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会用来对付徐天颂,直到他身败名裂生不如死为止。

徐启琛被动地接受了那个吻,随即落荒而逃。

看着他的身影在出发口消失,阮筝回头望着徐天颂:“爸爸,我们现在去哪儿,回家还是去公司?”

一听到这声“爸爸”,徐天颂整个人又不好了。他摸了摸鼻子,正要说点什么,一个助理匆匆走了过来,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

阮筝打眼一看,发现是一本护照和一个手提箱。徐天颂拿了东西,若有似无扫了阮筝一眼,淡淡开口:“你回家,司机会送你。”

“那您呢?”

她问话的时候徐天颂已经迈开步子走了。他人长腿长,三两下就跟阮筝拉开了距离,只留一句轻描淡写的话给她:“去欧洲。”

阮筝站在原地,看着徐天颂修长的背影转身消失在了出发口,身边不时有其他旅客走过,她却一点儿也没觉察到。此刻的她有一种深深的被耍了感觉。还以为徐天颂父爱泛滥特意来送机,没想到只不过是顺路罢了。

她站在那里琢磨着要不要给徐启琛打个电话说一下,想想还是算了。反正很快他们父子就会在候机大厅见着了,说不说也无所谓了。

阮筝的想法再一次发生了偏差。徐天颂进入安检后确实看到了徐启琛的背影,但他并不打算和他打照面。他提着行李箱去了贵宾候机室,打电话给何慕则:“…找人看紧他。”

电话那头何慕则的声音平静如水:“我会的。阮筝呢?”

“照旧。”

挂了电话后徐天颂靠在沙发上微眯着眼睛休息,将这几天阮筝的表现一一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阮筝来徐家的目的太明显,明显到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不会天真地以为自己真想不起来她就是十七年前阮家那个小姑娘吧。连名字都没改,简直就是直接将一把尖刀插在了他的心上。

他想要搞清楚,阮筝接近他的真实目的。这么多年来,他似乎还从未像今天这么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件事情过。

那个叫阮筝的小姑娘,终于从一朵小百合,长成了今天带刺的红玫瑰了。

红玫瑰小姐在偌大的登机大厅里走了几步,突然打定了主意,向着某个方向快速前行。负责送她回徐家的司机跟在后头,有些焦急地追问:“阮,阮小姐,您现在想去哪里?”

“买票。”阮筝扔下两个字,快速去了机场售票处,买了一张最快飞香港的机票。司机茫然地望着阮筝离开的背影,呆滞几分钟后赶紧给何慕则打电话。

阮筝没理会那司机的去向,拎着个小包上了飞机。她这两天都没睡好,在飞机上趁机打了个盹,等下了飞机后人已精神熠熠。

她在香港住了十几年,出了机场后熟门熟路,拦了个辆的士就往目的地去。从机场一路往北开,从偏僻的机场大道到热闹的市中心,渐渐的周围的环境又变得安静起来。司机按她给的地址绕过一段小山路,最终停在了一扇大铁门前。

阮筝付钱下车,慢慢地往里走去。她已经好些年没来这里了,出国之后她曾刻意地想要淡忘这里,但最终还是忘不掉。

下午时分,阳光温暖而明媚,门房老大爷正在打盹,听到她的敲窗声后抬起朦胧的眼睛,仔细打量了她一番。他显然没认出她来,听说她是来拜访院长的,就把登记簿推了过来。阮筝填了姓名和电话后,推开了大铁门边上的一扇小门,快步向里走去。

去到办公大楼,阮筝跟秘书说了几句。小秘书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热情地倒茶招呼她:“你都好几年没来了。”

“嗯,我这几年去了国外,没回过香港。”

小秘书说院长在里头开会,估计再有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她陪着阮筝喝茶,顺便聊聊天。

“这几年咱们育幼院一直收到你的捐款,我还以为你人就在香港呢,就是太忙了没空过来。没想到你去了美国,美国怎么样,有意思吗?”

“挺有意思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天堂与地狱的结合,前一刻或许还是闪亮的学院女神,下一秒就跟人搂在一起抽大麻了。这样的人阮筝见得太多,到最后已经完全麻木了。

小秘书似乎对美国挺感兴趣,一直绕着这个话题问阮筝很多问题。阮筝挑挑捡捡回答了一些,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果然不到半个小时,院长就推门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几个行政人员。她停下步子又交代子几句,送他们出了门。然后一个转身,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阮筝。

院长一下子就笑了,笑得很温和,带有一种圣母般的光环。阮筝虽然不信上帝,但对这样的院长还是抱有好感的。她站起身来向她点头致意,院长则招呼她道:“出去走走吧,这几年你没来,一定不知道我们这里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阮筝就跟着院长在育幼院里到处走。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才十几岁,当时是带着巨大的希望来的,但遭受的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打击与失望。因为情绪太过低落,她完全没有看清这里的环境。随后那几年,她也时常过来,做义工,捐钱,虽然钱不太多,但跟院长关系一直很好。

她知道,院长对她心有愧疚,因为她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个亲人——弟弟阮笙,死在了这里。

阮笙本不该来这里的。当年父母堕楼身亡后,她和弟弟都被送到了舅舅家。吃住条件不算太好,但总算也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舅舅舅母生活一般,对他们两个也一般,但也不至于整天打骂。只是阮笙从那个时候起人就有些不太对了。

阮笙是亲眼看到父母双双堕楼的全过程的。阮筝觉得那实在太残忍了。徐天颂那一伸手,遮住了她的眼睛,却把阮笙推到了人间炼狱里。从那以后阮笙就不说话了,性格变得古怪孤僻。舅舅舅母除了给他们吃饱穿暖外不会再有什么格外的关心了,才不过五岁的阮筝天天陪着弟弟,想要开解他安慰他,可最后的结果却是一次姐弟两人外出,阮笙趁她不注意跑了,从此她再也没见过弟弟。

弟弟失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阮笙都对人生感到特别绝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终于渐渐从阴霾中走了出来,因为她一直坚信,弟弟只是失踪了,他一定还活着,活在她不知道的一个角落里。

阮筝渐渐长大,开始打零工赚钱,也开始了寻找弟弟的过程。开始总是艰难的,但人贵在坚持,她一直努力了三四年,攒了一些钱也用了一些手段,终于确定了弟弟的下落,就在眼前的这座育幼院里。

虽然无父无母,但活着总是好的。阮筝觉得育幼院也未必比舅舅家差多少,至少还有很多同龄人。阮筝就这么揣着几百块钱搭车来了这里,她当时的想法是,见到弟弟后就拿这笔钱给他买好吃的好玩的,尽力补偿这十多年来对他的亏欠。

可是她的钱最终没能派上用场,她拿着弟弟小时候的照片来这里问,才刚问了两个人,对方的神色就有些异常。那些人把她带去见了院长,在那间不算宽敞却很温暖的办公室里,阮筝终于知道了弟弟的下落。

十多年前,弟弟与她失散后确实让好心人送来了这里。院长说初来的阮笙就像个自闭儿童,不说话不与人交流,连眼神接触都没有。全院上下的工作人员都给予了他很大的关注和爱护,但他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走出来。

阮筝长大后曾经查过这样的病例,知道这很像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这种病并不罕见,痊愈的希望也是有的。

可是当时,院长的一句话却无情地击碎了她的希望。

“那一晚突然就着火了,火势蔓延很快,阮笙住的那一楼的小朋友很多都没逃出来,一共死了十三个孩子。”

阮笙就是其中之一,在他来育幼院不到半年后,他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死去,再也没能见姐姐一面。

阮筝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如果说父母死的时候她的世界塌了大半的话,得知弟弟的死讯后,她的世界从此陷入一片黑暗,再也没有一丝光亮了。

她成了彻底的孤儿,一个没有任何亲人的孤儿。曾经的她一无所有,所以现在的她也不在乎是否会失去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