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冷风里站了几分钟,就见车道上刺眼的灯光由远及近闪了过来。顾知桐今天是自己开车来的,一辆白色的四驱,倒跟他整个人开朗的性格很相衬。

只是他下车的时候脸色明显有些阴郁,虽然带着笑容,但看得出来有些勉强。

阮筝走上前去,刚准备说话,就见他从身后拿出个纸袋来,有些孩子气地笑道:“送你的,要不要尝尝?”

“什么东西?”阮筝有些好奇,打开纸袋一看,发现是几盒港式甜点。有她喜欢的芒果班戟、艾草饼、芋头糕,还有一个塑料盒里装了满满一碗粥。阮筝有些好奇这粥,打开盒子一闻,只觉一股蟹香味扑面而来,不由惊喜道:“膏蟹粥?”

“上次听你提起过,说你很喜欢吃这个。我们家附近正好开了家新的港式餐厅,里面正巧有卖这个,我就买来让你尝尝了。味道可能不如在香港吃的正宗,但总比没有好是吧。”

阮筝捧着手心里还热乎乎的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你特意给我送这个过来的?”

她说话的时候头微微扬起,正巧边上的路灯洒下大片的光来,照得她眼睛亮亮的。一阵风吹过来,将阮筝的头发吹得有些乱,迷蒙了眼睛的她显得更是迷人,漂亮得令人心动。

顾知桐没忍住,伸手去撩她的头发,将堆在胸前的长发慢慢地往后撩,整个人渐渐地向阮筝靠过来。

这个美丽而年轻的女子,从认识的最初起就让他留下了巨大的好感。今天的他心理有些脆弱,只有看到她的笑容才能弥补一点空虚。所以他借口送食物过来的,原本只是想获得一些慰藉,但现在看到阮筝近在咫尺,身上还散发着女人特有的香甜气息,顾知桐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多了。

他慢慢地将头向阮筝靠拢,手指无意识地插入了她的发际中,双眼凝视着阮筝光彩夺目的眼睛,视线却突然落到了她左边的额头上。

才不过几天,那块疤还很明显,即使路灯光并不亮,却依旧看得清清楚楚。他的动作一僵,脱口而出道:“怎么弄成这样?”

阮筝抬手摸摸那块疤痕,其实已经不太痛了,就是有点丑,还有点痒。她讪笑了两下敷衍着解释:“不小心摔了一跤,磕到了椅子,就成这样了。”

“还疼吗?”

“不疼了。医生医术很高明,保证不会留疤。”

顾知桐少见地皱起了眉头,伸手轻抚那块疤:“以后小心一点。留不留疤是其次,伤到脸总是不好。女孩子都爱漂亮,你本来长得就好看。”

他的手指抚在那块疤上时痒痒的,阮筝却觉得心里很暖,不是那种跟徐天颂在一起的心悸与冲动,而是真正内心完全的宁静。顾知桐就是有这种魔力,哪怕她并不爱他,却依旧喜欢跟他在一起。听他说说话也好,即便只是看他几眼也行,原本所有的不愉快都会随之烟消云散。

可是今天的顾知桐明显跟往常有些不同。他情绪不高,说话也没什么精神,虽然依旧温柔可亲,但表情带了几丝淡淡的忧伤。阮筝觉得他来找自己一定有话说,想想徐天颂也不在家,便索性邀请他:“要不要进去坐坐,一起吃点东西?”

顾知桐终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自然地拉起阮筝的手往里走。两人来到餐厅,将顾知桐买来的东西全都摆在了桌面上,然后一样样地尝起来。

阮筝这两天胃口不好,晚饭没吃多少东西,这会儿正觉得有些肚子饿了。这些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口味清淡很对她的胃口,她一时兴起就忍不住吃了一样又一样。

顾知桐只是陪在边上,手里拿着半块芋头糕慢慢地吃着。他的心思完全不在食物上,眼睛一直盯着阮筝不放,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

阮筝低头喝粥,本想装做没看见,但那目光直接而热忱,倒把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她放下粥碗,转头看顾知桐:“你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对了,霍明远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阮筝…”顾知桐突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声音有几分急切,又带了点沙哑。看他的表情像是正在隐忍着什么,努力了半天后终于还是将手放开了。他有些无奈,表情带着点苦笑,“还没头绪。不过今天又出了个新案子,和霍明远一样,也是个瘾君子,被人发现死在一个小巷里。”

阮筝愣了一下,脱口而出道:“是不是跟霍明远死相差不多?”

“嗯,一样是一刀扎在心脏处毙命。手筋脚筋悉数挑断,现场惨不忍睹。”

阮筝一下子没了胃口,想起那天报纸上看到的案发现场的照片,虽然模糊不清,但配上那详尽的报道再加以想像,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什么人非要这么杀人。一刀毙命还不够,还要挑人手筋脚筋。他跟这些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恨成这个样子?”

顾知桐抿嘴沉默片刻,虽然向阮筝透露案情有违规定,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两名死者手脚上的血迹经检验都是新鲜的,也就是说是在死前造成的。”

“先挑手筋脚筋,然后再杀人?”

“应该是这样。”

阮筝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在只有两人的餐厅里听着特别明显。她拿起桌上的透明水瓶倒了杯水给自己,咕嘟咕嘟喝了大半杯,才渐渐平复了激动的情绪。

顾知桐一脸抱歉:“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个的,你还受着伤。本来送东西来是想让你开心一点的,没想到反倒害你不高兴了。”

“我没不高兴,就是有些替那些死去的人惋惜。你们一定要抓到凶手,替死者讨回公道。”

顾知桐看阮筝一脸认真的模样,不由笑了:“放心放心,我一定努力抓到凶手。看你这么义愤填膺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死者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你们是有点像,脸上都有疤。”

阮筝摸摸额头上的伤口:“是吗,他的在哪里?”

“右眉梢上,看皮肉应该是旧伤,不是这次造成的。”

阮筝吓得手一哆嗦,不小心打到了粥碗,里面的膏蟹粥一下子流了出来,摊得满桌子都是。她“哎呀”了一声,赶紧抽纸巾擦粥,脸上的震惊之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你怎么了?”顾知桐一面去拉阮筝的手,一面追问道,“这人你是不是真的认识?怎么我一说他的疤,你就吓成这样?”

“没有,没有…没什么。”

“阮筝!”

阮筝抬头看顾知桐,嘴唇不自觉得有些哆嗦。她又低头去擦那些粥渍,越擦越心烦,到最后索性把纸巾一扔,直接问顾知桐道:“你刚才说的那个受害者,他名字里是不是有个晋字?”

“他叫冯连晋,确实有个晋字。你们真的认识?”

“我问你,你们检查他身体没有?他身上有没有什么伤?我是说大概在胸口的位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伤口,诸如淤青或是骨折什么的?”徐天颂那么狠的一脚,几乎要把人踹得吐血,多少会留下点痕迹吧。

顾知桐仔细回忆了一下:“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法医初步鉴定他胸口确实有一片淤青,应该是最近造成的,但是不是死亡当天造成的目前还不清楚。法医还说以淤青的程度来说,他的肋骨很可能会有骨裂,具体情况要等尸体解剖再说。阮筝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阮筝双手撑在桌面上,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半晌才抬头去看顾知桐,艰难地吐出一句话:“这个人我认识,我头上的伤就跟他有关。”

作者有话要说:男配出来插个花,给老徐点压力,虽然我觉得他这个狂妄自大到根本不知道压力是什么。

傲娇

第29章 傲娇

顾知桐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猛得抓住阮筝的手臂,声音都有些变调了,“你认识他,你们是朋友,”

阮筝被他捏得有些疼,挣扎着解释道,“不是,我们其实不认识。我也是前几天才见过他。你,你能不能先放手。”

“抱歉。”顾知桐赶紧放开阮筝,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就在这个房子里认识的。”阮筝抬起刘海,露出那块新肉来,将那天发生在徐天颂办公室里的一幕详细地说给顾知桐听了。说到对方拿枪顶着阿晋的脑袋时,阮筝有几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说了。如果不提枪的事儿,她就说不清额头上的伤口怎么来的。顾知桐虽然是警察,但实力还是太弱了,对付徐天颂这样的大人物,靠他是不行的。单凭自己的一面之词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逮捕他,顾知桐最多也就是听听罢了。

不出阮筝的所料,顾知桐听到徐天颂有枪时并未露出吃惊的表情,反倒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他从前是黑帮出身,有枪在身上不稀奇。你说的情况跟我们目前掌握的信息很一致。这个冯连晋确实是青膺老总徐天颂的手下,死前一直在青膺集团工作。照你这么说,徐天颂知道了他吸毒的事情,所以在家里私开公堂,甚至有杀他的意思?”

“我不知道。他说他拿枪出来只是吓唬对方,希望他能去戒毒而已。我看他不像说谎,毕竟以他的地位想要处理这么一个手很容易,没必要搞成这样吧。我前几天听说徐天颂派了人送他去戒毒所。这个情况你们调查到了吗?”

“调查过了,事实上白天我刚刚在警局见过徐天颂。我们队长请他回来协助调查,问过话后就放他走了。”

“你们怀疑是他杀了阿晋?”

顾知桐眉头紧皱:“我不知道,我现在没办法下结论。问话的时候我不在现场,但听同事说他没有可疑,法医判定的案发时间里,徐天颂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据。目前可以排除他亲自动手的可能。”

这些其实都是需要保密的东西,但顾知桐面对阮筝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心防就打开了,很自然地就告诉了她自己知道的一切。他现在脑子乱乱的,两个受害者,都跟阮筝或多或少有点关系。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啊?

而这后一个,居然还牵涉到了本市的房地产大鳄徐天颂,将他、冯连晋还有阮筝三人联系起来,顾知桐心里一直存有的那个疑惑越来越大,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了。

看着阮筝漂亮的容颜就在眼前晃动,顾知桐心头一热,忍不住将疑问问出了口:“阮筝,有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我不希望你觉得这是个冒犯,只是我确实有点好奇。”

阮筝一脸平静:“你问吧。”

“你跟徐天颂是什么关系?我想问,你们是那种关系吗?”

阮筝本来以为他要问关于那两个死者和自己的关系,没想到他居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来。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

一个年轻女人住在一个富豪家中,对方没有妻子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她很容易就被联想到那方面去。在这个圈子里养情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养一个两个不稀奇,很多人都有长长的一串列表。

阮筝对被误会成那样的女人并不生气,只是淡淡解释道:“我跟他目前是亲戚关系。”

“什么亲戚?你们长得并不像。”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事实上他是我未来的公公。”

顾知桐原本有些纠结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怪异起来。他像是听不明白阮筝说的,片刻后还喃喃着重复了一遍:“公公,他是你公公?你…你是他们家的童养媳?”

从刚才起就一直有些紧绷的气氛,终于因为顾知桐的这一句话而有了些许的松动。阮筝控制不住笑了起来,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太好。他们刚才还在讨论阿晋被杀的事情,转眼间她就笑得这么欢,实在有些对死者不敬。

她赶紧收起笑意,一本正经道:“不是的,他儿子和你一般大,今年二十岁,已经成年了,可以娶老婆了。”

顾知桐依旧有些迷惘:“资料显示徐天颂今年三十六岁,这么说他十六岁就当爸爸了?”

阮筝心想,十六岁也没什么,一个七八岁就会玩枪的男人,十六岁有个儿子真是再正常不过了。托顾知桐的福,阮筝总算知道了徐天颂的真实年龄。不知为什么这一点很奇怪,她这些年对徐天颂做过很多调查,唯独对他的年龄一直没办法证实。有人说他只有二十多岁,也有人说他其实五十多了。每次谈起他的年龄,每个人都有一套说法,并且都言之凿凿,似乎亲眼见过他的护照似的。

或许是他的脸太具有迷惑性了,让人无法猜出他的真实年龄。

阮筝微微叹了口气:“是啊,十六岁就当父亲了,确实有点早。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我跟他儿子上个月订婚了。所以我们算是名义上的准公公和准儿媳妇的关系。”

顾知桐望着阮筝的眼神露出了几分痛苦与纠结。虽然证明了阮筝不是那种出卖身体的女人,但答案依旧令他无法释怀。如果说原先他还想过用真爱去感动一个一时失足的女人的话,那么现在他连这唯一的胜算也没有了。

阮筝不再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二奶、小三、情妇。她很快就是徐家名媒正娶的儿媳妇,是徐天颂的儿子合法的妻子。他能给阮筝的也就是一个名分而已,现在一个比他更有钱更有权的男人给了她相同的东西,他一下子就显得很没有竞争力了。

阮筝看着对方茫然而纠结的表情,一下子猜到了他的心事。平心而论,顾知桐确实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如果她不是十七年前父母双亡的阮筝,而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孩子的话,她或许真的会爱上顾知桐,选择和他共度人生。

但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从她决定报复徐天颂的那一刻起,她就跟顾知桐这种阳光开朗没有污点的男人扯不上关系了。再说她也不可能爱上他了,他的笑容再富有感染力,也不及某人霸道而强悍的一个吻。

女人有时候真是容易犯贱。放着安稳的男人不要,非要去玩火。阮筝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走在熊熊的大火之中,转眼间就会被腥红的火苗吞噬。

她这样的人,还是离顾知桐远点的好。

于是她开始下逐客令:“今天谢谢你送的东西,很好吃我很喜欢。天色不早了,你明天要不要上班?”

顾知桐却没接她的话茬,自顾自问了别的事情:“徐天颂的儿子现在在哪里,我可以和他见一面吗?”

“你见他做什么?他现在不在国内,他在美国念书。”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放假吧,放假的时候就回来了。”

顾知桐盯着阮筝的眼睛:“现在已经放假了。”

他说得没错,现在确实放假了。按道理圣诞节的时候徐启琛就该回来了,但他找了个烂借口留在美国不肯回来,徐天颂居然也没派人把他抓回来了。现在都快过年了,美国的假期倒是结束了,阮筝正好拿来当借口。

“美国那边跟我们假期不一样,他们不过春节。”

顾知桐一时语塞,但还有些不死心:“他还有多久毕业?”

“两年。”

“所以说,两年后你们会结婚?”

阮筝笑了:“理论上应该是这样。”实际上当然不可能。两年后她都不知道在哪里了,怎么可能跟徐启琛结婚。再说她也没兴趣跟个gay形婚,她虽然命运坎坷,但也渴望拥有完整而幸福的家庭。

她跟徐启琛,注定是没有未来的。

阮筝淡淡笑了笑,有点自嘲也有点释然。对于伤到了顾知桐,她觉得有些抱歉,但现在不把话说清楚,任由他不切实际地幻想下去,以后受到了伤害可能会更大。

她抬头去看他,想说几句安慰的话。顾知桐高大的身影就站在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他的脸背对着光线,表情平静得有些不像话。就在阮筝想要开口时,他突然伸出手来,直接将她搂进了怀里。

这一抱既温暖又充实,几乎将阮筝整个人都包围了起来。阮筝有些愣了,第一反应并不是想要推开他,而是想要伸手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

顾知桐的声音有些哑,轻轻在她耳边说道:“这么说我还有两年的时候。太好了,我会好好利用这两年来追求你,希望两年后你会成为我的人。”

“呵!”一声轻笑在餐厅里响了起来,带了点不屑,还有几分嘲讽。阮筝愣了一下,扭头朝客厅望去。

徐天颂颀长的身体正倚在餐厅门口,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像是无意扫了阮筝和顾知桐一眼,随即潇洒转身,大步离去,连半个字都没再给他们留下。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有必要送老徐一个呢称,叫“傲娇徐”。动不动就打翻醋坛子什么的。

除夕

阮筝的新年过得有些无聊。

徐天颂借口她头上有伤,几乎不带她出席任何宴会活动。家里的佣人不少都放假回家了,平时还有点人气的屋子一到节日反倒显得冷冷清清。

阮筝其实也不喜欢出门,天太冷,她又有伤又有病,实在不适合东奔西跑。家里的司机只剩下一个,每天负责接送徐天颂进进出出。阮筝在国内没买车,连出个门都不方便,偶尔想要出去走走只能打电话叫的士来家里。

这有点变相软禁的意味了。虽然徐天颂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但阮筝心里清楚,他这么做无非是在生气。气那天她把顾知桐领到家里来了,气他们两个旁若无人地抱在一起,简直不知羞耻。

当公公的看到儿媳妇跟除了自己儿子的野男人幽会时,如果他还能保持一张平和的脸,那只能说那个儿子肯定不是他亲生的了。

作为这个家当仁不让唯一的主人,一旦徐天颂动了气,阮筝的日子就不会太好过。当然以徐天颂的性格不会在物质上为难她,依旧每个星期按时打钱到她的帐户上,算是给她的零用钱。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家里的菜色也不会变差,和从前一样品种繁多精致可口。

只是阮筝每每一个人坐在宽敞明亮的餐厅里吃饭时,总觉得冷嗖嗖的。就像从前一样,永远都是一个人的孤单感。小的时候在舅舅家,阮筝总觉得自己就是个多余的人。舅舅一家人高高兴兴吃饭的时候,她通常就端个碗在沙发里拔拉米饭。虽然舅舅偶尔也会招呼她一起吃,但即便她真的上了桌,也永远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

那种生生父母与孩子间的互动,她根本体会不到。她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无论多少努力也插不进他们的氛围里。

后来去了国外,阮筝也喜欢一个人住。她当时申请到了不错的奖学金,足以支持她在美国租个一居室。她每天下课或是打工回来后,总是一个人做饭吃饭睡觉。做事情的时候她喜欢把电视开着,这样可以有点声音,至少让她觉得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真的被扔到了一个荒岛上。

进了徐家之后这种感觉渐渐少了,徐天颂不忙的时候会回来吃饭,即便两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不说,阮筝也能感觉到充实和小小的愉快,就像这个世界终于有人可以证明她的存在一样。

可这种日子短暂得可怜,因为顾知桐的出现,打破了她和徐天颂之间长久以来的平衡,她又重新回到了孤独单一的世界里。

徐天颂做得还真绝。自从那天之后他没在家里吃过一顿饭,或许他真的应酬颇多忙得分/身乏术,但至少可以在家里露个脸。但事实上阮筝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偶尔会回来拿点东西,但两人却从未撞见过。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外面,甚至好些天夜不归宿。阮筝心想他一定是去徐启琛嘴里说的那个“凌姨”家里了,男人有需求很正常,他发起情来连自己都吻过,去一个长期保持性关系的女性朋友那里真是再平常不过了。

阮筝抬头看了看墙角立着的仿古大钟,时针已经过五点了。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她肯定又是一个人了。

可是今天毕竟有些不同,是除夕,是中国人一年的最后一天。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在这一天绝大部分人都会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无论好坏总要聚上一聚,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心里对亲情的渴望。

在这一天落单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平时小小的孤单寂寞会在这个万家团聚的时刻被放大百倍千倍。阮筝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人,想起惨死的父母,想起被烧死的弟弟,也想起远在美国正跟男朋友快活似神仙的徐启琛,还有那天因为被撞见而有些尴尬匆匆告别的顾知桐。

他白天的时候有打过电话来,问阮筝新年怎么过。阮筝笑着说要跟家人吃饭,和他互道新年快乐后便挂了电话。然后她就忍不住苦笑起来。她哪里来的家人,她早就无亲无故,是个世界上最最可怜的孤儿了。

她还想到了最近放假回家的佣人们。因为是除夕,阮筝特别做主将家里的佣人全放回家了,有些家在香港的她甚至提早两天就让他们买机票回去了。现在这个家,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活物了,连大口呼吸一下都能听到重重的回声。

她想了这么多人,甚至连舅舅舅母都想了一下,但唯独对某个人一直刻意地不去想他。她希望忘掉他,就当他从来都不存在。

可是这个家里到处是他的味道,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股名叫“徐天颂”的气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避不开。

阮筝有些恼火,摸着大唱空城计的肚子,她决定去厨房做点吃的。中午她就吃了碗泡面。这种时候哪里还有人送外卖,就算有阮筝也不想麻烦人家。还是让人少接点工作早点回家吃饭去吧,路远迢迢跑到这里来送外卖,只会让人将她看做一个孤僻可怜的怪女人吧。

家里虽然没什么人,冰箱里东西倒是不少。阮筝决定做桌丰富的晚餐慰劳慰劳自己,索性将里面的食材全都拿了出来,摆了满满一桌子。

她先挑了块肉质肥厚纹理清晰的三文鱼,快速将它切成几块。因为不太爱吃生食,阮筝决定先煎一煎。做这个同时她又打开烤箱预热,为一会儿的芝士焗明虾做准备。冰箱里有新鲜大只的海蟹,阮筝以前从没处理过这样的大家伙。但今天心里憋着一股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出来再说,直接洗干净扔进锅里煮。

她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找到了做火锅用的明炉,将处理好的肥牛肉、年糕、粉丝还有各种菇类一股脑儿全都扔了下去,又放了不少重口味的调料,当锅里的三文鱼已经裹上黑椒番茄酱汁时,整个火锅也烧得直冒泡了。

阮筝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一手芝士一手朗姆酒,还真有点女主厨的味道。她今天有点收不住手,做什么东西都充满了豪气,中式西式全都无所谓,将她在美国练出来的一点点厨艺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等到餐桌上终于摆了十七八道菜后,阮筝整个人累得已经完全没有动筷子的**了。她觉得自己光闻那香气就已经饱了,看着一桌子五颜六色的菜品,她既有满足感又充满了失落。满足的是自己的厨艺还算可以,做出来的东西至少卖相不错。失落的是她居然找不到一个人陪她吃这一桌子美味,到最后也许它们都得进垃圾桶。

这种感觉真令人难受。阮筝慢慢地解下围裙,靠在沙发里直喘气。她一直开着电视,看看时间都快演春晚了,无论换到哪个台都是主持人恭贺新禧的模样,对阮筝简直就是一种不停累积的刺激。

她看着电视里花枝扫展的男男女女,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职业化的微笑,说出来的话也都差不多,听多了就像是一种催眠。阮筝慢慢的就觉得眼皮子有些发沉,意识渐渐从头脑中抽离,耳边似乎还留有嘈杂的喧闹,整个人却已经不自觉地歪倒在了一旁。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的时候,徐天颂提早回来了。他本来有个酒宴要应酬,但进行到一半他就撤了。按前几天的节奏他会去阿萱那里过夜,将自己满腔的欲/望都发泄在她身上。每次激/情过后他都会有短暂的满足,但接下来却是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失落。

今天他却没有继续这种生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离开酒店后会把司机留下独自开车回来了。这个对他来说只是个临时住所的地方,不知从何时起竟有了巨大的吸引力,让他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回来。即使刻意逃离,身体和心灵依旧被牢牢地牵制住。

徐天颂推门进客厅的时候,心里还小小地嘀咕了一下,心想阮筝不会趁自己不在家又把那个姓顾的警官招回家来吧。如果他进门时两人正在忘情地热吻,他是不是要选择回避?或者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走到下一步,在原本属于徐启琛的房间里赤/裸相见?

那幅画面光想想都令人血往头顶上冲,徐天颂几乎是带着一股怨气进的门,迎接他的却是一幅意想不到的画面。

家里十分冷清,一个佣人也没有。占了满屏的超大型电视机正热闹着演着节目,歌手卖力地唱着,舞者尽情地舞着,一派升平喜乐的景象。

徐天颂从不看这种东西,乍一见之下不由愣了几秒钟。他连鞋都没换就直接走了进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时发出笃笃的响声。家里的一切令他觉得有些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