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李默回头扫他一眼,“以我多年的经验来说,一巴掌应该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我打她的时候她脑袋撞在了茶几上,声音挺响的。”

李默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暴躁道:“徐天颂,我跟你说过很多回了,让你出手注意一点。她是你什么人?她是你喜欢的女人,你下手有必要这么重吗?你到底明不明白女人是什么样的生物,你以为她们跟你一样是铁打的吗?我告诉你,女人是水做的,柔弱地就跟你茶几上摆着的纸巾一样,轻轻一用力就稀巴烂了。就你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居然还有女人前扑后继上赶着倒贴,这年头有受虐倾向的人真他妈多。”

“别废话,她到底怎么了?”

“还不明白吗?她被你打得脑震荡了,这种情况要送医院,你找我也没用。”

李默说完甩甩手走了。他是真不想管这档子烂摊子了,他就没见过有人恋个爱这么累的。像他这种情场高手,玩女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从来无法想像像徐天颂这样对着某一个女人这么苦手。都同一屋檐下这么久了,居然还没到那一步。对李默来说,认识的女人三天不上/床他就准备开扔了。哪那么好脾气还从五岁养到二十几岁,最后只能看看还吃不了。

真是烂锅配烂盖,这两人都有些犯贱。

李默是专业人士,他的意见不能不听。徐天颂无奈地耸耸肩,吩咐人把车开出来,带阮筝去了医院。医生一系列检查做下来,证实阮筝确实有轻微的脑震荡,不过不严重,留院观察几天就可以了。

阮筝随后就被转去了病房,徐天颂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想要打电话让人送衣服来,突然间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已经拿出来的手机又被他重新塞回了口袋里。

不过就是十来天前,他也这么陪着阮筝在医院里过夜。当时两个人正经历着感情的甜蜜期。因为顾知桐他突然发了一顿脾气,把阮筝的哮喘给逼了出来。后来住院的时候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回避了这件事情,彼此对对方都是少见的温柔和贴心。

当时觉得很美好的事情,现在想想却充满了阴谋与诡计。阮筝就是在那个时候筹划着要拿到他跟刘长远交易的录音的。她让自己将手提包拿来,不是因为住院太闷要玩手机,而是里面装着窃听器和接收器。

他还记得他假装和刘长远见面那一天早晨,阮筝替自己穿了衣服。她替他系衬衫扣子,一颗一颗从上往下,两个人贴得很近,阮筝的呼吸直接喷到了衬衫上,透过薄薄的面料似乎能侵入他的皮肤。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对方十根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动起来的样子格外赏心悦目。

后来她还替自己系了领带,戴了手表,拿来外套给自己套上。临出门的时候她甚至还对自己说了几句好听话,乖巧温顺的像只宠物猫。

徐天颂突然发现,阮筝其实跟自己很像。他们都是那种很会伪装自己的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会不惜隐藏真实的自我,而变成另外一个人。徐天颂想想当时的自己,或许他也没有足够的立场来指责阮筝吧。

当阮筝自以为一切得逞的时候,他一直像个猎人般躲在角落里窥视着这一切。无论阮筝做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从阮筝踏进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费的种种心思都已被他掌控,注定没有成功的那一天。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那就是收复了他的心,牢牢地捏在手里,谁也夺不去了。

逃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情事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知桐打量她的眼神充满了震惊。阮筝冲他笑笑:“不好意思,几天前的衣服了。我现在有点麻烦,能不能先开车?”

顾知桐“嗯”了一声,重新发动了车子,然后又将暖气调高了一些。阮筝疲倦地靠在座椅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道路。车子开了一会儿,顾知桐才想起来问她要去哪儿,阮筝想了想回答道:“随便吧,找家便宜一点干净一点的旅馆。我要在外面住几天,所以想问你借点钱。”

“借钱不成问题,但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旅馆不要去住了,先去我家住吧。”

“谢谢你。钱我收了,房子我不能收。你家还有父母在吧,我一个单身女人跟你回去,说不清楚的。还是住旅馆好,等我过几天找到工作就把钱还你。”

顾知桐不由皱眉,他没再争辩,转而专心开起车来。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后,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餐馆停了下来,然后进到里面买了点东西出来递给阮筝。阮筝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香喷喷的烧鹅饭,顿时感动得想要流泪。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个了,记忆里的味道一下子冲上了脑门。顾知桐贴心地替她把筷子掰开,顺便说了句:“我还买了份粥,看你喜欢吃哪个。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烧鹅饭,因为真的好香啊。”

他这么一说,阮筝更觉得饿了。她毫不犹豫地开始吃起那份饭来,吃了几口后才注意到放在袋子里的那份粥。

她一下子愣住了,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她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回国后头一回哮喘发作,徐天颂带她去找李默,回来的路上他也这么买了份粥给自己,坐在车里看她喝粥。

其实也就是一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但阮筝却觉得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从她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似乎就跟徐天颂这个男人分道扬镳了。

顾知桐注意到了她片刻的失神,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阮筝抬起头,冲他灿烂一笑,然后低下头去,依旧坚定地吃她的烧鹅饭。一直到那天很晚的时候,她都没碰过那碗已经凉掉的粥。

她其实不爱喝粥,一点儿都不喜欢。

魔怔

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顾知桐带着阮筝在城市里绕了四十分钟,最终停在了一个小区楼下。

阮筝抬头看楼,这是一栋比较旧的老楼,楼龄至少在二十年以上了。小区周围的环境也挺一般,是那种老式的新公房,跟时下流行的精品小区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大楼前面还挺整洁,收拾得挺不错的。不像是鱼龙混杂的人住的。

事实上现在在S市,能在这样一栋楼里有一套三居室都很不错了。这里的房价早就贵过美国了,不起眼的一小间都能花掉普通工薪族一辈子的积蓄。

顾知桐下车来给阮筝开门,同时解释道:“我家在这里有个一居室,不太大,正好一个人住。这楼比较旧了,地方也比较偏,租起来有点困难。你先在这里住下好了,等找到工作再还我房租就可以了。”

阮筝心里明白,这是顾知桐故意找的借口。他就是想帮自己,想给她找个免费的住处。别说这里还在六环以内,单看刚才进来那一段街边林立的商铺,阮筝就不相信这间一居室会租不出去。

但对方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暂时答应下来:“那我先谢谢了。如果有房客要租这房子你就同我说,我会搬走的。”

阮筝自己也知道这话只是客套话。顾知桐既然把房子借她了,怎么可能因为别人要租就收回去。反正这个人情她是结结实实欠下了,只能以后想办法慢慢还了。

两个人一同上楼,因为是老房子,连电梯也没有。幸好楼层也不高,顾知桐带她到了四楼就停了下来,然后掏钥匙开门。

阮筝一进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从外面看这楼破旧得很,楼梯上的扶手也生了斑斑锈迹,走廊里的灯也有些昏黄。没想到屋里面却是干净又整洁,布置得很温馨。家具和墙纸都是统一的色系,很多东西看着还很新,没怎么用过的样子。

顾知桐解释道:“以前为了好租装修了一下,结果开价太高了,反而不怎么好租了。”

阮筝冲他笑笑:“等我找到工作,一定按市面价付你租金。”

顾知桐皱了皱眉,难得的没客气,反而调侃起她来了:“等你找到工作再说吧。你的东西呢?你到底从哪里出来的,怎么身上什么也没有。你脚上穿的是什么?拖鞋,你怎么穿这种拖鞋出来?阮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事情很复杂,但阮筝打算只用三言两语就解释过去:“我跟徐天颂发生了争执,所以就跑出来了。”

顾知桐一面给她拿拖鞋,一面疑惑道:“就因为吵了几句嘴,他就把你赶出来了?徐启琛呢,他不是你未婚夫吗,他知道这个事情吗?他会找你回家吗?”

“我们解除婚约了,他另有相好的,所以我们的关系到此结束了。我跟徐家以后都没有关系了,所以我不会再回去了。”

虽然看得出来阮筝有所隐瞒,但听到这个消息顾知桐还是很高兴。他巴不得阮筝跟徐家闹翻,这样他才有机会。现在机会终于送上门来了,阮筝离开徐家了,反而住进自己家了。他不由庆幸自己的决定。

这套房子父母一直交由他管理,收到的房租也进他的帐户。上一个房客退房后房子看着情况不太好,他便做主出钱重新装修了一下。事实上阮筝来的时候这房子才装好没多久,根本还没来得及招房客。

现在不用费这个心了,房客一下子就找到了。哪怕不付房租顾知桐也很高兴。他和阮筝认识这么久,这算是第一次和她有如此近的交集。从前的她总觉得有些抓不住摸不着,看着离他很近,一伸手却又很远。

如今她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离着不过一两米的距离。她看起来柔弱而憔悴,这更让顾知桐升起一股保护她的欲/望。他给阮筝拿来拖鞋后又去给她倒水。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他便索性去了一趟楼下的超市,一下子买了几大包日用品和吃的东西回来,甚至还给她带了套睡衣来。

“超市里的睡衣颜色都不太好看,你别介意先穿穿,回头我给你去商场买新的。”

阮筝觉得这人还真是可爱,拿起那套颜色有些艳丽的睡衣进了浴室,舒舒服服泡了澡。在她洗澡的这段时间,顾知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他是典型的江南男子,做家务是一把好手。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就搞了三菜一汤出来。等阮筝吹完头发出来时,小小的一居室里已满室飘香。

阮筝不由乐了:“我刚吃了一整个烧鹅饭,现在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啊。”

顾知桐也乐了:“我把这事儿给忘了。没关系,我饿了,你不吃我吃。”

他边说边给自己盛了碗饭,坐下来大口地吃起来。他吃东西的样子很随意,自然得体大方。阮筝看他吃得香也有点馋了,拿了个空碗过来,也陪着吃了点菜,边吃边夸对方的手艺。

一顿饭吃得相当愉快,到下午两点的时候,阮筝已经完全恢复了体力,整个人就像是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吃完饭顾知桐就抢着去厨房洗碗,阮筝争不过他,就在那儿给他打下手,把他冲干净的碗拿干净的抹布擦干水渍,一边倚在橱柜上同他闲聊:“上次走得太急,后来也没给你去电话。马警官现在怎么样了?”

一说到这个,顾知桐原本满脸的笑容立马就隐去了一大半。他笑得有些尴尬,斟酌了一下道:“案子已经在走流程了。他跟小吴…哦,就是那个和他一起放走霍明远和冯连晋的警官,他们都被警队开除了。现在在戒毒所里。我去看这他们一回,跟医生聊了聊。医生说他们的毒瘾算比较深的,毒龄应该有点年头了。说起来真可笑,我们这么多同事和他们每天共事,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异样。”

是啊,谁会看出马警官这样的人居然长年吸毒?阮筝想起他灿烂的笑容,也觉得不可思议。

“那杀人的案子怎么办,也要起诉他们吗?”

“现在不好说。吸毒他们是承认了,但杀人他们说什么也不承认。也是,这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他们只是吸毒不贩毒,只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就可以了,玩忽职守也判不了几年,最多五年就出来了。可是杀人就不一样了,用如此残忍变态的手段连杀两个人,他们还是警察,还故意放走那两人。搞不好真要被判蓄意谋杀,这是会枪毙的罪,谁都不会轻易承认的。”

阮筝将一撂碗碟放进柜子里,抬头问道:“他们有不在场证明吗?案发的时候他们在哪里?”

“有,但很不充分。他们说案发的时候他们两个在一起抽粉,但这个说法法官肯定不会采纳。他们还说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和他们在一起抽,可我们找不到那个人。这种人流动性很大,居无定所的,说不定听到他们事发了,马上躲起来了。毕竟被我们找到是要送去戒毒所的。被毒品控制的人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他们除了想粉之外不会想任何人和事,自然也不会出来做证。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要不要起诉小马他们我还不知道,上头还在研究。”

“那你呢,凭现在掌握的证据,你相信是他们杀的吗?”

“我不信。”顾知桐回答得非常坚决,“其实队里的意思也跟我一样。大家都在努力,想要找出更多证据证明他们的清白。我跟他们共事时间虽然不长,但他们两个的品性我还是知道的,就算要杀人也不必用这么变态的手法。更何况他们也没有非杀那两人的动机。放走他们也就是了,这两人根本不会告发他们,因为告发他们对霍冯二人没有任何好处。”

“或许他们没钱买粉了,敲诈马警官他们,所以马警官他们就起了杀心?”

“那为什么要挑断他们的手筋脚筋?他们是老警察了,经验应该很丰富,就算要杀人也知道怎么掩饰,为什么用这么愚蠢的方法杀人?用这么特殊的方法杀死两个人,这不是明摆着要叫警察将两案合并调查吗?他们大可以用其他杀人方法,甚至伪装成自杀。那两人不是吸粉吗?只要往他们血管里注射大剂量的毒品就可以了。就算警方查到了,也多半会当成吸食过量毒品而死亡来处理。做成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蠢了。”

顾知桐越说脸色越凝重,到最后竟露出一脸戾气来。阮筝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他,不由愣了一下,喃喃道:“你,你怎么懂这么多?”

“现在我们队里人人都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都在拼了命的查这两个案子,跟毒品相关的东西我们都门儿清。我已经是最菜鸟的一个了。”似乎是看到了阮筝脸上的疑惑与畏惧,顾知桐又放缓了脸色,笑着冲阮筝伸出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头,“不好意思,我吓着你了。最近总是这样,一提到这个事情我的情绪就控制不好,我爸妈也总骂我,说我被这个案子给搞得魔怔了。”

阮筝冲他理解地笑笑,正准备说点什么,客厅里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阮筝愣了一下,赶紧出去接电话,屏幕上清晰地显示了来电方的名字:徐天颂。

作者有话要说: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冷漠

徐天颂的电话打得既干脆又直接。

既没有虚寒问暖,也没有厉声责备,只是用最平常的语气对阮筝说:“把你现在的地址给我,你的东西我让人送过去。”

阮筝犹豫了一下,还没开口就听到对面徐天颂略带嘲讽的声音:“不用担心我抓你回去。我要是想找你,现在早就出现在你面前了。快点告诉我地址,司机在外面等着了。”

真是翻脸无情啊。阮筝心里这么想着,冲刚从厨房里出来的顾知桐问道:“这里地址是多少?”

顾知桐轻轻告诉了她,阮筝又转述给了徐天颂,对方没多说半句话,只说了句“知道了”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么冷漠的徐天颂阮筝多少有些不习惯。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很庆幸,总比他一声令下把自己五花大绑回去得要好得多。他肯这么轻易地放过自己,已经是对她最大的仁慈了。

她收起手机冲顾知桐笑笑:“说要送我的东西过来。”

“徐天颂?”

“嗯。”

“你好好休息,一会儿东西来了我替你收。”

阮筝下意识就想拒绝,想想还是算了。她穿着睡衣下楼去拿东西也不太合适。徐天颂肯定不会自己亲自过来,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碰到一起会打起来。阮筝累了大半天,整个人又有点发软。顾知桐似乎看出了她的不适,提议道:“你回房睡一觉吧,手机给我,一会儿人来了我去处理就好。”

阮筝听话地把手机递给他,转身进房间睡觉去了。身体刚一沾床浑身的疲倦就扑天盖地地席卷而来。睡意很快将她包围,她几乎没怎么思考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她睡得很安稳,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深度睡眠的状态下。只是偶尔会听到外面似乎有轻微的响动,她挣扎着想睁开眼睛,想想顾知桐在就懒得去操心了,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顾知桐在客厅里等人送阮筝的东西来,顺便将这个房子重新整理了一下,好让阮筝住起来更舒心。大约一个小时后送东西的人来了,在楼下给他打了电话,他便下楼去拿东西。阮筝的东西其实不算太多,一共装了两个箱子,顾知桐一手拎一个就上了楼。

那司机从头到尾就跟他说了三句话,两个人都像是故意避免多说话似的,把东西交接完后就各走各的道儿了。司机转身上车离开,径直回到了青膺总部去向徐天颂复命。

徐天颂当时正跟何慕则在办公室里说话,那人进去后他都没看对方一眼,只是拿着咖啡盯着墙上的一幅画,嘴里直接问道:“东西都给她了?”

“是。”

“谁来拿的?”

“一个年轻男人。说阮小姐在睡觉,不方便下来。”

徐天颂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沉默了片刻后冲那人挥了挥手。司机很识相地退了出去,办公室里一下子寂静无声,连呼吸声都很难听出来。

何慕则眯着眼睛盯着徐天颂的背影看了半天,主动问道:“就这么放她走了,合适吗?”

“你指哪方面?”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徐天颂的轻笑声传了过来:“阿慕啊,有时候你真的很令人讨厌。”

“一个喜欢讲真话的人总是惹人厌的。不过这不像你的性格,我还以为你一定会把阮筝软禁起来,把她的傲气全都打磨掉,让她乖乖做你的女人,从今往后连个‘不’字都不敢说。”

徐天颂回过头来,颇有些鄙夷地望着何慕则:“你港片看多了吧。”

何慕则无谓地耸耸肩,徐天颂便接着说了下去:“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阮筝吗?就是因为她身上的傲气。她就像一只骄傲的花孔雀,在我面前从来不知道收敛。她曾经在这张桌子前弯□来勾引我,明知道说某些话我会令我不悦可还是说个不停。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很多女人明明贪图我很多,还要在我面前装得一副清高冷傲的样子,以为这样就能引我上钩。阮筝从来不这样,哪怕她心里恨透了我,她也从不掩饰对我的好感。我真喜欢她这个样子,我就要让她保持这个样子,如果有一天她轻易屈服了,那反而没意思了。她就应该一直这样下去,永远都不变才好。”

“她这次在你手上碰了个大钉子,输得这么惨,我想短时间内应该是不会出来见你了吧。”

“她输了吗?未必吧。”徐天颂走到桌边,拿起今天早上的一份报纸,递到何慕则手上,“鸿伟让她彻底搞垮了,杜兆年现在官司缠身,搞不好要在牢里过下辈子了。刘长远也让她拉下马了,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女子,能把副市长整倒,你说她输了吗?这一仗,她明明赢得很漂亮。”

这篇报道何慕则自然是看过了,重看一遍时他忍不住细品起来:“杜兆年是因为拿了那份伪造的录音,被警方当作诬陷罪抓起来的。刘长远跟他暗地里勾搭了这么多年,肯定有把柄在他手上。当初杜兆年找上阮筝,为的就是扳倒青膺,顺便将他昔日的恩人一脚踹开。但他却没公开自己手里掌握的证据,为什么?他想自保。”

“他当然想要自保。他手里的东西是见不得人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公开。这一次要不是因为他先落马了,他怎么可能咬出刘长远来。这根本是破斧沉舟了,大有一种我活不了你也别想好过的决心了。”

“那他当初揭发你跟刘长远的时候,不担心对方手上也掌握着对他不利的证据?如果刘长远倒台了,很容易就会把火烧到自己身上,他这么做未必不计后果。”

徐天颂往椅子里一坐,身体随意地晃动了半个圈,笑得一脸放肆:“花钱的那个才会想到要留证据。万一钱给了事情没办成,也好有个转圜的余地。收钱的那个有必要留证据吗?留了做什么,有朝一日让别人拿到了好揭发自己吗?”

何慕则是个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他摇摇头失笑道:“我早说过你这种脑子就该飞皇腾达,什么复杂的事情到了你这儿都简单化了。你既然说阮筝这一次赢得漂亮,想必你早就知道她的真正目的了吧。”

“我知道,我有什么不知道的。她这么多年来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想报仇吗?她来找我是想为她父母报仇,她找上杜兆年,一石二鸟拉刘长远下水,无非就是为她弟弟报仇罢了。”

何慕则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阮筝的弟弟阮笙你还有印象吧。当年那个三岁的小萝卜丁。我把他跟阮筝交给夏美玲的弟弟抚养,每个月按时打一笔钱给他。这件事情我大约真的做错了…阮笙后来离家出走,住进了一家育幼院。我知道这个事情有点晚了,等我查到那家育幼院时,阮笙已经死在一场火灾里了。这个事情我一直对阮筝有些抱歉,我挣这么多钱,手底下这么多人,却连她弟弟也保护不了。有时候想想她真该恨我,我毁了她一辈子,让她一无所有,就算给她再多的钱也没用。”

多年的默契已然养成,何慕则就这么安静地听着,没有出声打断徐天颂。他知道,事实上徐天颂已经进入了冥想的状态,他在回忆从前的一些事情,然后将它们与现在发生的一切联系在一起。

屋子里安静了几十秒,然后就听徐天颂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次响起:“阮笙当年住的那家育幼院是鸿伟经手的一个项目。那时候杜兆年正如日中天,他傍上了刘长远,通过他的人脉跟香港的一些政府要员搭上了关系。所以那时候鸿伟接了一大批这种工程来做。那场火灾的起火原因目前还不太清楚,但事后调查装修时用的材料发现很多都不合格,防火性能很差。哪怕一点点小火苗也会蔓延成熊熊火势。我大概能明白阮筝的心情,她一定觉得弟弟的死和杜兆年有关。如果他当年没有偷工减料,也许阮笙就可以逃生。起火的时候哪怕十秒钟都能改变很多。阮笙对阮筝来说意义重大,是她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亲人了。他的死对阮筝的触动很大,所以她一定不会放过杜光年。而杜兆年之所以能接到这批工程,和刘长远也有脱不了的干系,所以她也不会让刘长远好过。更何况刘碧芝曾经那么对她,妄图骗她喝下加了药的酒,把她送给杜兆年糟蹋。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

“大卸八块,五马分尸。”

听到这个答案,徐天颂放声大笑起来:“就知道你会这样,外面传说青膺的何慕则是个儒商,我总觉得这话充满了槽点。如果他们知道你的本性,相信一定不会说这样的话。”

“他们对你的评价倒是很客观真实,说你冷血无情,说你嗜杀成性,说你阴狠毒辣,哪一条都没亏你。”何慕则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然后话锋一转,“那阮筝这次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她到底想要整垮你,还是整倒姓杜的和姓刘的?”

“无所谓。对她来说事情无论怎么发展,最后她都是胜利者。借杜兆年的手扳倒我和刘长远,或者借我的手扳倒杜兆年,再借杜兆年的手扳倒刘长远,其实结果是一样的。三个仇人,她总能消灭两个。所以我总说,她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