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想象!”陆向东乍听毕夏的话,也是一愣,但是他立刻变成一脸的不以为然,身子朝靠墙的一侧悄悄侧开两步,把原本正对着毕夏的位置,变成了斜对着:“俗话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你母亲是传统意义上的婊子,你冷血无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陆向东!我今天绝对不会让你活着走出房门的!”毕夏用刀指向陆向东,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他已经完全被盛怒冲破了理智,整个人几乎疯狂。

另一边,程峰根据安长埔从监控器里看到的情况,判断出了嘉逸和毕夏所在的房间后,却发现窗上被毕夏挂上了厚重的遮光窗帘,这样一来,别说屋里的情形了,就连朦胧的人影也看不到,这让程峰瞬间急出了一身大汗。

但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幸亏他之前为了确保及时掌握屋内情况,让陆向东带了微型监控设备,现在,这也成了唯一的方案。

程峰从外界无法判断毕夏和嘉逸的位置,但是陆向东身上的摄像头可以让安长埔看到里面的情况,根据刚刚安长埔的报告,毕夏现在人就在窗前,这是个绝佳的机会!程峰计算了毕复和嘉逸的身高差距,决定要把目标对准毕夏的头部,只有那样,才有可能在必要时刻直接击毙毕夏,又能不伤害到嘉逸的安全。

这个计划测可以说是风险极高,因为程峰无从判断里面的位置,想要一击致命,不给毕夏下手伤人的机会,就需要一个尽量精确的定位,而这个定位,就要依靠安长埔的描述来确定了。

另外,安长埔还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本在发觉毕夏已经不可说服之后,程峰已经做好了直接击毙的打算,但安长埔却说,毕夏手上的刀子一直死死的抵在嘉逸颈动脉上,他们已经不敢想万一失手会怎样,就算安长埔的定位够精确,程峰枪法也神准,一枪正中毕夏头部,他也还是有可能在中枪的一瞬间,用刀子割破嘉逸的脖子。

于是,争取让毕夏手里的刀子离开嘉逸,这就成了陆向东的重点任务。

整个计划一环扣一环,任何一个人的失误,都会导致整个营救的彻底失败,所以除了在室内与毕夏周旋的陆向东看起来似乎气定神闲之外,其他人都捏着一把汗,一颗心都悬在嗓子眼儿上了。

“峰哥,位置还是刚刚我说的那样,毕夏的身体没有移动,现在他正那刀指着陆博士呢!看起来情绪非常的激动!”

程峰的心跳开始加速,手心里渗出汗来,他知道时间宝贵,不能够错失良机,连忙把手在衣襟上抹了一把,深吸一口气,眼睛贴在枪的瞄准器上,再确定一下位置,手指勾向扳机——

呯!

对面楼的玻璃窗发出一声被洞穿的脆响,此刻的程峰,两耳中都是自已心跳的声音。

“峰哥!成功啦!成功啦!”安长埔兴奋的呐喊声从对讲机耳机里传来:“毕夏被击毙了!嘉逸得救了!”

从之前就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程峰,一瞬间有一种浑身脱力的酥软感,几乎让他瘫倒在窗边,他连忙拿上东西,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顾不上喘息,直接奔上六楼,锁匠已经打开了房门,马春雷他们一见程峰,立刻给他让出路来。

程峰已经顾不得道谢,直接冲进门,正好看到田阳和陆向东一起把嘉逸从毕夏的尸体下面拉出来,解开手脚上的捆绑。

“程峰!”嘉逸一抬头看到了他,抑制了很久的恐惧感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眼泪迅速决堤,顺着脸颊恣意的流淌。

“好嘛!我才知道程峰是个催泪弹!刚刚这妮子一副江姐一样的坚强样,一看到程峰立刻就变成泪包了!”陆向东不用继续伪装镇定,松了一口气之后浑身上下也几乎被汗水湿透了,不过他看到程峰慌慌张张冲过来,嘉逸又哭的梨花带泪,还是忍不住调侃上一句。

“陆博士,你刚刚可真厉害!表现的那么镇定,激怒毕夏促使他移开刀子的办法也是直击要害,恰到好处啊!”田阳现在对陆向东可以说是五体投地,加上嘉逸顺利获救,情绪自然高昂起来:“有空,传授传授呗!”

陆向东噙着笑不回答,走过去拍了拍忙着安抚嘉逸的程峰:“你小子的枪法还真准,多亏我聪明,移开了一点,不然非得跟毕夏一起死不可!”

嘉逸哭了一会儿,情绪渐渐平复下来,窝在程峰的怀里,一颗一直处于惊吓中的心终于慢慢安稳下来,她靠在程峰胸前,听着他胸膛里如擂鼓一样的心跳声,劫后余生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我刚才以为,我们俩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就要永别了呢…”她后怕的搂着程峰的脖子,刚刚止住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不会的!不会的!”程峰抚着嘉逸的头发,把她搂的紧紧的,感觉着她瑟瑟发抖的身体和冰凉的双手,他的心好像被两只手挤捏一样难受,虽然刚刚他自己也被深深的恐惧充斥着,完全不敢想万一解救失败自己该怎么面对,但是他知道,亲自经历了这些的嘉逸才是最害怕的人:“我决不让任何人伤害你,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一定会保护你!一辈子都保护你!”

“雷哥,陆博士呢?”田阳忙完了才猛然发现,陆向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知所踪了。

“刚才确认嘉逸安然无恙,毕夏也已经死了,他就走了。”马春雷也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纳闷的问田阳:“干嘛?你找他还有什么事么?他今天也是大功臣啦,经历了那么多,够受的!就算是做笔录,也得等明天吧!”

“不是,我就算太敬佩他了,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爷们儿!”田阳说着朝厨房里望了一眼:“现场已经处理完了,是不是得叫峰哥带上嘉逸一起离开了呀?”

马春雷想了想,摇摇头,推着田阳走出房门:“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他们俩这可不是小别那么简单,那是生死一线呐!咱反正也不差这几分钟,让他们俩呆会儿吧!”

“行啊!”田阳朝马春雷挤挤眼睛:“你说,经过这一次的事情,咱们是不是就快要收到峰哥的红色炸弹了?”

“哎呀!有可能,这样的话,我也得抓紧时间,回头和伶伶得把礼金赚回来!”

“哇,不公平!我和长埔还是光棍儿两条呢!我俩什么时候才能炸到你们啊!”

“这就是你们俩自己的问题啦!哈哈哈!”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一切重归寂静。

屋里的两个人,彼此拥抱着,谁也不再说话,经过了这一次的惊险,能够重新拥抱自己爱着的人,这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经过了今夜的黑暗,或许他们会更珍惜明日的朝阳吧。

番外之陈强篇(一)

我叫陈强,人和名字一样,人群里头一抓一大把,扔进去就找不到。

从小我就不是一个让家人感到骄傲的孩子,逢年过节一大群亲戚凑在一起的时候,大人总是免不了要明里暗里的比较一番,要么是彼此老公的职位、工资,要么自然就是自家的儿女了。

很遗憾,在这方面我一直觉得很愧对父母,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品尝过胜利的喜悦,通常我在表兄妹的竞赛中,总是用来衬托别人有多么优秀的那一个。

“你表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参加过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了,你呢?你的数学成绩连及格线都刚过而已!”

“表妹比你小几岁,英文已经预习到你这个年级了,你丢不丢脸?”

“你堂姐参加省里的演讲比赛,得了冠军,长得又漂亮,大学没毕业就直接被电视台挑去了!你说说你!长相不上台面,学习又不怎么突出,你将来能干点儿什么?!”

瞧,这就是我平时听到最多的话。

不过,我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起码我有一副好嗓子。

这也许也是我唯一感到自信的地方了吧。

记得高中的时候,那会儿互联网还没有像现在那么普及,当时的孩子们还热衷于交笔友,在杂志上抄下陌生同龄人的通讯地址,写信过去,如果对方觉得和你有话题,自然会回信给你。

我那时候在班级里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最沉默的学生,成绩不出众,相貌不出众,没有高大的身材,没有办法通过篮球、街舞这些高中男生惯常的伎俩去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在班级里,我是同性们开玩笑的对象,而女生,她们通常自动忽略我的存在。

后来我在一本中学生杂志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的征笔友广告,脑袋一热,摸出稿纸写了一封信寄了过去,几天过去了,当我以为自己又一次毫无悬念的被人忽略的时候,我收到了回信。

那个女孩子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她姓苏,有一个很温婉的名字,她的字迹也同样隽秀美丽。我们两个开始通信,写信给她,等她的回信,这两件事成了我平淡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苏的信里写的都是平时生活的一些琐碎小事,可是这些琐事却也因她那细腻可爱的描述而变得有趣起来,我的生活太平淡无味,所以我只好把班上那些受欢迎男生的丰功伟绩当成自己的,我不想让这个得来不易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异性朋友瞧不起我。

就这样,我们从高二开始通信,一直到高三。中间她给了我她的电话号码,我们开始偶尔的通电话,那一段时间IC电话卡不知打空了多少张,苏经常说我的声音很好听,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男生嗓音。

临近高考的时候,苏在信里说,她想要报考C市的大学,想来我们这里看看,顺便和我见上一面。

我兴奋的一个晚上没有睡好觉。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开窍吧,还是毛头小子的我,为一个女孩动了心却不自知,真傻。

但是,第二天我还是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不能见她,因为我太平凡,会让她失望。

苏在电话那头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她说,傻瓜,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更别说人格魅力比外表英俊与否更加重要了。

于是我们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我的内心里充满了甜蜜和忐忑。

终于,约定的日子到了,本来该回家的周末,我放弃了原本的安排,头一天特地去学校附近出了名高价的理发店剪了头发,当天更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洗漱。

我来到约定的地点,一家KFC餐厅,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眼睛一直看向门那边,每次有人走进来,我的心都跟着猛跳一次。

我把当初刊登这苏征友广告的那一期杂志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这是我们约好的暗号,她会根据这个找到我。

等待期间,有几次打门外走进来年轻女孩儿,不过很快人家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她们都不是我要等的人。

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快半个小时,就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高个子的女生,她四处张望了半天,最后视线落在了我面前的那本杂志上头。

是她!她一定是苏!

虽然她只是匆匆瞥了杂志一眼,并没有直接走过来,我心里却笃定,她一定是苏,我要等的人。

果然,她又仔细的在并不算大的餐厅里寻找了一会儿,才确定我是她要找的那个人,终于挪动脚步朝我走了过来。

诚实的说,苏长的不漂亮。她个子很高,但是却瘦的好像一根芦柴棒,脸色很黄。即便如此,我看着她向我走来,还是心如擂鼓,她说的没错,人格魅力高于皮相,虽然她不美,但是想到信里头那些细腻婉约的小女子情怀,我觉得苏黄黄的小脸也变得可爱起来。

“你是陈强?”她走到桌边,并没有直接坐下,眉头微微皱着,眼睛不停的打量着我。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不然不会烧灼的那么厉害,张开嘴,却说不出话,只好点点头。

之后的事情,完全没有可圈可点之处,苏似乎和我一样,都是不善表达的人,我的家庭条件很一般,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所以他们给我的生活费也同样不富裕,可是我是男人嘛,第一次和女孩子出来吃东西,怎么可以表现的太吝啬。我花了一周多的伙食费,买了很多东西摆在苏的面前。

“要是不够别客气,我再去买!”我故作大方的对她说。

她的眉头皱着,瞟一眼面前的一堆食物,懒洋洋的抽一根薯条,沾着我挤好的番茄酱:“我又不是猪,这些怎么会不够。”

是啊,女孩子的食量都是小小的,我真傻!我搔搔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一顿饭吃的很沉默,苏一直看着窗外不说话,我也不吭声。人总是很奇怪的,当我们在信纸两端,在听筒两端,总是很容易找到亲切感,找到可以畅谈的话题,可是真的面对面时,却又会有一种怪异的陌生感。

我不担心,苏不是说她想考到C市来么,我们有的是时间和机会慢慢在现实中熟悉起来。

吃完饭,我本打算陪她在C市四处走走逛逛,到公园去玩,或者看场电影,我不担心这个月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只要能哄得她开心,下半个月我可以帮男寝的人洗衣服换钱。

我的这些计划都没有机会实施,因为苏说她来的时候晕车了,很不舒服,想要早点回去,没有办法,我只好把她送到长途车站,自告奋勇的替她买了车票,一直站在站台上看着客车绝尘而去。

我以为,接下来我又要开始继续过从前的生活,可是我错了。

原来转折一旦出现,生活就再也回不到原点。

那天的见面结束后,我一如既往的写信给苏,并且开始盼望她什么时候再来C市找我,或者我去她那个城市去看她也好啊。我的信一封一封的写,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直到半个月过去了,我没有收到一封回信,我才开始觉得慌了,心里不停的猜测各种可能,她生病了?邮差出了差错,弄丢了半个月以来我们学校所有的信件?偏偏为了上一次的见面,我花掉了本就不多的生活费,已经没有闲钱去买IC电话卡了。

三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苏还是杳无音信。

我忍不住买了电话卡,尝试着给她打电话,每一次都是她的室友接听,而我打过去的时间也总是很不凑巧,苏总是恰好不在寝室。到最后,一个说话很横的女生在电话里对我大声吼,别再打来了,她不住在这里了!

我真的有些慌乱了,难道苏真的生病了么?不然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不住在寝室了呢?

于是我做了这辈子第一次不守规矩的事情,我逃学了。

坐在去往苏居住的城市的客车上,我心里揣测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到达目的地,按照通信地址,我终于找到了苏的学校。

当她说说笑笑的和同学一起走出来的时候,我终于放心了,她很好,看上去气色甚至比上次和我见面的时候更好了。

她看见了我,愣住了,我笑着迎上去,她身边的同学好奇的打量着我,问她我是谁。

“一个远房亲戚。”苏说。

她把我拉到一边,拧着眉,口气里透着不满。

“你怎么来了?”

“收不到你的回信,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你,我有些担心。”

我被她质问的浑身不自在。

“来之前为什么不提前询问我的意见?你这样突然冒出来,你让别人怎么看?”苏很生气。

我感到手足无措:“我联系不上你,我只是,我只是想看看你好不好…”

“好,你不来,我会更好!”

我呆住了。

“以后还写信么?”

“不写了,快高考了,我不想耽误学习!”

“也好,反正等你秋天考到C市去,咱们见面就方便了。”

“我不考C市了,改变了主意,我要靠L市!”苏冷着脸,不看我。

一瞬间,我突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那天之后,我们就没有再通过信,我的生活重归寂静,我的异性朋友数量重新归零。

直到多年之后,有一次在街上无意中遇到她,我才知道,她其实还是考了C市的学校,也留在了这里。

当时,我的身边走着林丽丽,苏惊讶的眼光在我和丽丽之间来来回回。

我猜到她的想法,但是没有告诉她丽丽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们交换了手机号。

后来,她告诉我,当初她和我通信、通电话的时候,被我的声音吸引,加上我信里那些别人的丰功伟绩,骄傲的苏便对身边的同学炫耀自己交到了一个多么优秀迷人的笔友,正因为如此,在身边人的怂恿下,她提出了见面。

很不幸的是,我打破了她的幻想,并且我突然出现在她校门口,让她很害怕,怕自己的牛皮被戳破,从此遭人嘲笑。

其实,她不告诉我这些,我也早已经领悟。

在女人眼中,皮相永远比人格魅力更重要。

番外之陈强篇(二)

有了苏教会我的那重要的一课,我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也不再做一些不切实际的美梦,我开始明白,我不过是一个相貌平平,对异性而言没有一点吸引力的家伙,只有一把好嗓子。

感谢那时候的情绪低落,我反而更加用功的读起书来,就在高三这个连老师都不期望谁的成绩出现奇迹的时候,我以每一次月考向前冲五名左右的速度,竟然从一个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中等生,摇身一变成了班主任眼中的希望之星,在高考冲刺前,她用着三年来最灿烂的笑容对来开家长会的母亲说,你的儿子希望还是很大的,潜力很足!

那天母亲回家之后因为班主任的话而喜出望外,几乎打电话向所有的亲戚转述了一遍,我看着她开心成那个样子,心里有一点窃喜,原来,我也可以做一个让父母荣耀的儿子!

我决定对自己的天赋善加利用,所以决定要考播音主持专业,我的形象或许不好,但是,如果像那些电台主持人一样,藏在收音机后头,只用嗓音与人交流,那么,谁又会挑剔我呢!

老天爷终于在那一年眷顾我了!高考的时候,我考的很成功,超水平发挥,成功被第一志愿录取,我觉得自己距离梦想又近了一步。

做着各种各样的美梦,我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每天面对着各种的祝贺,各种羡慕的眼神,十几年来,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

然而,入学报到那一天,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浅薄和幼稚。

在这一所艺术类大学里,外表光鲜的男男女女多的好像公园小湖里的锦鲤,而我夹在中间,只是一条灰溜溜的泥鳅。

在入学的第一天,我遇到了司马平,当时的我还并不知道,这会是改变我一生的转折点。

到现在,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一瞬间的感受。

司马平就好像是太阳神阿波罗一样耀眼,走到哪里都注定是最吸引大家注意的那一个人。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平凡如自己一般,会和他有什么交集,直到搬进寝室里头,同寝室的另外一个富家子想要我腾出靠窗边的好床位,尽管明明是我先一步选择的那里,其他几个人不愿意第一天入学就得罪人,都闷声不吭,司马平在这时走进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行李扔在我的上铺,拍拍我的肩,对我说:“兄弟,以后我睡你上铺,我这人睡相不好,多多包涵啊!”

不知道是不是他有着天生的领导者气场,之前还不肯罢休的富家子,见他这样的举动,硬是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只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扔下东西离开了。

之后就开始了军训生活,虽然只有短短十天,但是对于司马平这样一个蜜罐子里泡大的人而言,也足够辛苦了,为了感谢他当日挺身而出帮了我,我总是主动帮他打热水,帮他买饭,甚至会把他泡在水盆里的脏袜子顺手和自己的一起洗好。我没有刻意想要他的感谢,他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我想,可能对于他而言,被人这样照顾,已经是太过稀松平常的事了吧!

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不平衡,他不过是动了动嘴,帮了我一把,我却每天替他跑腿帮他做事,到头来连一声谢谢都换不来!可是转念一想,这还不是我自己愿意的么!我是穷人家孩子,这些事对我而言不算什么重活儿,在大学里头,我总是要有个依靠不是么,司马平是个不错的选择。

事实证明,我的眼光还是很准的,正式开学之后,司马平就从一个只是容貌很抢眼的帅哥,渐渐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高大匀称的身材,英俊的脸孔,浓密的头发,潇洒不羁的笑容,加上磁性的嗓音,司马平几乎快成了校园中的偶像。

上天很多时候会特别厚待某一个人,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司马平还有一个不错的脑子,这让他学习起来往往能够事半功倍,而我却只有很用功才能保证一个中等的水平。

从入学的那一个小插曲之后,我和司马平的关系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亲密起来,我们念同一个专业,住同一间寝室,经常一起去上课,一起去食堂买饭,有一些坏心的人在背后说我是因为爱慕司马平才整天跟他在一起的,这个说法让我非常的光火,但司马平并不在意,他总是一笑置之,说事实胜于雄辩。

我羡慕他的那种自信和洒脱,并且从来不在意别人的负面之词,虽然他得到负面评价的时候也一样极其稀少。

好在大多数人看待我们俩还是比较正常的,只是很少有人会认为我是司马平的好朋友,好哥们儿。他们都说,我是司马平的小跟班。这个形容虽然不好听,但是我还是因此而得利不少,至少很多人会看在司马平的面子上对我态度好很多,尤其女生。

上大学之后,我总是能收到许多纸条和情书,并不是我转运了,而是女生把我当成了信使,她们的目标是白马王子司马平,我只是她们这些骄傲白天鹅眼中的卡西莫多。

这些我都明白,早在高中时候,苏就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也已经心如止水,不奢望什么童话版的爱情。

之前的那些日子,司马平结交了校花级的女友沈柔,成了众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只有我知道,背着沈柔,司马平和多少女人吃过饭,约过会,开过房。人前一副情圣版的嘴脸,背地里却是个色胚。我看着那些因为司马平的名气和外貌而像苍蝇一样一波一波扑过来的女人,心里鄙夷着女人的肤浅和愚蠢,对恋爱更加没有了热情。

这种心如止水的生活,终结在我遇到林丽丽的那一天。

番外之陈强篇(三)

丽丽入学的时候,我已经升了大四,开学回学校报到,顺便做了迎接新生的志愿者,算是打发临去实习前的无聊时光。

记得那一天,天气是那么的热,我站在树荫底下看着一群群的新生涌进来,在我眼里,他们都不过是一群米虫,依仗着家里的富足在外面恣意挥霍。我满脑子只有实习的计划,只有还没有还完的助学贷款,只有父母一假期在耳边不听絮叨的关于工作关于前途的那些话,心里十分烦躁。

这时候,丽丽出现了。

没有围前围后帮着拿行李的家人,没有大车小辆的排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在人群里显得非常的显眼。

我的视线被她牢牢的抓住了,她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啊!没有花枝招展,没有浓妆艳抹,一身合体的连衣裙,苹果绿的颜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一头黑亮秀发顺在耳后,大眼睛明亮清澈,就好像一只初生的小鹿一样纯真无邪。

我主动迎了上去,帮她拿行李,她没有拒绝,礼貌的对我说:“谢谢你,学长!”

声音好像银铃一样,我的心几乎要化成一滩水了!

我陪着她,帮她办好入学的各项手续,送她到安排的寝室,帮她安顿好。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林丽丽,她有一个管教严格的父亲,之所以没有人送她,是她的父亲想要让她锻炼自己。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都是丽丽的影子,之后的几天,我总是找各种机会在校园中与她“巧遇”,每一次遇到她,她都会对我温柔的笑,说:“学长,你好!”

我承认,在见到丽丽的第一时间,我已经喜欢上了她,因为她的纯洁和清新,她就像一个小仙女,与那些俗气的满身化妆品香味的女人不同。

我告诉司马平,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司马平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他说我如果再不开窍,他就要怀疑我是不是准备剃度出家了,他还说,能让我动心的女孩,他非常的好奇,有机会一定要会一会。

我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想,我绝对不能让司马平见到丽丽,司马平就像一只大野狼,丽丽是一只小兔子,出于私心,我不打算让司马平有机会见到我心中的小仙女。

接着,实习开始了,我离开了校园,和司马平一起被分到了广播电台,事实上,是他被分到了广播电台,因为我求他带上我一起,我才会被分到这么理想的实习单位的。

实习期间,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见到丽丽,我心里充满了思念,经常找各种借口回学校去,只为了能遇到她。如果遇到了,我便满心欢喜,遇不到,就只剩下浓浓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