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们去找Rose吧?”李岚说,“她一个人,叫出来一起打台球。”

  “今天有事,我就不去了。”沈放从裤兜里摸出钱包,甩给李岚,说,“算我的。”

  李岚等的就是这个,接过钱包,还贼心不死:“真不去?你和美人怎么这么没缘分。”

  雷宽不正经地吹了一声口哨,说:“这个我保证,大大大大大美人。”

  沈放没理他,拿出钥匙,往停车的地方走。

  “等等,老大,就这么一辆车,你开走了我们可怎么办?你要去哪里?”

  沈放头也没回,给了追上来的雷宽一个漂亮的过肩摔,然后打开车门,利落地绝尘而去。

  出了城区,沈放反而将车速降了下来,他摇下车窗,风里带着细沙和热气。一望无际的沙漠,似乎只有他一人,在静静地等待天黑。

  沈放在土堤岛停下,倒车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灌木林里竟然也停了一辆车。沈放朝岛上望了一眼,没看到有人,便猜想可能是被人遗弃在这里的。

  沈放从右边的路走过去,在一块暗礁边坐下,一瞬间有风狂卷而过,河水怒吼。沈放从包里摸出两支烟点燃,放在脚边,也不抽,就看着烟雾慢慢飘远。河边风大,烟头明明灭灭的,没过多久就烧到了底。

  他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亮,突然想起一些学生时代的事情。那时候老师教他们背课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沈放笑了笑,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样怪没劲的,便起身准备回去。插钥匙的时候,沈放突然听到有声音,然后就看到刚才停在灌木林里的车子发动引擎,主人一脚干脆的油门,“轰隆”一声,狂躁地扬长而去。

  两辆车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放心不在焉地想:原来还真的有人。

  两盏车灯亮起,一片漆黑的公路上,他向左驶,她向右拐;一座暗礁之隔,她在左岸,他在右岸。

  犹如眼前的青白尼罗河,转过身的时候,却都没有看到彼此。

  只剩下一根再划不燃的火柴,和两支渐渐熄灭的烟。

第二章 钻石尘埃

“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

  1

  周末的时候,赵一玫难得有空,顶着大太阳去逛了一趟集市。南苏丹硝烟四起,喀土穆街上竟然还有不怕死的旅客,对着镜头笑得阳光灿烂。

  她慢慢悠悠地闲逛,看到有卖围巾和披肩的摊子。赵一玫弯下腰,选了一条暗红色的披肩,没什么花哨的图案,垂摆处由深蓝色勾勒。

  披肩的面料摸起来很柔软,赵一玫也没有问是什么面料,她分不清这些。披肩内里有一张不起眼的小标签,上面写着“made in China”。

  赵一玫笑了笑,苏丹因为受到美国的制裁,很少有国家敢和他们进行贸易来往。

  赵一玫随口砍下三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披肩。她穿了一套白色吊带背心和白色阔腿裤,把披肩抖开搭在身上,有细细的金线如流云铺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再走两步,她看到有卖宝石饰品的摊铺。老板一脸富态,圆滚滚地坐在一旁,面前摆了一台小电视。信号很差,画面断断续续,一闪一闪的。

  花花绿绿的宝石项链、手链、戒指就随意摆放着,赵一玫随手拿起一个红宝石手镯,套在手腕上,可她的手腕太细,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碧玺、坦桑石……非洲盛产宝石,可赵一玫不喜欢这些石头,感觉颜色太暗淡。女人的配饰,一定要璀璨明亮,才是画龙点睛之笔。

  赵一玫转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忽地一闪。她转过身,伸出手,从一堆琳琅里摸出一条项链来。

  那是有着一颗钻石的项链,用细细的黑色皮革绳串起来,看起来不伦不类。她把它举在阳光下,竟看到钻石中间有一条裂开的缝。

  旷世巨钻,不过是炭。却是世界上最坚固的炭。

  赵一玫觉得稀罕,问老板:“老板,这是什么石头?”

  老板正聚精会神地看电视,撇了项链一眼:“钻石。”

  赵一玫知道老板没骗人,她当然认得出这是真的钻石,只是更好奇:“钻石也会有裂缝?”

  老板抬起头,又看了赵一玫一眼,奇怪地反问:“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

  赵一玫笑起来,把项链放在手掌心,狠狠地用力一握,烙得她的手生疼。她就这样使劲握着,等到手掌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痛,才慢慢松开手。

  “老板,我要这个。”

  老板斜眼,报了个价格。赵一玫掂量不出这颗钻石的重量,却也知道他的报价不低,何况它本身还带有瑕疵。

  但这次赵一玫却完全没有还价,打开包就准备掏钱,然后手顿住。

  她用的是一个简单的短牛皮钱包,黑色男款,只放得下几张卡和少量现金。刚刚买围巾已用去大半,现在里面只剩下薄薄的一张苏丹镑。

  也不是第一次遇到没钱这种尴尬的事情了,她曾经在里约热内卢,被人连包带行李一抢而空,尚能安然无恙地活下来。

  赵一玫耸耸肩,将钱包放回裤兜里,对老板说:“我回去拿钱,这条项链可以为我留着吗?”

  老板盯着电视机,摆摆手,没说好还是不好。

  赵一玫便当他是“好”了,于是转过身去,在集市出口处招了一辆摩托车,载着她回医院。

  赵一玫离开得巧,她前脚刚搭车离开,后脚从集市的巷子里就拐出三辆摩托车。三名皮肤晒得黝黑的本地人从车上跳下来,戴着墨镜的为首的人手中拿了一把枪,脸上有一道刀疤,大步走在前面。他身后的两人身材高大,肌肉结实,露出手臂上凶狠的文身,看得出是混帮派的地痞流氓。

  一时间,整个集市尖叫声和哭泣声此起彼伏,人们往各个方向逃跑,四散而去,沿路被他们打劫了个精光。

  胖乎乎的老板听到尖叫声,刚抬起头,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一把冰凉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闭嘴。”对方压低了声音。

  老板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自己这是遭了抢匪。在非洲,暗偷明抢,打架斗殴,实在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老板乖乖闭嘴,站在摊前的男人使了一个眼色,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打开收钱的盒子:“都在这里了。”

  对方一把抢过钱去,没说话,目光阴鸷地盯着老板,手中的刀更深了一寸。

  老板两腿打颤,却不敢说话,生怕惹恼了对方。为首的男人将枪别上裤包,蹲在地上,冷笑着将摊上的宝石一把抓起来,全塞进了身后同伴的蛇皮口袋里。

  人人自危,集市前方摊位的人纷纷卷起财物就开跑。平时里相互帮衬吆喝的朋友,此时没有一个挺身而出。

  这里就连生老病死都没有人管了。

  下一秒,突然传来一阵“呜呜”的轰鸣声,只见三人刚才停在转角处的摩托车,就像脱缰野马一般直直地冲过来。

  为首的男人来不及躲闪,凭着直觉肌肉绷紧,大喝一声,伸手去挡摩托车。

  同一时间,骑在摩托车上的人将车把手一松,一道黑影在半空跳跃,稳稳当当地落在刀疤男身后。

  然后沈放穿着军靴的右脚向前一踏,左脚弯曲,用膝盖踢中刀疤男的关节部位,在对方吃力趔趄的一瞬间,从他的腰间抽走了他的枪。

  摩托车“轰”地倒在一旁,横着摔出好几米远。

  等同伙回过神来,沈放已用枪抵着刀疤男的脑袋。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静,丝毫不喘,用英文说:“放开他。”

  挟持着老板的抢匪听得懂他的话,大声骂了一句,却试探性地将刀往深处送了一寸。

  同一时间,沈放一只手掐住刀疤男,一只手举枪朝天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大地颤动,黄沙惊起。

  枪匪吓得手脚无力,松开了老板的脖子。沈放只侧了侧头,眼睛一动不动,轻轻松松躲过身后的偷袭,然后抓住匕首,往后狠狠地一扎。

  偷袭者痛得嗷嗷大叫,沈放却终于笑了起来。然后他冲着还站在篷子里的劫匪勾了勾手指。

  对方气得跺脚,却不得不咬牙切齿地将手中的刀扔过去。

  “哐当”一声,刀正好落在沈放的脚边。

  沈放脚尖一勾,银光一闪,他右手持枪,左手抓住在空中飞起的刀。

  像是不过瘾似的,他还将银刀在空中抛了几下,嘲讽地撇撇嘴。

  老板终于得救,想逃离劫匪,结果不幸摔倒在地,被砂石结结实实地扎了一屁股。

  沈放手中的枪终于离开刀疤男的后脑勺,后者等待这一刻早已多时。只见他猛地转身,电光石火间,拳头还没到,沈放已一脚将他狠狠踹倒在地。

  刀疤男的脸贴在黄沙和石子之间,沈放一脚踩着他的肩膀,然后蹲下来,对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俚语。

  对方的脸色微变。

  同一时间,刚才挟持老板的那个男人转身就跑。沈放两步向前,手在桌上用力一撑,整个人腾空而起,跨过摊铺,像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飞快地追上了另外一名绑匪。

  他就这样堪堪追到了抢匪身后,左手一抓,脚一勾,手肘朝对方的背脊狠狠一顶。

  男人痛不欲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眼前,看热闹的人群还没跑回来,就已经落了幕。

  沈放拖着三个人,回到刚才的摊铺前,拍了拍手,问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老板:“有绳子吗?”

  沈放再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懒洋洋地说:“嗯,抓了两个小偷,麻烦你们过来一趟。”

  然后他报上坐标,挂断电话,随手拉了张椅子,将枪往桌上一拍,大大咧咧地反扣着坐下来。

  围观的人群也转移了战斗地点,来到摊铺前,好奇地对着他频频探头,指指点点。富态圆润的老板总算回过了神,恶狠狠地“呸”了三个抢匪一口,还乘人之危地踹上几脚泄气,再连声向沈放道谢。

  沈放并未抬眼,只低低地对老板“嗯”了一声,就不再开口了。

  沈放似乎等得有些无聊,就把刚刚夺来的刀子拿在手中转圈。他姿态闲适,仿佛手中拿的并非一把利器,而只是学生时代笔袋里最不起眼的一支笔。少年趴在桌子上,无所事事地转动,笔在他手中灵动地上上下下,如行云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