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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老太太不如她的愿,想了想一挥大手,“明天让老二老三都去,带孩子们乐呵乐呵!”说着看向三儿媳,意味深长的说:“五块钱,足够你们花销了,再买点你大嫂明天回娘家用的就行了。过年了,我也不指望着你们能给我剩下什么!”

老太太也想开了,前些日子卖的四口大肥猪,家里进帐不少,老大又邮回来的工资,家里的钱足够花销。

过年了就是图个乐呵,孩子们喜欢,就让他们跟着去高兴高兴!

李玉波知道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被看破也不恼,笑眯眯的道:“行,那就让老二和老三都去,正好帮着带带孩子。”

徐母说:“也不白去,让他们抓几只鸡,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

李玉波答应了,就通知老二和老三去抓鸡。

徐老二抠着牙进来,“妈,咱家也不缺钱,上回那肉也没留多少,这鸡就留着吃了呗!”

徐母立起眼睛骂他:“吃吃吃,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那么些鸡都吃了你败不败家?”徐老二也不恼,凑近了老娘笑嘻嘻的的道:“过年了嘛,一年到头还不得吃点肉啊!”又小声嘀咕,“咱家也不是吃不起,干嘛那么抠索的过日子?”

徐母瞪了他一眼,缓了口气,“过年杀两只鸡吃还不够啊!你看看谁家舍得?也就咱家,有你大哥的工资,才能让你们吃好吃饱的,别不知足了!”

两只鸡不少了,徐老二这才拍了老娘一顿马屁,满足的出去抓鸡。

徐振华抱着徐念大步流星走的很快,林彤走的快也追不上他,只能连跑带颠的跟他还差着一米的跑离。

隔了半里地,是徐老三手里拎着几只绑的紧紧的鸡,旁边跟着李玉波,一手领着小柱,旁边跑着欢快的铁柱,一家人说说笑笑的。

再往后一点是徐老二,他双手袖在袄袖里,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后面跟着手扯着手的两个女儿。

小梅人小走的慢,小红拉着她,一路小跑似的跟着徐老二,生怕被落下。

年跟前,村民们去集市大多都早晨天刚蒙蒙亮就出发,现在已经到了镇上。现在走在山路上的,除了徐家这三伙人,路上很少碰到行人。

等徐振华他们走的快,到了镇上,大集也已经是人山人海。

林彤从来没有见过农村大集,这么热闹的场景让她讶异的同时也有些兴奋。

林彤看的惊讶不已的同时又有些不解,“不是说咱们这里很穷吗?看这繁华程度也穷不到哪里去啊?”

“镇上生活还是可以的,穷也是下边的村子里。”徐振华倒是解答了她的这个疑问,“再说快过年了,农村家家都养些鸡鸭之类的,过年了,多少卖点换了钱也过个好年。”

林彤听了点点头,她对这个年代的了解都是模糊的,小说中描写不全是正确的,妈妈和姥姥的叙述也只是大概。

她生怕这个年代不允许个人做生意,现在看来,农村大集,农民摆摊已经允许了,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

其实,平时镇上就是有摆摊的,也多是头脑灵活的,这样的人很少,毕竟不是谁都敢做吃螃蟹的那个人。

可现在临近年关,附近十里八村的农民都会把自家的产出拿出来卖,换了钱好置办年货。再困难的人家,也会想法子换些钱办年货,辛苦了一年,好好的过个年,也期盼着来年能有个好收成。

农村来卖的,无非是一只鸡,或是一些自家的粮食之类的,也有农村自己织的土布,林彤看了一会就没有兴趣了。

“徐振华,咱们先去买布吧。”

徐振华带着二人去了镇上唯一一家供销社,供销社里人也很多,特别是卖糖果和点心,还有白酒柜台前,都围满了人。

“一会给小念也买点糖吃吧。”林彤扭着脖子看着热闹。

“不用,他们能买。”徐振华径直带她去了卖布料的柜台。

里面足有十几节柜台都是卖布料的,不过颜色大多以黑、蓝、灰为主。花布也有很多,主要是针对农村的,可林彤看了并不喜欢。

她现在穿的棉袄就是花布的,她想做件外置套在棉袄外面,选来选去就挑了一块灰色的布料。

供销社可以裁剪,也可以在这里做。

原主做个鞋,缝件衣服都不是难事,不过,裁剪就不行了。

林彤跟裁剪的老师傅沟通了半天,做了一款当时比较时兴的小翻领的衣服,不过,她执意让师傅给她在腰后侧加了个腰带,这样能显的身形瘦一些。

“这样是好看一些。”老师傅夸她,“没想到你还挺有眼光的,这种款式,城里面很兴,咱们这做的还真不多。”很多人不好意思,觉得这样收腰形有些不正经。

林彤嘿嘿笑,“我也是看有人这样穿挺好看的。”她没敢做太出格的款,可那种没腰的大肥款她真心不喜欢,只能稍微改动一下,其实款式有些类似列宁装,没想到就这样也能让人夸奖。

“林彤,你来做新衣服啊!”林彤正和老师傅说话呢,过来两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农村小媳妇,其中一个羡慕的问。

另一个没跟她说话,却看向站在一旁的男人,语气有些酸溜溜的“哎呀振华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听说你结婚了是吗?谁嫁给你可真是好命!”

第二十三章 拿下

林彤忍不住“噗嗤”笑出声,这话说的太酸了,她听着都感觉腮帮子发酸。

之前说话的忙偷偷的掐了那女人一下,瞪了她一眼,那个女人不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问题,不悦的看着林彤,“你笑什么?我和振华哥可是从小就认识了,那时候还不知道你在哪儿嘎的。”

林彤看了徐振华一眼,穿着军装棱角分明的男人,站在那里格外吸引人的目光,笑呵呵的点头,“是是,我也没笑什么。再说了,我就是笑什么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别以为她看不出来,这女人一定是喜欢徐振华的。

当然了,是喜欢他这个人,还是喜欢军人的身份这个就说不好了。

最后一句话林彤虽然是笑着说的,可那女人觉得下了她的脸,脸色当时就拉了下来。

之前说话的那位一看不好,忙又扯了她一下,往前一步挡住她的视线道:“林彤,那个当兵的就是你男人吧!你可真是命好,能找着这么好的男人。”

林彤不记得这二人叫什么名字,她的记忆原本就不太全,只能含糊其词的,“是啊,我命好,你们也不错啊!”

看这两个小媳妇健康红润的脸庞就知道日子过的还不错。

林彤又犯了一回傻,这二人在外面摆摊,这脸蛋红扑扑的全是冻的,跟红润可一点不搭边。

二人被她噎了一下,当然不能说自己日子不好,人都是要面子的,林彤从小就比她们过的好,后来那些年没了父亲,家里是嫂子做主,她们在林彤面前才有了面子。

可没想到风水轮流转,这才几年,林彤嫁的就比她们强多了。

早知道,她们也去溜须老徐家,想法子嫁给他们家当兵的男人,年纪大点怕什么,关键是能过上好日子。

这泛酸的想法也只能是想想了,让自家男人知道了她们可没好日子过。

她跟林彤说了几句话就扯着那个酸溜溜的女人离开了,说是二人来的早,带了家里的鸡都卖了,上供销社暖和一会准备置办点年货。

酸溜溜的女人不想走,是硬被拉走的,林彤甚至听到她的低声警告:“你看你那样,真丢人!早先让你嫁过去你不肯,嫌人家是二婚,现在又来犯什么酸?”

徐振华在这个过程中一言未发,林彤逗他,“哎,人家振华哥振华哥叫的这么亲热,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徐振华淡淡的瞥她一眼,实话实说:“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认得她是哪个。”

林彤又笑了起来。

好吧,徐振华十几岁就离家,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不认识也是正常的。何况那个女人一看就比他小那么多,他离家的时候,估计也就几岁的样子,更不可能有什么印象了。

林彤掂起一块蓝色的布,想给徐念做新衣服,“小念喜不喜欢这个?”她有些可惜的说:“小孩子穿颜色就是有些太深了噢!”

徐念眼里放着光,真高兴可以穿新衣服了,他伸手欢喜的摸了摸,“喜欢——是给我做新衣服吗?”又搂着她的脖子糯糯的道:“噢小念有新衣服了,太好了!”

“是啊!小念喜欢咱们就买这块吧!”说着看向男人,征询他的意见。

“行,就这块吧!”徐振华说:“布票够不够,要是够你也扯一块做条裤子吧!”

林彤娘家要不怎么说穷呢,上面一件旧的花布棉袄,下面一条军绿的裤子,裤子又肥又大,很不合身不说,两个腰盖那还补了一个补丁。

虽然补丁四周用花线缝了一下,不那么难看,可明眼人还是能看出来,这是补丁。

徐振华和她虽然还没什么感情,可如今做为自己的妻子,也觉得那补丁挺碍眼的。

林彤低头看看,笑了笑,“这裤子还是我二哥的呢,我的裤子上补丁更多,我二嫂手巧,给我补了一下,怎么样,挺酷的吧!”

徐振华没听懂最后一句,猜着她可能说是不难看的意思,点了点头,“比补丁好看多了,不过还是补丁。”

林彤失笑,这话说的,竟让她无言以对。

男人主动提出给她买布做裤子,她哪能说不同意,不过看看手里,有些遗憾的说:“布票没有了,也不知道人家只收钱干不干?”

当然是不可能的。

徐振华想了想,“你和小念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找同学问问,看能不能换点布票给你。”

林彤真是有些惊喜,笑眯眯的点头答应了,看他走了,抱起徐念,小声的嘀咕着,“你爸这人还是不错的,对吧!”

徐念咯咯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那么,加油噢!”林彤握了握拳给自己打气,“争取早上把他拿下!”

徐念萌萌的点头,小拳头送到嘴边,“拿下,加油!”

其实妈妈说的什么他根本没听懂。

售货员已经把布料扯好了,林彤去交了钱,拿了布料,一只手抱着徐念,在供销社里慢悠悠地逛起来。

走到人最多的卖糖块的柜台,只见里面摆着些老式的槽子糕和大饼干,品种单一的可怜。

而卖糖果的柜台倒是有水果糖、软糖和杂瓣糖,还有冰糖卖。

能看出穿着好些的大多是镇上的居民,买的都是水果糖或软糖,而农村的大多都是买杂瓣糖,而且数量也很少。

徐念把手指放进嘴里,眼馋的盯着那些糖果。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徐念比小柱还小一个月,却比小柱懂事,只是因为没有父母在身旁。

林彤把他的小手拿下来,“看这小手脏的,细菌都吃进肚子里了。”她也没有手绢,干脆就用衣襟帮他把沾了口水的小手擦干净。

一头黑线的想,这真是学坏容易学好难,她来这里才一天多,就已经学会了某些不卫生的做法。

一会一定得让徐振华给她买块手绢。

“小念想吃糖?”林彤笑着问,“一会咱们让爸爸买。”

徐念害羞的点点头,“甜,去年过年奶给我一块,我就吃了一口,让小柱抢走了。”

第二十四章 徐胜利

徐念长的弱小,抢不过小柱被打了一顿,哭了好久呢,最后还是奶奶又偷着给了他一块,他没敢让小柱看见,一个人躲在板棚子里吃完了。

林彤心疼的摸了摸他的头,没爹没妈的孩子就是可怜。

这孩子有爹,可那些年跟没爹也没啥区别。

“这回咱们买的不给小柱吃,谁让他抢咱们小念的糖,是吧!”林彤一点也没有教坏孩子的自觉性,哄的徐念眼睛弯成了月牙。

林彤的眼神落在点心那里,心想要是趁着快过年,做些点心卖,是不是能赚一笔呢!

做点什么好呢?

这年代家庭条件都不太好,不能太贵的,要便宜才会好卖,这可得好好想想。

亏得前世她和妈妈都喜欢吃点心,各种各样的西点、中点都没少跟着妈妈学着做,要不然现在想赚钱都没有办法。

徐振华回来的时候,后面跟着一个男人,没等徐振华给她介绍,那男人就带了些审视打量着她:“这就是徐婶新给你找的弟妹吧?”

林彤当没听出他话里的不屑,这桩婚姻来的确实不光明,她笑着点头,大大方方的道:“你好,我叫林彤,很高兴认识你。”

徐胜利听说好哥们被迫娶了一个农村媳妇,很是替他不平,以为是拿不出手的农村姑娘,这才不顾徐振华的反对,执意跟来看看,对方到底是啥样人,让老太太认准了她?

可看对方这落落大方的样子,就是小镇上那些姑娘也不能比她表现的更好。

不知道他没听出来自己语气里的不善,还是听出来了表现的不在意?

如果是前者,说明这姑娘没有他想像中的那么有心机。如果是后果,说明这姑娘心机挺深沉啊!

现在看来,应该是后者。

不过这不卑不亢的态度,很难让人对她有什么恶感,如果不是听说了逼婚这事,他还真被她给骗过去了。

其实他误会林彤了,林彤是看出来他话里有话,不过她认为这些都是针对原主的,她这个占了人家身体的,听些酸话小话也是应该的。

这样一想,心里宽阔,林彤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可不就又让人家误会了嘛!

徐胜利朝徐振华挑挑眉:这就是农村的小弟妹,不比…差嘛?呵呵,你好,我叫徐胜利,跟振华是一家子。我嘛,也很高兴认识弟妹。”

徐振华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我从胜利那先串了点布票,等我有了再还他。”

林彤笑道:“那可太好了,多谢你了徐…大哥。我这样叫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我比振华可大半岁呢!”徐胜利掏出布票,伸手搂着徐振华的肩膀,“走吧,买完了去我家,好几年没见了,今天咱们好好的喝一杯。”

徐振华接过布票,随手递给林彤,伸手要抱徐念,却被徐胜利抢先抱过来,“小子,认不认得大爷啦?”

徐振华微笑道:“小念,叫大爷。”

徐念看看他看看爸爸,糯糯的叫了声“大爷”

徐胜利笑呵呵的道:“这小子,我还是去年年前去你家里见过一次,怎么一年了也没见长大点呢!这个小劲的,孩子长的一点不像你,估计是像…”

他说到这,突然停下了,看着正跟营业员那买布的林彤,凑近徐振华悄声道:“像他亲妈,长的娇小玲珑的。不过,你这回这个媳妇个子倒是不矮。”

林彤觉得自己矮,却不知一米六的个头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真就不算矮。

徐振华没吭声,他又胳膊肘拐了他一下,“怎么?不高兴了?我说你小子也太倒霉,怎么就被算计了呢?我还想把我媳妇的表妹介绍给你呢,这姑娘年纪大点,可长的漂亮又有工作,也是初婚…”

看徐振华眉头皱了起来,耸耸肩,“算了算了,我不说了还不成吗,你啊,你就是没这个福气!”

徐振华眼角直抽,这小子从小就这样,从来说话都戳人心肺,不中听的很。

“闭嘴!”他低低的呵斥。

徐胜利呵呵笑,“行行行,看看,我也没说啥你就恼了,我闭嘴我闭嘴。”

徐振华脸色刚好看了些,他又在旁边嘀咕上了,“哎,你不准备把人带走啊?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身边咋也得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啊,这两口子常年分居,也不是那么回事啊!”

“先这样吧,以后看情况再说吧!”徐振华有自己的想法,他低声道:“我跟家里说,我现在是连长,不到随军的条件,正好我妈她,也不会同意随军的。”

又低声警告他:“你小子把嘴给你闭严了,别给你说漏了,就是你媳妇那,你也别告诉,省得传出去让我妈他们知道了。”

徐胜利同情的看着他,“你啊,就是心太软了,你们家老三还差点,老二那可是你们那村子里有名的懒货了…”

徐振华沉默了一会才无奈的道:“毕竟是我妈,家里困难我也不能不管。”

关系再好,这种事也不能多说,徐胜利点到为止,“不带走也行,反正也没啥感情,让她在家里伺候孩子吧!这孩子啊,身边咋也得有家长,你看你两个弟弟家长的啥样,再看看你家的,啧…”

徐胜利和徐振华是中学同学,二人一起当兵,徐胜利各方面能力都挺强,唯一坏在这张嘴上,说话太直不好听,把领导得罪了,没有提上干退伍回家,分到了镇派出所当了一名警察。

他和徐振华关系一直很好,这些年,也没少帮衬徐家。

他很看不上徐家一大家子,都靠徐振华工资养活一事,可他们关系再好也是外人,徐振华自己愿意,他也不好多说啥。

其实他也明白,这年代都这样,许多人在城里做工,工资不仅要养自己一家,还要寄回乡下养父母史兄弟。

徐振华在部队里,名声是很重要的,要被传出不孝,这前途就毁了。

“快过年了,你们家里也忙,我们中午就不过去了,你回去吧,以后有机会,咱们再聚!”

第二十五章 小辣椒

徐振华不想一家子去打扰人家,要是只有他自己,两个人在外面吃点饭,喝杯酒,可带着林彤和儿子,他也没有那个心思。

他都没想给徐胜利介绍林彤认识。

是徐胜利非想见识见识这个“手段非凡、心机深沉”的弟妹才硬要跟着来的。

“那也行,你反正也不走,过年我去你家里,咱们哥俩再唠。”这年跟前所里事情也挺多的,徐胜利也不跟他客气。

徐胜利刚走,李玉波带着几个孩子也到了。

徐老二和徐老三去大集卖鸡,李玉波惦记着买布,直奔供销社。本来她是不想带孩子的,可徐老二生怕她把钱多花到自家身上,就让两个女儿跟着。

李玉波只好把四个孩子都带上了。

林彤交了款拿着布料回来,又去把刚裁好的衣服取了,一回来就被李玉波堵住了,“嫂子你买了这么多的布料啊!”她口气也有些泛酸,“看来咱妈没少给你们钱吧!”

她才不信大哥自己掏的钱呢!

林彤笑道:“这我可不知道,咱妈可没有给你钱,要不你问问她?”

李玉波脸色一僵,这回答真是出乎她的意料。

你要么承认,要么否认,让她去问,她也没那个胆啊,老太太都说了是老大自己的钱,她还去问那不是找骂嘛!

看来老大媳妇也不是啥善茬。

李玉波笑道:“看大嫂说的,就是咱妈给的我们也不能说啥啊!”

这是非得让她承认是吧?

“是啊,这钱是不是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吧,就是咱妈给的那也是应该的,谁让振华每个月都往家邮好几十块钱呢!一个小念一年能吃多少啊?加上孝顺咱妈咱爸的,一年一百块钱可是足够足够的。玉波你说是吧!”就这战斗力跟公司里那些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差远了,我斗不过那些绿茶婊还斗不过你?

林彤笑的很假,她已经很客气了,没直接说你们一家都靠这个工资养着,有什么脸来攀比这个?

不过她没说这话,可意思却带了出来,李玉波的脸都黑了,不过看了一眼皱着眉没说话的大伯哥,她还是明智的住了嘴。

真是不接触不一样,这女人嫁进来才一天就张狂起来了,有什么了不起的,嫁的再好还不是得看老太太的眼色过日子,有本事跟着随军去啊!

“呵呵,大嫂我先不跟你唠了,我先去给孩子扯布去了啊!”说着转身就走,看她那架势,好像后面有条狗撵她似的。

林彤想到这脸就黑了,她刚才,好像把自己给骂了。

一回头,就看到徐振华若有所思的望着自己,她故意摸了摸小脸,歪着脑袋问:“你干什么呢?我脸上长花了吗?”

徐振华笑了笑,“没什么,我要去买两瓶酒,”他看了一眼儿子,“买完酒我带小念去他姥爷家看看,你一会就在这等我们吧!”

他心里其实是有些惊讶,知道她不会是表面这样温顺,没想这姑娘竟然还是个小辣椒,看着温顺无害的,却一点也不让人。

不过,刚才她说的话…让人听着怎么这么痛快呢!

林彤一怔,“小念姥爷家在镇上?从来没听说过啊!”

徐振华淡淡的道:“小念母亲没了以后,两家就不太走动了。”

林彤恍然大悟,怪不得呢,她和徐家接触两年了,从来没听说过有徐念的亲戚来看过他。

她真的觉得徐念挺可怜的,亲爸不在身边,只有爷爷奶奶对他照顾的也不周齐,有姥爷家也不管他。

徐振华买了两瓶白酒,又去大集找到徐老三,从那拎了一只鸡,那兄弟俩很不情愿,可不敢得罪大哥,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活鸡拿走。

“你可以去集上转转,这几块钱给你。”说着递给她五块钱,“逛够了就在这供销社等我吧!”徐振华吩咐道。“小念的姥爷家就在镇西头,要是快的话,我们也就半个多小时就能回来。要是慢,也就一个小时。”

林彤想趁机逛逛,干脆大方的道:“你们好容易去一次,半个小时也太短了,咱们就约好一个小时以后在这里见面吧!”

徐振华眼角抽了抽,她这么大度的表情是几个意思?

他又不好意思说两家闹翻了,他去了人家能不能把他打出来可不好说。

徐振华在部队里真是一个合格的兵,一个合格的基层指挥官,可在生活中,并不是一个多么精明的人。

可能是因为都是亲人,那时候的他年纪也小,从来不把人心往恶意上揣测,可生活每每给了他沉重的一击,让他对所谓的亲人、亲情,渐渐的失望,也造成了他和家里不断产生加大的隔膜。

林彤跟徐念摆了摆手,现在已经是日上三竿,大集里更是人挤人,林彤想到几十年后过年时市场的场景,也是这样人挨人,人挤人。

她微微叹了口气,她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从大集里费劲的穿出去,眼前的邮电所让她怦然心动。

她再也不可能是前世的林思念,却可以往家里写信,以笔友的形式重新结识爸爸妈妈,以后有条件了,再去找他们。

林彤以前常听说有几年时兴笔友,她不记得到底是什么时候,她根本不知道,结交笔友那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

她越想越觉得兴奋,兴冲冲的进了这所不大的小平房里。

她手里有徐振华刚给的五块钱,买了信封和邮票,才想起自己没有纸,“同志,能不能给我一张纸,我忘了带纸了。”

这个囧啊,纸还能忘带,这年代谁不是在家写好信拿来邮寄的,而且都是直接投在到门口的邮筒里。

“没有纸,对面五百米处有供销社,可以去那里买。”营业员打量了她好几眼,这身打扮确定不是来消谴她的?不过这同志没当场甩脸子,反而指着大集另一侧说了句。

好吧,人家不给,林彤也不能用抢的。

她又费力的从大集里挤过去,去供销社买了一个中学生用的大笔记,返回邮局,在营业员的鄙视中再次开口:“同志,能借我钢笔用用吗?”

第二十六章 包子

不是林彤不想买钢笔,钢笔可不像一个本子,价格要高得多,她总不能前脚拿了五块钱,后脚就把钱都花光了。

她估计,要真那样,以后她别想从那个男人手中拿到一分钱。

可能是营业员看出她是真要写信,想了想把自己的钢笔借给她,林彤感谢了一番,低头刷刷的开始写信。

不能再用“爸爸妈妈”的称呼,她就写“同志”,这两个字刚写完她就愣住了,好像,大概,貌似,这个时候,她亲爱的父亲才十一岁,而母亲才八岁。

她能称呼他们为“同志”吗?难不成要称呼他们为“弟弟、妹妹”?想想就让人头疼。

而且,这二人这个年纪,还都各自在自家上学,她的这信只能单独给他们写。

这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写信啦!

她决定给二人分别写一封信。

钢笔无意识的在下巴上敲了几下,想了想写上“同学”,这肯定没错了吧!

林彤按照交笔友的方式写完信,小心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地址写的是姥姥现在当老师的那所公社小学。父母虽然还小,但这时候却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后来母亲也当了小学老师,不过在她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学着人家下海经商,有一阵子生意做的不好,她就经常在家里念叨,“早知道就不下海了,还是当老师好,一年两个假期,工资旱涝保收…”

老爸被她念叨的烦了,给她找关系调回学校,可母亲的生意又有了起色,那一年就挣了将近一百万,她又不肯回去了,说:“当老师有什么好的,挣那点死工资,连思念的钢琴费、舞蹈费、书法学费这些都交不起…”

气的老爸几天没搭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