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到了国外,接触这么多人和事,再回想国内之前发生的事情,马复香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了,她现在发现很多人不买她帐的,她之前太理所当然,以为自己喜欢谁谁就会喜欢自己,那时候也是刚刚出国遇到莫兴宁

那时候太年轻太恣意太理所当然,轻易的爱上又轻易的放弃,再回首,好像是多年前的往事,其实却只是不久前。

那时候欢心懵懂,喜欢的明媚又忧伤,再见为何是尴尬又难过?

拉手的羞涩还没有忘记,轻吻的甜蜜还在回味,却依然成为了陌路,马复香经常会在健身房门口等莫兴宁。

等他健身完,清爽的穿着白T,休闲裤,休闲鞋出来,手上拎着一个黑色的包,头上的头发还微湿,脸型立体好看,脸上笑容还是淡淡的,跟最初见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唯一有变化的或许是那轻微的跛脚,像是在完美的物品上划了一刀。

马复香约莫兴宁一块喝茶。

莫兴宁犹豫了一下点头。

到了喝茶的地方,莫兴宁却要一直忙碌,接电话,打开笔记本工作,马复香就在一边玩玩手机,拿着杂志看看,忽然间她觉得这样也很美好。

分开是遗憾,也未尝不是一种成熟,再回来,才发现,原来没有冰释前嫌,原来还会脸红心跳。

“莫兴宁,我们重新开始吧,可以吗?”

莫兴宁接完一个电话,忽然听到马复香对自己这么说。

他们在46层楼高的茶餐厅里,巨大的玻璃墙,可以看遍周围所有建筑,陌生的城市,熟悉的人。

莫兴宁没有回答,因为他的电话又响了,不知道为何他松了一口气。

小胖妞兴冲冲的到了自己的公寓,自己东西都没有整理,就把准备给莫兴宁的东西装好,直奔他家。

她跟莫兴宁说好几天回来的,给他带东西,有这样的借口,所以她理直气壮的去了。

按门铃的时候,小胖妞心跳的厉害,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手上一大袋的东西勒的她胖呼呼的手心都红了,却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有满满的激动和喜悦。

门开了,穿着家居休闲服,长发飘飘的马复香一脸错愕的看着门口一头汗的小胖妞,外面很热,小胖妞的头发都沾着汗,因为有些胖,更容易出汗。

“你找兴宁吗?他在公司还没有回来。”马复香声音甜美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特别喜欢王菲《匆匆那年》…虽然李亚鹏听了可能会醉,但是很多少男少女就是稀里糊涂的分手,稀里糊涂的过日子,有多少再见能红着脸…

第一百四五章 :心不心动

明亮的玻璃窗,因为对面高楼的玻璃反光,照进了一缕阳光,有些刺眼,莫兴宁站了起来。

腿上穿着卡其色的休闲裤,身上穿着巴宝莉的格纹衬衫,腰上的皮带也是格纹的,莫兴宁是那种穿格纹能穿的很随性很好看的人,衬衫别在皮带里,腿特别长,坐久了,他站起来没有立刻坐下,而是往窗前走了过去,他所在的公司在35楼,非常高,放眼看去,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高楼。

他出神的站了一回,直到有人喊他:“莫,下班了,一块走吗?”

莫兴宁回头看到是一块的实习生迈克尔,他摇了摇头,还有一个文件,晚点再走。

“华夏人真是工作狂,今天可是周五,那我们先走了。”

莫兴宁跟他们打了招呼,去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等着那反光的光线不见了,才重新坐下开始工作。

不知不觉就夜幕降临了。

他一看表,吓一跳,居然已经快十点了。

平日7点多的时候,似乎小胖妞都会给他发信息,提醒他要吃饭了,他都习惯了,把这当做闹钟,今天居然没有发。

手机一直安静的在一边,他不知不觉坐的久了,后背有些疼,肚子也饥肠辘辘的感觉。

他回头看偌大的一个办公室,居然没人了,他工作的太投入了。

此刻看着窗外,原本明亮的高楼似乎都隐藏进了夜幕,忘了今天是周五,他收拾东西,一个人从电梯下去,35层的电梯似乎特别漫长,而且是一个人在里面,像是被装在箱子中一般,莫兴宁觉得很难受,让他情绪焦躁,这时候胃也有些隐隐作痛。

要在一群全世界精英学生中脱颖而出,要付出的一定是会比别人多,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天才,只有绝对的努力。

哪怕是莫兴宁这样的人,也是很勤奋的。

他闭着眼睛,手里紧紧的握着手机,划开了手机锁,想看一两条无聊的信息,打发时间,平日他坐电梯一个人的时候都会这样。

可是现在他划开手机,居然没有新的信息,没有小胖妞每天发来的饭菜图,风景图,搞怪表情,他眉头皱的深了一些,之前的也没有,他觉得小胖妞发的都是很无聊的,那个女孩除了吃就是玩的感觉,所以每次接到微信,他偶尔会回一个表情,偶尔回一句话,当然他都会很及时的回,因为他不能忍受有信息没有处理,不过一般回完,他就把信息删除了,因为这一类信息在莫兴宁的脑子里归类为没有用的信息,他不会存留在手机里。

可是这一刻,他忽然很想看看之前被自己删除的信息,而且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原本觉得是应该很高兴才对,之前开会的时候,工作的时候,忽然收到她的信息,其实还是挺烦的,总觉得被打断了思绪,可是小胖妞什么也没有说,就是发一些图片,自己总不好拒绝,万一对方真没有什么,自己说了反而自作多情。

莫兴宁说不清楚小胖妞对自己是什么感情,之前一直没有想过,可是今天,走在黑色星期五的华尔街街道上,莫兴宁没有拦到车,他一个人提着包,默默的走着,脑海里忽然想到了她。

他知道自己长的还算是不错的,在国内上学的时候就有收到不少女孩子送的情书礼物,不过那时候通常都会被秦心凶巴巴的丢掉。

那个女孩像一只护食的母鸡一样凶巴巴的站在自己面前,不允许别的女孩接触他,他那时候觉得神烦,厌恶无比,可是现在一个人走在街道上,看着偶尔路过的都是情侣,莫兴宁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过去的事,当一个人总是回忆往事,说明他老了,他疲惫了,他脆弱了。

莫兴宁不需要这种疲惫脆弱的状态,他很年轻,很有斗志,或许只是因为夜太深,因为胃有些绞痛,他也有些懦弱了。

不去想往事,可是胃疼让他也想不起工作的事情,那个凶巴巴的化着浓妆的女孩忽然变成了一个小胖妞的模样,笑的时候连眼睛都不见了,弯弯如同月牙,见到她无时无刻都是笑着的模样。

莫兴宁忽然间发现自己此刻居然惦记起一个小胖妞,他放假这么久,从来没有主动给她发过信息。

回想那些没营养的信息,他不知道怎么了,摇了摇头,或许只是饿了,还有那该死的小胖妞,每天都发信息,今天突然不发,让处女座的莫兴宁很不习惯,造成了一种不完美,很纠结的感觉。

原本想外面随便吃点东西的他,一下子心情又阴郁了,打了车回公寓。

刚刚一进门,就看到门口一个粉色Hellokitty的大袋子,他家的装饰是以黑白为主,这个粉色的东西肯定不是他的。

他抬头看着桌子上面多的一束香水百合,这个应该是马复香放着的,她来过。

莫兴宁的房子很干净,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干净的不像是男孩的卧室,最近他比较忙碌,疏于整理了,但是还是很干净,马复香有他公寓的钥匙,原本马复香住对面的,后来搬走了。上一次马复香约他喝茶,提了比较敏感的话题,莫兴宁不知道怎么说,幸好来电话了,他对马复香还是比较欣赏的,这样的女孩很典雅,也很运动,各方面都不错,而且许久不见,似乎身上少了之前那种骄纵,多了沉稳的感觉,越发美丽成熟。

他很茫然,他觉得他的生活中是应该有一个像马复香一样的女友,可是之前的经历也的确不愉快,他是个记仇的人,对过往的伤害,很难轻易原谅,可是对着马复香微笑的脸庞,他也开口说不出拒绝的话。

或许是因为当时刚刚运动完,心情比较舒畅,莫兴宁没有冷淡的拒绝,也没有说好。

不过马复香却重新走进了他的生活,不如曾经那样热烈,而是缓慢的试探一般,就像今天,她来给他整理房间,莫兴宁的房间实在很干净,其实没有必要整理,她多带了一束香水百合,放在了客厅,表示了她来过,房间里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可是对于门口的一个粉红色的大袋子,莫兴宁皱眉头了。

香水百合也是白色的,和他家里的颜色很搭配,他可以容忍,可是这个粉红色邹巴巴的大Hellokitty袋子就跟整个环境格格不入。

他现在胃很疼,居然没有力气去整理。

他靠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欣赏到那束花,角度很好,应该是马复香特意摆的位置,知道他回来必定会坐这个位置,从这点上来说,两人默契是很高的。

马复香和他很相似,他也去过她的卧室,也是黑白色的,平日穿衣也很少看她穿的很跳脱的模样,永远都很优雅。

再看看门口那红色袋子,莫兴宁胃更疼了,也不知道今天来怎么会突然买这个东西,他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了下去,滚热的水流进胃里,有点暖暖的,顿时觉得好多了。

抬头看了看钟,已经十一点了,可以还是饥饿的感觉,通常一般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再进食,他的冰箱里也少有吃的,因为吃的东西容易坏,他受不了腐蚀的东西出现在家里,在他眼一块坏掉的面包不是面包而是无数恶心的霉菌爬虫。

这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家,厨房是敞开式的,最先进的厨具,散发着金属的幽光,客厅有舒适的沙发,地毯,巨大的电视屏幕,还有一整面墙的书柜,书桌,落地窗,阳台,卫生间有豪华的大圆形浴缸,卧室有一张很大的床,不过床垫是硬的,莫兴宁睡不惯软床,他害怕那种陷进去的感觉。

床很大,他一般只睡三分之一的位置,看床的被子,几乎就只有一个角动过。

这是一个很自律的男人的卧室。

因为一束香水百合,多了一点花香,多了一点柔情。

喝完水,舒缓了一下胃疼的感觉,这个时间应该去洗澡了,他脱了衣服准备去冲澡,可是进了卫生间,又出来,把他的黑漆漆的手机拿了进去,似乎害怕错过电话之类的。他冲了个澡,回来,仍旧坐到了刚刚那个位置,沙发的右边,手机还是没有响。

那小胖妞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了?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就又不见了。

洗完澡精神许多,他想了想还是把门口那一袋子东西提了过来。

入手就觉得好沉,这么重的东西马复香是怎么提上来的?想着马复香穿着高跟鞋,香奈儿套装,提这么一大袋的东西,他即使有点嫌弃这红色,还是心中有些微微动容。

他把这袋子东西提到了茶几上,拉开袋子拉链,掏出了一盒鸡胗?熏鸭爪?烤鸭?一包蚕豆?一份面皮?一袋花生?一块切糕…还有一盒燕窝…全都是吃的,满满的一大袋,一堆东西当中散发着莫名的香气,淋漓满目的放在了自己的茶几上,他的茶几从来没有这么乱过,可是感觉到一些东西似乎还温热着。

这一刻,不知道为何,莫兴宁感动到了。

他很不容易被感动,可是胃比心脆弱。

他拿起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糕点,跟平日吃的不同,软糯的皮,里面的馅是肉松的,特别香,莫兴宁很少有强烈的口腹之欲,只是今天特别饿,让他破例了,即使看了钟,不应该进食了,他还是吃了下去,顿时不仅仅觉得胃被填满了,心也被填满了。

忽然间就觉得其实两人真在一块也不错,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那一点偶尔的意外,满桌的食物很乱,可是一下子显得这个家满满的,有了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莫兴宁吃着东西,漫不经心的打开手机,想着自己白担心了一天,小胖妞该来信息说晚安了。

结果却是马复香的,她说:今天小胖妞来给你送东西了。

莫兴宁只觉得口中的香甜突然间有些发苦。

他再看茶几上一堆的东西,想起来似乎小胖妞都拍过照片给自己看过,然后全被自己删了,现在又变成全部真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茶几上。

小胖妞个子很矮,似乎不到一米六,力气也不大,想到上次那家伙超市买了东西,硬塞进后备箱,后备箱盖不住,她整个人坐到后备箱的囧样,莫兴宁有种说出来的感觉,不忍直视,又很想笑。

莫兴宁不敢想象,她是如何提着这一大袋东西从华夏到米国再到他的住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

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帅哥

在拍戏的地方不适合晨跑,有时候为了一场戏半夜三点就要起来了,补眠都来不及,更不会去跑步了。

每天的运动量也有点大,都是尽量保持好体力。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谈话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兴宁尽管自己不喜欢,还是保留了这种习惯。

他没有开车出来,他不习惯开车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来,也没有想到去开车,他对车有天然的恐惧,平日就是去超市购物会开开,去上学固定的路他会开车,其他时间都宁愿打车。

但是跑出来很远,他就有些后悔了,周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车。

他站在空荡荡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冲动的跑出来。

好在,在他后悔的那一刻,有一辆车过来了。

莫兴宁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划过眼眶。

在车上,度过了凌晨,周五结束,到了周六。

这让莫兴宁很不自在,这个时候原本应该在床上的,可是他现在却在一辆陌生的车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点东西,许是那东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东西,他现在的胃又有点疼起来。

他脸色苍白,原本就白,现在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显得更加的惨白。

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跑出来。

他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欢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这个意外,好像非出来不可。

莫兴宁捂着胃,脸色苍白,一身的红装,却更加有点病态的美感。

好在地方终于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兴宁很绅士的敲门。

没人开门。

莫兴宁很用力的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给小胖妞打电话,关机。

他有点懊恼,自己发什么神经跑过来。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点累,脸色苍白的在门口坐了下来。

他很怕脏,平日打死他也不会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难受,几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体就顺着门滑到了地上。

他靠着门,脸上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真傻,还好没有别人看到,要是老爷子知道自己这样,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从小他就害怕爷爷失望,每样事情都争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爷爷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爱上一个女孩,也许曾经他时喜欢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这是一件事,是爷爷要求的事情,他却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后他后悔了。

看着爷爷高深莫测的眼神,好像他一辈子只能按爷爷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读书出国留学,究竟是为了逃避秦心,还是为了逃避爷爷?

他现在才明白,他其实逃避的是爷爷。

他很累,无论多么努力都在老爷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却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么多年,他觉得自己从来都不自由,而出国留学,在这片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觉到放松,感觉到开心。

莫兴宁靠在门边,仰着头,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错,虽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调奢华一些,是那种老牌的公寓住所,门口都有着暗沉的雕花纹路。

莫兴宁坐在地上,想休息一会就离开,因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让他觉得孤单,他抱着双腿,曲卷着身体,这样会减轻一点疼痛的感觉。

陈丽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缘很好,说不开心,一堆的人来安慰她,拉着她去喝酒了。

一直闹腾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这模样,妥妥的失恋了,不过怎么问都不说对方是谁。

就是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喝。

中间还出了一次洋相,本来台上有人唱歌的,然后两个歌手交接的时候,小胖妞冲到了台上,对着话筒叉着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个帅哥放到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