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从舞台上拽下来。

看样子明显喝大了,就送她回来,一路上都在说胡话。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这货送到门口,结果就看到这货门口居然真的坐着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少年,皮肤白皙,五官笔挺英俊,靠在她门口,闭着眼睛,昏暗的灯光下,睫毛长的逆天,我去…这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发现本文多了一个小盟主,谢谢土豪萌物们。今天周六…允许一更吗?

第一百四七章 :你妈来了

看到莫兴宁,小胖妞还没有酒醒,一把冲过去把莫兴宁抱住,笑呵呵的道:“我的,谁都不能抢!”

莫兴宁胃疼的起来不来,差点睡过去,突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火箭炮击中一样,胸口疼的要吐血…

睁开眼就看到小胖妞那笑眯眯的模样,坐在自己身上,莫兴宁真是醉了。

还有一群小胖妞的朋友,看到小胖妞重重的砸那帅哥身上,看的都疼,尼玛,并不是每一个女孩投怀送抱都是美好,见到这帅哥一副要陈丽压死的模样,大家赶紧手忙脚乱的去拉陈丽…你的男神要被你砸死了。

喝醉的小胖妞力气神大,跟八爪鱼一样抓着莫兴宁,别人怎么掰都掰不开,这时候的莫兴宁只有一种感觉,这货的确是能把那一大袋东西从华夏拎到米高再拎到自己住处,尼玛他快被小胖妞勒死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要付出代价。

终于在大家的帮忙下把小胖妞拉开送进了屋子,小胖妞死活抱着莫兴宁的胳膊,其他人看到两人进屋了,也就默契的离开了,看小胖妞跟莫兴宁的样子,谁欺负谁还不造呢?

怎么看都比较像小胖妞会霸王硬上弓的模样,都给莫兴宁丢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没义气的离开了。

莫兴宁从来没有伺候过别人,此刻一只脏兮兮的胖妞跟八爪鱼一样扒着他,他气的简直都忘记胃疼了。

主要是她一边抓着他还一边喊:“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都想踹死这二货。

老子是人,不是你的东西。

但是不知道为何,胖乎乎的胳膊抓着他,热热的,他心里虽然那样想着,却没有那样做,费好大劲把她放到沙发上,他先去给自己倒了点开水,没有,只好先烧了开水…

屋子很乱,至少在莫兴宁眼里是非常乱,桌子上都有一成灰了。

小胖妞一个暑假都没有收拾了,走的时候也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满地丢,整个房间都是以粉红色为基调的,她今天回来,还没有整理就先兴冲冲的区找莫兴宁了,然后悲剧的回来,可想而知,不会有心情整理东西。

烧了开水,想倒水喝,胃疼,可是发现杯子好脏…洗杯子,粉红色的杯子,莫兴宁给自己倒杯热水,喝完,就觉得好多了,想了想,又去厨房找了一盐,想放点盐到开水里,喝点盐水可以解酒,不会那么难受。

结果好不容易找到调料,发现里面脏的不忍直视,大概只是做过几次饭,然后就丢那里了,莫兴宁把面上的盐全部挖掉,中心的盐挖了一勺倒杯子里,过去给小胖妞喝。

却见她已经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好脏的地板,如果可以,莫兴宁很想把沾着地板灰的小胖妞提出去丢掉。

可是看着她睡的脸贴着地板,嘴巴吐泡泡的模样,莫兴宁认命的过去扶她,把她扶起来,喂她喝水,喝水倒是很配合,乖乖的喝了,然后脑袋一歪,又想躺地板上去。

莫兴宁回头看了看沙发,沙发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把她抱上沙发一会估计又要摔下来。

他起身推开了小胖妞的卧室。

卧室倒是很干净,一卧室的布娃娃,各种公仔,有点像是到了儿童游乐园一般,床用塑料膜罩着,没有动过,想来是今天才回来的。

想到那个大大的HelloKitty的袋子,莫兴宁叹了一口气,把床上的罩子拆掉,铺了床,套了被子,全都是粉色的Hellokitty标志的,这小丫头到底有多爱这东西。

如果让莫兴宁去当酒店员工,他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员工,床被他收拾的很干净,边角都卯进去,被子床单铺的就像是五星级酒店一样。

好不容易铺好,莫兴宁去客厅把小胖妞抱了进来。

真是重的跟秤砣一样,看上去个子小小的,没有想到这么实诚,抱着她,莫兴宁居然觉得吃力。

好在客厅离卧室不远,这会子小胖妞还算合作,没有折腾,应该是睡着了,他把小胖妞抱上了床,其实抱上床之前还犹豫了一下,他有点嫌小胖妞太脏了,就这样放上去,刚刚他可是把床整理的很干净的,好纠结。

可是看了看怀里的女孩,夏天穿的一件T恤和牛仔短裤,小腿白的跟白种人一样,脚丫子也圆圆的,很好看…不对不是很好看的问题,是很脏的问题,穿这么少,他要是帮她脱了就没有了,莫兴宁忍了忍,还是直接把她抱到床上去了,刚想松开她,可是却发现自己跟被八爪鱼捆住了一样,一双胖乎乎的小手牢牢的抱住自己。

嘴里还在念叨:“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哭笑不得。

怎么掰都掰不开,只好嘴里应道:“你的,都是你的,没有人跟你抢。”

这样说了几遍,小胖手才松开,莫兴宁呼了一口气,刚刚被抱着才发现小胖妞看着胖乎乎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一样,身材却很有料,皮肤柔嫩无比,触手非常滑腻,像是吸盘一样吸着他,胸部也很有料,紧紧的挨着他的身体,让他呼吸都有些重了。

好不容易挣脱开,看着她脸上一边还有灰,莫兴宁实在受不了,去卫生间给她找了毛巾想擦个脸…尼玛为毛毛巾也是几个月没有用的样子,莫兴宁几乎是掐着毛巾丢进水槽…当然前提是他先把水槽洗了一遍,终于毛巾也洗了,拧了个热毛巾,想给小胖妞擦脸,一进去就发现,小胖妞已经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牛仔短裤给脱了,此刻正趴着,撅着小屁屁,穿着一条粉红色的有Hellokitty图案的白色内裤,莫兴宁抬头望着天花板,很无力的把这丫头掰成正面,趴着睡觉不怕把胸压平吗?

不过看了看她的胸,要压平好像还是不容易的,帮她把脸擦干净了,莫兴宁急忙忙的出了卧室,要是这会子再被小胖妞抱住,他不知道会如何,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小内裤的模样…

莫兴宁是很克制自己的,他跟马复香恋爱这么久,两人也没有上过床…唯一一次是喝醉酒跟余露稀里糊涂的,他自己都不记得过程。

可是这种事,只要经历过,就必然会成熟。

不知道为何,面对优雅的马复香,莫兴宁从来没有生出这种心跳的感觉,因为两人都是一样的人,相处起来甚至有一种太熟悉的老夫老妻的感觉。

可是面对脸圆乎乎的小胖妞,莫兴宁居然觉得脸红了,心跳还加快了,或许是今晚胃疼疼的难受了,也或许是现在太晚了,折腾到现在都已经两三点了。

他看了看睡着了的小胖妞,轻轻的关上了卧室门,到了客厅,想离开,可是看着乱乱的客厅,乱乱的厨房,乱乱的卫生间,莫兴宁又迈不动步子。

一个女孩子的房子怎么能这么乱?

他找到了围裙,先去厨房把厨具全部都洗了一遍,满满的一池子水都变黑了,直到所有厨具都发出蹭亮的光满,他又用纸巾再擦一遍,才算是罢休,重新把锅碗瓢盆杯子都洗了一遍,蹭亮的摆好,从高到低。

之前用的旧调料什么的,莫兴宁毫不犹豫的扔了,冰箱也清理了一遍,找到了一个柠檬,切了放进了冰箱去味。

好不容易把厨房整理了,干脆又去把客厅整理了,沙发的套子都沾着灰,用湿布把灰轻轻擦掉,茶几,电视,都擦了一遍,地毯还好有吸尘器,全部处理了一遍,好在东西不多,房子也比自己住的小一点,现在的沙发才像是能坐能躺的。

做完这些莫兴宁觉得自己已经脏的全身长毛了,他去了一趟卫生间,忍不住又把卫生间清洁了一遍,洗发水沐浴露全都是粉红色瓶子,浴缸也是粉色的,把卫生间清理完,莫兴宁觉得累死了。

洗了把脸,洗了手,回到了客厅,看着焕然一新的客厅厨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不过真的好累,莫兴宁现在沙发上靠一靠,结果居然就这样靠着沙发睡着了。

搞一夜卫生绝壁比搞一夜女人辛苦…而且还是加班加到十点多,只吃了一点点心的少年…他沉沉的睡着了。

小胖妞醒来,头有点疼,依稀记起来自己昨天干啥了,去喝酒了,要是被老妈知道肯定要骂死自己,自己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酒。

看了看自己躺着的床,想到那群损友还挺体贴的,居然把自己的床都给铺好,没有直接把自己丢在塑料罩子上面。

她穿着小内裤去卫生间洗脸刷牙,凉凉的牙膏刷完就清醒了许多,抬头看了一下,难怪觉得不对劲,自己的沐浴露洗发水什么的什么时候摆的那么整齐了,而且浴缸居然都清洗过了,水槽也好干净,一点灰都没有,难道家里来了个田螺姑娘?

洗漱完,小胖妞去厨房,想烧点水喝,结果刚刚出去就发现,尼玛,太干净了,这是她的家吗?所有电器玻璃类的都会反光,蹭亮无比,东西也摆的异常整齐,发生什么事了?

陈丽惊讶坏了,然后她看到了沙发上的人,居然是莫兴宁…此刻莫兴宁似乎被自己吵醒,睁开了眼睛,陈丽尖叫了一声,跑回了卧室,尼玛,她没穿裤子…

完蛋了,完蛋了,似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事,莫兴宁坐在自己门口?她还以为是做梦…

小胖妞火速找衣服穿,可是穿好又脱了,这个不行,要换一套,男神在门口,她在里面使劲脱衣服穿衣服,想想也是醉了。

这时候卧室门口有敲门声,小胖妞急忙忙的喊道:“等等,我马上就来。”

莫兴宁怎么敲门小胖妞都不开,他看着客厅里坐着的女人,那看自己的眼神,真是醉了…

“陈丽,你麻麻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男主小猪是一个晚熟的人…所以之后会有仔细的描写…不管是反派还是正派,作者其实都喜欢,力求每个人都丰满一些,莫渣渣性格有缺陷,但是有缺陷的性格其实也有好玩的一面…他估计属于那种做完凶杀案会帮对方打扫卫生的凶手…很多读者不喜欢,我会尽量注意篇幅,这一段跟小胖妞的事情,暂时估计就到这里了。谢谢支持订阅的亲…周末想放假的,看到有亲说还在加班,所以我也继续努力了…

第一百四八章 :借钱

唐怡在电话里跟姜蓉吵一架,越想越不是滋味,她就一个宝贝女儿,如今居然说喜欢上一个男的,她都不知道那男的是谁。

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好像下一秒女儿就被人抢了。

生女儿就这点不好,儿子早恋关荣,女儿早恋就担心被欺负。

而且唐怡还不好跟老公说,她老公陈扶是个很严谨的人,生活接近刻板,当初女儿留学都是闹腾了好久才答应,如果现在知道女儿在外头有喜欢的人了,非得把女儿直接带回来不可。

可是放任女儿的事情不管,唐怡也担心。

索性跟老公说女儿东西忘记带了,她给送去,顺便看看她。

当然这个借口一说,就被老公识破了。

不知道为毛结婚后唐怡还有点怕老公,别人都说她老公多好多顾家,从来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可是唐怡却打心底的害怕老公。

在老公严肃的表情下,唐怡交代了最近的事情。

“糊涂,祝家日薄西山,而且我当初上位靠的是杨老提携,如今你让女儿嫁给祝英保的儿子,这不是打杨家的脸,是打我自己的脸,政*治里最怕这种脚踏两船的,最终结局只有一个,落水而亡,以后你不要再自作主张。”陈扶面色严峻,恨不得给老婆一巴掌。

当然打脸出去不好看,他不会这么冲动,不过说完话就去书房睡了,压根不回来。

唐怡很糊涂,老爷子不是和祝老爷子关系不错?她一直以为自家和祝家是很好的,如今在丈夫的口中,自家居然是杨家派系的,她简直是糊涂了。

可是丈夫已经甩脸色了,唐怡不敢多问,两人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恩爱,实际上刚刚结婚不久,她怀孕之后就分床睡了,后来孩子生下来,一年之后才同床,但是却各盖各的被子睡。

唐怡觉得很难过,可是这种事情,根本不能对外人说,甚至连女儿都不知道,在女儿眼里父母都是很恩爱的,她也不希望女儿单纯的生活受到伤害。

丈夫就像是一个穿着厚厚盔甲的男人,唐怡根本靠近不了,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世界。

唐怡长相比较普通…和姜蓉那样骄傲的性子成为闺蜜…必然是长相不太好,能衬托姜蓉…真相其实一点都不美好。

丈夫陈扶倒是模样英俊,就是个子不高,还不到一米七。

两人的女儿陈丽长的娇小可爱,像父亲多一些,容貌周正,不过有点太娇惯,吃太多了,长的胖嘟嘟的,唐怡总觉得是婴儿肥,她内心世界很寂寞,特别宠爱女儿。

女儿出国留学,丈夫就经常去书房睡了,唐怡不知道是该感激丈夫愿意陪她伪装,还是该痛恨他的伪装。

因为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幸福,所以唐怡特别希望女儿要幸福。她跟姜蓉是朋友,祝行也算是看着长大的,很乖的一个孩子,待人接物都很好,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毛病,看姜蓉每天晒幸福,老公对她多好多好的,唐怡虽然腻歪,但是她希望女儿将来也能这样。

如今居然得知女儿喜欢别人了,唐怡辗转难以入眠,丈夫也不管她,难得任性一回出国看女儿去了。

唐怡有女儿房子的钥匙,当初这房子就是她选的,有些年代的高级小区,安全性高一些。

她太着急了,一大早到的,自己开门进来。

结果她在女儿的房子里看到一个男孩…尼玛都同居了吗?

唐怡打量了一下房子,一定是同居了,女儿那死性子,自己根本不会整理好房子,丢三落四的,房间干净不说,厨房也整理的一层不染,一定不是女儿整理的,这么干净,要不是一些家具是她选的,她都会以为走错门了。

她尽量好脾气的说自己是陈丽的妈妈。

男孩叫了她一声阿姨,倒是挺有礼貌的,身上穿着红色的运动衫,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很心疼的小伙子,长的也很好看,唐怡不得不承认,这小伙子长的比姜蓉的儿子帅,祝行五官也端正,但是看起来更书呆一些,没有眼前这小伙子出挑。

而且小伙子对自己也没有害羞的感觉,不卑不亢,让唐怡心生好感…不对,她马上把这好感甩掉,她时来教训女儿的,怎么能这样。

陈丽听到老妈来了,吓呆,顾不上再换一套衣服了,即使觉得身上的衣服不合适也赶紧跑出来。

唐怡就看到女儿穿了一套粉色的运动服,跟旁边穿着红色运动服的少年坐在一块,倒像是情侣装,很养眼…不过不得不说,女儿的长相跟人家少年比起来,似乎是有点那么不够出挑。

“妈你怎么来了?”陈丽一脸心虚的问道。

唐怡用眼睛剜了女儿一眼,还敢问自己为毛来了,自己要再不来,会不会就直接从妈升级到外婆了。

“小伙子怎么称呼?”唐怡虽然生气不过涵养还在,很客气的问莫兴宁。

陈丽抢着回答:“妈,他叫莫兴宁,英雄莫问出处的莫,人丁兴旺的兴,宁静致远的宁。”

唐怡简直想敲死自己女儿,我问人家什么名,你这么兴奋干啥。

看到小伙子给自己倒水,唐怡又觉得女大不中留,自己大老远来你不知道给你妈倒杯水,尽护着别人,丢人啊!

陈丽傻兮兮的笑,看着莫兴宁给她老妈倒水了,然后还给她也倒了一杯,她抱着水杯乐呵呵的喝水,学长实际上真是好体贴,还会给自己倒水,帮自己收拾房间,自己行李放不好,他就帮自己整理行李,这么好的人去哪里找…不对,为毛他房间里有别的女人?他为毛又会出现在自己家?

“你和我女儿是同学吗?”唐怡看到女儿喝白开水都跟喝蜜一样,真是不忍直视,她喝了一口,就是白水而已。

“妈,不是,莫学长可厉害了,他是森佛大学的,他不仅有奖学金免费入学,还在华尔街实习,班上最厉害的人才能去实习的。”陈丽又抢答了。

弄的唐怡都想把女儿轰出去,真丢人,倒是少年坐在那,宠辱不惊,脸上挂着浅笑,越发显得女儿无状,那种理直气壮的你骗我女儿的情绪居然莫名心虚起来。

不过能获得国外的奖学金,还是在森佛大学上学,还有华尔街实习,听起来比女儿厉害多了,女儿来留学是自费的,学校也不是森佛,跟森佛差远了,当初因为女儿想出国留学,唐怡也是了解了一番的,能考上森佛的的确是非常厉害,而且还是有奖学金的,成绩名列前茅不说还要各方面都出色,去华尔街实习的事情听女儿说过好几次,她们年段最厉害的谁谁才有机会去。

对成绩好的学生,家长都会下意识的安心不少,和颜悦色不少。

唐怡继续问道:“小莫是哪里人?家里做什么的?”对莫兴宁和颜悦色的问完,转头对女儿严厉的道:“死丫头不准插嘴。”

变脸的速度那个快。

“妈你别问那么多行不行?”陈丽听到老妈的问题,想到莫兴宁母亲去世,父亲又出家,他一个人出国留学,放假都不回去,一定很难过。

莫兴宁年少失母,生活中也比较少跟中年女人打交道,家里的二婶婶比较小家子气,莫兴宁印象不是很好,而姑姑生活很放荡,跟母亲的形象也不符合,四婶婶天天就喜欢出去打麻将玩的跟小姑娘一样,在莫兴宁脑海里很难形成正经长辈的感觉。

不知道为何,看到小胖妞老妈,倒是有一种莫名亲切感。

他难得耐心的坐着,开口道:“我家是盐城的,家里做生意的。”

他看了看手表,快到他上班的时间,今天还要去最后交接,不能耽搁,他抱歉的道:“阿姨,我今天还有事,要先去忙,你从华夏过来路途奔波,先休息半天,晚上我请你和小丽吃饭吧。”

也行,晚上一块吃饭慢慢问,自己理理头绪,唐怡很高兴的答应了。

就见女儿依依不舍的送人家走,去上班怎么穿运动服?国外就是休闲。

等到女儿把人家送走,唐怡一把把女儿抓过来,莫兴宁在外面都能听到小胖妞尖叫:“妈,不要打屁股…”

他脚步踉跄了一下。

莫兴宁先回住处换衣服,才去的公司。

唐怡收拾了女儿一顿,母女俩吃了早饭,聊了下来才知道,感情不是人家骗她,完全就是女儿剃头挑子一头热,女儿在追的他。

女儿说对方压根不喜欢她,自己误会了。

可是唐怡觉得小伙子挺好的,女儿喝醉了照顾她一夜不说,没有碰她…是正人君子?还是女儿太普通?…不好说,但是小伙子帮你把房子收拾一遍,等你醒了才走,这种小伙子去哪里找。

至于女儿说看到他家里有人,这个晚上吃饭的时候问清楚不就得了。

两人没有同居,小伙子第一次过来,看女儿一脸幸福的样子,又患得患失的,唐怡又欣慰又心疼。

“妈,我还以为只有我知道他住哪,想不到他也知道我住哪,他是不是也喜欢我?”陈丽一脸兴奋。

唐怡看女儿这幅德性也是醉了,自己是来检查女儿生活的,怎么变成给女儿出主意了…堕落的好快。

听女儿说对方的家世,今通集团,是他家的,说起来比自家有钱多了…从政的不一定有钱,尤其是京官。

孩子母亲早逝,父亲因为母亲去世而看破红尘出家…真的好感人,这孩子也是重情义的…这一条瞬间就把唐怡给收买了。

尤其是小伙子长的好。

这个看脸的社会,丈母娘也是非常容易被脸收买的,说了一堆,连唐怡都开始担心,对方是不是不喜欢自家的小胖妞,当初就应该管严些,不该让她吃这么多,一个暑假,没有瘦不说,还胖了两斤,看着女儿的小胖胳膊,平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可是想到那小伙子,坐在那后背挺直,个子又高,腿长,容貌英俊,女儿真的没有什么胜算啊…

因为哥哥去京都了,一到周末,秦心就回家了,尽量多陪陪老妈。

回到家却发现藏獒在门口拴着,老妈不是最喜欢她的小三,怎么舍得丢门口。

秦心把藏獒绳子解开,牵着进门,才发现家里人多的,大伯秦有才,大伯母李秋凤,堂妹秦凤,都在。

妈妈在厨房煮饭,大伯母一家坐在客厅看电视,嗑瓜子,吃板栗。

看到秦心回来,大伯还有点拘束,大伯母很自来熟的起来招呼秦心。

“心心回来了啊,你妈就念叨着你等你回来,给你做好吃的了。”李秋凤面前一堆瓜子壳,多垒成小丘了。

秦心对大伯母一家不感冒,之前在自家门对门开店,闹的翻脸不说,那李大头来找事,还不是大伯母撺掇着来的,没有想到现在还有脸来家里。

“妈,你怎么把小三放门口了?不怕被人偷走啊?”秦心没理大伯母,牵着藏獒进了厨房。

柳爱平在厨房忙碌,听到女儿问她,头都没有回道:“小凤怕狗,我就栓放门口了。”

“怕狗就别来啊。”秦心声音不小,她实在腻歪大伯母一家。

“胡说,都是亲戚,乡里乡亲的,怎么能这样。”柳爱平教训了女儿一句。

秦心看这样子,这段时间李秋凤一家没少来,老妈做饭都做习惯了。

李秋凤和秦有才看到秦心回来也心里打鼓,这段时间秦华去京都了,他们就经常来城里,有时候带点白菜,有时候带点果子,然后留下来吃饭。

或许是秦有才是丈夫唯一的堂兄了,也算是唯一的亲戚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能好好相处,柳爱平还是愿意好好相处,不想断了这门亲戚。

今天他们来了,还把女儿带来,就是有话说,前面已经铺垫送了几次菜,几次水果,不能白送啊。

虽然每次来吃饭好酒好菜的吃着,比他们送来的菜和水果贵多了,但是他们不是这样想的,我来你本来就应该招呼我的,我送的是额外的。

柳爱平是个很好脾气的人,不发疯的时候,跟面条一样,之前她去医院检查身体,脑子里有异物,医生都说不能动怒,秦心和秦华都尽量不让她操心,什么事都顺着她来。

秦心看老妈的态度,也没有多说,省的她不痛快。

秦心在厨房里帮忙,等到吃饭的时候,大伯母一家终于动了,开始盛米饭,端菜,利索的坐好,还招呼秦心快点上桌。

吃饭的时候,人多倒是热闹。

李秋凤夹着大块的肉片,夸着柳爱平:“弟媳妇手艺真好,孩子他爸回去让我做,我就做不出这个味。”

“就是煮汤前先用淀粉和蛋清拌一遍,这样吃起来肉就滑滑的比较嫩了。”柳爱平解释道。

“哟,这肉片还用鸡蛋清来拌,真是精贵,难怪这么好吃,弟妹果然是做生意条件好了。”

柳爱平笑笑没有多说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