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咏菡慢悠悠的道:“焦叔,你要是肯来帮忙的话,到时候一些准备工作肯定是我和我妈亲自动手,用不上焦叔费力。只是我们这摊儿到时候恐怕是一摆一整天,连起来怎么也有十来个小时,而且客人多的时候人手就不够用了。所以焦叔你真正需要做的事情也不算太多,大多也就是应急罢了。工钱方面,我可以代我妈做主,一个月先给焦叔两千!三餐也都是我们包了!要是焦叔做得好的话,到时候还能再涨,奖金也会看情况而定,你看怎么样?”

一个月两千,这工资着实不高。

真正让焦冲动心的,还是那三餐全包的条件。

他脑子里挣扎了半天,终于还是把这件事情给应了下来:“让我去帮忙做事没问题,不过我们得先说好了,我先做一个月。要是一个月后我想改主意的话,你们可不能勉强我!”

焦冲实在是怕了傅咏菡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魔女,就算是和傅咏菡谈条件,那语气里也是明显的底气不足。

傅咏菡早就知道这个结果,直接就答应了下来,让焦冲心里大大的松了口气,神色间也总算了露出了几分愿意。

看着焦冲脸上的神色,傅咏菡的眼底隐约有了点儿笑意,却又转瞬不见。

一个月后,焦冲究竟能不能顺利脱身,那可不是他能够说了算的!

第二十一章 万事俱备

就这么,何玉眼睁睁的看着傅咏菡给自家的路边摊招了个人手。

还是个那么不靠谱的人手!

她心急如焚,又不好当着焦冲的面说什么,只能闷在心里。好不容易等午饭吃完了,何玉手脚麻利的收拾完了东西,这才拉着傅咏菡到地下室里说话。

“菡菡,那焦冲看着还行,其实就是个老混混。你找他来帮忙做事,他那是个做事的人吗?”何玉皱着眉头道,“再说了,我们就一个小小的路边摊,有我一个人就够了,你还要找人来做事给人开工资,那不是白花钱吗!”

一想到一个月要给焦冲开两千块钱的工资,何玉这心就揪着疼。

她以前卖包子馒头,一整天的收入运气好的话也才两三百块钱。现在倒好,等于一个月三分之一赚的钱都要给别人,让她这心里一时怎么转得过弯来?

傅咏菡劝道:“妈,请人这事是我仔细考虑过的。卖酸辣粉跟卖包子馒头不一样,中途还要现给人家做,可不是装装袋收收钱就能完事的,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我假期的时候能帮忙倒是勉强应付得过来,可等我去上学了,你一个人怎么撑得住?再说了,焦叔平时虽然是有些不靠谱,不过他这段时间不是已经改好了很多吗?我们总要给人家一个机会不是。他又是个男的,有他跟着一起撑着,我们在外头摆摊也不容易被人欺负。”

摆路边摊到底有多辛苦,这一点傅咏菡了解得并不少。

何玉仔细一想,这话好像还真有几分道理!

“可是这工资…”何玉最心疼的还是这钱的问题。

傅咏菡笑道:“妈,工资我当然不会乱开。你就放心吧,我们的摊子肯定会赚钱的,请人也不会白请。要是到时候你真的觉得请人不划算的话,我们再来说这件事情,你看好不好?”

何玉被说服了。

说来也怪,自打女儿出院之后,似乎就越来越有主见有主意了。身边有点儿什么事情,都渐渐的变成了傅咏菡来拿主意。现在就连摆摊做生意这么大的事情,也是傅咏菡说了算。

何玉自己似乎也习惯了听女儿的话,女儿说什么都觉得有道理。

第二天,傅咏菡拿着从何玉那里好不容易才磨出来的钱,去了熙和商场,同林予昂签订了租赁合同。

幸好她这段时间自己在学校悄悄的练习过,又有本尊的记忆在,用钢笔写出来的字儿倒还算见得了人,没有出什么丑。

合同签完,两人各持一份。这几天操心的事情终于落定,傅咏菡心里也是大松了口气。

“林主管,祝我们合作愉快。”傅咏菡学着现代人的礼仪,向林予昂伸出了手。

林予昂今天穿得倒是挺正式的,西装领带样样都有,还特别规整,简直就跟要赴什么重要的会议似的,跟昨天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傅咏菡来的时候就在心里偷着乐。

看来林予昂也是知道自己昨天在她面前丢脸了,今天才会如此郑重其事的装扮,想把面子给捡回来。

只可惜,他这么郑重,反倒有些矫枉过正了,让人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

林予昂一本正忙的和傅咏菡握了握手。

收回手的那一刻,林予昂心里还闪过一个念头,没想到这手看起来有些粗糙,可摸起来倒还挺软的。

也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到底能在他们商场折腾出多大的场面来。

签完合同,傅咏菡预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回家吃了饭,就带着何玉和焦冲一起奔赴批发市场。

要做酸辣粉,材料自然必不可少。傅咏菡并没有打算去买那些成粉,而是打算买上好的红薯粉,自己亲手调制粉条。

主要是市面上那些红薯粉条她都没有看上,知道吃起来的口感不会太好,才会有这样的主意。

毕竟,她花了这么多心思又租地方又招人,就是为了要赚钱,还得是要赚大钱。要是这酸辣粉吃起来口感不好,最终的收益又怎么可能达到她的预期?

除了购买红薯粉之外,傅咏菡还买了不少新鲜的调料和几个大桶,连一次性碗筷她都买了不少。

何玉看着女儿大把大把的花钱,那个心疼劲儿简直就不用说了。她这一年好不容易存了点钱下来,这次基本上都快被女儿给折腾光了!

不过看着傅咏菡胸有成竹的样子,她也实在是说不出什么来。

罢了罢了,最近因为女儿的手艺,包子摊儿也多赚了不少钱。这次要是实在不成功,就当给女儿买个教训好了!

年轻人嘛,总要栽几个跟头,才会知道好歹。

三个人扛着东西回去之后,傅咏菡就开始做粉条了。

其实现在有专门的机器可以做粉条,不过用机器做出来的东西,在口感上总是比人工做出来的要差上不少。虽然很多人其实根本就吃不出这里头的区别,但傅咏菡是个精益求精的,又一心想要将这小生意做大,自然不可能在这一点上图省事。

她让何玉烧了几大桶水备用,待最早烧出来的热水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将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红薯粉倒了进去。

顺手拿过一边洗干净了的大木棒,傅咏菡拿着木棒就在桶里搅和了起来。

何玉和焦冲在一旁看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主要还是因为那桶和木棒都太大了,傅咏菡本身又稍显娇小了些。她这么一鼓捣,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小孩子在玩泥巴似的。

那大桶本就比傅咏菡的腰还要高上一分,木棒更是有小孩儿手臂那么粗,竖起来都快有傅咏菡那么高了。何玉看着傅咏菡独自一人扛着装红薯粉的袋子将红薯粉倒进大桶的时候,还被自个儿女儿的大力气给看得一愣一愣的,现在再看傅咏菡将这么一大桶红薯粉搅拌得轻轻松松,更觉女儿这根本就不是大力,而是怪力吧?!

焦冲心里比何玉还要震惊。

他觉得傅咏菡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厉害!

被这么一个厉害的人压着去摆路边摊,也不知道是自己走运还是倒霉。

何玉有心上前帮忙:“菡菡,你跟妈说说这粉条怎么做,让妈来做就是了,你好好歇会儿。”

第二十二章 手工粉条

在何玉看来,自己女儿那可是堂堂的名牌大学生,怎么能老是做这些粗活呢?

而且她也不忍心看着女儿这么辛苦。

傅咏菡不知道何玉心里的纠结,一边搅拌红薯粉一边头也不抬的道:“不用了妈,我自己来就行了。这做粉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除了水温很重要以外,经验和手感也很重要。开头这几天是最重要的时候,我们不能疏忽。你和焦叔先看着我做,等什么时候空闲了,生意也稳定下来了,你们再来练练手也不迟。”

何玉是充分理解手感这种事情是有多么重要的。

不说别的,就做包子馒头揉个面,傅咏菡揉出来的面,就比她揉出来的要劲道上百倍!

这些天傅咏菡天天帮着揉面做包子馒头,何玉也不是没想过在一旁学上几手,也免得傅咏菡天天那么辛苦。可是学了这些天下来,何玉始终也没能学会,顶多也就是让自己的手艺稍微涨了那么点儿而已,可离傅咏菡的水平,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包子摊这些天的好生意,虽然傅咏菡没有跟着去,可事实上,还是靠傅咏菡的手艺撑着的。

她叹了口气,站在一旁认真的看着傅咏菡的每一个动作,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何玉生性老实,她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女儿这一手,却知道只要自己能够将其早点学会,女儿就能够早点放下身上的担子,不必再每天辛苦。

焦冲的想法当然和何玉不同。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傅咏菡,手指着自己直发抖:“什么,我也要跟着学?!”

天知道,他只是想混个饭吃而已,怎么莫名其妙的给自己找了个工作不说,现在还要变身成为学徒了?!

何玉的脸也红了。

连她都觉得自己女儿对焦冲的要求似乎是多了点儿。

可是偏偏焦冲最近表现得的确是很老实,以至于何玉都快要习惯了焦冲对傅咏菡毕恭毕敬的样子。要不是焦冲开口的话,她绝对不会觉得傅咏菡的要求有什么不对的!

傅咏菡侧头看了焦冲一眼:“焦叔,我这可是为了你着想。你说你都一把年纪了,不说别的,多学点手艺总不是坏事吧?再说了,你是男人,力气比较大,学做粉条更占优势。要知道,我可是从来都不轻易教人本事的,焦叔你能有这样的机会,可要好好珍惜才是。”

她的语气听起来意味深长,让焦冲浑身一颤。

尤其是那个眼神,像是把焦冲浑身上下都给看透了似的,看得焦冲从头凉到了脚底。

“小傅说得是,我是该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焦冲谄媚的冲着傅咏菡笑了笑,一反之前那一惊一乍的模样。

傅咏菡早就猜到焦冲会是这样的反应,不再多说什么,认真的搅拌着桶里的红薯粉,动作看起来有规律又有韵味,几乎都能让人给看呆了。

何玉见焦冲在傅咏菡面前如此老实,终于对焦冲即将在自家路边摊帮忙的事情真的放心下来。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傅咏菡才终于停下了她手里的动作。

“妈,我是有经验技巧,所以搅拌红薯粉的时间才只有这么短。如果换了是你和焦叔的话,起码也要再多搅拌半个小时。”傅咏菡对身边的两人解释道,“至于这技巧和经验,我也会慢慢教给你们,你们自己也要认真的看,才能够尽快学会。”

傅咏菡本身是有内劲的人,不管何玉和焦冲怎么学习,这手艺都不可能真的比得上傅咏菡。但只要他们能用心,即便这手艺和傅咏菡没得比,至少也能超过别的人。

何玉和焦冲连连点头。

红薯粉搅拌得差不多了,傅咏菡就拿出了之前在市场上买来的一个网格板一样的东西。

那网格板很大,将傅咏菡的身体罩在后头都还绰绰有余。网格板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圆洞,让密集恐惧症患者过来看上一眼,估计立马就会头皮发麻。

傅咏菡将网格板放在一边煤气灶上正烧着开水的一口大锅上,然后将装满了搅拌好的红薯粉的桶直接给搬了过来,然后拿起一口大铁勺,舀了一瓢红薯粉就往网格板上倒去!

粘稠的红薯粉顺着网格板分成了一簇簇条形状只往下流,落入底下的开水中,很快就固定成型,成了一根根晶莹剔透的粉条。

傅咏菡手上的动作不停,越来越多的粉条渐渐在锅里成型。

不过寥寥几分钟,傅咏菡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将网格板拿开,将里面煮得差不多的粉条给捞了出来,放进了旁边另外一个装满了冷开水的大桶里面。

这粉条不能在开水里面煮得太久,不然的话,一个不小心给煮熟了,那可就没办法留着用了。

可要是煮得时间太短的话,同样会影响粉条的口感,吃起来差别会很大。

这个时间的把握,必须得有一定经验的人才能够掌握得了。要是实在经验不够,就得盯准了秒表,尽量减少里面的误差。

傅咏菡一次又一次的让粉条成型捞出,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仿佛她已经做过这样的事情千百万次了一样,熟练到了骨子里头。

这样就行了?!

何玉和焦冲看着都惊讶得说不出来话来。

别人制作红薯粉条,过程当然不会像傅咏菡这样简单。事实上,她的过程虽然看起来简单,可是她在里头耗费的力气,却比别人多多了。

不管是搅拌红薯粉,还是让红薯粉成型,里头都有着特殊的手法和技巧。别人要是不懂这里面的窍门而只会跟着照搬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而这些关键的东西,傅咏菡也不会特意教给别人。

弄了好几个小时,傅咏菡才终于做出了两大桶满满当当的红薯粉条。

这些红薯粉条,就是用于明天正式去商场摆摊用的。以后每一天,相信傅咏菡都必须腾出一部分时间,来专门做这一件事情。

虽然很辛苦,可是想想即将面临的收益,傅咏菡觉得还是很值得的。

何玉看着那两大桶红薯粉条,有些忧心的道:“菡菡,这么多的粉条,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够卖完啊?”

第二十三章 受重视的配料

傅咏菡笑道:“要是生意好的话,说不定明天一天就能将它们都给卖光了,甚至都有可能不够。妈你过来一下,我来教你怎么做酸辣粉需要的调料。这些东西虽然琐碎,可是需要的技巧却不多,比做粉条可要容易多了。你要是能学会的话,调料的事情今后就交给你了,到时候就算我不在,也不至于耽误摊子上的事情。”

要是一天之内都不能将这些粉条卖完,那傅咏菡花了那么多钱租下来的地方,还有特地花钱请焦冲来做事,岂不是都要白费了?

傅咏菡自己心里当然是信心十足,只是却不能如此直接的表现给何玉看,免得把何玉给吓着了。

再说了,这些粉条就算一天之内不能卖完,却能储存上不短的时间,并不会耽误粉条的质量和口感问题,所以一时做多了也没有关系。

何玉一听傅咏菡要教她制作调料,哪里还顾得上粉条分量的问题,忙凑了过去,一边看着女儿亲自动手制作调料,一边认真的听着其中每一步的讲解。

酸辣粉的配料可不少,除了正常的可以买到的东西之外,还需要自己制作一些。比如碎花生米、酸菜、折耳根等,还要煮一些配菜在里头,常见的有豆芽和海带丝。

碎花生米,先要将花生炒熟,然后再用机器或是人工碾碎。只需要扔一点点碎花生米在酸辣粉里面,就能让整晚粉条多出几分香气,也更能唤起人的食欲。

当然,这些配料并非人人都喜欢。所以大多都是先弄好了放在一边,视客人的需求再酌量添加。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傅咏菡差点都想自己动手制作配菜中的酸菜了。

她做酸菜的手法和现代人常用的手法并不相同,不但口感更脆,口味也会更好更香。不过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路边摊而已,倒不必急着追求十全十美。等将来有了自己的店面,空间也更大了,她或许就能考虑这些了。

而且市场上卖得酸菜她也亲自闻过,有的甚至还尝试过,好不容易才选定了其中一种。能够通过她筛选的东西,是绝对能够征服大多数人的口味的。

大部分成品配料的处理方法都非常简单,傅咏菡主要教何玉制作的,就是炒花生米了。

炒花生对很多人来说都非常简单,似乎并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时时注意着火候,不要让花生给炒糊了就行。傅咏菡的手法虽然有些不同,却没打算教给何玉什么太难的东西,只是让她在炒花生米的时候,往里头加了些香油,还添了一把花椒,翻炒花生米至完全蜕皮为止。

那花生米香得,几乎让人恨不得立马抓一把在嘴里。

何玉在一旁看得心里直跳,生怕漏掉了什么。

她以前炒花生,那基本上就只是随意翻翻而已,能炒熟了吃就行,哪里还有那么多的花样?

可是现在,看着傅咏菡手上的每一个动作,何玉陡然间觉得,这才是在厨房里应该看见的画面。

每做一道菜,甚至只是每做一道配菜,都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单纯的为了填饱了肚子。

焦冲一心想要溜出去找乐子,这些天他除了整天跟着何玉母女俩混饭吃之外,其他时候都还是挺自由的,过得和平时没什么不同。所以今天这一到时间,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只是焦冲这脑袋一往院门口转,正在忙碌的傅咏菡就跟脑后长了个眼睛似的,立马就抬头看了过来。

她也不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焦冲一眼而已,分明就没什么特殊的表示,却愣是看得焦冲头皮发麻后背发凉,一动也不敢动。

见焦冲在一旁愣着确实无聊,傅咏菡干脆打发他去熬猪骨汤。

这事儿最简单,甚至都不必怎么动脑子,只要看着火候记着时间就行。

猪骨是他们刚刚在市场上买来的斩断了的大棒骨,傅咏菡指挥焦冲将大棒骨洗干净,然后往里头丢了棵切断的大葱,又丢了些花椒等香料,加了一大锅水,就用高压锅炖了起来。

焦冲简直是欲哭无泪。

他也不知道,自己明明多自由多自在的一个人,怎么就变成给人熬汤的了?

还是给个小丫头熬汤!

这简直是连厨房里的小工都不如啊!

忙了一整个下午,傅咏菡才终于带着两人把第二天要卖的东西给准备齐全了。

大家都累得坐在屋檐底下不想动。

哪怕傅咏菡如今已经有内劲支撑,却耐不住这具身体底子薄,终究撑着还是有点累得慌。

焦冲饿得肚子直叫,也不敢催傅咏菡去做饭。

院子里的另外两户人家早就已经出摊去了,他们是看着傅咏菡三人在院子里忙碌不停的,心里也嘀咕了好几回,却碍于焦冲在场,并不敢多说什么,可眉眼间的打探和猜测,却是始终也没少的。

何玉看看时间,竟然还有力气和精神起来蒸包子。

虽然她们已经打算换生意做了,但是这最后一天的包子生意却是不能停的。而且傅咏菡也早就已经帮她把面发好了,馅儿也是剁好了的,只需要包好了蒸上就行。

傅咏菡看着何玉忙碌的样子,忍不住起身道:“妈,我来帮你一起包吧!正好,今天晚上我们再熬一锅粥,也不必再弄别的了,吃点包子配米粥也就够了。”

焦冲听着就是眼睛一亮。

何玉本想自己一个人忙就行了,可是傅咏菡坚持,她推辞不过,只好让傅咏菡也加入了。

事实证明,傅咏菡不但手艺好,这手上的速度也够快。有了她的加入,这蒸包子的时间,足足比何玉一个忙碌的时候缩短了一半还要多!

最重要的是,她还一边熬粥一边包包子,那包子做得比何玉的可要漂亮多了!

甚至在做包子的过程中,她捏出来的包子皮,口味也比何玉捏出来的要好。

傅咏菡出身于精益求精的御膳房,对食物的外表要求自然很高。虽然她们现在的条件并不怎么样,但是有一些习惯却是深入骨子里的,根本就不可能改变得了。

第二十四章 心甘情愿

傅咏菡做出来的包子,裹在包子馅儿周围的面皮几乎都是一样的厚度,没有半点差别。包子皮儿厚度适中,不至于一触就破,却也是咬一口就能吃到香香的肉馅儿,让人一口下去,就能够尝到最美味的包子味儿。

最漂亮的还是包子中央那个褶儿,漂亮得跟朵真花似的,而且蒸出来之后的花型非常稳定,仿佛可以一直存放很久也不会变形似的,让人都有些不忍心咬下去了。

傅咏菡的包子蒸得好,小米粥就熬得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