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顺子看着手里那一捧铜钱,哪里还有不答应的理儿?连连点头,一边将铜钱往口袋里揣,一边拔脚就朝后院准备屋子去了。

锦曦和蔡庆阳一道出了门口,孙氏早已迫不及待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瞧见锦曦朝这边过来,她忙地急问:“曦儿,咋样了?你爹刚才又抽搐了。就跟给啥东西给咬了似的,痛得身上的青筋都爆出来,急死我了…”

锦曦对孙氏挤出一丝宽慰的笑,一边让开身帮着蔡庆阳将梁愈忠弄到他背上,蔡庆阳大步跑进了铺子。后面,锦曦搀扶着孙氏往里去,一边道:“娘,王老大夫不在家…”

“啥?那咋办呢?”孙氏愕然。

“娘,你莫急。我跟小顺子要了一间屋子,等会你先陪着爹在屋里歇息,我去找医馆里的郑大夫,他就不远,就在镇上,一会儿功夫我就来了,啊…”

“那郑大夫,医术咋样啊?咱是冲着王老大夫来了,成不成啊?”孙氏心慌担忧和无措下,将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幸好郑大夫这会子不在跟前。不然,锦曦苦笑了下。

“娘,王老大夫既然能让郑大夫坐堂,那医术自然是能独当一面的,至少不比咱村里的李大夫差。好了,你赶紧进屋去吧,我让庆阳哥赶车送我过去一趟。很快就回来。”

当锦曦和蔡庆阳簇拥着一个白净面皮,形容严肃,留着两撇胡须的中年男子进屋。孙氏连忙从床边站了起来,脸上露出拘谨和期待的神情。

“娘,这位就是郑大夫。”锦曦在一旁为孙氏引荐,孙氏忙地屈身跟郑大夫施礼,眼眶又红了。

郑大夫虚扶了一把,面无表情道:“夫人不必多礼。”

说完。郑大夫便绕到床前,梁愈忠躺在被子底下。双目紧闭,脸色铁青,额头上不时还会有汗渗出。

他先是拨开梁愈忠的眼皮,观察了一会,继而又把手指搭在梁愈忠的手腕上,开始给他听脉。屋子里的人都不敢大声呼吸,锦曦和孙氏屏气凝神的看着郑大夫脸上的神情变动,连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郑大夫看了一会儿,目光继续落在梁愈忠的脸上,口里询问起病症和病发的时辰来。

孙氏眼泪又下来了,在那抹泪,这些话自然是锦曦来告诉郑大夫,吐字清楚,条理清晰。以防遗漏了要点,说完后,锦曦还跟孙氏求证,孙氏连连点头。

郑大夫捻着自己的一边小胡须,在那思忖起来。锦曦扶着孙氏站在一旁,蔡庆阳把凳子搬到母女俩的身后,母女俩谁都没坐,眼睛一瞬不瞬的在躺着的梁愈忠,及坐着的郑大夫身上来回的转。

瞧见郑大夫久久都没有出声,且神色变幻莫测,孙氏的身子在微微颤抖。

“…先前在家中,还忽冷忽热,似在发烧。这会子渗出了汗,是在退热么?”孙氏在一旁哑声轻问。

“此汗非彼汗,这乃冷汗。”郑大夫沉吟道。

孙氏脚下一软,锦曦赶紧扶她在后面的凳子上坐下,问郑大夫道:“郑大夫,我爹这是啥病?”

“初步诊断,似是胃疾,可似乎又有些不太尽然。”郑大夫斟酌了下,旋即又道:“你们村大夫开的药方呢?”

“在这里,请你过目。”锦曦从袖底取出李大夫开的药方,双手递给郑大夫。

郑大夫接过细细一看,捻着胡须道:“是对症下药,不过,这胃疾实乃一个统称,其中分门别类,又能划出大同小异十几类。你们村医开出的这药方,是针对通常胃恙之人的中庸之方,倒也不为过。”

小顺子在一旁连连点头,孙氏和蔡庆阳听得一头雾水。锦曦也大概能听懂郑大夫的意思。

打个比方说,就好比在现代,胃痛胃酸胃胀不消化,以及溃疡,痉挛等等等等,锦曦能报出名儿来的就有好几种。但凡是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在现代。都是几支藿香口服液就能了事了。

针对梁愈忠这情况,李大夫开出的,就是类似于藿香口服液这类型的中庸安全型用药。

“显然,我爹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中庸之道,还请郑大夫重新对症开药。”锦曦道,弯身对郑大夫施了个大礼,孙氏连忙从凳子上起身。也如此。

郑大夫站起身,道:“救死扶伤乃医者职责所在,两位不必如此大礼。”

“这样吧,我先写副方子,从前那方子的药就先停了。照着我这方子的药来喝俩顿,以观后效,二位意下如何?”郑大夫道。

锦曦和孙氏对视了一眼,也只能如此。于是,锦曦送郑大夫去前面大堂写药。又让蔡庆阳送他回了家。锦曦事先跟小顺子那打听了郑大夫每回出诊的诊金数目,并照着他寻常的数目翻了一倍,放在蔡庆阳身上,让他等会把人送到再给。

这边,受了锦曦丰厚打赏的小顺子,把后面的小灶房也让了出来,方便锦曦给梁愈忠熬药,烧水。还给梁愈忠和孙氏的屋里,送去了一只取暖的火盆子,这才回屋去睡觉了。

满打满算。还有五日便是大年。王家医馆里。王老大夫带着家里的两个仆人风风火火去了县城,几个药徒也都告假回家过年去了。这几日,都是郑大夫白日过来坐半日的堂,然后其他时间都是小顺子看门,顺便给人照方子抓药。

小顺子告诉锦曦,等过了二十七,他和郑大夫也都要告年假。这么说来,梁愈忠只能明日再跟这里住一日,后日也必须要家去了?

锦曦蹲在灶房煎熬药汁的小炉子边,看着红泥小瓦罐底下兹兹冒出的火苗,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若是爹喝下了郑大夫开的药,病情得到明显好转,那倒是放心回村,若是不然。只有去县城了!

锦曦将熬好的药汁端回那边的小屋,让孙氏喂给梁愈忠喝。自己又转身脚不沾地的去了灶房。

当她端着一盆热水送去那边的小屋,蔡庆阳已经回来了,正坐在床边,从后面托着梁愈忠,孙氏在前面,正一小勺一小勺的,将碗里的药汁一点点喂进梁愈忠的口中。

梁愈忠每喝进一勺,听到一声细微的吞咽声,孙氏的脸上就多出一丝欣色。锦曦端着热水盆站在床脚这边,直到碗里的药汁见了底,这才徐徐吐出一口长气。

可算是喂下去了!

蔡庆阳去外面给马儿喂草料和水去了,屋子里,锦曦将满满一大盆热水,倒出一半的他们带来的另一只木盆里。从包袱卷里取出几条干净的帕子。

孙氏端起其中一盆,去给梁愈忠擦脸擦手去了,不知道是不是郑大夫开的药对症的缘故呢,还是因为其他,梁愈忠在喝过了药后没一会儿,似乎比先前那一路要平缓了些。

见到躺在那里闭着眼睛昏睡,抽搐痉挛的次数明显减少了许多,这边的孙氏和锦曦稍稍松了一口气。

锦曦洗过脸,过来将孙氏按坐在凳子上。“干啥呀闺女?”孙氏讶异的看着在自己面前蹲下身子的闺女,问道。

“给娘烫脚呗!”锦曦大咧咧说着,抬起孙氏的脚,就要动手给她脱去鞋袜。

从昨夜爹犯病起,娘就一直未曾合眼。这一整日的折腾,夜里窝在这小屋里面,虽然摆着一只炭火盆子,但是,这天寒地冻的,门窗各处皆不能与家中相比。

爹倒是稍微好点,至少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而娘,从早到晚,都是这一身衣裳,晌午饭也没吃,热茶也没喝一口,又焦心如焚,担惊受怕。

锦曦担心她再跟这里冻一夜,明日也得倒下。好好的烫脚,脚底穴位多,多少能够驱除些寒气,也能让娘暖和一点。

孙氏惊了一把,缩回了脚,道:“娘不冷,倒是你,这一日来,进进出出就脚底下这双鞋子,你该好好烫个脚,别冻了!”说完,就要起身相让。

锦曦早就预料到了她会这么做,按住她不准动,嘻嘻一笑,道:“娘先烫,完了我再去灶房重新舀水烫脚!”

“你烧了多少热水?”孙氏询问。

“多得很。大锅里还有小半锅哪,娘你甭磨蹭了,回头我还赶着去烫呢!”锦曦说道,已经麻利的褪下了孙氏的鞋袜。

孙氏信以为真,弯身下去,怎么都不肯让锦曦去给她脱另一边的鞋袜,只道:“娘又不是七老八十岁,哪里还要你伺候?”

锦曦晓得她是舍不得要自己做这些。嘻嘻一笑,道:“等娘七老八十岁了,我还这么伺候,眼下就让我练练身手呗!”说着,将孙氏的一双冻脚按进了热水里。

孙氏看着蹲在面前的闺女,正埋着头,动作轻柔的给她洗脚。孙氏嘴角紧紧的抿着,眼眶再次红了。

孙氏在盆里还没泡一会儿,就赶紧把脚给擦了起来。催促着锦曦赶紧去烫脚。

蔡庆阳回到屋子里,就着梁愈忠洗脸剩下的那些水,草草洗了个脚。

锦曦嘴里答应着孙氏,端起水盆出了屋子。灶房的锅里,空空如也。水缸里还剩着一些水,那是要留着明早熬药和给大家洗漱用的,不能挥霍。

锦曦坐到灶门口,就着孙氏用剩的,还残存着几丝暖气的水,脱下鞋袜。把一双已经冻得指头都快要断掉的脚。放到水里。

好一会儿,脚才渐渐的恢复了知觉,指头也能缓缓伸直,锦曦抱膝坐在灶门口,双脚插在已经快要冷却的水里,舒服的叹出一口气…

折腾了好久,这个时辰。镇上的居民全都躺倒在温暖的被窝里,跟周公会面呢。

四下一片安静,偶有几声更夫手里的梆子声,远远近近的传来。

灶房的门口,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叩门声,在这寂静的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的突兀。

先前过来的时候,孙氏已经被她强迫脱了鞋子。坐到一旁的那张空床上去了。而蔡庆阳,也脱了鞋子。合衣靠坐在梁愈忠那床的床脚处。

小顺子早就去前院睡觉去了,蔡庆阳若是受孙氏吩咐过来催自己去睡,必定是站在屋门外面叫唤,而不是这样贴着门叩门,好像怕惊动了别人似的。

那么过来的人是谁?

锦曦没有做声,脚已经从盆里收了回来,顺势抄起一旁用来夹柴禾的铁火钳,手里还抓了一把灶底的草木灰。

屋外再次传来一声轻微的叩门声,锦曦的心瞬间被提了上来,握着铁活钳的手加重力度,脑子里在飞速的想着对策。

突然,一声压得极低的声音传了进来。

“小姐,是你在里面么?我是阿财。”

阿财?果真是阿财的声音!

锦曦轻吁出一口气,道:“进来。”

屋门开合间,阿财熟悉的身影闪身进屋,他腋下还有一只包袱卷。

锦曦一眼就扫到了阿财和他腋下的包袱卷,料想必定是他送梁礼辉返回后,从蔡金山那里听到消息,便受蔡金山和董妈嘱咐连夜送东西过来吧?

当下也就没多问,当务之急是赶紧把脚擦干净穿上鞋袜,再不穿,唯一的一丝暖气又要溜了。

一进门,正好瞧见小姐坐在那里大咧咧的擦脚。阿财脸一红,闪电般的背过身去,并把眼睛也闭上了。

“这大晚上的,何必赶来?”锦曦头也没抬的问,等了一会儿,发现没有回应,抬头一看,灶台上点着的一盏灯火,将站在门边的阿财的侧影打在一旁的墙壁上。

小伙子身影僵硬,一双手不自在的握拳垂在身侧,是背对着这边,一副避讳什么的样子。

“阿财,你咋了?过来说话!”她道。

“这里就好,我是给小姐送东西来的。”他沉声道,头也不回的指了下腋下的那只包袱卷。

锦曦愣了下,这人是怎么了?随即看到自己的一双赤脚,恍然了。

她抿嘴一笑,亏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也融合了两三年,有些细节难免还是带着上一世的习惯。

倒忘了这个时代,虽然民风开放,孤男寡女也是可以共处一室,一同骑马出行游玩。

第三百七十四章 用心良苦

但是,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尤其是未婚女子的脚,在这个时代的男人心目中,是一个很神圣也很特殊的部位,除了被自己的父兄,正常的瞧见和触碰外,若是被其他男人也瞧见并触碰了,那这个女子这辈子只能嫁给这个男人,以保全自己的清白。

锦曦的一双脚,就这样毫无遮拦的露在阿财的眼中,难怪阿财吓得头也不敢回了。

锦曦大咧咧的笑了声,道:“你小姐我,奸 商一个,在外抛头露面的。那些制衡其他闺阁小姐们的规矩,某些在我这,是白纸空文一张。”

“你且放心大胆的转过身来就是!”锦曦道,将赤脚套进鞋子里。袜子早就湿透了没得穿,而鞋子里面,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总比光着脚站地上要好就是!

他先前在外面叩门,就是不想撞见什么不该撞见的,但没想到还是给撞见了。

本以为小姐会怪罪,没想到小姐不仅没有怪罪,反倒还用自贬的玩笑话,来化解了这场尴尬。再如此下去,倒显得自己一个男人小气了。

阿财闻言肃清了脸上的尴尬之色,转过身朝这边大步走来。

小姐正蹲在灶门口洗手呢,手里全是草木灰,搁在水盆里荡开一片漆黑。边上的滚条石上,还摆着一把铁火钳。

阿财顿时就明白自己的谨小慎微,给小姐带来了惊吓。想到自己过来的任务,懊恼之色在眼底一闪而过,将手里的包袱卷双手奉到锦曦跟前。

“少主让我送来给小姐,小姐请过目。”阿财道。

是文鼎打发阿财送来的?是什么?锦曦把手从水盆里抽出来,狠狠甩干,又在身上擦了两下,这才接过阿财递过来的包袱卷。

包袱卷不轻也不重,接在手里,触感就晓得里面好像是衣物。

“蔡伯没跟文大哥说么。我来时,已经带了一套换洗的衣裳。”锦曦道,并没急着去解开包袱。

“少主说,他知晓,但这些东西,小姐必定也是用得上的。”阿财道,看了眼锦曦手里尚未解开的包袱卷。

锦曦点点头,道:“难得他有心。倒是你,这大晚上的赶过来,这里没有准备多余的被褥。”

“没事。我有个地方歇歇脚就成,无需睡觉。”阿财道。

“那如何能成?天寒地冻,又长夜漫漫的。不如这样,我把千里香的钥匙给你。你去千里香暂凑合一夜,宝红哥的屋子里,被褥都是现成的。你看如何?”

阿财垂头将那木盆端到一旁,然后又站到锦曦的身前,沉声道:“听候小姐安排。”

锦曦点头,道:“那成。你随我先去那边屋子,钥匙我没搁身上。”

两人熄灭了灶房里的火烛,一前一后去了前面梁愈忠那屋。

“夜深了,老爷和夫人都歇下。我明日再过来给他们请安。”阿财道,退开一步等在门口的院子里,锦曦笑了下,抬脚进了屋子。

屋子里,洗过脚的蔡庆阳,打算拉把椅子在梁愈忠的床边凑合一宿。耐不住孙氏的好劝歹说,不得不脱了鞋子,窝到梁愈忠的床脚处。

“…怕挤到老爷…”他感激又担心的道。

自己不过是个下人。竟然跟老爷睡同一张床。盖同一床被子,这种待遇还真是头一回,有点受宠若惊。

“不妨事的。这床能容纳两个人,挤挤更暖和。”孙氏道。

又看了一眼昏睡得很深的梁愈忠,轻叹口气,道:“要是他醒着的,也定然不会要你在地上挨冻。”

虽是主仆的关系,但是孙氏和梁愈忠这两口子,从来没有轻贱过蔡家的人,甚至,都已经把他们当做了家人。是家人,就该互相爱护,不是么?

安置好了蔡庆阳,锦曦就匆匆进来,把一只包袱卷搁在床上,跟孙氏简单说了一下包袱卷的来历,只说是阿财送过来的,以及阿财还等候在屋外,便取了千里香的钥匙,匆匆转身出了屋子。

片刻后,一道单薄的身影从屋子里出来,朝着院子里站在月下的瘦高个年轻人这边走来,她手里多了一大把钥匙绝神记。

“走,我送你去到前面拱门口。”说罢,抬脚上前。

“小姐,不用,你赶紧回屋去吧。”阿财在后面低声道。

“没啥,就几步路。千里香那铺子门的门锁在打制的时候,我爹让那锁匠在里面加了一点东西,到了前面拱门那处,我用这钥匙演练给你瞧瞧,开锁时有一点点的小窍门呢。”

原来是这样,阿财不做声,沉默的跟在锦曦身后,两人一前一后走着,一轮冷月挂在树梢,清冷月光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并重叠着交缠在一起。

阿财看着地上那两道重叠在一起的影子,把眼垂得更深,遮住眼底的柔意。

这边屋子里,孙氏拿起那只包袱卷,以为是董妈和简氏她们后来再从容收拾,并托阿财送来的。便在灯下解了开来,并取出里面的东西,打算整理一番…

包袱卷一解开,首先入眼的,是一双有褶皱的圆头暗红色鹿皮软靴。

孙氏暗暗诧异,闺女啥时候添置了一双这样的软靴?怎么也没听她提过半句?她眯了眯眼,开始细细打量起来。

靴子外面没有任何点缀,简洁雅致。孙氏暗暗点头,这靴子,倒是很对闺女一贯素雅的风格。

她又看起靴子底部来,靴子底部是那种加厚的,用的料子,不是普通的布块压平,而是选用一种类似于软皮沓子的材质打磨而成。

紧贴地面的地方,在制作的时候显然是花费了心思的,给钉了许多凹凸不平的小褶子。下雪天用来行走,不仅厚实防潮,还很是防滑稳实。

“这丫头,哪里找的好鞋匠,这种雪地靴真是不赖!”孙氏满意的上下打量着,低低赞道。

打量完了外面又打量里面,靴子里面。也被填充的很丰富。孙氏的手塞进去眨眼的功夫,便感觉到手指被一团温暖包裹着。而另一只靴子里,还塞着一双袜子。

“你娘和你媳妇做事,还真是细心,不止给准备了靴子,连袜子也没落下。”孙氏微笑着道。

转而将那双靴子搁到一旁,路出底下的一抹银红色的衣物来,然后抖开细细看了起来…

锦曦将千里香的钥匙送给阿财,转身回了屋子。

屋子统共摆着四张床,每一张床铺之间都摆着一张小桌子。且屋梁下面都各自拉着一根绳索,绳索上面串着一面简易的布帘子。

王记医馆是镇上最好的医馆,也是老字号的医馆,不仅仅是因为王老大夫的医术。还有这后院专门接待病患的病房。

锦曦比较喜欢这种垂下来的简易帘子,很人性化的考虑。

梁愈忠和蔡庆阳那边的小桌子上,留着一盏微弱的烛火。锦曦没有过去瞧,但是听到他们两人都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料想都睡着了,便转身朝着最里面那张床铺蹑手蹑脚走去。

孙氏和衣自然是没有睡的。正合衣靠坐在床头上,手边放着先前锦曦送进来的那只包袱卷,桌子边微微跳跃的烛光,将她走神的模样投影在一侧的墙壁上。

“娘。折腾了一日,这会子不合眼,在想啥那般入神呢?”锦曦来到床边,一边弯腰脱鞋子,一边轻声打趣道。

还真是极少瞧见孙氏这副走神走得极其专注的样子呢,很好奇她在想什么!

孙氏的思绪被打断,朝锦曦温柔一笑,抬手扶着锦曦让她爬到床里面。将已经捂得热腾腾的被子裹住锦曦。

锦曦依偎着孙氏。娘俩就这样裹在被子里,屋外风声渐起,折腾了这一日。锦曦终于舒服的吁出一口气。

一旁的孙氏却心里又搁上了事,垂眼看着怀里女儿柔顺的青丝,忍不住抬手轻轻抚上去,心里说不出是啥样的感觉。明明是欢喜的,却又忍不住酸酸的,奇怪的很。

锦曦很享受这种窝在母亲的怀里,任由她略带茧子的手,在头上轻轻拂过,惬意的眯上了眼睛。

“曦儿,娘问你件事,就当做是咱娘俩谈谈心,没啥旁的意思,你莫拘谨,好不?”过了一会儿,孙氏低柔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锦曦眼也不睁,抿嘴一笑,“嗯。”了一声。

“在咱乡下,女孩儿家十三四岁的,也就到了可以说婆家的年纪,琴丫这趟回去,也是要跟二虎口头定下来的…”

“嗯,这个我晓得啊,昨日你们问琴丫话时,我在边上坐着呢…”锦曦哼哼唧唧道,趴在孙氏的腿上,舒服的换了个姿势。

“曦儿,过了年,你也十三了,琴丫跟你,就差几个月份…”孙氏吞吐着,手指在锦曦披散开的青丝上停了下来。

“娘,你该不会是也急着要把我撵出家门吧?”锦曦趴在那里,吃吃低笑了两声,孙氏今日真是奇怪,折腾奔波了一日不累么,还跟她这谈论这些?受啥刺激了?

“哪里会呢,娘巴不得你和柔儿啥时候都在身边,可是,有些事不是娘想要咋样,就能咋样的,闺女大了,总得出门子,过自个的日子呀…”孙氏说着说着,声音就酸涩起来,说不下去了。

锦曦抬起头,眨巴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诧异的看向母亲,因为疲倦,眼底有一圈淡青色的阴影,但这并不妨碍她眼底一闪而过的警觉。

“娘,好端端的,你怎么说起这些来?你怎么了?跟我说!”锦曦抓住孙氏的手,沉声道。

孙氏挤出笑,看着锦曦,又看了一眼被锦曦塞到床里面去的那只包袱卷,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锦曦也随着孙氏的目光瞧去,依着这几年的相处下来,她对孙氏脾性的摸透,顿时就恍然过来孙氏今夜的反常为何故了。

锦曦抚额,文鼎托阿财给她捎东西来,她竟然都没顾得上细瞧,只晓得是衣裳便对了。难不成里面有什么不该有的东西,被孙氏瞧见了,所以她多想了?

不可能的,文鼎又不是杨峰。他做事素来稳妥,岂会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在捎带的包袱里放唐突之物!

何况,她跟文鼎之间,从来都是发乎情止于礼,且这份情,与男女之情无关。

锦曦心里有底,三两下利落的打开包袱卷,包袱卷是松的,显然孙氏真的在先看过了。

这也没关系!锦曦想道。目光随即落在摊开的包袱卷里,眼里有一丝光亮一闪而过。

最上面的,是一双暗黄色的鹿皮软靴。锦曦从来没有穿过软靴,都是穿孙氏和桃枝纳的千层底的布鞋。

这双软靴。不论是颜色,式样还是做工,眼一看,手一摸,就能感觉出它的好。鞋底轻软厚实,跟地面接触的地方有掌钉。靴子里面显然是加了大料。又暖呼又舒服。

锦曦用手指比划了一下靴子的大小,脸上也有点惊讶,跟自己脚的尺码,简直就是吻合的!

靴子下面是一件银红色的斗篷。丽而不艳,明而不炫,在烛火下,泛出低调却又迷离的光泽,如彩虹倒映在水中,默默流淌过温润人心的暖意。

锦曦不喜欢穿大红大绿的衣裳,但是眼前的这件银红色的披风,却让她一眼就生出喜欢之意。随即半跪在床上。将披风整件抖开来。

斗篷里面。也是大有乾坤。一层黑压压的茸状的内胆。手顺着摸过去,像是抹在一汪春水暖流上。逆着摸,则能感觉到一根根黑色的软毛镶嵌其中。

“这是什么毛?比兔子毛柔软。又比鹅毛坚韧,比鸭绒慎密…”锦曦低头打量着,确实没见过这种材质。

“估摸着,是黑天鹅绒。”孙氏在一旁轻声提醒。

锦曦诧异的看向孙氏,黑天鹅绒?那是什么玩意儿?只是一个单纯的衣料材质的名称呢,还是当真的黑天鹅的绒毛?

“先前庆阳也看了一眼,他说像是黑天鹅绒,不过也不能打包票。他从前在庆安府城的老东家那,府里出去的贵人回来省亲,袖口缀着的一圈黑绒,就说是黑天鹅绒,皇帝赏赐的,跟你这披风的内胆一眼扫去有五成相似。”孙氏解释道。

蔡金山一家在来锦曦家前,是在庆安府城的一大户人家做事。那大户人家有位小姐送进了宫,被皇帝封了贵人。这些,董妈跟孙氏和锦曦她们都说过一二。

后来那户人家也不晓得因何犯了事,一大家子还有族里的人,都下场凄惨。听说宫里那位贵人不久也得了病,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

所以董妈时常跟孙氏在一块干活的时候,就不停的念叨,女孩儿家,还是不要送进皇宫的好,在跟近找户门当户对的,看着她结婚生子,那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