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棣倒是若有所思,抽了那张地图重又看了一下,道:“你看,这这个圈圈代表的是目的地。”他伸手在那个画了圈的地方划了一下,眨眨眼睛,“不过,现在再看看这个圈,也许它指的不是三号房而是.......”

不等谢棣拿捏腔调把话说完,边上的王小元已经动作迅速的起了身径直便往猪圈去。

谢棣也只好拉了人跟上,笑着解释道:“这个圈,大概是指三号房里头的猪圈。”他们几个虽说能够忍臭,可到底养尊处优惯了,一入门便自然而然的掠过了猪圈,也发现不了内中的“奥妙”。

谢棣拖着两个小的,和严诚边走边说,自然是比不了蹦蹦跳跳惯了的王小元,不一会儿便见着王小元提着袋子往回跑。

王小元本就生的粉雕玉琢,五官清丽秀美,一双桃花眼像极了谢晚春,好似脉脉春水,抬眸对人盈盈一笑时,颊边的梨涡浅浅,甜得就如同刚出锅的糯米糖糕。

谢棣和严诚看着王小元手里提着装着肉的袋子就这么笑着朝他们跑来,都觉得面上有些烧。还是谢棣坐惯了龙椅,很能摆一摆样子,故而倒是掩饰一般的咳嗽了一下,开口问道:“阿元,你是在哪儿找到的?”

王小元把袋子丢给他,耳边的碎发垂下来,乌鸦鸦的衬得脖颈犹如玉一般的白腻,她眨眨眼,笑着道:“这是被挂在猪脖子上,我用竹杆子把它给弄出来了。”

一想到这东西曾经被挂在猪脖子上,谢棣这个略有些洁癖的家伙便受不了,只是对着王小元那“天真无邪”的小脸蛋儿,他又做不出那东西甩给小表妹这种事,最后只好拎着袋子令人往回走。

所以,等闲扯淡的“中年妇女”们,看着谢棣板着脸提着一袋肉回来时脸上那表情,全都有些忍俊不禁。王望舒作为坑儿子的亲妈,连忙上前接了袋子,很是给力的鼓励了几句,然后便道:“这肉是你们特意拿来的,怎么做,也由你们自己决定吧。”

这则是王若蓉想出的任务——让几个孩子自个儿做个菜。虽说君子远庖厨,但总不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吧。而且难得能带儿子出来,叫他多体验体验世情也好,再者王若蓉还真想尝尝儿子给做的菜。

谢棣本就有些洁癖,一路上深受那刚从猪脖子上取出来的袋子的折磨,这会儿听到这个,想到袋子里那红红白白的肉,不由有些恶心起来,正欲拒绝,忽然瞥见边上的王小元,蹙了蹙眉,很是心机的把那袋肉给丢给严诚,微微颔首道:“我去菜园子里采些菜,严诚你先把肉洗一洗,切成块,然后咱们直接煮野菜肉汤怎么样?”

严诚自然知道谢棣的打算,不过他倒是没洁癖,想着之前一路上没帮上什么忙便也点头应了下来,顺带把王如松、王如梅这兄妹两个拉到到跟前来,让他们拿着木瓢去打水,帮忙洗一洗碗筷什么的。

王如松和王如梅手里拿着木瓢,一瓢一瓢的打水,半玩半洗,倒也乐呵。

这般一分配,这做菜也显得十分简单起来。

至于王小元她抓着锅柄死也不松开,说是要主厨,众人也就由了她。

总之这一道野菜肉汤,其艰难程度半点也不输给宫里头的御膳:有人给洗碗刷锅,有人洗肉切肉,有人摘菜洗菜,有人掌勺加调料,最后端上桌子,特意叫人送来的大碗都不够装——王小元手一抖就要多加盐,一加盐就要加水......如此循环,最后终于还是直接把锅给端上了桌子。

王小元这家伙还厚着脸皮的道:“我们这么多人,就得要这么一大锅汤才够喝,所以我才特意做了这么一锅的。”

谢晚春觉得这还真是自个儿的亲闺女——就算是放了错也死不认错,还得给自己脸上贴金。

不过好在有菜有肉,又是自己孩子做的,配着刚蒸好的米饭倒也很能入口。等吃饱了,跑了大半天的孩子都有些犯困,还是各自给抱回去的。

李氏因有两个孩子,略有些辛苦,最后还是王望舒让个暗卫顺道给帮着送回去了。

谢晚春一路把王小元给送回床上,正打算给她盖条毯子,就见着女儿靠着枕头,睁着一双大眼睛正瞧着她。

谢晚春一怔,随即在床边坐下,伸手抚了抚王小元的头顶,轻声道:“怎么醒了?”

王小元把头往谢晚春怀里靠了靠,小声道:“我有些想爹爹了......”在家的时候她总嫌弃父母太腻歪,成日里忽略自己,可如今和娘单独呆了一会儿又有些想爹了。

谢晚春轻轻的在她柔软的发顶上抚了抚,柔声道:“明日回去就能见着爹爹了。”说着,又忍不住捏了捏王小元的鼻尖,“人谢棣都没念叨了,你只分开一两日,就这么想了?”

王小元很有些大人模样的叹了一口气,一副你不懂我的小模样。她花瓣似的唇微微张开,有模有样的叹气道:“哎呀,谢棣他是一直都没爹,所以才习惯了的啊。”

谢晚春瞥了她一眼:“既然你都知道,还总欺负他——明知道他有洁癖,还把那袋猪圈里拿出来的肉塞给他?”

王小元就知道自己的坏心眼瞒不过自家亲娘,眨巴眨巴眼睛,乖乖的缩倒谢晚春怀里,小声道:“我就是想要逗逗他嘛......他一直都是那副表情,也不生气、也不大笑的,多没意思啊。”

谢晚春正要揪一揪女儿的耳朵,可一想着自己当初故意招惹、撩拨王恒之时的心态,便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心虚,随即才故意板了脸道:“再有下回,我可打你了。”

王小元嘟着嘴,撒娇一般的凑到谢晚春颊边亲了一口,软软的叫:“娘......”

“撒娇也没用。”谢晚春拍拍她的屁股,直接进入正题,“既然睡够了,赶紧换衣服,你在猪圈边上可沾了不少味道。”

王小元牛皮糖似的蹭了蹭,好一会儿才被“冷血无情”的谢晚春拎起来丢去洗了个澡,顺便换了一身新衣服。

等换好了衣服,谢晚春顺手就把王小元那堆脏衣服给泡水里了,抬头一看天边斜阳都快落下了,索性便搬了椅子到门边,和王小元两个人,一个打水,一个淘米,最后煮了一锅白粥做晚膳。

王小元吃饱喝足,张开手要抱抱。

谢晚春拿她没法子,只得伸手把人抱起来搁到床上,给她捏了捏被子,笑着道:“你二叔母想的任务就是爬山,所以你明日要见你爹,还得亲自爬上山呢。”

王小元伸手打了个哈欠,抬头看了看那破了大洞的屋顶,忍不住道:“那,要是下雨了,上路泥泞泞的怎么办?”

“算你们倒霉呗......”谢晚春可没啥同情心,自个儿洗漱去了,不一会儿便穿着寝衣回来,准备熄灯睡觉。

结果,没等她躺下多久,就听到摆在屋顶破洞底下的那个木盆里传来滴落的水声。

窗外亦是有了渐渐变大的淅沥雨声,乡间那土壤泡过水,散出青草又或是泥土的味道,很淡很淡。

是下雨了。木盆里的水声亦是渐渐的大了起来。

谢晚春颇为惊叹,伸手揉了揉女儿的头顶,把她那一头碎发的揉乱了,故意开口道:“王小元,你还真有点乌鸦嘴的天分呢。”

王小元啊呜一声,扑倒谢晚春怀里,哼哼了好半天,被谢晚春抚了抚脊背,这才不甘不愿的睡着了。

谢晚春搂着女儿,听着屋内屋外断断续续的雨声,轻轻捏了捏被角,顺便把女儿那一头凌乱的碎发给理顺了,忽然想起一首前人的诗作,有些想笑: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好一个,悲欢离合总无情。

不出所料,那雨果真一下就是大半夜,以至于第二天上山的时候,山路泥泞,几个爬山的孩子都十分痛苦。李氏那对龙凤胎更是差点儿要跌跤,弄得出任务的李氏都好生后悔。

谢晚春就站在王小元身后,看着她一步一步的往前,想着等会儿要是她要摔了就上去扶一扶。不过王小元倒是一路也没摔,欢欢快快的上了山,见着她爹便笑着扑上去。

谢晚春落后一步,站在后头看着那抱在一起的父女,迎上对方望来的温柔目光,也忍不和王小元一般露出微微的笑容来。

作者有话要说: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终于可以腾出手写宋大大的番外了,大家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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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已开更的新文《皇家小公举》,青梅竹马甜萌文,日更进行时哦~

阿娥三岁前都是被皇帝捧在掌心宠着长大的,就连皇后嫡生的公主都及不上。

三岁后,她才知道人家都是正经的龙子龙孙,只她一个出身不明。

不过没事,某人表示他乐意替他父皇接着宠,最好能宠一辈子。

世间有人笑我、骂我、骗我,如何治?

只要宠她、宠她、宠她,再待几年,你且看她。

——她成了你家小公举~

第125章 番外十

宋天河一直觉得自己倒霉,从穿越起就倒霉。

要不然,他一个钱财两不缺的黄金单身汉怎么就穿成了个钱财两都缺的倒霉蛋?

哦不,原主还是有十亩田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被打算图财害命的叔父、叔母给算计了,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十亩地!他在国外买的一个小庄园后花园面积都不止这个数!一想到这个,宋天河就觉得牙疼,这得多没脑子、多冷血才会为了区区十亩地去害亲侄子的性命?一想到原主的死连累的自己倒霉的穿越过来,宋天河就更是牙疼.......

真是倒霉他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宋天河根本不想为了十亩地和这些没脑子的冷血玩意周旋,他隔天就动作利落的收拾了东西,低价把地卖给了地头蛇,带着钱还有那个和他拍卖会买到的一模一样的玉扳指,直接跑去参军了——寒门子弟,要往上爬除了科举也只有从军。而寒门倘若要走科举这条路,书本费、师资费、赶考费......种种费用一百亩地都不一定够。再说,宋天河可不觉得自己穿越一回就能考过那些苦读数十年的人,所以,他也只能从军。

至于害死了原主的叔父、叔母,倘他能够功成名就,到时候对方是生是死都不过是他一念之间罢了。

宋天河平生从来都不甘平淡,他信奉的乃是“富贵险中求”,所以他一穿越便直接选了这么一条路。

甚少有人似他这般十四岁年纪便要去参军的,收人的官兵倒是怔了怔,后来还是领头的那人上来瞧了瞧宋天河的身板,捏了捏他细瘦的手和腿,懒懒的说了一句:“白长了这么高个儿,腿脚没力,浑身都没几两力气。你去从军便是去送死,还是趁早回去吧?”

宋天河不以为意的冷哼了一声,直接抽了边上武器架上的长缨枪,几下子就把跟前挑剔他的人给撂倒了,虽然一是占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二是因为使了巧劲,但宋天河这般的能耐,足以叫旁人都另眼相看了。

自古以来,军中便是靠本事说话。反正,那领头收人的官兵虽是摔了个大跤却也不气,反倒是哈哈一笑,赞一句:“好,算你小子有血性,有天赋!”说着,便把宋天河收入军中,直接调到前线东洲关,可以说是边疆一地最危险的地方之一。

昂贵的珍珠需要小心保管才能光彩如初,珍贵的巨钻却需要毫不留情的一刀一刀的切割方才可以璀璨生光。

那位收人的官兵不过是个无名之人,可他遇见宋天河的那一日却是足以载入史册,因为那是宋天河辉煌的开端。

宋天河随着一队新兵顺道压送一小批粮草去了东洲关,因着冬日里下了几场雪,路上湿滑难行,新兵里头又多是没经验的,一路上难免多耽搁了几日。没成想,还未到东洲关便先遇上了劫道的土匪。

越是临近边境,就越是荒凉,地上的硝烟和鲜血似乎从未散去过,带着一种泥土亦或者鲜血才有的腥味。而那里的土匪也是十分的嚣张——能从乱军和烽火里头存留下来的,自是有刀械、马匹,甚至论起凶悍彪勇来甚至还胜过了那些训练不足的新兵,所以他们有嚣张的本事。

所以,当数百土匪从山坡上策马而下,一群土匪先是围住了领兵的许副将,砍死了对方后,不过是手起刀落的功夫,人头落地,热腾腾的鲜血淌了一地。

在场的官兵皆是满心惶然,不知所措。

那被马蹄踏起的黄土犹如地上的黄云,数百来个土匪围成一圈,将这一队人给围住。长满了络腮胡的土匪头子高居马上,神色冰冷,毫无半点留情的意思,只是沉声说了第一句话:“把粮草留下!”

寒冬腊月,便是土匪也是缺粮的,要不然也不会全体出动来抢官兵的粮草。

在场的兵众多是还未经过战场硝烟的,此时又是群龙无首,不由得生出几分畏怯来,后头正推着运粮车的小兵不由得退了几步,似有松手之意。

只有宋天河,他从容自若的从地上捡起了徐副将时候落下的大刀,领头迎了上去,朗声道:“丢失粮草,依军法必是死罪。吾辈之人,岂能后退?何畏一战?!”

他后来也是这般教谢池春的,只是换了个简单直接些的说法——“怕什么?你怕死,难道那些人不怕死?战场上面,不是你死就是他亡,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能放松!”

谢池春初时总是觉得他心狠,连血都是冷的,可宋天河本人便是这般待自己的。所以,他也如此待谢池春。

世间求活,不过舍生忘死,死里求生而已。

至少,当宋天河将最后一句话说出口的时候,金戈的碰撞声犹如烈火一般点燃了诸人血液里的火药,血液在寒风中烧得滚烫,胸膛里的那颗心更是跳得厉害。那些奋起反抗的新兵到底还是砍下不少土匪的头颅,茫茫的雪地上洒了一滩又一滩的血,早已分不清究竟是官兵的还是土匪的。

军中的斥候不久后便得到消息,加急的派去援军去接应。

而此时,之前还威风凛凛的土匪已然死了大半,宋天河手里提着刀,一刀又一刀的与那土匪头子对砍,最后他的刀到底及不上土匪头子的那柄宝刀,寸寸碎去,他便重又再夺了一把来,继续对砍,一刀又一刀,浑然便是不要命的模样。

砍到最后,那土匪头子看着面前少年那双冷到了极点的黑眸和握刀的手,忽而心头一颤,生出一丝毛骨悚然的寒意来。待听到援军将至的信号时,他呼啸一声,首先领了人撤退。

也就是这一日,十四岁的宋天河初显峥嵘。

当时在东洲关驻守的乃是孙大将军,他听了宋天河的事迹,便把宋天河提为自己的亲兵,带在身边言传身教。他已五十多岁,乃是知天命的年纪,因膝下无子便格外关照军中的年轻俊彦,悉心教导,不吝提拔,可他待宋天河的态度却又格外不同,只有一句——

“真正的帅才人是教不了的,而是天成。”

大约,世间真有所谓的天赋,乃是凡人一生可望而不可即。

过了三年,东洲关再次被吴军所围,孙老将军病重垂危,十七岁的宋天河接了孙老将军的佩剑,接管城中守卫,□□敌军,足足守了十日。十日后,吴军退兵,宋天河又选了五百死士,在后追击,逼得吴军一路仓皇,丢盔卸甲,狼狈而逃。

十七岁的宋天河直到此时方是一战成名,不久之后,便在在孙老将军过世后接掌了东洲关的兵马。他整顿兵马,从初时的守城偷袭,到主动出击,东吴上下都已被他打得怕了,只得上书熙朝:愿意纳贡以求结两国之好。

于是,朝廷又把宋天河调到了南边继续去打战,也算是物尽其用。

地位有了,权势有了,财富亦是不缺,可宋天河仍旧是觉得无趣,想方设法的找办法要穿越回去。所以,他一路的打战,一路的求神问佛,佛堂道观不知寻了多少,道士和尚不知找了多少,寻了半天也没寻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还被人偷偷笑话了一句“宋将军这杀人杀多了,害怕会有报应呢。只是一边儿杀人,一边儿烧香问佛,又有什么用?”。报应你个头!反正那最开始传话的人已遭了宋天河给他的报应。

最后,宋天河还是在南边的一座道观里遇见了个快死的老道士。他看出了宋天河的来历,便说:“你既然是死来的,自然要死回去。”

宋天河总不能真就被他一句话说的就自个儿抹脖子,只是有些茫然:难不成,真还要在这种没空调、没电脑、没飞机、没游艇.......的地方混一辈子?

真是想想就觉得可怕,想想就觉得倒霉。

老道士大约是也知道他不是个轻易求死之人,嗤笑了一声后便伸手抚了抚宋天河拇指上的玉扳指,一字一句的道:“这东西乃是救命的东西,你可得记得收好。”

不等宋天河再问,老道士就很是干脆的自己咽了气,脖子一歪就死了。

宋天河气得不行,亲自把那一整个道观都给翻了一遍,只找到一快破铜烂铁,心绪频起之时便也在上面写了一句:天下之大,故土之遥,甚憾之。

宋天河把那块铁片握在手里,手心被咯的生疼,可他面上却依旧是冷淡如初,一如铁石一般不可动摇。

天下之大,任是他寻遍天下,竟也真就找不出回去的法子。

这可真是,倒霉死了!

不过,那玉扳指救命的法子,宋天河前前后后找了不少人,总算是知道了个大概。可他初初得势之时便已把原主的叔父叔母都给顺便解决了,还真找不到血脉相连的“续命人”。所以,这法子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个鸡肋,宋天河干脆也不胡思乱想了,只是自顾自的埋头打仗。

他杀了不少人,也救了不少人,有带着货物行商的小商人,有腿抽筋困在山上的年轻书生。

前者成了国中巨富,后者成了宋天河的军师。

而随着宋天河声名越盛,京里的圣旨也跟着来了一道又一道,只一个劲儿的催着他回京。

作者有话要说:我重新把宋天河故事的顺序理了一下,下章是以前用惯了的防盗章,可以不买。

大家么么哒。

第126章 番外十一

宋天河总是觉得自己倒霉。

可他家军师郑达可不怎么想,他听着宋天河日常一般的抱怨,额角突突突的跳了一下,忍不住就与他抬起了杠:“你要是倒霉,那全天下的人还不得都不活了!你算算,打了这么多年战,可有落下半点旧伤?不还活蹦乱跳着?官位倒是一年一升,”说罢,他还故意肉麻兮兮的叫了一声,“你说是不是啊,宋大将军。”

宋天河直接就把木案上的几道圣旨给丢郑达脸上了,可怜郑达一个文弱书生只会耍嘴皮子,被宋大将军这么忽然一砸,险些没摔了个五体投地,只能嘴上逞能,恨声嚷嚷着:“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又不是君子,”宋天河哈哈一声,伸手拎起架子上挂着的披风,大步往外头去,嘴上却还是有条不乱的交代了一句,“你收拾收拾,这个月,我们就回去吧。”

“回哪儿?”郑达差点没反应过来。

宋天河头也不回,沉声应道:“自然是回京,圣旨上的话你不也瞧见了?”

自宋天河官拜大将军,执掌三军之后,做皇帝的就总想着要把人拐回京看一看,收拢收拢人心或是敲打一番。故而,京里头的圣旨也是常来常往。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宋天河总也能想到七八十个借口给推开,久了之后郑达都险些要以为宋天河对京城是有什么阴影不成。

所以,这还是宋天河第一回开口应下圣旨要回京。郑达忽然听得这话,险些以为自家将军被人换了呢,看人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不过宋天河过日子从来就是随心所欲,他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也不管郑达那些“读书人的小心思”。所以,他自顾自的定了日子回京,自顾自的入宫去给皇子皇女做骑射老师,自顾自的给自己收了一个女弟子。

其实,要收弟子,谢池春并不是最好的人选——若论根骨心性,西南王世子齐天乐自是最好不过;若论身份地位,三皇子和七皇子也都是极好不过的,可宋天河偏偏挑了谢池春。

事后,宋天河想了好几天,总算想到一个不算原因的原因:谢池春看着最顺眼,摆在跟前瞧着也不错。他躺在自家的床上,手枕着头,想起初见那日进宫教授骑射,初见时候的情景,少见的扬了扬唇角,笑了一笑。

那天正好是午后,阳光极盛,烧得地皮都快要卷起来了。他故意去得晚,想要叫那些皇子皇女们先晒一晒太阳。等他慢悠悠的渡着步子过去的时候,体弱的七皇子和八皇子都已经撑不住了,由宫人服侍着坐在树荫下面休息。三皇子和五皇子亦是一脸难看的站在树荫底下,正交头接耳的说着话。只有谢池春和齐天乐两人肩并肩的站着,依旧在原处等着他。

按理,齐天乐那时候已十二岁,身量比谢晚春更好,形容亦是英俊尊贵,自也十分显眼。但宋天河一眼望去,第一眼看见的却还是谢池春。

谢池春才十岁,因是帝后的嫡长女,受尽了宠爱,乃是金尊玉贵的养出来的。她的皮肤就跟奶油一样白而软,仿佛一掐就能掐出水来。她一动不动的站在阳光之下,乍一眼看去就恍若一尊羊脂美玉雕出的玉娃娃,莹莹生光,毫无半点瑕疵。

宋天河远远瞧了几眼,只觉得心中一动,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走进了些,才发现那尊玉娃娃也并非毫无瑕疵——她额上还有晒出来的细汗呢,一滴一滴,晶莹剔透的好似花叶上的小露珠,折射出微微的光。

不过,离得近了也能瞧清她的五官,雪肤花貌,精致华美,已是可见未来的绝色之姿。倒是叫宋天河不知不觉间想起一句前人的来:“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就像一朵小小的白牡丹花,宋天河细细的瞧了那模样,心里又咂摸出了点可爱的感觉,颇有几分意动,想要松一松土,把花移到自家院子,花开了只给他一人看。

这念头虽是荒唐无稽,但心里这般一转儿,宋天河嘴里那句“你可愿拜我为师?”不由自主说了出去,稀里糊涂的收了个女弟子。

既是收了女弟子,也不能反悔,骑射课后宋天河往往多便留了谢池春几回。

宋天河的脾气一贯不大好,甚至称得上是古怪,便是在他身边待久了的郑达往往也都摸不透他的性子。三皇子和五皇子因为他收谢池春为徒而记恨在心的事情,宋天河这般的人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可他偏偏不点明反倒火上浇点油,偶尔还推波助澜一番,推着那两位皇子暗下手脚。

他本就没安好心,甚至还私底下等着看热闹,想着至少也要看看那朵小牡丹花哭出来的模样才好。

只是,哪怕是宋天河,也没想到事情真的就这么发生在了他眼皮底下。

那匹白马虽是宋天河送入宫的,但也是郑达提前替他准备好的,故而宋天河也不过是看了几眼,并不怎么上心。那日宋天河照例扶了谢池春上马,在边上指导着她挥鞭策马,等白马忽而发起狂来的时候,谢池春离他足有两百多米的距离。

白马嘶鸣了一身,前蹄一蹬,扬身跃起,先是要把马背上的谢池春给摔下去。谢池春似是呆了一瞬,随即很快便抓住缰绳,抱住马脖子,竭力稳住身子。可谢池春到底年纪尚小又刚刚开始学武不久,自是禁不住发狂的马匹这般摇晃甩摆,不一会儿就要开始晃晃的了。

宋天河此时才用轻功拔足跑到她身边,看着马背上的人,抬声唤她:“松手,往这里跳。”

谢池春性子果决,闻声往下看来,不一会儿就松开缰绳,往他怀里跳去。

只刹那的功夫,那匹白马已经犹如脱弦的箭一般飞步而去。

宋天河抬了手,把那朵从天而降的“小牡丹花”接了个满怀,怀里一时间又香又暖。他回忆了一下自家军师给爱猫顺毛的动作,生疏又小心的抚了抚谢池春的头发,问她道:“可有吓着了?”

谢池春乌鸦鸦的眼睫又长又卷,轻轻的搭在奶白色的皮肤上,闻言颤了颤,就像是蝶翼一般轻盈美丽。她摇了摇头,这才抬眼去看宋天河,软软的说道:“没。我没怕,我知道先生你在呢,你不会让我有事的。”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惯会撒娇,嘴里都和抹了蜜似的。谢池春连皇帝和皇后都能哄,一个宋天河自然也不在话下。

宋天河这颗战场上滚了半斤铁砂的老心肝都跟着软了软。他抱着人,想:这个徒弟倒是收的挺值的,又乖又软,摸着也挺舒服,怪不得郑达这么喜欢养他家的猫呢。

因此,瞧了眼谢池春抓着衣襟的小手,宋天河没拆穿她的甜言蜜语,亲自把怀里头“受了惊”的谢池春抱紧了些。他受圣命教授皇子皇女骑射,自然也得了进出内宫的特权。于是,他也没叫步辇,反而抱着自家的小弟子,一步一步给送回去。

因为谢池春乃是帝后的嫡长女自小长在皇后膝下,最是亲近,如今十岁了也依旧未从皇后宫里搬出去,所以他们去的乃是皇后的寝宫。

谢池春初时还安静了一会儿,到了后头便又叽叽喳喳问个不停,非要听宋天河说些战场上的故事。等快要到皇后宫里了,她忽而又安静下来,顿了一顿,小声问宋天河道:“先生,你说小白会怎么样啊?”

小白就是那匹白马的名字。其他人或是叫“飞电”或是叫“踏雪”又或者“灰云”,偏谢池春管自家的马叫“小白”,听着就跟狗的名儿似的。每回听她一叠声的叫“小白小白”,宋天河便要觉得头疼。

宋天河漠不关心的“唔”了一声,见谢池春仍旧目光灼灼的等着他的回答,这才怠懒的应道:“大概会被打死吧,到底是它把你摔下来的。要不是我接着,就那一下,你非得摔断腿不可......”他说到这儿,忽而又起了点恶劣的念头,乌眸盯着谢池春,似笑非笑的问道,“对了,你猜这回是谁下的手?”

谢池春一双水眸瞪得圆圆的,好一会儿才咬了咬唇,下唇留了淡淡的唇印,轻轻应道:“大概是老三和老五吧,他们总是不喜欢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