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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村口,火把都照完了,一切归于黑暗,在熟悉的环境中,没有灯火,大家也都能够自如地找到回家的路,人们都四散离去。沉默了一路的沈旭跃站住了:“那个,赵明月,我送你回去吧。”

赵明月看了一眼走在前面一点的三哥,心里万分犹豫,她很想让沈旭跃送她回去,但是三哥还在呢,如果他送自己回去,三哥第一个就发现不对劲了,家里人是不允许自己和沈旭跃走得近的。

这时赵明朗回过头来:“明月,我们先送有芬回去,晚点咱们再回家。”

赵明月对沈旭跃小声说:“谢谢沈书记,我三哥在呢,我和他一起回去。”

沈旭跃沉默了一下:“那好吧,你们路上小心,再见!”

“再见!”

沈旭跃转身走了,消失在黑暗中,赵明月追上赵明朗的脚步。于有芬笑着说:“明月,沈书记跟你挺熟啊?”

赵明月心头一跳:“啊?没有啊,不是很熟。”

于有芬没有再追问,赵明月松了口气。于有清一直竖着耳朵听她们说话,但是赵明月一口给否决掉了,他心里七上八下的,她和沈旭跃到底要不要好呢。

赵明月的话骗得过于有芬,但是骗不过赵明朗。送回于家姐弟,兄妹俩往回走,赵明朗问妹妹:“明月,你喜欢沈旭跃?”

赵明月说:“你胡说什么呀,哥?”

“真不喜欢?”赵明朗又确认了一遍。

赵明月非常无语地看着她哥:“哥,干嘛呀?”

赵明朗认真地说:“沈旭跃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你喜欢他也正常,但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控制一下自己的感情,他跟我们不一样,迟早是要回城去的,所以他不可能会娶你,你别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的感情。”

赵明月就知道家里人是这种担忧,便说:“哥,你能不能控制不去喜欢有芬姐?”

赵明朗被问住了,过了一会他说:“哥是害怕你受到伤害。”

赵明月又说:“我知道哥的好意,这件事你就别管我了,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也不会做糊涂事。哥,你别跟爹妈说起这事好吗?”我喜欢他,那是我的事,与他无关。

赵明朗犹豫了一下:“你不让家里帮你介绍对象,是不是因为他?”

赵明月摇头:“不是,我倒没往这方面想。我只是觉得自己还年轻,以后会有无数的可能,为什么要这么早就把自己的下半辈子给定下来?现在都是新社会了,我想自由恋爱结婚。”

赵明朗说:“嗯,我也觉得自由恋爱比较好,不过呢,人还是要切实际一点,不要太好高骛远。”

“哥,你放心,我知道的。”

临近过年,家家户户都准备杀年猪了。这是每个家庭一年中最大的产出,一般人家都是养两头猪,一头是给队上养的,一头是给自己家的,不能养多了,养多了就变成了资本主义,要被割尾巴的。

队上的猪早在中秋节的时候就送走了,自己家里的一般都是养到年末才杀,这样过年就有肉吃,也有钱花,可以过一个好年。杀年猪了,就意味着要过年了,孩子们都欢欣雀跃,因为有肉吃了。

过小年这天,赵明月家里杀猪,这天她没上工,和堂妹赵明秀一起去打柴了。赵明月挑了一担柴从小岗山回来,到家门口的时候,看见两三个知青站在自家门口聊天,沈旭跃也在其中,他看见赵明月肩上的担子,赶紧走过来:“给我吧,我来。”说着就伸手来接她肩上的扁担。

“谢谢。”赵明月的脸红了,不过她本来挑着柴走了很长时间的路,脸上早就红扑扑的,不大看得出来,这种红让她的脸色面若桃李,千娇百媚,一时间看得站在走廊上的两个知青都愣了片刻。

赵明月心里纳闷,沈旭跃他们怎么过来了。她指点沈旭跃将柴挑到柴房里:“放在这里吧,谢谢沈书记。”

沈旭跃说:“不客气。”

赵明月没有当面问沈旭跃来自家做什么,走到厨房去问正在忙着做饭菜的母亲:“妈,沈书记他们怎么来了?”

胡年春笑着说:“他们来咱家买肉,正好过来帮忙杀猪,我留他们在家里吃饭了。”几个知青知道她家杀猪,凑钱跑来买肉打牙祭,正巧猪还没杀,就一起帮忙抓猪宰杀。

赵明月心里高兴,嘴上说:“当心他们给你吃穷了。”都是一群壮劳力小伙子,个个都能吃,得多少才能喂饱他们啊。

胡年春笑道:“一顿饭还能给咱们吃穷了啊?”

赵明月看母亲揭开锅盖,里头炖了满满一大锅海带和骨头,她揭开旁边的锅子,里面也有满满一锅芋头炖肥肉,不由得抿嘴笑了。

赵明月将菜一碗碗端上来,因为人多,盛菜都是用的大海碗,一大碗一大碗地堆得冒了尖儿,足见主人的热忱。

沈旭跃笑着说:“婶子,你别是把你家整头猪都端上桌来了吧?别太客气了,随便吃点就好。”

赵明月抿嘴乐,小声地说:“想得美!”

沈旭跃含笑看着赵明月,咧嘴傻乐。

这顿饭非常丰盛,菜式也十分粗犷,大骨炖海带,肥肉炖芋头,炒肺片,小肠汤,大白菜,还有一碗冻鱼,这已经是这年头最丰盛的菜色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让一众长期都缺油少荤的人们眼睛都发出了绿光。

按照惯例,家里有客人在,赵明月和母亲都是在后头厨房吃饭的,不会上桌。堂屋里客人们都上了桌,沈旭跃问:“婶子和赵明月呢,他们怎么不来吃饭?”

赵顺生说:“不用管,我们吃吧。”

沈旭跃说:“那怎么行,他们是最辛劳的人,忙碌了那么久,怎么能够不来吃饭。”说着站了起来,“婶子,赵明月,你们都到外面来吃饭啊。”

胡年春摆手说:“你别管我们,你去吃饭吧,我们在这边吃就好了,这边也有菜。”

沈旭跃站在门口不动:“我们家里,我母亲和姐妹都是跟我们大家一起吃饭的,没有女人不上桌的道理。毛主席都说了,男女平等,这平等首先就要从消除男女分桌吃饭开始。”

赵明月听他这么一说,抿嘴笑,拉着母亲的胳膊:“好了,妈,沈书记都在批评教育我们了,走吧,我们到外面去吃饭。”

沈旭跃含笑看着赵明月:“我可不敢批评教育。”

赵明月和母亲到桌边坐下,加上屠户师傅,一桌子正好八个人。因为家里人多,担心不够吃的,赵明月的大哥二哥帮完忙,拎着猪血和小肠回自己家去了,要到晚上才会过来一起过节。

刘卫国说:“这就好了,正好一桌人。今天过小年,虽然现在还是中午,我们也凑个热闹,跟大家一起团个圆。”

沈旭跃端起酒壶,给胡年春和赵明月都斟了一杯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感谢赵叔和胡婶招待我们几个,这杯酒敬你们。”

杯子里是家酿的米酒,因为粮食少,酒也就显得弥足珍贵,只有逢年过节以及重要的日子才有机会品尝得到。

大家都端起酒杯来敬酒,就连赵明月,也端起了酒杯,她的酒量起码在上辈子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对沈旭跃倒的酒并不拒绝。

胡年春看见女儿喝酒,便说:“明月,你不会喝酒,少喝点。”

赵明月嘴巴笑成了一个弧度:“知道了,妈,我学着喝一点,不喝多了。”

赵顺生举着筷子夹菜,说:“别客气,吃菜吧。”

主人带了头,客套了许久的客人们都举起了筷子,伸向了早就瞄好了的菜碗里,这么久没吃到肉了,如今有机会吃杀猪菜,岂有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的道理。

一时间大家都不喝酒了,只埋头苦吃,胡年春给女儿夹了一大块肥肉,放在她的碗里:“吃吧,明月。”

赵明月看着那一大块切成三角形的肉,只有最上面一层有一点瘦肉,下面全都是白乎乎的肥肉,她有些犹豫,这么粗犷的吃肉方式,她已经多年没有见识过了。这年头吃肉以肥为美,肥肉才有滋味,瘦肉太柴,大家都缺油水,见到肥肉就欢喜。赵明月看大家包括沈旭跃在内,都兴致勃勃地嚼着大肥肉,只好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幸而肉炖得也烂了,入口即化,滋味还是很不错的。赵明月吃下一块肉,她妈还要夹第二块过来,赵明月赶紧端上自己的碗转到一边:“妈,我不要了,你自己吃。”

胡年春将肉已经夹了出来,见女儿不要,只好转个弯,将肉放进了旁边老伴的碗里,赵明月看着母亲的动作,心里有种酸酸的滋味,这年头的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心里就只剩下了儿女和丈夫,自己就完全弱化到无,任何需求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赵明月赶紧给母亲夹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妈,你也吃。”

胡年春笑了一下:“我吃了的,你别给我夹,自己吃吧。”

“女儿给你夹块肉怎么了?吃了吧,妈。”赵明月看着消瘦的母亲,默默地埋头扒饭。

对面的沈旭跃将她们母女的动作都看在眼里,他垂下眼帘,默默将这一幕记在心里。

赵明月的酒量显然还没有锻炼出来,才喝了一杯酒,脸就红得跟花瓣一样娇艳了。胡年春说:“明月喝醉了,不要再喝了。”

赵明月知道自己喝酒上脸,尽管还没醉,也坚持不肯再喝了,便收了杯子,含着笑听大家说话,慢慢吃着饭。

沈旭跃坐在她对面,看着娇艳如花的赵明月,喝着度数并不高的米酒,也觉得自己有点醉了,他在心里说,男人要是能娶到赵明月,这辈子就已经值了。

第29章 做鞋

酒足饭饱,沈旭跃和他的知青朋友连连道谢着离去,几个人都喝了点酒,那点酒不至于喝醉,却足以刺激大家的神经,三人都有点兴奋。刘卫国感慨说:“赵家的女儿真漂亮啊,看得我都差点心动了。”

另外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朋友妻,不可戏,卫国,你可别乱打人家的主意。”

刘卫国喷着酒气,摆摆手:“我哪有,只是那么一感慨,赵明月确实挺漂亮,老沈眼光不错。老沈,你真不考虑把那丫头追过来?”

沈旭跃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言之过早。”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么漂亮的姑娘,难保不招别人惦记,等哪天嫁作他人妇了,有你后悔的。”刘卫国说。

“她还小,嫁人应该还早。”沈旭跃迟疑着说,这话明显是在安慰自己,“再说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儿,这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很不好,我有点怕耽误人家。”

另一个朋友叹道:“赵家的女儿挺好的,不过就是农村人,以后要是回城就麻烦了。对了,你为什么不上大学,你的资历什么都够了吧,而且村里的推荐名单不都是要经你的手?要是能早点回城,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城里人娶农村人,和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概念又不一样,至少回城没那么多麻烦事。

沈旭跃说:“我们这几年才轮得上一个名额,之前还被赵金云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们哪里肯让我出头?”

刘卫国突然嘿嘿笑:“我说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

沈旭跃苦笑一下,谁叫男人总是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拥有,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村里,他实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么一天,他功成名就,赵明月也云英未嫁,然后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去?

另一个朋友感叹说:“还是慎重一点好,别跟老缺一样,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撒手不管,这种事太缺德了,对谁都不公平。”老缺原来也是他们这儿的一个知青,年纪比他们大几岁,娶了个农村媳妇,孩子都生了两个,后来有机会回城,因为没办法将老婆孩子的户口迁回城里,为了能回城,便离了婚,说是以后安顿下来再来接老婆孩子回去,结果一去不返。

刘卫国叹气说:“是啊,老缺这还是个男人嘛?自私自利,太缺德了。这种事咱们老沈也干不出来。”他拍拍沈旭跃的肩,“再等等吧,运动已经结束了,大家的问题都陆续要解决。没准会有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沈旭跃此时不由得有些庆幸赵明月年纪还小,不到结婚的年纪,运动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会有无尽的可能。

另一个朋友说:“对了,老沈,那个经常来找你的大小姐呢?她最近是不是要回城了?”他指的是吴婕,吴婕虽然也是个跟他们一同下乡的知青,但是一向都心高气傲,脾气很不小,除了沈旭跃,谁都不怎么待见她,当然,她也不怎么待见别人。

沈旭跃想到吴婕,又想想赵明月,突然有些心烦气躁,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别提这事了,顺其自然吧。”

沈旭跃当然知道吴婕要回城了,她的父亲已经恢复工作,虽然还没有平反,但也是指日可待了。吴婕家里已经帮她找好了接收的单位,马上也要返城了。前几天吴婕还来找过他,问他愿不愿意同她一起回去,她说要是他同意,她会跟她爸写信,让他帮沈旭跃也安排一份工作。

吴婕没说出来的意思是,只要他点头,那就等同于他们两个确立了恋爱关系,以后就要娶她。沈旭跃没有答复吴婕。他不喜欢吴婕,她太娇气,甚至有点跋扈,活脱脱一个大小姐,离他理想中的伴侣差着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吴婕喜欢他,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装聋作哑,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毕竟双方父亲关系不错,又下放在同一个县。他知道吴婕想了很多办法想调到月亮湾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还是没能成行。

沈旭跃抬头看了一下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厚厚的,遮天蔽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烟消云散,得见青天和朗日。

晴天还没来到,冷雨倒是先来了,淅淅沥沥的,寒风刺骨,又潮又冷,人们总算可以歇息一下,不用去出工了,这年头,农民唯一的休息日,便是雨雪天。这也仅仅是指露天地里的活可以停下来,室内的工作还是要继续的,赵明月还得去席场编席。

新芦苇早已收了回来,现在正是编织旺季,编席比在露天地里干活又好一些,起码不用风吹雨打的,但是有一点不好,冬天特别干燥,容易伤手。天冷了,苇片子也冷得发硬,锋利得跟刀子似的,稍不留神就被苇片子割伤了,所以每个女人的手都被割得伤痕累累,长时间都难以愈合。

赵明月买了蛤蜊油涂抹,但还是不够滋润,伤口愈合得很慢。而且双手经常暴露在空气里,虽然时常都在动作着,也还是免不了长冻疮,等到一忙活起来,双手发热了,冻疮就开始发热发痒,特别难受。赵明月准备明天上街去买点细毛线来织一副手套才行。

结果这天夜里突然下起了雪,雪花纷纷扬扬,到第二天都没停,地面上全都白了,孩子们都欢呼雀跃的跑去堆雪人,大人们总算有理由在家烤火不出门了,忙碌了一整年,也该歇息两天了。下雪了,路面湿滑,赵明月就不能去赶街了,只好又跑到席场去上工。

傍晚,赵明月从席场下工回家,雪已经停了,天色已经暗了,外面没什么人在走动,孩子们玩了一天雪,此刻也乏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明天开始休息不去上工,在家好好歇歇,看看书。走到那丛凤尾竹边的时候,闪出来一个人影,对方叫她:“赵明月。”

赵明月猛地一抬头,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她略有些诧异:“沈书记。”

沈旭跃快步朝她走了过来:“才下工啊。天好冷,席场冷不冷?”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冒着白气。

赵明月朝他摇了摇头:“还好,席场人多,不算太冷。”

沈旭跃将揣在口袋里的右手拿了出来:“上次看你的手被划得都开口子了,昨天去县城,看到有这个,帮你买了一盒。”他展开手,居然是一盒片仔癀珍珠膏。

赵明月诧异地看着那盒珍珠膏,这个年代这种膏在他们这边很少有卖的,通常只在大城市才有,她怀疑他们县城会有卖,不过心里却是甜丝丝的,没想到沈旭跃会注意到这个小细节,她垂了眼帘不敢看对方,问:“谢谢。多少钱呀?”

沈旭跃看着她:“不要钱,我送你的。”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谢谢你。”

沈旭跃看着她的手:“你长冻疮了?”

赵明月将手收回来,放到身后,点了下头:“长了一点。”

沈旭跃说:“我们屋的刘卫国脚上也长了冻疮,他用麻雀脑子涂了几次,好像好了。不过那东西挺恶心的,有点吓人。你可以用茄子梗烧开水多泡几次,这样也会好,就是效果有点慢。”

赵明月笑起来:“好的,谢谢沈书记。”

沈旭跃一直听她喊自己书记,总觉得心里不得劲,想听她叫自己的名字,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要求来,算了,以后再说吧。沈旭跃说:“那么…我先回去了。”

“好,沈书记慢走。”赵明月点点头,低头看着他脚上的解放鞋,估计是在雪地里站久了,鞋子面上已经湿了,他会不会也长冻疮呢?赵明月站在原地,等着沈旭跃的身影跃绕过凤尾竹,消失不见了,才折了一根竹枝,就着雪地里沈旭跃的脚印比划了一下,然后拿着那段竹枝回家去了。

胡年春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一有空就想法子缝缝补补,保证全家人的衣服整齐干净。她做鞋子也是一把好手,赵明月不止一次见母亲做过,但她自己从未尝试过,如今她有了做一双棉布鞋的念头。就是现在有点晚了,她又不大会做,恐怕等做好就已经天气暖和了,即便如此,她还是决定要做一双试试。

胡年春发现女儿转了性子,开始学着要做鞋子,觉得好奇,也很支持,虽然现在都开始流行穿解放鞋,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布鞋穿得贴脚、透气、舒心,每年都坚持给家人一人做两双鞋子。胡年春看着女儿剪出来的鞋底样子:“明月,这么长的脚,给谁做呢?”

赵明月说:“很长吗?我也不知道给谁做,就是想试着学学。”

胡年春看着女儿:“就算是试着做,也该按照能穿的尺寸来啊,否则不就浪费了?”这年头什么都精贵,就算是纳鞋底的边角布料也是好不容易才攒下来的。

赵明月看着母亲:“那我看看,给我三哥穿应该可以吧。”对不起,三哥,借你做一下挡箭牌。

胡年春笑起来,儿子女儿的感情真好:“你对你三哥还真好。”

“那当然,我三哥对我也好啊。”赵明月皱皱鼻子。

赵明朗回来了,进了赵明月的屋:“我听说有人要给我做鞋子?”

赵明月正坐在床边,用浆糊将白布一层层糊上去,另一只鞋底已经糊好了,她抬头看着赵明朗,冲他憨笑了一下。赵明朗拿着那只已经粘好的鞋底,用手比划了一下:“这脚比我的还长啊,不是给我做的吧,丫头?”

赵明月赶紧将鞋底抢回来:“嘘,三哥,这不是给你做的。你别告诉咱妈。”

赵明朗在她身边坐下来:“那是给谁做的?爹的脚还没我的脚长呢。”

赵明月不说话,她要是说了,肯定要被赵明朗笑话死去。赵明朗在她的床头看到了一个盒子,拿过来一看:“这是什么,雪花膏?哪来的?”

赵明月赶紧抢回来,放在枕头下藏起来:“别翻我的东西。”

“好啊,赵明月同志,你老实交代,背着我们和谁偷偷来往?”赵明朗严肃地说。

赵明月扭头看着她哥:“没有偷偷来往。”

“那就是光明正大的?”赵明朗说。

赵明月咬着下唇,犹豫了片刻,才说:“是沈旭跃送我的,他看见我手开裂了,送了一盒珍珠膏给我擦擦。我说给他钱,他不要,我总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就想做双鞋子给他。算是回礼。”

赵明朗说:“你们这一来一往的,不是偷偷来往是什么?小两口之间才这么干呢。明月,这要是给人知道了,对你的名声可不好啊。你们这关系不清不白的,凭什么要给他做鞋子?”给陌生男人做鞋子,那就基本等于表白了,说明她喜欢对方。

赵明月抬起头看着赵明朗,眨了眨眼睛:“这有什么关系,你没穿过有芬姐给你做的鞋子?”

赵明朗被妹妹一下子问住了,他跟于有芬也是在私底下交往,并没有公开,于有芬以前确实给他做过几双鞋子,不过今年好像没有了。

赵明朗站起来:“好吧,随便你,我只是觉得女孩子应该矜持一些,不要那么主动。”

赵明月说:“我知道分寸的,放心吧,哥。”又不是她主动的,她不过是投桃报李罢了,反正她现在知道了,自己绝对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第30章 饺子

过年这天,天终于放晴了,和暖的冬阳如温暖的手,照拂在厚厚的积雪上,反射出白亮耀眼的光芒。积雪在暖阳的温柔抚摸下,消融无声,化为涓涓细流,顺着屋檐下亮晶晶的冰棱子滴答下来。不时有晶莹的冰棱从屋檐下掉下来,孩子们也不怕冻,将冰棱子拿在手里,到处去嬉戏玩闹。

大队食堂的烟囱里飘着炊烟,屋子里热闹沸腾,知青们都聚在一起过年,大家都卷起袖子,自己动手准备年夜饭,菜蔬是队里配给的,他们又自己凑钱去买了些肉类。知青们本来就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花钱比村民们大方多了,如今又有不少人都已定了去向,马上就要回城,自然要好好庆祝一下,所以这个年过得是前所未有的丰盛。

沈旭跃从小是在北方生活的,特别喜欢吃饺子,他去县城采购的时候,看见有面粉卖,便用粮票买了五斤白面,准备回来包饺子。此刻一群年轻人便在厨房里和面剁馅儿,饺子馅儿是白菜猪肉馅儿的,虽然白菜多了点,但也挡不住人们向往饺子的热情。只听得刀敲砧板的叮咚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响成一片,这个年,是大家来这边后过得最舒心的一个年了,虽然还有不少人没有找到回去的路子,但是那么多人都可以回去了,到自己应该也快了,大家都信心满满。

有人提议唱歌,于是厨房里便响起了嘹亮的歌声,从《社会主义好》一直唱到《打靶归来》,刘卫国说:“经常听这些,来点不一样的,老沈,给我们唱点不一样的吧。”

“对啊,老沈,给我们唱一个吧。过完年,我们好多人都要走了,以后想听都听不到了。”

沈旭跃正卷着袖子在揉面,看了一眼大家,说:“去门外看看,有没有别人来。”

一个女孩跑到门外看了一眼:“没人。”

沈旭跃说:“那我轻轻唱一首不一样的,你们安排人守在门口,别让人发现了啊。今天过年,咱们来点欢快的。”

大家都屏住了呼吸,沈旭跃开始唱:“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唱的居然是《红莓花儿开》,大家的神情都激动起来,这个旋律,多么悦耳动听,多么熟悉又多么陌生,多少年没有听到了啊。

“…让我的心上人自己去猜想!”沈旭跃唱完最后一句,整个屋子里都静悄悄的,不少人眼中都含着泪花,沈旭跃笑了一下,“怎么啦?”

有人轻轻啜泣了一下:“老沈,你唱得太好听了。能不能再唱一遍?”

沈旭跃“嘘”了一声:“我可是冒着犯错误的危险在给大家献唱啊,以后有机会,咱们要放开喉咙好好唱。”这个时候的俄国歌绝对是禁区啊。

大家都吸着鼻子点头。沈旭跃拍拍手说:“好了,面好了,会包饺子的来帮包饺子吧,不会的也来学。”

月亮湾的知青原本有二十来个,走到现在,只剩下十多个了,等过完年,走得就剩七八个了,大家共同相处了好几年,同甘共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就如同兄弟姐妹一样,如今要各奔前程,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是想到以后难再聚首,不由得又有些情绪低落。

沈旭跃不是这群人中年纪最大的,但一直是大家的主心骨,见大家情绪低落,便不断地说笑话,调动气氛。

大家被沈旭跃逗得重新高兴起来,这时有人突然跟沈旭跃说:“老沈,有人来了,好像是找你的。”

“谁啊?”沈旭跃放下擀面皮的罐头瓶子往外走。没有擀面杖,就用罐头瓶子替代,罐头瓶子有点大了,不怎么趁手,但也难不住聪明能干的沈旭跃。沈旭跃走到门外,看见院子里站着的吴婕,愣了一下。

吴婕脖子上系着暗红格子的围巾,穿着一件深咖啡色的毛呢大衣,脚上穿着一双皮鞋,打扮得非常摩登,她此刻双手揣在裤兜里,不住地跺着脚,看见沈旭跃,也不过来,沈旭跃只好走过去:“你怎么来了?”大过年的,又不是初一,跑过来干什么。

吴婕将手拿出来,在嘴边呵了口气:“冷死了。旭跃,我今天是来道别的。”

沈旭跃皱皱眉头,吴婕比她还小四五岁呢,平时都管他叫哥,今天居然直呼自己的名字,他努力忽略掉这件事,回头看了一眼厨房:“那去宿舍坐坐吧,我们在包饺子,一会儿吃了饺子再走吧。正好,出门饺子回家面。”

吴婕摇摇头:“不了。我说说话就走,还有朋友等我呢,我们一起回去。”

“怎么这么急,不等过完年再走?”沈旭跃问,今天走,过年都得在路上了。

吴婕撇撇嘴:“这鬼地方,我一天都不想多待,越早回去越好。”她抬头看着沈旭跃,“等我回去了,我跟我爸说一声,帮你安排一个单位,到时候你也可以回去了。”

沈旭跃摆摆手:“不用,我的事我自己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