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原地稍微休息了一下,补充足够体力,沈泽从门口的湿棉布上仔细的擦了擦四只脚蹄,才迈步走进林妙妙的屋里,哗啦啦的水声从近处传来,沈泽思量着自己的事,慢慢的却随着这水声往里头踱步而去。

少女娇柔的嗓音在近前唱起小调,不知使的是哪种民间语调,听着竟像是在云雾间,飘忽不定的挠人心肝。

沈泽微微抬头,恰好可以瞧见林妙妙粘着几只花瓣的光洁的臂膀,起伏不定的水面灌注在她涨满的胸前,深白色的沟壑若隐若现——高高的木桶下,巴掌大的猪猡一双沉如深渊的眼睛蓦地睁大。

沈泽面上泛红,恨不得挖出个地缝钻进去。他虽在营中数年也不曾沾过女人,但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将军,此时正值灵魂转换、心神纰漏之际…哪能受得了突如其来的这般诱惑?

他蹬蹬连退两步,只觉得鼻中一热,灰白的地面顿时滴落一抹摔裂的血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青阳妹纸的浅水炸弹(づ ̄3 ̄)づ

第十二章【何为勇者】

第十二章【何为勇者】

经了一次教训,女儿家的闺阁,沈泽却是再不敢随意乱闯了,虽然身体是只猪,但心理上他还是个人,一个正当年华、血气方刚的男人——以至于当那双笔直修长的白腿走到他身边,如玉般的手指揉了揉他的脑袋时,他也不肯抬头瞧上一眼。

小猪猡漆黑的脸落在阴影里,灯落下安安静静。

林妙妙家中取了编制的米筛做底,又翻箱倒柜的找出自己小时候用过的短褥铺好,再一转头,却见巴掌大的小东西已经自觉的走到自己新地盘边上,两只前蹄搭在上头,埋头稍稍用力,便一头扎进绵软的短褥里。

林妙妙不由惊奇,暗暗思量富贵当真聪明,竟知晓那处将是他日后的居所。

后又念道,世上莫说是富贵这样的小猪,便是人,在陌生的地界,只怕也要比往常聪明百倍。林妙妙在心中摇了摇头,前世十六岁那年之后,她便已知道,除去最为熟悉的、相依为命的家人,便算外人对你露出多么善气的笑颜,却也不见得真心待你——她以往就是因为奢求的太过,以至于到最后,心死如灰落。

那时的自己,寄人篱下,磕磕绊绊数载终于学会看人眼色,和如今刚来林家的小富贵却也没什么不同——想来它现在也该是惊惶居多的吧?

小家伙。

林妙妙摸摸小猪猡的皮毛,将一碗白水搁在它身侧,起身走到妆奁台前,掏出搁在床底的紫匣子。将暗淡的蜡光吹灭,生冷的月色流水一般铺展在镂刻着花好月圆的盒面上。林妙妙眼睛睁得很大,手指触摸着盒面上精致的镂刻,眼底隐隐有几许情绪氤氲,却终究归于平静——抬手将盒子打开,一支血玉雕成的簪子映入眼中。

看起来也不过是稍显精致的簪子,可它的真正身份,却是当年圣璁翊太后赐下来的十二钗之一,梅英采胜簪。

前世,她就是因为佩戴了这支发簪,才被国公府中的人发现,从而得悉了自己的身份——原来她的父亲,竟是萧国公的长子萧靖安,而她的母亲,更是因着父母双亡、自小养在宫中的绍伦郡主。

眼前这只发簪,则是她的亲生父母的留给她的唯一身份证明。

想来那时候,初为人父的萧靖安便已猜到是京中的二弟要谋害他夫妻俩,因而把出生不足三月的自己放在一户农家门外,以致被现在的爹娘收养。

可笑她上一世未能洞悉这许多事,还认贼作父,将那人看做亲叔父,以为自己成了国公府大小姐,地位便水涨船高,不仅财富唾手可得,还能嫁得如意郎君——也不过是别人眼中的跳梁小丑罢了。

林妙妙单手撑住侧脸,指尖从簪身上滑过,冰凉的气息从指尖窜入体内。林妙妙神色恍惚,这一世她是不准备再入国公府的,那么手中的簪子,她是不是该丢弃呢?或者,只要将其稳妥的封藏住,便可避过京中那些人的视线…只是她的容貌似母,只要见过她母亲的人,一定会将她与之联系起来,如此想来,将簪子藏在身边,实则并不安全。

然而这是但亲生父母唯一留给她的东西,她常年带在身边,早已习惯了,又如何舍得丢弃?

手指猛地扣紧檀木盒,林妙妙不安的闭上双眼。

再让她想想。

不远处沈泽微微睁开眼睛,两只前蹄抵在下颔,淡淡的目光平缓而安静,正一瞬不瞬的看着侧卧在床上的少女,半晌,他闭上眼,脑海中却不断闪现出少女在月色下,清冷的几乎要渐渐弥散的神色…她有什么烦心之事?父母安泰,衣食无忧,她哪里该有什么忧愁,大约只是因为身为女人,感情比较充沛吧。

虽是这么想,但沈泽窝进软褥里,还是无意识的紧紧皱起了眉头。怎么这女人如此脆弱,若是像他一样,睁眼便成了猪,只怕当即就要哭个天昏地暗不可。

隔壁,林父和陶氏一个爱不释手的摆弄着玉石,一个坐在炕上缝补衣物,也不知先前说到什么话题,陶氏手下一顿,眼睛里微微露出些笑意,言道日前临县难民之事,只是说到最后她却低叹一声,心说当年捡到林妙妙的时候,也是初秋的一天,那年她未足月的儿子刚刚发病没了,上天却又送给她一个闺女。

林父推开门的时候,她就躺在门口,很小的身子包裹在襁褓里,柔软的哭声比猫儿还细,却睁着眼睛,可怜巴巴的往远处瞅。

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对他们家来说,却是迎来了新生。

陶氏添了油灯,火光又旺了一些,只是屋里的两人却都没注意到,窗外有人偷偷的路过,并且推开了女儿屋里的大门。有人悄悄的推开屋门,一步一步探进去。故意放轻的脚步声越发逼近,沈泽小耳朵翻了一下,眼睛睁开一条细缝。

是个高瘦的男人,以麻布蒙着脸,似乎是第一次偷盗,在柜子里小心翼翼的翻弄了好久才扒出几枚铜板。

入室偷盗之人是个男人,若声张出去,对女儿家闺誉不好,沈泽想了想,终是忍下了想要将这人一脚揣翻在地的心态。

他如今的体格,实在也做不出这等高难度动作。

“听说林家做起了买卖,发达了,怎么屋里只有这么点银钱…”那人喃喃自语,顺着墙根往林妙妙床边走去,沈泽心中一跳,立时站起了身子,只是他现在身为幼小的猪猡,四只短蹄挣扎了许久,才从窝里跳到地面。

再一抬头,只见那人已发现了床边上摆着的檀木盒子,里头血色的玉簪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红光,一看便知价值连城,然而很快,高瘦男人的目光便转到林妙妙的脸上,血玉的微光足以照得清少女的脸,那一弯浅浅的眉,和玉洁高挺的鼻梁,将她精巧的脸型整个都勾勒出来,林妙妙样貌随了轻声母亲,而她的生母,在许多年前,曾被无数宫人夸赞过容貌…如此可见一斑。

高瘦男人咕咚吞了口唾液,在黑暗里声响很大,然而他似乎已然忘却了本身的来意,渴望的舔了舔唇,这便要伸手去摸她的脸——林妙妙听到声音,睁开眼睛,挥起胳膊将男人的手甩在一边。高瘦男人心中一惊,目光复杂的神色交替,愈发阴寒。

沈泽心中暗叫不好,哼哧哼哧闷头往床边疾跑,只是巴掌大的身子,腿脚又不灵便,无法在第一时间感到,何况就是赶到了,只怕他连这人的一巴掌都抵挡不住。一念及此,沈泽心中的无力感愈发加剧…倘若此时他是人身,定要将这恶人斩于刀下!

沈泽喉咙里憋足了一口气。

“我许你拿了这簪子走,可你若胆敢碰我一下,这辈子也别想逃过牢狱之灾了。”林妙妙冷眼瞧着偷盗她玉簪之人,也没有忽视掉这人眼中的冷意,即便心中害怕,却也不敢表现出半分,“我爹娘就在隔壁,只要我大叫一声,你猜自己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男人眼中果然露出几分迟疑,但脚步还不曾挪动。

几点星光下的林家农舍里,暗夜中骤然响起一道专属于猪猡的、凄厉而悠远的嘶号,传向四面八方。

接着一道黑色的人影手忙脚乱的从林家翻墙而出,衣服还被墙上的钩子挂的发出刺啦一声巨响,那人不管不顾,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林妙妙的香闺里,沈泽喉咙里清了清嘶哑的嗓子,甩了甩尾巴,前蹄努力了两下,将自己再次刨进窝里,淡然的眯眼大睡。

偷鸡摸狗之辈便罢,还兼偷香窃玉,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作者有话要说:——

卡到现在终于码出来了【一脸血】

第十三章【意中小兔】【捉】

第十三章【意中小兔】

听到声响,林父喊陶氏留着,自己拿了油灯过来,稍稍一碰便开了门,转眼,见闺女正表情有些呆怔的坐在床头,屋里乱七八糟,橱门也大开着,林父到底也是活了三十好几的人,这一看哪还不知是遭了贼了?他面上表情不好看,心里头更是气都不打一处来,自己家好不容易过上几天好日子,这还糟了贼惦记!林父黑着脸,语气压抑:“没丢什么东西吧?”当着闺女的面不好爆粗口,林父只得在心里怒骂,哪个王八蛋连女儿家的闺房都不放过!

林妙妙心有余悸的缩了缩肩膀,“我自小带在身边的那支梅花簪叫那人抢走了。”见林父额上青筋顿先,林妙妙又安慰道:“不过是一支簪子,偷了也便偷了吧,往后咱家赚了银钱,还怕买不起簪子么?”那簪子到底是留着还是丢了,既已有人帮她做了决定,便虽天意而去罢。

实则东西真正被偷的那一刻,林妙妙心里隐隐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这一世,她再不会与那些所谓的亲人,有任何交集。

“唉,这可不一样,那簪子可是…”林父欲言又止,差点说漏了嘴,后来想起闺女还不知道自己是他捡来的,顿时喉中一噎,复又叹了口气,“你现在还不明白…”

“反正已经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呢…”林妙妙哪还不知道林父在纠结什么,连忙转口问道:“前几日听娘说,咱家要往城里头住了,爹您相看好房子没有?”这也是她近来最为关心的事,林家虽好,那也只是有爹娘在,倘若说这房子,却叫她苦不堪言。

尤其是这屋里冰凉的硬床板,便是已经铺了几层着褥子,睡上一觉却仍叫她腰背酸痛,倘若不是日日沐浴舒筋,只怕背上这曾皮早就青了。

“相看好了,就是如意坊后头那栋宅子,老太太儿子头两年跑去外地营生,最近回来要接着老母走,宅子就空下了——听人说起过咱家要在城里买房子,也就直接找了我商量。”林父说起房子来,脸上笑意也加深了许多,一个男人最得意的事,可不就是能让家里吃饱穿暖么?不过他脸色又僵了僵,沉声道:“我去跟你娘说说,明天就得搬到城里,外头待着不太平。咱家赚得钱越多,今晚这事儿往后还得再有…”说着,林父走到橱子边上,将歪在一边的橱门关上——也不知是那偷盗之人动作太大还是用力过猛,橱子整个都移了位。

林父随意往地下一瞧,下一刻眼睛却登时圆了。

林妙妙探着身子瞅了瞅,见林父身子猛地一僵,讶道:“爹,怎么了?”

林父将橱子挪回原位,站着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转身对闺女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道:“快睡,明天再说。”说话时林父眉梢还带着几分震惊和喜色,与月前的愁眉苦脸形成极大反差。

林妙妙虽说不解,却也知道外头已是深夜,没有多问,见林父关了门离开,屋里头又暗了下来,窗户上镀了几层冷光。林妙妙平躺在床上,一双漂亮的眼睛却往沈泽身上看了看——方才无故嘶号救了自己一命的小猪猡已经安然的窝进米筛里沉沉的睡过去,盖住半截黑脸的耳朵时不时动两下,扇打着蚊虫。

许是因为时常以绿珠融在水中沐浴,自那以后,除去皮肤变好外还有防蚊虫的效果,也因此从未有蚊虫叮咬过她的皮肤。不过她前世却时常糟了虫咬,痒的要去挠,挠了又怕伤皮肤,对这些天上飞的小黑点恨得牙痒痒。林妙妙暗自琢磨着,富贵虽然是猪猡,却也不过刚出生的模样,换做孩子甚至还是嗷嗷待哺吃奶的年纪,就这么看着,她实在硬不下心肠——林妙妙起身套上鞋子,端起陶氏放在床底下的一碗艾草糊,以麻布沾着往小猪猡周边抹了两圈,见味足了才停下。

正要收手离开时,小猪猡闭着眼睛,似乎在伸懒腰般拱了拱前蹄,轻触了下她的手背。

第二日一大早,天才蒙蒙亮,林妙妙睁着眼睛看着林父从自己橱子底下的地面剜出颜色通透的砖块状玉石,心里却涌起了一股子难言的冲动,她是不会记错的,当初荷包里的两颗绿珠,一颗掉进了洗脸盆,另一颗便就是滚到了橱子底下,原本她也是要找出来的,只不过白日里事情太多,没几日便忘了这回事。

若非林父不经意瞧见橱子底下的玉石,只怕她到现在仍不能确定,手中的绿珠还有可‘点石成玉’的功用。

听到林父嘴里小声叨念着自己何时将这种宝贝砌进了地里,林妙妙小解的功夫悄悄往林父和陶氏房里又扔了两颗绿珠,而后好奇的看着父亲手里的玉石道:“爹,咱家当初盖房子是不是挖着玉石矿了?握着屋里有一块,说不准您屋里也藏着不少。”

陶氏嘴里一口水差点呛出来:“东屋里都是你爹亲手铺的地面,没看准一块也便罢了,若是还有,那可不能光说是眼神差了,估计脑子都不灵光了…”林父摸着头傻笑,也觉得没什么可能。他又不是傻子,老把宝贝往地里埋,还能开花结果不成?

不过架不住自家姑娘劝说,也似模似样的往屋里翻看了一遍,只是这一看可不得了了,一块接一块的,不大的屋子里,寻常碰不着的床下就明晃晃的并排摆了两块——也就是说,夫妻俩穷了半辈子,一家人吃不好穿不暖,却不知道其实自己每晚都躺上边的床铺下就埋着宝藏。

林父笑得合不上嘴:“她娘,快掐我一把。”

陶氏瞪他一眼,见女儿在一边偷笑,也忍不住跟着喷笑出声:“人都说财不外漏,你这倒是不外漏了,却连自己也不知道。”

“我这是有先见之明。”林父抱着玉石,长叹一声:“老天叫我苦,我前半辈子也苦够了,老天又叫我好,我便真的好了——只要玉石不断,如意坊就能一直开下去,说不定,往后咱们还能找到林家的其他族人,接济一番。”

林家的同族兄弟,一直是林父心头的结。

偌大的林家,上百年的传承,却一夕之间顷刻轰塌,当年出色的家族子弟尽数因莫须有的罪名入狱,林家将这群子弟以银钱赎出,花费了上万家产,从此之后在同行商家的打压下,一蹶不振。林父不明白为何林家突然败落,也不知林家究竟是得罪了什么通天人物,但他总念着,有那么一天,林家还会成为原先那个林家。

压弯的脊梁,也能铁铮铮的挺起来,这本是一个族群的风骨。

林妙妙弯眉一笑,她虽体会不到林父的心情,却也明白林父想要致富的雄心,重生回来,她自然愿意日子越过越好,林妙妙抿了抿唇,追忆道:“我记得听人说临县有什么玉石坑种,锯开石头就能开出玉石来,倒时候爹就不用怕缺了玉石了。”

陶氏做家事是一把好手,对这些见闻懂得却不多,反而有些奇怪女儿如何知道这么多;林父却叫她说的心头火热,忍不住苦笑道:“真有那么容易,赌石的还不都要发达了?只一个‘赌’字便可知道要开出玉石,得有天大的运气。”

林妙妙见林父虽口中反对,心中已然意动,不由得扬了扬眉,她极少有这么张扬的时候,但现在她胸臆间却生出几分得意——

运气?她有啊。

林家小院的大门发出木板与地面摩擦的声响,沈泽从门外探出头来,他额上的白毛已经汗哒哒的结成一缕,黑脸上也多了一抹红晕,四只短蹄艰辛的迈步朝屋里走去。林家其乐融融的欢语声传入耳中,他淡淡的抬眼,少女白皙的指尖勾起颊边的秀发,自然鲜嫩的唇边露出一抹妩媚撩人的笑意,仿佛一只狡黠无害的小兔——

安娴的动作下,充满了暗藏利齿、不容驯服的野性。

作者有话要说:——

考试临近,八点困难户,往后尽量十一点前发上来~

目测,放暑假之后会好很多很多。

第十四章【名声大噪】【补全】

第十四章【名声大噪】

搬家的日子总是疲惫又喜悦,处于这样的氛围下,沈泽也没有闲着。甚至与此相反,他每天也很累,清晨必定要往外头慢跑百米以上,直到将自己折磨到气喘吁吁,再回来修习内力,香猪的身体短小,筋脉也比人身时短很多,因此修习内力却可事半功倍,这也是意外之喜。

沈泽沉默之余,也就只能通过这些找点安慰了。

不过每逢傍晚,安然享受着少女温声软语,洗澡盆里揉筋打骨,却也有种意外的满足——没有数之不尽的战争,也不见往日随君跋涉、忠心耿耿的属下,更没有蜀中各族谄媚的嘴脸,仿佛一瞬间打落了神坛,却懂得了如何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兼夜来添香,如是而已。

难怪营里那些结了亲的弟兄们,总打趣他不懂女人的好处,现在想来,若夜里能有娇妻相伴,确是美事一桩。

从不为落花停留的沈泽,第一次,有些迟疑的考虑起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当晚,蜀中营里出了名的最不解风情的沈将军做了一场娇若软语的春梦,梦里的女人影影绰绰,看不清眉目,然身姿绰约,肌肤如玉,恰似当日浴桶中的惊鸿一瞥。

然而醒来再瞧见少女明媚的笑脸,沈泽却愈发不自在了,平日里沉如深渊的目光,总无意的瞥向她的身影——或是点了油灯,撩开衣袖往光洁的臂膀上涂抹蜜液的细致神态,或是舀了温水只着一身小衣的蹁跹丰腴,亦或是浴桶里哼出来的小调…

沈泽蓦然一惊,只觉得心里几番欲动。

心下冷哼,沈泽趴下身子在窝里默不作声的想着,大不了…待自己恢复了人身,便娶了她是了,不过一个好看点的女人而已——当日李副将的疑惑今次却叫他也难住了,是了,往常眉眼再精致的也并非没见过,怎么这一个,却不一样了呢?

身为沈家人的家主,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这一年整个九月,林父从一个小小的木工转战到澧城商场,靠着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来往的好人缘,倒是给如意坊打下了不少好名气,不过玉石毕竟是贵重之物,除去先前卖出去的几块,剩下的却少有人问津,前段时间林父忙着规整在城里买下的院子,往店里放的心思少了许多,回头再一瞧,便不由得又开始发愁。

坐吃山空,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妙妙正抱着沈泽嘻嘻哈哈的做猫狗逗弄,小猪猡爱答不理的模样,却也不曾反抗,林妙妙揉了揉它的脑门儿,一转头见陶氏编制的团扇,又念及家里闲置的三大块还未经雕琢的玉石,顿时心下一动。

林父手头上雕的都是男人戴的玉佩,无一不是图案精细又大气的东西,只是换做女儿家却不乐意买这些东西,倘若换了扇坠、玉簪等精细物件,再配以精致的手艺,只怕那些官家夫人小姐也要趋之若鹜了。

林妙妙身为女人,甚至前世也在侯府里待过十数年,自然明白女人家对这些精巧物件的喜爱之情,尤其像后宅里那些姨娘,平日里混不出头来的,只能靠着家宴时候精细着打扮自己,以求在里头博个出彩。

对她们来说,一枚发簪、一颗玉饰,都是极其重要的。

林妙妙将小香猪放在案上,随手拿起碳笔描了几幅图,她多活了十几年,以往处在深宅里无事可做,便跟临近的几个妾室聊天打发时间,京里流行什么花样她可都一清二楚,描了几种现今年份正流行的样式,林妙妙又以稳妥起见,绘出了些经典款式递给林父。

看着眉头不展的林父,林妙妙倒是没他那么苦闷,不由抿唇一笑:“爹,买卖就是图个新鲜劲儿,旧图看不出新意,旁人也不愿买,还不如换些新鲜的。况且…从爹身上就看出来了,男人愿意给女人买东西,却不见得想起给自己添置些好的,爹还不如直接做些女人的物件,以爹的手艺,便是开得再高的价钱,也定然会有人买。”

“姑娘家的,说什么男人女人…”林父被说闺女中了心思,有些羞恼的嗔了一句。他虽有了银钱,却也舍不得给自己买匹布做件衣服,反而给媳妇和闺女又是购置手饰,又是换新桌椅,此时叫女儿说起来,自己倒先红了脸。

林妙妙吐了吐舌尖,装作有些羞怯的半掩着脸:“可是我说的很对嘛。”

沈泽趴在案上一刻不停的运转着内力,此时倒抬头淡淡的看了林父一眼,这没什么可羞耻的,他反倒觉得林父这般作为,算得上是男人。有了妻女,自然要架起家里的担子来,自己吃苦没什么,却不能叫家人受累。

他收回视线,落在林妙妙的侧脸上,不觉有几分好笑。

少女语调曼妙,神色娇俏,这般好动只怕也是叫林父给宠溺的——说起来,即便身处农家,她倒也有个疼爱妻女的好父亲。

如此甚好。

不曾注意到沈泽的目光,林父对女儿笑骂不得,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伸手接过图样,见无论头簪还是玉坠都花样新颖,果然是别的店里从没见过的,有些犹豫道:“这…能行?”

林妙妙捞起自己的猪猡,唇角微勾,自然是能行的。

八月张榜,九月放灯,一直是澧城的传统,因着澧县参加乡试的士子逐年增多,渐渐地、秋闱张榜之后的九月底便成了各户自发组织的还愿节。历史悠远的澧河淌着花灯,就如承载着城中民众的希望,不曾停息的涌流进大海。

轻摇着团扇,林妙妙一身浅色的衣饰,抱着沈泽跟在提着小篮子的陶氏身边往人群里去,她今日特意给自己和娘亲打扮了一番,陶氏不过三十岁的年纪,稍一遮掩便看不出眼角的细纹,两人这般走出门去却也如姐妹一般。

陶氏不安的扯扯衣服,要她一个常年穿粗布灰衣的女人换上这等绣花的凉衫,总觉得身上哪里都不对,但见女儿唇边自如的挂着浅笑,真如大家小姐一般,陶氏也不由得受了几分感染,腰板儿挺了挺,心里头给自己打了打起。

特意将耳上的玉坠在发下露了出来,林妙妙走走停停,她皮肤好,生的也漂亮,这一路上却是引了不少目光,几个看上去便知身份高贵的富家小姐时不时瞧过来,却是一眼叨住她耳上的玉坠,到底是身家丰厚的姑娘,不似普通人一般盯住林妙妙的面皮看来看去,反而一眼便瞧出了重点。

额上挂着的,手腕环着的,还有那耳垂上坠着的,都是好东西。

“文姐儿,你看那边抱着黑狗的姐儿,生的可真好看。”不远处花灯摊旁,一个身形壮硕的少女伸手扯了扯她身侧封纱蒙脸的苗条姑娘,指着正挑选花灯的林妙妙,眼里隐隐带着几分羡慕,不说对方的容貌,就是这走起路来袅娜的姿态,也是她这身材…比不得的。都说女儿随父亲,她爹是澧城的驻军长,生的虎背熊腰,她若不是还有母亲的样貌中和,只怕站到父亲队伍里,旁人还当她是哪来的汉子。

平日里说不在意,其实还是心里愁苦。

那蒙脸的文姐儿扭头瞧了瞧,倒是没有壮硕少女那般羡慕,只淡淡道:“你若想和她一般亮眼,也不是没法子的。”

“有什么法子?”

“瞅她脖上的玉珠,耳上的玉坠,全是城里不曾见过的样式,新奇又好看,谁见了不多看几眼?——她身边的那名女子,不若她颜色好,却也引人注目,全是那手饰的功劳。”说罢,她轻声一叹,“这会儿莫说是你,就连我也忍不住有些心动了。”

文姐儿素手微扬,后头的粉衣丫鬟便乖顺的凑上来,她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丫鬟往远处看了一眼,嗳了一声,再一转身,便往林妙妙母女方向走去。

“我遣人去问问,这是哪家铺子里的新货。”

丫鬟毕竟是大户里出来的,虽照紧自家小姐的吩咐,却也知书达理,往陶氏跟前先报了自家的家世,后才言道:“我家姐儿方才走在路上,瞧见两位姑娘身上的手势精巧的很,便唤我来问问是哪家铺子里头买卖的东西。”

“都是些自家的东西,哪有什么买卖。”林妙妙勾了勾陶氏的小指,自己率先出声,见那丫鬟果然因着打听不到而神色愈发急切,她抿唇一笑:“不过若是你家姐儿实在喜欢,我叫爹照着几个新样式多做几个,搁在店里,给她留着。”

东西都是少的才好,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越是珍惜。

倘若那姐儿真心喜欢,只怕过不了多久便会寻过来。往后听说的人滚雪球一样慢慢增加,林父的生意便能越办越大。

粉衣丫鬟心下舒了一口气,倒是极为真诚的道了声谢,想了想,又问:“既是如此,姑娘可否告知店名?”

见真有人问到林父的铺子,陶氏喜上眉梢,忙道:“是街东头的如意坊,沿着老巷子一直往里走就是了。”

随后又有两三个少女询问,均是对母女两人的手饰意动不已,打发走了几波人,林妙妙将腕上的镯子藏进袖笼里,自己则认真的看起花灯来。

她前世十六岁前住在城外乡下,十六岁后身披绫罗直接入了京,却是从没见过澧城花灯节这么热闹的场面,好像…真的活过来了,自由的味道,林妙妙手指折下一根细绳,底下串着底案是浅蓝色的灯筒,上头以笔墨绘着未开的嫩粉色荷花,其上露珠盈盈,浑然天成,即使林妙妙两世都不懂观画,却也知道自己手里这只灯筒,真是好画。

游人如织,间或有一两声赞叹和唱和,沈泽小短腿扒了扒,挣扎着从林妙妙臂弯里探出头来,平静的喘了一口气,玻璃球般的眼睛在五光十色的花灯下愈发璀璨,旁边立刻有人惊呼出声:

“哎,不是狗,是猪呢…”

“小豕生的可真好看,爹啊,奴奴也要养小豕…”

沈泽:“…”

“哎呦,它可真小,姑娘,你这花猪从哪里买的?”这道话音刚落,一双掌心有茧的大手就要摸上小猪猡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