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欢喜人生》作者:雪凤凰

文案:

一闭眼一睁眼,二十一世纪的富二代千金杨欢喜变成了六十年代宋家庄被亲弟弟推进河里淹死的宋欢喜。还没来得及为健康有活力的身体而高兴,惨淡的现实就给了她迎头痛击。在这个吃啥啥没有,有钱都买不到东西的年代,不喜欢委屈自己的欢喜立志要闯出一条康庄大道,吃喝享受和男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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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欢喜

宋大妹抱着个铝饭盒跑到县医院的时候,并没有在病房中看到弟弟宋二柱,倒是看到侄子宋卫国正坐在病床前,紧张地握着双手,眼睛盯着病床上躺着的人眼都不眨一下。

她连忙问道:“欢喜怎么样了?”

宋卫国根本没注意到她来,吓得站了起来,张口要回答,宋大妹却已经顾不上他,自己跑到床边打量起侄女来。

见着才七岁的侄女白着张小脸躺在那,闭着眼睛连点声息都没有,宋大妹顿时便有些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听人说欢喜掉河里了,还有这额头上是怎么回事?血都把纱布浸透了,过后不会留疤吧?我们欢喜这么漂亮…”

宋卫国张了半天的嘴,愣是没有插上一句话。

回头宋大妹还埋怨他道:“问你话呢,怎么跟你二叔似的,连句囫囵话都不会说?”

见侄子呆木着一张脸,宋大妹叹了口气,耐下心问道:“欢喜怎么会掉到水里的?”

“不知道。”见自家姑姑眼睛已经瞪了起来,宋卫国连忙补充了一句:“爱国敬业他们说是周小宝推的,不过小孩子的话,不一定能听…”

“不能听你个头!”宋大妹一巴掌拍到他头上,虎着脸到:“都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周家那几个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欢喜那孩子最是乖巧,你当哥哥的要护着点,结果呢?你就给护到河里了?你还不如为民,他都知道举着烧火钳吓唬周小宝!”

宋卫国张了张嘴,想说自己要上工,但对着自家姑姑一脸的怒色,愣是没能开口。

宋大妹又气道:“这事肯定和那周小宝脱不了关系!”

转头又问宋卫国,“你二叔呢?还有欢喜的情况,医生怎么说的?”

宋卫国挠了挠脑袋到:“二叔去医院食堂打饭了,欢喜的情况不太好,之前发烧烧得脸都通红,还引起了肺炎,挂了盐水烧才退下来,医生还说欢喜的肋骨骨折了,脑袋在水里撞到了石头,醒来大概会不舒服。”

他没说的是,医生说欢喜之前烧得那么厉害,醒来可能会成傻子。

——自家姑姑虽然看着中气十足,但向来有血压高的毛病,他这会可不敢乱说话。

即便没说,宋大妹的脸色也已经非常不好了。

“周家人呢?就不给点说法?”

宋卫国顿时缩了缩脖子不说话了。

宋大妹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不过却是不意外,那一家子,铁定打算赖账呢。

宋二柱没多久就回来了,抱着两个铝饭盒,脸色却不太好,看到宋大妹,愣了下喊道:“姐你怎么来了?”

宋大妹叹了口气:“你们来县城不是飞龙开拖拉机送你们的吗?他跑我那跟我说了一下。”

宋二柱点了点头,随后拿出饭盒道:“我只打了两份米饭,姐你和卫国先吃,我再去打一份。”

“不用不用。”宋大妹连忙拉住他道:“我在家吃了饭过来的,我还给欢喜带了一饭盒的馄饨,她估计是吃不上了,你们给吃了吧。家里还有,等她醒来我再给带。”

宋二柱正想说什么,宋大妹就阻止道:“别跟我说客气话,好了,我也是抽空回来的,这会要赶去单位了,你们先吃着啊。”

宋大妹向来是风风火火的性子,也不等宋二柱说什么,人就已经窜出门去了。

“二叔…”宋卫国一脸为难得看着满满一饭盒的馄饨。

宋二柱叹了口气道:“你姑心疼你,你就给吃了吧,自留地里的花生再过一个月就能收了,到时候给你姑扛一袋过去。”

听他这么说,宋卫国松了口气,却没有自己吃独食,而是将一半的馄饨都拨到了饭盒盖上,推到宋二柱面前道:“二叔你吃。”

宋二柱意思意思吃了两个馄饨,便将剩下的都推了回去。

“今天米饭带的多,我留点肚子吃饭。”

宋卫国将嘴里的馄饨吞下,道:“我吃不下这么多,这些留给为民吧,那小子喜欢吃馄饨。”

等到叔侄俩吃完饭,正收拾着呢,病床上的小女孩就睁开了眼睛。

宋卫国眼睛一亮,“欢喜你醒了?”

宋二柱也眼巴巴地凑了过去。

欢喜迷迷糊糊地看着病床前的这一老一少,心想这两人是谁?看着不像护工啊…

这样的念头才以上而过,一阵剧烈的疼痛就从脑中传来,她眼前一黑,再次晕厥了过去。

“欢喜!欢喜!”宋二柱吓了一跳,连忙冲出病房去叫医生。

医生没多久就来了,翻了下欢喜的眼皮,又用听诊器在欢喜胸口移来移去半天,才开口道:“病人的情况已经稳定了,肺炎的症状已经消失,接下来再挂一天盐水,烧也就能彻底退下来了。”

“那她刚才醒来又晕过去…”宋卫国一脸担忧。

医生推了推眼镜道:“那大概是太累了。”

宋卫国还想问两句,只是很快就有护士跑进来将那医生叫走了。

欢喜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若不是察觉到病床边有人守着,她这会怕是会忍不住一蹦三尺高。

在之前的昏迷中,她接收到了一个七岁小女孩的记忆,让她知道自己从杨欢喜变成了宋欢喜。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小女孩四肢健全,脑子也能正常使用,而且这孩子哪怕因为营养不良面色有些姜黄,还瘦得脱相,但也不难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至少不比她原来那张脸差,甚至还更精致漂亮。

如此,她就觉得人生都圆满了。

至于这有些糟糕的环境和条件…欢喜好歹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原来觉得鸡肋的金手指。

而上辈子的事…她没有什么知心好友,唯一能算的上亲人的也就那个暴发户老爹,可惜,早在她嗝屁之前,那老头就得急病先一步去了。

至于被她三两句话气得将她推下楼梯的异母弟弟…想来杨哲修那小子也不会想到才几阶的楼梯她就给摔死了,反正自己重生了,能让那小子去坐上十年八年的牢,倒也是一笔合算的买卖。

至于她的财产…呵,那母子俩怕是不会想到,她早在分到那笔遗产之后的第二天就找人立了遗嘱,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他们的份。

第2章 矫情

怕惊醒床边的人,欢喜不敢动一下,但大半夜的,她却愣是一点也睡不着。

犹豫许久,她到底还是忍不住将手伸到被子里,在自己的大腿根上用力拧了一下。

嘶——

明明很痛,但欢喜却忍不住捂住了嘴巴,以防自己哭出声来,只是眼泪却已经从眼眶汹涌流出,在枕上落下斑斑泪迹。

普通人无法体会数十年只能坐在轮椅上,几阶阶梯就能拦住去路,双腿不但不能行走,还成为拖累,连上个厕所也要人帮助的滋味。

尤其,她并不是生来就是这样的,她也曾恣意奔跑跳跃过。

欢喜就这样睁着眼睛半宿,时不时捏一下自己的腿,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抵不过困意昏昏沉沉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病房里只有欢喜一个人了,宋二柱和宋卫国不知所踪。

——并不是说她这会住的是单人病房,事实上,病房里有四张病床,只不过除了她躺的这张,其他三张病床都是空着的,连被褥都没有。估计不是医院的病人少,就是这个病房是临时腾出来的。

欢喜正准备坐起身,腹部却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她动作一僵,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胸口以下的位置…

“欢喜你醒了!”宋卫国抱着洗脸盆和毛巾走了进来,注意到她的动作,连忙道:“你别动,医生说你肋骨骨折了,这会最好躺着不要动。”

肋骨骨折?

欢喜一愣,随即便反应过来应该是闭合性骨折,否则这会哪怕没条件打石膏,也应该有固定的木板的。

然后她的注意力就转到了一旁正将毛巾和脸盆放到脸盆架上的少年身上。

因为有了原身的记忆,欢喜自然是认识宋卫国——今后也会是她堂哥的少年的。

宋卫国长得并不难看,当然也算不上好看,大概也就是五官端正的程度。不过,现今虽然不是农忙,但像宋卫国这样每天都要上工的少年郎,皮肤却是白不到哪里去的。好在这年代乡下都这样,倒也不会被人嫌弃。

欢喜翻了翻原主的记忆,老宋家一共就五人,上头是宋二柱,下头从大到小分别是宋保家、宋卫国、宋为民以及原主——也就是现在的她。

但是除了欢喜这个宋二柱的女儿,其他宋保家三兄弟都叫他二叔,他们是宋二柱大哥宋大柱的儿子。之所以会跟着宋二柱过日子,却是因为宋大柱早年去世,媳妇卷走了家里的钱,抛下三个儿子远嫁了。

那会宋二柱刚因伤从部队退伍回家,便将三个侄子接了过去抚养。

为了减轻宋二柱的负担,最大的宋保家在五年前将年龄改大了三岁,留下一封信跑去当兵了。那会因为原主还小,所以虽然知道有这么一个大哥,但根本就没有印象。

如今家里除了宋欢喜,就只剩下宋卫国和宋为民两个孩子了。

不过宋卫国今年十八岁,已经成年了。按照生产队的规矩,到了十八岁,就能算得上是壮劳力,能够拿满工分了。但是实际上,宋卫国因为力气大,干活快,早在十五岁,其他同龄人还在拿两个半工分的时候,宋卫国就因为干活麻利能拿五个工分,后来更是到了十六岁就拿到八个工分,十七岁就拿了满工分。

至于宋为民,今年十二岁,因为是三兄弟中最机灵的一个,不论是叔叔宋二柱也好,还是两个哥哥也好,都希望他能好好读书。可惜,这人机灵是机灵了,在念书上却并不怎么开窍,每次考试成绩总是中不溜。

欢喜想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宋二柱也回来了,见她醒着,表情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又连忙道:“正好有热的白粥,你先吃着,爹爹去食堂买一份炒鸡蛋。”

欢喜还来不及说话,宋二柱就放下饭盒跑出去了。

“爹爹你别忘了再多打点白粥!”欢喜在后面急急喊了一句,也不知他有没有听到。

要说欢喜能这么快对号入座喊人家爹,一来是她脸皮厚,二来就是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对她的感情都能够感同身受,这声爹叫出来自然也就不难了,三来则是她确实蛮喜欢宋二柱这个爹的,除了没钱,各方面比原来的土豪爹都只好不差。

宋卫国倒是不急,“你先吃,我去叫医生。”

医生没多久就来了,量了量欢喜体温,翻了翻眼睑,看了看舌苔,又检查了一下心肺,问了些类似“头疼不疼了”的问题,就表示她基本没问题了。

“那医生什么时候能出院?”宋卫国问道。

欢喜顿时一愣,话说这程序是不是快了些?她那会要是肋骨骨折,少说也得在医院住院观察个一星期的吧?

也不怪宋卫国急,这少上两天工,少拿的可是实实在在的工分。他们一家子总共才只有他和二叔两个人上工,每年换粮食的时候本来就够呛。更别说三叔家的情况更糟糕,少不得要时不时支援一下。

医生闻言也不意外,一边记录病历一边道:“你们要是急的话下午就能出院了,不过病人肋骨骨折,一个星期之内不要下床走动,骨头要完全长好最少也要半个月。”

顿了顿又道:“对了,虽然只有一根肋骨骨折,又是闭合性骨折,但回去后有条件的话找有弹性的布带绑一下,减少肋骨断端活动,减轻疼痛。”

实际上哪有那么简单?

欢喜暗暗叹了口气,她上辈子虽然没有肋骨骨折过,但却是医院的常客,因此这方面的事知道的还真不少。肋骨骨折,哪怕是单发性的闭合性骨折,初步痊愈也要一个月左右,完全痊愈的话则要半年。

不过也不奇怪,她听土豪爹说起过,这年代的人,完全就是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伤风感冒那都不叫生病,生病动手术能吃上一斤鸡蛋就已经是大补了,女人生完孩子能休息个十天就不错了,可以坐满月子的一个村都找不到一个。

可不像二十一世纪那会,人人都惜命,亏啥都不能亏自己的身体,按她土豪爹的话说,就是矫情得过头。

第3章 宋为民

不过这年代的医生还是很热情负责的,临出院的时候,又交代了一遍各种注意事项。

而欢喜个人的感官,和现代医院比起来要说有啥差别,除了硬件设施方面的差距,最鲜明的就是药量的差别的。

要换现代像她这种情况,医生开的药没有十盒也有八盒,但是这会,医生就给开了半板消炎药——你没看错,就是半板,差不多三天的用量。

不得不说,这对于欢喜而言是极为新奇的。

知道今天能出院,宋二柱匆匆吃了早饭,就赶回队里去借拖拉机了。等他回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宋大妹听到消息也赶了过来。

相比宋二柱和宋卫国,作为女人的宋大妹想到的事就多了。

“医生,我们欢喜头上的伤口以后会留疤吗?”她满脸忧心道。

虽说乡下地头,女孩子脸上有个小小的疤痕也不算什么,更何况欢喜伤在额头,了不起还能用刘海遮住,大家挑选儿媳妇看的可是干活麻不麻利,而不是长得漂不漂亮。

但是宋大妹却一点也不希望漂亮的侄女到时候嫁在农村。

他们欢喜这么漂亮,到时候好好念书,有个初中文凭,再让她家建设走关系在城里找个工作,到时候准有城里的好青年能看上。

对了,最好能找个家里没有老人的,或者是小儿子的,那样说不准还能把二柱接过去奉养。

宋二柱可不知道自家姐姐想得这么远,他这会听了她的话,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虽然不够细心,但宋二柱对女儿向来疼爱,对于这种事不可能不关心。

医生皱了皱眉道:“留疤是肯定的,不过不会很明显,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出来。”

二人闻言顿时便有些不高兴,宋大妹更是道:“周小宝那个兔崽子,等我哪天回去,一定要把他的屁股打烂。”

平时她说这种话,宋二柱即便不训斥,也是要不高兴的,但是这会却是一言不发。以前小打小闹就算了,闺女这回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心里如何不恼,周小宝要是个大人,他铁定会把人给打一顿。

拖拉机自然是不如欢喜坐惯的豪华汽车舒适的,加上这会的路况,因此一路极为颠簸,好在欢喜这会因为是病人所以是躺着的,身下还铺了好几条旧被子。担心她不舒服,宋卫国还将她连人带被子都抱在了怀里。一路以来,欢喜愣是稳稳当当的。

路上,宋二柱却懊恼道:“早知道找个轿子了。”

娇子?

欢喜歪了歪脑袋,翻了翻记忆才知道,宋家庄的确是有轿子的,不过一般都是有急病病人的时候才会用到。

即便如此,宋二柱的提议也有些不靠谱,毕竟宋家庄的人生了病基本都去离得近的卫生所,上县医院的话还是要靠拖拉机的。

被宋卫国抱着下了拖拉机,欢喜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宋家。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会的宋家庄房子基本都差不多,都是那种泥砖铸就的房子,唯一能够令她庆幸的是家里虽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女人,但老宋家从大到小的男人都很勤快,因此不论是院子里还是屋里都算得上整洁。

不像后世农村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房,房间多不说屋子还宽敞。这会的宋家庄都是平房不说,一家也就一两间泥砖砌的房子,住却往往要住上七八个人。

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妹妹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妹妹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 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种地从来就只种稻米和麦子,旁的粗粮他们根本就没有种过——倒也会在自留地里种些番薯,那种甜糯的黄心番薯,偶尔若是年景不好,地里干的话,生产队里也会让大家种那种产量高的白心番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也是因此,欢喜这会才能吃到白米饭。

宋二柱给欢喜盛了满满一碗饭,欢喜吃得都发撑,好不容易才就着蒸蛋将一碗饭给塞进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