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好事啊。

乡下地头,大人并不禁孩子打架,尤其是事出有因的架。欢喜这样在他们看来最好不过了,女孩子太好欺负了也是不成的。

此时此刻,宋刚等人有了和宋为民类似的遭遇,当他们向家长告状的时候,无一不是没有得到重视,反应大概是这样——

“被个小姑娘砸,你还有脸说?”

“你告诉我干什么?难不成还想要老子给你去找场子?”

“看你们这点出息!”

“活该被砸!”

比起宋为民,他们的心情…更加生无可恋。

胳膊都被砸青了有没有!感觉肚子都被砸了个洞有没有!

现在回想起那小丫头的眼神都觉得心里发怵,简直邪门了!

吃过晚饭,宋二柱等人稍稍休息了下就继续去上工了,临走前,欢喜烧了大锅的水,让每个人都泡了脚去了乏。

宋大妹嘴上说浪费柴火,脸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掩不去。

等大人们都走了,欢喜和宋为民一起收拾好碗筷,锁了大门让爱国几个在堂屋玩,就自个儿回房间了。

将房门插好,她将藏在床底下的麦乳精给拿了出来,就着灯光把盖打开,然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原本只有八九分满的麦乳精蹭蹭蹭开始变多,直到都冒尖了才停下。

欢喜觉得脑袋有些晕乎,不得不坐下歇了会才继续做打算做的事。

将一旁早就准备好的六个碗都一个个摆开,欢喜就开始泡麦乳精。

别说,热水一泡开,属于麦乳精的香甜味就止不住地散开来了。欢喜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啊,这会却忍不住开始分泌口水。

没办法,换谁两个月吃着没滋没味没有肉的饭菜,这会也会嘴馋,她这段日子看到白糖都想沾点往嘴里去。

第15章 金手指

宋为民早就闻到了麦乳精的香味,不但是他,堂屋里的宋爱国等人也早已经闻到了,凤贞已经馋得吧嗒吧嗒淌起了口水。

见欢喜用木托盘端着六碗麦乳精出来,宋为民咽了口口水道:“姑姑不是说了这是给你补身子的吗?你自己吃就成了。”

欢喜也不理他,之间将六碗麦乳精往桌上一放,对着宋爱国等人招呼道:“爱国、敬业、美贞、凤贞,快过来喝麦乳精。”

爱国几人到底还小,即便听到了宋为民的话,这会还是忍不住凑了过来,端起麦乳精小口小口喝了起来。

几个大的都只顾得上自己,美贞还好,勉强能抱着碗喝,凤贞就急了,她扒在长凳上,连桌子都够不到,更别说是桌子上的麦乳精了。还是宋为民看她可怜,拿了个勺子开始喂她。

因为凤贞还小,欢喜只给她泡了半碗麦乳精,即便如此,宋为民也喂了十多分钟才喂完。

这边欢喜早已经小口将一碗麦乳精喝完了,爱国几个也是一脸餍足,不由地,宋为民的目光落到了剩下那碗麦乳精上。

“你要是不喝的话,冷了就没有营养了,到时候倒掉吧。”欢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宋为民一脸纠结道:“你再喝一碗?”虽然麦乳精已经温了,但那股香甜味儿却在鼻尖萦绕不散。

欢喜摇头,“我喝不下了。”

一旁的爱国和敬业倒是想说自己还喝得下,不过到底是懂事的孩子,知道为民哥还没有喝。

纠结半天,宋为民到底还是端起碗喝了起来。但是很快,他脸上的纠结就变成了享受,眼睛更是亮得惊人。

半夜里,听到外面的动静,欢喜就爬起来了。

“欢喜,你别起来!”宋二柱满是疲惫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这个年代的电费都是实行的包灯制,所谓包灯制,就是安装几个灯泡,一个月就要交多少电费,用多用少都是那么多。也是因此,各家都尽可能少装灯泡。

宋家有四间屋,但是却只有两个灯泡,却是兼顾到了所有房间。至于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将相隔两间屋的墙壁挖个洞,把灯泡安装在洞里,相邻的两个房间就都有灯了。

欢喜房间的灯泡刚好是跟堂屋共用的,因此,欢喜先一步开灯,宋二柱就知道她起来了。

见到欢喜出来,宋二柱皱眉道:“不是让你别出来吗?”

欢喜也不理他,将泡好的一大杯麦乳精塞了过去。

麦乳精这东西,宋二柱从来都只听说过,这会闻着香味有些莫名,但他也只愣了下,就猜到了。

“这是麦乳精?不是你姑给你补身子的吗?”

“这会你和姑姑还有建设哥玉珍姐姐更需要补身子。”欢喜回道。

因为只有一个搪瓷杯,欢喜递给宋大妹、李建设和李玉珍的麦乳精是用碗装的。

李建设和李玉珍也不客气,接过就喝了起来,他们实在是累坏了,尤其是李玉珍,这会整个人都累瘫在椅子上,一口气喝完麦乳精就开始打起瞌睡来。

宋大妹犹豫了下,也接过去喝了起来。

见状,宋二柱叹了口气,也只能低头喝了起来。

“好了,欢喜赶紧去睡吧,明天的早饭只能你和为民起来烧了。”宋大妹开口道。

“那我去睡了,灶上烧了热水,灶膛里我放了很多干柴,这会水应该还很烫,爹爹姑姑你们洗了澡再去睡。”欢喜嘱咐了一句,便回房睡了。

因为堂屋里还有人,所以这会欢喜房里的灯也还亮着,她一时间却是有些睡不着,想起了自己那个金手指。

这个金手指是在上辈子车祸数年之后出现的,原因未可知,她只是在某一天发现自己竟然将一条手链变成了两条。

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就像某些小说中写得那样,拥有了复制能力。但是很快,她就发现并不是这样。

当那条手链不在自己手边,自己想要再“复制”出一条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做不到了。

她当时还以为那种复制能力只是一时的,但是后来却发现,只要是手边有的东西,她都能够将之变多。

一开始,欢喜以为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复制能力——只能依样画葫芦,但是很快她就发现并非是如此。

在某一天,她突发奇想变出了一张百元钞票。她当时倒不是认为这张百元钞票是假的,但也不觉得有什么意义。毕竟,如果社会上偶尔出现两张备案号码一样的真钞还不算什么,但是…如果出现千张百张呢?

那或许会成为闻名全国的大案吧?

但是,欢喜却发现,自己变出来的这张钞票的备案号码和原来那张居然不是一样的?

她以为这张钞票是假的,但是亲身经历之后,却发现钞票是真的,坚挺到挨过了银行的验钞机。

欢喜一度很疑惑,于是她又变出了很多很多张百元大钞,无一例外的,上面的备案号码都是不同的。

土豪爹那会已经身价不菲了,欢喜那个时候还是有些能量的,借着自家爸的名号,她辗转找到了这方面的专家,让对方验证那些钞票的真假。

对方估计以为是高端的假钞技术,拿走那叠钱之后很是下了一番功夫,结果却是红着眼睛过来问她那钱到底是不是假的——他无法验证那钱是假的,但又觉得她不至于拿一叠真钞来开涮他。

当时,欢喜试探地提醒他备案号码,然后似不经意说自己曾经看到过和眼前这些有着同样备案号码的钞票。对方当时对这事很重视,之后卖力调查了一年多,结果却气急败坏地告诉她那些钱绝对是真的,她曾经要么看错了,要么看到的是假钞。

之后,欢喜花了很大一笔钱安抚对方,结果却没有令对方的心情好转,只觉得自己被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耍了。

但对于欢喜而言这样的结果已经足够了。

由此,她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能力,似乎是一种规则的作弊器,只要她想,就能分分钟成为亿万富豪。210

第16章 小伙伴

当然,这个金手指也不是全无副作用的。欢喜很快就发现,用了金手指后的一段时间,她会变得特别疲惫,这种疲惫甚至不是睡一觉能够缓解的,而是需要时间来消除。

不过即便如此,用这个金手指变出来的钱也足够她挥霍。

一度,欢喜是非常兴奋的,那会她也才二十不到,突然获得这种能力,说没有优越感是不可能的。

她花自己变出来的钱,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是个能够“赚大钱”的大人了。

但是很快,也就一个月的时间,欢喜就认知到了自己的愚蠢。

她根本就无法解释那些钱的来源,只要有心去查,就会发现问题。因为一时的得意忘形,那时的她差点中了后妈的算计。

更何况,即便没有人怀疑那些钱的来源又如何?

她差钱吗?

土豪爹那么多钱,她不去花,难道留给杨哲修去花?

——如果是旁人,或许会觉得自己都有那样的金手指了,家产不如让弟弟去继承。但欢喜可不是什么大度的人,先不说杨哲修那小子和她不是同一个妈,又向来被赵珍珍教得看不上她和土豪爹这样的泥腿子。即便是同一个妈,该是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东西。

她要赚钱能力干嘛?要长大干嘛?她就要一直不长大,就要没有任何独立生活的能力,让土豪爹担心她心疼她,把大把大把的家产都给她。

于是,她毫不犹豫弃用了这个金手指。

结果证实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哪怕她是女儿,还是一个残疾的女儿,土豪爹也把大笔的股票和产业都给了她,反倒是杨哲修那小子,只拿到了些许散股、三千万和一套豪宅。

赵珍珍更是什么也没有得到,她要吵的时候,被律师识破土豪爹在婚前和她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丢脸丢了个大发。

其实,在思想成熟之后,欢喜觉得,这个金手指虽然好用,但不论贫穷还是富贵,这种金手指能不用的话还是不用为好。

没有底线的满足会使人疯狂,逐渐看不清自己的位置。

若不是这个年代的情况太过特殊,自己还是个孩子,想要使力都会没处使,欢喜说什么也不会动用金手指。

钱这种东西谁都喜欢,但若是让人习惯不劳而获,那绝不会是幸运。

可惜,如果不想自己和家人继续营养不良下去,她就只能打这个金手指的作用。

所以,欢喜决定,不论是为自己也好,为家人,也好,她都要将自己的能力死死瞒住。

金手指的存在,永远只会有她一个人知道。

不论是她今后的丈夫,或者是孩子,都不能例外。

当然,目前的话,自己要考虑的还是怎样悄无声息地使用金手指而不被人怀疑。

一大早,欢喜就先宋为民一步起床了,往锅里放好了水和米,又在汤罐里放满了水,她就坐到小板凳上开始烧火。

——汤罐是灶头两个大锅之间砌的一个小锅,平日里农家并不需要特意烧水,单是烧饭炒菜时烧的火就能顺便将汤罐里的水给煮沸了。汤罐里的水通常都是满的,盛掉了就会放冷水,只要灶膛里还有余火,就能将水给煮沸。当然,这点水也就够一家子洗脸洗脸洗漱外加喝水。在宋家庄,冬天洗澡有浴锅,夏天则直接到河里去,或者在冷水里兑点热水冲澡。像昨天欢喜那样特意烧水,完全是因为半夜里不好去河里,而且他们累了一天,特意给他们烧了热水去乏。

宋为民揉着眼睛走出房门的时候,欢喜已经在切萝卜干了——宋家庄早饭基本都是喝粥,配菜是萝卜干、莴苣干、咸菜、梅干菜,一年都不带变的。

“汤罐里的水已经滚了,你赶紧拿热水瓶装水,我好再放冷水。”见他呆呆地站在房门口,欢喜头也不抬地提醒道。

宋为民傻愣愣跑去装水,一脸迷蒙地想道:难道淹一回水还能让人便能耐了?

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瞪着眼睛道:“谁让你动菜刀的?你才多大啊,不要命了?去年马家村那一个跟你差不多的女孩切猪食的时候可是把手指都给切掉了!”

他满脸后怕。

欢喜倒也领情,弯了弯眼睛笑道:“放心,我小心着呢。”

可爱的小姑娘眉眼灿烂,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酒窝不知多甜美,宋为民忍不住别过脸,耳根有些发红。

心中想着——欢喜真可爱,我妹妹是整个宋家庄最可爱的!

欢喜一愣,随即偷笑,倒是不知道这个小哥哥居然吃这一套,和土豪爹挺像。

早饭是沉默的,虽然休息了半个晚上,但无论是宋二柱宋大妹宋卫国,还是李建设和李玉珍都还没有缓过来。

宋大妹离开的时候还有些不放心,就怕两个弟弟给累坏了,私下里嘱咐欢喜多看着点他们。

欢喜也不放心,才听宋为民说了切掉手指的事,她还真怕爹爹和二哥他们困得在割麦子的时候把手指也给割了。

于是,她和几个小的商量一下,决定今天继续去捡穗头,看着情况不对就让大人休息。

到了地头,欢喜却是遇上了原主的小伙伴。

——别看原主腼腆,乡下地头里,这样性子的女孩却是不少。

“欢喜!”

对着欢喜挥手的是个圆脸的姑娘,皮肤有些黑,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漂亮,笑的时候露出带着豁口的牙。

认出对方,欢喜笑着挥手回应道:“梦萍。”

宋梦萍和欢喜所在的宋家是一个祖宗的,不过两家的关系已经远了,不过却不妨碍孩子们玩在一起。

宋梦萍比欢喜要大一岁,但性子却要比欢喜更任性一点,为人倒是不坏。

“你也是来捡穗头的啊?”宋梦萍拎着篮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一脸埋怨道:“我姐真麻烦,她和梦林捡穗头就成了,我又不想来,干嘛硬要拉着我,太阳这么晒…”

“梦萍,你快回来!”才说着呢,不远处的宋梦雅已经喊了起来。

十三岁的女孩干巴巴的,但那气势却不比大人差。25

第17章 拦路

宋梦萍一脸烦躁,扯起嗓子道:“知道了知道了,我就跟欢喜说会话!”

宋梦雅虽然皱眉,但也不好再说什么。

宋梦萍回头对欢喜道:“看看看看,像个老妈子一样,比我阿娘还烦。”

欢喜只听着,也不说话。她是知道的,宋梦萍和姐姐宋梦雅虽然不对付,但你要在这会跟着应和,她也是要不高兴的。

她的目光落到宋梦萍的穿着上,暗红的碎花褂子,下面是青布裤子和黑布鞋。

这个时候,欢喜不得不庆幸自己长得白,因为她穿的一身其实和宋梦萍差不多,区别就是她的要新一些,而宋梦萍的衣服明显是捡的姐姐宋梦雅的旧衣服。

不过,欢喜倒是没想过去改变这样的现状,这会的社会环境就是这样,像连衣裙、白衬衫、牛仔裤那些,别说现在有没有条件,即便有,弄出来也不过是成为异类,给自己找麻烦而已。

而且,这花褂子青布裤子看久了,其实也就那样。现在她的当务之急,却是在吃食上做手脚。

这边,宋梦萍又说起了周家的事。

“你听说了没,你那大姐周春花昨儿个又相看对象了,这次是朱家坝的一个老鳏夫,都快五十了,年纪比她爹妈都大,不过因为人家肯出两百块礼金,赵秀荷可是心动了。”

欢喜皱眉想了想,似乎除了自家人,宋家庄的人在她面前总是称呼周家人为“你爹你娘你姐你弟”,原主又懵懵懂懂的,久而久之,能不受影响才怪。

“周春花不是我姐,我没有姐。”欢喜郑重反驳道。

宋梦萍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在意,点了点头道:“反正周春花这次倒霉了,说不准就要被嫁给那五十岁的老鳏夫了。其实之前东阳村的那个其实挺不错的,虽然念书不行,但听说瓦匠手艺很好,能赚不少钱,而且他是老二,以后可以分出来。可惜…那家里只肯拿二十块钱礼金,赵秀荷死活不肯。”

才八岁大的孩子,说起这些八卦却头头是道。

“那周春花呢?”欢喜奇怪道:“她自己就一点也没有主意?”如今可不允许包办婚姻了,宋家庄的位置可不偏僻,国家政策实行得还算不错,哪怕这会村里年轻人的婚事多是父母安排,但要是自个儿不中意,便是父母也没有办法。

“她?”宋梦萍撇嘴道:“她那个鹌鹑性子,便是赵秀荷要杀了她都不会挣扎下的。还有那周杏花,跟周春花一个性子,什么都听周春花的,对赵秀荷惟命是从。看着吧,那姐俩以后的日子好不了。”

哪怕欢喜对周春花周杏花都不熟悉,但对于宋梦萍这话确实认同的,不会为自己争取的人,哪怕命再好,日子也好不了。

不过…

“这会正双抢,他们居然还有心思相看?”欢喜奇怪道。

“你不知道?”宋梦萍小声道:“前两个月周家长房的周大宝说对象了,双方都看对眼了,可是女方要求五十块钱礼金,还要一台缝纫机。周家没钱,自然就只能打卖女儿的注意了。周家那几个媳妇,其他几个再怎么重男轻女,对女儿都还有几分疼爱,只有赵秀荷,根本就不拿女儿当人。这下,周春花可不就入选了吗?反正赵秀荷本来就打算将她卖个好价钱。不过你看着吧,现在赵秀荷和赵老太还有她大嫂还没有矛盾,等到钱到手了…赵秀荷可不会愿意将卖了女儿的钱用来给周大宝结婚用,肯定要留给周小宝。到时候两边肯定会吵得不可开交。”

这话像是一个小姑娘能说出来的吗?

或许是察觉到了欢喜的讶异,宋梦萍吐了吐舌道:“这些是听我阿娘说的。”

阿娘?

欢喜回想了一下原主记忆中宋梦萍的阿娘孔喜媛,那是个面容慈和的清秀女子,称得上是一个好人。这个年代,家家都不容易,因此和后世那样一有孩子上门就有零食招待不同,这会的大人即便有点零食,也是要留着给自家孩子吃,藏得可严实了。但是宋梦萍的阿娘并不这样,原主每次跟着宋梦萍过去,只要家里有的吃食,孔喜媛就会给她塞一点,因此小欢喜很喜欢这个婶婶。

村东头四爷爷家的儿媳妇,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生孩子总是没有奶水。为了孩子不夭折,总是要给孩子找奶娘。这年头,可没有人愿意白白给你喂孩子,不说别的,奶水可不是白来的,下奶的东西都金贵着呢。因此,前头七个奶娘,四爷爷家是又送钱又送吃的,不知让人占了多少便宜。到了第八个儿子生下,刚好那会孔喜媛生了儿子宋梦林,四爷爷家自然就找上了她。孔喜媛一口就答应了,吃的会收,钱却如何也不愿意收。

但她又不是那种不会过日子的人,宋梦萍家的情况有些特殊,她爹爹常年在外打工,家里都是她娘在操持。要不是她精打细算,一家子早就饿死了。

欢喜却是没想到,原主印象中温柔的孔喜媛私下也会这样…八卦。

宋梦萍倒是想再和欢喜说会话,但是那边宋梦雅已经催了好几次了,她有些沮丧地对欢喜道:“我去帮我姐捡穗头了,明天要下雨,就没有办法捡穗头了。你来找我玩啊,我们一起翻花绳!”

欢喜都没来得及回答,宋梦萍就风风火火跑了。

捡穗头是很无聊的,不过因为能做手脚,因此欢喜心里再不耐烦,倒也按捺住了。几个小的也没有一个喊苦的,他们可是知道,这些捡回家的穗头回头是能变成白面的。

等到临近中午的时候,欢喜几人就收工回去了,他们得去做饭。

走到半路,却是有个少女突然冲了过来,欢喜一开始并不以为对方是来找自己的,直到对方站在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