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飒目光微微一闪,罗凌盯着沈妙,轻声道:“一年来赏赐无数,最近赏的太频繁,小表妹以为这是为何?”

他极为自然的向沈妙讨主意,仿佛并不认为像一个比自己小得多的姑娘讨主意有什么值得赧然的。当然,这屋里四个小辈也不会笑话她,沈妙究竟有多少本事,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不过四个人却也默契的没有将沈妙的神秘告诉罗家的长辈,似乎他们笃定的相信着,即便沈妙有什么秘密,也决计不会害了罗家。

“事即反常必为妖。”沈妙道:“天子尽多疑,罗家军迅速崛起,只会不露声色的打压,然而频繁的赏赐,却好似在扬名。那就是有所求,”她沉吟一下:“陛下对罗家军有所求,或者是故意抬高罗家军的身份,至于有所求,求的是什么,明齐朝贡快要开始了吧。”

众人一愣,罗潭摸着下巴道:“好似是。”

“明齐朝贡,秦国和大凉都会来人,秦国和明齐势均力敌,大凉更是远胜于明齐,陛下也会害怕的。”沈妙淡道:“沈家军不在,谢家军大伤,明齐无镇国武将,这怎么行。”

“所以陛下要抬举罗家来威慑秦国和凉朝!”罗潭敏捷的答道。

沈妙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罗千说着,又有些崇拜的瞧了沈妙一眼。分明是与自己同龄,可罗千每每都有一种感觉,沈妙好似比他大了许多似的,甚至比罗凌还要成熟稳重。朝廷势力的分析,沈妙从来不会避讳,比起长辈们说的委婉纠结,沈妙显得要狠辣直接的多,比如天子多疑这种话,长辈们就决计不会说的。罗家小辈们喜欢跟沈妙玩儿,真心的接纳她,自然也是因为沈妙自己身上有一种极为吸引人的东西。或许定京城的人就是比小春城的人见多识广,沈妙总能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这不见得是好事。”罗飒皱眉:“捧得越高摔得越疼。”

“不错。”沈妙道:“不过也是一个机会。”

“表妹以为是个什么样的机会?”罗凌微笑着问。

“罗家军这两年好容易有了些起色,陛下有心要捧。虽然功勋越大越是危险,可是罗家军已经有了不容人欺负的实力。这两年训练的罗家军,皆是以罗家为主人,而非天子。这是罗家自己的兵力,不是明齐的。陛下捧的是罗家的人,只要坚持这一点就行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沈妙却将罗家和明齐清晰的划成了两道。若是被罗隋听到,只怕要气的晕倒。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分明就是为造反做准备。可是罗家小辈们听到,虽然惊讶,却没有愤怒的感觉。

同先辈们不一样,罗家小辈们出生的时候罗家已经落魄了,皇室不拨银子,将罗家军遗忘在边陲小地,小辈们不是没有怨言的。怨的多了,忠君之心反倒不那么明显。

沉默片刻之后,罗飒的眼中浮起一抹狂热,他道:“小表妹说的极好。”他性子暴戾冲动,和罗凌的温厚截然不同,平日里鲜少夸某个人。此刻出言相夸,明显是极为赞同沈妙的话。

罗凌就要沉稳些,不过虽然如此,却也没有反对。

罗千和罗潭性子活泼,对于沈妙的话更是有种没来由的信服,当即也没有说什么不好。于是这一出文惠帝的赏赐,罗家小辈们几乎都默认着达成共识:是好事,不必劝阻。

“说起来,”罗潭趴在桌上看着沈妙:“小表妹如今都十六了,昨日里我有个姐妹还来问我,你可有婚配的人家了,若是没有,瞧瞧她哥哥如何。小表妹,你要不要去见见?”

小春城民风开放淳朴,若是有看上的姑娘,是可以通过亲朋好友间询问的。罗千道:“胡说八道什么呢,小表妹才十六不着急,倒是你自己,都十八了,怎么不为自己操心操心哪?”

“我有什么好着急的。”罗潭甩了甩头发:“我这般漂亮聪明,便是到八十都少不了有人提亲。我这不是为小表妹操心嘛,小表妹这么柔柔弱弱的模样成天被人惦记着哪成,倒不如去寻个如今郎君将她护着。罗千你再这么粗暴,以后保准没姑娘嫁给你!”

“谁说没姑娘嫁给我的?”罗千不服气道:“再不行不是还有小表妹么?小表妹心肠好,真到了那一日,肯定会嫁给我替我解围的,对不对?”他腆着脸上前。

罗潭一巴掌把他的脸呼开,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样儿,小表妹真的要嫁,咱们府上凌哥哥和飒哥哥还没娶亲呢?谁不比你好了?不信你问凌哥哥和飒哥哥,愿不愿意娶小表妹?”

这话头一没留神竟然转到了罗凌和罗飒身上,罗凌一愣,脸色微微红了红,罗飒也是轻咳两声,别过头去,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罗潭浑然不觉,笑眯眯的托着腮问:“小表妹,说罢,你到底喜欢哪样的男子啊?长得俊的?银子多的?武功好的?会作诗的?”

沈妙瞧着罗潭,屋中三个男人虽然各自看着别的地方,耳朵却竖的笔直。沈妙道:“能打得过我大哥的吧。”

“咣当”一声,罗千脚一滑跌倒下去,委屈的喊道:“不行不行,丘表哥武功那么好,谁能比得过他啊!”

无独有偶,这头在说沈妙的意中人,另一头,也有人再拿沈妙的亲事说话。

小屋中,马氏、余氏和罗雪雁三人正在说话。同定京城沈府不一样,罗家的妯娌们相处的都极好。余氏温厚,马氏泼辣,罗雪雁更是武将性子,干脆利落,三个女人在一起,两年里也相处的极为融洽。

余氏手里拿着一封帖子,就对罗雪雁道:“这是城里张夫人下的帖子,让咱们什么时候去张府里坐坐。”说到此处,踌躇了一下,又道:“还得将娇娇带上。”

马氏闻言就笑起来,她道:“我说那张夫人平日里仗着自己府里出过解元就看不起咱们这些武夫,那样眼高于顶的人怎么会来给咱们下帖子。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来看娇娇来了。”马氏拿胳膊顶了一下罗雪雁:“小姑,这娇娇如今可是比咱爹都还有脸子。”

随着沈妙年纪越大出落得越发美丽,前来打听沈妙亲事的小春城的人家不少。之前大伙儿都不晓得定京城里的姑娘是个性子,想着之前的那些传言,怕是个作天作地的大小姐。谁知道两年以来,沈妙性子平稳和顺,比起那些浮躁的小姑娘来说,倒是对极了那些夫人们的胃口。尤其是那股温厚大气的气度,让人忍不住就想着,若是沈妙成了当家主母,一定能镇得住宅子。加之沈妙长得也不错,罗家在小春城也是赫赫有名,这两年罗家军重振,罗家就更是香饽饽一样的人家,来说媒的人都快把罗家的门槛踏破了。

说到这里,马氏又半是嫉妒半是羡慕的道:“一家有女百家求,这可真好,哪像我们家潭儿,真是,这么大个姑娘了,整日胡闹。别说是来求亲,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这么下去,莫非要在家里当个老姑娘不成?”马氏本来只是说着玩笑话,谁知道说到后面真的有几分忧心起来。

罗雪雁劝道:“潭儿的性子活泼,那才真是好。总会有合适的人家的,嫂子急什么。倒是娇娇,你说也就刚刚十六的年纪,怎么看着比六十的老妇还要深沉,这性子不像我,也不像她爹,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小姑这是犯什么愁。”马氏哭笑不得:“娇娇这样的姑娘现在可不多了,你看那通身气度,往那一坐,谁不说是满身贵气。要我说,便是宫里的娘娘怕是也没这样的派头。所以说娇娇这气度是天生的。”

“不错。”余氏也称赞:“我与弟妹在小春城里呆了这么多年,那些世家的老人断没有娇娇这样的气度。”

罗雪雁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听话又懂事固然是很好,可是这样年轻性子却沉成这样,让人又觉得又有些担心。罗雪雁宁愿沈妙是如罗潭那样欢欢喜喜的性子,看着热闹,却是一个少女应有的活泼。

“话说回来,”余氏正色道:“娇娇如今年方十六。若是不回定京城,迟早也是要嫁人的。小姑心里可有合适的人选?从前娇娇年纪小,不过现在十六,应当是可以说亲的年纪,现在小春城的人家都想娶娇娇回家,小姑就没有一个中意的?”

罗雪雁一愣,她大大咧咧惯了,从前和沈信在一起,也是她自己大胆主动的选择。如正常女子一般请人相看还是不曾有过的,倒是没有思考过这一茬。乍一听余氏说起这个,还有些愣怔。片刻后,罗雪雁才道:“这个还得看娇娇的意思。”

“娇娇那样的姑娘,小姑你真的舍得她嫁人?”马氏叹道:“这样聪慧又不恼,性子可人疼的紧,若是我,决计不愿意她嫁出去,养着她一辈子也成。”和定京城的世家不同,小春城的人们不会以为女儿家越早嫁出去越好,相反,他们觉得女儿家在府里呆的越久就越是娇贵。马氏道:“说起来,菱哥儿和飒哥儿也到了娶妻的年纪,要不…娇娇嫁到咱们自己家得了?”马氏试探的问。

她是突发奇想,余氏闻言却是眼睛一亮,自来轻声漫语的她第一次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口:“那也成!我看凌哥儿和飒哥儿都挺喜欢娇娇的,尤其是飒哥儿,你们都知道飒哥儿平日里连姑娘都不耐烦看的,这两年却没少往娇娇房里跑,他们表兄妹感情好得很,我自己的儿子我清楚,飒哥儿心里定是喜欢娇娇的。”

罗雪雁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瞧见余氏又摇了摇头:“可是飒哥儿性子冲动,又不晓得疼人。若是娇娇嫁过来,我怕她会受委屈,那小子又是个榆木脑袋。还是凌哥儿好,凌哥儿性子温柔,年纪又长些,他们表兄妹上次还一同出游踏青了。说起来这几年给凌哥儿说亲的人也不少,可是凌哥儿自己没瞧上,我不好说他。凌哥儿肯定也喜欢娇娇,不然不会下了军就找娇娇说话。”

余氏这么自顾自的说话,一边的马氏就不乐意了,不甘示弱道:“大嫂,怎么能这么算,照你这么说,我们家千儿还和娇娇年纪相当呢。他们年纪相当平日里又玩得好,千儿虽然性子淘气了些,可是胜在贴心,和娇娇这样一同玩耍的情谊才是最好。还有我们家潭儿,潭儿和丘哥儿不也正好一对么,这样的话,大可亲上加亲了!”说完马氏就看向罗雪雁:“小姑,你觉得怎么样?”

罗雪雁:“…。”

两双殷切的目光看着她,罗雪雁硬着头皮道:“这还得看孩子们的意思…”她是没想到余氏和马氏竟然是这个想法,不过罗雪雁仔细一想,却也并没有觉得糟糕。首先都是自家人,罗家的几个小辈却是都是人品没的说,样儿也生的不错。正是她喜欢的“官不用太大,银子不用太多,最重要的是对沈妙好,将沈妙放在心上”。她也是从怀春少女这头度过的,且不说沈丘那边,便是罗家这几个儿子,罗凌温柔,罗飒勇武,罗千开朗,最重要的是心地善良,若是沈妙和任何一个人好了,以后的日子也只会甜不会苦。

不过,罗雪雁还得看沈妙的意思。她也不知道沈妙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原先晓得沈妙喜欢傅修宜那样的,可这两年来,沈妙一点儿也未曾提起过傅修宜,也渐渐让她放下心来。可是自家女儿又是这么一个沉闷的性子,罗雪雁也犯愁啊。

“要不找个时机问问娇娇的意思?”马氏急急忙忙道:“若是娇娇真的能看上咱家一个,无论是谁,咱们罗家都是烧了高香的运气。得早早的将亲事办了才好,生的儿子定聪明,女儿定漂亮。”

罗雪雁都被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嗔怪道:“嫂子,哪有最小的先成亲的道理。”

马氏挥了挥手:“我这不是怕娇娇被人捷足先登了嘛。”

正说笑成一团,突然见门口小厮来报:“夫人,宫里来话了,将军让夫人们赶紧去前厅。”

“宫里的人不是刚走,怎么又来?送赏赐了么?”马氏一边起身,一边随口问道。

“好像是要沈姑爷回京呢。”小厮答道。

罗雪雁起身的动作一僵。

罗家的前厅乱成一团。

倒不是说厅里的人手乱,而是人心乱的不行。文惠帝的一封圣旨,要沈信携眷回京,重启威武大将军的名号。还说要将沈家军的虎符还给沈信。

文惠帝两年前当着天下人的面打了沈信一个巴掌,如今又弄得这样声势浩大的给甜枣吃。不过这甜枣沈信愿不愿意吃,又是另一回事了。

罗隋坐在高坐上,两年以来,因为重整罗家军让他操心不少,鬓角白发更多,然而却威风不减当年,或许是因为有了斗志,反而看起来更加有武将勇猛。他道:“明齐朝贡要开始了。皇上让你回京,是让你赶在朝贡之前。”

百年朝贡,一个王朝隔百年会有朝贡,明齐这个年号之前的那一次朝贡,差点就被秦国钻了空子。老先皇当时依仗着谢家和沈家方才勉强度过。如今除了秦国,连凉朝都来了。

如果说秦国只是让明齐忌惮的话,大凉朝便足以令明齐,大凉地处南边,国力富强,兵强马壮,永乐帝更是一代明君,同明齐乌烟瘴气的朝廷不同,大凉朝中任人唯贤,忠义之士更多。大凉若是有野心,将明齐吞并是迟早的事,只是永乐帝也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似乎并未有这个企图。当然,还有一个可能,便是永乐帝想要一并灭掉秦国和明齐,让天下统一。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秦凉齐三国分立的日子终究有一日会打破。只是不知道那一日什么时候会到来而已,文惠帝显然不愿意在他活着的时候看到这一日。可是谢家自从谢景行死后,谢鼎已经无心朝政。唯有剩下的沈家,也被夺了虎符赶到了小春城。

文惠帝是不是后悔了无人知道,不过眼下,文惠帝却是希望沈信能撑一撑场面的。尤其是沈信帮衬着罗隋将废弃的罗家军都重组起来,让人更看到沈信出色的带兵能力。

文惠帝在表明一个意思:明齐需要沈信。

需要的时候出现,不需要的时候默默退下。或许从前的沈信有这样的觉悟,可是遭到皇家无情对待的沈信,却未必会那么无私了。士为知己者死,明齐的皇家就算得上是知己么?

“你应当回去。”罗隋道:“沈信,把你失去的东西,全都拿回来吧。给他们看看,罗家的女婿,沈家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

沈妙猛地抬头。

她料到两年后文惠帝会再次召沈信回京,也料到定京城的局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却没料到那个一向古板威严的罗大将军竟然会说出有几分大逆不道的话。

她微微睁着眼睛,这模样落在罗隋眼里,罗隋却是笑了笑,看向她,道:“丫头,你也是这般想的,我说的对吗?”

厅中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沈妙身上。罗连营和罗连台的神情微动,却终是没说什么话。

沈妙心中叹息一声,她的这点道行,终究是瞒不过罗隋这样叱咤风云多年的老将。罗隋有一双阅遍世情的眼睛,或许从一开始,从重组罗家军开始,就隐隐猜到过她打的什么主意。

她感谢罗隋的信任和支持,有家人在身后的感觉真好。沈妙看着罗隋,弯了弯嘴角:“是的,外公。”

罗隋哈哈大笑起来,罗凌看着沈妙,目光里似有微笑浮动,罗飒也扯了扯嘴角。罗潭和罗千面面相觑,有些摸不清头脑的模样。

罗雪雁和沈丘目光复杂,离开定京城两年,如今…还是要回去了么?

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兵力、声势、名头还有尊严。

得让他们看看,真正的沈家人是什么样的。老虎不会因为流落山崖就变成狗,游潜在水中的龙,也终有一日会翱翔九天。

沈信朝罗隋拱了拱手,道:“谨听将军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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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没拔成牙,因为伤口没长好张不开嘴…。PS:为啥大家觉得娘娘长得不好看昂,娘娘绝对是个小美人,只是不是妩媚挂,是清秀无害有点娇贵的美,重在气质大气端庄。容貌的话打个比方,软妹是邱淑贞那种眉眼深艳型,娘娘就是王艳那种温和清秀型。毒后里颜值都被谢哥哥承包了,娘娘毕竟不是靠脸吃饭的人,谢哥哥一个人撑起了整部小说的颜值_(:зゝ∠)_

第一百二十三章 回京

小春城到定京的路山高水长,跋涉千里,一来一去也要半年。沈信在接到圣旨的第二日便启程上路。同行的还有罗凌和罗潭。

罗凌是罗隋让他去的,作为罗家的长孙,罗凌未来将会撑起整个罗家,罗隋的意思是让罗凌跟着去定京历练,顺带了解明齐如今的局势。罗飒得留在小春城继续同长辈们一起操练罗家军。

罗潭和罗千本来是不能跟着一起去的,谁知道罗潭自己偷偷爬上了马车,躲在马车后头的箱子里,等到了半路上才突然钻出来。那时要赶走她已经来不及了,只得让人传信回去,将罗潭一同带往定京城。

罗潭对定京城充满向往,再三保证不会惹祸,终于和沈妙一行人同行。

除了当初带回来的沈家军前部,这次沈信还带了一部分罗家军的人。这一部分人是由沈信和沈丘亲自操练,也是最精锐的人,其中每一个放在别的队伍中,都能算作一个小头头。这一支在精不在多,是沈信自己培养的,以护卫名义跟在身边的。

从春日开始出发,一直到了深秋时节,沿途的绿树都变成枯叶,顺着风摇摇摆摆的落进泥土里。一行人开始添衣的时候,才即将达到定京城。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一行人在城外的客栈中歇息,沈丘道:“明日一早咱们就进城,介时先找一个宅子住下来。”

当初临走时沈家的那个家还是分了的,自然是不可能回沈府。

之前在罗家的时候罗雪雁就同罗隋说过分家一事,罗凌和罗潭也不意外。罗潭托腮一脸向往道:“姑姑姑父,咱们找个热闹的地方住好不好?我还从来没去过定京城呢。若是找个宅子,一出门就是热闹的点儿,那多好。”

罗雪雁笑道:“原先是城东的地方最热闹的,不过咱们也已经两年没回去了,不知道现在变了没有。”

“这简单呀?”罗潭问那上菜的小二:“这位小哥,你可知道定京城最热闹的地方是哪里?”

那小二不清楚他们这一行人的身份,只是看他们带着这么多人,又穿的精细,尤其是坐在正中间的小姑娘,年纪不大却气度斐然,一看就知道是哪家贵人府上的小姐。当即也不敢怠慢,热情的回道:“小姐,定京城里热闹的地方可多了。城东和城南都挺热闹。城东有许多商铺,姑娘家买些胭脂水粉方便,城南多酒楼,想吃点什么就去城南。”

罗潭显然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皱了皱鼻子,道:“就这样?”

小二生怕惹得她不悦,想了想,又道:“若姑娘真想要热闹,还是去城南。最近秦国和大凉朝的人来了,皇上给他们拨了城南的衍庆巷的府邸住。衍庆巷就在城南。”

“衍庆巷是什么?”罗潭问。

“衍庆巷是定京城里地价最贵的一块儿地,”沈丘解释:“皇亲国戚都住不到的好地方。就连几位皇子殿下出宫开府都未曾住到那一块儿,只有当初的国舅爷在衍庆巷住过一段日子。”

罗潭先是惊讶:“这衍庆巷竟然如此昂贵。”随即又有些失望:“不过这么昂贵,咱们也买不起那里的宅子呀。”

那小二闻言便是一惊,又仔细的看了看罗潭。衍庆巷这地方别说是买下宅子,便是住进去几日都是凤毛菱角的,见罗潭如此大口气,小二险些怀疑自己看错了人,这行人不过是头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没关系,”沈妙开口道:“衍庆巷隔壁处有一条街道,毗邻酒楼,是在巷子外头,价钱没有这么贵,总归是能付得起的。离衍庆巷也不远,退而有求其次也不错。”

此话一出,小二又是一愣,下意识的道:“这位小姐说的不错,的确如此。”

“娇娇也想去看热闹?”沈信问。沈妙自然不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今日这般说,倒像是有些兴趣的模样。

“觉得有些新鲜。”沈妙笑笑。

“好啊好啊。”罗潭双眼放光的看着沈妙:“小表妹你最好了!”她以为沈妙是为了她才故意这般说的,心中对沈妙感激不已。

沈妙抬眼看向店小二:“秦国和凉朝的人已经到了么?”

小二从一开始目光就没离开过这位年纪看起来最小的姑娘,总觉得她坐在那里,连椅子都变得金灿灿的了。听闻沈妙问话,立刻就恭敬答道:“是的。明齐朝贡就在几日后,秦国和大凉都派了人来道贺,如今这些人都安排在衍庆巷里的府邸住着。”

“秦国和大凉派了哪些人来?”沈妙问。

小二挠了挠头:“秦国是太子殿下和明安公主,大凉是永乐帝的胞弟睿王殿下。”

沈妙垂眸,道:“多谢。”

待那小二走后,罗凌问:“表妹对秦国和大凉来的人可有什么想法?”

沈妙一笑:“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稀奇罢了。”

罗潭笑眯眯道:“不管怎么样,明日咱们到了定京城,就能好好地瞧瞧热闹了。”

定京城的宫里,皇帝的寝宫内,浓重的药味弥漫着整个寝宫,香炉里点着的熏香更让人自心底感到一种沉郁。

龙床之上,文惠帝半阖着双眼倚在榻上,身边的宫装丽人动作温柔,正在一勺一勺的往他嘴里喂药。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董淑妃。

她喂得极为耐心而小心,文惠帝每次只能吃一小勺,她便一小勺一小勺的吹冷了,自己试过不烫,才慢慢的喂到文惠帝嘴里。一边喂还一边轻轻的拍着文惠帝的背,让他呼吸的更为梳顺。

好容易一弯腰喂完,董淑妃从一边的搪瓷碗里挑出一枚糖渍果子塞到文惠帝嘴里。文惠帝皱了皱眉,待咽了下去,将嘴里的最后一丝儿苦味褪去后,才道:“难为你还记得这个。”

“陛下不怕苦,是臣妾怕陛下怕苦,”董淑妃温柔笑道:“陛下就看在臣妾的面上,吃一点儿这果子吧。”

文惠帝被她逗笑了,眼中柔和几分,道:“这宫里,还是你最懂朕的心意。”

两年时间,可以改变的东西有很多。文惠帝再如何龙精虎猛,终究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更何况他还有这么多比他更年轻更强壮,野心更大的儿子。内外情势都危急,他老了许多,身子也渐渐变得多病。

太子的病情也岌岌可危,太子一派倒是渐渐不敌,周王静王来势汹汹,轩王离王虎视眈眈,连带着文惠帝看后宫中的女人也是十分厌烦,在这个时候,与世无争的董淑妃和定王傅修宜就入了他的眼。

帝王最放心的,便是这样没有野心的儿子和女人。文惠帝生病的时候,最爱召见的也是董淑妃来伺候他。而在这样的圣眷之下,董淑妃仍就如平日一般谨小慎微,更不会主动与文惠帝说定王的事情,文惠帝就更满意了。偶尔也会与董淑妃谈论些朝堂上不顺心的事。

“朝贡就要开始了。”文惠帝叹了口气:“传信的人说,沈信就在这几日回京。朕两年前将他逐出去,只怕他心中还有怨气。若非情势紧急,朕绝不会引狼入室的。”

“陛下,”董淑妃笑道:“沈将军是您的臣子,自然是要为您做事,您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陛下何苦折磨自己?”

“臣子?”文惠帝冷笑一声:“这臣子比朕的声威还要大,朕怎么相信他想当个臣子。当初的谢鼎亦如是,不过他失了儿子,如今谢家倒是不堪一击,朕也懒得赶尽杀绝。这沈家,朝贡一过,还是…。朕总觉得不安心。”

董淑妃不再说话了,在这个时候,她若是说话,便有后宫干政的可能。因此便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摆弄着那搪瓷碗。

董淑妃的淑芳宫里,此刻也正站着一人。那人华服高冠,生的冷峻风华,正是傅修宜。比起两年前,他越发显得稳重成熟,有一种说不出的风致。

“沈信今日歇在城外,明日一早进京。”他面前的侍卫躬身正与他低声道。

傅修宜握紧手中的杯盏,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突然展颜一笑:“裴先生神机妙算,说的果然没错,明日到京…”他道:“传令下去,城门守卫都听着,沈信回京的时候,要满城奉迎。”

侍卫拱手称是,连忙退下了。

傅修宜负手而立,面上闪过一丝深沉。两年前沈家一招釜底抽薪,将他的计划全部打乱。如今再回定京,傅修宜有一种感觉,这也是沈家谋划的一步棋。或许沈信早就知道自己会有回京的这一日,所以当日离开的时候才那般潇洒果断。

既然如此,那就将沈家再放在赤火上炙烤一回如何?让沈家做个靶子,让文惠帝、周王一派、离王一派、甚至秦国和大凉的目光都盯紧沈信这块肥肉如何?他总归是个非常记仇的人,更讨厌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敢算计他傅修宜,沈家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第二日一早,沈信一行人就重新出发了。从这处客栈开始赶路,中午之前便能抵达定京城。因着还要找宅子,最好是越早越好。

等到了定京城的城门口,守城门的守卫一看沈信的腰牌,顿时肃然起敬:“原来是沈将军!”说着就让人快开城门将沈信一行人迎进去。

罗潭道:“姑父,他们好像很尊敬你啊,看来姑父的官很大。”

沈丘和沈妙却同时皱了皱眉头。当日他们离开定京城的时候,那些守卫一个个冷眼看人的嘴脸,巴不得落井下石。如今这般热情,定然不只是因为需要他回来震慑秦国那些人的缘故。大约是…受了某些人的指点。

罗潭撩开车帘子往外看,惊叹道:“这就是定京城啊,好大好热闹,比小春城的人多多啦。啊,小表妹,你们这里的姑娘生的真好看,怎么能那么水灵呢?天哪,连公子哥儿都白白嫩嫩的。”

她这般聒噪,就有离得近的人听见,转头往这边看来。不看不打紧,一看就惊叫起来:“是沈将军,沈将军回来啦!”

沈将军回来啦!

沈信在明齐老百姓心中本来就名声显赫,这两年来谢家出事,沈家也搬走,实在让人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悲凉。甚至在秦国和大凉的人来到定京时,也会倏然生出一种无法自保的卑微感。而这个时候沈信的出现,无疑是让百姓们有了一个主心骨儿,登时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皆是四处惊叹道:“沈将军回来啦!”

一时间欢呼的人群声几乎要将整个马车前进的道路都封住,百姓们的呐喊狂热,面上也尽是追捧之色。罗潭捂住嘴巴:“天哪,姑父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声望好高。”

外头的罗凌等人却是面色有些难堪。有人夹道欢迎固然是好事,被人追捧也不赖,沈信每年凯旋回京的时候,都是这副模样。可是如今沈信可不是带着满身功勋回来的,而是被逐出京后两年被皇帝召回来的。百姓们的欢呼声越大,就仿佛打在文惠帝脸上的耳光越响亮,这不是在对着和文惠帝干嘛。

马车里,罗雪雁和沈妙也面色微沉。尤其是沈妙,目光突然就冷了下来。只有罗潭还不晓得出了什么事,一心为沈信的威望而欣喜。

道路都被堵成这副模样,沈信只得让身边的几个护卫同百姓们解释,百姓们闻言,虽然还是站在街道两边观望,却没有方才那般激动,也让开了路。

莫擎和阿智先骑了马去找宅子,就如沈妙说的城南衍庆巷的隔壁有条街道,那上的宅子还不错。如今沈信的银子在重组罗家军的时候花了不少,手头不如从前宽裕。尽管如此,沈妙想住城南的宅子,沈信还是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马车便往城南驶去。

离衍庆巷越近,人便越是稀少。只因为居住在衍庆巷周围的人大多都时达官贵人,非富即贵,平头老百姓是住不起那头的地皮的。方才来迎接的老百姓到了这里也都散了许多,马车行驶的顺利。莫擎他们很快就回来禀明,已经找到一处宅子,先住进去,回头再谈银两。那宅子原先的主人也新人沈信的名头,并没有要求交付多少银子抵押。

待离衍庆巷只有一墙之隔的时候,外头忽然起了一阵风,不偏不倚,恰好将沈妙坐着的马车帘子吹开,飞快的将车帘吹得一飞,又极快的落下来。

沈妙的目光微微一凝,罗潭见状,问:“怎么了?”

沈妙扫了一眼马车帘,摇头道:“没什么。”心中却暗自警醒,方才有一瞬间,竟是觉得被人窥伺的感觉。那种被人注意的目光,让人极为不舒服。

远处某个高楼上,有手持玉笛的年轻男子和女子并肩而立。那女子生的如花似玉,一身金色衣裙,大眼小嘴,满身珠玉琳琅,这有些俗气的首饰落在她身上竟也不觉得难看,反而令她有种精致的娇美。她瞧了一眼远处的马车,不屑道:“这就是威武大将军沈家么?这样大的声望,也不过如此。”

她身边的男子大约二十出头,眉目生的与她有几分肖似。算的上俊朗,却因为鼻子有些略勾,整个人便又多了几分不好相与的戾气。他笑了笑:“能让明齐皇家都忌惮的,可不是简单货色。”

“太子哥哥又说笑了,”那少女眉眼一横,十足骄纵的模样:“当初临安侯府谢家亦是无法无天,到现在还不是如丧家之犬。那谢景行连个全尸都未曾留下呢,保不准沈家就是第二个谢家。”

男子笑了笑,并未接着那女子的话继续说下去。

另一边,有人倚在楼头,郁郁葱葱的常青树将他的身影遮掩一半,只露出一边流金袍角,一只手端起面前茶盏,那手清俊有力,一个白玉扳指落在中指上,衬得整个手都如玉雕出的佳品一般。端着茶盏凑近嘴边,便又顺着瞧到形状优美的下巴上,薄唇微红,因沾了茶水而显得几分湿润,却越发的勾人心魄。

他慢慢弯了弯唇角。

莫擎找的宅子与衍庆巷隔着一条街,转过一个胡同,就是城南最热闹的酒楼商铺连绵不绝,位置倒是好得很。那主人家也是很好说话,罗雪雁和沈信都是爽快人,主人开的价格也公道,当夜里就买了地契,将宅子易了主。

结果这头才刚刚安定下来,宫里就有太监传了圣旨过来要沈信第二日进宫面圣。文惠帝如此迫不及待,显然是如今真到了情势危急的时候,接了圣旨,忙碌着将东西搬好后天色已经晚了,吃过晚饭后,因着赶了这样长久的路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众人都各自去休息。

沈妙和罗潭住在相邻的院子里。这里的宅子不如将军府宽敞,不过也算得上整洁干净,造型别致。只是沈信和沈丘有些惋惜,不能在院子里练兵了。罗雪雁和罗潭还是极为满意的,沈妙自来就不看重这些,自然没什么异议。

结果到了夜里,罗潭又溜到了沈妙的房间里说话。

罗潭裹着披风坐在沈妙的榻上,道:“小表妹,我睡不着,你陪我说说话吧。”

“你想说什么。”沈妙让惊蛰她们退出去,自己将油灯的灯芯剪短了些,此刻也是无心睡眠,就随手找了本书放在桌上翻着,却也没认真去看。

“没想到定京城是这个样子的。”罗潭语气里说不清是失落还是欣喜:“我在小春城长到这么大,以为外头也和小春城是一样的。没想到定京城比说书人嘴里的还要大,还要热闹。小表妹,我还有些怕。”

无法无天的罗家大小姐竟然也会有怕的一日,沈妙微笑:“这有什么可怕的。”

“孤身一人在外,当然害怕了。虽说还有凌哥哥也在,可这毕竟不是熟悉的小春城呀。小表妹,你有过这种害怕的时候么?当初姑姑姑父在西北,留你一个人在定京城的时候,你害不害怕呀?”

“没什么好怕的。”沈妙淡淡答道。留在沈府对她来说并不可怕,因为当初在她眼里,沈府的人都是足以信任的亲人。不知所以无惧,像罗潭说的因为孤身一人在外而感到害怕…。当初在秦国的时候,可不就是么?

想到秦国,沈妙目光闪了闪,忽而又想到今日小二说的话。秦国和大凉的人都来了。前生这个时候,她就是在朝贡的时候见到了秦国太子和大凉的人。大凉那时候已经冒出了蠢蠢野心,明齐皇室一直有所忌惮。而为了制衡大凉,明齐和秦国一直在有所相互试探,直到后来傅修宜登基,秦国和明齐结盟,让她这个皇后去秦国做人质…。而秦国太子皇甫灏是个十分恶劣狠毒的人,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总喜欢与她对着干,明安公主更是骄纵的让人觉得可怕。她在秦国那段艰难而屈辱的日子,很多都是拜这兄妹二人所赐。

至于大凉的睿王…。沈妙皱了皱眉,当初明齐朝贡的时候,大凉朝派来的使者似乎并不是这位睿王。而是另一位皇亲国戚,这位睿王的名声却是早已远播的,是永乐帝的胞弟,却不怎么在皇室露面,外界对他更是一无所知。沈妙前生便是明齐皇后,也对这位睿王殿下知之甚少,傅修宜也未曾多提起此人。

到底还是有些事情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