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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犬训导员》作者:寻香踪

文案

军犬训导员谷宇在一次任务中意外牺牲,重生到纨绔子弟季夏身上,背上了一屁股烂桃花债。

为了躲债,也为了扭转纨绔子弟的扭曲人生,奔向正直的人生大道,谷宇决定重新入伍,继续做一名光荣的军犬训导员。

不过他才不会说,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接近那个特种兵狙击手,达成他的千里追夫大任。

PS:这就是一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列位看官请勿较真。

内容标签:重生 军旅 制服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夏(谷宇),罗建飞 ┃ 配角:周昭云,高坤;飞电,飞龙,飞…等等 ┃ 其它:军犬,训导员,特种兵,狙击手,训犬,军文,重生

第1章 生死狙击

天色微明,茂密的丛林中浮起了淡淡的薄雾,在晨风中飘忽不定,仿若仙境。林中草木葳蕤,灌木丛生,看不见任何人迹,只有从睡梦中被惊醒的鸟儿发出几声单调的叫声,很快又安静下去。

露水在树叶上凝成水珠,汇聚到叶尖上,最后不堪重负,倏然坠落。水珠一直往下,啪嗒一声,并没有滚落到草丛中,而是落在了一根黑乎乎的钢管上,那钢管是从草丛里伸出来的。顺着钢管往那头看,长长的黑管、掩藏在杂草中的瞄准镜、黑色的枪身,分明是一支7.62毫米口径的中国产85式狙击步枪。

这个看似平静的清晨,潜伏着一股巨大的暗流。

草丛中,一个伪装的钢盔微微动了一下,探出半个脑袋,露出半张画满油彩的脸,黑白分明的眼睛炯炯有神。他悄悄打量了一下四周,然后拿出一个望远镜,仔细查探一千米外木头房子的动静,然后用气声说:“对面还是没有动静,咱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动手?起雾了。”

他说话的对象在掩体下将两条腿调了个位置,打了个哈欠,面无表情地说:“不知道,等命令。昨晚就让你回去,你偏要留下。”

谷宇笑了一下,没有再出声,继续用望远镜探看情况。他现在是狙击手罗建飞的临时观察员,罗建飞的观察员病了,没能来参加这次行动。而他正好跟来执行任务,虽然他的任务已经完成,却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留了下来,自告奋勇给罗建飞做观察员,尽管罗建飞说自己不需要观察员。

谷宇是这么认为的,四只眼睛总比两只眼睛看得宽,这是实打实的战争,一个不留神就会丧命。反正都已经来了,怎么能留下罗建飞独自涉险,自己虽然没特别的本事,但是帮忙注意动静还是可以的。

罗建飞抹了一把脸,瞥了一眼盘在谷宇旁边那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下巴朝它一抬:“它还不错,我以为会叫。”

那东西的耳朵微微颤动了两下,从睡眠中醒过来,撑着前肢半立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原来是一条军犬。它看见谷宇,张嘴打了个无声的大哈欠。谷宇放下望远镜,伸手在它的颈脖处揉了揉,给它喂了一截它最爱的火腿肠,它闭上眼睛,轻轻呜了一声,津津有味地享受起美味来。

“飞电乖着呢,不会随便乱叫。要是乱叫,我怎么敢带它留下来。”飞电是谷宇训练的追踪犬,昨天正是它带着这次行动的特种队伍根据线人留下来的线索,追踪到了这处位于边境上的制毒窝点。他们这次的任务,就是端掉这个制毒窝点。

一般来说,这样的任务,最好是晚上偷袭,偷偷潜伏过去,炸药包一扔,炸掉就算完事。但是打入敌人内部的卧底说今天会有一个大毒枭过来,这个大毒枭是个中国人,出了名的阴险狠毒,在金三角有好几处制毒窝点,每年生产的大量毒品全都流向了国内,几乎占总分量的三分之一。

为了抓住他,相关部门绞尽了脑汁,已经牺牲了好几个卧底,上级领导发了狠,一定要消灭这个毒枭头子不可。所以这一次上头便派遣了最精锐的夜鹰特种部队,对大毒枭是势在必得。

卧底约定等对方到了之后会给大家发信号。于是大家趁着夜色摸索过来,潜伏了一夜,就等着战斗打响。

谷宇也是一名特种兵,但并非特种作战队员,而是支援兵,一名军犬训导员,服役于夜鹰特种大队军犬班。与一般特种兵不同的是,他在体能、格斗、枪法、特种技能上统统不占优势,他最大的优势是飞电,一条四岁半大的黑背昆明犬,立过三等功的功勋犬。

受过严格训练的军犬,只有在主人要求叫的时候才会出声,平时都是十分安静的,所以它跟着谷宇在丛林里潜伏了一夜,却从没弄出过任何声音。

罗建飞赞许地点点头,拿出一包压缩饼干,撕开来,递给谷宇。谷宇受宠若惊地接过去,他暗恋罗建飞许久,从他进特种大队就开始了,罗建飞是个很出色的狙击手,性格有着所有优秀狙击手的共同点——冷静、忍耐、沉着,但同时也很冷漠,他用了一年的时间才跟他熟悉起来,但也仅止于此,没有再进一步的关系。

谷宇对目前的状态还算满意,罗建飞除了他自己小队的战友,与外人基本都不接触的,一张脸总没有表情,酷酷的。但是谷宇还是喜欢看,这张轮廓分明的脸对他有着致命的诱惑力。作为一个GAY,是拒绝不了直男帅哥的诱惑的,更何况罗建飞身上还有一种同类的气质——对人有着近乎抗拒的疏离,仿佛是行走在荒原中的孤狼,不愿意跟同类接触。

但是他俩表现的方式不一样,罗建飞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冷漠疏离,面部表情和肢体表情都在表示生人勿近;谷宇则经常面上对人笑嘻嘻的,而内心却几乎从不对外人开放。他们都有着各自执着的东西,罗建飞是对枪,谷宇是对动物——准确说来,是犬,现在谷宇多了一样执着的对象——罗建飞。心里有寄托,永远也不会空虚寂寞。

暴风雨前的平静,沉寂得令人抓狂,但是谷宇甘之若饴。像这样与罗建飞近距离单独呆好几个小时,听着对方均匀的呼吸,说话的时候甚至都能将鼻息喷在对方身上的机会,简直是千载难逢,几乎都要令谷宇的灵魂颤抖尖叫。是以他一整晚都兴奋难耐,一刻都没有入睡,他舍不得浪费这种独处的机会,手心里一直在冒汗,这感觉比他捧着刚新出生的仔犬还要心痒难耐。

谷宇甚至都希望这战争永远别打响,那么他们这种状态就永远也不会结束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天色大亮起来,雾并没有变浓,谷宇拿出望远镜,再次确认敌方的情况:“他们大概会有六处射击点,一点和十一点钟方向各有一处7米高的瞭望哨卡,距离分别为1050米和950米,每个哨卡上各有两个哨兵;零点钟方向有三个距地面2米高的窗口,距离1000米,暂时看不出有动静;十一点钟方向还有一处低矮建筑,大概是厕所,有一个离地面1.5米的小窗口,距离1000米。我们现在的海拔为1900米,风向西南,风速4米每秒,温度25度,空气湿度85%。”

报完数据,谷宇开始调试自己身前的备用狙击枪,虽然狙击主力是罗建飞,他是副手,但是能帮多少是多少。他的射击成绩也还不错,十发在九十环左右。“一会儿开始的时候,我解决左边的哨卡。”

罗建飞不置可否,只是一声不响地根据刚才的数据调整自己的瞄准镜。他心里其实有点诧异,谷宇是个训导员,他怎么会懂狙击观察,但是也没问出口。

太阳照进丛林的时候,左侧的厕所窗口出现了一条红丝带,那是约好的信号。罗建飞动手了,啪、啪,无声的两枪,右边瞭望哨卡上的哨兵都掉了下去。他调转枪头去射左边的哨卡,发现上面的目标已经消失一个了,显然是谷宇的功劳,他补了一枪,第二个也掉下去了。

突击队员从潜伏地点冲出来,扑向林中木屋,一时间枪声响成一片,惊起了林中无数的飞鸟。对方的反应也极快,立即还击,而且火力极猛,看得出来也是花了大价钱装备枪械的。

罗建飞趁着对方还未注意到自己,接着又是两枪,解决了窗口的两个机枪手。而此时谷宇还在瞄准第三个窗口的机枪手,罗建飞与他同时开枪,都击中了第三个窗口的机枪手。

“撤了。”罗建飞简短地下命令,拿起自己的枪,开始换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发两枪,这是狙击手的基本常识。刚才他先发制人,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抢占了优势,连续放了六枪。这时候不得不撤了。

谷宇赶紧收拾起东西,对一直安静匍匐在原地的飞电说:“来,飞电,靠!”飞电立即起身紧紧跟上。他们猫着腰开始转移,迅速穿过一丛灌木,谷宇突然感觉到不对劲,下意识地将罗建飞往地上扑,子弹已经射穿了他的左胸。那是一枚7.62毫米的狙击子弹,来自毒贩狙击手手中的美式M21式狙击步枪,准确无误地射穿了他身上的防弹衣。

罗建飞的反应相当迅速,下意识地抱着谷宇往旁边一滚,藏身于一棵大树后。再看谷宇,他的胸前一片殷红,罗建飞急红了眼:“谷宇,挺住,我给你包扎!”一边手忙脚乱地解他的防弹衣,鲜血汩汩地往外冒,顷刻染透了谷宇的半边身子,罗建飞用手压住枪口,想阻止血往外喷涌。

谷宇强睁开眼看着罗建飞的脸,他的脸上是一种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惊惶,但是那张脸渐渐模糊起来,谷宇咳了一声,血沫子从他嘴里喷了出来,他张了张嘴,吐出几个字:“罗建飞,我喜欢…”然后闭上了眼睛,停止了呼吸。

罗建飞仰起头,发出无声的哀嚎,然后拿起狙击枪,往旁边一滚,拉动枪栓,给谷宇报仇去了。

飞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不明白自己的主人怎么突然睡着了,他身上好脏啊,它伸出舌头,舔了舔谷宇嘴角的鲜血。但是主人没有醒过来,他可能太累了。

第2章 意外重生

谷宇是在一种异常强烈的憋闷感中醒来的,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死了,他动了一下脑袋,发现头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鼻腔和嘴巴里全是粘稠而恶心的液体。他艰难地动了一下,发现他的身体被挂在某处,全身疼痛难当。尽管如此,他还是艰难地撑着身体,将脑袋抬了起来。下一刻,他翻落在地上,拼命咳嗽起来。

喉咙里的东西被咳出来一些,一股辛辣酸咸的味道直呛入气管,又引起一阵剧咳。谷宇明白了,他刚才是趴在一个泔水桶里。他心里泛出一股强烈的恶心,拼命呕吐起来,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胸腹两处都扯得生生地痛。谷宇不敢睁眼睛,刚才在泔水桶里泡着,此刻睁开眼,脏东西就要进眼睛里去,他闭着眼拼命地咳喘。大脑却在飞速运转:这是在哪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行动失败,自己被毒贩抓住了?他抬了抬手,自己并没有被捆绑起来,这到底在哪里?

过了好一会,他被一阵异样的触感扭转了思绪,有一个柔软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从额头一直舔到脸颊上,甚至都舔到嘴角了。他心中一喜,伸手去推那个舔他的对象,并说:“别闹,飞电!”

岂知正在舔他的那家伙受了惊吓,猛地往后一退,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谷宇的眼睛还闭着,但是已经听出不一样了,这不是飞电的声音。他竖起耳朵:“飞电,是你吗?来!”

没有任何回应。他可以肯定,这不是飞电,飞电那么乖,从来都是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口令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这是在哪里?飞电呢?还有,罗建飞呢?他想了起来,之前他正在和罗建飞执行任务,在丛林中潜伏,后来和毒贩交上火了,再后来,自己中了一枪,然后他看见了罗建飞万年冰霜的脸上显出了惊惶之色,再后来,就不记得发生什么了。

“我没有死吗?”谷宇心中一阵欣喜,他试图睁开眼,刺痛难当,赶紧闭上,往身上摸去,希望能找点东西来擦一把脸。他艰难地抬起手去摸胸前的口袋,他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左胸,并没有包扎,准确来说,是没有枪口。那儿也没有口袋,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他抖抖索索地解开衣服扣子,撩起衣摆,薄薄的一层,明显不是自己的军装,也不知是什么布料,他也顾不上,赶紧擦了一把脸。

这时一阵闷雷响起,很快便有豆大的雨点砸下来,顷刻便变成了瓢泼大雨,谷宇仰躺在地上,任由雨水冲刷。不多时,他抹了一把脸,睁开眼睛,虽然还酸涩难受,但已经可以视物了,天是黑的,路灯昏黄,四周有模糊的建筑轮廓,自己并不在茂密的边境丛林中,而是在城市的街道上,好像是条小巷子,透过雨帘,他依稀看见了巷子尽头的五彩霓虹,这是久违的人间烟火,自从入伍后,就没见过了。

再扭头一看,哪里有什么飞电,刚才被他吓跑的那个舔他的东西原来是条流浪狗,看体型还是条大型犬。那家伙正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往屋檐下靠,避免被雨淋着。谷宇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全身都疼痛难当,仿佛骨头被人一节一节敲碎了一般,身上没有一处不疼痛,他再次摸了一下左胸口,确认了一遍,没有枪口。怎么回事?怎会没有伤口?!

就在他怔愣那会儿,屁股后面传来一股酥麻感,很快有什么东西响了起来,谷宇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应该是手机在响。

他心下疑惑得很,虽然现在是人手一机,但是在部队里,是不允许用手机的,他根本就没把手机带身上。自己身上现在有个手机,这又是什么状况?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将手机摸了出来。

那是一个触摸屏的手机,还是苹果5代。谷宇从来没有用过触摸屏的手机,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刚入伍那阵子,触摸屏的手机正开始流行,但是他没用过。在部队里这些年,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训犬和训练,就是出任务,根本没机会用到这些时髦的电子产品,不过倒是见战友用过。

手机铃声是非常幼稚的麦兜起床歌,上面显示一个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皱着眉头,艰难地找寻着接听键,但是没有。就在这时,手机安静了下来,谷宇松了口气,结果这口气还没松完,手机又吵嚷起来。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个圆点划了一下,接通了。

他将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还有点气急败坏:“季夏,你死哪儿去了?还不接我电话!你让我给你约了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谢谢。请问是外带还是店内用餐?”

谷宇头也不抬地说:“打包。”拿钱的时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么会知道身上有钱,还如此自然地掏钱包呢?

服务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钱,又重复了一遍,谷宇醒过神来,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过去。

谷宇将纸袋拎在手里,推开门,对流浪狗说:“来,出来吃饭。”

流浪狗果断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滩从它身上淌下来的污水。

谷宇就在麦当劳的台阶前坐了下来,将东西分了一半给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个汉堡啃了起来,仿佛饿了很久了一样,其实他记得早上才和罗建飞一起吃过压缩饼干。想到这个,他又顿了一下,是早上吗?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流浪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食物了,所以对着谷宇给它的汉堡和鸡翅,简直是狼吞虎咽,甚至连鸡骨头都不舍得吐出来,全都嚼吧嚼吧吞进肚子去了,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它正沉浸在美味当中毫无察觉。谷宇叹了口气:“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流浪狗不理他,闭着眼睛享受着嘴里的鸡翅骨头。一阵夜风吹来,谷宇打了个哆嗦,接连打了三个大喷嚏,他摸了一把鼻涕,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回季夏的家了,至少现在,他还顶着这个叫季夏的人的身体。

第3章 复杂家庭

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发:“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收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一直在为考军校而努力。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你今天吃错药了?”

谷宇笑一笑:“我要洗心革面做人了,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人瞧扁。”

周昭云站起来,走到谷宇身边,想伸手拍他的肩,看见肩上的脏污,将手换了个方向,落在了相对还干净的头上:“好,小夏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哥等你有出息。”

谷宇听着他的语气,不由得起了身鸡皮疙瘩,这语调,完全是在哄小孩一样,亲昵又带着宠溺。谷宇心道,这个便宜哥哥对季夏的心思恐怕不止对待弟弟那么简单。不是他敏感,而是作为一个GAY的直觉。

浴室里突然传来了动静,周昭云眼神倏然锐利起来,拧起眉头看向谷宇:“小夏你带人回来了?”

“啊?没,我捡了条狗。二哥,家里能养狗吧?我明天就带它去打疫苗。”谷宇知道大部分人对流浪狗都是忌讳的,怕脏、怕有病,看周昕云的反应就知道了。

“你想养狗?”周昭云不太置信地看着季夏,他平时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愿意去扶的人,有人倒他面前都会绕道走,居然会捡一条流浪狗回来,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呢?“我能看看吗?”

谷宇点点头:“可以,不过我还没给它洗好澡。是条串串,有拉布拉多的血统,应该是很聪明的狗。”谷宇一说到狗就来了兴致,甚至有点忘了形。

周昭云心下越发狐疑,季夏今天浑身不对劲,不像以前那样小警报拉得高高的、夹枪带棒地跟自己说话,不过这似乎也算是个好现象。想到这,周昭云嘴角浅浅弯了一下。

谷宇没注意他脸上细微的表情,只是走向了浴室,推开门让周昭云看他带回来的流浪狗。那狗正趴在地板上玩沐浴露瓶子,挤得地板上全是沐浴露,它身上和地板上全是泡沫,谷宇走过去开了水龙头给它冲洗:“就是它,非常帅的一条狗,不知它的主人怎么把它扔了。”

周昭云抱着胸,站在门口看了一会,那狗洗干净了,看起来还是条挺健壮的狗,模样也还不错,他随口问:“你准备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谷宇想了想:“叫飞龙吧。”

周昭云抬手挠了挠眉毛,想不出来这落水狗跟任何龙有什么关系。“你愿意就养着吧,早点洗完睡吧,我先回屋去了。”

一宿折腾,谷宇破天荒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从来都是比太阳还起得早。睁开眼,并不是一场梦,还是在那个陌生的房间里,外面的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了地板上,谷宇才惊觉有多晚了,他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身上还是酸痛不已,摇摇头,心下暗忖:难道因为接受了这个身体,连这个人的懒散都全盘接收下来了?这可不行,得改!

他起来洗漱,飞龙从床头的地板上站起来,讨好地摇着尾巴蹭过来,对于这个新家,它是很珍惜的,毕竟流浪的日子实在是太艰辛了。

谷宇洗漱完毕,给自己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才打开门出去。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踪,院里种了些花草,中间立着一株龙爪槐,树枝上挂着好几个鸟笼子,不过都是空的,那鸟笼子也有些斑驳,积了不少灰尘,似乎挂了不短时间了。

谷宇摸摸肚子,非常饿,他打算去厨房找点吃的。正准备往前院去,有人从后院出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就是昨晚的周昕云,走路一瘸一拐的,昨晚估计扭得厉害了,被一个皮肤白皙的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女人扶着,女人和周昕云的眉目有些神似。谷宇很快明白过来她是谁,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嘴巴动了动,开口叫了一声:“妈。”

这一声妈把谢雪莹惊住了,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听到儿子开口叫自己了,她有些激动地看着季夏:“小夏,是你——叫妈妈?”

谷宇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躲过谢雪莹热切的目光:“我饿了,要去吃饭。”

谢雪莹笑了起来:“妈约了你姑妈一起吃午饭,正要和昕昕出去,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多久了,儿子终于肯和自己说话了,这个当妈的喜得跟捡了宝似的。

谷宇还没答话呢,周昕云就撇了撇嘴:“妈,你就不怕他当着姑妈的面给你难看?上次的事你忘了?”

谢雪莹的嘴巴动了动,想起三年前有次拉着儿子和周家的人一起吃饭,结果闹得鸡犬不宁,从那以后,他就被排除在周家的所有活动之外,不禁神色有些黯然,但很快又打起精神来:“那时候你四哥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就不会乱说话了,对吧,夏夏?”夏夏是季夏的小名,是季夏三岁前的昵称。

周昕云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

谷宇被这声夏夏叫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笑了一下:“我不去了,妈,我要带飞龙去宠物医院。”

周昕云看见昨晚的流浪狗从他身后钻出来,虽然洗干净了,但也还是条毛色黯然且有些斑秃的野狗,不由得退了一步,尖声说:“季夏,家里不能养狗,三哥最讨厌狗,难道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