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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雪莹看着那条狗,又看看儿子,小心地说:“夏夏,你三哥不喜欢养狗,要不,你还是继续养鸟吧?”

谷宇皱起眉头,看着龙爪槐上那一溜空笼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便说:“我不会在这里养的,快开学了,过两天我就出去租个房子,先去上几天补习班。”据他对季夏记忆的接收,这家伙是个混子,上高中后就没好好读过书,而他准备考军校,若是不拿出点狠劲来,铁定是考不上去的。

谢雪莹激动得睁圆了双眼:“小夏你要搬出去住?”儿子转性了,要搬出去住,还要读书,天啊,天啊,她不是幻听了吧。

谷宇说:“嗯。我饿死了,先去吃饭,回头再说吧。”他一向不太擅长跟长辈打交道,尤其这个女人并不真是自己的妈,而且还是个在这个家里地位很微妙的女人。

第4章 告别过去

饭厅里的电子挂钟上显示的时间是:XX年8月8日10点47分。谷宇看着那个电子挂钟,愣了半晌,他清晰地记得,自己出任务的时间是5月16日,一夜之间,时间跨越了两个多月,谁来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机械地扒着饭,一个决定慢慢在心里形成。吃完饭,他回房间收拾了一点东西,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在桌上留了个字条,说是出去旅游。出门的时候,飞龙跟了上来,亦步亦趋的,讨好地摇着尾巴。谷宇想了想,找了根绳子,系在飞龙脖子上:“我带你出门,你要乖一点,不能乱叫,也不能乱咬人。”

飞龙舔了一下他的手心,表示答应了。谷宇拍拍它的脑袋,然后起身出门。到了火车站,想买一张去Z省的车票,没想到暑假旅游高峰期,当天的票并不好买,最快也得后天了。谷宇犹豫了,要不还是晚两天再去吧。抬头一看墙上的电子显示屏,出现一个J省的地名,他心中一动,凑到窗口去问:“有没有去白城的票?”

没想到还真有,不过是趟普快,要十好几个小时,谷宇买了张卧铺票,票是下午的,离发车还有四个多小时。谷宇想了想,找了家宠物店,买了点宠物用品:狗粮,项圈,还有一个托运的笼子。到时候只能让飞龙坐货运车厢了。买完这些,又去超市买了点礼物。

折腾了一圈,终于上了车。谷宇躺在卧铺上,将手挡在眼前,透过指缝看窗外的阳光,心里想的却是命运真是奇怪,昨天他还在云南的边境丛林中,今天居然就在去白城的火车上了,多么戏剧性。

为什么会决定去白城呢?因为那是罗建飞的家乡,一个听起来很美丽的城市,白城,白色的城市,他第一次听说,就记住了。他曾经偷偷想过,跟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据说到了冬天,那儿白雪皑皑,一望无垠,可以溜冰,可以打雪仗,可以冰钓。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会悄悄地过去,去看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

北方的夏天,白昼非常漫长,到了夜里七八点天还没黑,谷宇激动得睡不着觉,倚在窗户边上看夕阳下的风景,广袤无垠的东北平原,绿油油、坦荡荡,充满了生机,令人雀跃,又不由自主地沉醉。

夜色笼上来,窗外变得一片漆黑,除了火车的轮子磕碰车轨,发出有节奏的咔嚓声,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来。谷宇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里罗建飞站在一片雪地里,手上拿着一块自制的滑雪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要带他去滑雪。谷宇心中激动难耐,拼命朝罗建飞跑过去,但是脚下的积雪太厚,他跑不动,尽管离得很近,他也始终够不到罗建飞的手,他又急又慌,最后被积雪一绊,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啃泥。谷宇一惊,醒了。

天还没亮,车厢内的空调开着,铺盖在他脚下缠成一团,估计刚才就是被被子缠住了。谷宇抹了一下脖子,居然都是汗,他将手盖在脸上,想起刚才的梦,甜蜜又怅惘,长叹了口气:罗建飞,罗建飞,我们还能见面吗?你还会认得我吗?

后半夜再也没法入睡了,蜷在黑暗中,将自己与罗建飞认识相处的点滴都细细回味了一遍,甜蜜又苦涩,但此时却成了滋养生命的甘露,也许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依靠这个来支撑了。

天亮之后,火车到了白城,一个北方的小城。即便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八月,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几度,早上更是凉爽,人们不紧不慢地悠闲过活。谷宇听着当地人的口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他们说话跟罗建飞真像,但是都没有他的声音好听。

谷宇花了点钱,将托运箱子寄放在一家小店里,用牵引套了飞龙,带着它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下县城的车票,罗建飞家的地址他记得滚瓜烂熟,因为他常看他将自己的津贴寄回家去。罗建飞父母早亡,家里亲戚不愿意领养这个拖油瓶,靠着年迈的奶奶拉扯他长大。

到了县城,谷宇又买了点时下的水果,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上罗建飞家的地址,径直开过去。松嫩平原地势平坦,偶有小山包,起伏也不大,此地肥沃无垠,放眼是绿油油的稻田,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甜菜地、草甸,蓝天白云绿草地,清幽的河流和水洼,令人见而忘俗,心旷神怡。最主要的,这些都是养育罗建飞的水土,怎能不令人亲切!

出租车司机有着东北人特有的豪爽和健谈,嗓门很大,性情开朗,一路问了谷宇许多问题,听说他从北京来访友,不由得露出了暧昧的笑容:“小伙子来看你对象的吧?”

谷宇愣了一下,旋即又不好意思地笑了,对象这个词真好,囊括男女,不分性别,不由得红着脸说:“还没有确定呢。”

司机大叔哈哈笑:“小伙子长得俊,丈母娘一见就喜欢,保准能拿下。”

谷宇笑了笑,丈母娘么,早就不在了。

地势平坦,路也好走,很快便到了地头,谷宇挥手作别司机大叔,带着飞龙进了庄子,寻了个老大爷问路:“大爷,我跟您打听一下,你们庄有个叫罗建飞的吧,您知道他家在哪儿吗?”一边说,一边给老大爷递了一把荔枝。

老人愣了一下,将谷宇打量了几眼,拿人手短,又不好不说:“你找建飞啊?他在外头当兵呢,没在家。”

“嗯,我知道,听说他还有个奶奶,我来看看奶奶。”

老人的脸色黯然下去:“小伙子,你来晚了。建飞他奶已经去了俩月了,建飞那阵子还回来过,你要是早来俩月,就能碰上他了。”

谷宇如遭雷击,半晌都没说出话来,没想到自己一觉醒来,就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罗建飞——他能撑过来吧?

最后在老人的指点下,谷宇找到了罗建飞大伯家。罗大伯不在家,罗大娘在,她见到谷宇时面无表情,后来看见谷宇将自己拎的大包小包往她家炕桌上放,便高兴起来了:“你太客气了,来看看我们就算了,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来呢?这怎么好意思。建飞这孩子真有福气,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可惜他现在在部队,不在家。”话是这么说,却毫不客气地将谷宇带来的荔枝、桂圆抓出来,往孙子怀里放。

谷宇从未听罗建飞提起过奶奶以外的亲人,刚才那位老人也说起过,这大伯一家狠着呢,罗建飞父母去世后,接管了他家的责任田,扒了他家原来的房子修新房,把罗建飞和奶奶赶到老屋里去住。

谷宇说:“大娘,我想去看看建飞和奶奶住的地方。”

罗大娘连忙点头:“哦,哦,好。柱子,拿着老屋的钥匙,带这个叔叔去老奶奶住的屋去看看。”

柱子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吸溜着鼻涕啃荔枝,孩子有东西吃,心里高兴,忙不迭答应了。

谷宇牵着飞龙跟着柱子,拐了好几拐,终于到了一个破败的小院,院墙早已颓塌,柴门半掩,两间颇有点历史的小屋失去了人气,只有门头上贴着的白色挽联还没有完全褪色。

柱子开了门,自己并不进去,站在门外等。屋里有点阴暗,谷宇过了好一阵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收拾得倒还是很工整,只是长时间没人住,已经落满了尘灰。

谷宇进了另一间屋,屋里有一张床和一张柜子,石灰墙上贴满了褪色的奖状,谷宇走过去仔细瞧了瞧,全是罗建飞的,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一张不落,再往后就没有了。谷宇知道,罗建飞是高二的时候应征当兵的,应该是奶奶年纪大了,无力再负担他的学费,他选择了另一条人生路。

谷宇找了一圈,想找点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回去,没有找到,东西应该都被罗建飞收走了。谷宇失望而归,不过在大伯家的相框里,谷宇看到了罗建飞小时候的照片,和好几个大点的孩子一起照的旧彩照,罗建飞最小,他站在最边上,抿着嘴笑着,十分腼腆可爱。

谷宇费了很大的劲,最后还拿了二百块钱,才说服罗大娘同意他把照片带走。因为和罗建飞一起照相的,是她家的孩子,这照片对他们来说也很有纪念意义。谷宇承诺说,回北京之后,一定找照相馆将照片复印冲洗出来,给他们寄回来,罗大娘这才同意的。

这一趟白城之行,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也可以说收获颇丰。谷宇将那张陈旧的照片放进钱包的最里层,不管怎么样,还算是聊以慰藉吧。

谷宇直接从白城买了去Z省的火车票,一路从北向南,途中又去北京转了车,辗转了两三天,终于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地方。

他曾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却也难找到归属感。从小,他就在父母的吵闹和打骂声中长大,那两位稍有不顺,就拿他当出气筒,吃尽了苦头,后来他大了些,哀求这两口子离婚。但是这两口子却不愿意离,他们暴力成瘾,深知没有谁比对方更能让自己纾解内心的暴力因子。

从小谷宇身上就经常青青紫紫的,全都是被掐捏出来的痕迹,他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连个庇护的人都没有,小朋友也看不起他,唯一的安慰就是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狗。别人不要的,他偷偷捡回来养着,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来给小狗吃。

小狗比人好,你花钱花精力去讨好别人,第二天人家照样给你两个鼻孔眼,理都不理你;喂了一次小狗,第二次它就会跟着你回家,你难过的时候时候它会陪着你,无聊的时候会和你一起玩,比谁都懂得知恩图报。这是小谷宇的人生经历给予他的结论。

谷宇没有进家门,他站在自家楼下,听见二楼的窗口里传来噼里啪啦的摔东西的声音,紧接着是父母的吵架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咆哮。楼上有个壮汉探出头来,大喝一声:“又找打是不是,你们再吵,我又拿斧头去劈你家的门去。”

屋里突然噤了声。谷宇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壮汉他不认识,应该是他离开后搬过来的。不多时,便听见他妈连哭带唱的声音:“我的儿啊,你个短命鬼,你怎么就牺牲了呢?你看看你妈是怎么被人欺负的,我这个烈士家属当得这么窝囊,别人不同情我还算了,还天天欺负我,谁把你放在眼里了,你就是白牺牲了啊…”

楼上那户人家嘭一声将窗户关上了。谷宇一脸郁闷,这都哪跟哪啊。

这时过来两个老太太,都是谷宇认识的,但是他记着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礼貌性地点头笑了笑。两个老太太拿着大蒲扇,一边摇一边说:“老谷家的婆娘又在嚎了,当初小宇多么好的孩子啊,他们哪天不揍个两三顿,现在人没了,每天倒是要哭上好几回,在生的时候怎么不对他好点?哎!”

“就是啊,作孽啊,摊上这样的父母,自己的命也不好,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吧。”另一个老太太无奈地摇摇头。

谷宇眼眶有些涩,站在那发了许久的呆,最后看了眼二楼的窗口,准备离开。这时楼梯口出来了两个人,定睛一看,可不是他爸和他妈,两个人收拾得光光爽爽的,手拉着手,丝毫看不出刚才还在出演全武行的样子。

谷宇站在那儿,目送他们离开,他爸发现一个年轻男孩牵着一条狗站在那儿看他们,回头来瞅了一眼,面无表情。他妈拉了一把丈夫:“看什么呢?赶紧走吧。”

谷宇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抹了一把脸,拉了一下趴在脚边的飞龙:“走吧,飞龙。”他已经祭奠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得全力以赴新生活了。

第5章 改头换面

回到京城,少不了被周昭云削一顿,他手机也没带,招呼也不打,一跑就是一星期,音讯全无,要不是留了个字条在家,还以为被谁绑架去了呢。

谷宇浑不在意地笑了笑,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的,又不是旧社会,他也不是什么豪门继承人,谁来绑架他啊。

周昭云见他手机坏了,给他买了个新的,卡也换掉了,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全都不许再联系。本以为季夏会反对,没想到他半句怨言也没有,只是平淡地接过了新手机。

离开学还有半个多月,谷宇找了个补习班,提前去感受一下高三的氛围。他翻开书时才发现,这个季夏,真是什么都不会,高中混了三年都没毕业,完全是没读过书。谷宇认命地拿起高一的课本,从头学起。

谷宇,哦不,现在该叫季夏了,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是谷宇,人人都管他叫季夏,也有人管他叫小白眼狼,总而言之,不是谷宇。不管他是否情愿,他的确顶着季夏的皮囊,有一个继父,一帮子继兄,还有周家一帮子亲戚。此外还有姥爷一家子亲戚,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季夏,他不得不以季夏的身份存在着。

季夏,记下,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呢?似乎是想全世界都记住他,但是真正记得他的人有几个?季夏苦笑了一声,也许,能记得他的只有那条狗吧。

他在外面找了个小公寓,带着飞龙和行李搬了过去。对他的搬出去,除了谢雪莹和周昭云,似乎没有人不乐意。谢雪莹是觉得和儿子的关系刚有了起色,他就要搬出去,自然有点不舍;周昭云则是觉得,季夏搬出去,就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太好管。

离开周家大宅,季夏明显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季夏了,语言行为肯定会和以前有很大的差别,虽然大家几乎都对他的存在视若无睹,但也架不住会出娄子,还是趁早搬出来的好。

季夏搬出来,谢雪莹非要给他安排个保姆给他洗衣做饭,被他拒绝了。他现在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是处的季夏,在部队生活的那几年,早就培养出他超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制力,独自生活完全难不倒他。

他搬出来之后,周昭云倒是来了几次。有一次正好是晚上,彼时季夏下了晚自习,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做宵夜,准备吃了之后继续学习一个多小时,很简单的西红柿炸酱面,但是却让周昭云起了疑心。这个弟弟,他是看着长大的,别说做炸酱面,就是简单的泡方便面,估计都不知道先要烧开水,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做面条。

季夏吃面的时候,周昭云坐在沙发的另一端,死死地盯着他,突然阴恻恻地说:“小夏,我觉得你变了个人。”

季夏心头一跳,强自镇定地抬头看着周昭云:“二哥,你觉得我现在变成这样不好吗?”

周昭云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如两泓深潭,黑幽幽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是你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小夏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季夏,是一个小无赖,一事无成,但是会依仗他这个二哥,现在这个季夏,看起来比之前懂事礼貌得多,对自己也客气得多,但却有一种疏离感。

周昭云挪到季夏身边,伸手去摸他的后脑勺,被季夏不着痕迹地躲开了,他站起身端着碗往厨房去,回头说:“哥,我都这么大了,别像对小孩那样对我了。”

周昭云眼中的疑惑又浅了些,这样的季夏,又和以前的季夏是一样的,他依旧抗拒自己的自己的亲昵行为,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心思,却总是不着痕迹地拒绝。周昭云站起身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给你找个保姆来给你做饭,你要学习,还要自己做饭,别太累了。”

季夏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别,哥,我讨厌陌生人在我的地盘里出现,以后我也不自己做饭了,从外面买回来就行了。谢谢哥!”他知道,周昭云对季夏的心思不单纯,但是关心却是实打实的。除了那层关系,他愿意和这个兄长维持好关系,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周昭云显然很受用:“那成,缺钱了跟哥说一声。”

“好!”季夏看他关上门出去,松了口气。直到看到楼下的车子发动离开,这才带着飞龙下楼去溜达,这是飞龙每天唯一可以出去活动的时间,大型犬需要经常运动,否则就容易引起各种疾病。

开学之后,季夏回到了久违的学校,这学校不管是对季夏还是谷宇来说,都是久违的。季夏这样的学生,学籍挂在学校,但是一学期也见不到几次人影,学校领导和老师都知道,这就是个混子,他愿意哪天毕业就哪天毕业,只要不在学校惹事就行。没想到这次开学之后,他居然如期来报了到,并且每天还跟着所有的高三学生一起上早晚自习,简直是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他的人几乎都跌破了眼镜。

不过知道他的人真心不多,他是留级生,原来班的同学早就毕了业,现在的同学没有几个知道季夏这个人的存在,大家都将他当成插班生。季夏乐得自在,兀自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原来那个季夏的基础太差,他自己虽是读过高中的,但时隔太久,也忘得差不多了,等于是重学。

所幸的是季夏本人极其聪明,一学就通,又加上现在肯用功,学起来是事半功倍。用老师的话来说,那简直就是海绵吸水一般迅速,各科老师提起他都喜上眉梢,这真是浪子回头的典型啊。

日子在紧张忙碌中度过,除了上课,余下的时间就用来训练飞龙。飞龙是拉布拉多和中华田园犬的混种,从牙齿磨损情况来看,起码有五六岁了,正值壮年,当初的主人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没对它进行过系统的训练,已经错过最佳的训练期了,一般的犬,三个月到一岁左右是最佳训练期。

季夏也不指望将它训练成工作犬,能够执行简单的日常命令就不错。所幸飞龙非常聪明,不到一个月,它就知道去规定的地方方便、吃饭、睡觉,还会听从简单的口令——来、坐、卧下、等待等等。这对季夏来说,也算是聊以慰藉。

国庆节和中秋节是挨在一起的,不是什么整数年份,政府也就没什么大庆典。学校给他们放了假,季夏被谢雪莹叫了回去,参加周家的团圆宴,这是三年来的头一回,因为季夏现在的确已经重新做人,跟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待遇自然也不同往日。

季夏兴趣缺缺,但觉得也是情理中事,虽然和周家没什么血缘关系,但自己被母亲带到周家,也算是周家的一份子,别的不说,谢雪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在京城这地界上,非富即贵的人一抓一大把,周家只是其中的一家。周家祖上是资本家,虽然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革命世家,却懂得不断加强官商联合,倒也跟本朝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谢雪莹,她家是行伍出身,世代从军,季夏的舅舅谢振国,不到五十岁,已然是陆军少将了。

季夏的祖父季老爷子也出身行伍,与谢老爷子是多年的老战友,不过季家人丁单薄,到中年之后才得季夏父亲一个儿子。季夏父亲季学君响应“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号召,学了工科,投身于科学事业,留大学任教。但因过于痴迷科学,忽略了妻儿,谢雪莹彼时正好认识丧偶的周正刚,孤男寡女一拍即合,给季学君戴了绿帽子。

季学君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非常干脆地和谢雪莹离了,当时季夏被判给了父亲。季学君哪里有功夫带孩子,就把季夏托付给了自己父母。结果不久,季学君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时候出了意外,发生了爆炸事故,当场丧命。

季夏的奶奶老来丧子,没能扛过打击,也撒手人寰,留下季夏和爷爷相依为命。但是季爷爷曾在战争中受过伤,身体里有几块弹片,隔三岔五要去疗养院疗养,季夏他妈便将儿子带回了自己身边,承诺孩子不改姓,继续姓季。那时候季夏已经六岁了,开始知人事,知道母亲抛夫弃子,所以一直都怀恨在心,对谢雪莹的态度一直都带着敌意。

爷爷在世时,季夏心里还有个寄托,到他初三那年,爷爷也病逝了,他的叛逆期正式到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别人越管他越叛逆,简直就成了一个混世魔王。周家子弟多,又家大业大,各怀心思,看他这样,乐见其成。只有谢雪莹担心他,但是儿子最反感的就是她,想管也是无能为力。

这天团圆饭是在XX饭店吃的。现在人都懒了,逢年过节都不愿意自己动手烧,电话一打,订几桌酒菜,吃完了碗筷一撒,自然有人来收拾,他们接着赶下一场活动,乐得清闲自在。

吃饭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向了季夏。如果季夏还是以前那个纨绔样子,自然没人注意他,扶不上墙的烂泥,谁稀罕,随手扔点什么食物残渣,就把人养活了,不会跟他们有多大的利益冲突。但是现在不同了,这小子他觉醒了,听说正在发愤图强,要考大学,将来是不是也想进军周家集团公司,跟他们分一杯羹?所以人人自危,警报拉得高高的。

周家人丁兴旺,不管是儿子女儿,逢年过节都聚在一起,长辈们坐一桌,小辈们要挤两桌。周昭云拉着季夏和他们兄弟几个坐一起,季夏和这些人素来接触少,算不上多熟络,只埋头吃自己的饭。

大哥周旭云的妻子葛玉清看了一眼季夏:“小夏你越来越瘦了,是要多吃点。听说最近在发奋学习,准备考清华还是北大啊?”这话语不是不揶揄的。

季夏随口说:“我闲得无聊,学着玩。”

旁边的老三周曦云嗤笑了一声:“大嫂你也太抬举他了,你以为这年头还跟以前张铁生交白卷考大学的年头一样啊?就算咱家面子大,交个白卷上去,咱也不好意思拉下脸去求人吧。”

周昭云沉着脸,加了一筷子鱼肉放到季夏碗里,转头对周曦云说:“你当初考了二百分,让爸给你找关系你觉得就好意思了?多吃闲饭,少说废话。”

周曦云被二哥揭了老底,脸上一红,愤懑地瞪了一眼季夏。季夏笑得肚子疼,但是面上却不动声色,对周昭云这个二哥不由得又添了一分好感。

周旭云开口说:“咱们家的孩子,只要是想上学,不管考不考得上,什么学校都不在话下。小夏,告诉大哥,想读什么学校?”

季夏抬头对周旭云笑了一下:“谢大哥,我想读XX学校。”这所学校是罗建飞一直想考的。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XX学校是一所外地的军校,并不在京城,出了京城地界,周家恐怕也是鞭长莫及。

季夏又笑着说:“大哥,不用担心,我自己考,不麻烦大家,考不上也没关系。”

这话一说出来,没有人再嘲笑他,季夏既然想考军校,以后不管是从军从政,应该都对他们家的事业完全没有兴趣了,所以纷纷都松了口气。

只有周昭云皱起眉头:“考那么远做什么,京城也有很多军校,随便你挑。”

季夏淡淡地说:“我喜欢那儿。”

第6章 烂桃花债

吃完饭,出了包厢,季夏被谢雪莹叫住了:“夏夏,过来。”

季夏一扭头,看见母亲和一个穿着笔挺军装的中年男人站在一起,他的松枝绿底肩章上,缀着金色的枝叶和一颗金色的五角星,少将军衔,季夏忍不住在心里吹了声口哨,真帅!他走过去,不自觉地挺直腰杆:“大舅。”

谢振国一向对自己这个外甥心怀怜悯,不过后来知道他破罐子破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今天再看到,不由有些意外,这小子的精神气与之前那种颓靡相去甚远,腰杆笔挺,颇有点军人后代的风范。不由得露出笑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小夏最近看起来很精神嘛,听你妈说,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季夏挠挠脑袋,嘿嘿笑了两声:“我已经长大了,不能再混着了。”

谢振国点点头:“不错,早该这样的。听说你准备考军校?”

“我想试试。如果考不上,我想去当兵。”季夏没有把握能考得上军校,毕竟基础实在是太差了。

谢振国笑眯了眼:“好啊,有志气。需要大舅帮忙的地方只管来找我。”

季夏连忙立正,给谢振国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谢谢首长!”

谢振国摆摆手:“去吧,陪你姥姥姥爷说话去。”

“是!”季夏心下雀跃得很,这下大舅开了口,怎么也不用担心了,到时候要去哪儿,不也是大舅一句话的事?

谢雪莹有些担忧地望着儿子的背影:“大哥,真让小夏去当兵啊?”她家是行伍出身,自然知道当兵的辛苦,家里什么都不缺,光他爷爷留下来的遗产都够他衣食无忧一辈子了,何至于去吃那个苦。

“你舍不得?我觉得挺好的,当兵不见得有什么大前途,但部队是个炼钢的好熔炉,孩子在那里能学会吃苦,没准还能学点本事。退一万步说,在那里不会学坏,不比放在这京城惹是生非的好?难得他自己也愿意去。”谢振国自己出身行伍,自然对部队充满了感情。

谢雪莹想一想,也对,要是去了部队,这种和平年代,上战场的机会是极少的,在那里,儿子是安全的。要是在京城,三天两头跟人打架,这打死人或被人打死也不是不可能的。

中秋晚宴散了之后,季夏原本打算回去继续复习的,但是被舅舅家的表兄弟们拉住了,说一起去K歌,季夏想一想便答应了,权当放松吧。结果这一去就差点出事了。

正值黄金周期间,各大娱乐场所全都爆棚,表哥谢玺早就在一家私人会所定了包厢,带着弟弟妹妹,又叫了几个好朋友,一群年轻人浩浩荡荡杀过去,喝酒、唱歌、跳舞、做游戏,场面火爆又喧闹。季夏看着这场面,已经有点后悔过来了,飞龙在家还没喂食呢。

他被灌了两瓶啤酒,想去包厢里的洗手间放水,没想到有人在占用洗手间。他等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还没出来,便伸手敲了敲门:“怎么还没有好啊,要多久才能出来?”

身后有人笑了起来,季夏回头一看,一个耳朵上带着钻石耳钉的男生暧昧地笑看着他:“里面的人正嗨呢,要撒尿,去外面公用的吧。”

季夏看了一眼那个男生,又看看卫生间的门,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没好气地踹了一脚卫生间的门,径自出去了,他准备上完厕所就直接回去。

高档会所,外头公用的卫生间也是相当讲究的。季夏撒尿的时候,发现旁边一个人频频往他这边看过来,他自己是个弯的,所以对这事敏感得很,便有些后悔在外头便池撒尿了,只好微侧过身体去。

没想到对方尿完了并不走,而是杵在原地:“哟,这不是季少么?好久不见啊,还以为你已经从良了。”

季夏嫌恶皱起眉头,瞥了一眼那人,有点面熟,但是叫不出名字来,没理他,自己去洗手,心里骂道:你他妈才从良,你们全家都从良。

对方凑过来,伸手去攀他的肩:“季少,别当不认识嘛。挺巧的,走,一起喝酒去,坤哥刚才还在念叨说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呢。”

坤哥是谁?不认识!季夏不着痕迹地躲过那只手:“不了,多谢。”然后匆匆往外走去,也不回包厢,拿出手机给谢玺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先走了。

刚出了会所大门便有些后悔了,这种会所,自然不是修在大街上的,总是挑了环境比较清幽的郊区,不然怎么显得出高级会所的档次来。来这边的,基本都是私家车,很少有出租车。

他琢磨着还是回去等谢玺一起走,或者让会所的人帮自己叫一辆出租好了。一回头,看见会所里出来了一拨人,足有五六个,其中就有刚才在厕所遇上的那小子。季夏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些人该不会全都冲自己来的吧?结果那些人还真是,一看见他便大步走了过来。季夏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见他后退,对方拔腿向他跑来。

季夏来不及多想,下意识地拔腿就跑,后面的人呼啦啦地全追了过来,带头的那个还在叫嚷:“小夏夏,看到哥跑什么,别忘了你还欠了哥什么吧?你小子像条泥鳅似的,从家里搬了出去,手机也换号码了,到处都找不到人,是不是欠老子的债想赖账啊?”

季夏猛地想起来了,这个坤哥是京城的一霸,家里也很有点背景,黑白通吃,混得很开。关键是这家伙好男色,不知当初季夏跟他做了什么交易,人家不要钱,只要人,陪他玩玩就行,玩什么,用屁股想都知道。想到这个,季夏真想把自己给掐死,这混账东西,迟早是要把自己给弄死吧。

有人在后头嚷嚷:“坤哥,开车追。”坤哥果然不再追,等着小弟去开车。

季夏刚才使出了吃奶的劲,才让自己没被对方追上。但是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个轮子,他心下一阵慌张,看见对面来了一辆车,来不及多想,冲上去就拦车,对方开得不算慢,看见他拦车连忙踩了个急刹车,将将碰着他将车停下了。司机一停车便破口大骂:“我操,你小子不要命了?”

季夏连忙跑到门边:“救命,有人要追杀我,麻烦你带我离开。放到闹市区就可以了。”

“啊?”那司机听说这事吓了一跳,哪里敢开车门。

正说着,车后门开了:“小夏?”

“二哥!”季夏喜出望外,赶紧蹿上车去,将周昭云往里挤。车后座发出一声惊叫,原来后面还坐了一个女人。

季夏也顾不得太多,挤了上去,砰地合上车门:“对不起,挤一挤,赶紧走,二哥,那些人要追上我了。”

周昭云往中间挪了挪,紧贴着季夏坐了,对司机说:“开车,先送杨小姐到会所。”

季夏拉着周昭云的胳膊:“哥,别去会所了,先带我离开这里。”

周昭云看着他,点了点头:“那就先回市区,杨佩,今天我弟弟遇到麻烦了,不能去会所了,下次带你去。”

叫杨佩的女人有些哀怨地看了一眼季夏,但是什么话也没说。

坤哥眼睁睁地看着季夏从自己眼前一溜烟走了,自己的车开出来的时候,季夏已经没影了,不由得发了一通脾气。不过也没太在意,既然还在京城,就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季夏坐在周昭云身边,惊魂未定,就算是在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也没这么惊慌失措过,大概死亡也比这种未知的恐惧要踏实得多。

车进了市区,周昭云先将杨佩放下了,说晚点去找她,然后回到车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谁追你?”

季夏苦恼地鼓起腮帮子:“坤哥。”他也不知道坤哥的全名。

周昭云额上青筋爆跳:“高坤?他追你干什么?”

季夏用手扶着额:“我也不知道,他说我欠了他的债。追着我还债。”

周昭云一巴掌拍在季夏后脑勺上:“混账东西,你没事去招惹他干什么!这么不知轻重,迟早有一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很显然,周昭云也知道高坤是个什么人,而且对这人还有点忌惮。

季夏哭丧着脸,心里哀嚎不已:这难道是老子想看到的吗?那个妖孽季夏,早就已经死过一回了,现在顶着这个倒霉鬼壳子的是老子,老子无缘无故还得来承受这个不长脑子的东西惹出来的一切祸事。

“现在怎么办?”季夏知道事情有些棘手。

周昭云看看后面没有追上来的车,说:“暂时别回四合院了,去你自己那儿待着,最近老实给我待着,别出去惹事,我去找高坤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