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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骑着马从后面赶上来:“班长你们说什么呢?”

“说以后我去北京,季夏请我吃烤鸭。”

张贤也来了兴致:“班长你要是以后去北京,顺便来我们秦皇岛啊,我带你去看海,吃海鲜!”

“行啊,正好我还从来没看过海呢。我去看看,海水是不是比我们青海湖的水还咸。”

三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出了镇子,丁成松带着他们往镇子西面的山地奔去,山脚下有几户牧民,他们要去牧民家买些牦牛肉干和酥油,这些东西镇上也是有卖的,不过指导员认识那家牧民,据说他家的牦牛肉干做得最地道,故每回都会专门去那家买。

脚下是柔软的草地,没有路径,马蹄踏上去一点声响都没有。草甸如音符一样上下绵延起伏,人也如在碧波中上下沉浮,草甸上稀稀拉拉散落着吃草的牛羊,并未见放牧的人。

“怎么不见人,这牛羊在外头放着不怕招狼吗?”张贤问。

丁成松说:“白天狼很少出来活动,再说还有狗看着呢。”

季夏双眼放光:“藏獒吗?”

正说着,就听见一声长长的狼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犬吠,似乎离他们还挺近,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第10章 藏獒多吉

季夏双腿一夹马肚子,赶紧往声音来源处跑去,丁成松和张贤只好赶紧跟上。爬过两道山坡,坡底下,一头金黄色的藏獒正和五六头狼斗得难分难解,旁边还有一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羊。

虽然近些年盛传一獒顶十狼的说法,但季夏认为这绝对是夸张了的说法,藏獒是很凶猛,但到底还是驯服了的狗,对付一两只狼也许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五六只狼,是很难占优势的。所以他没有多想,大声呼喝着纵马往狼群冲过去。

狼群见到人来,不再恋战,头狼招呼一声,带着受伤的同伴迅速撤离了。藏獒并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对着离去的狼群狂吠,然后回过头来,用嘴巴拱了拱趴在地上不动的羊。

季夏从马上下来,那只藏獒惊觉起来,转过头来对着季夏呲了呲牙,并从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低吼声。藏獒是认主的动物,它一生只忠于一个主人,其余的人对他来说就相当于敌人,所以尽管季夏帮它赶跑了狼群,它也不怎么领情。

季夏深谙藏獒的习性,他站在原地不动,表示自己并没有敌意。藏獒这才重新转头去看羊。季夏这才发现,那只羊并没有死,还在发出低微的叫声,但是脖子上被撕开了,正汩汩地淌着血,它的身下也淌着血。看样子受伤很严重。

这时丁成松和张贤都赶过来了,他们都下了马,藏獒又发出了低吼声,作势要攻击人。季夏朝他俩摆摆手:“退后一点,太近了藏獒会认为对它有威胁。”

丁成松看了一会:“不好,这羊要下崽了。”

季夏这才发现到那只羊身下的血原来是这个原因,它正努力地想站起来,好腾出点空间让小羊崽顺利出来,无奈没有气力,试了两次都趴了下去。原来这个季节的狼群其实并不缺口粮,一般是不会袭击牧民的,但今天正好有一只怀了崽的母羊离了群,被一小群狼发现了,便来偷袭,结果被看护的藏獒发现了,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季夏想了想,大步地往前走了两步,藏獒扭转头来恶狠狠地瞪着他,季夏没有看它,径直走向了母羊,蹲下去帮助母羊分开了双腿,并开始帮它止血。藏獒对着他呲了呲牙,却没有冲上去。

丁成松看到藏獒不咬人,也赶紧过来帮忙,帮母羊抬起了身子。张贤手足无措地往身上乱摸,试图找出点什么来帮忙,他一抬头,看见一匹马正朝他们的方向奔来:“有人来了。”

骑马的是个中年汉子,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喝叫,藏獒听见主人的声音,站起来大声吼叫了几声。片刻功夫,骑马汉子就已经到了他们跟前,一看到地上的母羊,便跃身而下,迅速抱起放在腿上,也不怕鲜血弄脏了他的衣袍。

丁成松松开手说:“阿旺,羊被狼咬伤了,还能救吗?”

被称为阿旺的藏族汉子抬起头来,焦虑的眼中露出一点惊喜:“原来是解放军同志,是你们赶走了狼群吧,多谢你们。我先看看,它快要生了,先保住羊崽再说。”他的汉话倒是比较流利。

原来这个阿旺就是丁成松要找的那家牧民。季夏用手压住母羊的伤口,阿旺让张贤帮忙采了一些草药过来,将草汁揉出来,滴在母羊的伤口上,血便慢慢地止住了。

小羊已经从母羊体内探出了头,阿旺帮助它从母体内出来,然后弄断脐带,打了个结,送到母羊嘴边。母羊还想自己把胎衣吃掉,无奈力不从心。阿旺只好自己来,将胎衣除掉,将小羊放在进自己的衣兜里。又弯腰去抱母羊。

丁成松说:“阿旺,我们帮你抱母羊吧。”

阿旺说:“你帮我抱着小羊吧。”母羊太多血了,他怕弄脏丁成松的衣服。小羊身上虽然有未干的羊水,但比母羊还是干净多了。

丁成松将自己带的一个军用书包空出来:“放口袋里来。”季夏帮着他小心地将小羊放进去,然后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

阿旺真是条汉子,一手抱着母羊,一手抓住马鞍,翻身就上去了:“解放军同志,我先走一步,你们随后来。波瓦,回来!”最后一句话是藏语说的,说完纵马而去,藏獒跟着跑了几步,然后速度又慢下来。

季夏这才发现,原来藏獒的臀部和后腿上都有伤口,肯定是刚才被狼咬伤的。他猜想这藏獒的名字叫波瓦,便走向前去:“波瓦?”

藏獒波瓦站住了,看看季夏,然后转过头舔了舔自己的后腿。季夏说:“班长,这藏獒受伤了,你先过去,我带着它随后来。”

丁成松点头:“好,你们快点。”说着也上了马,追赶阿旺去了。此处离阿旺家不远,而且又有藏獒带路,不怕他们找不到地方。

张贤也主动留下来和季夏一起走,季夏想去接近藏獒,但是它警觉地不让人靠近,只是慢慢地往回走。季夏只好牵着马跟在后头。

张贤说:“以前听说藏獒很凶,没想到是真的,它一只獒居然敢和六头狼斗!”

“牧区的獒都很厉害,有它们,牧民就不怕狼了。”季夏打心眼里佩服波瓦。

波瓦受了伤,走得很慢,走几步,又停下来舔舔伤口,大概是疼得难受。季夏想了想,弯腰从地上拔了一些草,就是刚才阿旺让张贤拔的那种:“波瓦!”

波瓦站住了,回头瞟了一眼季夏,又继续往前走。季夏将马缰绳递给张贤:“你帮我牵着,我去给它止血。”

张贤知道波瓦凶得很:“那你小心点。”

“知道。”季夏快步追上波瓦,波瓦并不让他靠近,季夏也顾不上很多,迅速一闪,便将波瓦扣在怀里,用手肘压住波瓦的脖子,不让它乱咬人,然后将手里的草药汁挤出来,抹在波瓦伤口上。波瓦发出愤怒的抗议声,身体不住地扭动,季夏咬着牙奋力制住,这一百多斤的大狗实在不好控制,力气大得惊人,才一会儿,额头上就冒了汗。

“波瓦,别乱动,给你涂药。”季夏轻声安慰着怀里的波瓦,“张贤,还帮我拔点草来。”

张贤又迅速找来一些草药,季夏咬牙坚持着,直到将波瓦的伤口都抹上药汁,这才放开。一放开,波瓦就掉头朝季夏咬过来,亏得季夏身手灵敏,迅速一跳,避开了,波瓦还想冲过来继续扑过来咬人,还是身上的伤口扯得有点痛,这才作罢,纵是如此,还是大声狂吠了好一阵才罢休。

“妈呀,这獒怎么这么凶呢,好赖不分啊。”张贤远远地躲在一旁。

季夏无所谓地笑一笑:“这就是藏獒的特点,一生只认一个主,别的都是敌人。”这也是部队的军犬没有藏獒品种的主要原因,因为部队里的战士流动是很频繁的,藏獒无法易主,就等于无法再服役,因而没有人把藏獒训来做军犬。他个人倒是很喜欢藏獒的,如果有条件,养一只也不错。

张贤有些奇怪:“你咋知道这么多呢?”

季夏说:“我从小就喜欢狗,什么品种的都喜欢,所以了解不少。”

“难怪。”

阿旺已经告别了传统牧民游牧的方式,在这里定居安了家,房子是双层的木头房子,用的是山上的原木,看起来十分结实。楼下的牲口住的,楼上才是人住的。

阿旺早已将母羊和小羊安顿好了,正在门口等季夏和张贤,他看见波瓦一瘸一拐地向自己跑来,赶紧迎上去:“哎呀,原来波瓦也受伤了。”查看了一下,脸上露出笑容,“你们已经替我处理了,太谢谢了。波瓦没有咬你们吗?”一边热情地来帮他们拴马。

季夏笑笑:“想咬来着,没咬着。”

阿旺热情地拉着他们:“走,走,上去喝茶去。”

上了楼,季夏发现丁成松已经在火塘边上就坐了,阿旺的老母正在打酥油茶,见他们上来,赶紧沏上已经煮好的香喷喷的酥油茶。

丁成松说明来意,阿旺点头:“知道,去年的时候你们指导员就跟我说了,今年还来我家买牛肉干,我早都准备好了。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我的羊和獒都要保不住了。”再三道谢。

季夏喝着酥油茶,打量着阿旺家的房子,然后被屋角的一个小东西吸引住了,那是一只小藏獒,浑身金灿灿的毛发,似乎正在睡觉。“阿旺,那是小獒吗?”

阿旺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是的,那是波瓦的孩子。今年家里的母獒产仔有点晚了,小獒都不太好,剩下这只身体比较弱,没卖出去,就一直留在家里。”

季夏走过去,蹲在小獒身边,看了一下,大概还不到两个月大,藏獒一般十月左右开始发情,一月之前产仔,二三月份产的仔个体小,被毛也较短,不太能适应高原的气候,属于次品。季夏不禁有点可惜,伸手摸了摸小獒的脑袋,小家伙天性使然,张嘴便来咬季夏,被他巧妙躲过。

阿旺看出他很喜欢:“解放军同志很喜欢狗啊,要不这只送你吧。”

季夏笑一笑:“谢谢阿旺,我虽然很喜欢,但是我没法养狗。”部队里规定是不允许养宠物的。

丁成松说:“阿旺你这小獒不打算要了?我们连长正好想要养条狗,送给我们吧。”

阿旺连忙答应了:“当然可以啊。”

就这样,小藏獒多吉就进了军营。季夏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连长居然也做过一段时间军犬训导员,两个爱犬的人便有了共同语言,经常在一起交流训犬心得。

藏獒虽说是连长要养的,其实多数时候都是季夏在照料,并且成了大家的宠物。季夏知道藏獒的品性,并没有按照一般的训犬方式来训,一般训犬,都是训练它的个体服从性,只听从主人的命令。而多吉,季夏则是有意识地训练它的合群性,让它愿意接受其他战友的喂食,跟其他人也能一起玩。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一天他离开连队,藏獒因为认主,便要活活饿死。

因为藏獒多吉,季夏和连长也熟悉起来。连长笑着说:“小季,我看你对训犬熟练得很,不像是业余的啊。”

季夏一愣,嘻嘻笑道:“以前去朋友开的训犬基地学了半年。”

“这样啊。”连长忽然感叹地说,“办个训犬基地需要不少本钱吧,应该会雇不少人吧?以前在训犬班的时候,许多战友退伍后都没法再训犬了,要是能再训犬,他们肯定会特别乐意吧。”

季夏心中一动,有个念头在心中闪过,但是没有说什么。

连长摸摸多吉的脑袋,换了个话题:“下个月演习了,要好好表现啊。”连长自然是知道季夏一心想去特种部队的,他也很看好这个积极上进的小伙子。

“是,一定不辱使命。”季夏立正,啪地行了个军礼,撇下多吉自己去训练了。

多吉看季夏走了,也想跟上去,连长叫了一声:“多吉,回来。”

多吉看了看连长,又看了看季夏,不情愿地趴在了地上,用爪子抱着小皮球,发泄似的啃咬着皮球,这是季夏给它买的训练道具。

第11章 咫尺天涯

这次军事演习选在了一年中最炎热的月份——八月,地点就在人烟稀少的横断山脉地区,离林芝并不远。季夏所在的部队是红军,守方,进攻方则是蓝军,14131部队。

一知道对方是14131,季夏就兴奋了,这就是他以前所待的部队。全军演习的话,他原来所在的特种大队应该也会参演吧,那么罗建飞也是会参加的了。会不会在演习中遇到他呢?尽管知道这种可能性非常渺茫,两军对垒,阵地这么宽,战线这么长,人数超过万人,要遇上一个想遇见的人,这跟大海捞针其实也差不多。

纵使如此,也还是没法打消季夏的积极性,总而言之,无论如何,总算是有机会碰上了。那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

演习开始,双方短兵相接,打了两次激烈的正面战,然后双方僵持,陷入胶着状态。季夏所在的雪狼侦察连接到任务——前去拔除对方设立在某山头的前线指挥所。

侦察连将队伍化整为零,一个班为一组,分头行动。这个时期正是雨季,八月又是雨量最丰沛的时候,大雨一阵接一阵,瓢泼而下,没一天是晴的。是夜风雨大作,黑云压顶,没有任何星光月光,连闪电都没有,只有沉沉的夜色,还有密密的雨帘,伸手不见五指。丁成松带着整班的人步入了茫茫的丛林中,有风雨作掩护,算得上最好的防护了。

季夏穿着雨衣,戴着头盔,抓着前面队友的背包带,两眼一抹黑地往前走。侦察兵的装备不比特种兵,一个班才一个夜视镜,由班长戴着走在头里带路,后面的队友像鼹鼠一样一个接一个地缀起来。

他们逢山过山,逢水过水,一路奔袭了三个多小时,季夏突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他们正被许多双眼睛盯着。他拉了一下前面队友的背带:“停!赶紧找地方掩护起来。”

话刚落音,便有啪啪的枪声响起,一个队友胸口中了一枪,吓得所有人全都就地卧倒。

“怎么回事?有敌情?”丁成松转过头来问。

季夏压低了声音说:“有埋伏!班长你再好好看看。”

丁成松戴着夜视镜仔细地朝周围扫视了一圈,并未发现异状。“没发现敌人在哪儿。”

季夏伸出手,要来夜视镜,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左边二百米处的灌木丛下有人,一、二、三、四个。”季夏曾经亲历过战争,熟悉特种兵的伪装技巧,那一处灌木的枝叶明显有些不自然。

丁成松皱起眉头:“怎么只有四个?”

季夏心下暗忖,随即又狂喜起来,这定然是对方特种部队的一个小组:“应该是一个特种小组。”对方果然派出了特种部队,罗建飞肯定也来了,他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丁成松说:“我们有10个人,他们才4个,先解决了他们再说。”

季夏努力呼吸了一口气,定下心来,说:“我看我们还是悄悄地撤吧,我们只有一个夜视镜,特种兵的装备比我们好得多,每人一个夜视镜,打起来肯定我们吃亏。我们还有任务在身呢。”他们虽然有十个人,不,现在只有9个了,人数是多了一倍,但是对付一个特种小组,实在没有底气。

丁成松顿了一下:“通讯员,发电报回去汇报一下,顺便请示一下。”

过了一会通讯员刘云峰回话说:“报告班长,信号被干扰了,发不出去。”

季夏说:“刚才我们出发的时候,信号还是好的,这才出来三个小时,信号就不行了,肯定是这伙人干的。我们得想办法派人回去送信。”

丁成松叹了口气:“看样子只能这样了。不过人家虎视眈眈瞄准了我们,我们要怎样才能脱身?”

季夏说:“我留下来做掩护,班长你带人先撤。”

丁成松知道季夏的枪法很好,安排了两个人和他一起留下来,自己则带着其余的人慢慢往后撤。这边刚有动静,那边的枪声又响了起来,与此同时,季夏这边的枪也响了起来。两边交火,季夏完全不占优势,下着雨,又乌漆墨黑,没有夜视镜,空有一身狙击本领,完全派不上用场。

但就是这样,也还得继续坚持,有火力压着,才能为撤离的战友争取时间。

不多久,季夏的两个战友中了枪,很自觉地收了手,一个骂:“日他妈的,空包弹也真他妈疼。”

另一个放下枪,吐了一口雨水:“啐!好了,老子终于可以休息了。”

对面的枪声也静了下来,季夏并不敢放松,他还在坚持着,他知道对方也在坚持着。季夏想,要是这么僵持下去,直到天亮也没什么,但是他知道对方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因为人家有夜视镜,他不能动,对方却能动。他不开枪,那么等待他的最后结果就是被击中。

雨停了。季夏头也没抬地朝着对面开了一枪,然后他想要的结果来了,对方果然还击,啪地朝他的位置射了过来,没射中,他要的就是这一瞬间,对方枪口瞬间闪现出不到一秒钟的火花,季夏迅速调转枪口,啪地一声,射向了火花闪现处,紧接着又是啪的一声,他的头盔上中了一枪。季夏的演习结束了。

过了大概一刻钟,有人过来了:“都解决了吧?”

“应该在了,三个都被打中了。”

黑暗中看不见对方的脸,季夏坐了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问:“夜鹰特种大队的?”

对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刚才开枪的是你?还是个列兵。哪个部队的?叫什么名字?”对方通过夜视镜看到了他的肩章。

季夏呵呵笑了一声:“是我。我叫季夏,13226雪狼侦察连的。”

另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说:“枪法不错,居然干掉我们一个弟兄。”

季夏猜到对方是夜鹰的,心下激动:“你们夜鹰特种大队是不是有个叫罗建飞的狙击手?”

声音沙哑的人略带诧异:“你认识罗建飞?”

季夏的心几乎要狂跳出喉咙,他艰难地平复了一下情绪:“他曾经是我们侦察连的狙击王,记录至今无人能破,他也来参加演习了吗?”

对方沉吟了一下:“他曾经也是我们的狙击王。不过很遗憾,他没能来参加这次演习。好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该撤了。列兵季夏,有机会再见!”

季夏的心如坠谷底,急忙追问:“罗建飞怎么了,他为什么没能来参加演习?”他死了吗?最后一句,他没敢问出口。

对方已经消失在夜幕中,没有给予他任何回答。季夏心如乱麻,罗建飞死了吗,他怎么可能会死,不会的,去年他还回去参加过他奶奶的葬礼,那时候他还是好好的,他一定不会有事的。可是他并不知道那以后罗建飞有没有再执行过危险任务,是不是真的出事了。一股巨大的恐惧紧紧攫住了他,季夏咬得嘴角都要出血了。

另外三个战友跟他一样阵亡的战友聚了过来:“季夏,回去吧。”

“奶奶的,我最倒霉,一枪都没放呢,就被崩了。”说话的是最开始被击中的那个战友。

“我们好得了哪里去,一个都没杀回本,就挂了。还是季夏你小子厉害,干掉了一个特种兵,有前途。”一个战友拍着季夏的肩膀说。

季夏的思路还处于游离状态,心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手揪着,难受得要死,他拼命让自己不去多想,却又忍不住不去想。这么大的演习,他的战友都来了,他为什么不来呢,受伤了,还是牺牲了?他的战友为什么说他是曾经的狙击王呢。季夏只觉得喉咙肿胀难受,难受得无法开口说话,他怕一说话,便是哭腔。

他一路追来,想要的绝对不是这个结果,罗建飞一定没事的,自己都没死,罗建飞怎么会死呢。

雨又开始下了起来,一个战友狠狠抹了一把脸:“麻痹的,这雨季真讨厌,没完没了。”

季夏仰起头,睁大眼睛,让雨滴落在自己脸上,落进眼中,冲刷掉眼中的涩意,然后狠狠抹了一把脸,对自己说:谷宇你打起精神来,别娘们兮兮的,无论如何,都要亲自去看个实在!

军事演习结束之后,是一年一度的全军比武大赛。先是各基层部队内部选拔,决出优胜者参加全军比武大赛。

季夏入伍不到一年,但由于他的努力,成绩突飞猛进,所以很顺利便通过了初赛,进入大赛。全军参赛的士兵总共有500多名,都是各部队的尖兵,季夏深知自己的综合素质还没有达到尖峰状态,进入前二十名几乎是不太可能,但他就是不愿意服输,任何事情,没有到最后一步,就不能说已经失败了。

侦察兵的比赛项目是射击、枪械拆装、侦察与反侦察、格斗以及武装越野,射击和枪械拆装是季夏的强项,他不担心,侦察项目他也有经验,格斗和武装越野主要是考验士兵的体能和反应能力,这点他比较吃亏一点,毕竟训练的时间在哪里,大部分人都比他练的时间长。事已至此,他也断没有服输的道理。

前几个项目结束之后,除了格斗稍稍吃了点亏,季夏的总体成绩还是不错的,居于上游,只要最后一项发挥出色,还是能排上名次的。

最后一项是武装越野,背负35公斤的武器装备越野5公里,全程是翻越一个陡峻的小山头。季夏背着装备紧跟在人群之中,这个时候,除非你有着超人的体能,否则你还是别当那领头羊,5公里全程领头,那真不是一般的强人能够做到的。

头天格斗的时候,季夏吃了点亏,被对手在左肋下捣了一拐子,至今还有点隐隐作痛,他用药酒揉了一晚上,希望对第二天的影响不要太大。但是天不遂人愿,明显还是留了后遗症,这让他心里有些隐隐不安。

前面两公里,季夏没有掉队,一直紧跟着大部队,他知道,只要自己坚持到最后,再保留一点体力冲刺,应该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比赛地点在四川境内,已经是十月了,天气却依旧闷热,季夏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显出白花花的碱花,头上热汗直流,他抹了一把眼皮上的汗珠,深吸了一口气,继续机械地迈动着双腿。

突然,正在跑步的战士们感觉到脚下的大地动了一下,不少人几乎差点扑倒在地上。季夏只听见一阵响动,扭头一看,他的左侧上方有几块石头正往下滚落下来,季夏心里一惊:“快跑,地震了,有落石。”

他这一吼,大家赶紧往前冲,但是已经迟了,一块石头已经朝他前面的那个战士滚过来。“小心!”季夏奋力往前一冲,带着那人往前扑倒在地上。石头没有停住滚势,直接从季夏小腿上滚过去,又滚下山坡去了。

第12章 做训导员

季夏闷哼一声,痛得大汗如雨一般滚落了下来,咬牙强忍着,牙齿几乎都咬裂。几个战友也顾不上别的,赶紧跑过来,抬着季夏到一处安全的地方,被他救了的那个战士吓得脸都白了:“兄弟,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季夏咬着下唇,伸手解开了裤脚的扣子,拉上裤管,只见小腿骨已经折断,就差戳破皮肉了。季夏闭上眼睛,这时再也没忍住眼泪,任由它和汗珠一齐滚落下来。他的特种兵梦想,这次是无缘实现了。

几个战友还当他是痛的,连忙出声安慰他:“别难过,只是骨折,会好起来的。”一边发求救信号,让医护人员赶紧来救助。

季夏咬着牙摇了摇头:“没事,我自己在这里等,你们赶紧走吧,还在比赛呢。”

只有被他救了的那个战士死活也不肯离开,其他的人挂念着自己的比赛,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

“谢谢你,兄弟,你救了我一命。实在对不起,让你受罪了。我叫林小军,你叫什么?”这哥们还算是个实在人,这个时候还不忘打听恩人姓名。

季夏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泪和汗珠,从牙缝里挤出俩字:“季夏。”

“啊?记下?”林小军没反应过来。

季夏不再理会他,闭上眼咬着牙忍痛,心里的酸楚却越来越浓,本来以为这次比武结束之后,就能够去特种部队了,没想到连老天都不帮自己。难道自己就真这么跟罗建飞没有缘分吗?不由得涌起一股浓浓的哀伤。

季夏受了伤,左腿胫骨骨折,住进了军区医院。部队好多领导都来看他了,他的营长、团长甚至师长都来了,表彰他见义勇为。

师长对季夏说:“小季,你有什么愿望,说出来看我们能不能帮你实现。”

季夏看着两鬓斑白的师长,吸了一下鼻子:“师长,我想当特种兵。”

师长叹了一口气:“除了这个,有没有更现实的一点愿望?”

季夏摇了摇头。他知道师长也无能为力,骨折后一整年都不能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所以这一年时间内,就别想进特种大队了。

季夏住院的第三天上午,谢雪莹和周昭云就出现在了医院里。谢雪莹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几乎不敢相认:“夏夏?”

季夏睁开眼:“妈,哥,你们都来了啊?”

谢雪莹的眼中闪烁着泪花,她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儿子,如今憔悴成这个样子了,还折了腿。嘴巴动了动,就忍不住哭了起来:“夏夏,你说你好好的在家读书不行,非要来当这个兵,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叫妈看了多难受。”